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正名,清乃建立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一个政权,为表明其政权民族压迫之性质,必须称之为“满清”,方忠实于历史2、内容次序之考虑,从逻辑顺序上说,应该先叙述民族的一般理论,把民族之本质,民族存在之意义,民族主义的定义以及分类,所应该提倡的民族主义为何,等等问题阐述清楚,然后再来分析为什么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然而考虑到,民族理论问题向来复杂,要将其详细辨析,论述清楚,不仅让写者头痛,也必然使读者却步,诘诎聱牙,让人有枯燥嚼蜡之感觉。又考虑到,一般涉及“民族”问题之讨论,不必纠缠理论细节,确切含义,也足以让人明白大致思想,所以不妨把更通俗的清算满清统治危害必要性之论述移于前,至于后面民族理论之更进一步详细阐述,有兴趣者读之,无兴趣则亦可略过。如此或可两全。但一般理论之重要性不可忽视,因为此是根本所在,思想基础所在,详细分析或可不看,对其基本结论必须清楚,否则思想亦终不免于糊涂。
有许多人听到谴责满清就怫然变色。
所谓“中国只有汉族能主政,其他民族不行吗?”;所谓“汉族历史上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所谓“我们要维护民族团结,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要搞民族主义,要站在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思考”。
唾沫飞溅,掷地有声;唇齿奋扬,语重心长。
然而这些质问与教诲里,充斥着偷换概念和思维混乱!难道批判满清的黑暗统治,就是对少数民族不尊重?难道揭露满清的凶残屠杀,就是限制少数民族政治经济的权力?难道鞭挞满清的疯狂压迫,就是剥夺少数民族的文化?难道从古到今汉族对本民族暴君批判鞭挞得还少么?难道现在还有人把一个民族同一个残暴黑暗恐怖的政权捆绑在一起,批判这个政权就成了对这个民族本身的批判,以至于这些人要如此道貌岸然,如此义愤填膺的质问“中国是汉族的中国么?”
中国不是汉族一个民族的国家,但中国确实是汉族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汉文化为最核心文化的国家,脱离了汉语,汉字,汉族历史,中国也根本不成其为中国!
那些质问“中国只有汉族能主政,其他民族不行吗?”的人,要害本质是给侵略兽行,民族迫害蒙上了一张“平等”的画皮,偷换概念而自鸣得意。
当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口占据了绝大多数。那么在自然的状态下,在没有大规模民族迫害,民族隔离,民族等级制度的情况下,无论采用的是选举制度,还是君主制度,这个国家的主政者当然是汉族为主体,这点难道很费解么?难道还会有疑问么?
而且所谓汉族为主体,并非意味着其他民族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并非其他民族的成员就不能加入到国家政治中来。事实上从最后一个汉人王朝,明朝的事实来看,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基本上都受到尊重,而不会被强行改变;参加科举考试,基本上也没有民族的限制;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也多采用民族自治;而且民族与民族之间也不是以用血统来人为强化隔阂界限区分,而是基本上采用自愿的文化认同。
如果是某些人神旺的让占人口少数乃至是绝对少数的一个民族以整体的姿态的爬到所谓主政的位置,统治者的位置,去压制比他们人口多百倍乃至千倍的民族,那么要建立和维持这样的极端畸形反常的状态,必然通过大规模的外来侵略才能实现,必然是经过对大量无辜平民的血腥杀戮,制造残酷的民族迫害,建立严格的民族等级制,民族隔离制,把民族血统化后才可能实现。这已经被蒙元和满清的统治所证实!
那些鼓吹所谓少数民族也可以主政的人,本质上是在为侵略,屠杀,疯狂的民族迫害,病态的民族隔离,以及近似纳粹种族主义的民族血统化张目,这样的人只能说是丧失了基本廉耻的败类!
许多人煞有介事的说“兄弟民族轮流坐庄”,以此来为蒙元和满清统治的合法性辩护。他们这么说的时候,为自己的公正豁达自鸣得意。然而,他们实际上展示的是自己的无耻和昏聩!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上亿同胞的性命,不过换取了他们一句廉价俏皮的“公正话”,不过是成了他们卑微渺小的心灵获得虚荣的工具。无数人的鲜血生命,一个国家绝大多数人口的痛苦呻吟呼号,椎心泣血的惨痛,被掠夺,被屠杀,被践踏的悲哀,这些下贱无耻者仅仅用一个“轮流坐庄”就消解于无形了。他们大约是把无数鲜血淋漓的人头当成了赌桌上的筹码,把无数的血泪当成了消闲的茶水,把无数呻吟惨叫当成了悠扬音乐,能让他们悠闲自在看着轮流坐庄的把戏,自然可以兴奋满足。按照这类人的逻辑,以后中国面对任何外来侵略,不妨都投降为宜,成就他们“轮流坐庄”的宏愿!
有些人曾经试图拼命论证唐太宗有鲜卑血统,或者朱元璋是回人,以此来旁证满清统治者的合法性。其实这些人是枉费心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必说他们的论证本身就是牵强附会,漏洞百出。即便唐太宗,明太祖真如他们所说是鲜卑人或回人又怎么样,甚至他们是非洲黑人又怎么样?他们是如满清统治者那样,为了确立统治,对汉族进行疯狂的屠杀么?他们是强迫汉族改变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么?他们是自外于这个国家的主体民族,成天在恐惧心理阴影下,制定种种限制打击主体民族的政策么?正因为他们不如此,所以他们被汉族当作自己人,也被大部分少数民族所拥护所认同,所以他们的朝代被认为是中国的正统朝代,也是汉族的正统朝代。正因为他们不如此,即便他们是非洲黑人,我们也应该热烈歌颂赞扬他们!
统治者个人的民族归属本身并不重要,只要不实行人为的民族隔离,民族迫害,不搞民族血统化,那么在汉族占人口多数的国家,获得大多数人衷心拥护的主政者主体当然是汉族的,这点本身恰恰是民族平等原则的体现,如果不如此,才是违背了民族平等原则。
中国可以不是汉族一个民族的中国,但中国绝不能是建立在对汉族大规模屠杀,对汉人极尽歧视压迫排挤提防之能事基础上的中国。中国可以不是汉族一个民族的中国,但中国却必然是以汉族文化为主体,汉族人口为主体的国家。谁否认这个事实,不正视这个事实,谁就是在自欺欺人!
至于所谓“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的论调,更显得无耻!且不说这种说法违背了基本的历史事实!就算退一步而言,所说的是事实,这种反问也是极端无耻。
世界上那些扎扎实实,侵略过别人,屠杀过别人的民族不在少数,近的有日本,俄罗斯,蒙古,远的有英国,法国,德国,乃至美国。不妨去问问这些国家的人,他们是否因为历史上侵略过别人,屠杀过别人,因此也不反对别人来侵略他们,屠杀他们?
再换个问题,是不是因为这些国家民族历史上侵略,屠杀过别人,所以他们对历史上曾经侵略屠杀他们的人不谴责,不鞭挞?对反抗侵略的民族英雄不歌颂,对投敌助纣为虐的卖国贼叛徒不唾弃?答案不言而喻,该鞭挞的照样鞭挞,该歌颂的照样歌颂,该唾弃的照样唾弃!而且理直气壮!
如果以个人来作比方,一个人如果受到别人的欺凌迫害,他一定会感到愤怒,这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他如果能够在愤怒之后反思自己以前是否也有过欺凌别人的行为,并进而严厉声讨谴责一切欺凌迫害人的行为,那就是高尚的人;但如果一个人受到欺凌迫害不但不愤怒,反而甘之若饴,以自己也曾经欺凌过别人来为别人欺凌他的行为辩护开解,那么这个人就是心理病态畸形,不可救药的奴才。
以此为比,回到民族问题上,现在那些为满清千方百计辩护开脱的汉人就是属于这最后一种病态畸形的奴才心理。
如果是正常人的反应,欺凌迫害人的行为会有所顾忌,按照高尚人的反应,欺凌迫害人的行为会收敛许多,若是按照心理病态的奴才的反应,则欺凌迫害的行为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了。
先应该有正常人的反应,然后才有可能上升到高尚人的境界。如果正常人的反应都作不到,就更不必奢谈其他了。
在自虐奴才充斥横行的情况下,应该先大声疾呼,让人们先达到正常人的程度再说。正常人的标准都没有达到之前,空谈其他都等于胡扯。连离现在最近的本民族受侵略被征服奴役的历史,起码的愤怒谴责,严厉鞭挞这一最基本的正常民族应该有的底线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脸皮谈及其他?
一个人只有首先具备自爱的本能与感情,才真正有可能做到爱人。连自爱做不到,还谈什么别的?个人是如此,民族也是如此!
用高尚无私的招牌来掩盖要求别人成为自虐奴才的目的,用一视同仁的清规来铸造对迫害与欺凌的麻木,是一切恶行中最恶劣最卑鄙的恶行!
只有在对本民族受侵略受奴役受迫害的历史批判谴责得淋漓尽致,透彻无遗的时候,也才有资格,才有可能去真心诚意的反思反省本民族在历史上对其他民族压迫欺凌的行为。
那些说着“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的人,其目的究竟是说汉族和其他民族侵略屠杀的行为一样都应该受到谴责呢,还是说既然都有过这样的行为,所以都不必谴责?如果他们的意图是前者,那么他们就和我们是志同道合者,不存在本质矛盾;而他们的意图恰恰是相反,那么就只能说他们是典型的奴才人格,典型自虐癖和虐待癖患者。
上述无耻论调还衍生出来一种试图为满清罪行开脱的观点,那就是把年代极其久远,已经无法清晰考证的历史事件扯来类比满清的侵略统治,这些类比本身都是不伦不类。而我的观点是,历史上因为年代久远,考证困难而算不清的帐可以不算,但算得清的帐必须要算,而且要算彻底,算透彻,该鞭挞的鞭挞,该批判的批判!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半点含糊不得。如果算不清的帐不算,算得清的帐也不算,那什么帐才算?按照某些为满清辩护者的无耻逻辑,是否以后遇到任何侵略,屠杀,都应该夹道欢迎才对,反正过后都可以胡乱类比一气,被轻描淡写,甚至完全颠倒黑白!
再回到历史事实的层面,所谓“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的历史基本上是周边游牧和狩猎民族觊觎汉族统治地区财富丰饶,不断进行侵略抢劫屠杀的历史。而他们的侵略活动有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失败,侵略者偷鸡不着反蚀把米,汉族统治地区在反击侵略的过程中反而得以扩大;另一种结果是侵略成功,则这些野蛮民族本身因为羡慕汉族的文化,丢弃其固有的语言文字乃至习俗,成为汉族之组成部分,其结果还是汉族地区的扩大。前者如汉朝唐朝对匈奴突厥侵略的反击,后者如南北朝北方众多少数民族政权,以及北宋时期辽金等政权。在这个过程中,恰恰汉族的所为很少可以非议。
并非是汉族历史上找不出半点对其他少数民族欺压的行为,应该承认确实有,但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少数现象,远非主流。而且无论中国古代的文人还是解放后新中国对此类行为一直是严厉抨击谴责,甚至都有些比例失调了。从历史来看,汉族一向的传统是不喜侵略杀伐,不喜凭借武力欺凌压迫弱小民族,这一方面由于汉族文明是高度发达的工商业文明,定居的生活,和平安定的生活本身对这种文明更为有利,而不象古代那些游牧狩猎民族以侵略屠杀抢劫作为家常便饭,所以对外的武力更多是被动自卫,而非侵略扩张。
另一方面也是在中国一直占据主流位置的儒家思想所宣扬的观念,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在中国主流的儒家观念里,汉族统治者如果用暴力去欺凌压迫其他弱小的少数民族,则本身就是丧失道德,缺乏仁义,削弱统治合法性的表现。
文明类型本身的需要和儒家观念影响结合起来,使得孔子所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思想并非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确实影响到统治者实际政策层面。
如明太祖朱元璋直接在《皇明祖训》列出了十五个不征之国: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占城、真腊、暹罗、苏门答腊、瓜哇、渤尼、……,基本上囊括了周边大部分弱小的民族、国家地区。再如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以郑和率领的舰队所具有的军事实力,要想在沿途所经地区进行如西方后来的殖民强盗那样的抢劫掠夺乃至屠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实际上郑和所经之处,无论当地民族多么弱小,郑和都是和平友好相待,从事贸易,馈赠礼物,传达善意。
而中国历史上那些喜欢武力,喜欢侵略扩张的皇帝,历来在史书上都得不到好评,被丑化抨击,被说成是“穷兵黩武”的暴君,比如秦始皇,隋炀帝等,一直是被历代文人当成最典型的反面人物来列举。即便是汉武帝这样基本上是属于自卫反击而连年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的皇帝,在历代文人史官那里也非议不断,毁谤连绵。
再以对待国内的少数民族来说,只要不叛乱,不搞分裂独立活动,汉族中央政府基本上是给予很大宽厚优待的。如果是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给他们民族自治的权利,让他们本民族的首领土司管理当地,而不设立流官。对民族风俗民族习惯以及信仰也都给予尊重保护,而不强行干涉改变。真正大规模取消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实行“改土归流”,恰恰是残暴的满清统治下,而非明朝。
可见即便单纯从历史事实的层面来说,以所谓的“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为借口理由来转移对满清侵略屠杀,以及黑暗统治的严厉谴责也是无耻至极。
最后就是所谓“我们要维护民族团结,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要搞狭隘民族主义,要从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思考”,表面上看似乎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同样经不住仔细的分析。
按照这种论调,对历史肆无忌惮的歪曲篡改,或者掩盖粉饰,对基本是非观念的颠倒,似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了!对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行为严厉谴责成了所谓的破坏团结,而对制造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屠夫暴君歌功颂德,评功摆好反倒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好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黑白混淆到如此地步,也可谓登峰造极。
应该质问一下,严厉谴责满清的黑暗统治怎么就成了破坏民族团结了?这究竟是什么逻辑?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要严厉谴责满清的统治,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族团结!谁敢在现代条件下实行满清一样的民族隔离,民族歧视,民族迫害必须受到最坚决的反对,有谁试图象满清一样限制某些民族的公民权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强迫其他民族改变民族服装发型,必须受到最坚决抵制。如果连历史中满清进行疯狂民族屠杀、民族歧视、民族迫害的暴行都不能被充分揭露和严厉谴责,那有些人所谓的民族团结只能理解为典型的叶公好龙。
倘若这些人的逻辑可以成立,是否意味着,有些人的民族感情依旧是把当年侵略,屠杀,迫害,征服其他民族的行为当成光荣骄傲,让他们热血沸腾,让他们心神向往的东西?所以只有迎合照顾他们的这种感情,才能换得他们所谓的团结?如果伤害了他们的这种情感,他们就不团结了?那我看,这种团结与其称为民族团结不如称为主奴团结!
这种民族感情,本身就是病态畸形的表现,本身就是兽性心理的表现。这种兽性心理,本身就是一个毒瘤,本身就是破坏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的最大危险,最大隐患。纵容助长迎合这种所谓的民族感情才是不折不扣的挑起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
倘若这些人的逻辑可以成立,是否意味着。对历史上任何暴行或暴政的谴责,都有破坏某某团结,激化某某矛盾的嫌疑?是否痛骂夏桀商纣,或批判秦始皇与隋炀帝就是破坏各地区间之间的团结,或者某姓氏与其他姓氏之间的团结?真是荒谬无耻已极!
有趣的对比是,这种逻辑把极少数人的病态畸形的所谓民族情感当成宝贝来迎合来满足,唯恐一不小心伤害了这种兽性情感;而偏偏对占一个国家人口最大多数的民族的正当感情,可以肆意践踏,任意蹂躏,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有些人是否真的认为国家的主体民族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对历史上被侵略,被屠杀,被奴役的历史麻木不仁,安之若素的奴才呢?如果不是如此,那岂非等于拿着火药桶在火上烤么?
确实我们应该提倡民族团结。但提倡民族团结,首先要建立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在对一切民族屠杀民族压迫的暴行严厉谴责的基础上,建立在对一切开文明倒车的行为无情声讨的基础上,建立在正视历史事实对历史正确评价的基础上,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团结,这才是最有效的维护民族团结!否则只能是自欺欺人,只能是玩火自焚!其最终的结果不是什么维护民族团结,恰恰是最大程度的破坏民族团结。
正视历史,直面中国历史上满清统治时期疯狂推行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屠杀乃至民族灭绝的政策,诀不意味着在现代挑起民族矛盾民族仇恨,相反正是吸取历史的教训,防止历史重演,声讨一切为了民族病态私利,而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屠杀的畜生和禽兽,让人们在遇见这样的情形时候,能有更坚决的反抗意志,不让历史重演。
正如声讨纳粹的凶残暴行,决不意味着在德国和以色列之间挑起矛盾和仇恨,以色列毫不留情德谴责纳粹的屠杀,但这两个国家的关系显然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损害。相反相当融洽,而且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健康稳定的基础上,而不是自我欺骗隐瞒回避历史的基础上。莫非同一个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还不如国与国之间么?
可以说满清一系列遍布全国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罪行造成的损害,死者的数量都远远超过了日本南京大屠杀,如果不先把满清大屠杀的历史罪行清算明白,中国有什么资格要求日本正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要求日本来道歉?难道说纪念南京大屠杀,就是意味着以牙还牙,以屠杀来回敬屠杀么?难道说清算当年日本侵略者的罪行,就是意味着破坏中国和日本的友好关系,在中日之间制造仇恨么?显然,绝非如此!
同样道理,清算满清大屠杀的罪行,不是在今天挑起人与人之间仇恨,恰恰相反是对事不对人,尤其是不对着今天的人,而是把仇恨对准那些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罪行本身!
试想如果一个人对历史上发生的这类暴行尚且抱着痛恨态度,谴责态度,他又怎么会容许现实中重演这类罪行呢?对压迫,屠杀的受害民族来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痛恨当年施加在自己民族头上的那些暴行,那么又怎么会把这样的暴行再施加到别的民族头上呢?对当年那些从事侵略压迫屠杀的民族来说,既然已经把历史上的这类事件作为羞耻作为污点来看,那么他们自己也会声讨谴责当年的暴行,又怎么会因为别人的谴责和声讨引发反感和仇恨呢?
只有每个人都树立这种是非观,民族与民族的关系才能建立在长久稳定健康的基础上。
只有当每个民族都思想透彻明白,都建立在健全彻底的道德感上,都对历史上一切疯狂民族屠杀,民族压迫的行径严厉谴责,绝不宽贷的时候,这才是真正的维护民族团结,这样的民族团结才是稳固牢不可破的!
那些以种种理由来反对正视历史,掩盖回避,乃至歪曲篡改历史的人,才是在真正的激化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
对曾经侵略屠杀迫害的民族来说隐瞒粉饰历史、歪曲篡改历史必然是助长其病态的民族情绪的蔓延,让一些人依然把自己的民族自豪感建立在对别的民族欺凌屠杀迫害之上。既然他们以当年那样的历史为自豪,那么在现代,只要有可乘之机,这些人难保会不想重温他们当年祖先的光荣。可以说这种病态心理本身就是激化民族矛盾最大的隐患。
而对当年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受害民族来说,既然历史上屠杀迫害的行径,得不到应有得道德审判和鞭挞,甚至反而在主流媒体上被大肆歌颂或者轻描淡写,那么势必是变相鼓励许多人认为以牙还牙的民族复仇就更不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了。既然舆论上,道德上无法讨回公道,那么以迫害还迫害,以屠杀还屠杀的报复似乎就成为了他们心目中唯一讨回公道的手段。
而对那些用欺骗用颠倒黑白来维护所谓民族团结的人,如果再发生类似的民族压迫民族屠杀的事件,再发生别的国家别的民族侵略中国的事件,这些人还是会效仿他们汉奸先辈,会成为走狗帮凶去助纣为虐,去屠杀去压迫自己的同胞,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屠杀成功,压迫成功了,将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成了推动“统一”与“民族融合”的伟业,将来的人按照他们那种维护“民族团结”的逻辑,不但不会谴责鞭挞他们,反而会赞扬歌颂他们!
可以说,回避掩盖历史,粉饰歪曲历史实质上起到了煽动狂热狭隘民族主义情绪的助燃剂,推进剂,这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各种极端狭隘民族主义观点的泛滥的事实所证明!而这样的后果必须由那些昧着良心,为满清禽兽统治张目的人来负担。
民族问题只能疏导,不能压制,凡是试图通过压制,掩盖,回避,来解决民族问题者,最后只能使民族矛盾积蓄的更猛烈;凡是妄图通过敷衍讨好,委曲求全、苟且蒙混、不得罪人、装糊涂,捂盖子,等市侩小聪明的伎俩手段来实现所谓民族团结的人,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南斯拉夫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提供了最惨痛的教训,这些国家所实行的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上的宣传策略,和现在的中国是一脉相传,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历史上的民族问题极尽回避掩盖压制之能事,不是以史为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不是把民族之间的道理说清楚说透彻,而是用压制回避的方式来换取表面的团结,自我满足自我麻痹,他们的这种自以为得意的做法最终换来的是什么结果呢?最终就是民族问题的爆炸,就是惨绝人寰的仇杀!
而所有这些国家中,南斯拉夫又是表现最突出,对历史上民族问题掩盖回避压制的最厉害的一个。
首先应该说明一下,南斯拉夫这种对历史上民族问题掩盖回避的背景是什么?应该说这种掩盖回避从一开始就是在带有强烈倾向性的背景下进行的。这个背景就是铁托以“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为口号,对国内人口占多数的民族(塞尔维亚)拼命打压,在铁托统治时期甚至流行着“弱塞强南”的荒唐口号。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了维护所谓“民族团结”,对历史上塞尔维亚遭受其他民族侵略和屠杀的历史自然也是能回避则回避,能淡化则淡化,通过直面正视历史来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来疏导化解历史上积压的民族情绪也自然无从谈起。
比如在14世纪到15世纪晚期,塞尔维亚被奥斯曼土耳其侵略征服,从此被奴役了长达五个世纪,原本信仰东正教的塞尔维亚人在被奴役的过程,有相当一批人因此而改信奥斯曼土耳其的伊斯兰教,这也是所谓说塞尔维亚语穆斯林的由来。铁托既然根据宗教信仰,从塞尔维亚中划分出一个穆斯林族来,那么为了照顾这个所谓穆斯林族的民族情感,就自然刻意淡化这段历史,避免对当时伊斯兰教侵略塞尔维亚的暴行充分揭露和鞭挞,以维护所谓的“民族团结”。
他的这种种做法表面上看暂时压制了塞尔维亚人的民族情绪,但实际上却使塞尔维亚人的民族情绪不能通过正当理性的渠道进行释放,积蓄得越来越多;而那些从塞族中划分出来的穆族也因为没有能对历史进行正确的反思,病态的情绪无形中得到助长和纵容。后来南斯拉夫解体后,波黑内战穆族和塞族的疯狂仇杀,不能不说和铁托当年推行的这种政策有着密切关系。这个事例足以生动说明那种刻意压制一个民族理性的正义的对侵略和压迫的谴责和鞭挞,其结果只能是让民族情绪通过疯狂的狭隘的非理性的渠道来释放,其结果是惨痛不堪的。
此外铁托时期的南斯拉夫对克族和塞族历史上的恩怨仇杀也没有做到充分的正视与揭露鞭挞,同样是以回避掩盖淡化的方式来处理,还自以为这样做就能化解民族矛盾,实现民族团结。
1929年,克罗地亚人成立了一个叫乌斯塔沙的组织,该组织信奉纳粹的意识形态,推行种族主义政策,在德国攻占南斯拉夫期间充当了德国法西斯的帮凶,建立集中营,进行了大规模的民族屠杀,受害的塞尔维亚人成千上万。而与之针锋相对,塞尔维亚人也建立切特尼克组织进行报复。
很显然,对这种历史,正确的态度是将其作为反面典型,浓墨重彩的加以宣传,严厉批判谴责,让当时南斯拉夫的每个民族每个成员都痛恨这种民族屠杀的行为,都为本民族历史上屠杀迫害其他民族的行为感到羞耻惭愧,只有这样才能把历史上积压下来的民族对立情绪,仇恨情绪通过合理的渠道释放掉,但很显然铁托等人采取的政策依然是尽量淡化这段历史。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的矛盾不但没有化解,反而依旧积压下来,一旦遇到合适的条件下,就再次爆发出来,这也是造成南斯拉夫后来解体并陷入战乱的一个重要因素。
正视历史,对历史上民族侵略、屠杀、压迫的暴行进行严厉谴责也绝对不是什么狭隘的民族主义。
事实上,即便我们不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站在单纯人性的立场上,同样应该正视历史,谴责声讨当年的暴行。为了达到统治者卑劣自私的目的,而对平民进行大规模的屠杀,这本身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和人性
纵观中国历史上的人物,凡是屠杀平民或战俘数量巨大者,无论他是哪个民族的,无论他是什么地位的,都受到历代汉族知识分子和民间舆论的严厉谴责!白起、秦始皇、董卓、曹操、安禄山、黄巢,包括现在现在许多人热衷提到的冉闵,……,这其中有哪一个人不是受到史官文人谴责鞭挞的?有哪一个是作为歌颂的正面人物的?甚至连反抗野蛮民族侵略的民族英雄,军事将领如李广者,仅仅因为他有杀俘行为,他自己以及后代史官文人都将之作为其平生的一个大污点来批评来反省,更不必说其他杀戮重大的人物了!
看看程朱理学的经典《近思录》中的一句话“行一不义,杀一不辜,有所不为,有分毫私便不是王者事”。也即在汉族的知识分子看来,行一不义,杀一不辜都应该是坚决反对的,就没有资格称为“王者”。
再看看明人白话小说集《型世言》第三十三回《八两银杀二命一声雷诛七凶》开头的话“一蜈蚣被打,背有秦白起三字,他曾坑赵卒二十万,是翦暴之雷”。白起因为屠杀战俘,明代汉人写的小说还把他丑化成蜈蚣,那些屠杀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清朝统治者又应该是什么?
从这样的立场上说,那些卑劣的为满清凶残统治张目辩护粉饰的人,那些为努尔哈赤、多尔衮、康熙、乾隆这些暴君、屠夫、禽兽歌功颂德,顶礼膜拜的人才是真正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们为了掩盖一个民族的一些人物在历史上的丑行恶行,不惜违背基本的人性道德的原则。可以以践踏大部分人的感情损害大部分人利益为代价,这样的人即便从整个世界文明的角度来看,也是永远的败类。
他们的行为导致屠夫被膜拜,而那些真正值得歌颂,真正值得敬仰的反抗外来侵略,反抗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英雄人物反而长期埋没,不为人知,这才是最可悲,最可痛恨的事情!
正视历史,对历史上民族侵略、屠杀、压迫的暴行进行严厉谴责也绝对不是背离国家整体利益。恰恰相反,那些对历史极尽隐瞒粉饰歪曲之能事的人,才是打着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旗号,抽空了国家利益本身,让国家利益成为空中楼阁!
回顾历史,满清的前身——后金统治集团先是以民族分裂分子面目出现,借用明朝中央政府给予其的官职地位起家,在东北地区大肆抢劫屠杀,实行疯狂的民族迫害,危害大量无辜平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来更发展到要求与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完全从中国独立出去。
而事实上东北地区在洪武永乐年间就已经是明朝中国的领土,当时的奴尔干都司控制范围远大于现在满清统治后的东北地区,远达外兴安岭以北,还包括了库页岛。即便到明代中晚期军事衰落的时候,现在东北的绝大部分地区,以及重要城市也都在明朝政府的直接控制管辖之下。而后金集团的核心建州女真和许多人想象的相反,他们恰恰不是东北的土著居民,在明朝初期的时候,他们的祖先还在朝鲜,后来是因为在朝鲜受到打击,呆不下去了,这才向明朝中国请求庇护,当时明朝的皇帝出于仁慈心理就把他们安置在了东北地区。正因为这个原因,民国历史学家孟森先生说满清的先祖受明朝的恩惠特别深厚。
可以说后金集团在当时提出的分裂独立要求,与现在东突,藏独,性质毫无区别,程度上更为恶劣!东突,藏独还没有当时后金独立分裂分子如此凶残,如此疯狂进行民族屠杀和抢劫掠夺,而且当时辽东大部分地区大部分的人口还是汉人,明朝政府断然拒绝他们的要求是完全正当合理的。
在以后,后金及随后的满清始终是外国自居,始终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始终推行赤裸裸的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政策,这些都足以说明这个政权的性质是什么!
当满清政权乘着明朝中国内乱,入关进行征服屠杀的时候,这已经是典型的外国外族政权对中国的侵略征服屠杀。这和某些人所谓的改朝换代有本质性的区别,满清的侵略,始终伴随着对平民的疯狂杀戮,对汉人和其他反抗他们的少数民族的残酷迫害,对汉族的服装风俗的强行改变。如果这样性质的行为,不叫侵略,世界上就可以取消侵略这个名词!
如果某些人认为给满清政权涂脂抹粉是所谓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那么历史重演时,难保他们不会对分裂国家的行为,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行为,其他国家其他民族侵略中国的行为也同样涂脂抹粉,甚至大声叫好,推波助澜。对已经发生的历史,对后果与丑恶已经彻底暴露,彰显无疑的历史都不能正确评价的人,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对现实对未来作出更明智的判断?
思想透彻,才能信念坚定!我们可以相信这些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这一信念的真诚,但这种真诚不过是外界的灌输,暂时的影响,不过是他们头脑中一个孤零零的浮岛。没有深刻的理解,没有逻辑的一致,没有思维的贯通,没有心灵的融彻,那么他们所谓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信念不过是外表冠冕堂皇的高楼,实则却没有地基做支撑,稍有变故动荡,就崩塌成为废墟。
既然满清的分裂屠杀、侵略奴役可以被他们美化成所谓统一,用武力强迫改变数千年来的衣冠制度可以被美化成风俗的同化,长达百年的文字狱和禁书毁书可以被他们美化成文化的融合,把“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士可杀不可辱”观念彻底歪曲成奴才式的效忠可以被美化成对儒家传统的继承发扬,那么如果现在东突实现了事实上的独立,把新疆从中国割裂出去,并且再继续向中国其他地区扩展,最终彻底征服中国,强制推行伊斯兰教的风俗信仰,按照这些人的奴才逻辑,也一定可以唱出同样热烈的统一颂歌!
