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沂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沂政字〔202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沂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言
沂南县,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97万人口,辖14个乡镇、1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距临沂飞机场30公里,距日照港80公里。境内有“三高一铁”(京沪、日东、长深高速公路和胶新铁路)及4条国、省道,正在规划建设的济莱临高铁、董梁高速、临临高速途径沂南,京沪高铁二通道在沂南设站。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特色产业百强县”“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县”。
“十三五”期间,全县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为抓手,以中央环保督察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主线,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谱写美丽沂南新篇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践行“两山论”理念、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的五年,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五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沂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总结分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建设更加富裕美好沂南接续奋斗。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县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力度,聚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出进展。
推进“四减四增”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印发实施了《沂南县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先后淘汰小炼铁等落后产能多家,取缔关停了精艺玻璃、绿之源科技、信源页岩砖和全县范围内的132台燃煤锅炉,完成三德特钢285万吨粗钢去产能任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全县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万元GDP能耗下降31.3%,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54.9%、16.4%、29.9%、45.4%,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在2019年全市“四减四增”评估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9、PM2.5、PM10、SO2、NO2分别比2015年下降46.4%、38.3%、62.8%、43.6%,均列全市第一;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长26.3%,列全市第二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38.8%,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至7%。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达标率100%,境内沂河、蒙河、东汶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完成了124个大气污染项目治理,整治了异味排放企业220家,清理取缔了散乱污企业215余家,改造了9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构建了流域水质稳定达标保障体系,设置了45个县控水质监控断面,制定“一河一策”治污策略,清理河道493.3公里,封堵入河排污口32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万吨/日,新增建管网59.1公里,实施水污染企业治理再提高工程90余个,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开展全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更新全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多部门联合开展涉及土壤污染地块的排查、梳理、管控和修复,全县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以整县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统筹,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为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树立了典型。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村镇集中收集、县级集中压缩运输、焚烧发电集中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大庄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已投入使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县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1个。
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基本完善。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应急、响应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对华龙经贸等涉重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废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历史遗留问题“大走访”活动、停工停产涉危废企业专项排查活动,2020年全县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100%,“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特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建立健全。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国家、省、市要求,于2018年制定了《沂南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开始组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19年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组织制定了《沂南县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方案》,积极打造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沂南模式”,2020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沂南召开。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审批建设项目1186个,完成120个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共发放排污许可证270个,登记备案1100个。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普查工业源、农业源、移动源、集中式及生活源1866个,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沂南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列入考核的目标指标全部完成,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PM10年均浓度、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比例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主要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具体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全县围绕宜业宜居宜游建设,大力实施“三大优先”,补短板、强优势,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基础更加优化,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基础更加稳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更加完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十四五”时期是沂南赶上全面现代化新征程步伐的关键五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鲁南经济圈、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等战略叠加发力;多年来的转型发展、系统推进、改革创新积蓄了高质量发展的力量,为沂南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创造了诸多优势和条件。随着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案推进实施,“蓝天保卫战”、“碧水行动”、“净土行动”等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转型升级成效逐步显现,全县环境保护形势总体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继续保持平稳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稳步降低,环境质量总体上将处于稳中向好态势。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打造城乡融合先行示范区,为建设更加富裕美好的沂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坚持低碳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交通体系和农业投入体系,有效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实施要素协同、区域协同、减污降碳协同。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着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环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规划范围
沂南县全境范围,包括界湖街道、依汶镇、岸堤镇、孙祖镇、双堠镇、青驼镇、张庄镇、砖埠镇、大庄镇、辛集镇、蒲汪镇、湖头镇、苏村镇、铜井镇、马牧池乡、沂南经济开发区等14个乡镇、1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五)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县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2、环境质量全市领先。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得到初步恢复,重污染天气、县控以上劣Ⅴ类断面、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新动能成为引领经济发展主引擎,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
沂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四减四增”行动工作部署,继续坚持污染源头防治、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突出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绿色发展。
