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为全力推进学生公寓正规化建设,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在公寓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学生管理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全体学生。
1.公寓管理模式及职责
1.1学生公寓管理模式后勤处是学校管理学生公寓的统筹管理部门,推行二级学院自主管理。
1.2各部门职责
1.2.1后勤处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宣贯;负责学生公寓的统筹分配和工作协调,负责做好各类服务保障。指定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实施全面有效管理。
1.2.2学生处是学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学生入住信息的更新和入住方案的执行;负责督促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公寓的自主管理和学生入住脸部信息的采集;负责学生公寓党团建设、宿舍文化建设;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好学生公寓内的各类活动;落实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学生处重点对学生宿舍内务进行督导考核。
1.2.3资产处负责学生宿舍分配方案的制定、学生公寓内物品的配置、统计、登记归档等工作。
1.2.4保卫处负责对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巡查,对公寓楼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火灾宣传;负责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处置处理。
1.2.5二级学院全面负责学生公寓内学生的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学院的自主管理。认真落实好学生公寓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学生公寓内的各类活动,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心理疏导、辅导员入住等工作。
1.2.6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水电设施的管理,各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负责本楼内的日常用水、用电管理,经常巡视用水、用电情况,发现问题,督导整改到位;并且对公寓楼实行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含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重点对宿舍公共区域进行卫生保洁,对二级学院卫生责任区进行检查、督导、考核。
2.公寓内各类管理
2.1学生行为管理
学生处、二级学院对学生在公寓内的行为负督导、管理责任。
2.1.1学生应服从和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管理。学生骨干、班级干部应协助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2.1.2宿舍设舍长一人,由本宿舍学生轮流担任,任期为一学期。负责排定卫生值班表;安排值日生搞好宿舍卫生,组织每周四本宿舍人员进行一次大清扫。
2.1.3保持公寓内安静,不大声喧哗、嬉闹、打扑克、搓麻将、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行为和活动。
2.1.4注意宿舍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电褥子等违规电器;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包括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等)。
2.1.5严禁挪用、破坏消防及水电等设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物品。
2.1.6学生应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不在宿舍内留宿非本舍人员;按时就寝、不晚归、不滞留,严禁翻越栏杆、窗户,严禁异性互串公寓,晚归或夜不归宿的,认真履行报备手续,以便查证。
2.1.7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文明交往、互相帮助、不吵嘴、不打架、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不聚众哄闹。
2.1.8房卡损坏或丢失必须重新补卡,严禁个人复制房卡,一旦发现按严重违纪处理。
凡违反上述行为的,按照《HXXSXZ14S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2.2水、电管理
2.2.1坚持“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的原则,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好习惯。
学生要强化水电安全意识,对有诸如水电泄露危险和地面积水等安全隐患,发生时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并及时按OA办公平台流程报修或报物业处置。
学生在校期间(不含寒假、暑假),学校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实行定额管理,每个学生每月用电定额限量为5度,用水定额限量为2.5吨,超过定额用水用电的缴纳水电费。(超额水电费由学生自行协商承担)。
2.2.2实验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水电的维修维护工作,及时处置被查实和师生报修的水电问题,确保公寓水电安全正常运行。
2.2.3学生公寓内水、电、网络线路严禁私自变更、私拉乱接。
2.3物品管理
2.3.1学生公寓内公共物品由学校资产处统一配备,后勤处负责统一管理。个人使用的物品包括床、柜子、桌、凳等,由学生本人负责保管;集体使用的物品、包括窗帘、门、锁、卫生工具等,由该宿舍同学集体保管,舍长具体负责。
2.3.2未经后勤处同意,宿舍内由学校配置的物品不得任意调换。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因个人保管使用不当损坏的照价赔偿;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由学生处依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2.3.3学生入住公寓前,各二级学院要对房间内的床、桌子、门、板凳、空调、卫生间等公共物品是否完好予以确认,并签订物资交接清单。有问题及时报给物业登记、更换。学生休学、退学等原因退宿时,学院应及时告知物业予以验收并办理退宿手续。
2.4卫生管理
2.4.1各二级学院对公寓楼内本学院负责的公共区域卫生进行及时打扫保洁。
2.4.2宿舍内的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无乱写、乱画、乱挂衣物及其他物品;门、窗、玻璃干净,窗台不乱放物品,床梯不得随意挪用;桌面、床(含空床)铺干净,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方向摆放,床面平整无杂物、床下干净,鞋子、脸盆、洗漱用品统一摆放整齐。室内垃圾分类装塑料袋,并及时带到楼下分类放入垃圾桶内;严禁在楼梯(电梯)、走廊、水房、厕所等场所乱扔或堆积垃圾,存放杂物。
2.4.3每周四组织卫生大扫除及内务整理,每周大扫除及内物整理按月得出平均分作为“星级宿舍”评比重要依据。
2.5作息管理
早晨:5:30(夏:5:00)开,7:50公寓关门
中午:11:50公寓开门,13:50公寓关门
下午:15:50公寓开门,18:50公寓关门
晚间:20:50公寓开门,22:00公寓锁门(节假日22:30公寓锁门)。
2.5.3学生公寓采取起床、熄灯音乐提示,提醒学生按时作息。
2.6学生入住、退宿、会客管理
2.6.1学生须按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寓、房间、床号凭住宿单入住,不得私自进行调换和更改,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入住学生信息登记、核对脸部信息等工作,日常管理过程中宿舍管理人员有抽查核对住宿人员信息的责任。
2.6.2学生休学、退学必须办理退宿手续。物业管理人员要对所退宿舍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登记。
2.7安全管理
2.7.1保卫处定时巡视、检查,完善安全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消防带、监控、防护窗栏、用电设备、安全指示灯完好、有效,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安全隐患应督导修复。
2.7.2保卫处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配合学生处按规定组织查宿,查处收缴违禁物品和器械,消除安全隐患。
2.7.3物业管理人员及入住学生要认真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设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学校保卫处指导下学习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自救常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
2.7.4学生应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如公寓内发生失窃案件,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报保卫处;发生打架等事件,各级值班人员、物业管理人员、老师、学干应主动给予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上报保卫处、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值班人员,情节严重的上报校值班领导。
2.7.5落实好“五进”,加强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辅导员深入宿舍同学生交心、做朋友,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公寓考核细则执行日考核制,具体执行《HXHQXZ3S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卫生管理考核细则A-4》。星级宿舍评比:按照星级宿舍评比标准,每月组织一次,三星级宿舍以上宿舍数量比例占本学院宿舍总数达80%的每增加1%加1分(附学生“五星级宿舍”评比活动实施意见)。
4.记录表单
4.1《学生公寓住宿登记表》HXHQJL90S
4.2《学生滞留登记表》HXHQJL13S
4.3《学生晚归登记表》HXHQJL24S
4.4《楼寓钥匙借用登记表》HXHQJL91S
4.5《维修登记表》HXHQJL92S
4.6《外来人员登记表》HXHQJL93S
4.7《退宿登记表》HXHQJL94S
4.8《“五星级宿舍”申报表》HXHQJL95S
5.附则
5.1本细则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5.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3《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细则》A/0版自本细则公发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