既然满清统治者这样完全否认自己是中国人,其文化习俗也和中国主体民族以及大部分少数民族相差十分悬殊,文明程度极为野蛮落后的政权,所进行的疯狂屠杀征服,在一些人看来不是侵略,而是所谓“兄弟阋于墙”,那么如日本这样从文字到服装、建筑、风俗都和中国文化有着深厚渊源,文明程度也和中国接近的国家对中国进行侵略征服,在汉奸们看来,岂非有更充足的理由可以证明成“兄弟阋于墙”。真要论血统,不是还有徐福度海的传说,可以把日本人(或者至少是日本人的一部分)说成是徐福后代么?把这种汉奸逻辑一直推延下去,凡是任何其他民族来侵略奴役中国,都以投降为宜,因为不管如何,只要被侵略成功了,奴役成功了,那以后就都是兄弟了,都可以挂上统一,融合的伟大招牌了!
总之某些人所谓的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来为满清罪行开脱,其实质不过是彻底把国家利益虚无化,空洞化。他们连逻辑上保持一致,对历史和未来的同类事件以同样标准来衡量都做不到,更何谈其他!他们也可以找出种种理由来牵强弥缝,比如证明满清政权不是外国啊,本来就是中国啊,满清的民族屠杀,民族迫害如何可以谅解啊,如何不得已啊,等等。但这些理由牵强之程度,连他们自己都说服不了!
这个事例应该是很生动的教训!
总而言之,为满清辩护的人自认开明豁达,不因自己是汉族,就狭隘的贬斥苛责其他民族,而是一视同仁。自认顾全大局,不因历史上的旧怨,就纠缠某个民族的恶迹念念不忘,而是一笑泯恩仇。自认勇于反省,对一切问题,都尽量归结到本民族的文化的劣根性,制度的劣根性,在批判鞭挞中产生无尽快感。
他们自以为超脱于狭隘的民族主义之上,真有居高临下的优越,凤凰翔于千仞的气象,感觉良好真如井上之蛙,瓮外之鸡。他们就如一个人不包庇自己的亲属朋友,内心充满了可贵高尚的情感,和融莹彻,洋洋自得,充然滚滚。
然而,很大程度上,他们不过是陷于幻觉之中:谴责满清的人许多都不是出于狭隘的民族情绪,而为满清辩护则更不是思想通达的表现。他们是井底也罢,井上也罢;瓮中也罢,瓮外也罢,始终是蛙鸡蜩鸠之属,短见寸光,狭隘愚昧,鄙陋浅薄,满足于一些似是而非的判断,却不去深入思考这些判断是否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是否经得起更细致的检验。他们说了很多的理由,然而造成他们的立场的根本不是他们提供的那些理由,而是长期的灌输在他们头脑中刻印出来的盲目,和被征服历史积淀下来的奴性。他们看似高尚实则卑下,看似豁达实则愚塞,看似反省实则自虐。他们缺乏正视历史的勇气,发扬瞒与骗的传统,在自欺欺人中掩耳盗铃,在自愚愚人中沉醉酣畅,妄图一切都苟且蒙混,敷衍过去。
如果他们的愿望就这么实现下去,那么中国真是个万劫不复的奴才之邦,所谓的振兴,所谓的崛起不过是笑谈!
许多人之所以找出种种理由来为满清辩护开脱,其根源不在于这些理由本身,而在于长期教育的灌输,以及奴性的积淀导致他们始终无法深刻认识到外来侵略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民族压迫,民族奴役对文明发展的危害!
现在的教育和主流舆论,对侵略和民族压迫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两点:抽象否定,具体肯定;失败的侵略否定,成功的侵略肯定。
所谓“抽象否定,具体肯定”:在笼统的谈到侵略和民族压迫,教科书也好,各种官方媒体也好,那当然都是否定的。但是对侵略和民族压迫造成的严重危害,从来没有给出深入具体的分析,也就是没有给出任何让人信服的理由,似乎反对侵略,反对民族压迫仅仅是一种感情的需要,仅仅是单纯的道德要求,仅仅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如此一来,对侵略和民族压迫的否定本身就被架空了,本身就建立在一个虚浮的基础之上。而相反,一到具体分析历史上的侵略,和民族压迫的行径的时候,则多方粉饰美化,甚至罗列大量合理性,乃至有益性、进步性;而对侵略的受害者一方多方丑化污蔑,大有咎由自取,纯属活该之意,甚至宣扬所谓“**不亡就没有天理”之类无耻至极的论调。这就是所谓抽象否定,具体肯定。这在官方媒体和主流舆论评价蒙元,满清统治时候的温情脉脉,对明朝的肆意丑化中表现得很突出。
而后一点就更彰明昭著了。对成功的民族侵略,和民族压迫,不仅仅是肯定,而是近于眉飞色舞、歌功颂德、眷眷无穷。对蒙元的侵略,对满清的侵略的歌颂,我们见得并不少。对其统治的美化更成了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而对失败的侵略,或者没有完全成功的侵略,相对来说谴责批判反而更多一些,反而更站在被侵略的一方面,比如匈奴对汉朝的侵略,突厥对唐朝的侵略,金对宋的侵略,日本对华的侵略。
仅仅从这以上两点来说,长期的教育和宣传里充斥着的那股腐臭扑鼻的奴性,那种向胜利者献媚的势利谄谀之态就已经令人作呕了。
长期浸淫在这样的教育和这样的宣传,大部分人想不成为奴才小人都困难。
事实上,一个民族反抗侵略,不仅是感情的需要,也符合理智的判断;不仅只对这个民族有意义,也和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有关联。侵略的屠夫应该受到严厉谴责,投靠外敌的汉奸应该受到彻底唾弃,坚决反抗的烈士应该受到热烈的歌颂,只有做到这基本的几点之后才能谈及其他!这不仅是某些人想像的狭隘民族感情作用下一时的褒贬,也是最冷静最清醒思考后深刻的判断。
观之世界历史:巴比伦遭亚述、波斯蹂躏,两河文明长久消沉,古埃及受马其顿、罗马侵略,北非文明归于沉寂。西罗马帝国被蛮族灭亡,西欧陷入千年黑暗。拜占廷(东罗马帝国)被十字军蹂躏,被奥斯曼土耳其践踏,东正教区遂成落后;阿拉伯被蒙古扫荡,沦于狭隘保守;印度受阿拉伯之占领,受蒙古-突厥族后裔之奴役,受英国之殖民,虽获独立,至今孱弱。
民族一旦被侵略征服,则脊梁折、元气败、人性畸、廉耻丧、活力失、烈士填壑、懦夫充世、冠履倒置、芳华践地、志士抑郁,下贱高张、民人麻木、瞒骗盛行,文化扭曲、心理变异、黑白颠倒,美丑混淆、以禽兽为圣人,以屠夫为英雄,以奴才为美谈,以侵略杀戮为统一壮举,以民如猪狗为安居乐业,以凋敝已极为经济繁荣,以率兽食人为盛世辉煌,以百年文字狱为无伤大雅,以割裂抽毁书籍无数为保全文化,……。于是政治变革、民智开发无从谈起;科学进步、社会发展,更成梦呓。于是文明停滞倒退,可想而知。于是或因受欺凌而病态自尊,狭隘保守,盲目自大,沉湎宣扬旧日光荣以为精神胜利;或因奴性而疯狂自虐,自暴自弃,自卑自贱,羞辱唾弃民族文化以为透彻反省。轻者,种种后遗症难消难解,沦为其他文明之附庸;重者从此沦没,族类消亡。
一次被侵略被奴役,或有翻盘机会,如亚述之后的巴比伦,蒙元之后的明朝,若是两次,三次,接二连三,则恐怕就永远沉沦了。西方用了一千年才走出古罗马灭亡的黑暗,重新进入先进行列,其他曾经遭受轮番侵略的地区呢?是否也打算用一千年?
有少数历史学家已经隐约注意到外族侵略对一个地区文明发展,以及世界文明消长的关系,如马克.布罗赫在他的名著《封建社会》的第一编《环境:最后的诸次入侵》中说:
“外部游牧民族所造成的灾难以及各民族的大迁徙运动,……已经塑造了历史的主要框架。此后的世界几乎只有西欧不受干扰。无论是蒙古人还是突厥人,后来的所作所为都只不过是对西欧的边境有些触动而已。西欧本身的冲突都发生在一个封闭的舞台内,这意味着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有可能更为规则,不会因为来自外部的袭击而中断。对比一下世界其他地区的命运,……即便是距离家门口最近的东欧直到近代仍然遭到平原诸民族和土耳其铁蹄的蹂躏。让我们自问,如果没有波罗夫齐人和蒙古人,罗斯的命运会是怎么样呢?
“非同寻常的安全性是欧洲文明的基本因素之一,在该此最深刻和最确切的意义上,确实不无道理。这种非同寻常的安全性,是我们和日本人享有的特权,其他民族几乎不曾具有”
应该说他在此问题上的洞察力是很切中要害,这比那些把文明消长归因于不同文明先天优劣的宿命论要深刻得多。然而更多人研究历史,往往自动忽略了外来侵略对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明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将文明兴衰的原因千万百计的归结为其他,这种心理本身值得深思。
对一些西方学者来说,他们这么做,是因为其所属的民族在近代乃至现代本身就不断从事征服活动,潜意识就回避侵略对文明发展有什么实质性危害的问题;同时也是便于把西方近代的崛起更多的说成是自身文明固有的优越性。
而对那些东方学者来说,可能经过了几百年奴役统治下的潜移默化,奴性难以根除,总是自觉不自觉的试图开脱侵略者的责任,用一种病态的自责来获取心理上的满足和快感。
应该彻底打破那种回避掩盖侵略危害的陈言滥调了!如前所说,侵略和民族压迫尤其是少数民族对多数压迫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侵略成功的结果往往是民族压迫的长期化,而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统治又必然是通过侵略屠杀才可能实现。侵略,尤其是成功的侵略,除了暴力征服带来大量物质财富和人口的损失之外,最关键,最本质的一个后果就是带来不同形式的民族压迫。而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在被侵略地区形成一个建立于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所以分析侵略的危害,本质上也就是要分析民族压迫的危害。
许多人对民族压迫的谴责可能仅仅停留在空洞的道德层面,而对其危害缺少更为具体的认识,缺乏更深入细致的分析。这也导致了许多人低估了民族压迫对文明发展的危害,乃至在分析历史上各个文明兴衰演变的过程中,把这一因素完全排除在考虑范围内,这是很大的盲点。
为了便于具体分析,不妨划分四种类型的民族压迫统治:1、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多数民族的统治;2、先进的少数民族压迫落后的多数民族的统治;3、落后的多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少数民族的统治;4、先进的多数民族压迫落后少数民族的统治。这里的次序也表示了我对不同类型的民族压迫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大小的排名。
从这个排名也可以看出我的观点,凡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无论这少数民族本身先进与否,其对文明发展带来的危害程度都是相当巨大的。
建立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社会,有如下四个特点:第一、社会结构的封闭性,第二、统治暴力的界限性,第三、奴性的背景化(空气化),第四、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压迫,比如阶级,文化水平,职业等等,所导致的社会结构,本质上都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比如阶级本质上是经济地位共同体,而在任何社会中,不同阶级内成员的流动转换是不可避免的,原先的富人可能沦落为穷人,原先的穷人也有可能变成富人,至于文化变迁,职业变迁,就更不必多说。即便是建立在生理基础上的性别歧视,性别压迫,本质上也因为包容在最密切的家庭亲属关系内,建立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开放性流动性,而不可能出现全体男性都是高人一等,全体女性都低人一等的情形。由于这种特殊的开放性流动性,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在男权社会里出现一个女性地位高于所有男性的情形。
唯独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压迫,形成的社会结构是完全封闭性的,由于少数民族压迫必然伴随着民族血统化的观念,导致民族身份完全由主观认定血缘关系来决定(只有极个别的例外),出身是什么民族就是什么民族,无法凭借任何个人自身的因素改变。而民族出身又决定了政治地位和个人权利的上限与下限,社会结构完全被血缘关系封闭起来。整个社会难以形成真正的上下对流运动,思想的传播和经济的发展都由于社会缺少本质的活力而无法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只能在比较低的层次上徘徊。
按照表面上理解,统治暴力有一定的界限,应该是好事,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大部分人都属于同一个民族的社会里,统治者使用暴力是有顾虑的,任何人可以成为笼络的对象,任何人也可以成为反对自己的敌人,因为对同民族的人来说,别人并不知道你使用的暴力界限在那里,如果你无限度使用暴力,今天杀这些人,明天杀那些人,那谁知道后天会不会杀到自己头上?滥用暴力的结果往往是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统治难以长久维持。所以在非民族压迫的社会里,正因为暴力的施加没有天然的界限,所以统治者使用暴力必须更谨慎,更节制,必须更耐心听取不同的意见,甚至反对的声音,否则他的统治难以长久维持,因为他是一个人对抗所有人。以历史为例,秦朝统一全国后建立的高压统治之难以持久,部分原因也在于此。
而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也即被统治者大部分属于另外的民族,那么民族就成了使用暴力的天然界限。在界限以内的,也就是属于同一个民族的,不但尽量不用暴力,反而千方百计用各种物质的,精神上的好处笼络优待,而在界限以外的,也就是属于另外一个民族的,则肆无忌惮用暴力摧残压迫,乃至肉体上的大规模灭绝,都无所顾虑,因为他赖以统治的基础就是他的同族,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作为统治的最坚定的后盾,再加上军队掌握在手里,暴力使用的越是彻底,越是残酷,统治就是越是稳固,而根本不必担心有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的危险。这也是为什么民族屠杀种族屠杀比起任何其他形式的屠杀都更值得加倍严厉的谴责,因为其产生的危险更大,制约的力量更薄弱。民族压迫导致的暴力界限化,其结果就是在界限以外的对象,也就是一个国家最多数的人口遭受的是无限度专制、无限度暴行。
以事实为例,假如说在同民族内发生的战争,要么是杀人更少,更得人心的一方能获得最终胜利,要么是即便建立统治也无法维持长久。比如秦朝统一天下,因为统治过于严苛,二世而亡;而秦末的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最后是严明军纪,不滥杀戮,和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对秦宗室后代也宽容的刘邦获胜,而滥杀无辜的项羽最后失败;隋末群雄混战,最后是李世民一方胜利,除了军事谋略才能的因素,也和李世民重视百姓疾苦,收买人心有关;宋朝的建立,也是赵匡胤不滥杀人,能得人拥护支持;而元末,各方势力,朱元璋的部队正是其中最强调军纪,最三令五申不得滥杀无辜,不得屠城的一方。
而到了外族侵略征服的时候,这个所谓得民心与否的定律完全被打破,那些入侵的少数民族,他们需要的民心仅仅是本族的坚定支持,而对于被他们侵略征服的民族,则仅仅是需要用最大限度暴力来压服的对象,屠杀越疯狂,则威慑的效果越好,成功的可能越大。
以蒙古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屠杀而论,仅仅在当时阿拉伯文明的中心巴格达一城就屠杀八十万人以上。
此外如满清为建立统治而进行的屠杀丝毫不逊色于蒙古,辽东大屠杀,济南大屠杀,大同大屠杀,扬州大屠杀,嘉定大屠杀,江阴大屠杀,广州大屠杀,四川大屠杀,……几乎是军队进行到哪里就屠杀到哪里,罪行可谓罄竹难书。
事实上,少数民族侵略所带来的对多数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无限度暴行,并非仅仅限于征服之初,而是贯穿始终,这有满清统治的事实为例。康熙平定三藩时清军对平民进行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乾隆对新疆准格尔族进行的种族灭绝性质的大屠杀,晚清时期,清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镇压回族人民起义,所进行的大屠杀,都是证明。这里不能一一列举了。
而在一个国家多数人口遭受无限度专制和无限度暴行的情况下,新的思想难以出现,就算出现了也难以传播,长达百年的恐怖文字狱足以让人噤若寒蝉,异端的思想难以出卧房半步,星火意识上升为燎原意识的途径被彻底切断。新的社会力量也难以产生,就算产生了,也难以凝聚壮大。如此,处于民族压迫下的社会,其文明发展当然会限于停滞倒退。
由侵略所造成的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本身就如同做了一个大筛子,大部分有骨气,有血性,宁折不弯,品格高洁的人都在反抗中死于屠刀下,而活下来的则大多是苟且偷生,懦弱怕死,胆怯委琐的,麻木浑噩的。
当民族压迫作为一个大背景,一个既成事实而存在,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大部分人在暴力威胁下屈服,低头,默认自己是二等公民的屈辱事实。在暴力胁迫下扭曲自己的意志,隐瞒自己的观点,成为无时无刻不需要面对的现实;欺软怕硬成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最自然的行为准则。
就象人要生存必须呼吸空气一样,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奴性也成了生活所必须的东西。无耻、卑劣、势利、猥琐、冷酷,擅长奉承迎合,更能卑躬屈膝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如鱼得水,活得更快乐,能爬到更高的位置上。
这种情况下,整个民族的品格都必然产生退化。形成被压迫民族特有的国民性。
英人F.A.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有一些话相当深刻的说明了民族压迫的统治对国民性的危害
“一般人都把残酷、凶狠、口是心非归之于中国人的天性,其实这多半是由于邪恶的满清政府所造成的。这些人从婴儿时代起,就习惯于流血和酷刑的惨象.正象他们的祖先在最近两世纪中被鞑靼征服者所屠杀的惨象一样。统治者的无穷迫害使他们麻木不仁,堕落退化;剃发的奴隶标记使他们带着不自然的烙印;横恣暴虐的专制制度摧毁了并贬抑了他们的精神;他们的生命财产完全操在最卑鄙最无人心的官吏手里,操在只有贿赂可以动心的审判官手里;凡是反叛异族皇帝的非正义统治的人,按律是‘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稍涉嫌疑就被砍头,牵连在反叛案件里的人一律格杀勿论:如果中国人沾染了通常是被压迫的弱小者所凭借的狡猾和欺诈,又有什么奇怪呢”
“满清政府奴役下的任何一个中国人的面部都表现了蠢、笨、冷淡、没有表情、没有智慧,只有类似半狡猾半恐惧的奴隶态度,他们的活力被束缚,他们的希望和精神被压抑被摧毁。太平军则相反,使人立刻觉得他们是有智慧的,好钻研的,追求知识的。的确,根据双方不同的智力才能来看,——再不能有比这更显著的区别,——要说他们是同一国家的人,那简直令人无法想象。太平军是聪敏的、直率的、英武的,尤其他们的自由风度特别具有吸引力。你可以看见被鞑靼人所征服的中国人的奴颜婢膝;但是太平军纵使面对死亡,也部表现了自由人的庄严不屈的风度。”
“太平军起义前,中国的情况是极其可悲的:两百年来的暴政压迫,显然消灭了这个国家的一切善良高贵的品德,满清人入侵的恶劣影响似乎完成了对于中国人的道德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全部破坏。”
Lindley所说的话足够说明问题。作为对比,在非民族压迫的时期,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独立人格尊严,即便面临皇帝也是如此。所以在明朝,铮铮铁骨,在权力面前不低下头颅,不改变意志者层出不穷,代有其人,批评抨击皇帝可以成为风潮,辱骂丑化皇帝可以成为时髦。内阁大臣可以屡次封驳皇帝的旨意,文官可以动辄以辞职为要挟,手工业者可以罢工游行,商人可以罢市抗议,城市平民可以群集殴打皇帝使者,生员秀才可以联合起来驱赶地方官员。这些在明代司空见惯的景象,到了民族压迫成为现实的情况下,一切都谈不上,不然轻者当事人斩首凌迟,重则株连屠城。
孔子所谓“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士可杀不可辱”;
孟子所谓“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荀子所谓“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
张载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朱熹直斥汉高帝唐太宗“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假仁借义,以行其私”;
王阳明说“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
王艮说“大丈夫存不忍人之心,而以天地万物依于己,故出则必为帝者师,处则必为天下万世师”;
罗汝芳说“夫所谓立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首柱天焉,足镇地焉,以立人极于宇宙之间”;
何心隐说“若在樊笼恋恋,纵得以展高才,不过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补?直须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复生于世,身虽不与朝政,自无有不正矣”;
吕坤说“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
这些在非民族压迫时期,历代相传,绵延不息的傲气、豪气、刚气、锐气、骨气,人格独立精神,不为权势所屈的精神,在民族压迫时期,只能荡然无存,只剩下谄媚效忠的奴气。有一个事实可以做对比,满清统治下,焦循在他写的《雕菰楼集》卷十“理说”中,对明代思想家吕坤进行了这样的批评:“明人吕坤有《语录》一书,论理云:‘……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此真邪说也!孔子自言事君尽理,未闻持理以要君者。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在奴性背景化,空气化的时代,社会的进步当然也谈不上!