1、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完善国土空间生态治理体系。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落实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自然保护地范围,实施空间差异化管理,健全各保护区生态环境管控措施。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五年攻坚行动,建立健全绿色产业发展政策,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加强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推动生态产业化,提高水资源、山林资源、地热能源、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水平,大力发展旅游康养产业,探索生态资源有效转化为经济价值和民生福祉的绿色发展路径。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和“十强”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集群。加快阳都健华制药、康森制药及界湖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中药、特医食品及互联网+医养健康产业的发展。加快名佑食品、国帅高端宠物、超和肉制品等全产业链条项目建设,争取开拓者、中地乳业、阿飞巴弟等强链补链项目投产,发挥云仓冷链、宠云行等平台集聚功能,积极申报“雁阵形”产业集群。
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经济开发区、密胺专业化工园区的集聚水平,围绕三聚氰胺等新材料、轮胎制造等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推动密胺专业化工园区优化提升。
2、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省《三个坚决行动方案》、《沂南县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沂南县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食品、建材、铸造等为重点,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突出食品主导产业地位,打造“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有效衔接养殖、屠宰加工、种植行业,完善生态循环产业链,促进全县畜禽养殖加工产业绿色发展。推进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建材企业稳定达标排放能力,推进建材行业领先企业达到生态环境治理B级以上管控标准要求,出台建材行业准入和生态环保管控要求。推进铸造企业产能认定工作,严格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思路,继续推进铸造产业转型升级,明确铸造企业喷涂工艺和污染防控要求,实行铸造行业产能管控,推动铸造产业向集约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按省市要求,对“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探索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申请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推进沂南县屠宰行业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
3、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一是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提高电煤使用效率,鼓励采用高热值煤炭,减少低热值煤炭使用。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二是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能用天然气、电力等其它能源替代的,确保实施替代;推进全县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水泥、砖瓦、玻璃、石灰、泡花碱等)超低排放改造。三是扩大县城周边村居集中供热范围,全面减少生活用煤使用量。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大力推广生物质清洁炉取暖,鼓励农村生产生活改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减少用煤量防治秸秆污染。
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工业、商贸流通、重点用能单位等能源利用效率,重点用能单位实行用能年度预算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动绿色建筑提质增效,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指标分别达到75%和72.5%以上,积极推进省级绿色建材生产基地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实施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底,完成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目标任务。加强农业农村节能,做好政策引导,推广应用节能机械、设备,发展节能型农业设施。
优化能源布局,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推动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筑设施与电网安全消纳能力融合有序发展,鼓励引导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以太阳能、生物质、沼气发电装备为重点,建设阳都热力生物质热电联产、中地牧业光伏发电等项目,鼓励符合承重标准的工业厂房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提升天然气、沼气、秸秆集中气化、地热能及其他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4、大力实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着力提升综合运输效能。积极推进电力、水泥、砂石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制定“一企一策”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方式运输。积极推进港汇铁路物流园建设、运营,促进公路、铁路运输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在更大程度上融合发展。
加强车辆油品质量管控。强化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开展车用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实现对加油站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测。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加大三次油气回收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出台激励政策,推进撬装加油设施建设。积极支持重点物流园区、大型企业等自用加油装置规划建设。
优化城区交通。提高绿色出行比例。构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积极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自感知等新技术,在交通拥堵节点增加智能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开展城区交通拥堵路段、路口排查,制定“一路一策”。
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持续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积极倡导私家车等社会用车清洁化,确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除特殊需要外的公务用车、市政车辆统一采用新能源车。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工程机械、货运车辆电动化。加强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建成依托公交场站、政府机关、商贸中心、大型社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充电站群,构建以公交线路为骨架、县城为中心、乡镇驻地为节点、行政村为末梢的放射状充电站覆盖网。
5、推进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
持续推进农药减量。规范农药生产、经营、销售制度,健全农药追溯系统,严禁生产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农药,严禁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和先进施药器械,开展高毒农药替代工作,支持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等新型农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推广商品有机肥使用,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鼓励各乡镇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农业废弃物、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鼓励商品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依汶镇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有机肥项目。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打通种养循环堵点,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技术模式、科技支撑、服务设施和配套政策,形成县域大循环,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依托各类现代农业园区、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打造高品质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
6、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壮大环保制造业,发展环境服务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产业融合,推动绿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环保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城镇污水处理、资源再生利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机制。积极争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试点。
(二)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降低碳排放强度,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落实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分解落实国家和省、市达峰目标任务,明确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鼓励制定二氧化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降碳创新行动。探索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和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建设,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低碳社区试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
