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烟波渔港饭店内有两只活猴。”3月23日下午5点多钟,南京建邺警方接到这样一起市民报警。要知道猴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可不是随便可以饲养的。两只活猴为什么会在饭店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现场两只小猴被关在铁笼里,看上去很害怕
酒店是从别人手里“收养”过来的
“酒店养猴”的消息昨天在网上也引发热议,有的网友表示,饭店有钱,养猴子当宠物。也有人怀疑饭店是不是想做“活猴取脑”,供顾客食用。带着这些疑问,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烟波渔港总经理朱杰,对方表示,大概在这个月21日,有个陌生人来到店里,此人牵着两只活猴,问店里需不需要猴子,并称,如果不要就准备把猴子扔在路边了。朱杰称,他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就把猴子留了下来。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买卖行为,朱杰不愿多讲,只说他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于是,两只小猴子就被养在了楼顶上。不过朱杰强调,就这几天他准备把猴子送去红山动物园。至于买卖猴子甚至是“活猴取脑”的说法,朱杰表示,网上的谣言太不靠谱,根本没有这一回事。
动物园两只猴子确定是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3月24日,民警将两只小猴子送到红山动物园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经过确认都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只猴子的年龄不一,大一点的大约1岁多,小一点的还不到一岁。
记者了解到,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野生猕猴数量急剧下降,已在2008年被列为濒危物种。
外地刚发生的一件“怪事”
男子养“狗”半年百度一下发现是“熊”!
随后王先生马上向芒市森林公安局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在王先生家的院子里看到了已经被铁笼关起来的小黑熊,随即联系了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中心。经鉴定,这只小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且身体健康,发育良好。但是目前还不具备野外生存条件所以还不能把它放归大自然。
特别提醒
不仅是买卖,私自饲养野生动物也违法
记者梳理发现,有网友在网上卖蟒蛇、球蟒、绿鬣蜥、野生辐纹龟等野生保护动物。森林民警提醒,有网友喜欢养另类的宠物,但要区分什么是野生动物和宠物,购买野生保护动物当宠物饲养一样会获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