所谓意识焦点的偏移,从统治者的层面来说,以一个少数民族去统治人口多数的民族,这个事实本身就占据了其注意力的大部分,足以让他们感觉危如累卵,战战兢兢。他们最担心,最害怕的就是多数民族力量强大了,头脑聪明了,团结起来推翻他们的统治。他们的意识焦点必然集中在提防限制分化主体民族之上。于是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条件下,社会发展的活力和统治者的既得利益是构成最直接的对立。社会的进步,比如政治权力的民主化,人民精神的健全化都对民族压迫之继续维持构成直接的威胁。
还是引一段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的话“满清政府的排外政策还有什么奇怪呢闭关自守是清政府的救星;他们的确知道他们的权力是建立在汉族奴隶的软弱愚昧和迷信退化之上。”
“从鞑靼人进入中国那天起,中国就不断地衰落下去,现在人民可以比作匍匐地上的牛马,有一天算一天地活着,最堕落的迷信使他们的智慧变得迟钝愚昧。中国在满清政府统治之下,各方面都显示了最悲惨的景象,一个民族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人的充分发展的景象.满洲人为了保持自己的皇位,决定了三个方针:第一、强迫每个中国人剃发垂辫,违者以叛逆处死。第二、凡秘密结社者,作为叛国论.第三、清皇帝为了加深统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的裂痕,甚至任其(官吏)搜刮民脂民膏,只要不致逼民造反就以。”
“在清王朝的进展和维持时期,惨无人道屠戮的牺牲者之多,是欧洲人从来所不能思议的,虽然根据清人入侵以来不断发生的人民反叛和对人民所施行的屠杀的确凿记载来判断,这些被毁灭的生命是从亚历山大到成吉思汗以来历罕见的。满洲人的野蛮统治是史无前例的;他们的残暴的酷刑,尤其施于反叛者的酷刑,以及他们所制定的刑律,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污点。”
而在非民族压迫的情况里,统治者的意识焦点更多的只是尽量保持自己的地位和享乐或者一部分权力就够了,和文明进步,社会发展之间并不构成最直接的对立,近代一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变革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明代中国展现的非凡活力和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即便有时候会形成一定的冲突,但统治者内部也难以一致协调,不能形成对进步真正强大的阻碍。
而从普通人民的层面来说,那些本来就消极充满惰性的人,在民族压迫的条件下,因为形成了奴性的习惯,其意识焦点只会在放在如何驯顺的充当异族统治者的奴才仆从,甚至把这种被奴役的状态,视为理所应当,天经地义,如果不让他们受到奴役,他们反而觉得不舒服,不自在,这些人自然难以成为推动进步的力量。
综合以上所说的这些,一个社会的进步是由人实现的,但民族压迫的事实使的社会中所有人的意识焦点都偏离本来正常的轨道,也是导致文明进步放慢乃至停滞倒退的重要因素。
以上四个特点,应该可以充分说明民族压迫对文明发展的危害。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情况下,民族压迫型社会的这个四个特点表现的最全面,最充分,最淋漓尽致,危害施加的范围也最广。
如前所说,自然条件下,无论实行君主制还是民主制,在某个地区人口占有绝大多数的民族在政治权力上也很自然占有主导地位,这是容易理解的。从形成的根源来说,只有当受到外来暴力侵略征服的时候,才有可能形成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政治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本身就伴随着侵略,伴随着物质财富的损失和人口的大量死亡,也即文明的大规模破坏。
从这种统治稳定后的情况来说,这个国家中的人口的绝大多数都成为民族压迫的受害者,这时候民族压迫成为一个社会无可回避的最中心的主题,其危害性发挥的范围被推到了最大程度。
这种统治格局本身就是通过侵略,暴力征服所形成,那么统治者势必在心理上就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族的成员看成是潜在的敌人,潜在反叛者来对待,来提防,来恐惧。再加上以少数压迫多数,必然有不稳定感,不安全感,恐惧感。为了缓解这种恐惧感,统治者必然推行更严厉,更残暴,更苛酷的压迫,以确保他们的统治能继续维持下去。同时也必然以血缘关系强化民族间的界限和隔阂,以确保他们统治的基础不动摇,他们作为征服者后代优越的地位不改变。也即不仅从广度来说,从强度来说,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时危害度也更大。满清统治下,疯狂地民族屠杀、民族压迫、民族隔离,种种倒行逆施就是很好的例子。
相反,当多数民族居于政治主导地位的时候,由于本身就是自然形成的局面,所以统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民族关系都不会有太刻意,太敏感的考虑。以中国历史为例,在汉族统治的王朝内,基本上对少数民族实行宽容优惠的政策。这在一开始就提到过,这里不妨更详细说一下,
更具体的不妨以女真人在明朝时期受到的待遇为例。
首先前面已经说过后金及满清统治阶层核心的建州女真,其祖宗本就是受到明朝的庇护收留,才得以在中国东北境内居留繁衍。
孟森在其《清史讲义》中对这一节已经考证的相当清楚“太祖以前,为明之属夷,受明之恩遇独厚。猛哥帖木儿(即清肇祖)被戕于兀狄哈,其弟凡察及子董仓,求避入辽边,明允之。其人既久居边内,久之乃占为己地,明让之,反退以抚顺为边。斡朵里本在朝鲜东北境,至是乃尽移抚顺边门以外,占旧日辽东境内之地。自是得避兀狄哈之难。明之惠于属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为最厚。清世尽讳之,于清史料中固不见其事,于明史料中虽见,而清修《明史》,务尽没之。至今日始大发明,而以余发明最多,可云前无古人者也。”
“肇祖当元亡以后,臣附于高丽,在高丽王氏朝末……之麾下夷将,时当洪武初年。至明收辽东,平海西,声威已至东海之滨,建州女真中,先邮可哈出归附,继招致肇祖并归明。故清之祖先见之明代及朝鲜记载者,恰于明开国时相次”
“前史无论何朝,其开国以前祖先之事实,未有如清之先世,彰彰可考,既详且久者。直至(清)太祖在建号天命之初,对明尤朝贡不辍。太祖身自朝明者三次,皆见《明实录》,明宠以高官。既为都督,又进龙虎将军。而又自谓与明为敌国,未尝臣服,则徒自失实,烦史学家为之纠摘”
也就是孟森通过考证澄清了如下的事实。满清的祖先,本来是“臣附于高丽”,居住在朝鲜的,但后来遭到兀狄哈的迫害,于是求当时明朝中国收留他们,明朝仁慈好心的把辽东让给他们居住,于是他们“自是得避兀狄哈之难”。也就难怪孟森说“明之惠于属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为最厚”
而明朝在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只要居住在东北的女真各部能够不从事侵略杀戮,能够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就尽量为他们提供保护,维护他们的利益,给予他们经济上种种优惠好处。
朱诚如在《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一文中提供了许多事实可供佐证。
比如“朝鲜与女真近邻,时常发生纠葛。1460年(天顺四年),朝鲜杀死毛怜卫都督郎卜儿哈(即《李朝实录》之浪孛儿哈),明廷即严辞斥责朝鲜国王‘王之依法置罪,止可行于王国。今以王国之法,罪邻境之人,得乎浪孛儿哈为都督佥事,是朝廷所授之职,虽称谋构边患,然亦未见形迹,而遽然杀之,是王自启恤端’,维护了女真人的民族尊严。一六○九(万历三十七年)努尔哈赤上奏明廷说‘邻朝鲜境斡儿哈部众,皆吾所属,有入朝鲜者,乞传谕查与’,万历皇帝遣使者去朝鲜国,‘查千余户与之’维护了女真人的民族统一。总之,明王朝在对外事务中基本上是维护女真人的民族利益的。”
根据这段叙述,明中央政府对东北女真人的救济帮助几乎贯穿于整个明朝,从永乐一直到万历,甚至一直到万历45年还用浩大物资赈济努儿哈赤统治下受灾的女真地区,还把他们当自己人,也真可谓仁至义尽到了极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仅仅到第二年,也即万历四十六年,奴尔哈赤就公开起兵反明,宣布所谓七大恨,进行正式分裂活动,赤裸裸的推行其民族屠杀民族压迫政策。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农夫与狼的故事,可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此外对于民族纠纷,明廷也总是力求公正,化解纷争,这里限于篇幅只摘引其中一个就足够说明问题了,“1579年(万历七年),宽奠参将徐国辅弟徐国臣等人压价收购女真人的人参,致起纠纷,徐国臣等仗势殴打女真人。事情发生后,明廷责成地方官吏‘按国辅如法’予以惩治,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而在经济上,明政府也通过设立关市贸易给女真生活的地区提供了大量生活用的器具和生产工具,并且用政策法令来规定贸易的公正性,防止随意侵害女真人的利益。
明政府还通过对朝贡的赏赐,给包括女真在内的这些少数民族以更多经济上额外的优惠。本来类似女真聚集地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在明朝国家的领土范围之内,受中央的管辖,也应该上缴赋税,尽到对中央财政的义务,而朝贡就是这种义务的体现。但实际上由于明朝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特殊照顾,反而用赏赐的方式,把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赋税变相免除,并且额外给了他们更多经济上的补助。
“‘朝贡’本来是明廷和女真人之间政治上隶属关系的一种表现,即以‘朝贡’形式向明廷缴纳贡赋,以尽赋税义务。由于明廷对于来朝贡的女真人赏赐十分优厚,往往超过贡品价值的数倍,甚至十数倍。此外,还允许朝贡者携带部分土特产在京师出售。这样一来,女真人就以此当作获取利益的机会。因此,除特殊情况而外,女真人均能‘以时朝贡’,而且人贡人数往往大大超过明廷规定的限额。万历年间工科给事中王元斡说‘是时建州、海西诸夷一闯人关,至于千五百人。’清太祖努尔哈赤本人就曾先后七次去北京朝贡。有时一个卫分派出去的朝贡使臣尚未返回,第二批又启程出发,更‘有回至中途复来者’,所以辽东各接待女真朝贡者的驿站、会馆,常常人满为患,只好寄宿汉人家中。”
“除了赏赐物品外,女真人购买了大批的汉区物资。一六一二年(万历四十年)礼部主事高继元说,女真人‘借贡兴贩,显以规利’,返回时‘行李多至千柜,少亦数百’。井且往往‘悠买违禁货物(指铁制兵器等物),迁延旬月不回’,致使明廷每每‘宴赏、程廪、车马之数,费以数万。’明人沈德符说:‘余于京师见北馆伴(当)、馆夫装车,其高至三丈余,皆挞靶女真诸虏,及天方诸国贡夷归装所载。他物不论,即瓷器一项,多至数十车’,足见女真人返回时从汉区购买物品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此外明朝政府是否不尊重他们的民族风俗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顾诚在《南明史》曾经针对多尔衮颁布剃发令,愤怒指出“他自己的祖辈和父亲努尔哈赤在反叛明朝以前,世世代代都是明帝国的臣属,以接受明朝廷的封号、官职、敕书为荣;明朝的汉族皇帝从来没有强迫女真族蓄发戴网巾,遵从汉制,难道不是铁一般的事实吗?清廷统治者把不肯放弃本民族长期形成的束发、服制等风俗习惯的汉族官绅百姓视为‘逆命之寇’,一律处斩,这种凶残暴行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
“明朝的汉族皇帝从来没有强迫女真族蓄发戴网巾,遵从汉制,难道不是铁一般的事实吗?”这已经足够证明明朝对女真人的服装发型的民族习惯是完全不干涉的态度。
以上所举女真人在明朝受到待遇表明,在多数民族占统治地位的时候,由于格局本是自然形成,再加上多数民族因为自己是多数,本就具有自信,宽舒,从容的心态,所以对民族问题,不会象满清蒙元时期那样刻意强调,乃至神经质的敏感。当然严格说来,这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这和汉族本身的优良历史传统也有密切关系,否则即便同样是多数民族对少数民族,在其他任何国家的历史上也很难找到象明朝中国这样对少数民族给予如此优厚待遇的的例子。而且就西方的传统来说,多数民族迫害少数民族也不乏其例。
进一步分析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先进的少数民族压迫落后的多数民族,另一种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多数民族。
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民族之间确实有先进落后之分,这同样也是毫无疑问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科技程度,这些都是表明先进或落后的标准。有的民族已经有浩如烟海,汪洋恣肆的各种类型文学作品、思想典籍、学术论著,而有的民族可能连文字都没有产生;有的民族已经城郭遍地,肥田万顷,锦绣无边;有的民族可能还停留在刀耕火种,茹毛饮血的阶段。
当然,你可以说,非洲这些地方本来就落后,就算没有白人殖民统治也落后,又怎么能认为他们现在的落后就使白人殖民统治的结果呢?但我的观点是,如果没有外来殖民统治,这些当地的土著在与外界和平交流,自主发展的情况下,会远比被侵略,被压迫奴役,被殖民统治后的结果好得多。日本是少数几个没有受过外来侵略干扰,基本保持自己独立发展的民族和地区之一,其迅速崛起,这也可以作为对照。所谓,革命不能输出,也是这个道理。再先进的制度,再好的思想,归根结底,也是需要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在经过对外的充分接触交流,在自身内部的各种势力错综复杂的斗争较量后,自己来决出胜负,自己来做出选择。否则即便一时成功的把某个制度,某种安排强加于这个民族上,那最后也是不会有什么理想的效果。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同样是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那么先进的少数民族之压迫相对来说危害更轻一些,而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的危害要更大。一方面固然是前者能直接带来一些先进的文化,思想和科技,后者不能,甚至反而带来更落后的制度和文化;另一方面也是前者因为先进,所以相对自信一些,从而也相对宽和从容一些,而后者因为落后,则不仅因为本身人数少而敏感恐惧,而且因为自己以落后来统治先进,更加重病态的自卑感,这种双重自卑、双重铭感必然导致统治的措施会加倍残暴苛刻严密,从而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更大。
强调以上这些并非是说多数民族压迫少数民族就没有危害,恰恰相反,同样有危害。尽管这种危害比起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危害轻,但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一旦出现,必须坚决谴责,严厉批判,决不宽贷,否则会毒化整个社会的气氛。有些个别极端的情况,其危害完全可能和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一样严重,这点在西方文明表现的尤其突出。西方一直有迫害少数民族比如迫害犹太人,迫害印第安人,迫害黑人的传统,这本身也是西方人野蛮性没有完全脱除的表现。当迫害少数民族而煽动起来狂热情绪蔓延全国的时候,其危害烈度广度,已经和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不相上下了,民族压迫型社会的四大特点,也同样会表现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德国纳粹迫害犹太人,这是不必多说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还需要值得特别辨析一下,那就是先进的少数民族凭借自己科技经济的先进发达,侵略并打败落后的多数民族,建立统治,还可以理解;那落后的少数民族又怎么可能打败比它先进的多数民族,建立起统治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么?按照有些人的见解,谁打败谁,谁的武力更强大,谁就应该更先进。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如下几个角度来解说。
首先,所谓文明的先进,根本的方面是,文化上的先进,科技上的先进,以及经济上的发达。但在前机器工业化时代,在冷兵器时代,文明的先进与落后并不总是能最直接的体现到军事力量上。尤其游牧民族,狩猎民族,虽然文明发展水平落后,可能文字都没有产生,所谓科技全是从周边先进民族那里直接拿来用,谈不上自己的发明创造,经济也极端落后,但是他们相对于习惯和平生活的工商业民族如汉族来说,却在军事上有着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常年保持全民皆兵的社会组织结构,并且骑射为其安身立命之本,在机动性上,在军事技能的娴熟掌握上,是汉族经过专业训练的军队都未必能及得上的,更不必说仓促武装起来的平民了。
尤其对汉族这样的民族来说,在自己军事优势的情况下,只是尽量维持和平,不会对那些比自己弱小的野蛮民族驱赶乃至强迫同化(汉朝还有部分趋赶同化的现象,明朝则就连这都没有),这种优势也很难转化成什么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好处,而一旦处于军事劣势,却不得不面对实实在在被侵略被压迫被屠杀的恶果。这种结果上的不同,也使得尽管在历史上,汉族军事力量强大的时候更多,但一般人的注意力却更集中在汉族军力衰弱,被周边野蛮民族侵略压迫的阶段,形成错觉。
更进一步说,一个文明总有强大坚固的时候,也总有脆弱柔软的时候。那种从始至终始终保持强大坚固的文明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在整个地球上从来不存在。一个文明脆弱柔软的时候,也往往正是它自我更新自我进化的时候,如果它能够挺过这关,就能走上更高的发展阶段,进入更辉煌更灿烂的时期。如果拿生物界的现象做类比,那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就比如虫子化蛹成蝶的时候正是它最无力最脆弱的时候,蛇蜕皮的时候也是如此,妇女怀孕的时候当然也是格外虚弱的时候。当一个社会产生向更高阶段社会进化的萌芽,并且萌芽生长处于突破性关键的时候,正是社会旧的因素处于解体,新的因素正在成长,却还没有真正占据统治地位的时候,这样的一个时候也是社会相对脆弱的时候,对外来侵略的抵抗能力难免降低。
这个时候也正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发动侵略,并建立起对先进的多数民族统治的高危时期。在这样一个节骨眼上,被侵略被屠杀被奴役统治,本身对文明的破坏当然也更大。
如果因为一个民族的文明经历了这样一个虚弱的阶段,就对这个文明破口大骂,鄙夷不屑,嘲笑唾弃。甚至把经历这种虚弱作为这个文明的缺陷,作为这个文明的低劣的证据,乃至黑白颠倒,是非错乱,指先进为落后,指落后为进步,为侵略辩护,为屠杀开脱,为压迫粉饰,那只能说是极端无知极端愚昧的做法。遗憾的是,现在正是由许多人正是以这样的逻辑对宋朝的中国文明,明朝的中国文明大加挞伐。而对蒙古,满清的侵略大唱颂歌。
按照以上所说的观点,审视中国历史上两个少数民族侵略并统治的时期,蒙元和满清,自然能有一个更为正确的判断。显然,这两个时期都打断了中国文明正常的进程,都给中国文明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和破坏,尤其是满清统治造成的恶劣后果,到现在的中国也还没有完全肃清。
从一些事实也可以看出以上观点的正确性,宋代是中国古代科技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各种新的技术,新的著作,层出不穷,乃至在理论上科学活动的重视与提倡,也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至于文化,经济活动的繁盛,更是众所公认的。蒙古的侵略屠杀打断了文明发展正常的进程,仅仅是人口的大量屠杀就给文明发展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幸好明代及时而起,赶走侵略者,但侵略恶果已经显现,宋代呈现的蓬勃发展的科技,在明代初期和中期很长时期内没有能延续性发展下去,直到了明代中晚期,中国文明才又一次恢复元气,科技、经济、文化、艺术又呈现火山爆发式样的发展势头,中西方科技文化的交流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鼎盛,然而可惜的是,在这个关头又遇上满清的侵略和统治,文明的发展又一次次被硬生生打断终止。
从席泽宗院士所做的对比,我们也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足以说明问题。
上文中说一个民族如果三番两次被异族侵略所征服压迫,“轻则,沦为其他文明之附庸;重则从此沦没,族类消亡”。那么难道就没有救济挽回之道了么?
有的!那就是正视自己民族被侵略被征服的历史,以对历史的反思批判,对侵略者的严厉谴责,对汉奸彻底鄙视,对英雄的热烈歌颂,洗涤污秽,荡除奴性,挖掉脓疮,恢复脊梁,培植元气,这才能接续文明!
一、是非观的混乱,汉奸越趋众多的历史放大效应
评价历史,不是为了面向过去,正是为了面向未来。不能正确评价历史,就不可能在未来相似情形发生时有正确的应对。什么是应该被赞扬歌颂的,什么是值得唾弃和鄙视的,什么是应该憎恶仇恨的,如果在这些问题上不能有旗帜鲜明的态度,势必造成人心混乱。对于现在的社会而言,思想深刻的人是少数,能够凭借自己理智力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人是少数。对大部分人来说,需要环境舆论给他们做一个引导。否则他们不知道什么才是值得效仿学习的榜样,什么是必须避免的行为。
回避明朝灭亡,满清侵略的历史,粉饰满清的统治,造成的结果是那些反抗侵略的英雄烈士被长期埋没被淡忘,那些侵略者,屠杀者被粉饰,被歌功颂德顶礼膜拜,那些投靠异族屠杀同胞的汉奸走狗被美化,被评功摆好。
这样的情形下,势必在许多人心目中形成这样的观念:侵略无罪、屠杀有理、投降英明、压迫不妨,反抗徒劳!而事实上,现在也确实有许多人在网络上,论坛上表达过这样的观点,满清为了建立统治,进行的屠杀是可以理解的,反倒是那些不肯合作的汉人,那些硬要反抗的汉人被杀是咎由自取。
这样的观念一旦深入人心,其危害自不待言。倘若再遇外来侵略,相信争先恐后当汉奸者不在少数。有些人天真的以满清也是中国人为理由,但实际上,这种思维是难以站住脚根的。对明朝人来说,满清所代表就是另一种更野蛮的民族势力,原先虽然是在明朝政府管辖范围内,但其多次宣布独立,发动战争,侵占东北领土,已经表明其统治者和仆从自外于中国,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在这种他们自己都坚决否认和明朝汉人是同一个国家的人的情况下怎么能因为现在他们的一些后代加入中国国籍,就改变歪曲当时的历史呢?不同的生活习俗,不同服装发型,不同文字语言,以及完全对立的民族认同观念,如果这还不叫外来民族的侵略,那么就可以从词典里取消侵略这个单词了。
实际上,汪精卫,陈壁君,周作人,等汉奸之所以坚决认为自己不是汉奸,而是曲线救国(如陈壁君和周作人他们在被捕后,在解放后,从他们的言论可以看出他们内心深处压根就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耻辱的,是错的),其百分之八九十的原因未尝不是以他们的汉奸前辈洪承畴、范文成、尚可喜,孔有德,施琅等为效法之榜样,既然这些明末的汉奸成为了所谓开清功臣,他们的作为当然就更自认为无可非议。如果把明末的满清入侵说成所谓内战,相信那些投日的汉奸更有百倍的理由论证日本侵华是兄弟阋于墙,可以从徐福渡海论证到日本遣唐使,从日本人的种族特征论证到日本的文字、建筑,服装,等等,理由总是可以找到的。
某种程度上明末的汉奸众多,也是明朝时期,国家对蒙元的评价过于温和所致,甚至一些人(包括朱元璋在内)依然把元朝作为中国的正统朝代来对待,这本身就导致是非观念的模糊,使得许多人依旧把清朝代替明朝当成普通的改朝换代。这一点也是明末许多抗清的烈士和遗民如王夫之、黄宗羲等人在反思中不断提到并且严厉抨击的一个沉痛教训。所以明末固然奋起反抗侵略的烈士最多,遗民最多,同时汉奸也多。
而到了抗日时期,则汉奸的级别和数量更是上升到新的高度,连原先国家的二号首脑人物,都成为汉奸,这又是明朝所没有的,可以说这里存在一个历史的放大效应,一个国家被奴役了一次,如果不彻底清算这段历史,那么被侵略,被奴役,被征服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会被奴役第二次,奴役第三次,第n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容易,一次比一次顺当,投降侵略者反过来充当帮凶的人也会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宋末,明末,以及抗日时期的情形以及足够证明了这一点。以国外的例子而论,印度先后被阿拉伯人所奴役,被突厥蒙古后裔所奴役,最后被英国人所奴役,一部历史几乎就是轮番被外来民族侵略奴役的历史。
应该提醒我们自己的是,那种把抗日战争的胜利完全归结为我们自己民族的抵抗,多少是有些麻痹自己甚至是自欺欺人!如果不彻底揭露和批判满清侵略和统治对中国文明的破坏,必然会混淆最基本的是非观念,其潜在的危害程度是难以估量的,对人心的毒害是蔓延无穷。
黄宗羲在《破邪论.地狱》中反对设立地狱迷信之说,驳斥“地狱之惨形,所以禁阳世之为非者也”的观点做法的时候,针对别人的可能有的疑问“然则大奸大恶,将何所惩创乎?”,他回答说“苟其人之行事,载之于史,传之于后,使千载而后,人人欲加刃其颈,贱之为禽兽,是亦足矣。……不须以地狱蛇足于其后矣”。
不过他大约没有想到的时候,到了已经推翻满清统治近百年后,满清屠刀无法再逞淫威的现在,当年那些手上沾满鲜血,屠杀无数汉族平民的刽子手,丧心病狂实行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后金分裂分子以及满清头目如奴尔哈赤、皇太极、顺治、康熙、乾隆却依旧是被轮番歌颂的对象,当年的那些汉奸走狗范文程、洪承畴之流也被称赞叹抚摩;反倒是那些反抗侵略的烈士英雄被淡忘湮没,甚至被丑化泼粪。
如果是这样的情形,黄宗羲地下有知,恐怕就真希望世间有地狱了,否则天地间也真无公道可言。
二、民族气质的恶化
也可以说一系列恶劣品格的集合:胆怯、冷酷、狡猾、多疑、瞒骗、欺软怕硬、自欺欺人、苟且偷安、狭隘自闭、病态自卑、缺乏诚信、麻木不仁、精神胜利法、贪小便宜……。
在不能彻底清算历史的情况下,这些恶劣猥琐的民族国民性依旧会在大部分人身上保留。
不正视历史,本就是缺乏勇气、胆怯、瞒与骗、自欺欺人、不坦率的结果。而回避掩盖历史,或歪曲粉饰历史,又使烈士的慷慨之气、豪迈之气、刚烈之气得不到舒泄伸张,发扬衍散,相反那些屠夫汉奸的自私残忍,猥琐腐烂之气辐射四窜、奔腾流走。
对被奴役被征服的历史,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津津乐道,得意宣扬,从那段历史积淀继承下来的猥劣下贱的诸多品格,更如病菌在温床上繁衍孳生一样,则整个民族的气质自然更加溷浊劣化,得不到澄清,得不到矫正,纵然把道德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也无济于事。
从表面上看,中国的民族文化现在兴起势头不错,提倡尊孔的有之,宣传读经的有之,推崇古文的有之,恢复民俗的有之,新闻里可以看见祭孔大典隆重举行,百家讲坛上可以看见论语的宣讲,法定假日的修改可以看出传统节日被重视,汉服热、国学热、历史热,层见叠出,形势可谓一片大好!
然而这一切不过徒有其表而已,如果离开了对满清的严厉批判,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既无法深入进行下去,更没有本质意义可言!
我本来的思想是对所谓尊孔读经之类,深恶痛绝的。什么孔学儒教,什么民俗国学,不过是愚昧落后复古保守的同义词。
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鲁迅著作中对中国文化那尖锐无情抨击的时候,心理上的震撼与痛快。中国的历史就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与“暂时做稳了努力的时代”的交替。“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恶的,否则,此辈当得永远的诅咒”
这种对中国文明的痛斥,真是畅快淋漓,发聋振聩,震霆起寐,烈耀破迷。
可以说对中国文化的批判否定,是青少年时代就印到自己骨髓里去的,是融入于自己感情中的,对那些鼓吹中国文化的人,对那些用中国五千年文明来印证民族自豪感的人,一向是鄙夷不屑,一向有精神上的优越感,觉得自己所站的立场,所达到的境界,远远高出彼辈。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从少年时代形成的基本立场就是,五四运动对中国文化的彻底批判,对孔子的完全否定,是正确的,大快人心的,中国落后的根源就在于中国文化本身。中国文化只是拖累中国前进的包袱而已,必须抛弃,中国才可能进步。而中国之进步不过是人类进步之一部分,实现这种进步,即便完全抛弃中国之特性,亦毫无可惜。
但现在观点改变了,这种改变可以说是一百八十度的改变!孔子应该得到尊敬,论语孟子四书五经之类也应该重新宣讲,包括程朱理学在内都应该让人们去学习,而不是去否定,至于其他种种民族文化,大部分也都应该重新被宣扬。
是背叛原先的立场么?难道现在我们反而要站到了当年与鲁迅他们对立的章士钊、陈西滢、吴宓之流人的一边了么?而这流人本来应该是受到鄙视不屑的对象!
我的回答是,绝非如此!我说的这种观点的改变,必须以一个条件为前提,那就是对满清统治进行最彻底,最严厉,最无情的批判,对其统治造成的危害进行最充分的揭露,最全面的阐述,只有在此基础上,对传统民族文化态度与观点的改变,才是有意义的,才是可以接受的,才是对鲁迅这一辈人,对五四运动这些先驱们立场和观点上的继承与推进!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如果对传统文化的宣扬还是建立在对满清统治温情脉脉甚至歌功颂德的基础上,那么就是真正对鲁迅这一代人的背叛,才是让自己沦为与章士钊、陈西滢、吴宓之流同样可鄙的境地中!
推本究原,鲁迅他们当年为什么要对中国文化进行激烈的批判,如此彻底否定?这一切正是基于他们对中国近代落后原因的思考,也是他们对国人和社会所展现出种种丑陋猥琐,卑怯麻木,愚昧冷酷的思考。
他们的思考是真诚和严肃的,他们的态度是不回避的,他们是正视伤口与脓疮!仅凭这一点,他们足以得到后代人永远的尊敬。如果中国文化对社会的影响当真是如满清统治后呈现的那样,自然应该完全否定。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应该说鲁迅这一代人,他们本就生长于满清统治下,受环境的束缚与影响,某些认识上的障碍难以突破。他们对满清也痛恨,也批判,但那更多的是基于朴素的民族感情,而没有对满清给统治给中国文化带来的本质性摧残破坏扭曲篡改有更多理性的深入思考和认识。因此他们对满清的批判,除了基于民族大义上的谴责之外,更多的也还是把满清视为中国文化劣根性集大成者,一个典型代表来批判而已,他们还是认为满清统治下中国人的病态畸形,以及中国近代的落后,根源在中国文化自身的缺陷与病态。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局限,任何认识也都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应该说没有当年鲁迅等人对中国文化的严厉批判与否定,也就不可能有我们现在更进一步的认识,更深刻对满清统治危害性的认识。我们现在的观点,尽管从表面上看,是对鲁迅等人当年观点的否定,但实际上从内在逻辑上来说,却是对他们的观点的继承和推进,这也是哲学上所谓否定之否定的表现。
许多长期以来被视为中国传统思想,传统文化愚昧落后甚至凶残的地方,恰恰是满清统治歪曲之后的结果,而并非是这些思想与文化的本来面目,不彻底批判满清统治,就无以澄清真相,就不可能还中国传统思想,传统文化一个公道!
这里不妨列举几个明显被满清统治后中国文化扭曲甚至完全颠倒的地方。
鲁迅曾说“我觉得许多烈士的血都被人们踏灭了,然而又不是故意的”。他说的是推翻满清时的烈士,然而我觉得明末抗清的烈士的血更属于被踏灭之列,一起被踏灭的还有明朝的遗民。
在中国历史上,明朝的烈士与遗民数量最多,事迹也最壮烈,但被刻意埋没与遗忘的程度最深。现在的人但知宋亡的崖山,但又怎知明亡时类似崖山的壮烈数不胜数!
我曾经阅读过明亡时反清烈士的言辞诗歌,悲愤亢烈,让人毛发悚然;我曾经看见过明亡后遗民心怀故国的浩叹,哀痛幽抑,让人心灵震颤,
明末清初是天崩地裂的时代,山河瓦解的时代,血流成河的时代,头颅堆山的时代,怒火滔天,悲泪覆地的时代,禽兽横行,无辜惨死的时代,这个时代给最高尚正直的人,和最卑劣凶残的人都提供了最淋漓尽致展现自己的舞台
历数抗清中死掉的卓越人物:
七十一岁高龄起兵,八十四岁在广东文村自焚的黄公辅;
以典吏微职率领江阴全城抵抗清军八十日的阎应元;
性格狂放不羁,却出任南明官职,广州城破后抱琴而死的邝露;
在广东举义,延缓清军进攻桂林的南明“三忠”陈邦彦、张家玉、陈子壮;
“锦心绣口”“秀眉明目”,巷战牺牲的的岭南才子黎遂球;
无守城之责而与瞿式耜同死桂林,面斥汉奸的张同敞;
从事长达二十年艰苦卓绝的抗清斗争,最后慷慨就义,被历史学家顾诚誉为“几乎无可挑剔的完人”的张煌言;
领导嘉定抗清,城破被杀的侯峒曾父子三人以及自缢的黄淳耀兄弟二人;
通俗小说“三言”的编写者冯梦龙,在清兵南下时,还以七十高龄,奔走反清,他除了积极进行宣传,刊行《中兴伟略》诸书之外,应该也直接参与了抗清斗争。在清顺治三年(1646)春忧愤而死,也有说他是清军所杀。而当时的另一位通俗小说家“二拍”的作者凌蒙初已经在1644年淮安抵抗李自成军队的战斗中壮烈殉国,死的时候也已经是六十多岁,如果他多活两年,显然也同样会义无返顾的投入抗清斗争中。
此外如绝食而死的大儒刘宗周,泣血而死的李定国,服毒殉国的宋应升(宋应星的哥哥),投水自尽的陈子龙、夏允彝、祁彪佳等等,数不胜数。这些还是我们可以说出名字的,还有成千上万名字都已经湮没的人物。
又说“无论时世之艰迫,阵容之强盛,气节之凛然,任何一个时代的节烈之士都不能与明清易代相比”
“明末清初,激于大义振臂而起的英烈之士,何止万计,在二十四桥之地顿成焦土,六朝繁华皆为人间地狱,千里莺啼的江南顷刻成罪恶渊薮的危殆之际,从朝堂到草野,凡具忠义之心,受天地正气熏染的志士仁人,他们不管是伏处民间的布衣,还是世受国恩的廷臣,都欲奋力做飞蛾一扑,以期用鲜血和生命与凶残骄悍的民族入侵做殊死搏斗,最终存中华民族一线正统之脉”
明烈士与遗民的肝胆作为,可歌可泣,足以彪炳千秋;胸臆所发,痛激恻怛,足以摧人肺腑。
夏完淳被清兵所抓,过江宁,望见钟山的时候,大笑说“我得归骨于高皇帝(朱元璋)孝陵,千载无恨!”,
他写的《南仙吕.傍妆台.自叙》
“我本是西笑狂人。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
“盼杀我当日风云,盼杀我故国人民,盼杀我西笑狂夫,盼杀我东海孤臣。月轮空,风力紧。夜如年,花似雨,英雄双鬓。”
《别云间》“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精卫》“北风荡天地,有鸟鸣空林。……辛苦徒自力,慷慨谁为心
《狱中上母书》中说“恶梦十七年,报仇在来世。神游天地间,可以无愧矣。”
临死前他写的绝命诗“今生已矣,来世为期;万岁千秋,不销义魄;九天八表,永历英魂。”
其实当时象他这样的少年抗清者不乏其人,比如屈士煌生于1630年,也是在只有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往来诸军,投身抗清斗争;还有如张家玉的弟弟张家珍生于1632年,在十六岁的时候,就“从家玉起兵”,“别率所部千人为骑兵,转斗数胜,号小飞将”。但他们得以多活了十几年或几十年,没有夏完淳这般壮烈而已。
被清军“寸磔于市”的陈邦彦的诗“难将忧愤填沧海,剩有悲歌贯白虹”
张煌言“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曾祖父为万历名相张居正的张同敞“亡家骨肉皆怨鬼,多难师生共哭声。想见刀头空一切,长宵盼不到天明”“白刃临头唯一笑,青天在上任人狂”“破碎山河休葬骨”“魂兮懒指归乡路,直往诸陵拜旧碑”
和张同敞同死的瞿式耜“四大久拼成泡影,英魂到底护皇明”“二祖江山人尽掷”“坐看神州已陆沉”“举世滔滔狂不醒,孤臣矫矫行偏危。无逃大义昭千古,敢望文山节并垂”“日月晦朦天不霁,河山破碎地偏寒。俘囚血热魂常在,炯炯双眸死后看”“诗篇留血泪,千载有人知”“三百年来恩泽久,头丝犹带满天香”
与侯峒曾一起领导嘉定抗清的黄淳耀临死前血书于墙上
“大明进士黄淳耀,以弘光元年七月四日自裁于僧舍,读书寡益,学道无成,耿耿不寐此心而已……异日夷氛复靖,中华士庶再见天日,论其事者尚知予心!”
领导江阴抗清的阎应元“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李定国临死前留下的遗言告诫儿子“宁死荒徼,无降也!”,他一生战功赫赫,但因为各种原因牵掣,壮志难酬,被已故历史学家顾诚评价为“在明清之际各方面的人物当中,他是光彩四耀的一颗巨星,其他任何人都无从望其项背。”
虽有同室操戈罪过的绍武帝朱聿鐭,被清兵抓捕后,拒绝饮食,说“吾若饮汝一勺水,何以见先帝于地下”自缢而死。
还有大量普通人乃至妇女都表现出可歌可泣的气节,这里仅举三例。
清军南下“昆山城陷,死难者四万余人,顾炎武的生母何氏被清兵砍去右臂,两个弟弟遭杀害,好友吴其沆也被捕蒙难。顾炎武奉嗣母王氏避兵于常熟,王氏闻城陷,绝食十五天死节,临终时给顾炎武留下遗言:‘我虽妇人,身受国恩,与国俱亡,义也。汝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无忘先祖遗训,则吾可以瞑于地下。’”
烈士慷慨赴死,遗民们则无日不生于痛苦。
他在《先友集序》中说“更变以来,其间毙于行杨,仆于草野,逃于浮屠方士者相继,……想见其淋漓杯酒,掀髯唱酬,奋袂激昂之日。嗟夫!彼何时也?今一二存者,大抵困卧穷山,愊恻日暮。有所欲言,咀嚼喉舌间,周视四座之人而后敢发。……”
明末清初云南的抗清义士陈佐才,不顾满清的留发不留头之令,蓄发明志“巍巍仍汉官威仪”,出入蒙舍山中,身骑毛驴,以示不踩清朝之地,头戴斗笠,以示不顶清朝之天,唯饮雨水度日,以示不饮清朝之水,晚年更凿石为棺,以示死不入清朝之土。他愤极之时,亦挥臂大呼“摘句寻章学腐儒,触机掩卷又狂呼。眼前多少不平事,昔赠莫邪还在无?”
