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数据: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数字娱乐市场规模、移动支付市场规模等。
互联网核心产业定义
前瞻提出:互联网核心产业主要指随互联网技术诞生而衍生的产业业态,主要包含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和数字娱乐三大板块。不包括其他在互联网技术加持下,对原有产业业态进行升级改造,甚至衍生出新业态的部分。详细分析如下:
互联网核心产业发展现状:2020年达到6.73万亿元,电子商务贡献巨大
1、电子商务发展现状:2020年达到5.45亿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报告》历年统计数据来看,2011-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在2014年就已达到万亿市场,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到5.45万亿元,同比增长21.9%。
注:该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统计为电子商务服务业营收额规模,而非电子商务实现的电子交易额。
——支付用户规模:截止2021年6月达8.72亿人,使用率超85%
支付企业在移动支付的全面布局,也带动了手机在线支付用户的增长。2011-2020年,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逐年增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到8.72亿,网民移动支付的使用比例提升至86.3%。
——市场规模:2020年近2900亿元
前瞻整理了腾讯系中金融科技服务收入和阿里系中蚂蚁金服营业收入,并结合不同年份两公司市场份额占比倒推出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领域市场规模变动情况。从数据来看,2017-2020年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20市场规模达到2893.45亿元,同比增长22.27%。
3、数字娱乐市场规模:包含六大细分领域,2020年规模近万亿
——发展全景:包含六大细分领域
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助推衍生出了一大批互联网网络娱乐领域新业态,如网络音乐、网络直播等等,结合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联合出品《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市场格局与投资观察(2019~2020)》中定义的数字内容,前瞻将互联网对于我国网络娱乐领域产生影响的部分定义为数字娱乐概念。
前瞻认为,数字娱乐是由文化创意结合信息技术形成的产业形态,这种产业形态主要局限于为居民生活带来娱乐的领域部分,主要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直播和网络新闻六大类,其中网络视频包括长、中、短视频。
——市场规模:2020年近万亿
根据本文定义的数字娱乐细分市场规模,前瞻得到2016-2020年我国数字娱乐市场规模变动情况。从数据来看,2016-2020年我国数字娱乐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我国数字娱乐市场规模达到9857亿元,同比增长47.42%。
4、互联网产业核心市场规模:2020年规模达6.73万亿,增速超25%
基于本文对互联网核心产业定义,前瞻得到我国互联网核心产业市场规模,2017-2020年我国互联网核心产业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且增速保持在20%以上,2020年我国互联网核心产业市场规模达到6.73万亿元,同比增长25.02%。
互联网核心产业发展前景:2026年达到19万亿,年复合增速或达20%
1、发展前景:2026年达到19万亿,年复合增速或达20%
从行业发展来看,我国互联网产业仍然为未来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互联网技术革新是我国未来数字经济建设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的促进下,未来我国互联网产业或将仍然保持增长态势。
基于此,前瞻预计2026年我国互联网核心产业市场规模或将达到19万亿元,2021-2026年年复合增速达到20%。
2、发展趋势:互联网产业消费持续扩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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