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州市逸特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MAC156XE8A
登记地址/实际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聚德南路51号101铺
法定代表人:郭岳
一、环境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4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情形:当事人在上址开展动物诊疗经营活动,现场设置Ⅲ类射线装置一台,型号:溢佰亿巡航舰2.0T移动X射线机,持有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放射岗位人员一名,未能提供放射场所辐射监测报告,未能提供放射岗位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以及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二、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文件依据及给予执法观察期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
上述整改期限为我局给予当事人的执法观察期。请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并在观察期内配合我局执法工作,主动完成整改,减少或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如当事人在观察期内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且未出现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否则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三楼
邮政编码:510240
主办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联系方式:020-3438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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