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泰欣环境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8,119.48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3,985.87万元,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3万元。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4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4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22.75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38,791.69万元,负债合计82,875.13万元,所有者权益55,916.56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机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38号
负责人:姚永明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授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各类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或信用证、项目投资等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3,985.8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6.11%,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3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0.3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71
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6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金额91,570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该议案于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关于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指定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调整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计划和目标实施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调增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生、杨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通士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涉及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1-7月实际发生金额并非审计数据,最终需以审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联投咨询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8日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申报承诺登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100%。
2、湖北路桥
公司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平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3日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股东:湖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
3、湖北工建
公司名称: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峻
注册资本:460,120.6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42号
经营范围:承担大型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非标准钢构件、钢结构工程和网架工程的制作、安装;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设备和材料除外);对外派遣工程劳务人员;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机械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需持有效资质证从事经营);建筑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生产及销售。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43.1665%、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9474%、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931%、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195%、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736%。
4、联投资本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露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2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2栋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劵、期货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79.973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0267%。
5、楚天云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
股东: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
6、城市运营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覃志鹏
注册资本:70,12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2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502室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71.3028%,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7988%,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84%。
7、美悦达酒店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黎立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路96号(武汉光明万丽酒店附楼)1层A区、2-3层A区
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商贸物流
公司名称: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华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6日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站匠心城·三阳中心F17楼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100%。
9.、联投光谷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住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脉岭村(红莲湖展示中心)
股东: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00%、湖北鄂州华容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
10、软件新城
公司名称: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城大道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新城的投资、规划、开发、管理和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经营停车场;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企业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0%、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0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
11、金州水务
公司名称: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9月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大开曼岛乔治镇斯科舍中心四层2804号
股东:香港益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2、、联投筑寓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筑寓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流芳路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区D12栋D12-1-4号-3
股东: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3、数产集团
公司名称: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9栋
14、黄麦岭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高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2日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高铁新区黄麦岭大厦
15、联投置业
公司名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玮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5月15日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87.333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持股比例为12.6667%。
16、福汉木业
公司名称: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国斌
注册资本:148,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十一路西、东吴大道北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自营及代理(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生产木材制品及木材深加工产品、用材林经济林生产与销售(限分公司经营);房地产租赁;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会议展览服务。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5219%、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4781%。
17、建筑设计院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睿
注册资本:3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1年3月29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
18、湖北清能
公司名称: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骏峰
注册资本:295,417.3959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2月26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57号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53.1500%、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9936%、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56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投咨询、湖北路桥、湖北工建、联投资本、楚天云、城市运营、美悦达酒店、商贸物流、联投光谷、软件新城、金州水务、数产集团、联投筑寓、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湖北清能均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联投咨询、湖北路桥、湖北工建、联投资本、楚天云、城市运营、美悦达酒店、商贸物流、联投光谷、软件新城、金州水务、数产集团、联投筑寓、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湖北清能均系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且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在原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联投咨询、湖北路桥、湖北工建、联投资本、楚天云、城市运营、美悦达酒店、商贸物流、联投光谷、软件新城、金州水务、数产集团、联投筑寓、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湖北清能发生业务往来的交易,增加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
四、增加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信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拟增加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增加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刘祖雄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
本次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拟增加的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本次交易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投票权。
六、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拟发生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90%(不含本次交易,包括已经董事会审议但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除外)。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6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4%。因此,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2023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与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亿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将对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湖公司”)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2,474.57万元)以无追索权的形式转让给工建保理,工建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后,获得对梧桐湖公司的债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十政储出[2020]16、17号地块的土地开发。上述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总计20,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认缴出资5,400万元,占合资公司27%的股权,十堰公司认缴出资14,600万元,占合资公司73%的股权。
6、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再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6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85,192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的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金额预计不超过599,792万元。
具体详见2023年1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光谷软件基金及联创公司股权清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起开展对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光谷软件基金”)及湖北联合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公司”)的股权清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事项,即:同意将光谷软件基金进行注销;同意联创公司股权清算注销等(公司对联创公司实缴200万元,对光谷软件基金实缴3,000万元,出资合计3,2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2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软件新城公司在交行2,913万元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详见2024年3月22日、4月10日及4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91,570.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1,670.10万元)以无追索权的形式转让给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建保理”),工建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后,获得对花山投资公司的债权。
具体详见2024年7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向关联方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不超过3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数据集团注册资本金由7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将间接持有湖北数据集团30%的股权,湖北数据集团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69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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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4-07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1,57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4,4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