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个月订五一酒店遭毁约”等词条
同时冲上微博热搜
全网阅读量近5亿
有消费者投诉称
自己早先预订的民宿
被商家以各种理由要求退订
或者直接单方面毁约
但实际却发现商家
却是抬升价格在平台继续出售
究竟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被临时要求退订却发现商家还有房
据媒体报道,以“民宿”为关键词搜索黑猫投诉平台发现,提起投诉的消费者多在二月及三月下单,在四月上中旬收到房东告知无法接待,需要取消订单。
从消费者提供的截图来看,无法接待的理由包括房源下架、房屋售出、房屋出租、和平台解约、房间被重复订了等等。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发出自己被退订的经历,借口五花八门,理由千奇百怪。
也有消费者通过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维权成功。刘女士在和房东沟通的过程中,被平台强制退款。客服的说法是,因为房东无法接待,所以系统自动退款。她带着录音证据找到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在后者的监管下,平台赔偿了200元,民宿赔付了订款的60%。
商家即便赔偿再高价卖出房间依然会赚
对于酒店住宿领域出现“到店无房”,有在线旅游平台从业者解释称:
一种是出于临时不可控的客观因素,真的没有房,比如被征用等难以告知的原因,或是酒店确实在装修、房间设施损坏等。
另一种是商家主观原因,比如可能想根据行情欲临时调价,把之前的价格调高好几倍,再以满房为由,把原来以低价预订的订单取消,“这样即便要赔偿,他还可以好几倍的价格再卖出去,一样是赚的。”
那么
是否存在酒店恶意退单涨价问题?
酒店恶意涨价毁约?柳州开展专项整治
据柳州市场监管消息。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五一”旅游高峰,全力保障“五一”假日期间柳州酒店住宿行业价格监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部署要求,4月24日下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五一”期间酒店住宿行业价格监管工作部署会,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对各辖区酒店、宾馆、民宿开展“网格化”摸排,完善建立辖区酒店住宿业管理台账和规范价格行为告诫提醒。
4月25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对本辖区酒店、宾馆、民宿开展“网格化”摸排,完善建立辖区酒店住宿业管理台账。其中,柳城县、融水县、三江县、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江区、柳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集中约谈了辖区内宾馆业经营者,对“壮族三月三”假日期间检查出的虚标房价、不明码标价、不兑现价格承诺等问题进行通报,对其经营行为再提醒再告诫,并倡议旅馆业经营者合理定价,要求严格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不得有虚标房价、不明码标价、变相涨价、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约谈酒店、宾馆、民宿518家。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网格化”摸排,聚焦全市酒店住宿行业乱象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整改一批、曝光一批,特别针对约谈后价格仍然畸高的酒店、宾馆实施重点监测、重点检查,对虚标房价、不兑现价格承诺、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从而引导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为柳州从“网红”到“长红”打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平台对异常价格予以拦截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认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民宿经营者如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消费者有权向民宿经营者主张支付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补充认为,如果民宿经营者告知的情况属实,也属于重大违约行为。如果消费者和平台已形成合同关系。若一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单方面要求取消预订,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具体违约金额需由双方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协商确定。
携程上述人士同时坦言,“虽然发现异常价格平台会予以拦截,但由于酒店行业的复杂性,平台很难准确界定代理商售卖价格的合理涨幅区间,价格风控工作需要兼顾平衡好合作商的自主定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也是行业治理共同存在的难点和痛点,平台也在不断学习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