七十岁死,在亭柱上写着一联“其生明臣其死明鬼,不葬清土不戴清天”。
他以前投奔南明永历而不得时有一首诗“天涯天涯,吾将何之?颈血如泉欲迸出,红潮涌上光陆离。涟水东流资水北,精卫欲填填不得。”
在康熙二十八年(1690)其自题墓石中说
“有明遗臣行人王夫之……自为铭曰:抱刘越石之孤愤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幸全归于兹丘,固衔恤以永世。戊申纪元后三百年十有年月日”
他特别告诫儿子“墓石可不作,徇汝兄弟为之,止此不可增损一字。行状原为请志铭而设,既有铭,不可赘作。若汝兄弟能老而好学,可不以誉我者毁我,数十年后,略纪以示后人可耳,勿庸问世也。背此者自昧其心。己巳九月朔书授攽”
1680年,顾炎武夫人死于于昆山,他身在北方,于妻子的灵位前痛哭祭拜,作诗说“贞姑马鬣在江村,送汝黄泉六岁孙。地下相逢告父姥,遗民犹有一人存。”
他另一首诗:“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长将一寸身,衔木到终古?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是把推翻清朝统治比作精卫平东海,这一事业只要一天不实现,他就一天不甘心。
《戊子歌》(揭露清军罪恶)“鸠居雀巢,主人鼠窜。不能鼠窜,朝夕供餐。虽则供餐,犹怒不繁。束刀入市,夺民之食。驾言行迈,掳民供役,千里不犯,中道绝息。嫦娥者妆,罗列成行。几微失意,饮剑以亡。或挞未死,逐出路旁。见者饮泣,不敢匿藏。……民之憔悴,莫甚于此。”
《癸巳岁》“天地已如此,人民岂复论?卖田供赋税,得米鬻儿孙。辛苦将谁告?忧思只自存。念予还有姐,饥饿在南村”
《水陆道场寄幽歌》“昔时鬼少今鬼多,昔时鬼子多白头,今时鬼子多缺头。缺头持头来,持头续头去。老僧面向鬼子陈,眼前黑面是仁人”
岑徵的诗边作边毁。留下的只是一些感情比较收敛的残余,何绛跋其诗云“……击缺唾壶,引满灯下,亦必见之吟咏以写其悲愤。惟与二三知己,放声朗诵数十过,或仰天大笑而继之以泣,泣已复碎其稿,投诸狂澜烈炭之中,故其诗不与俗人见者十常八九”
王隼“聆阴风兮木叶下,望故国兮霜露零。曲不成兮心已碎,书不尽兮泪先零”“长夜漫漫何时旦”“龙泉罢舞灯光裂”“致书当路少,入梦故人多。暗泪已如此,明灯无奈何”“竟夕醒双眼,微吟只自呈”
何巩道“诸老丹心付流水,孤臣血泪洒南风”“血尽眼中飞作泪,愁缠笔底写成诗”“梦中人事最分明”“十年买酒醒还醉”
廖衷赤《悲今夕》“挽弓向蜗国,牵牛祭豺虎。夜鬼哭黄昏,战血流江渚”“栖栖无所事,岁月已蹉跎。世事尚如此,吾身将若何?”
郭之奇“万卷诗书随一炬,千秋霜管俟他年”
李成宪,“歌已而哭,哭已复歌”,“所为诗多刻厉凄婉之音,诗成,时时自焚其稿”
函可“地上反奄奄,地下多生气”“一朝日月坠,大地共仓皇”
“一读一断绝,双眼血横披。公诗化作血,予血化作诗。不知诗与血?万古湿淋漓”(《读杜诗》)
“便从今日死,已是旧朝人”(《生日》)
“高冥展青素,浩浩写心胸。心胸亦何有?浮云日夜撞。倾血三百斛,奔流泻石缸。化作大海涛,一荡天地蒙”
易宏“予也风云为骨,月露为怀,每寄心于有恨之人,而兴哀于无情之地。时于山巅水涯,丛林破冢,荒墟古庙,残城废苑,战争之场,歌舞之地,吊遗香于月夜,哭旧垒于秋风,辄徘徊不能去,辄诗以记之。……仆本恨人,时逢幻遇。茫茫千古,怅往事之何穷。脉脉寸心,问他年而谁解”
“纵成精卫河犹塞,便化啼鹃血未干”
“啸昆仑之峰,孤立沧溟之外,……吾生也当于夕阳流水而俱驰,吾没也当与月露风云而长在”
周思南明亡后饮酒呕血而死,“前太常博士王玉书哭之书曰:‘思南之倔然狂放于曲蘖间,几不知身外有何天地,是何世界,舍此且不知置吾身于何地。昔人诗云:‘酒无通夜力,事满五更心’,德林盖期于无复醒时以自全也”
林时对在明亡后,一日“湖上演剧,远望场间有冕旒而前者,或曰:此流贼破京师也,因狂号,自栏舆撞身下,踣地晕绝,流血满面,伶人亦共流涕,为之罢剧。嗣是不复出”
张盖在明亡后,“自闭土室中,饮酒独酌,醉辄痛哭,虽妻子不得见,……其为诗哀愤过情,恒自毁其稿,或作狂草累百过,至不可辩识乃已”
透过历史烟云,我们可以看到层层白骨,累累血污。这一场大浩劫,把中华最优秀的人物几乎扫荡略尽,把中国人脊梁骨也彻底打断,从此奴才气,瞒与骗,做戏的虚无党,精神胜利法成为了中国人的民族性。这一场浩劫。仿佛做了一个历史的大筛子,把骨头最硬,品格最高洁,才华最特出的人物几乎通过这个筛子消灭干净,余下的除了少数隐姓埋名,深居不出,壮志未酬,忍辱负重的遗民,就只剩下助纣为虐的,苟且偷生的,懦弱无能的。中国从此成为奴才之邦,禽兽之邦。
纵观烈士与遗民的诗词,他们的痛苦、愤怒、悲哀如此深远,如此广大,笼罩了天地,笼罩了心灵。“血泪长江泻”“泣尽苍穹还继血”,“血尽眼中飞作泪”。他们字里行间,充斥的是对明朝的眷恋与至死不渝的归属,痛恨的是清军如豺狼横行的凶残暴虐,愤懑的是即便长歌当哭也要“周视四座之人而后敢发”,即便作诗以抒悲愤,也要“碎其稿,投诸狂澜烈炭”的黑暗压抑;他们把自己比成精卫,自嘲为丧狗、流萤、螳臂,即便是做着决绝无望的努力,也依然不改其志;他们痛苦于长夜漫漫,看不到尽头,“长宵盼不到天明”“长夜漫漫何时旦”“长夜悠悠二十年”;他们把自己灵魂置于炼狱火焰中灼烤,“一日之生,非即一日之死耶”
不是说明朝统治黑暗腐败,不亡没有天理,清朝才是顺天应人,大得民心么?不是说满清进行的是统一中国,民族融合的伟业么?
是这些烈士与遗民们忠君的思想太浓厚?太过迂腐保守么?可是王夫之明明说,可禅可继可革,还痛批唐朝韩愈的谬论“韩退之惟不知道,故其《拟文王操》有云‘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现出他没本领,假铺排勾当,又何曾梦见文王心事来?朱子从而称之,亦未免为其佞舌所欺……则欺天欺人,欺君欺己,以涂饰罔昧冥行于人伦之际,而可以为诚乎!””
是这些烈士遗民们太过排外么?太过狭隘么?可是许多遗民恰恰表现出很开放的胸襟,比如朱舜水说“世人必谓中国胜于外国,古人胜于今人,此乃眼界逼窄,怍此三家村语”,比如方以智对拼音文字的研究,希望“古今中外,千万里之外,皆可对翻”,比如王夫之的文明起源论,认为在中国还没有产生文明的时候,世界其他地方就已经可能产生了灿烂的文明,而当中国文明衰落的时候,世界其他地方还有可能保留着灿烂的文明。这样开放的胸襟和意识,即便是现在的许多人都不具备的。
其实只要看看明朝的这些烈士与遗民的名单,这里面有天才神童夏完淳,启蒙思想家方以智、王夫之、吕留良,顾炎武,渊博学者刘宗周、黄宗羲、傅山、朱舜水;科技人才王锡阐、宋应星,通俗小说编辑者冯梦龙、凌蒙初,大诗人同时也是大学者陈子龙、屈大均,画家石涛、八大山人,小品文作家张岱。
这些人不仅从横向来说是那个时代最杰出的人物,从纵向来说,他们也是整个中国历史第一流的学者、艺术家、思想家、科学家,和历史上的同领域内卓越人物相比毫不逊色。只要看过他们的传记,略微了解他们著作,他们当中每一个人都可以称之为巨匠大师,每一个名字拿出来都足以光耀千秋。
如果说这些人是那个时代头脑最敏锐,思想最深刻,观念最开放,胸襟最博大的人,是一个民族精华中的精华,精英中的精英,盐中之盐,应该是没有错的。
既然他们的思想绝不僵化,他们的观念绝不保守,他们的胸襟绝不狭隘,那为什么他们会对那个被现在的一些人丑化污蔑的体无完肤,泼尽脏水的明朝有如此深沉的眷恋,为什么他们对满清的厌恶憎恨如此决绝与亢烈?
究竟是什么让这些整个民族中最杰出最优秀的人都投入到反抗清朝的斗争,都心甘情愿的当明朝遗民而陷入自我折磨的痛苦中呢?
这其中朴素的民族情感是基础,这种民族情感不是建立压迫与欺凌其他民族的行为之上,而是建立在反抗压迫,反抗欺凌的基础之上;不是建立在抽象的理论说教上,而是建立在最直观的感受上。尤其当民族压迫以剃发易服,留发不留头这样一种最直接最残酷最具体的方式呈现出来的时候,那么反抗也就必然成为有血性有骨气,不愿屈服在屠刀淫威下的人的选择。而这种反抗外来侵略压迫的社会本能,本身也是人类社会在历史长河演化过程中经过自然选择的重重磨砺而形成的。在头脑越是敏锐,精神越是健全,品格越是高尚的人那里,这种社会本能体现的越是充分。
同时这种民族情感也与维护个人尊严,人格独立,保持高度的统一,反抗满清凶残统治,从广义上说已经不仅仅是为民族而战,也是为保护个人尊严而战。当人们连选择自己的服装发型权力都被剥夺的时候,连自己民族的文化都要被阉割的时候,还不反抗,那什么时候反抗
而另一方面这不仅仅是感情的需要,同样也是理性的抉择。看一些明代遗民的论述,就可以知道他们已经把这个问题上升到文明进化的高度和宏观视野来看了
比如王夫之就论述过少数野蛮民族的侵略和压迫,导致的结果势必是文明的倒退和劣化。“夷狄之与华夏不可乱,乱则人极毁,华夏之生民亦受其吞噬而憔悴”,满清所谓尊崇汉文化不过是“沐猴之冠,优俳之戏”“亦幸虏欺人之术”,“父驴母马,其生为骡,骡则生绝”。
反过来说,也正是因为有这种理性上冷静和清醒的思考判断,以王夫之为代表的大批明朝遗民才始终坚决地站在反对满清统治的立场上,终生没有动摇。
当然除了上述两点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烈士与遗民们自身经历前后对照的结果。有许多东西,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宝贵,失去了才觉得宝贵。对从明朝而进入清朝统治的烈士与遗民来说更是如此。
在明代,如果哪个军队有抢夺民间财物的现象,立刻成为大书特书的恶行,成为群起攻之的对象,甚至勤王的部队,因为领不到足够军饷导致抢劫的行为,其带领官员都要受到严厉惩办,崇祯二年山西总兵张鸿功、山西巡抚耿如杞遵照兵部的檄调带领八千多人勤王,因为部队领不到军饷,士兵挨饿,不得不抢劫,结果张鸿功,耿如杞因为不能约束军队制止抢劫,被下狱论罪。就算到了明亡前夜,政府已经失去对军队实际控制能力的时候,那些抢劫的明军也总是成为舆论痛斥的对象,抢劫起来还是显得名不正言不顺。
而到了满清,军队抢劫杀人成为了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打到一个地方,就抢劫到一个地方,甚至以抢劫作为激励士气的手段,不单是统治稳固之前抢劫,统治稳固之后,依然抢掠屠杀,无恶不作。满清军队的暴行是这些明亡时的烈士与遗民所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对这样一个率兽食人的政权,他们只要还保有基本的良心和正义感,是不可能在内心承认其合法性的。
在明代,民间百姓畅快议论,以及结社聚会,游行抗议都是司空见惯,即便在最黑暗魏忠贤时期的短短三年内,也无法控制民间的舆论,还有民间力量敢于出来挑战,所以才有张溥《五人墓碑记》中描绘的情形发生。而在其他时候,民间的舆论抗议更是足以影响朝廷的政策走向,官员的去留。明代的士大夫也好,百姓也好,对此都以为是天经地义的,
但在清朝则如何?如果类似明朝万历和天启年间反抗矿税以及阉党的那种带有暴动性质的集会抗议,恐怕紧随而来的便是屠城,江阴大屠杀和嘉定三屠其发端都是完全出于民间自发的反抗。即便是一般性质的抗议,结果也是悲惨无比,比如清初的哭庙案,江南吴县士子一百多人,到文庙孔子牌位前痛哭抗粮,论其本意,不过是希望满清的横征暴敛能稍微收敛一下,并无推翻清朝统治之意,更无实际的暴力行为,不料结果是清廷大怒,,拟“罪大恶极”“不可逭者”之罪名三条,逮捕多人,最后十八名参与者被砍头。其中一个是有名的金圣叹。他在临死前写给家人的信里说“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鲁迅曾经因此批评他是“化屠夫的凶残为一笑”,但其实金圣叹的说法更可以看成是一种强烈的讽刺。
类似的事情,在明朝众多生员,“群聚不散”进行抗议的结果是,“当事者心惕,卒解其事”,也即当地的官员心里害怕了,不得不态度软弱下来,而且最后因为舆论传播到中央政府,结果是“当事与贪尹竟中考功去”,也即便县令和更高级别负责的地方官员被免职了。
那些参与哭庙案的吴县士子可能受明朝普遍风气的影响,按照心理惯性以为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没有想到最后居然变成足以招来杀头的大罪,这个“无意得之”,其包含的讽刺与惨痛的意味是需要体会一下的。(当然也有人考证说其实金圣叹其实没有参加哭庙,是别人硬把他牵扯进去的,但这不影响对满清这个案件中表现的凶残暴虐的抨击)
明代时候人们享有这些自由,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多可贵,可是在满清统治下,失去了这些自由,这不能不让他们抚今追昔,势必对清朝政权更加厌恶和憎恨。
而在清代除了军队明火执仗的抢劫掠夺之外,所谓赋税,若是拖欠一丁半点,屠刀就架在脖子上了。有名的奏销案就是一个例子。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将上年拖欠钱粮的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并溧阳一县的官绅士子全部黜革,史称奏销案。
“明江南田赋虽重。但常拖欠,而清奏销案。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发本处枷责,鞭扑纷纷,衣冠扫地。如某探花(叶方蔼)欠一钱,亦被黜,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
类似这样的对比,还有许多。总之可以这么说,在明朝,大家都是自己人,皇帝是自己人,大臣官员是自己人,一切都好说话,都容易商量。有什么不满意的现象可以咒骂批评,有什么不同意的政策可以抵制,有什么为难的地方可以从长计议,而在满清统治下,则完全成了奴隶和主子的关系,只要稍有不如意,就会招来杀身之祸。明朝是虽然有种种缺点弊病,国家的机器运转也存在众多问题,但却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而到了满清统治之下,虽然国家机器的运转更加流畅,但整个社会都陷入死气沉沉中。
综合上面所说的这三点:朴素的民族感情、深刻的理性思考,以及自身经历的对照比较,才使得这些烈士与遗民,这些当时的中国人中最为杰出,最为优秀的人宁可把自己置于极端痛苦的境地之下,倍受肉体的折磨与心灵的煎熬,也决不愿意屈膝与满清统治者合作,也不放弃对明朝故国的怀念与眷恋。
正因为他们的选择不是出于迂腐的观念,不是出于狭隘的排外,而是出于最诚挚的感情,最深刻的思考,最切身的体会,所以即便站在现在的立场来评价,站在更高的角度,更宏观的视野上来评判,他们的作为也是值得高度肯定和赞扬的。
明朝的烈士与遗民,坚信自己行为的正义性,没有丝毫的动摇。虽然他们的事业在当时失败,他们的肉体也一个个被消灭,他们的思想也被逐渐封杀禁锢埋没。但是他们希望也深信未来终究有一天,后人能了解他们的事迹作为,明白他们的苦心,祭奠他们的英灵,传播他们的思想。
所以夏完淳说“大造茫茫,总归无后,有一日中兴再造,则庙食千秋,岂止麦饭豚蹄,不为馁鬼而已哉”
所以瞿式耜说“诗篇留血泪,千载有人知”“俘囚血热魂常在,炯炯双眸死后看”
所以黄淳耀说“异日夷氛复靖,中华士庶再见天日,论其事者尚知予心!”
所以陈恭尹说“表往所以勤方将,大书特书吾所望,其副寄我山中藏”
所以郭之奇说“万卷诗书随一炬,千秋霜管俟他年”
然而如果他们英灵有知,“炯炯双眸死后看”,究竟看到的是什么呢?“千秋霜管俟他年”,俟到的又是什么呢?
当年那些疯狂推行民族屠杀,民族压迫政策的刽子手暴君: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顺治、康熙、雍正、乾隆一个个被轮番吹捧歌颂;当年那些恬不知耻投靠异族侵略者屠杀自己同胞,摧残自己民族文化的汉奸走狗:范文程、洪承畴、吴三桂、孔有德、尚可喜、施琅、纪晓岚一个个被粉饰美化!
《太祖秘史》、《孝庄秘史》、《康熙秘史》、《皇太子秘史》,《康熙王朝》、《雍正王朝》、《乾隆王朝》、《大清风云》、《康熙微服私访记》、《铁嘴铜牙纪晓岚》、《施琅大将军》等一部部电视剧竞相赞美清朝主子的骏德鸿功,奴才走狗的正直高尚。余秋雨阎崇年之类教授学者也在电视台的讲坛上,出版的著作上,纷纷喷玉唾珠阿谀颂圣。
灭绝人性的屠城奸掠,穷凶极恶的圈地逃人,钢刀淫威下的剃发易服,惨绝人寰的沿海迁界,被从大部分人的记忆中抹去,建立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把中国推入愚昧落后深渊的几百年黑暗统治成为许多人津津乐道眉飞色舞的时代。
滥杀无辜、敲骨吸髓的暴虐粉饰成英明圣武;民穷财尽、停滞僵化的社会粉饰成辉煌盛世;禁毁书籍、疯狂制造文字狱的阉割粉饰成文化认同。历史伤口淋漓的鲜血被用来餍足喂养那些依旧把侵略屠杀奴役征服当作民族自豪快感源头的兽性心理!
当许多人对清朝的屠夫,汉奸的名字如数家珍的时候,有几个人知道那些为抵抗外侵而牺牲的民族英烈的名字?不要说侯峒曾、黄淳耀、黄公辅、陈邦彦、张家玉、陈子壮、邝露、黎遂球、瞿式耜、张同敞、李来亨等等人,就是连夏完淳、陈子龙这些本身在文学史上有相当地位,阎应元、张煌言、李定国这些本身功业赫赫,获得顾诚这样的历史大家高度褒扬的人物,一般人又有多少知道?或许更多人能知道冯梦龙的名字,但也仅仅是作为通俗小说三言的编写者而知道,而不是作为抗清的烈士!或许很多人知道宋应星的名字,但也仅仅是作为《天工开物》的作者而知道,而不是作为忠于故国的遗民。
就这样,当屠夫刽子手,汉奸走狗被歌颂的时候,明朝的烈士遗民被遗忘!当沈阳街头巍然屹立着满清十二帝的巨大雕像的时候,明朝的皇帝被一个个丑化诬蔑,被许多自以为高明的人用鄙视轻蔑的口吻谈论;当福建南安上修建了占地面积二千平方米,辉煌气派无比的洪承畴纪念园的时候;2007年12月23日的新闻报道,抗清烈士,同时也是一代大学者大文豪的陈子龙墓碑旁堆积着粪便,墓碑被涂得面目全非!
有人心者看上面两部分内容的时候就应该心生愤懑和奇怪:
侵略有害,压迫可憎,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为什么我还要如此长篇大论,不厌其烦的进行论证?什么时候反对外来侵略,反对民族压迫,正视历史在中国居然成了需要长篇阐释才能让人明白的深奥思想
反抗侵略的英雄烈士应该被纪念歌颂,被广泛宣传,侵略的屠夫,投敌的汉奸应该被无情的谴责鞭挞,这同样是最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在现在的中国,居然成了可望而不可求?甚至大反其道,屠夫汉奸成了歌颂美化的对象,烈士遗民被遗忘歪曲,黑白颠倒,是非混淆,这样的咄咄怪事又是因为什么?
抛开一些情绪化的论断不说,造成以上所说奇怪现象的自有其深刻的心理原因。
戈培尔说“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为真理”,不妨称其为谎言定律。说它是定律只是激愤之语。然而这句名言,确实很深刻描绘了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许多悖离事实的判断,许多充满谬误的观点,仅仅因为它们被重复的次数多,不需要更多逻辑的推断,不需要更多事实的佐证,就能成为大部分人恪守的信条,甚至被视为金科玉律。如果有人指出其谬误,提出不同论断,则反而被视为胡说八道,奇谈怪论,甚至被当成怪物看待。
常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事实上这话只适合于少数人,对大部分人,说他们是盲从的动物或许更合适一些。许多人自以为在用自己的头脑判断是非,其实却不知道早就沦为被愚弄被操纵的傀儡,有许多时候,大部分人行为特征比起实验室的小白鼠更精准不变,并不比按照固定程序运行的机器人更高明。这也为是什么世界上有这么多黑白颠倒,是非混淆,令人愤懑却又无可奈何的事情!人们顶礼膜拜,心神向往的不过是小丑甚至禽兽,而真正高尚,值得尊敬的人物,却往往被埋没,甚至被大部分人唾弃鄙视!
大部分人都是这样可以被任意操纵任意愚弄的可怜虫而不自知!还洋洋自得,动辄群情汹汹,动辄以真理捍卫者的面目出现,这也是人间可怜又可悲的滑稽事。
这个“谎言定律”和明清评价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和我上面论述的两部分内容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许多千方百计美化满清,为满清累累罪行辩护粉饰的人,和已经灭亡近百年的满清也并无实质的利害关系,从民族身份来说,他们中大部分人应该都属于纯正的汉族,即便是满族的人,使用的语言文字和生活习俗也都和汉人没有实质区别了。
应该说他们是真诚的,他们自认为自己是在维护真理。他们之所以如此不遗余力的为满清统治辩护,正是因为谎言定律与奴性的历史积淀共同作用的结果。
奴性没有被根除,一代代积淀下来,许多人头脑里先天刻印着对满清的好感,他们需要外界舆论宣传来和头脑里已经刻印的纹路发生共鸣,激发快感,这就是他们拼命美化满清的深层动机,一旦头脑里的这种好感受到触犯,他们势必就如同自己受到触犯一样,奋袂而起,调动起全部的脑细胞和神经兴奋点,搜罗找出种种理由来捍卫刻印在头脑中对满清的好感。、
我们从小被灌输,从环境里接受的信息就是清朝的皇帝多么英明圣武,仁慈善良,品德高尚,而明朝的皇帝又多么残暴病态,荒淫无耻,低能昏庸。大部分人也对此深信不疑。提起明朝的皇帝来就一副鄙薄不屑的嘴脸,提起清朝的康熙乾隆之流就心酣神迷,心神向往。
可揆诸事实?又如何呢?
常说明朝的朱元璋朱棣残暴,可稍加考察,发现他们杀的大多是功臣权贵,达官贵人,总计不过是几万人。而真正对平民百姓,他们是三令五申,在军事行动中不能滥杀无辜,约束手下将领不得屠城。即便如此,按照严格的标准,说他们残暴也是没有错的。
可是相形之下满清的皇帝又如何?奴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这些屠杀无辜上百万上千万,动辄屠城的刽子手,倒是没看见多少人谴责声讨他们的残暴。还有被一些人奉为明君圣主的康熙,乾隆,这些人手上,哪个不是沾满了无辜平民的鲜血。康熙的平定三藩,屠杀平民无数,至少在百万以上,在他统治下实行了十几年的沿海迁界同样夺取数百万平民的生命,象这样的皇帝用最宽松的标准来看都是最残暴最病态的禽兽,然而主流舆论对这样率兽食人的禽兽皇帝是怎么评价的?再如乾隆,他发动的上百文字狱,让众多无辜者家破人亡,被凌迟,被砍头,被流放,被毁尸挫骨,他所谓十大武功,哪一次不是丧心病狂的屠杀大量无辜平民,其中最严重者,如平定新疆的准格尔,把一整个民族,不分老小,不分男女,全部屠杀罄尽,残暴程度,实行种族灭绝的彻底程度可以让后世的纳粹都咋舌瞠目,然而一般人对这样的禽兽皇帝又是怎么评价的?
不消说,随便拉个人出来,让他评价一下明朝朱元璋朱棣,和满清的康熙乾隆,结果必然是前者如何残暴变态,后者如何仁慈善良英明(其实看看金庸鹿鼎记里最后那段牵涉明清皇帝对比的言论就行了)。
在这样彰明昭著的事实下,仍旧会有这样的黑白颠倒,是非错乱,夫复何言?只能让人慨叹,这世界岂真有是非可言?
倘若不是一些人真的心理下贱无耻到认为人的生命有高低贵贱之分,因为朱元璋杀的大多是地位高的人,生命价值高,所以是残暴,而满清皇帝杀的大部分都是无辜平民,生命没有什么价值,所以杀得再多,都无所谓,都不算残暴;那么确实只能说是谎言定律发挥的惊人作用了!
再比如,明朝有名的坏皇帝是所谓正德皇帝明武宗,为什么说他坏呢?主要是他喜欢出游以及修建豹房两点,不妨同清朝的康熙乾隆对比一下!
以喜好出游而论,明武宗想要出宫一次,真是千难万难。好容易瞒着大臣,偷偷出去,被发现了,结果还是不得不回去。他想要到江南去,结果无数大臣上谏,拼死拼活不让他去,廷杖了许多低级官员,没用!更多人顶上去反对他阻止他,最后是因为宁王叛乱,他才得以找到正当借口去了一次。
而康熙乾隆又如何,《清史纪史本末》的记载
康熙,乾隆之流南巡是被颂为美谈佳话的,甚至如今有些人一提起所谓乾隆爷下江南真是眉飞色舞,唾沫四溅,然而实则这两个皇帝每次南巡,沿途就如蝗虫过境一般,百姓被搜刮一空,苦不堪言。
也曾经有人进谏,结果如何呢?
“其时朝臣中亦未始无阻驾请回銮者,然一经抗论,斯严谴随之,……尹会一视学江苏还,奏言上两次南巡,民间疾苦,怨声载道,严谕诘之曰:‘汝谓民间疾苦,试指出何人疾苦,怨声载道,试指明何人怨言’,坐谪戍”
就是乾隆的皇后出于好意进谏,也没有好下场
也即占地面积4公顷左右,耗银20多万两。
康熙乾隆在皇宫以外也造了很多建筑供他们享乐游玩,与之相比如何呢?
首先康雍乾时期造了一个圆明园,搜索一下介绍可知,圆明园由圆明园、长春园、绮春园三园组成,总面积达350公顷。陆上建筑面积和故宫一样大,水域面积又等于一个颐和园。始建于康熙,扩建于雍正,完成于乾隆。其中圆明园的名字就是康熙亲自所题。
仅从面积来说,这圆明园就是故宫的近5倍,豹房的近90倍,至于耗资则更是天文数字,难以估计。从清朝建造的颐和园就耗银高达三千万两白银计算,远比之阔气豪华的圆明园耗费上亿两白银恐怕不是夸张的估计,总之豹房耗费的20多万两银子与之相比,不值一提是没有疑问的。
还有一个很著名的就是承德避暑山庄。同样搜索一下介绍,“避暑山庄占地564万平方米,环绕山庄婉蜒起伏的宫墙长达万米”,也就是564公顷,比圆明园还要多出200多万平方米,将近八倍于故宫的占地面积,百倍于豹房的面积。“始建于1703年,历经清朝三代皇帝:康熙、雍正、乾隆,耗时约90年建成”。
圆明园和避暑山庄仅仅是举其荦荦大者,若是其他清帝零碎建造的游乐之地,更不胜枚举!
或许有人说之所以武宗修建豹房是荒淫,是因为他建豹房是为淫乐,而清帝在圆明园,避暑山庄则是正常的休息办公。可事实果真如此么?
