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国民政府又称汪精卫政权、南京国民政府,其使用的正式名称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是中华民国在抗日战争时期一个与大日本帝国保持合作关系的政权,被普遍认为是日本帝国在中国扶植的一个傀儡政府。首都在南京市,执政党为汪兆铭(汪精卫)领立的中国国民党。当时中国境内分裂成三大政权,有汪精卫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蒋中正领导的重庆国民政府,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1944年11月汪精卫死后,以陈公博为首。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汪精卫国民政府解散。中华民国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均不承认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为合法的政府机构,故以汪伪政府或汪伪政权称之。
成立背景
华北特殊化
大日本帝国在其势力范围内推行华北特殊化政策,先后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蒙古军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等。
汪精卫取态
蒋介石通过情报线人及龙云的汇报得知了汪精卫的行为,随后向汪精卫通过代信表示:“莫公开主和、莫与中央失去联系、莫要赴港(担忧日本人对其控制)、可赴欧”等原则,以希望汪精卫不要与日本人合作。1938年12月29日,汪精卫“艳电”宣布与日本合作。国民党宣布将汪精卫开除党籍。5月8日汪抵上海,在江湾土肥原公馆与影佐祯昭和犬养健会谈。
“拥护汪精卫先生”标语
合法性
除了日本和满洲国最早承认汪精卫国民政府为中国政府的合法性之外,与其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及政府还有德意志国、意大利王国、匈牙利王国、罗马尼亚王国、保加利亚王国、法兰西国、西班牙国、克罗地亚独立国、斯洛伐克、泰国。
当时中华民国境内分裂成两大政权,一是蒋介石领导的重庆国民政府,二是日本势力范围内汪精卫国民政府。重庆国民政府和中共均不承认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合法性,蔑称为“汪伪”、“伪国民政府”、“汪政权”,尤其加注引号。学术界其中一个常见称呼是汪精卫国民政府。汪精卫国民政府常与维希法国类比。
1938年在金陵大学内设立临时大学,临时中学,图为1938年金陵中学内临时中学筹备委员会学生登记处招牌
成立
汪精卫国民政府名义上接管原“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辖地,但是“临时政府”改组后的华北政务委员会与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在南京举行国民政府还都仪式,发表《和平建国十大政纲》。成立之初,汪精卫仍奉重庆的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本人作“代主席”,兼领行政院长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同时有五院院长设置及中国国民党各级党部,恢复战前一切体制。
没落
1944年11月10日,汪精卫去世。11月12日,中央政治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决定陈公博为行政院院长、代理国民政府主席,兼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并于11月20日正式就职。陈公博就职时称,将坚持奉行汪精卫手订之政策,无论战争如何推移、时局如何迫切,都不会动摇。周佛海继陈公博之后,于1945年1月就任上海市市长。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8月16日下午4时,陈公博、周佛海在南京召开中央政治委员会临时会议,宣布取消国民政府及其所有机构,成立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陈公博自任两委员会委员长,周佛海任两委员会副委员长;汪精卫国民政府存在了5年4个半月,最后终结。
宣传不平等条约《中日基本条约》的宣传单
收回租界
汪精卫国民政府收回部分外国在华租界。如:1943年3月,与日本签约收回苏州日租界、杭州日租界、天津日租界等八市(福州、沙市等地的日租界其实并未真正设立)的日本租界。1943年7月,从维希法国手中收回上海法租界(由于天津及上海法租界效忠维希法国,因此太平洋战争爆发时没被日军占领,而汪精卫国民政府能收回是因为欧洲的维希法国已于1942年11月被德国及意大利军事占领)。8月,从日本手中收回日军于1941年12月8日起占领的上海公共租界。10月,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中日基本条约》。1944年7月,由于意大利战败投降已经一年,因此汪精卫国民政府正式从意大利收回天津意租界和上海公共租界意大利界区。
