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最新要求和临大校办发〔2017〕30号《临沂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5)。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大一同学择优申报,研究生以及专科生不参与申报。大三学生申报应确保毕业前结题。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项目总人数须满足6人(含主持人)且不能超过6人,主持人和成员均只能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出现1个同学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情况。主持人和成员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申报新项目。
3.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专业、跨年级合作项目。跨学科专业的项目,通过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申报。
4.立项面向全校各学院在职教师(含辅导员),行政单位教师申报需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5.申报校级重点项目的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并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至少1项校级以上大创项目并顺利结题。
6.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含1名校内指导教师和1名企业导师)。每位教师只允许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申报1个大创项目,每位教师(含第二位次)指导项目不能超过2项。在评定职称时,第二位次指导老师不作为育人成果。
7.往年存在被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5年内不允许申报大创项目;当年存在延期结题情况的指导教师不允许申报当年项目。
8.立项后,项目指导老师、主持人和项目成员不能变更。
三、名额分配。
主要依据往年各学院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立项数量以及按期结题率、在校生人数、“互联网+”大赛、科创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参与率以及获奖情况、专业优势等因素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如下:
临沂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立项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名称
校级重点
校级一般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11
2
商学院
10
21
3
物流学院
9
18
4
法学院
7
14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13
25
6
体育与健康学院
12
音乐学院
15
8
美术学院
文学院
17
外国语学院
32
传媒学院
16
历史文化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30
医学院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20
4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9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3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4
22
资源环境学院
23
生命科学学院
农林科学学院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四、申报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5月8日)。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三类,分类使用),向所在学院申请。
2.学院评审推荐(5月12日)。学院资格审查、初步遴选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组织答辩,按照项目质量进行排序公示,学院按照校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名额,上报最终确定的项目名单。
3.学校审核公布(5月23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学校审批、公布。以后不再变更项目及人员信息。
5.学校网上推荐。对按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申报的校级重点项目,学校将根据省里要求可以推荐的名额推荐项目进入“省创计划”评审。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确保按照分配数完成校级重点和校级一般项目的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立项数如果不能完成将删减分配的校级重点项目数。
2.省里将根据去年结题情况奖励一部分高校拟推荐省创名额,届时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本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完成率、项目书质量、第八届“互联网+”大赛、第九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基础项目报名完成率以及省赛获奖酌情进行分配。
3.请各学院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慎重选择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自2021年起,严格按照不同项目类型对结题成果的不同要求,分类进行结题验收。
4.项目研究期限定为一年,自学校公示之日起实施。各学院评审时应综合评价项目按期结题的可行性,不能按期结题的,应先培育,待条件成熟后再申报。本次立项申报的同时,教育厅将对2021年以来学校立项的所有项目进行结题检查,要求学校完成上报。按期结题是后续申报限额的综合考量因素之一,各学院需多加重视。
5.指导老师应切实做好指导工作,网上填报信息应检查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提交。对网上填报不规范,提交项目关键信息与公示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更高层次的推荐。
6.指导老师校内职工必须准确填写职工号,方便经费发放。
7.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学号、姓名及格式应准确无误,确保创建申报账号一次成功。表中不允许使用强制换行。
8.指导教师要对申报书要严格审核把关,不要出现纸质材料字体不统一、格式不统一、错别字、图文配比不合理的现象,一定要注意细节的处理;学院负责人、盖章要完整,签字加盖章。
六、说明
1.学校将推荐校级重点项目申报“省创计划”,教育厅将从“省创计划”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国创计划”。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项目实施过程分为4个阶段:季度报告1、中期检查、季度报告2、结题报告,各阶段间隔三个月。项目立项后,根据网上提示,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按要求做好项目各阶段的材料填报工作,以免后期无法完成结题。
2.学校将按每个校级项目3000元,给予经费资助,并在项目立项后发放到位。获批“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立项的项目,将于立项次年分别追加经费12000元、2000元。从2022年开始,省财政将对每个“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分别按照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给予相应专项经费支持。即“国创计划”自然科学类项目总支持经费25000元,“国创”人文社科类项目总支持经费20000元;“省创计划”自然科学类项目总支持经费10000元、“省创”人文社科类项目总支持经费7500元。
3.申请书中的“三、经费预算”,可以按项目实际需要填写,自然科学类最多填写到25000元,人文社科类最多填写到20000元,后面的“学校批准经费”,请在学院评审、公示后,根据项目级别填写,经费先统一写3000元。
4.各学院须成立院级大创项目评审小组或者自行联系外审(成员不少于3人),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对与历年大创项目类似、题目重复的项目予以避免,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最终形成院级评审过程性报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与立项申报书以及立项汇总表、公示材料一并上交创新创业学院。(注:本年度申报立项指导的教师禁止参与立项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