揆诸史实,其实明武宗的行为倒有更多值得体谅的地方。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系研究所研究员JamesGeiss(中文名:盖杰民)所撰《明武宗与豹房》一文,对此作了相当深入的辩正分析,指出了传统史料中对明武宗丑化的不实与歪曲夸大之处。按照他的分析:
“武宗此举,亦在试图恢复一种在十六世纪初已几乎完全消失的生活方式和政治气氛。他的畜豹行猎,实为恢复明朝军力及帝王的勇武作风,这是大政的一部分。面对当时朝廷中文官们(特别是大学士们)的反对,武宗于是决定避开现行的行政体系,另在多房设立唯己意是从的行政组织。”
他认为“可是豹房具有这一行政作用的实情,往往被官方载籍所隐讳。从官书所载,只能见到豹房中追求享乐生活的一面,但详加考究,这些记载实被别有用意的偏见所歪曲。”
“皇城内教场之设,也在此时。其地在豹房西北,接连皇城北墙(图一)。武宗亲自操练士兵,《实录》中有明确的记载。但这一记录,也和其他有关武宗武事的记载一样,被《实录》纂修官歪曲成为儿戏:
‘上又自领阉人善骑射者为一营,谓之中军,晨夕操练,呼噪火炮之声,达于九门。浴铁文组,照粗宫苑,上亲阅之,其名日过锦,言望之如锦也。诸军悉衣黄瓜(罩)甲,中外化之,愚金排盛者,亦必加此于上,一厂至市并细民,亦皆披化之’。
“但在他种史实的对比之下,我们确实难以全盘接受上引关于武宗军事操练行动的描述。例如正德十二年(1517年)应州之役,击败蒙军,便可以说明。此是十六世纪明方骑兵消灭及驱走为数不少的蒙军的唯一战没,但《实录》纂修官却只选记了明军伤亡较重的一方面,甚至说成‘乘舆几陷’。
如果说康熙乾隆之类建造圆明园和避暑山庄,只是为了他们淫乐更方便,倒更符合事实一些。因为他们不象明代皇帝一样,要躲避文官集团对权力的限制,无论在哪里办公实质都一样。据说满清为了保持其血统不受汉人污染,备作嫔妃的秀女都是来自满蒙或其他非汉族出身,而在这些园林山庄中,清帝之淫乐可摆脱此限制也。
总结以上出游和建造享乐场所的比较,同样性质的行为,满清的康熙乾隆均十倍乃至百倍于明武宗。然而不消说,明武宗因为有了这些行为,被当成是荒淫昏庸乃至变态被抨击;而满清的皇帝的这些行为则是成了佳话美谈,乃至在阎崇年这类人的嘴里成了所谓对园林艺术的贡献。
再举一个对比的例子,明代长期以来最受诟病指责的一点就是宦官弄权,东厂锦衣卫横行。
明代的宦官和东厂锦衣卫为什么如此受人痛恨呢?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不受文官政府的控制,直接受皇帝指使,对皇帝负责,皇帝的旨意对他们来说就是行动的法令。他们的存在本身是对文官利益集团造成了威胁,甚至直接的损害,所以格外遭受痛恨。
但实际上,明代的宦官和锦衣卫也远不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相反依旧是受到很大限制,重重制约。
嘉靖到万历年间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宦官弄权的事情,最被人诟病的可能就是万历征收矿税使用的太监,但这些太监不过是奉命行事。他们本身的身份地位也相当低下,甚至被地方市民暴动打死打伤了,万历皇帝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可奈何。比如在武昌,太监陈奉手下耿文登等十六人被暴动市民打死,万历最后反而把陈奉解职。
天启前期主要是东林党控制政权,天启4年,副都御史杨涟上疏痛斥魏忠贤的时候,魏忠贤还不得不吓的屁滚尿流向熹宗哭诉。直到天启4年内阁首辅东林党人叶向高主动辞职,大批魏忠贤亲信进入内阁,这时候魏忠贤才算真正大权在握。
再说动用锦衣卫,也远非一些人想象的那样随心所欲,相反要受到舆论的极大监督和限制。实际上明代的皇帝要用进行廷杖,或把官员投入诏狱,往往要背负巨大的精神压力,顶住舆论的疯狂攻击,所以不到实在不得以的时候,不会轻易用这些手段。看正德和嘉靖被明代当时的舆论丑化成什么样子就可见一斑!哪个皇帝愿意被舆论说成一文不值,被骂成狗血喷头的?所以万历在立太子的问题上,和群臣对抗了多年,最后却还是不得不屈服!
我们再来看看清朝,表面上看清朝没有太监横行了,也没有东厂锦衣卫了,实际又如何呢?实际上清朝的情形,是所有的官吏都变成了类似明朝的太监(当然,唯一的区别就是生理没有阉割,但行为方式是完全一样了),也都变成了东厂和锦衣卫的特务。其恐怖黑暗程度是明代所根本无从想象的。
比如五四时期批判吃人的礼教,也即所谓在礼教的约束下,妇女只要有稍微违背礼法之处,就可能遭受羞辱,甚至被剥夺性命。鲁迅的小说《祝福》中就描绘了祥林嫂因为嫁了两个丈夫,就遭受种种歧视,以至最后悲惨死去的故事。
可实际上,这种现象真是中国文化造成的么?我们不妨看看离清朝最近的明朝情形又如何?
稍微看一些明人的记载以及当时通俗小说中所描绘的情形,就可以发现事实就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明人谢肇制在《五杂俎》中说“‘父一而已,人尽夫也’,此语虽得罪于名教,亦格言也。父子之恩,有生以来不可以移易者也。委禽从人,原无定主。不但夫择妇,妇也择夫也。谓之人尽夫,亦可也”“即今国家律令……妇再适者,无禁焉。淫者,罪止于杖而已。岂非以人情哉?抑亦厚望于士君子,而薄责于妇人女子也?”
可见当时一些知识分子,其实已经提出妇女恋爱婚姻选择自由的观点,和现代的认识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而且谢肇制特别提到国家律令,并不禁止妇女改嫁,对通奸的行为,处罚也很轻微。
那么当时的普通百姓又如何呢?只要看一下明人编写的三言二拍,明代民间对妇女贞洁的问题同样看的很淡,风气相当开通。甚至有些在现在看来都不能容忍的事情,在明代的社会里却表现出非常的宽容。
比如《喻世明言》里的第一个故事《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蒋兴哥的老婆王三巧在丈夫外出到广东经商作生意时,和别人勾搭成奸,蒋兴哥回来得知,并没有因此对王三巧如何打骂吵闹,相反只是自己伤心之余,写了休书,听凭王三巧改嫁。王三巧的父母并没有怎么责怪她,反而安慰她说“恁般容貌,怕没人要你?少不得别选良姻,图个下半世受用。你且放心过日子去,休得愁闷”
后来姓吴的知县聘王三巧为妾,蒋兴哥非但没有阻拦,反而因为顾念曾经夫妻情深,把原来家里的“十六个箱笼,原封不动,连匙钥送到吴知县船上,交割与三巧儿,当个赔嫁。妇人心上到过意不去。傍人晓得这事,也有夸兴哥做人忠厚的,也有笑他痴呆的,还有骂他没志气的,正是人心不同。”。
再后来蒋兴哥不慎误伤人命,打官司,审理案件的恰好是姓吴的知县,王三巧得知后,哭求知县从宽处理。知县在处理案件完毕后,为两人之间真挚感情所动,就主动提出让二人重续前缘,说“你两人如此相恋,下官何忍拆开。幸然在此三年,不曾生育,即刻领去完聚。”
这个明代社会里发生的故事,弥漫的温情与宽容,即便在现代社会里都是很难看见的,现在如果丈夫发现老婆在外偷情,那还不恩断义绝,夫妻彼此视为仇敌?就算离婚,恐怕也要为争夺财产闹得鸡飞狗跳。
而且故事作者对王三巧描绘的笔调也很温和,基本没有什么严厉苛责。从其所描绘的明代社会来看,所谓吃人的礼教,实在看不到半点蛛丝马迹。
其实三言二拍里描绘的这类故事不少,总的来看,当时的社会非但不鼓励寡妇守节,反而是鼓励寡妇能够改嫁;如果妇女失贞的原因并非是其自己的责任,亲人的态度也很宽容;甚至确实是通奸放纵的情况,谴责的程度也并不特别严厉苛刻,相反有时候还给予一定同情谅解。
比如《警世通言》的第三十五卷《况太守断死孩儿》中讲的是明代宣德年间,一个丘姓人家,丘元吉,娶妻邵氏,夫妻两人非常相爱,丘元吉不幸病死,邵氏哀痛之下,发誓终身守寡,结果男方和女方的亲属,非但不鼓励支持,反而轮番上来劝说她不要守寡,“父母家因其年少,去后日长,劝他改嫁。叔公丘大胜,也叫阿妈来委曲譬喻他几番。那邵氏心如铁石,全不转移。……众人见他主意坚执,谁敢再去强他!自古云:‘呷得三斗醋,做得孤孀妇。’孤孀不是好守的。替邵氏从长计较,到不如明明改个丈夫,虽做不得上等之人,还不失为中等,不到得后来出丑。正是:作事必须踏实地,为人切莫务虚名。”
作者的态度,也分明是不支持寡妇守节的,所以才说“替邵氏从长计较,到不如明明改个丈夫”。
比如《初刻拍案惊奇》的第六卷《酒下酒赵尼媪迷花机中机贾秀才报怨》中说贾秀才的老婆巫氏,被人用药迷昏后奸污,贾秀才得知以后,非但没有责怪,反而安慰她说“不要短见,此非娘子自肯失身。这是所遭不幸,娘子立志自明。今若轻身一死,有许多不便。”,后来贾秀才夫妻两人合谋设计报仇成功,“那巫娘子见贾秀才干事决断,贾秀才见巫娘子立志坚贞,越相敬重”。这也是妇女尽管失贞失节,但其亲人非但没有因此对她心生嫌弃,反而“越相敬重”的例子。
再如凌濛初在《二刻拍案惊奇》第34卷中说“男女大欲,彼此一般,一人精力要周旋几个女子,便已不得相当;况富贵之人,必是中年上下,取的姬妾,必是花枝也似一般的后生,枕席之事,三分四路,怎能够满得他们的意,尽得他们的兴?所以满闺中不是怨气,便是丑声。总有家法极严的,铁壁铜墙,提铃喝号,防得一个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们的身,禁不得他们的心。略有空隙就思量弄一场把戏,那有情趣到你身上来?只把做一个厌物看承而已,似此有何好处?”
这也可以看出明人在男女问题上通情达理的态度了,远不是后人所污蔑的那种森严苛酷。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所谓礼教杀人,其实是中国文化和思想在满清统治下病态畸形化的结果,决非本来正常发展下呈现的面目。
礼教问题是如此,再以对待外国文明之态度来对比一下。按照一些人得说法,中国文化一直是闭关自守,盲目自大,愚昧排外,以天朝上国自居,满清时期统治者的愚昧表现,也不过是这种传统的表现而已。事实果真如此么?还是拿离清朝最近的明朝对比一下!
只要略微了解一些事实就可以发现,明朝时候中国文化显示出的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胸襟宽广的气象,决非是满清统治时期呈现的那种狭隘逼仄,排外闭塞的光景。
就以最通俗的例子而言,明人创作的小说《西游记》讲述的就是西天取经的故事,对中国从外国引入某种文化,宗教思想,非但没有排斥,反而津津乐道。
从当时在明的西方人记载也可以看出明朝人具有的开阔胸怀。
艾儒略记载的明朝内阁首辅叶向高的事迹,当时利马窦死后,明朝政府赐予葬地“时有内宦言于相国叶文忠(叶向高)曰:‘诸远方来宾,从古皆无赐葬,何独厚于利子?’,文忠公曰‘子见从古来宾,其道德学问有一如利子者乎?如无论其它,即其译《几何原本》一书,即宜钦赐葬地’”明朝的内阁首相如此看重几何原本,其胸襟见识也可想而见。
在明朝呆了二十多年的葡萄牙人曾德昭说“中国人爽快的赞颂邻国的任何德行,勇敢的自承不如,而其他国家的人,除了自己国家的东西以外,不喜欢别的东西。中国人看见来自欧洲的产品,即使并不精巧,仍然发出一声赞叹。……这种谦逊态度真值得称羡,特别表现在一个才能超越他人的民族上,对于那些有眼无珠、故意贬低所见东西的人物,这是一个羞辱。”
鲁迅曾经说“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只有两样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从来没有称他朋友,说他也同我们一样”。这不符合明代的事实
看看明代知识分子自己是如何说的。
瞿式榖“其人而忠信焉,明哲焉,虽远在殊方,诸夏也。若夫汶汶焉,汩汩焉,寡廉鲜耻焉,虽近于比肩,戎狄也”。
“尝试按图而论,中国居亚细亚十之一,亚细亚又居天下五之一,则自赤县神州而外,如赤县神州者且十其九,而戋戋持此一方,胥天下而尽斥为蛮貉,得无纷井蛙之诮乎!”
“曷微之儒先,曰东海西海,心同理同。谁谓心理同而精神之结撰不各自抒一精彩,顾断断然此是彼非,亦大舛矣”
瞿式榖的论说可能有不准确处,但起开放的眼界,包容的心胸则是值得称赞。而这种的心态在明代的主流知识分子中是相当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
比如著名东林党人冯应京在《舆地图叙》中写道:“即如中国圣人之教,西士固未前闻,而其所传乾方先圣之书,吾亦未之前闻,乃兹交相发明,交相裨益。惟是六合一家,心心相印,故东渐西被不爽耳’
再拿一个有代表性的,明末著名的反清志士,和满清不共戴天逃亡日本的朱舜水说“世人必曰:‘古人高于今人,中国胜于外国。’此是眼界逼窄,作此三家村语。”(《与陈遵之书》)这又是何等豁达,是何等自信开放的胸襟。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心态,尽管当时西方殖民者多次侵略骚扰中国,被中国军队打败,但明朝政府依然能够积极的向被自己打败击退的敌人身上学习好的东西
正德十六年,明朝政府下令将占据屯门的葡萄牙人驱除.明军当时的将领是汪鋐,葡人被打的溃不成军,死者狼藉,很多人被明军俘虏,就连从暹罗开往中国的葡萄牙船只也大部被捕获.剩下的葡萄牙人眼看要全军覆没,只得连夜溃逃而去.汪鋐在屯门打败了葡萄牙人之后,缴获了许多葡萄牙人使用的枪炮.他马上上疏给明朝政府,认为这个兵器发展的潜力很大,威力很大,要求大量仿制改进并装备部队.明朝政府马上听从了汪鋐的建议,并提升汪鋐为右都御史,专门负责这件事情.以后明代的火器基本上都是相当敏锐的紧跟整个世界的动态,一发现最新式的火器,马上就是不遗余力的大规模仿制和改进,并且自身独立研制和创造的火器的能力也在不断增长,到最后无论在火器的研制还是火器的装备规模上已经有反超西方的趋势。
甚至对于来访的西方人,明朝的官员都不会放过他们随身携带的火器,而是要拿去研究仿制。
在1585年出版的西班牙人门多萨著的《中华大帝国史》中记述菲律宾群岛圣奥古斯丁会主教马丁.德.拉达修士和他的同伴遮罗尼莫.马丁修士以及同行的西班牙军人到明朝来联络消灭中国海盗林风的事情,其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下一天,总督派人去访问我们的人,向他们要一把剑,一支火绳枪和一个火药桶:因为他要据此制造。我们的人把这些送去,后来得知他们仿制了,尽管不那么完全相同。”
而到了野蛮封闭僵化的满清统治下,这样开放自信从容的态度是荡然无存了,满清统治者不仅自己不主动寻求对西方先进事物的学习,甚至当这些先进事物已经送到满清那些愚昧残暴的头目那里的时候,还是仅仅被他们当成玩物,这和明朝相对照,是相当可怕的对比。1793年,英国派遣到清朝的使者马嘎尔尼在送给乾隆的礼品包括各种当时世界上先进的仪器和武器,“礼品介绍中专门提及了榴弹炮、迫击炮以及手榴弹、卡宾枪、步枪、连发手枪”,然而所有这些在那个愚昧残暴的乾隆看来,仅仅成了是他个人的玩物而已,这些送上门来的先进武器,对满清没有任何影响,一只到了几十年后,满清在使用的还是两百多年前明朝时代的武器,甚至更为落后,被英国教训的头破血流,摇尾乞怜求饶的时候,这才知道要去学习,而这时的满清已经成为西方殖民强盗的奴才和代理人了。对比明代,只能认为这不是发生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文明内的事情。
鲁迅曾经说中国古代“异端思想不能出卧房半步”,许多人也一直认为中国古代的人都是思想僵化的专制奴才,都只能规行矩步的按照古代经典来表达思想,不能越雷池半步,没有半点思想自由,对皇权更是绝对服从。
这种看法如果描述满清统治,是符合事实的,但如果拿来描述其他汉族朝代,则根本谬误。
还是以明朝为例。
明代大儒王阳明说“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答罗整庵少宰书》)
王阳明又说“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益于己者,己必喜之;损于己者,己必恶之。”
明代唯物主义思想巨人王廷相把“惟先儒之言是信”的人嘲笑成函关之鸡:“学者于道,不运在我心思之神以为抉择取舍之本,而惟先儒之言是信,其不为函关之鸡者几希”
李申在《中国古代哲学与自然科学》中说“宋明理学,……从其创立开始,就伴随着对经典的批判和否定。欧阳修说《十翼》不是孔子作品,司马光反对《孟子》,王安石不喜欢《春秋》,朱熹说《周易》是卜筮之书,……他们敢于否定经典,别人也就敢于反对他们。正如自己不孝父母,也难让儿孙孝顺自己,所以朱熹之后出了王廷相、王阳明,王廷相、王阳明之后有何心隐、有李贽。李贽不是一个偶然现象,他是宋明理学发展的必然产物。”
李申的话中提到了李贽,李贽常常被一些人当成是明朝专制的牺牲品,其实根本就是相反。
李贽被抓是因为他本身行为偏激得罪人不少,再加上一些人编造了他行为不端,勾引妇女的谣言。所以在他76岁的时候,才把他抓去关了起来。袁中道的《李温陵传》中说“狱竟无所置词,大略止回籍耳,久之,旨不下,公于狱舍中作诗读书自如。一日呼侍者薙发。侍者去,遂持刀自割其喉,气不绝者两日”
也就是对他的处置也不过就是让他回家乡而已,而他在监狱内的待遇也颇好,甚至还可以叫人来服侍他,帮他理发。最后是他存心要当烈士所以才自杀的。
其实关于他自杀的原因,他学生汪本钶的话是能说明问题的“人谁不死,独不得死所耳!一死而书益传,名益重。盖先生尝自言曰:‘一棒打杀李卓老,立成万古之名。’一棒与引决,等死耳,先生岂死名者哉!”可见把李贽的死当成是明朝政府对他的迫害所致实在是有些冤枉了。从李贽本人的愿望来说,他倒是希望政府迫害,然后他当烈士,成万古之名。可惜明政府不成全他,只是让他回家乡,这他受不了,于是自杀,总算也博得个烈士的名号了。
而且李贽的著作在明代是最火的畅销书,其流行基本没有受到阻碍
其畅销流行程度从如下的事实可见一斑,一些书商为牟利,甚至聘请人假冒李贽的文笔语气写书。
当时的盛况可从万历时期初版由汪本钶编集的《续焚书》中李贽生前的朋友学生写的几篇序中窥见一二。
比如汪本钶本人写的《续刻李氏书序》中说“海以内无不读先生之书者,无不欲尽先生之书而读之者,读之不已或并其伪者而亦读矣。夫伪为先生者,套先生之口气,冒先生之批评。欲以欺人而不能欺不可欺之人者。……第至今日,坊间一切戏剧淫虐,刻本批点,动曰卓吾先生。耳食辈翕然艳之”
张鼐写的《读卓吾老子书述》中说“卓吾死而其书重,卓吾之书重,而真书、赝书并传于天下。天下具眼者少,故真书不能穷其意,而赝书读之,遂足以祸人”
而李贽生前最好的朋友,曾经考中过状元,又担任过太子老师的焦竑写的《李氏续焚书序》中也说“先生书既尽行,假托者众,识者病之”
这种异端思想家著作流行畅销的到“假托者众”,恐怕现在的中国都难以想象吧。而当时的西方还在上演火焚布鲁诺,迫害伽利略的专制悲剧。可以说就思想自由而言,中国文化是远远走在西方的前面。
再说对皇帝以及政府的态度而言论,明代的知识分子也压根就没有把自己当成过皇帝的仆从奴才,相反非常注意自己人格的独立,思想的独立,在明代历史上至少发生过两次皇帝用金银向大臣们行贿,恳求甚至是哀求他们同意自己的某个意愿。
知识分子们不是把自己定位在皇帝的臣妾与奴才的角色,而是把自己定位在皇帝的老师上,如王艮说“大丈夫存不忍人之心,而以天地万物依于己,故出则必为帝者师,处则必为天下万世师。出不为帝者师,失其本矣;处不为天下万世师,遗其末矣。”
明确反对那种卑躬屈膝的妾妇之道“若以道从人,妾妇之道也。己不能尊信,又岂能使彼尊信哉”,“不待其尊信,而衔玉以求售,则为人役,是在我者不能自为主宰矣,其道何由得行哉?”
更有甚者,一些明代知识分子干脆把皇帝,把政府抛在一边,完全否定出去作官的必要性,而是主张用自己的学说与行为直接干涉影响社会。
泰州派的何心隐说“若在樊笼恋恋,纵得以展高才,不过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补?直须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复生于世,身虽不与朝政,自无有不正矣”
即便明代的官员,也远非现在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只是皇帝的仆从。恰恰相反,按照明朝的制度,皇帝的旨意,内阁首相可以驳回,即便内阁通过了皇帝的旨意,下面的给事中还可以驳回。明代官员经常上书指责甚至痛骂皇帝,而即便因此受到惩罚,最终的社会舆论也会把骂皇帝的官员当成英雄,也就是在明代皇帝乃至政府根本无法控制舆论。相反那些迎合皇帝意愿的人,被说成是谄谀小人,往往被丑化的体无完肤。
明代政府时政务相当公开透明,官员的上疏,皇帝的批示,文件往来,经常被印刷出版,天下人都能对此评头论足。
此外明朝平民可以罢工罢市,读书人可以游行抗议(甚至政府官员都会聚集起来游行抗议),地方官员被读书秀才联合起来游行抗议,最终被赶下台的例子也不少。
可以说明代人对政治的参与度,对政府措施的干预程度,远大于现在的中国。从明代思想和政治的事实来看,僵化专制并不是中国文化的传统带来的结果,也是满清统治下病态畸形化的结果。
一般人心目中的程朱理学是什么印象?为统治者服务的愚民工具,为皇帝效忠,桎梏普通百姓人民,三纲五常,存天理去人欲,窒息社会发展的活力,阉割人民的反抗精神等等。
这种印象的得来,并非完全没有理由,看看自称宣扬奉行程朱理学的满清统治下的社会现实,很难不得出结论,程朱理学确实是反动落后保守甚至残暴的思想工具。
这样看来,对程朱理学的大批判特批判,乃至彻底否定,自然也是应该的了。
但问题是程朱理学果真是如此么?
如果不满足于人云亦云,稍微了解一下程朱理学本身的内容,以及那些信奉程朱理学者的事迹,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以上所说的那种印象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程朱理学归根结底不过是认为世间万事万物的存在变化都有自身的道理都遵循着一定的理。理也就是事物的规律和联系,所以理学把理上升到世界本原的哲学高度,认为人应该揭示每一种事物的理,认识这些理,遵循这些理。应该说理学是儒学的系统化哲学化的结果,它本身就是一个民族文明升华、理性高度发达后才能有的产物,是星火意识上升为燎原意识的结果。
我们可以看一些宋代理学的代表人物的言论,对理学有一具体的认识。程颐说“凡一物上有一理,须是穷致其理”“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
再如朱熹对“致知格物”的解释:他说所谓“致”就是“推极”,也就是推广应用到最大限度,所谓知,就是“识”,应该就是知识的意思,所谓“致知”合起来的意思就是“推及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的意思是“至”,“物”,则就是“事”,整个联系起来就应该是推广应用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尽最大限度去认识了解事物变化的道理。
朱熹等人把“理”上升到世界本源的高度,他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了”
张载说“万物皆有理,若不知穷理,如梦过一生”,此外“他还强调理的客观性,说‘理不在人皆在物’,认为理是客观地存在于事物中,并不是由人的意志所决定的。他还提出,穷理是一个逐步的过程,‘穷理亦当有渐,见物多,穷理多,从此就约,尽人之性,尽物之性’”
程颢说“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程氏遗书卷十一)[145]p522-523。
许多人受到长期灌输的影响,认为程朱理学所谓的“理”只是局限在社会伦理的范围内,其实这是根本错误的,程朱理学的理是自然万物的理,探索自然事物的道理,本身即是理学中非常强调的一环!
正因为此。著名的中国科技史家李约瑟对朱熹非常推崇,他说“朱熹是‘中国历史上最高的综合思想家’”。他认为程朱理学本质上和辨证唯物主义没有区别。李约瑟还说程朱理学“反映了近代科学的立足点”,“和近代科学上所用的某些概念并无不同”。他还明确地说:“理学的世界观和自然科学的观点极其一致,这一点是不可能有疑问的。……宋代理学本质上是科学性的。”
再说程朱理学在社会伦理内的观点,就拿一直以来最受人诟病的理学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来说吧,揆情度理,发根究源,其并非是禁欲主义,而只是说把人的欲望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按照有些人的可笑理解,理学家既然要去人欲,灭人欲,那大概应该象和尚一样才对了。
因为理学家的主张实质不过是把人的欲望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而不可让其过度放纵。如果以此指责理学,那就相当荒谬了,难道在现代,我们就鼓吹放纵人的欲望?难道在西方国家,官方宣扬的道德伦理是鼓吹纵欲的,是不约束人的欲望的?只能说胡扯。
更何况从程朱理学创始人以及明代诸多理学家的言论行为来看,他们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其矛头锋芒主要是指向君主帝王统治者等统治者,而不是指向被统治者。
为了说明这点,我们不妨列举几个重要代表人物的言行。程颢曾经对宋神宗说“人主当防未萌之欲”,神宗“俯身拱手曰:‘当为卿戒之。’及论人才,曰:‘陛下奈何轻天下士?’神宗曰:‘朕何敢如是。’”
朱熹选编的《近思录》中二程说的话“行一不义,杀一不辜,有所不为,有分毫私便不是王者事”这同样是对统治者说的话。
朱熹自己的一段话能更充分的说明问题。朱熹在写给别人的一封信中说
在这段话中,历来被歌颂的英君明主汉高帝唐太宗,在朱熹看来都不过是“假仁藉义以行其私”,笼罩在帝王身上那层神圣高贵的面纱,被朱熹毫不留情面的撕了下来。既然中国历史上最英明最圣贤的君王都不过如此,那么其他皇帝如何就更可想而知了。应该说,朱熹的话已经是从根本上动摇了君主专制的理论基础。
程朱理学到了明代又如何呢?应该说在明代知识分子那里,理学仍旧是限制君权,防止专制最重要的思想的武器,同时也是促使他们研究自然规律的指导思想。
就前者来说,前面曾经举过吕坤的言论“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吕坤正是明代信奉程朱理学的正统思想家的典型代表。再比如大批东林党人,提出“天下之是非,自当听之天下”的高攀龙等人,本身也是尊崇理学的。
程朱理学真正被阉割是在满清的时候,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吕留良在满清统治下的遭遇。
许多人知道吕留良是因为满清的文字狱,知道他是一个有强烈反清复明的民族思想的人物,死后被清廷挫尸枭示,但未必知道吕留良本身恰恰是一个程朱理学最坚定的信奉者与宣扬者。
那么吕留良究竟宣扬了些什么思想让清廷统治者如此震慑恐惧呢,以至于他死后还要将其尸体剐割挫骨以泄愤呢?
钱穆的著作中摘引了一些内容片段,也可以窥见吕留良思想一斑,这里不妨也转引一些,以便一般读者了解。
“秦汉以后,许多制度,其本心却绝是一个自私自利,惟恐失却此家当。……此朱子谓‘自汉以来二千余年,二帝三皇之道未尝一日行于天下’者是也。后世儒者议礼,都只去迎合人主这一点心事,……种种不仁之心,都从他不仁之心揣拟”
“自三代以后,习成一功利世界,……凡礼乐刑政、制度、理财用人之道,纯是私心做就,……故程朱责难于君,必先正心诚意,非迂阔也”
“汉唐以来,人君视天下如其庄肆然,视百姓如其佃贾然,不过利之所从出耳,所以不敢破制尽取者,亦惟虑继此之无利耳。原未尝有一念痛痒关切处耳。自秦并天下以后,以自私自利之心,行自私自利之政。历代因之。后儒商商量量,只从他私利心上要装折出不忍人之政来,如何装折得好?”
