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敖立青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信义荔山御园C区7栋A座1602【不动产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78169号】的房产一套,证载建筑面积为147.09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房产、资产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最下方附件。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截止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本院申报租约材料。房产居住和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该房屋自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共欠物业管理费2749.85元,继续产生费用中。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定向询价结果:11220319.38元,起拍价:11220319.38元,保证金:1122031元,增价幅度:56101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可贷款竞拍,具体事项请详阅《拍卖须知》第十九条和贷款须知。
七、拍卖成交后:1、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2、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3、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4、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本院负责清场交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1122031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三、竞得人须在2022年7月27日前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帐号:30207106003405),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款的,需向法官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申请,法官同意后方可延期缴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五、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