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辖区内所有小区(含自建小区)、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1至2个出入口,出入口设卡管理,实行24小时人员值守,全体住户、车辆非必要不外出,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投放垃圾、就医购药、购买生活必需品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非住户不得进入,访客、快递、外卖禁入。需购买生活必需品必须凭所属村(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方可出入,原则上提倡一户一人出入、两天购买一次。
三、辖区内的营业场所除保留生活必须的农贸市场、生活超市、医疗机构、部分药店、餐饮服务企业外,其他一律暂停营业;餐饮企业严禁堂食。上述营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凭所属村(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方可出入,原则上提倡在保证正常运作的基础上,减少营业时的人员数量。
四、各村(社区)内部,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限行。
五、科学组织核酸检测工作,优化核酸采样点设置,尽量保证居民群众在本村(社区)内完成采样,非必要不跨村(社区)出行。
六、各小区、村(社区)卡口适当配置公安和社区力量,维持秩序。
八、加强公安、城管、驻村团队、村(社区)力量联合巡逻劝导,对违反防疫要求在小区、村(社区)公共场所聚集、不戴口罩等制造传播风险的,及时纠正,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依法果断严肃查处。
九、辖区内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企业员工生活、工作、交通都必须在厂区内,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维持基本生产。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本通告未尽事宜,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3号、54号通告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