“后世事君,其初应举时,原为门户温饱起见。一片美田宅,长子孙,无穷嗜欲之私,先据其中,而后讲如何事君。便讲到敬,也只成一种固宠患失的学问”
“天生民而立之君臣,君臣皆为生民也。……君臣之尊卑虽定,而其递降相去,只一间耳。三代以后,尊君卑臣,相去悬绝。故其治也,以威力相摄。及其不能摄也,则纂弑随之。直弄成一个私心自利世界,与天宇隔绝”
“自三代以后,以诈力取天下,以法术治天下,一切于人欲上修饰补苴。君臣之间,皆以驾驭术数为事。……总忘却一‘天’字。不知君臣之所由来,由‘天降下民’起义。此一伦不正,上体骄而下志污。欲求三代之治,未易得也”
“故自天子以至于一命之奉,皆谓之天禄。天禄本于农,禄自农生,故差自农。由庶人在官者逆推至天子”
“君臣以义合,……但志不同,道不行,便可去。……只为后世封建废为郡县,天下统于一君,遂但有进退而无去就。嬴秦无道,创为尊君卑臣之礼。上下相隔悬绝。并进退亦制于君而无所逃。而千古君臣之义为之一变”
从上面这些摘引可以看出,在吕留良看来,程朱理学和儒家观念本身就提供了批判君主专制和异族统治的思想武器,程朱理学中批判私心,批判功利,其矛头所向不是平民百姓,恰恰是君主和官员等统治阶层。
而吕留良所说的“汉唐以来,人君视天下如其庄肆然,视百姓如其佃贾然,不过利之所从出耳,所以不敢破制尽取者,亦惟虑继此之无利耳。原未尝有一念痛痒关切处耳。”这种说法已经类似于一些解放后一些政治教科书中的说法,即皇帝是地主头子之类,就算对百姓好,也是为了维护自己长远利益云云,“所以不敢破制尽取者,亦惟虑继此之无利耳”。
至于“自天子以至于一命之奉,皆谓之天禄。天禄本于农,禄自农生”,那已经等于是说皇帝和官员的俸禄其实都农民供给,是农民养活了他们。
严格说来,吕留良对程朱理学进行的这种解释和阐述,并非是他个人的发明,而是程朱理学的本义所在,而且在明代,许多知识分子也都是这样来理解程朱理学,并且以程朱理学为根据,对皇帝的行为进行种种规范约束,甚至直接指责皇帝,漫骂攻击皇帝,只是吕留良的阐述显得更为通俗而已。
读过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的人,很容易就发现,《明夷待访录》中所说的内容与这里摘引的吕留良对君主帝王以及君臣关系的观点有相当多的类似之处。只不过是黄宗羲师从刘宗周,总体来看,还是属于王阳明心学体系的传人。两人一个是从程朱理学出发,另一个是王阳明心学为根底,最后形成的观点却颇多一致(尽管两人后来关系并不很好,甚至互相嘲讽抨击)。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在中国自身文化体系内孕育的思想,无论心学还是理学,都是文明进步,社会进步的结果,在不受满清统治干扰的情况下,其趋向都是进步的,并不存在一个进步开明,另一个保守僵化的问题。
造成这种际遇差别的原因,除了黄宗羲更韬光养晦,甚至在晚年为了明哲保身,不得不与清统治者虚与委蛇,说一些违心话,作媚顺之态以迷惑对方;而吕留良则更刚烈,更决绝外。另一方面的原因恐怕也在于对于清统治者而言论,吕留良从程朱理学出发阐述的观点对他们的威胁更大。
清朝统治者是通过把程朱理学钦定为官方学说,以达到垄断对程朱理学的解释,来阉割程朱理学,并进而阉割士人精神的目的,而吕留良恰恰是还原程朱理学的精神内涵,这是从根本上击中满清统治者的要害,从思想基础上威胁满清统治的合法性,也就难怪满清统治者对其恨之入骨,视若虎狼了。
当吕留良案件爆发时,中国知识分子的骨气也还未被清廷完全磨灭,还有人敢于清廷凶虐淫威之下,为其辩护。比如当时有绍兴人唐孙镐写《讨诸葛际盛檄》为吕留良争辩,齐周华写《救吕晚村先生悖逆凶悍一案疏》
而齐周华被投狱五年,受尽酷刑,后来虽然被放了出来,结果到了乾隆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还是被判了凌迟处死。
当然更令清廷憎恶恐惧的就是吕留良通过孔子和朱熹来阐发的民族主义观点。
“晚村身为亡国遗民,于此虽然耿耿,若骨之鲠之在喉,不吐不快,而终有所顾忌不敢一吐以为快者。故于论‘微管仲’一节独表其意曰‘春秋大义,尤有大于君臣之伦’者。此即夷夏也。盖夷夏之防,定于节义,而摇于功名。任惟功名之是见,则夷夏之防终隳。……晚村所以深斥姚江而敬推朱子者,其意亦在是也。”
“夫至于天下之自命豪杰者,皆靡所不为之光棍,则更何论于君臣之义,更何论于夷夏之防!以若是之人心,讲若是之学术,而宛转践踏于异族股蹄之下,亦惟有不惜摇尾乞怜,永沦地狱而已,复何兴复振起之望耶!其时社会已有宋儒之诮,而晚村独深喜宋人”
真诚信奉程朱理学者受到杀戮迫害,而那些把程朱理学歪曲成为替满清服务工具的奴才却受到满清统治者的竭力褒扬。
钱穆把吕留良的境遇与陆稼书的境遇作了一个对比:
“晚村尝与陆稼书交游,论学甚洽。其后稼书议论,颇多蹈袭晚村。而晚村所以尊朱,实别有其宗旨,与稼书绝不同。……然则晚村之在阐朱学,其意在发挥民族精神,以不屈仕外姓为主。实非康雍以下清儒之仰窥朝廷意旨,以尊朱辟王为梯荣捷径者所梦想于万一也”
满清对程朱理学表面尊崇,实则阉割架空,也可以从当时朝鲜人的记载中窥见一二。葛兆光在其长文《从“朝天”到“燕行”—17世纪中叶后东亚文化共同体的解体》的“朝鲜人眼中的清代学术”一节中说
朝鲜人觉得,“清朝的读书人好像对孔子之学,特别是正宗的宋明理学并不那么在行,对儒家学者的著作也不那么尊重。康熙五十一年(1712),闵镇远在途中看见乡塾,就问学童说,你们读书,以什么书为先。学童回答是《三字经》。接着问,你们教朱熹的《小学》么回答是‘即今皇帝以为,《小学》中语皆经史之说,既读经史,则不可又读此书,禁天下不得学习矣’。这使得极端尊朱的朝鲜人闵镇远相当不以为然,觉得真是‘可怪’。那个时候,这种诧异和蔑视似乎很普遍,一个叫做韩元震(1682一1751)的朝鲜人,就始终对清人十分鄙夷,他对清儒只推崇吕留良,……从学术的正宗来看,他觉得,完全可以把朝鲜看成是‘中华’,而把清帝国视为‘蛮夷’。”
“这些还剩下表面的理学也已经腐朽,他们对于自我标榜理学的人有名无实,很不以为然,讽刺地说当时清国的理学家,‘先骂二氏,自以为理学者,此习不知创自何典,夫理学贵于躬行实践,若虚诋二氏即为理学,则卑贱矣’。这种‘理学’,在朝鲜的文人看来,不仅不是士人修身养德的学问,不仅来历并不纯粹,而且还是官方设下的学术和思想圈套”
“当他们发现清国的文人讨论《春秋》居然不遵朱熹的说法,‘终不提论华夷内外’时,就故意挑出来质问说,‘文固可佳,而但孔圣之所以作《春秋》,专为上下之分,内外之别而作也,今无此等语,可谓失旨矣’”。
“在这些维护朱子之学立场坚定,而且对于真理在握相当自信和自尊的朝鲜使者面前,一些立场不那么坚定的清人,多少有些愧歉与尴尬,像严诚(1732一)就向洪大容坦率地承认,‘近时经学荒芜’;潘庭筠(1742一)也在洪大容的追问下,一面承认‘此时读书,不过记诵而已’,一面打个圆场,讪讪辩护说,‘然天下尽有潜心圣贤之学者,非俗儒之概例也’”。
为什么满清要选择程朱理学作为表面加以尊崇,实则进行阉割的对象?
我觉得原因如下,因为程朱理学本身更容易塑造出一种严密的,趋同的意识形态,它更鼓励人们为了某个合理的目标作出牺牲,绝不屈服在外来压迫,暴力威胁的淫威之下。一旦清廷公开反对程朱理学,那么程朱理学必然成为一种反政府的意识形态,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其威力绝对不下于近代一些让人们抛头颅洒热血,百折不挠而决不妥协的意识形态。潜在的力量是相当巨大的。因此程朱理学对清廷的统治可能造成的威胁最大。
相反通过尊崇程朱理学的方式,只要把程朱理学的灵魂核心阉割掉,置换掉,那么程朱理学所具有的严密性,趋同性,以及稳固性,反过来可以为维护满清统治所用。而同时,以清廷褒奖宣扬的官方面目而出现的程朱理学,本身就足以让大部分潜在的反清知识分子感到反感,并进而疏离厌恶,这样程朱理学就真正被清廷所垄断,不可能再对清廷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
而王阳明的心学,本身更多的是强调个性解放,“以已心之是非为是非”,随心所欲的成分更大,难以形成一种一致的,严密的,趋同的意识形态(这从王学在明代就分化出王学左派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流派就能见端倪),一遇到外来压迫,这种心学体系很难成为坚定不移的意识形态,更难以整合出坚定顽强的反抗力量,相反很容易流变为明哲保身的庸人哲学。只要施加严酷的暴力压迫,心学自然就能消灭于无形之中。满清通过尊崇程朱理学的方式,本身也就连带把王阳明心学消灭,将心学可能有的进步作用化解于无形。
对于满清表面尊崇朱学的用意,当时到清朝的朝鲜使者也有很精辟深刻的分析,“乾隆四十五年(1780)到北京的朴趾源在《热河日纪》里面说道:
应该说清廷所采用的策略确实很卑劣,很恶毒,但也很有效。它们通过推崇程朱,来消灭程朱,架空程朱,把程朱理学阉割成为他们所用的奴才哲学,而同时也顺带消灭了陆王心学。这样一来宋明两大思想成就,理学与心学在满清统治下被全盘瓦解。
在清代,真诚信奉程朱理学如吕留良及其学生子孙,固然要被清廷屠杀剿灭,如果敢于明确措辞反对程朱理学,那同样要倒霉,如谢济世以“毁谤程朱”“肆诋程朱”而遭清廷入罪。
于是程朱理学变成了一种不能对其进行任何真诚思考,纯粹被清廷裁减利用的工具。满清统治下的文人对清廷的暴虐敢怒不敢言,对程朱理学的任何独立思考,在满清屠刀下也成了绝对的禁区,于是只能提倡所谓汉学。
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没有人能真正去理会程朱理学在宋明时期的本义究竟是什么了。相反,因为因为满清表面上对程朱理学的推崇,于是满清统治下社会的黑暗丑恶被许多人自然而然的看成是程朱理学造成的罪恶。
而建立在无知基础上的对程朱理学的反感乃至排斥造成的又是民族文化和思想的段裂与倒退!这是明代在思想自由的情况下,理学对立面心学的发扬与流行完全是两回事情!
对清代的这种学术上的倒退,杨国强《儒学的衍变和清代士风》一文中也有深入论述,这里摘引一些内容
“尊汉与诋宋都带上了明显的盲目性,而风会所趋,又使盲目性成了影响多数的东西。”
“刘师培说“清代之学,迥与明殊。明儒之学,用以应世,清儒之学,用以保身”
“章太炎也说“宋明儒者多耿介,清儒多权谲”
“(王鸣圣)‘未尝一日废书’,天天在与圣贤打交道,但读书和立身已经分成两件事,圣贤也就无法感化他了。”
不彻底严厉批判满清,怎么可能扫荡那些泼在中国传统文化上的污水?怎么可能树立对民族文化的信心?
动辄曰毒害了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动辄曰吃人的程朱理学,把中国古人智慧的凝结完全一笔抹杀,中国文明的辉煌是怎么创造的?古代中国对周边国家的吸引力从何而来?为什么现在缺乏基本的向心力,凝聚力?中国人自己在丑化自己方面真是不遗余力!中国对自己历史和传统文化思想的疯狂丑化,全面抹黑的结果是彻底丧失了文化向心力,凝聚力,本来是一些普通的伦理道德,动辄扣上封建道德的帽子,封建思想的帽子。
西方对古希腊古罗马是什么态度,古希腊古罗马有奴隶,有种种荒淫残暴的现象,但西方人是否因此全面抹黑呢?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文明现在已经成了断根文明,成为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要改变这种抹黑,要扭转这种心理,首先必须弄清造成中国近代落后原因是什么,不能再让中国传统文化为满清的罪恶统治背上黑锅了。
鲁迅那一代人,之所以要对中国文化进行如此激烈的批评乃至彻底否定,正是基于他们对中国近代落后原因的思考,基于他们对国人和社会所展现出种种丑陋猥琐,卑怯麻木,愚昧冷酷的思考。
正如前面所说过的,他们的态度是严肃真诚的,他们没有回避问题,当年他们把问题归咎于中国文化本身的劣根性,所以要激烈否定中国文化。难道今天我们反而要回避问题么?
然而现在许多人采取的态度是装傻,装糊涂,蒙混世人。对这个大问题完全绕过去,当作不存在一样。一边对满清的统治歌功颂德,吹嘘赞扬,另一边高嚷着继承传统文化,什么祭孔活动搞的不亦乐乎,《论语》《庄子》讲得唾沫四溅,骨子里依旧是那套苟且敷衍,瞒骗蒙混的把戏。
鲁迅曾经说“中国人向来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人必须从此有记性,观四向而听八方,将先前一切自欺欺人的希望之谈全部扫除,将无论是谁的自欺欺人的假面全都撕掉,将无论是谁的自欺欺人的手段全都排斥”
这些话适用于满清统治后的中国人,也值得今天的中国人铭记在心。在如何评价中国文化,如何评价满清统治的问题上,绝不能再瞒和骗了,绝不能再没有记性,再自欺欺人了。要么继续否定中国文化,继续让中国文化为满清的罪恶统治背黑锅;要么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宏扬中国文化,彻底揭露满清统治的罪恶,这里绝没有什么中间道路可以走。
如果我们今天回避中国近代丑陋原因的问题,如果我们今天还是试图和稀泥,装糊涂,试图一切都在欺骗与蒙混在敷衍过去,那么鲁迅那一代人的思考与努力就真的白费了!
如果今天还是一边倡导所谓传统文化的复兴,提倡所谓尊孔,另一边依旧在对满清统治大唱颂歌。那么这仍旧是在阉割中国传统文化的实质,仍旧是宣扬奴才文化。满清尊孔,袁世凯,阎锡山,蒋介石之流也尊孔,不彻底批判满清,那么与袁世凯阎锡山蒋介石之流还有什么区别?只能说这不是复兴中国文化,而是继续在对中国文化进行毁灭和侮辱!
如果是真诚的继承发扬中国文化,就必须对满清的统治给予最严厉的批判,最彻底的否定,只有认识到满清的统治才是导致中国近代丑陋的根本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那么继承中国文化,宣扬传统文化才是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事情,也才能真正找回了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没有这个精神内核,宣扬所谓的传统文化再多,本质上都等于为满清的奴才文化禽兽文化张目,中国的文明也只能是断根文明。
进一步说,不彻底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许多迷雾难以澄清,许多偏见难以扭转!也只有彻底严厉批判满清,才可能对民族文化思想发展演变的历史有真切的认识,否则就算想恢复民族文化,也多半误入歧途!
有些人也说要宏扬中国文化,中国传统思想,怎么宏扬呢?对上古时期的文化思想,包括孔子孟子庄子老子等在内的诸子百家推崇备至,而对中国宋朝明朝时期发展起来的诸多思想包括理学、心学在内,则全盘漠视,甚至彻底否定。
在这些人描绘的图景中,中国的文化思想的黄金时期,顶峰时期是在春秋战国,以后就是不断倒退。而到了满清所呈现的黑暗丑陋(这些人往往也同意批判满清,当然这种批判更类似于撒娇挠痒),则不过是这种倒退历史趋势延续的表现,而并非满清自己的责任。
这种人表面上没有对中国固有的文化思想全盘否定,甚至有时候还以竭力倡导者的面目出现,但这种观点的实质是切断了中国文化固有的血脉,看不到中国文化与思想在历史长河不断进化的过程,把满清入关前的中国文化思想丑化成了不断退化走向腐朽没落,丧失生命力的东西。
这种看似尊崇中国文化,实则丑化中国文化的观点,因为其所具有的迷惑性,带来的危害可能更为巨大。
而这种观点产生的根源,或者是因为无知而没有充分认识满清统治对中国文化的歪曲阉割到什么地步,或者是有意识在为满清统治者开脱罪责!其本质仍旧是在让中国文化对满清统治背黑锅。
只有彻底清算满清统治的罪恶,肃清满清统治的遗毒,才能让人们充分认识,中国文化与思想发展的顶峰与黄金时期,不在春秋战国,而正在于一向被人诟病的宋明!宋朝与明朝发展起来的理学与心学体系是中国文化与思想发展一次巨大飞跃,是中国文明达到了新的高度,新的境界。中国文化本身具有强大生命力,具有不断自我更新自我进化活力的文化,而不是某些心目中僵化倒退的文化。
我们现在就算要恢复中国的传统文化与思想,也绝不能再倒退到几千年前,在孔孟的水平重新来过,而只能在明朝的理学与心学已经达到的高度的基础上,再进行继承与发扬,把原先被满清统治打断的传统再接续回来!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继承与发扬。
如果一味采取原教旨主义,复古主义,一味认为儒家典籍,或者其他中国文化典籍是越古越好,越古越正宗,那么这种所谓复兴传统文化,其实质与满清统治下兴起的所谓“汉学”没有任何本质区别!恰恰是戕害毁灭中国文化的生命力。
李申在《中国古代哲学与自然科学》一书中对清代兴起的所谓汉学实质有精辟的分析
当然清代汉学的兴起根本原因还是满清禁锢思想的黑暗统治,使得真诚信奉与研究宋明理学本身就成为了禁区,成为有生命危险的事情,钻入故纸堆得所谓汉学则相对来说更安全。但李申所说的“支持汉学,却使中华民族的思维水平又降低到宋明以前的水平”,这却是一针见血的!
现在已经距离满清结束统治近百年了,不应该再让包括吕留良在内的众多宋明思想家的名字与学说,再这么晦霾不显了!
可悲得是查一查吕留良的著作在近现代的印行状况,只有清亡前1908年一个版本,此后似乎就根本没有独立的重印版本(收编在什么善本丛书之类的不算),一般人根本就没有通俗方便的渠道去看或者收藏其著作的机会。钱穆当初说“晦霾不显”,现在依旧是“晦霾不显”。这也不能不说可悲已极!
对当今的中国,提倡尊孔固然有其必要性,但更重要,甚至百倍重要的是为二程、为朱熹、为张载、为王阳明、王廷相、王艮、王畿、何心隐、罗汝芳、李贽、吕坤、高攀龙、顾宪成、张溥、王夫之、方以智、顾炎武、吕留良、颜元、傅山、朱之瑜(朱舜水)、黄宗羲等众多宋明思想家或正名,恢复名誉,或褒扬其功绩,宣扬其学说,使中国人能对中华民族这些杰出思想家,这些精神脊梁,文明载体敬之仰之,而不是弃之,唾之,漠视之,遗忘之!这些值得民族骄傲的人物本来应该是小学生都应该熟悉,都应该知道的,然而现在呢?
为这些人正名,为这些人恢复其本应享有的尊崇,其价值远比举行一百次祭孔大典或者在百家讲坛上宣讲论语有价值得多!
现在网络上论坛里,反韩是很流行的风潮,看看一些帖子,对韩国人的憎恶似乎到了不共戴天,势不两立的地步,刻薄,恶毒,尖酸的挖苦,嘲笑似乎已经成了谈论韩国的帖子必不可少的佐料。不了解历史的人,如果看了这样的景象,多半以为在历史上朝鲜(韩国)一定对中国犯下侵略屠杀的滔天罪恶,所以现在的一些中国人心里才会郁积起对韩国民族(朝鲜族)这样歇斯底里的仇恨与厌恶,他们对日本似乎都没有这样的仇恨。
当然,说起来,这些疯狂仇韩的人是有理由的,什么理由呢?就是韩国现在有非常强烈的抹除历史上中国对其民族文化影响的倾向,甚至把许多源自中国的文化说成是其自己发明的,或者说成是朝鲜民族的文化遗产。这就是一些人憎恶韩国的理由!
但在我看来,韩国人现在这么做,是值得充分同情和理解的;而现在这些拼命煽动反韩情绪的中国人倒不过是愚昧可怜,不知自我反省的小丑!
中国如果是这样不肯正视历史,不肯彻底批判满清政权罪恶,甚至反而对满清歌功颂德,那么这样的中国本就没有资格以历史上中国文明的继承者自居!更没有资格对其他国家把一些中国文化当作自己民族的文化遗产的行为说三道四!
韩国也好,日本也好,这些国家为什么会从历史上对中国尊崇敬慕,转变为现在的疏离,厌恶,这个问题是值得许多人好好反思一下。这并不是一些人想象的那样,纯粹是因为国家实力消长,贫富变化那么简单。
韩国(朝鲜)、日本在历史上确实是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甚至把中国说成是他们的文化母国,是中国文化哺育了他们文明的成长都半点不过分。
远的不必说了。就是到明代,这些国家还深受从当时中国传来的文化与思想的深厚影响。
比如日本近代就受到明末大儒朱舜水巨大影响,梁启超有过这样的评价:“舜水以极光明俊伟的人格,极平实渊博的学问,极诚挚和蔼的感情,给日本全国人以莫大感化。德川二百年,日本整个变成儒教的国民,最大的功劳实在舜水,后来德川光国著一部《大日本史》、专标‘尊王一统’之义。五十年前,德川庆喜归政,废藩置县,成明治维新之大业,光国这部书功劳最多,而光国之学全受自舜水。所以舜水不特是德川朝的恩人,也对日本维新致强有着直接和根本的影响。”
再比如明代产生的王阳明的心学(简称王学),同样对日本近代产生巨大影响,高濑武次郎《日本之阳明学》中说“我邦阳明学之特色,在其有活动的事业家,藤树之孝,蕃山之经论,执离之熏化,中乔之献身事业,乃至维新诸豪杰之震天动地之伟业,殆无一不由王学所赐予”韩国岭南大学教授崔在穆说“起源于中国的王阳明思想,在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产生了一新概念——‘阳明学’”
至于朝鲜所受明代中国的恩惠与影响,以及和中国之间的亲密关系就更不消说了,葛兆光说:
“对于大明王朝,朝鲜人一直有一种广泛的认同(identity),这种认同不仅把自己的国家和明帝国联系起来,而且相当深地把朝鲜王国与大明帝国象征的文化联系在一起。”
“这绝不是一种“事大”的权益之策,当时,朝鲜人对于中华确实是有一种相当仰慕的心情。我们看明代一次次到中国来朝觐的使臣和他们的随从的记载,通常被叫做《朝天录》,在“朝天”这两个字中,不仅有政治上的臣服,经济上的朝贡,还有文化上的向心。”
“就连那个无意中漂海不期而至中国的朝鲜读书人崔溥,在回答中国官员的询问时,也再三再四地申明,朝鲜真正以明帝国为自己的宗主国,问曰:‘你国王称皇帝否’臣答曰:‘天无二日,安有一天之下有二皇帝乎我王心诚事大而已’,;问曰:‘汝国用何法度别有年号乎’臣曰:‘年号、法度一遵大明”’。并且严肃地申明:
可以说朝鲜对明朝中国的尊崇仰慕,是出于内心,发于至诚,不会因为明朝中国实力的消长有所变化,甚至在明朝中国已经灭亡以后,这种由衷的感情,依然经久不息。
“在崇祯皇帝尚未自缢,明朝还残存的时候,朝鲜‘不忍背弃大明,凡祭祝之文及公家藏置文书皆书崇祯年号’。青原府院君沈器远准备起事反清,试图事成后‘用崇祯年号,书示八方’,但事败被杀,其中另一个为首的权斗昌被捕受刑后说,‘国事艰危,为清国所侵辱,百姓皆思中国,欲趁此时内清朝廷,外攘夷虏’。”
那么日本和朝鲜对中国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生变化,又是怎么发生变化的?
回答只有一个,那就是满清!
就拿日本来说,尽管在万历时期,发动了侵朝战争,甚至想进而侵略明朝,但这不过是因为不过实力膨胀导致一时野心勃发而已,就如同中国历史上也有充满野心想造反或吞并天下的人物一样,但当时日本对中国在文化上的尊崇仰慕,对明朝中国人的尊敬甚至崇拜这一点是没有变化的。而并非如葛兆光认为的那样从万历日本侵朝战争开始,日本在文化上开始与中国离心的倾向。
这段对话是很有意思的,表面上看这个说话的日本人很客气,但骨子里对清朝中国鄙夷不屑,已经是透露无遗了,清朝推崇的陆稼书,在这个日本人看来其实是二流货色,而他所尊敬的佩服的吕晚村(留良),则是“明代人,非贵朝之人”。讥讽意味之强烈,今人读之尤觉其锋芒。
还有一则资料也很能说明在日本人看来,中国的文化其实已经和满清统治下和统治后的现实中国是两码事情了。
宇野哲人(1875-1974)1906年来华后,又在1912年1月来华。他来华参学,被JoshuaAFogel称为最后一个“儒家朝圣之旅”,此人长年浸淫中华文化,心仪文化中国,他在《中国文明记》中告诉故乡亲人,初谒曲阜圣庙感动:
“今夕是何年,得以拜谒圣庙,徘徊圣林,三生之幸也,欢喜不知所措。……啊,彼大成至圣之孔子,近在咫尺之间,虽眠于杂草之下,然其灵魂遍满宇宙,与天地共悠久赫赫以照世道人心’”
至于朝鲜对满清统治后的中国,鄙夷态度就更为鲜明了。这种鄙夷态度同样是与国家实力消长无关,同样是即便在满清所谓鼎盛时期,所谓的“康乾盛世”时期就已经格外强烈。
还是来看下葛兆光文中的大段记载“在康熙十四年即朝鲜肃宗元年(1675),朝鲜有一个叫金寿弘的人,写了《辩长》、《论庶》二书敬献给国王,本来想讨好,却激起一片嘘声。原因很简单,因为‘其贻宋时烈论礼书头书以康熙十四年。……又于祭其祖(金)尚容祝文,欲书康熙(年号),一门惊骇,谓之家贼。尚容殉节于江都,而寿弘独奉清国正朔,至书祝文,其乖戾反常如此’。为什么说他是‘乖戾反常’,因为当时朝鲜‘凡官文书外,虽下贱,无书清国年号者,(金)寿弘独书之’。”
“因此,在清帝国时期,朝鲜人从心底里觉得,他们到中国来,就不是来朝觐天子,而只是到燕都来出差,使者们的旅行记名称,也大多由‘朝天’改成了‘燕行’。他们虽然也恭恭敬敬地来朝贺,但是,心里面却满是怨愤。一个姓韩的使者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就说,自己本来不愿意到清国去受辱,但是为了国王之事,实在是不得已,‘周旋异域,日见丑类,凌逼饱尽,无量苦痛,磬折腥膻之庭,跪叩犬羊之赐,固已不胜,其大赧矣’,他觉得,这就是因为‘中华文物沦落已久’,所以,至今在心底里还是追忆明朝。一直到乾隆、嘉庆年间,虽然离开大明的覆亡已经百余年,但朝鲜关于‘大明’的历史记忆却依然如此清晰。”
这类记载不胜其引,更详细的可以看我文后对葛兆光长文内容摘录的附录。
看了以上这些内容,再来看当时朝鲜人所发的“明朝之后无中国”的议论,或许可以有更多的理解:
“一个叫做金钟厚的人,给曾经出使清帝国的洪大容写信,说‘所思者在乎明朝后无中国耳,仆非责彼(指中国人)之不思明朝,而责其不思中国耳’。并且相当激烈地锐,朝鲜对于中国,‘所贵乎中华者,为其居耶为其世耶以居则虏隆亦然矣,以世则吴楚蛮戎鲜有非圣贤之后者矣’,在他们心目中,中国就应当是中华,中华原本是文明的意思,如果中华文明并不在清国,那么,我‘宁甘为东夷之贱,而不愿为彼之贵也’。
不过真是应该庆幸,金钟厚说“明朝后无中国”是几百年前的朝鲜人所发的议论,否则的话,一顶大汉族主义的帽子恐怕早就扣了下来了。现在这是朝鲜人说的话,你总不能把这说成是“大朝鲜族主义”吧?
其实从朝鲜对待明清中国态度的变化,我倒觉得朝鲜人还是很有些骨气的。他们态度并不因为某个政权武力强弱而改变,并不是说某个政权武力强大了,就对其倾慕崇拜赞叹,主动依附,而某个政权武力衰弱了,就对其鄙视厌恶不屑。恰恰相反,明朝即便武力衰弱的时候,甚至明朝灭亡了,他们对明朝的感情依然深厚,甚至过了一两百年都没有淡化;而清政权的武力再强大,他们内心始终对其充斥鄙视厌恶。这样一种态度,足够那些欺软怕硬,趋炎附势,遇见强大的就去巴结讨好,遇见弱小的就去欺凌嘲笑的民族或个人羞愧无地了!
正因为在朝鲜人,乃至日本人看来,“明朝后无中国”,所以在满清及满清以后,朝鲜,日本与中国感情也日渐疏离,甚至对中国鄙视厌弃,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中国这个土地或许还存在,中国这个名称或许还存在,但中国的文化实质,中国文明的核心其实已经从这个土地上消失了,或者说即便中国文化还存在,那他们自己也比这块土地上的人更有资格作继承人。
说句刻薄话,在满清余毒未消的情况,这种观点也确实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不过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发现一点,朝鲜人即便在清朝的时候,其实还是强烈保持对中国文化的认同,对明朝中国的尊敬,绝不否认历史上中国尤其是明朝的中国对自己的帮助和恩德,甚至不断强化这种感情和敬慕;为什么现在的韩国却连这种感情都不存在了呢,连明朝对朝鲜帮助都竭力淡化甚至抹杀了呢?甚至连历史上中国的对朝鲜诸多文化上的影响也试图竭力否认,而说成是其自己发明的呢?
我不是韩国人,所以无法知道确切答案,但我觉得这里面的原因恐怕还是和中国本身有关系。
在清朝的时候,尽管朝鲜对满清充满鄙夷厌恶,但在潜意识里其实还是把这个政权同中国,同汉族区分的很清楚的,骨子里还是认为终究有一天,汉人能够重新奋起,推倒满清政权,正本清源,恢复中华文明传统。这从如下一件事情也可以看出来,康熙二十五年,即朝鲜肃宗十二年(1686年),朝鲜国王为了平息那些对满清政权愤怒已极的官员的情绪,“说了一段相当有深意的话:
在这样的情况下,恐怕连他们自己都要觉得羞愧了,原来我们这么尊敬的人,在中国,在汉族人已经摆脱压迫的情况下,还是被丑化的狗屎不如,那么我们还继续尊敬下去,还承认当时中国人对我们的帮助,那只能说我们自己太下贱了吧。
面对中国人这种对待自己历史的极端病态自虐的丑陋,彻底摆脱与中国历史上的干系,似乎对韩国(朝鲜)人来说,也就成了相当合理的选择。
以上的说法,当然只是一种基于情理的推断,但也应该八九不离十了。
可以这么说,为了满清,中国对自己的文化肆意践踏蹂躏,任意批判否定;为了满清,中国对自己的历史任意丑化污蔑;既然中国自己这样喜欢践踏蹂躏自己,喜欢丑化污蔑,还拿什么要求其他民族,其他国家来尊重中国自己?