2、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升级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推动石化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发展低碳运输方式,推动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大力发展低碳物流,不断提升低碳营运车辆比例。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实施全氟化碳、三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3、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参与打造多层级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积极争取适应气候变化各类试点示范。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进低碳城市、低碳社区试点,促进绿色消费,开展低碳产品认证。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探索生态系统碳汇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碳汇建设,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工作试点项目,探索林业碳汇交易。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积极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生命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着力增强农业抗御自然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主要粮食作物区农业气象灾害应对防范体系建设,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4、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融入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争取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有明显提升。
(三)深化协同控制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逐步破解大气复合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1、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2、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完成全县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业源清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管控措施可落地,重点减排单位实行“一企一策”清单化管理,夯实不同预警等级条件下的差异化减排措施。建材、化工、玻璃、饲料等涉大宗货物运输的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运输响应方案。依据市级预警发布信息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用电智能监控、扬尘在线、渣土车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监督、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3、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积极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修、维修,减少污染物排放。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制定印发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方案,开展重点行业(加油站、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行业、铸造)、重点区域(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提升整治,建立VOCs治理设施淘汰工艺目录,出台重点行业“一行一策”深度治理指导意见,指导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提升方案。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强化移动污染源综合防控。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引导区域内公路货物运输大户优先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实施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应急管控管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车辆管控方案。推进汽车尾气治理,在主要物流通道、集中停放地、物流园区、入沂主要通道等区域持续开展尾气排放日常执法检查行动,完善汽车尾气维修治理设施建设,实施汽车尾气不达标强制维护制度。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编码登记制度,按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注销登记信息。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检,对抽检不达标的依法进行处罚,完成国一级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引导重点工地、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及各类市场主体减少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综合整治扬尘污染。制定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加强砖瓦、水泥、石灰、玻璃、化肥、石子加工、石英砂、火电等涉及原料物料堆场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无组织扬尘管控治理,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强化建筑施工、拆迁施工、市政施工及水利工程等工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重点监管土石方作业,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道路保洁力度,进一步提升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对重点区域重点扬尘污染路段加大保洁保湿力度,对城区次干道、支路及周边未硬化道路增加清扫作业。加强渣土运输监管,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加强巡查监管,严打黑渣土车,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渣土车。开展裸露场地整治,对城区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建设裸地、物流园、大型停车场进行排查建档,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苫盖等治理措施。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管理,督促露天矿山在基建、开采、修复等环节实施严格有效的抑尘措施,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氨排放标准,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控制技术试点,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探索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试点。
加强其它涉气污染物治理。以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家庭装修防治、干洗行业溶剂回收、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居民生活烟气治理为重点,进行全面摸排和综合整治。督促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时清洗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达标排放,组织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执法检查行动,逐步推广重点油烟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做好宣传引导,最大程度降低生活源废气排放。
(四)强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功能
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1、加强水生态系统治理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统筹开展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保障生态用水,促进水生态恢复。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探索开展总氮总磷排放控制。
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严守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底线,按照“短期长期结合、治标治本兼顾”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河湖库、重点因子、重点时段污染管控,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精准制定“一河一策”,对沿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提升,聚力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开展沂南县全域水系综合治理,重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和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持续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河湖淤积底泥、水面及沿岸农业生产生活废弃物、沿线闸坝及沟渠临时拦截的生产生活污水或灌溉尾水,整治破损堵塞的城镇雨污管网,开展城市雨污水管道清掏,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急处理能力及重点工业企业汛期污染管控能力,集中力量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突出环境问题。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探索开展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化工企业、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与地表水交换较为频繁区域的地下水质量监测和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各类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丹山子水厂、双堠水库、“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加强对水源地的卫生防护,规范基础设施及保护设施建设。对东汶河南寨水厂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监管修复工作,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管能力水平,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建立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明确镇街属地责任。
2、深化水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的排污路径,形成规范的排污口“户籍”管理。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编制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实现市县污染源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强化水污染物排放口排污许可信息管理。
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实施差别化流域环境准入政策,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推进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入园发展。加强全盐量、硫酸盐、磷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加强化工、印染、屠宰、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治理,实施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清洁化改造。开展全县涉水企业的用水和产水环节、雨污管网设置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逐一排查,提标改造全面推进密胺工业园、双创产业园等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鼓励化工企业废水实施“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
