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禾(中山大学社会学教授)我不赞同学生宿舍留宿异性
我不赞同,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首先,公共领域应该区别于私人领域。宿舍的范围是属于几个室友所共有的“公共空间”,带“外人”回来过夜,其实已经侵犯了这个“公共空间”,更不要说是带异性。有学生认为留宿异性,只要不“影响”室友就可以了。但他们还没有搞清楚“影响”的概念。即使不吵不闹,难道就没“影响”吗?有没有考虑到,对室友在伦理上、道德上和感观上的刺激?这些都是“影响”。
其次,学生们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社会是个“契约型”社会。学校有规章制度,学生必须遵从有关规范。即使室友们都“默许”异性留宿的行为,但如果学校有明文禁止规定,学生还是不该这样做。除非选择离开学校。
虽然社会对“婚前同居”已经越来越宽容,但这并不代表赞同和鼓励。一旦在高校里出现了所谓“情侣公寓”,就等于变相鼓励了学生同居行为。
李银河(中国首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学生同居需求不是罪恶的
高校男女生同宿现象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有了。当时,这样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些艺术院校。随着时代变迁,近几年,“婚前性行为”的确有增长的趋势。
学生有婚前同居的需求,其实不是罪恶的,更不是变态的,这种需求也不是学校能够压制的。毕竟,从青春发育期到适婚年龄,中间大约相隔10年,加之现代人的结婚年龄也有往上走的趋势,因此要求婚前“纯真”已不现实了。
但是,这种婚前的同居行为最好避开在学生宿舍内进行,因为宿舍是一个公共空间。有条件的学校,建议为学生设立单人宿舍,私人生活便可在宿舍里进行。然而,由于条件有限,到目前为止,全国高校似乎还找不到这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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