明朝万历崇祯皇帝本来在朝鲜一直是被歌颂纪念祭祀的对象,而中国人自己却将其丑化的极度不堪,也就无怪乎现在韩国人对中国只有鄙弃厌恶,没有基本的认同了。
如果我不是中国人,我只能说这样下贱,这样喜欢自虐,这样把值得歌颂尊敬的英雄极尽污蔑丑化之能事,把侵略屠杀自己的暴君禽兽歌颂膜拜的中国,得到其他国家(如韩国)这样的待遇,那只有活该两个字,居然还恬不知耻去嘲笑指责韩国人的行为,真是脸皮厚如城墙,真是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
但我是中国人,我只能说,要想让中国重新真正得到周边国家的尊敬,要让中国文化所蒙上的层层污垢彻底洗去,重放光芒,要让现在的中国能如明朝的中国那样得到其他民族发自内心的倾慕向往,那就必须,第一是严厉批判满清,第二是严厉批判满清,第三还是严厉批判满清。
否则这样一个不尊重自己历史,不尊重自己文化,这样一个膜拜侵略者屠杀者的民族,即便一时实力上升了,强大了,那也只能象满清一样,得到其他民族表面上的畏惧,骨子里的厌恶鄙视!
然而,抗清时候就牺牲的烈士或许还算是幸运的,他们至少不必担心后代无耻之徒强奸他们的意志,歪曲他们的意愿,而明朝那些遗民们则连这样的幸运都没有!那些制造无数愚民谎言来篡改历史,愚弄世人的人,或许他们把自己也愚进去了,真诚的相信他们自己制造与散布的谎言。在他们的谎言里,满清的那几个皇帝都是品德高尚,仁慈无比,才能出众的英明圣主,比明朝所有皇帝,尤其是晚期的几个皇帝强多了。任何人都会由衷的对这些满清皇帝顶礼膜拜,衷心钦服。如若不然,就大悖常理。因此这些人相信,那些明朝的遗民内心也早就被满清皇帝的英明圣武所折服了。于是这些人拿着放大镜或者显微镜到明朝遗民的著作里去寻找证据。如果找到了若干蛛丝马迹,则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大肆宣扬。
世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此,奴才对几百年屠刀淫威压制灌输之下的谎言深信不疑,然后再用这深信不疑的谎言去对亲历那个时代,亲眼目睹许多事实的遗民居高临下指手画脚,乃至歪曲强奸其意志,还自以为高明
比如金庸小说了有这么几段
“韦小宝道:‘这个较是要计一计的,黄先生,你做了一部好书,叫做明……明什么花花绿绿的?’黄黎洲大为奇怪:‘这人目不识丁,怎会知道我这部书?’说道:是‘明夷待访录’。韦小宝道:‘是了,是了。你这部书中,有很多是骂明朝皇帝的,是不是?’
“黄黎洲等都吃了一惊,均想:‘连这人都要知道了,只怕又是一场大大的文字狱。’
“顾炎武道:‘也不是骂皇帝。黄兄这部著作见解精辟,说明为君之道,该当如何?’韦小宝道:‘是啊。皇上这些日子中天天读黄先生的这部书,不住赞你做得好,括括叫,说不定要请你去做状元,做宰相。’黄黎洲道:‘韦香主取笑了,那有此事?’韦小宝于是将康熙如何大赞‘明夷待访录’一事说了,众人这才放心。黄黎洲道:‘原来鞑子皇帝倒也能分辨是非。’”
这段文字固然是小说,但反映的心态却并非金庸所独有。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金庸在这里借《明夷待访录》来吹捧康熙,吹捧满清统治,而实际上所谓《明夷待访录》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形式和书名留存于世。本身恰恰是满清黑暗统治的结果!
吴光先生考证说:
“《明夷待访录》和《明夷留书》,本来是合称为《待访录》的,所以黄宗羲本人著作及顾炎武,黄百家、邵廷等人著作中,只有《待访录》而无《留书》之名。后来所以析为二书,盖因其内容颇触犯清廷忌讳之辞,所以刊刻时因为嫌讳而只选择了部分篇章,那些直接犯忌干禁的篇章则未敢刊布,而仅存抄本流传,于是已刻之书被称为《明夷待访录》,未刻之书被称为《留书》”
“今本《明夷待访录》只占《待访录》原书的三分之一,其他都归入《明夷留书》了”
也即我们今天所看到仅仅是原先黄宗羲著作的《待访录》的三分之一的内容,原作中直接把批判矛头指向满清统治的内容因为害怕满清恐怖的文字狱在乾隆时都被刊印者删除了,刊刻出来的部分称《明夷待访录》,没有刊刻出来的部分称为《留书》。即便如此,《明夷待访录》刊刻以后,依然被清统治者以“议论乖张”为理由列为禁书。
类似强奸黄宗羲意志的还有阎崇年,把黄宗羲晚年为了安全不得不说的一些违心话,当成是黄宗羲改变对清统治者态度的证据。而实际上黄宗羲的对清廷厌恶态度终身没有变,他在晚年的言行确实有可议之处,当时吕留良的学生严鸿逵就曾经抨击他“干渎当事,丑状毕露”,“太冲应酬秽烂,谄谀假借”。但实际上黄宗羲有自己的苦衷,他的学生全祖望辩解说“固有大不得已者”。我个人看法是,黄宗羲著作等身,尤其是为了保存整理明朝的文化思想,几乎是竭尽全力,编写《明儒学案》,《明文海》,为了让自己辛苦一生而编写的著作不至被清廷毁灭,所以在晚年不得不作些虚与委蛇的姿态,甚至说出一些令人恶心的颂圣言辞,但这绝非他本意所在。
其实看看与他心灵相通的学生全祖望为顾炎武所写的《亭林先生神道表》“宁人身负沉痛,思大揭其亲之志于天下,奔走流离,老而无子,其幽隐莫发,数十年靡诉之宗,曾不得快然一吐,而使后起少年,推以博闻多学,其辱已甚,安得不掉首故乡,甘于客死!噫,可痛也”
就能明白一些其中玄机。全祖望表面上写的是顾炎武,但有些话未尝不是针对他的老师黄宗羲所说的。文中所说的“幽隐莫发,数十年靡诉之宗,曾不得快然一吐”的是什么?正是思念明朝,厌恶清廷,希望推翻满清统治,恢复故明的心愿。对顾炎武来说“使后起少年,推以博闻多学,其辱已甚”,对黄宗羲又何尝不是如此?但在满清屠刀淫威下,他们的苦心又怎么能轻易被人所理解呢?
吕留良和他的学生,固然意见表达的更为畅快,更为刚烈不屈,对清廷不假以丝毫颜色,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满清罗网,被剐尸挫骨,著作也几乎毁灭殆尽。丛这样的事实来说,也不能不说黄宗羲苦心隐忍自有其先见之明的道理在。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一片苦心,到满清统治不复存在,屠刀无法再逞淫威的现在,居然还被一些人用来作为曲解乃至强奸他的意志的理由和借口,这种羞辱恐怕就非全祖望当年为之愤懑慨叹的“其辱已甚”所能包含了。
回过头来再接着上引鹿鼎记内容下面这几段话,无耻程度更显惊人
“韦小宝乘机说道:‘是啊。小皇帝说,他虽然不是鸟生鱼汤,但跟明朝那些皇帝比较,也不见得差劲了。说不定还好些。他做皇帝,天下百姓的日子,就过得比明朝的时候好。兄弟没学问,没见识,也不知道他的这些话对不对。’顾查黄吕四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想起了明朝各朝的皇帝,自开国的明太祖直至末代的崇祯,若不是残忍暴虐,便是昏庸糊涂,有哪一个及得上康熙?他四人是当代大儒,熟知史事,不愿抹煞了良心说话,不由得都默默点头。”
“……查继佐道:‘决不是开玩笑。我们几人计议了几个月,都觉大明气数已尽,天下百姓已不归心于前明。实在是前明的历朝皇帝把百姓杀得太苦,人人思之痛恨。’”
如果顾炎武等人地下有知,看到这段后代奴才强奸他们意志,侮辱他们知识程度的对话,恐怕真要气得七窍生烟,从棺材里爬出来。
他们生活在满清统治下,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满清一件件惨绝人寰的暴行,如果还能说的出这样的话,那就真非人类了。
奴才们诚恳地深信所谓康熙盛世的谎言,便以为当时的遗民所看到的真是一个所谓的康熙盛世;奴才们自己对满清皇帝丰功伟绩顶礼膜拜,便以为当时的遗民也应该向他们一样匍匐在地上为清帝的英明圣武激动地颤栗发抖;奴才们自己对满清统治下屠杀平民无数的血腥暴行视而不见,便以为当时的遗民对这些血迹未干的暴行同样麻木不仁。真是可笑又可怜的奴才心理!
然而事实毕竟无情面,只能给现在这些奴才打上响亮的耳光
若论杀人的残暴,从明太祖朱元璋到崇祯,所有明朝皇帝没有一个是允许军队滥杀平民的,甚至三令五申,禁止军队屠杀平民,而满清的皇帝则是把屠杀平民当成家常便饭!
被一些人说成残暴的明太祖朱元璋在平定天下时,三令五申,不得杀戮无辜,不得屠城
“在北伐之前,他(朱元璋)又一次对部下说:‘前代革命之际,肆行屠戮,违天虐民,朕实不忍。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杀’”(引自《中国人口通史》)
再如“至正二十四年(1364)七月,常遇春兵围赣州。守将熊天瑞固守不降。朱元璋担心常遇春破城杀俘。于是派汪广洋去常处,并告诉汪广洋‘汝至赣,如城未下,可与遇春等言;熊天瑞困处孤城,犹笼禽阱兽,岂能逃逸,但恐城破之日,杀伤过多,要当以保全生民为心,一则可以为国家用,一则为附者劝,且如汉将邓禹,不妄诛杀,但享高爵,子孙昌盛,此可为法’围困五个月后,熊天瑞被迫开城投降,遇春果然不掠不杀。朱很高兴,便谴使持谕褒奖‘今将军破敌不杀,予甚为将军喜,虽曹彬之下江南,何以加之!将军能广宣威德,保全生灵,余深有赖焉’”(引自《明代文化研究.南京专辑》)
再如南明张煌言率领的反清义军,顾诚《南明史》中有这么一段话“煌言治军纪律严明,所到之处秋毫无犯。史籍记载,张煌言驻军于芜湖时,“一兵买面价值四分,止与十钱。店主哄起白张,张问兵,曰:‘诚有之,时无钱耳。’张曰:‘汝食大粮,何云无钱?’将蓝旗一面投下,曰:‘拿下去!’左右缚兵,兵问故,曰:‘张爷令斩汝。’兵大惊曰:‘吾罪岂至此乎?容吾回禀。’张曰:‘吾有谕在外,即一钱亦斩,况四分乎?’遂斩之。”
也许在金庸这样的奴才看来,朱元璋等明朝皇帝杀的是所谓开国功臣达官贵人,所以是暴虐,而满清杀的大量平民则不算人,或者生命的价值比起达官贵人来低一等,所以是仁慈,卑劣至此可以令人无言
关于清朝统治者的所作所为呢,看看顾诚教授是怎么评价的
“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屠戮汉民,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连经历了文字狱闹得最厉害的乾隆时期的御用文人纪盷也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透露了他一家在清军屠刀下的遭遇”
可以说清朝在建立统治的过程中,灭绝人性的大屠杀几乎没有间断:辽东大屠杀,济南大屠杀,大同大屠杀,扬州大屠杀,江阴大屠杀,嘉定大屠杀,湘潭大屠杀,广州大屠杀,四川大屠杀,云南大屠杀……数不胜数,令人触目惊心。甚至统治稳固之后,凶残程度也没有丝毫改变,平定三藩,镇压准格尔,镇压苗民,镇压白莲教,镇压太平天国,依然伴随着一次次大屠杀。
而且这些屠杀往往不是军队自发的暴虐,而是清统治者有意为之。如果有军队敢不进行屠杀,反而受到严厉申斥。
《南明史》中有从《清世祖实录》中摘录的一则史料“兵部以总兵官任珍阵获伪官兵四十九名,俱抚养不杀奏闻。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抚之以示恩,抗者杀之以示惩。如此则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来归矣。今平西王等将阵获之人抚而不杀,……此事甚不合理。尔部其移咨平西王吴三桂、墨尔根侍卫李国翰知”
显然在清廷主子看来,有些汉奸军队“将阵获之人抚而不杀”,是“甚不合理”的。
他的姐夫全家(嘉定侯家)的成年男性全部死光,女性也几乎死光,其中侯峒曾与侯玄演、侯玄洁父子三人死于嘉定屠城,侯峒曾女儿辅义,孙女异来自尽而死,侯峒曾的三儿子侯智含在在灵隐逃难时死去,侯峒曾的弟弟,即夏完淳姐姐夏淑吉的公公侯岐曾逃出嘉定城,没有多久还是因为曾经藏匿陈子龙而被清军抓获自缢而死,侯岐曾的母亲自杀身亡,侯岐曾的妾刘氏一同自杀,侯家只剩下夏淑吉这个寡妇,后来夏淑吉的儿子也即夏完淳的外甥同样被称为神童的侯檠也在十七岁病死,至此侯氏一门全灭并且绝后,夏淑吉也出家为尼
夏完淳的的表妹,嫡母盛氏的侄女盛蕴贞,原来许配给侯家的侯智含,但侯智含也死了,于是也做了尼姑
夏、侯、钱,本来是江南颇富盛名的三大家族,人才辈出,在清军摧残蹂躏下,到这时候,基本全部死光,只剩下几个青灯古佛为伴,无尽痛苦与仇恨中煎熬的寡妇尼姑。
再如函可,他自己因为记录南明史事,被清廷发现后,迫害流放到东北,他的三个弟弟全部因抗清而死,从兄如琰,从子子见亦死,他的姐姐,“清兵攻陷博罗城后死”,一个弟媳绝食死,另一个弟媳“饮刃死”,他有诗反映清兵攻陷博罗后,大肆屠杀,他的全家几百口人惨遭杀害的事实:《秋思》“前月片纸来,摧胸裂肝肠!闾井十无一,举家惨遭殃。叔弟尚伏枕,一命在微茫。母死恐未葬,弟死谁盖藏?”《沈阳杂诗》“举家数百口,一弟独为人。地下反相聚,天涯孰与邻”《得博罗信》“八年不见罗浮信,阖闾惊闻一聚尘。共向故君辞世上,独留病弟哭江滨。……纵使生还心更苦,皇天何处问原因?”
还有张家玉,家乡被清兵攻占,祖母,母亲,妹妹都赴水而死,妻子被抓后不屈,被断肢体而死。家庙被毁,祖茔被挖,张氏家族屠戮殆尽。
再如前面介绍过的,在昆山大屠杀中,顾炎武的“生母何氏被清兵砍去右臂,两个弟弟遭杀害,好友吴其沆也被捕蒙难”,顾炎武嗣母王氏也绝食而死。
而黄宗羲一家人也在逃避清军悬赏抓捕过程中,因病死亡不断,他悲愤地写下了“八口旅人将去半,十年乱世尚无央”、“半生滨十死,两火际一年”的诗
具体到康熙而论,在他亲政后,继续实施并有所强化的沿海迁界,屠杀迫害沿海平民数量就不知道有多少
而平定三藩,更是发挥其祖宗屠杀平民的老本领
再如黄裳先生的《笔祸史谈丛》中写到他看见过一本清朝禁毁书籍的漏网之鱼,其中记载了康熙统治下清军的禽兽暴行!这里不妨详细摘录如下:
‘甲寅之变,生灵涂炭。身污名辱,终于不免者,不独女子也。女子为尤惨。楚蜀两粤,不可胜数。以予所目击耳闻者,独浙闽江右。其死干锋镝、盗贼、饥俄、损伤、老弱废疾者不具论其姿容少好,骡车马背辇之而北者,亦不具论。惟其弃载而鬻之者,维扬、金陵,市肆填塞(以下挖去十五字)累累若若,若羊承然,不可数计。市之者值不过数金,丑好老少,从暗中摸索。’
这等在其治下,军队屠杀平民,抢劫奸淫妇女无所不为的禽兽暴君,在金庸笔下居然成了所谓仁慈圣君,而严令禁止军队屠杀抢掠平民的明朝皇帝朱元璋等反而在金庸嘴里成了所谓暴虐,人可以颠倒黑白,信口雌黄到这样的地步,也确实无耻的有些过头了!
如果论康熙统治下人民的生活如何,那么当时遗民的记载也不少,
唐甄说得更详细“清兴五十余年矣。四海之内,日益贫困:农空、工空、市空、仕空。谷贱而艰于食,布帛贱而艰于衣,舟转市集而货折赀,居官者去官而无以为家,是四空也。金钱,所以通有无也。中产之家,尝旬月不观一金,不见缗钱,无以通之。故农民冻馁,百货皆死,丰年如凶,良贾无筹。行于都市,列肆琨耀,冠服华腆,入其家室,朝则熄无烟,寒则蜷体不申。吴中之民,多鬻男女于远方,男之美为优,恶者为奴。女之美为妾,恶者为婢,遍满海内矣。”
再如清朝雍正编写的《大义觉迷录》中还记载了吕留良在康熙时期说的一句话“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
在《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一书前言里一段话也能说明一定问题
客观地说,明朝任何一个时期的皇帝治理下,大部分地区人民百姓的生活都远远好于被一些人所吹捧的康熙治下,看看张岱在《陶庵梦忆》对明代繁华景象的记载,再把康熙统治时期一派萧条破落,大部分百姓在糊口线上挣扎的景象对照一下,就可以明白即便在明朝最穷困的崇祯时期,没有严重自然灾害和战乱破坏的地区尤其是江南一带,其繁华富庶,百姓之安居乐业,是康熙统治时期所望尘莫及的。
再有黄裳的《笔祸史谈丛》里的一则资料也能说明一定问题,他在提到被清朝列在禁毁书目名单中的叶奕苞《经钮堂文稿杂著》中时候说,“就这一册杂著文稿看,内容多半是考订金石旧史之作,看不出有什么违碍之处,不知何以竟得到“荒诞悖逆,语多狂吠”的评语而列人禁书。文稿中有一篇《赠白生璧双序》,倒是为吴梅村《琵琶行》诗作笺的好资料,其中提到了崇祯遗事,不无兴亡之感,也许就是碰到清朝痛处的所在,但无论如何也找不出‘狂吠’的痕迹”
那么在黄裳看来,可能碰到清朝痛处所在,以至于得到“荒诞悖逆,语多狂吠”评语的《赠白生璧双序》究竟是写了些什么内容呢?这里不妨摘录如下:
“白生之先吴人也徙家南通州,凡五世。祖父挟琵琶游塞上,生独好游江南,亦挟琵琶以行。先是大仓吴学士遇白彧如于王太常之南园,闻琵琶称善,彧如为学士进新曲,乃明崇祯帝十七年间事。叙述乱离,嚎嘈凄切,至于泣下。……”
“予因有感于江南盛时,奈陵吴趋余杭之里,门第相望,鼓钟不绝。所奏伎乐皆尚吾邑魏良辅所定之昆腔。若琵琶者,以为北方之乐,屏而不御。故生之祖父技虽胜,仅从塞上游,势使然也。然十余年来.生与彧如以其技游于南,南之人忽好之,识者以为天地之气于是变矣。自北而南,因足信也。无何而向之门第相望者,迁为戎营,夷为牧圉,而鼓钟不复作焉。呜呼,高岸成谷,深谷为陵,吾生三十年中,盛衰递见,何止白生祖孙父子间乎。”
叶奕苞文中所提“江南盛时”,正是明末崇祯时期,他所说的“吾生三十年中,盛衰递见”,所说的盛也是明代时期的江南,而衰则正是他写文时所处的满清统治时期。这种对事实的揭露难免让满清统治者和奴才怒火中伤,它们气急败坏之下,把原本平和带点哀伤的文字,批成“荒诞悖逆,语多狂吠”,甚至把整本书列为禁书,也就不足为怪了。
稍微了解一些事实真相就知道,满清统治的稳固始终不是建立在给百姓更好的生活,更得民心的基础之上,而始终是建立在灭绝人性的残暴基础之上。现在的奴才可以被几百年屠刀下的谎言所欺骗,但遗民们却生活在当时,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经历亲自看到,感受到满清的统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对他们来说,明代的皇帝有再多缺点,那也只是人的缺点,而满清类似康熙这样的皇帝,被吹嘘得再完美,那也只是屠杀平民的禽兽,而非人,这才是真相!
明代的魏忠贤之所以要杀杨涟、左光斗、魏大昌等人,是因为这些人确实上疏对他进行赤裸裸的攻击辱骂,相比之下,清朝的乾隆和他的奴才比起魏忠贤来要狠毒得多。别人好心给他们提建议,他们都会丧心病狂的将其虐杀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从满清成千上百件冤狱里,随便挑选几个来介绍一下,看看所谓的康乾盛世究竟恐怖黑暗到了什么程度?
最后严譄的结局是按“大逆”:凌迟处死,家属从坐。然后由乾隆皇帝假惺惺改为斩立决,家属免坐。你看我乾隆是多么仁慈善良,本来是把你凌迟处死,现在只让你砍头,真是天恩浩荡。到此不但是肉体上征服消灭对方,而且也精神上全面胜利,真可谓圆满无缺。比之明代皇帝动辄饱受群臣指责诟病,被丑化得不成人形,真是天壤之别。
也难怪黄裳先生发议论说“看来严譄是受了明末议国本议大礼风气的影响,觉得这些都是国家大事,不妨议论,并可得到好名声的。不知新朝定鼎一百年来,最讨厌的正是明末这些‘清议’,严禁的也是立党结社及因此而形成的宗旅势力。这些都是他不明时势的取死之道。”
在清廷这些所谓明君圣主统治下,通过正规途径上谏的人,战战兢兢,惟恐不小心就招来凌迟杀头之祸。如果偏偏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要说,那该怎么办呢?于是有人想出了一个法子,假托当朝官员的名义,写了一个奏稿,批评乾隆的过失,并且做成是已经给乾隆批复过的样子,是抄录出来的邸报新闻。一般的下级官吏和普通百姓分辨不出真假,信以为真,看到有人居然在乾隆这样人类历史上也空前绝后的暴君昏君治下,为民上书,指摘其过失,而乾隆居然还能虚心阅览批复,自然兴奋异常,纷纷抄录传播,以至于当时边远偏僻地区都有流传。这就是清朝历史上轰动一时的“伪孙嘉淦奏稿案”
在1998年到1999年的八期《历史档案》上登载有中国历史档案馆整理的《乾隆年间伪孙嘉淦奏稿案史料选》一到八,略略看下其中的内容,真是可以让人慨叹无穷。满清主子的暴虐和其奴才的恐惧有时真是出于人类的想象力之外
在《清史纪史本末》对这个案件也有记载。“鲁生遂与时达等伪为嘉淦谏止南巡,疏累万言,指斥乘舆,遍劾阁臣鄂尔泰,张廷玉等,传播远近。……此案文武吏牵连获罪者几及千人,蔓延至于七八省,而嘉淦自是亦不自安,未几以忧卒”。
也即被冒名的孙嘉淦在这个案子爆发后,被活活吓死了,可见乾隆之统治恐怖到什么程度。如果通过正常的途径可以表达意见的话,那么当事人自然不必采用这样的手法。大概实在是想说的话憋的太厉害,但又没有胆子用真名,所以才冒他人之名。但作者可能对满清凶虐的程度仍旧是缺乏充分估计,以至这个案件牵连众多无辜受害。最初的作者被抓到后凌迟自然是不必说了。就是看过和传抄过人都有罪,轻者受几个月皮肉之苦,重则因为恐惧和受不了拷打一命呜呼。
“臣批阅之下,不胜骇异。伏思我皇上宵吁勤劳,明并日月,现在薄海内外莫不熙同风,即赏功罚罪亦无不执中至当。今传播词内种种妄诞,不一而足,则显系大恶逆徒逞其狂悖,平〔凭〕空捏造,希图妄行传播,不法已极。臣恨不能寝皮食肉,……此等逆徒,虽凌迟不足以蔽其辜,臣不胜痛恨之至”
同一人另一奏折内:
“臣查阅所抄传播逆词,竟系平〔凭〕空捏造谤毁圣主,臣恨不能寝皮食肉。……臣自披阅逆词之日,忿气满胸,切齿痛恨,昼不能食,夜不能寝,辗转思维,恐其传至滇省惑乱人心。……再,此事关系重大,恐致迟误,臣用火牌驰奏,合并陈明。谨奏”
篇幅所限,不一一列举,大抵凡是官员就这一事件给乾隆上书,都必定大表自己如何切齿痛恨,食肉寝皮云云。不过一则内容特别有意思,似乎乾隆底下的官员奴才被这个案件已经吓得近于神经衰弱,草木皆兵,处于崩溃的边缘了,甚至连手下人员为了办案,作为证据抄送稿子,都足可让他们觉得罪孽深重,魂飞魄散。《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为参奏抄腾伪稿上呈之参将李兆事奏折》中说
随便看一下里面的奏折标题,那些看过或传抄过这个稿子而被抓捕的人,因为害怕自杀就有好几位,如《浙闽总督喀尔吉善等为查明在押案犯包琳自缢事奏折》,《江苏巡抚庄有恭为报伪稿案内李柱国等供词及施秉乾自尽事奏折》,而这些人大多不过是凑巧看过或传过这个稿子,并非是真正作者,清廷凶虐恐怖到如此骇人听闻的,恐怕在人类历史上也找不出第二个相似的例子来。
发表自己的意见,随时有被清廷凌迟或杀头的危险,那么对古人的意见表示一下赞同,总应该没有事情了吧?不然!满清的仁慈英明之君是不会这么宽容的!
可见直接批评满清固然有罪,不是批评,只是不颂圣,发几句牢骚,有戳穿满清所谓盛世谎言的嫌疑同样有罪。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有危险,就算批点古人的意见同样有危险。这就是满清统治下恐怖黑暗所能达到的程度,明代的魏忠贤怎敢望其一二?
最后照例是官员奴才们奏请将程明諲照大拟凌迟,然后乾隆大发慈悲,将凌迟“改为斩立诀”
不过以上都是被人揭发,官方抓住抄家审查后的结果,如果预先把自己的作品送审,应该不至于被处死了吧?也不然!
乾隆时期的文字狱实在太多,不可能一一列举,这里引用黄裳一些话,“在乾隆中,诗文中最忌讳的是明字。李驎的(虹峰集》内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东方兮,照八荒兮,民悦康兮,我思孔氏兮,夜未央兮”都是大逆不道的证据。戴移孝《碧落后人诗集》案中,连其祖父遗诗中“长明宁易得”句也认为是“悖逆显然”。官民的忌讳明字可以说是达到了神经错乱的地步。就连因私仇诬陷者也由此而捏造出莫须有的书名来如卓长龄等《忆鸣诗集》案(‘忆鸣’者谐音‘忆明’也)”
黄裳说他们忌讳“明”字达到神经错乱的地步,其实若说满清的奴才被主子的暴虐难测吓得神经错乱或许有之,但满清主子头脑应该还是清醒得很,他们就是要刻意制造这样人人自危,战栗发抖的恐怖气氛。
司马相如在《上林赋》里提到皇家打猎,光是被盛大阵势吓死和累死的野兽飞禽就无数。而康熙乾隆这些暴君希望的就是自己统治下的人们都象被围猎的猎物一样在恐怖气氛中觳觫发抖,战战兢兢,不用他们费力就自投罗网,战栗而死。
以上所说都是乾隆时期的情形,或许有人认为康熙要比乾隆好一些,其实也不然。康熙前期,满清统治尚未完全安定,所以还不敢把网收的太紧,纯粹属于饥鹰饶半截肝肠挂,凶屠放片刻猪羊假,但恐怖气氛也已经足可以把大部分人吓得心悸胆破。如果真以为康熙是个什么仁善之主,那就大错特错。
根据该文介绍“陈四,山西太原人,因康熙四十四年(1705)四十五年(1706)山西省歉收不能度日,遂于四十六年(1707)带领妻子儿女及亲戚一百三十余口外出逃荒,卖艺被人诬告抢劫。经过审理,办案官员得出的结论是‘伊等无军械,且于地方并无滋事,至于班汉杰等人衣服,亦未抢取’”
结果这个案件被康熙得知后,大为不满,康熙不满的最关键一条理由就是陈四言康熙四十四、四十五年歉收,而康熙在四十二年西巡陕西以来,“每年督抚俱报丰稔,陈四显然出语欺讹”,于是“令刑部再议’”。
而康熙之所以要心狠手辣来对付一个卖艺人家庭,按他自己的说法是陈四等人成群结队,“即使无谋反之行,未必无谋反之心”。
这种逻辑自然比莫须有还要高明,你这个陈四既然不识好歹敢给我康熙盛世抹黑,那我说你“未必无谋反之心”自然不是冤枉你。
那么是否真的是陈四无中生有,明明是丰稔,他偏要说成是歉收呢,硬要抹黑康熙盛世么?同文中列举了一些雍正时期的纪录,我们从中可以对康熙时期人民生活窥见一二。“雍正二年(1724)汪景祺西行山陕曾经记述‘(山西)安邑、夏县、临晋、蒲州素称富饶,三十年来,有司脧民以奉上官,取之闾左者十倍正供,桁杨桎梏至卖儿贴妇己偿还,此人事之害也。此邦不见雨雪者数年矣,岁歉无收,赤地千里。弱者转沟壑,强者率流亡,十室九空,流离无告,此天时之灾也。不但贫者饥寒切身,不能延旦夕之命,虽富家亦岌岌无以自保’”
“雍正初年,岳钟琪任川陕总督时,其《请减丁银疏》曾道:‘皇上御极以来,比年丰收,从前逃荒之民,到处皆渐次复业,而惟延安府不敢来归,抑且现在者皆云思去’”
虽然是雍正初期一些官员的记述,但汪景祺所谓的“三十年来”自然要前推到康熙时期,而岳钟琪所谓的“从前逃荒之民”自然也是康熙时期逃荒的。
由事实可见,那个被康熙杀头的陈四并没有“出语欺讹”,倒是康熙和他的那些大臣“出语欺讹”了。
康熙和他的孙子乾隆一样了,为了维护所谓盛世的谎言,是绝对不惜几条人命的。任何敢于戳穿他们谎言,给他们的所谓盛世煞风景的人,都是自寻死路
王成兰说得比较客观,陈四案件“另一方面又暴露了统治者一贯的恐惧,……于是不惜采用屠戮手段进行震慑企图以此来维护‘盛世’的繁荣”
这段话是好证据,表明康熙时期,满清的凶焰已经让大部分人战栗危惧,所以才有戴名世所说的“子孙拒之甚坚,惟恐其书卷之流布而姓名之彰者”“祖父死不数年而其子孙视之不啻如仇雠”的现象发生,而戴名世却天真的认为满清文网已宽,这只是那些遗民子孙不孝而已。可悲的是,他最终就死在了自己的天真上。
他为南明争正统,自然被满清头目如康熙之流切齿痛恨!他所谓的“近日方宽文字之禁”,话音未落,以康熙为首的清廷统治者就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最后落了个斩首的结局,家人和亲友都被发配为奴!