军事
由于日本制肘,汪精卫国民政府未能新建军队,只能接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所遗留之武装力量,将维新政府绥靖军任援道所部七个师和一个独立旅改编为南京和平建国军,后又招收军统游击队,编为两个步兵旅。此外,由日本顾问影佐祯昭移交华北治安军计七个旅和一个团。
南京和平建国军直辖6个方面军(第三方面军吴化文:鲁苏战区新编第一师师长,1943年1月18日,率所部约4万人在山东沂水地区投汪,被编为山东方面军总司令,7月29日改称第三方面军总司令,并任命山东省保安司令部参谋长宁春霖为副总司令,郭受天为参谋长[5]:891;第六方面军孙殿英:冀察战区新编第五军军长,1943年4月被俘投亡[5]:891)及4个绥靖公署;华北志安军则最高层辖有14个集团军;蒙疆的蒙古军最高曾辖有10个师。
1940年,汪军总数8.8万人,而到1945年春已扩大到40余万人[6]。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和平建国军由蒋介石国民政府收编。
1943年1月9日,汪精卫国民政府对英美宣战,受到南京和上海市民上街游行举起横幅支持参战,挂起“拥护国民政府参战”、“民国三十二年一月九日国民政府对英美两国宣战了”的字条。
外交
汪精卫国民政府提倡泛亚洲主义,和日本、满洲国及其他亚洲国家一起建立东亚新秩序,驱逐在亚洲的西方势力。尽管如此,因为日本和德国、意大利及其它欧洲轴心国成员为同一阵营,所以汪精卫国民政府只特别针对英、美等盟军作出负面宣传,相反地对德、意等轴心国作出正面宣传,其中“共和日报”曾赞赏德国科技、德国人为优秀民族和赞赏在纳粹党执政下令德国强大。除此之外,汪精卫国民政府亦宣传反犹主义,因为汪精卫及其政府都认为犹太人操纵英美等国谋求控制全世界,而且同意纳粹德国反犹的态度。[9]日本政府宣言“决定给予全力协助和支援。”
中华民国外交部于1940年3月成立,外交部长由褚民谊兼任,并派大使到各欧洲轴心国成员作领事。1940年8月31日,大日本帝国与汪精卫国民政府缔结了《中日基本关系条约》。1940年12月10日,汪精卫派特使、外交部长徐良到大满洲帝国首都新京,向康德皇帝溥仪递交国书。1941年1月和8月,满洲国与汪精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互派大使。
1941年7月1日,德国及意大利承认汪精卫国民政府为代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和汪政府建交,同一日,德国外长通知日本外务大臣,希望东京方面能够北上进攻苏联。7月4日,重庆的蒋中正重庆国民政府宣布和德国及意大利断交。以德意两国为首的欧洲轴心国匈牙利王国、罗马尼亚王国、保加利亚王国、斯洛伐克和克罗地亚独立国亦在当天承认汪精卫国民政府,而西班牙国和法兰西国8月初也承认汪精卫国民政府。
1941年11月22日,汪精卫国民政府加入了反共产国际协定,随后泰国及日本的其他傀儡自由印度临时政府、缅甸国、菲律宾第二共和国也相继承认了汪精卫国民政府。1942年意大利迫梵蒂冈教宗承认汪精卫政府,但庇护十二世没有这样做。1943年1月9日,汪精卫国民政府在南京对英美宣战。
行政区划
汪精卫国民政府虽在名义上统有华北政务委员会及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事实上仅直接管辖江苏、淮海、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中原、福建(部分日本占领地区)等省份及南京、上海、汉口、厦门等特别市,再者,除了江苏、淮海、安徽三省的形势较为完整外,其他省区往往仅占有少数县;另曾设置浙东行政公署、苏北行政公署及苏淮特别行政区等3个省级特别区。
华北政务委员会名义上管辖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及北京(后改回北平)、天津、青岛等三个特别市。实际上尚管有河南省及江苏长江以北地区。后另设立华北政务委员会第一直辖行政区及冀东行政公署等2个直辖省级特别区。
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则管辖巴彦塔拉、察哈尔、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等五个盟与察南、晋北两政厅,并先后设立厚和、包头、张家口等3个特别市,合计10个省级单位。
1940年6月20日,中央政治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对南京特别市政府实行改组,并定为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