开展“两清零一提标”工作。一是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二是推进城镇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全面开展城区、开发区雨污管网排查和系统化整治,着力解决污水管网覆盖不全、管网混错接、管网破损、雨污混流等问题,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为重点,完成老城区及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三是分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动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食品产业园)建设,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在青驼、砖埠、张庄、孙祖四镇谋划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有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四是建立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以多元融资模式保障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五是继续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强化水资源保障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科学确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组织制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研究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的水质水量管控要求。提升中水和尾水水质,将其做为生态补水的重要水源。加强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监督检查,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加强水库灌渠生态安全系统建设。推进灌区干渠生态改造,做好蓄水保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双堠水库,实施岸堤、依汶、双堠、青驼等水源工程,推进丹山、斜午、青驼、高湖、寨子灌区改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大型拦河闸、小型病险水库、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镇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补齐防洪短板。
实施节水行动。大力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先进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创建。鼓励企业使用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大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建设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厂尾水湿地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利用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污水厂尾水水质,用于县城水系生态补水、市政绿化和道路洒水、河道沿岸农业灌溉用水、工业企业用水等。
4、加强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统筹全域水系治理。编制全域水系治理规划,实施五年提升行动,开展沂河、汶河、蒙河三大流域“百河共治”,构建“三河六岸、百川汇流、水润阳都”全域水系总格局。统筹城乡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小东河、苗家曲河、寨子河、北沟河、河阳河、明生河、丰收沟、王家河等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水体净化能力,修复水生态环境。
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以“城纳三山、水贯两河”的生态底蕴为基础,全面推进中心城内河治理,通过打通朝阳沟、丰收沟等城乡引水排水通道,引入东汶河河水实现水体清淤提质和互联互通。将水系功能、两岸绿带功能及周边区域的城市功能进行统筹考虑,打通汶河、沂河与城区联系的多条绿色景观通道,形成若干条透绿廊道,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
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在确保河湖防洪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美丽示范河湖申报工作。
5、强化风险管控,保障水域环境安全
强化河湖监管。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在确保对大中型河湖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向小微型河湖监管拓展,在确保河湖长和行业、部门履职到位的前提下向发动社会监督拓展,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实施“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加强岸线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河湖清违清障,不断巩固河湖治乱成果。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加强河湖采砂监管,探索创新河湖巡查管护市场化机制。
化解河湖水质超标风险。强化水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强化源头风险预防设施建设,针对工业企业或工业聚集区,建设符合事故应急规范要求的水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防护设施以及主要入湖河流拦污坝等应急缓冲设施建设。开展对应急事故池、排污口截污闸、河道截流坝、橡胶坝等各类环境应急防控和处置设施的风险能力评估和问题排查整治。
(五)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1、全面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和安全利用
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对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分类管理,落实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完成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动态管理,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环境质量不下降。
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以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减少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做好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2、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加强蒲汪中学和苏村中学两处国控地下水监控点位的周边环境监管,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核心,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以危险废物暂存处、垃圾焚烧处理场、采矿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建立地下水污染地块动态清单,以排放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业行业为重点,定期评估重点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守住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项目,其他区域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应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3、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深化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改厕、治污、清违为重点,完善设施、提高标准、健全机制,推动环境整治由村居向庭院、由厅堂向角落深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化保洁机制,推动市容环境管理向乡村延伸。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以重要干流、支流等沿线村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庄、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村庄等为重点,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模式,差异化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鼓励开展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推进农村改厕试点工作。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确保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汪塘及连接汪塘的沟渠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淤积情况及内源污染状况,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建立健全多方位、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和水体净化等工程,运用生态治理方法,彻底实施“大扫除”。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监督性监测,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反弹和新发现的黑臭水体纳入清单实施整治。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统筹城乡垃圾收运、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做好现有垃圾中转站的运维工作。有序实施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利用,积极探索推进垃圾分类试点片区建设,出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方案,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复制推广”的思路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末端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优化畜禽养殖禁养区。指导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化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因地制宜推进畜禽粪污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加强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完善“县督导、乡镇组织、村居落实”的禁烧工作网络,开展夏收、秋收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等重点时段秸秆禁烧行动,落实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通过多途径有效加大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推动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标准农膜的应用,引导农膜使用者回收废旧农膜,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地膜加工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争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美丽乡村“三级联创”工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做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维护,按照“四净四无”标准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村庄古树名木保护。按照“汶河为轴、两岸开发,以线带面、全域推进”的总体思路,将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打造沂南特色乡村风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开展整镇域美丽乡村示范片区试点,加快依汶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城乡融合示范区、乡村振兴先行区。
