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酒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一家提供住宿服务的酒店,为确保所有客户享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禁止带宠物协议书。乙方作为甲方的客人,同意遵守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第一条定义
1.1“宠物”指任何活体动物,包括但不限于狗、猫、鸟、鱼、爬行动物等,无论其大小、品种或用途。
1.2“酒店”指甲方经营的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客房、公共区域、餐厅、会议室等。
第二条禁止带宠物
2.1乙方同意在入住酒店期间,不携带任何宠物进入酒店。
2.2乙方理解并同意,违反本协议书规定带宠物进入酒店的行为,将被视为对甲方的违约行为。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宠物带离酒店,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入住期间房费的____%。
第四条酒店权利
4.1甲方有权在酒店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携带宠物”标识。
4.2甲方有权在乙方入住时,对乙方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确保乙方未携带宠物。
第五条乙方权利
5.1乙方有权在入住前向甲方咨询有关宠物政策的详细信息。
5.2乙方有权在发现其他客人违反本协议书规定时,向甲方提出投诉。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6.1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署,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
6.2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书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书。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协议书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8.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8.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