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4-2030)》由咸丰县商务局委托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将《咸丰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4-2030)》规划成果依法向社会公告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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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内,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交县商务局。
联系地址:咸丰县商务(招商)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8号)
《咸丰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4-2030)》
一、编制目的
咸丰县商业发展现状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城市中心商业网点布局,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打造以及配套等存在着一定的缺位。《咸丰县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将在优化网点结构与布局、推进现有商业网点的资源整合和新型商业设施的有序建设,提升城乡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规划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12】3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4)《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5)《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商业街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6)《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12)27号);
(7)《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
(8)《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9)《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23号);
(10)《湖北省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
(11)《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12)《咸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1)《商务部"十二五"规划》;
(2)《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
(3)《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
(4)《湖北省城市体系规划(2001-2020)》;
(5)《湖北省咸丰县县城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7)《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8)《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阶段性成果);
(9)《咸丰县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10)《咸丰县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2015-2030)》;
(11)《咸丰县旅游总体规划(2008-2020)》;
(12)《咸丰县丁寨乡总体规划(2014-2030)》。
3、设计规范
(1)《国家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18106-2004);
(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号);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4)《城市商业中心等级划分》(征求意见稿)(2011);
(5)《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1);
(6)《社区商业设施布置与功能要求》(SB/T10455-2008);
(7)《物流园区分类及基本要求》(GB/T21334-2008)。
三、规划范围
包括咸丰县中心城区、丁寨乡、忠堡镇及白水坝片区范围,总用地面积24.7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4-2030年,分近期和远期两个实施阶段。
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五、发展定位
形象定位:三省通衢、商贸重城、文旅兴市、绿色硒都。
功能定位:建设商业总量适度、功能分区优化、商贸集中集约、物流高效便捷的以生活配套服务、土家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为三大特色的商业网点体系。
六、商业中心体系规划
规划咸丰县的商业中心形成4个等级:1个城市一级商业中心、1个城市二级商业中心、5个片区级商业中心、19个社区级商业中心。
城市一级商业中心:丁寨火车站商业中心;
城市二级商业中心:老城商业中心;
片区级商业中心:城西商业中心、大田坝商业中心、蒲草商业中心、忠堡商业中心、白水坝商业中心。
1、丁寨火车站城市一级商业中心
规划其功能定位为咸丰县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商贸中心,主要服务对象为咸丰县城居民及外地游客,用地面积约28公顷(含区域内所有用地面积)。
2、老城城市二级商业中心
规划其功能定位为咸丰县老城土家文化展示、滨水休闲购物中心,主要服务对象为咸丰县域居民及外地游客,用地面积约12公顷(含区域内所有用地面积)。
3、城西片区级商业中心
该商业中心远期发展定位为片区行政商贸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主要为咸丰县城,用地面积约8公顷(含区域内所有用地面积)。
4、大田坝片区级商业中心
该中心发展定位为片区居住生活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咸丰县城东片区,用地面积约3公顷(含区域内所有用地面积)。
5、蒲草片区级商业中心
该中心功能定位为土司文化旅游及片区生活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外来游客及本片区内居民,用地面积约10公顷(含区域内所有用地面积)。
6、忠堡片区级商业中心
该中心功能定位为片区生产生活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忠堡镇居民,用地面积约8公顷(含区域内所有用地面积)。
7、白水坝片区级商业中心
该中心功能定位为片区生产生活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开发区职工,用地面积约2公顷(含区域内所有用地面积)。
8、社区级商业中心
社区级商业中心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规划每处社区级商业中心服务人口约0.8-1万人,服务半径300-500米,相对固定社区居民。本次规划城区人口约17万人,规划19处社区级商业中心,每处新建的社区级中心用地面积为3000-4000平方米。
七、商业网点规划布局
1、大中型零售网点
规划大中型零售商业用地22.8公顷,主要布局在城市级及片区级商业中心。
(1)购物中心
规划新增2处市区购物中心,分别位于老城商业中心与火车站商业中心;3处社区购物中心,分别位于蒲草商业中心、城西商业中心及大田坝商业中心。
(2)大中型超市
规划新建2处大型超市,5个中型超市,大型超市主要布局在老城商业中心及火车站商业中心,可与购物中心结合布局,中型超市布置于5个片区商业中心。
(3)百货店
规划建议新建2处大型百货店分布于老城商业中心与丁寨火车站商业中心,4个中型百货店分别位于城西商业中心、蒲草商业中心、忠堡商业中心及大田坝商业中心4个片区级商业中心内。
2、商业街
规划主要的商业街有七处,两条土家风情特色商业街、两条滨水特色商业街、一条山麓特色商业街及两条餐饮一条街,分别位于火车站一级商业中心及老城二级商业中心,总长度2300米。
规划老城商业中心内分布有
一条土家风情特色商业街,长度170米;
一条滨水特色商业街,长度320米;
一条山麓特色商业街,长度470米;
两条餐饮一条街,长度340米。
规划火车站商业中心内分布有
一条滨水特色商业街,长度400米;
一条土家风情特色商业街,长度600米。
3、酒店及旅游商品市场
(1)酒店
规划5处大型酒店,其中2处为现状,分别为锦绣春天大酒店和乐山大酒店,另规划新建3处,分别位于忠堡商业中心、城西商业中心及丁寨火车站商业中心。
(2)旅游市场
规划一处旅游市场,结合丁寨火车站北侧布局,占地面积4公顷(60亩),集中展示咸丰县本地特色旅游产品。
4、农产品批发市场
(1)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规划将现状观音桥农贸市场搬迁,并在老城商业中心新建1处第五代农贸市场,即大型商品采购中心。
(2)中型农贸市场
规划在丁寨火车站片区新建1处中型农贸市场。
中型农贸市场为综合型农贸市场,占地面积1公顷,100-150个摊位。
(3)菜市场
规划保留现状2处菜市场,结合现状及规划社区商业中心增加20处菜市场。
5、其他类型专业市场
规划咸丰县城内专业市场用地应外迁出老城区,新建市场用地应成组团状布局,总用地面积117.3公顷。
规划两个外迁方向为:
(1)远距离:咸丰大道西段;
(2)近距离:主城区绕城北路。
6、物流、仓储、配送基地
规划一处物流园区,位于丁寨火车站西北侧2.5公里处,规划用地面积36.5公顷。
7、电子商务规划
规划新建一处电商产业园,位于老城商业中心内,用地面积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