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雷锋学校学生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4浏览量: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市雷锋学校学生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办[20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雷锋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雷锋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沙市雷锋学校学生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高新区雷锋街道正兴路197号,综合服务大楼北向,第一食堂西向,围墙范围内。
2.3项目概况:学校总用地面积113503.2平方米(合170.2亩),拆除原有一栋破旧建筑,修筑道路500米(金额约90万元),连通两个地下车库,新建1栋6层学生食堂综合楼。新建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9659.53㎡,其中一层主要功能为学生超市、厨房及学生活动室,二层主要功能为1500座学生食堂,三-五层为教师周转房,主要功能教师周转房,合计66套,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地下车库,设置97个地下停车,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2.4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驻场服务期为整个项目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暂定为2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01月04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一致。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牵头人单位委派。3、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995043。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按2转1或者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