(六)加强噪声和辐射污染防治,营造和谐生活环境
1、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噪声敏感建筑与工业企业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行为。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进入工业园区。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督管理,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设置禁鸣标志,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向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得使用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和监管。强化施工噪声监测和信息公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进行信息公开。
加强社会噪声污染防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制。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持续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建立核安全文化培育长效机制,将核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全过程。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强化Ⅱ类移动放射源运输、使用监督检查,做好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维护。
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现场监督监管能力,实现所有涉源单位从严监管“全覆盖”。加强放射性废物入库管理工作,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
完善核与辐射应急响应体系。修订辐射应急预案和配套执行程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辐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辐射应急物资的统一监督管理。
(七)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1、融合生态治理
构建全域生态安全格局。系统推进城乡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现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加快形成“三屏三脉三区”全域生态保护格局。三屏:北大山山系生态屏障、鼻子山山系生态屏障、五彩山山系生态屏障。三脉:以县域内三条主要水系为骨架,沿沂河、蒙河、汶河水系的滨水生态廊道。三区:依西部沂蒙山森林生态保育区、中部平原生态治理区、东部丘陵生态保护区。
统筹全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沂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小微湿地生态修复、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生态脆弱区造林工程、森林保育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水源涵养工程、水土保持治理提升工程等沂南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打造区域生态高地,增强生态屏障功能,促进沂南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振兴发展。统筹林长、田长、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机制,探索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格局,打造高品质、现代版“沂蒙山居图”。
推进铜井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石英砂开采修复、荒山生态修复和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为主题,探索形成具有浓厚地方铜井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将生态保护与现代农业、旅游产业充分结合,打造革命老区绿色发展沂蒙样板。
构筑县域绿色生态屏障。大力实施绿满沂蒙行动,全面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森林生态廊道建设、荒山绿化彩化和农田网格化,开展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和生态脆弱区造林工程。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契机,推进北大山、鼻子山、五彩山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修复和整合优化,加强荒山荒滩瘠薄地造林,高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增加森林植被,加快国土绿化。科学确定林地保有量,加强国家储备林保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加强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管理。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立足沂南县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开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构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助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
2、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以现有国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为基础,结合生态产品的基本特征及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特征,探索建立生态资源要素调查清单账户,开展典型资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权,保障收益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权、责、利相一致,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构建政府转移支付、区域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相互补充的生态补偿制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者的受益水平,不断完善生态保护效果与补偿资金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开展碳汇交易开发试点,加快推进全市林业碳汇开发工作试点项目,探索体制机制,建立工作体系,在发展“双碳”经济上打开突破口。建立完善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推进碳汇建设,提高森林碳汇能力。发挥水资源丰富优势,主动探索渔业碳汇开发新机制、新模式,在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八)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监管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强化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1、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按照“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的原则,科学划定全域生态保护格局。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实施土地整理、废弃工矿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打造“集约高效、生态宜居、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系统保护山体、河流、湖泊、森林、湿地生态资源。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探索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探索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立体智慧监管。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管行动。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多部门协同执法监管体系,建立问题发现、信息移交、反馈整改、督导问责闭环机制,加强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突出生态破坏问题及问题集中地区开展专项督察。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强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监管,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的多样性。实施沂河、东汶河湿地生态恢复、生物栖息地生态林建设,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地以及重要野生植物的原生地区域保护,搞好汶河马口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彻底治理沂河、蒙河、东汶河等重点河流湖库的非法捕捞现象。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防御、处置和监测,建立健全防御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控。实施沂南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防治。
3、实施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九)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与健康。
1、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以涉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企业和化工园区以及南水北调汇水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网络,开展分级定期监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水环境风险隐患,探索建设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恢复,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风险防控示范工程。优化提升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完善优化企业申报、关键环节跟踪等功能,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原则,以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编制生态环境应急技术文件和管理手册,提升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2022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推进健康沂南建设,持续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研究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地图。探索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
2、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源头管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对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以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规范工业固废处理处置,推进临沂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焚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针对制鞋下脚料、畜禽羽毛、污泥等工业固废,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协会牵头、属地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市场运作、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储运、处置体系,完善企业、行业和区域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探索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废物管理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高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及危险废物企业的检查频次,严查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积极探索企业内部消化、企业间优势互补和外部市场开拓等多种利用途径,鼓励大型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全面提升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能力。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做好再生资源企业备案工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和一次性塑料制品等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监督指导文旅企业配合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形成绿色生态环保的发展模式。
3、深化重金属及尾矿污染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重金属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落实涉重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代”,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强化皮革鞣制加工行业铬减量化或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开展尾矿污染治理。推进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矿区无序堆存历史遗留废物排查整治。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提升工程方案。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河流等排放尾矿的行为。
4、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重视新污染物发现和防控。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调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理制度,逐步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纳入环境监测体系。
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限值。严格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认真履行保护臭氧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等国际环境公约。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可接受用途除外),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除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考标准的),基本淘汰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等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禁止生产和进出口《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中添汞(含汞)产品目录所列含汞产品,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支持无汞催化剂工艺的研究与开发应用。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十)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健全县级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干部监督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复杂敏感的大型燃煤设施、石化、化工、有色冶炼、钢铁、焦化等建设项目,主动开展环评会商。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做到应赔尽赔。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紧扣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借助环保督察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完善并落实调度、督办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2、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制度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实现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巩固提高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填报质量。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监管。落实国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减排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统筹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制度。建立环保政务失信记录,健全政务失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强化环保政务信用信息使用。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化环境监测、危险废物处置、环境治理及设施运营、清洁生产审核、污染场地风险调查评估等领域的违法违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落实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办法,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
3、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开展环保服务企业行动,完善治污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资源环境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
4、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执法能力,加快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大环境监测设备仪器及专业人员的投入,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和协同配合。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加强环境执法力量,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局队合一”。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加强新技术应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保治理能力。依托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数据要素资源体系。
(十一)开展全民行动,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1、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2、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
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以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绿色技术创新为重点,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加强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建设管理,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大力推进绿色出行。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将生态环境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壮大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引导公众参与,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推进城镇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
3、开展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党政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2025年底前,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持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众监督和结果反馈机制,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核查成效-分析研判-集中治理”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利用“信、访、网、电、微”等渠道,充分发挥信访投诉举报信息“金矿”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投诉、举报、舆情反映问题的处置核查机制。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二)完善推进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环境治理财政支出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保障重点,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四)开展宣传引导
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做好典型示范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
(五)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新组建环保队伍,破格选用优秀的环境监测与执法等重点业务领域人才,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熟练、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