除了我们上面部分论述的乾隆康熙时期的文字狱情况之外,这种恐怖黑暗的情形,也可以从当时出使清廷的朝鲜使者的记载那里窥见一斑。
“在这种‘避席畏闻文字狱’的气氛中,朝鲜人敏感地察觉到一种学术和思想的窒息,他们很形象地记载了清人的谨慎小心。比如,前引王鹄亭与朴趾源说了‘禁书事’后,朴趾源注意到他急忙把笔谈的纸撕掉,免得留下违碍的证据;潘庭筠听到洪大容锐‘宫中大事’,就大惊失色,‘随书随裂,举措慌忙’,他承认自己是‘平生怕死之人’,但是就是这个自称‘怕死’的人,却写下了一句‘茫茫宇宙,舍周何适’。但是,当人问他这句话的意思时,他又转回来锐:‘此乃草率之语,大指亦不过谓中华乃万国所宗,今天子圣神文武,为臣者当爱戴归依之意而已。尊周所以尊国朝也。’这番言不由衷的话让洪大容感到‘盖汉人于当今,反同羁旅之臣,谨慎嫌畏,其势然矣’”
在这样年复一年的强制性的颂圣中,颂圣从强制变成了习惯,从被动变成了主动,从难受变成了欣然,从恶心变成了舒服,于是谎言也就变成真理,于是人们真以为自己歌颂的那个对象是所谓的圣人明君,自己所处的社会是什么繁荣盛世!
可以说,如果把康熙,乾隆这类禽兽皇帝放在明代那样开放的舆论环境下接受考验,那么他们比起明代最糟糕的皇帝,所能得到恶评,应该多百倍千倍。
然而,现在我来说清朝所谓最好的皇帝都比明代最差的皇帝都要糟糕,人品都要恶劣,我岂非要被大多数人视为疯子,视为偏激?尽管在我看来,这确实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判断。
把公认明代最糟糕皇帝之一的明武宗和康熙乾隆比较一下:明武宗可以说动受掣肘牵制,远不能如意;清朝的康熙乾隆基本是随心所欲,想出游几次就出游几次,想建造多奢华的游乐场所就建造多奢华。
明武宗的行为在当时就受到大臣们肆无忌惮的非议抨击乃至丑化夸大,即便试图用廷杖来惩戒那些阻止他的官员,结果也依然不奏效,相反,那些受到惩罚的官员成为舆论的英雄,道德的楷模,他们的行为更被推崇,乃至起来进谏皇帝的人一波接一波,前仆后继,成为风尚;而在清朝康熙乾隆时期,那些试图劝谏皇帝的人,不但没有好下场,而且被羞辱的无地自容。
从这两点不同来说,应该讲是明朝的皇帝权力更受限制,明朝的大臣人格更独立,明朝的舆论更自由,是明朝的优越进步的地方。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也正是因为这两点,丑化明朝皇帝的言论可以毫无阻碍的宣扬传播,而在清朝那里,只有阿谀颂圣的言辞才能保存流传。结果反而造成了,在一般愚人那里,同样性质的行为,程度要轻得多的明武宗被评成荒淫无道,而程度要严重得多的康熙乾隆,自然还是他们心目中的明君圣主。
在满清的屠刀下,不要说皇帝暴行,恶行的充分揭露,就是一些正常的批评,建议都难以存留;不要说对满清社会黑暗丑陋的彻底批判,就是稍微对所谓的盛世有些异议,结果就是家破人亡。人们战战兢兢,觳觫发抖,恐惧不安,惟恐说的哪句话,写的哪个字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除了颂圣,还是颂圣,别无选择。
明代在皇帝的同时代,各种丑化攻击的皇帝的言论就可以自由散布流传,甚至直接呈送给皇帝看,而清代尤其是康熙乾隆时期,这类言论一经发现,不仅发布这些言论的人要遭受凌迟砍头,即便仅仅阅读传播,都难逃罪名。
明代不但各种私修史书里可以充满对本朝历代皇帝的批评非议乃至造谣污蔑性质的攻击,就是官修史书比如明实录里也往往充满对皇帝行为的蓄意歪曲丑化,对一些过失夸大渲染;而清代呢,私人修史,自然是清廷主子奴才严厉打击的对象,官方钦定的史书自然更是谎话连篇重重粉饰!
结果因为明代空气更自由,更进步,更开放,更宽容,所以明代被丑化得厉害,因为满清更专制,更落后,更封闭,更残暴,反而被美化粉饰得天花乱坠!
但以上说的这些有什么用?愚人们是不会去管事实真相究竟如何的,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习惯接受的印象究竟如何而已!于是绝大部分人心目中,康熙乾隆依然是英明圣主;黑暗窒息,人民极度贫穷的社会依然被吹嘘成所谓辉煌盛世。而真正繁荣,富裕,宽松,开放的大明,在大部分人心目中却依然是黑暗压抑专制的代名词,是宦官横行,皇帝都残暴变态的社会!
这就是谎言定律的神奇作用!大部分人被愚弄而不知,还自以为对历史很了解,人之可悲可怜,一至于斯!在明清评价的问题上,谎言定律真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对于那些不甘心被谎言定律所束缚的人,对于那些希望自己的头脑不被长期以来一直被灌输的那些东西所误导的人,还是应该大声疾呼一下,必须彻底抛弃原来那些印象,必须对明清进行彻底的重新评价,这是不容轻忽的问题,而并非可有可无的事情!
对明清朝的重新评价,所牵涉的并不仅仅是这两个朝代本身,牵涉的更是一系列更为严肃的问题,牵涉到究竟如何评价中国文化,究竟如何看待一个民族被侵略被奴役的后果,牵涉到中国文化究竟应该如何继续发展!
对明清的重新评价,不仅仅是不断揭露批判满清的丑恶黑暗,不仅仅是明确明朝与清朝的本质区别,彻底驳斥一切试图把明清合论的做法,更重要的是为明朝彻底正名,彻底洗去泼在明朝身上的脏水,是还原明朝在中国历史上应有的地位!
或许有些人也同意对满清的揭露批判,但一提到明朝,却依然是鄙夷不屑的态度,认为就算明朝比满清好一些,那也好的有限。他们心目里中国的鼎盛辉煌时期应该是汉唐,强汉盛唐才让他们热血沸腾,心神向往。
然而这样的看法,本质上依旧是谎言定律遗毒未消的结果,本质仍旧是在歪曲历史真相,依旧是在为满清这类政权张目。
那为什么在事实对比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大部分人依然会把汉唐作为中国文明鼎盛的观念视为金科玉律呢?
这本质上还是长期有意识灌输得来的结果,本质上还是奴性长期积淀的结果!在满清时期,任何对明朝的赞颂都是有杀头危险的,就如黄裳先生所说“官民的忌讳明字可以说是达到了神经错乱的地步”。既然当时直接指摘清朝的黑暗有杀头的危险,赞颂明朝同样有杀头的危险,那么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是批评明朝的缺点,而这种批评的主观动机倒还未必是迎合满清主子,而是人的自我保护本能的作用,另外也可以视为一种病态的发泄与转移。既然慑于满清屠刀淫威,对当时的黑暗恐怖不能说半个不字,那么从明朝历史中搜罗一些阴暗丑陋处,大加鞭挞,也算是找一个发泄郁闷不满的出口。而在大面上依然不失以前朝之黑暗丑陋来衬托本朝之辉煌圣明,决无危险之虞。
而清廷的主子如康熙乾隆之流在这个过程中还不妨给明朝来一些冠冕堂皇的赞扬,“慷慨”的给几句好评,比如“治隆唐宋”之类,甚至臣子奴才们对明朝人事评价过于贬低的时候,还可以训斥一下,显示一下自己的“宽广”气度,“公正”心胸。当然这只是主子的特权!如果哪个奴才会错了意,真的诚意去赞颂明朝的话,那恐怕一只脚就已经跨入阎王殿了,不落个凌迟的结局,只被砍头就该叩谢天恩了。甚至诗歌里隐约带到一丁半点“一世无日月”“天所照临皆日月”“翘首待重明”“长明宁易得”都会招来杀身之祸。
对许多人来说,既然赞颂明朝很危险,而汉唐离的比较远,赞颂一下,危险相对小许多。久而久之,所造成的舆论就是,汉唐成了所谓中国文明的鼎盛,而明朝则被贬低的一文不值。
而满清的主子奴才或者现在那些为满清张目的人,也乐见这种舆论的形成。因为按照这种舆论,中国由汉族建立的文明实际上是在汉唐以后,不断走下坡路,不断倒退衰落,不断僵化保守,是已经缺乏活力的文明了。
按照这种逻辑,既然汉族文明已经是倒退衰落的文明,缺乏活力的文明,走下坡路的文明,那么外来野蛮民族的侵略,征服奴役,就不但是罪恶的,反而是所谓的“输血”,是带来“新鲜血液”,侵略无罪,征服有功,汉奸进步的结论自然水到渠成,理所当然了。
或者有些人退一步,承认满清统治的黑暗停滞,也可以顺水推舟,把责任退给汉文明本身,说成是明朝的延续,依然可以为满清的侵略奴役开脱罪责!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说,为明朝正名,牵涉的不仅仅是明朝本身,而是“究竟如何评价中国文化,究竟如何看待一个民族被侵略被奴役的后果,牵涉到中国文化究竟应该如何继续发展”,可以说明朝是整个中国历史的关键和枢纽所在,不理解明朝,就根本谈不上理解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文化!
应该大声疾呼,用事实来击破那些竭力贬低明朝的谎言滥调,来还明朝之真面目!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人民最富裕的时期,即便到了明朝晚期,末期,北方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看看一些明人的笔记,南方依然是繁荣如盛世。
明朝也是中国历史上人们精神最为自由,思想最为解放的时期。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出产思想家质量最高,数量最多的一个时代!象王艮这样从盐丁出身,而成为天下闻名,世人尊敬仰慕的平民思想家,乃至被称为圣人,更是秦汉以来所未曾有的。东林党人领袖顾宪成曾经这样描绘过王艮以及他在明人心目中地位“弟闻泰州一灶丁,公然登坛唱法,上无严圣贤,下无严公卿,遂成一代伟人。至于今,但闻仰之,诵之,不闻笑之,呵之也。”
由一个灶丁一跃而成为明朝的一代思想伟人巨人,学生弟子遍布天下,甚至其他学派党派(东林党是王学之对立产物,而泰州学派本身是王学的分支,而且走的更远更激进)的领袖也不得不敬佩称赞歌颂,这也是只有在明代才可能发生的现象,在任何其他朝代都是无法想象。
此外如王廷相这样彻底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王阳明这样的唯心主义思想家,何心隐这样的狂侠思想家,高攀龙顾宪成这样的政治思想家,张溥这样的在野政治领袖,戚继光这样的军事思想家,徐光启这样的科技思想家,徐霞客这样的地理思想家,吴有性这样的医学思想家,还有唐伯虎,徐文长,汤显祖,吴承恩,袁中道,冯梦龙等一系列千古流芳的艺术家,还有方以智,王夫之,傅山,顾炎武,黄宗羲,朱舜水等等明朝社会生长培育出来的人物,群星璀璨,让人眼花缭乱。
为什么明朝如此富有活力生机的社会,却被丑化歪曲成黑暗压抑停滞的社会,这是值得许多人深思反省的问题!
现在的人对明的感情已经太淡薄,淡薄的近于凉血!
现在的人不知道,如果说中国人最应该感谢历史上哪个朝代,那就是明朝。是明朝让中国在经历蒙元侵略统治之后重新崛起,是明朝恢复了中华衣冠制度,典章文物,审美情趣,是明朝把中华文化发扬到一个新的高度,是明朝第一次向西方世界全面展示中华文明辉煌灿烂的程度,是明朝保留和激扬了中国人的骨气,刚劲之气。对比一下原本同样站在世界文明颠峰的阿拉伯文明,在经受蒙元侵略之后,却没有类似朱元璋一样的人物重振雄风,至今陷于愚昧保守,至今沦为西方附庸的局面,难道我们居然吝啬于对明朝的这一点感谢!
现在的人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烈士遗民对明朝提出过如此多的批评,但他们对明朝的感情浓烈的似乎任何化学溶剂都无法稀释!
明遗民归庄在明亡后所作的《万古愁》以“混沌元包,却被那老盘皇无端罗唣。生喇喇捏两丸金弹子,撮几粒碎尘铙”开头,磅礴喷洒,淋漓痛快地嘲尽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到明建国以前的历代圣贤帝王,惟独说到明朝的时候,文辞一改嘲虐,倾注了浓烈的感情!
“唯有我大明太祖,定鼎金陵早。驱貔虎,礼英豪,东征西讨,雾散烟消。将一片不见天日的山前山后,洗净得风清月皎;将一番极龌龊不堪的异言异报,生劈开中华夷獠。真个是南冲瘴海标铜柱,北碎冰崖试宝刀。更可喜十七叶圣子神孙,一个个垂裳问道,食旰衣宵。
“谁知道天地变,孽芽萌,生几个翦毛,挟几把短刀,不提防竟冲破了崤岷道。望秦川欃枪正高,指燕云旌旗正摇,一霎时把二百七十年神京生踹做妖狐淖。
“痛痛痛,痛那十七年的圣天子,掩面向煤山吊。痛痛痛,痛那掌上珍的小公主,一剑向昭阳倒。痛痛痛,痛那有令德的东宫,生砍做血虾蟆。痛痛痛,痛那无罪过的二王,竟做了一对开刀料。痛痛痛,痛那咏关雎效脱簪的贤国母,横尸在殿阶前,没一个老宫娥来悲悼。痛痛痛,痛那受宝册坐长信的懿安后,只身儿失陷在贼窝巢。我恨恨恨,恨只恨这些左班官,平日里受皇恩,沾青诰,乌纱罩首,金带横腰。今日里,一个个稽首贼廷,还揣着几篇儿劝进表。更有那叫做识字文人,还草几句儿登极诏。那些不管事的蠢公侯,如羊如豕,多押在东城奥。夹拶着追金宝。娇滴滴的女妖娆,白日里姿淫嬲。俊翩翩的缙绅儿,多牵去做供奉龙阳料。更可恨九衢万姓悲无主,三殿千官庆早朝,万劫也难逃。”
这段话的意思很清楚,明代的问题不是皇帝太贪婪,或者政府对民间剥削太严重,而是“贪沿下游”,这个“下游”指的是什么?或许不能确切知道,但理解为下层的官员,乃至普通的商人百姓,应该说八九不离十
明遗民王余佑(号五公山人)写的这首诗也可以看出起对明朝深厚的感情
冯梦龙在明亡后迅速编印的《甲申纪事》中记载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上至朝臣,下至普通平民的忠烈之士殉国的事迹,其中有一则是来自他家乡。“吴门许文学琰,字玉重,……欲向贵人求起义不得,号恸求死”,三次自杀,一次投江,被人救起,“投缳门侧”,又被救归,结果“家人进餐,先生怒甚,其嚼瓯咽之,喉肿,绝粒五日,又作一绝而逝”。
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这些在历经满清森严文网之后侥幸保存下来的明遗民对明朝的赞颂之辞呢?又有几个人知道当时人民对明朝的深厚感情呢?倒是对从遗民那里摘录出来批评明朝的文字津津乐道,渲染不已。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被污蔑的最厉害的朝代,被丑化的最厉害的朝代,被糟蹋的最厉害的朝代,但却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最值得骄傲与自豪的朝代。
为什么李自成的义子乃至义孙,最后成了拥护明朝最坚定,抵抗清军最顽强的力量,为什么他们在南明时期,不再打自己的旗号了,而完全成了忠于明朝的力量。这未尝不是出于内疚,未尝不是出于赎罪!
到最后弹尽粮绝,重重围困,山穷水尽的时候,任何其他功利的想法实际上都已经不存在。当我们说李来亨的茅麓山的时候,他不是作为李自成的孙子,而是作为在整个大陆都已经沦陷的时候,仍旧打着明朝旗号抗清的明军将领,他们是“明军”!甚至姚雪垠的《李自成》的结尾,写到这最后一曲悲歌的时候,反复强调的也不是他们的闯王余部的身份,而是强调他们的明军身份!这其中用意何在,读者自当深思。
不理解明朝,也就不可能理解明末那些遗民,那些抗清烈士的行为和他们的感情!
不为明朝正名,所谓的传统文化的复兴,所谓的爱国主义热情,始终不过是玩弄清朝以及他的后继者袁世凯、蒋介石之流尊孔的把戏!
要给民族下一个为人所公认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对于国外学者来说,民族是一个令人迷惑,难以简单定义的概念,那么对于现在还完全依附从属西方学术的中国学者似乎就更是如此了。
有些人或许会反问:有这么复杂么?说到民族谁不知道,不就是血缘,文化大致上相同的人群么?有必要故弄玄虚说成这么难以理解么?
但实际上,确实并非这么简单,要说血缘,确实在现实中,一般父母是什么民族,那么子女也就算什么民族,如此看来民族确实由血缘决定,但实际上呢,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血缘并不决定民族,比如中国历史上那些汉化的少数民族的情况,他们迁入中国,取汉姓,汉名,穿汉族的衣服,遵从汉族的习俗,实际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后代很快就被视为汉族的成员了。如果有人说那是在古代不算数,那么看看现代的情况,中国解放后,第一次民族普查,显然,完全是根据文化习俗以及自我认同来确定,而并非是通过血缘关系的调查,基因测定来决定民族身份,民族分类。
但如果说民族就是文化共同体,那也可以寻出反例,比如有些海外华人的子女,已经不会说汉语,也不按照中国习俗生活,仍旧有把他们作为汉人的情况存在。
如果说民族是文化血缘的并集,也就只要文化和血缘中有一个符合标准,那就属于某一个民族,由此造成的问题是,一个人可以同时算两个民族的,这显然不能接受。而且实际上有许多情况,血缘相同,文化不同的人,被算做不同民族,同样,仅仅文化相同,但血缘不同的人,也有被算做相同民族的。
那么说民族是文化和血缘的交集又如何呢?也即只有文化和血缘都相同的人,就算同一民族;只要文化和血缘中有一点不同的人,那就算不同民族。这也能找出反例。比如说完全是同样的人,文化和血缘没有任何改变,却可以前后被算作不同的民族。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里记述过这样一个事实:
“七叔告诉我,解放前满族人口登记是八万人,而今天是这个数目的三十倍。”
相反,在有些情况下,则又是文化和血缘中只要有一点相同,就被算做同一民族,这前面也举过例子了。如此看来说把民族定义成文化和血缘的交集,同样不符合实际情况。
仅仅涉及文化和血缘两种因素,就已经可以纠缠不清,让人莫衷一是。如果引入更多的因素,比如宗教,地域,经济、国家等等,则纠缠得可以更厉害。
在判定民族归属的过程中,我们试图寻求任何一种客观的标准,却总可以找出实际情况中相反的例子。由此看来,说民族完全是主观决定的,似乎更合适一些,但任何主观的认同,总有一定依据,民族认同的依据又是什么呢?难道真的是随心所欲么?那么为什么民族这个语词在政治中,在人们的心理中会显得如此非常突出和醒目呢?为什么吸引如此众多人,如此巨大的注意力,难道仅仅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癖好?它与其他主观认同的群体又有什么不同呢,比如兴趣爱好共同体,比如意识形态共同体,等等。
要真正把民族这个概念分析明白,首先有必要把造成民族概念理解上的混乱和难以确定的原因弄清楚!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首先这和民族这概念本身的性质有关。我们可以把概念划分成这样两类:
一类是先定义再使用,并且只能严格的在定义基础上进行使用,也就是这类概念的内涵以及使用完全是被定义所决定,所主导的。可以将其简称为“义决概念”,这类概念一般多见于自然科学中,以及社会科学中一些用生造的名词代表的术语。
对于“义决概念”来说,只要其定义符合基本的形式逻辑规范,比如不要循环定义,不要自相矛盾,不要含糊不清,则其定义的内容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而只存在有用与否之分。被此定义所决定的相应概念,对理论推进越大,则这个概念越有意义,否则可能就意义很小,甚至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而对于“用决概念”,一般来说人们是根据此概念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判断给这个概念下的定义合理与否,如果这个定义符合这个概念实际使用的情况,那么就认为这个定义是合理的,如果不符合实际使用的情况,就认为这个定义不合理。但一般来说,就算这种概念的定义获得了一时公认,本身还有可能随着这个概念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动而产生修改。
此外还可以对概念进行这样的分类:
还有一些概念,则似乎很难给出清晰明确的定义,其内涵和外延,似乎带有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随机性,易变性。而且还不属于多义词的情况,不是说对应概念的词语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截然不同,某种语言环境下是这个含义,另一种语言背景下则换一个含义,可以明确清晰区分开来。而是在其不确定之中,似乎又有某种共同的,固定的内核,只不过难以用语言清晰的描绘出来。但当人们提到这个概念的时候,在头脑引起的兴奋区域,或者说脑电波类型,神经脉冲的特点,却是类似的,只有细节上的随机变化。当你试图用一个明确的定义去描绘这个概念,却又发现总有对这个概念的某些实际使用与这个定义不完全符合。对这样的概念,不妨简称为“变涵概念”。
定决概念,必然是“固涵概念”(除非在定义里就容许引入一些随机的,主观的,不确定因素),而“用决概念”里,有相当一部分可能是“变涵概念”。
而民族就是这样一个“用决概念”中的“变涵概念”。这是造成对其下的任何确切定义似乎总有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完全符合,从而使人迷惑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但对民族概念理解上混乱和困难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此,对一般的“用决变涵概念”,就算不能给出十分确定的定义,但是通过大量考察其概念实际使用的情况,大致描绘出其指称的对象范围还是容易的。甚至不给任何定义任何描述也可以,只是让人们凭自己的感觉去使用就行了。而对民族这个概念来说,还有一层复杂性。也就是其不仅仅是日常对话,辩论,演讲,宣传中的常用语,而且本身也成为学术范畴内的研究对象,是一个重要术语和概念,因此对其定义或某种描述的合理性,并不能仅仅看其实际使用情况,还必须考虑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助于澄清思维,是否有助于加深人们对事物的理解,是否能提高思维的效率,如果一味迁就实际使用的情况,结果可能是让人们思维如坠云雾,陷入矛盾,更趋混乱。这种既要顾全实际使用,又要考虑理论需要的情况,更加大了定义和描述的麻烦。
第四个原因是西方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以及西方中心主义在学术界泛滥的结果,把西方人对民族概念的混乱蔓延到其他地区。这点暂且不详细展开讨论。
虽说造成民族概念理解上的困难混乱有上面列出的四个原因,但要解决问题,还是需要一步步进行分析。
民族作为一个“用决概念”,首先还是必须考察其实际使用的情况,这是一个讨论的基础。而在实际情况里,判定民族归属最直接的,甚至可以说唯一的因素就是心理上的认同。当一个人自己认同是某个民族,而别人也认同他是某个民族,那么他不是也是。当一个人自己不认同是某民族,而别人也不认同,那么他也就当然不是,这几乎是毫无争议的。在具体判断民族归属的事件中,心理认同就是终极的依据。
心理认同完全是主观的,这也是为什么判定民族归属标准多变,似乎难以捉摸的原因。但这种主观又并非完全是天马行空,无迹可寻,必然是有一定依据,必定是客观的反映或者一定程度上的变形。那么在判定民族归属中心理认同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呢?
心理认同可以分解成两个方面,一个是自己对自己民族身份的心理认同,也即个人认同;一个是其他人组成的集体对某个体民族身份的心理认同,也就是集体认同。
从个人自己的心理认同来说,有自己兴趣喜好的因素,有利益驱使取舍的因素,有意识形态的因素(民族观),也有生长背景的因素。
以兴趣喜好来说,哪种民族的文化让你觉得更亲切,更有吸引力,你的民族认同可能就会倾向于哪边。
以利益取舍来说,如果某些民族更受优待,享受特殊的好处,或者有些民族受歧视受迫害的情况,有些人可能就会倾向于选择认同那些更受优待的民族身份,避免选择受歧视的民族身份。前面提到满族在解放前后数量的急剧变化,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利益取舍的结果。还有比如中国现行的考试升学制度有对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这也导致一些人出于眼前利益考虑,把认同指向少数民族。
以意识形态来说,个人理解的民族观念是什么,也会影响其民族认同。比如有的人就是认为血缘是决定民族的根本所在,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是什么民族身份,他们的心理认同也就指向什么民族。而有的人,可能认为宗教信仰是决定民族的根本所在,那么他信仰什么宗教,他的民族认同也就会指向相应的民族。还有的人,把民族观念同国家捆绑在一起,那么国家可能成为决定其民族认同的重要因素。当然,还有人,就是根据文化归属来决定自己的认同。
生长背景的因素,说的更详细一点,也就是个人生长所处的文化背景,这可以说是一个比较综合的因素。上面所说的这些兴趣喜好,利益取舍,以及意识形态,本质上都要受到文化背景的制约和影响,当然它们也都有自己的独立性,否则就不必单独列出来了。
以上说的是个人的心理认同。光自己认同是某个民族,还没有用,还必须别人也承认才行,那就要说到集体认同了。集体认同,关键是建立在关于民族的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也就是集体中比较广泛流行或者普遍接受的对民族的认识观念的基础上,比如在某个集体里,认为血缘是决定民族的关键因素,那么在这个背景下,可能就会直接根据父母的民族身份来判定认同某个人的民族归属,乃至上溯到父母的父母,一直到最早有记录的祖先。而可能在有的集体里,认为宗教是决定民族的关键因素,那么在这个背景下,可能就会根据个人的宗教信仰来判定某个人的民族归属。当然,还有就是通过文化归属来决定民族了,不过文化归属判定法比较普遍,一般其他的判定,比如血缘,宗教,等也都是配合文化归属的基础来进行。还有的集体里,所谓民族认同,根本无所谓什么血缘,文化,信仰,就是根据表格,你表格上填写什么民族,就当你是什么民族了,这也可以称之为表格认同。
在以上对个体与集体的民族认同的众多因素中,有两项是比较突出,一个是意识形态,具体在这里是对民族的观念认识,更具体点,对民族是什么,怎么样算同一个民族的认识;另一个是文化。本来文化也可以归并入意识形态之中,也即把文化作为民族特征的意识形态。但实际上,即便在没有什么明确的思想意识的情况下,甚至头脑里没有什么关于民族,关于文化的概念的情况下,文化本身也能造成心理上的认同,或排斥。比如古代底层没有什么文化的人,也未必知道什么是文化,但如果看见和自己说的语言不一样,穿戴服装不一样,生活习俗不一样的人,自然就会生出异类感,排斥感。相反,对与自己同语言,同习俗的人,则有认同感。这甚至是一种不经过大脑思索,最直观最本能的反应。可见,即便在不作为意识形态的情况下,文化本身就能促成心理上的认同或排斥,因此,应该把它作为一项独立的因素列出来。
而说到意识形态,也即,理性上对民族是什么,怎么样算同一个民族的认识,则就显示出相当的变化性了。不同的历史经历,不同的思想灌输,都能造成不同的结果。于是有些情况下,血缘因素变成第一位;有些情况下,宗教因素,占上风;有些情况下又把民族概念同国家概念捆绑成一起,一个国家就是一个民族了。
民族由认同决定,而认同又受意识形态制约。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多变性,导致民族不仅是“用决概念”,而且也是“变涵概念”,其内涵似乎随意变化,而难以确定。但如果仅仅是如此,这个问题似乎也就没有办法讨论下去了,充其量也就是说,每个人愿意民族是什么,那就是什么。
但实际上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观意识归根结底还是受客观存在制约,反应客观存在的。
由于“用决变涵概念”的特殊性,我们要抛弃传统给概念下定义的想法。这里要做的并不是给民族下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定义,使得概念所有的实际使用情况都符合于这一定义。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找出民族这个概念内涵的核心因素,所谓的核心因素并非是民族概念内涵本身,而只是意味着民族的内涵是在这个核心基础上进行变幻。因为有这个核心,民族的内涵才只在一定限度内发散,而不会完全没有边际。而同时民族的内涵又必定不是这个核心本身所完全规定的,因为判定民族归属最终只能通过心理认同来实现,脱离了心理认同,所谓民族就没有意义。而心理认同虽然在一定程度是某种客观存在的反映,但又不可能是完全从属于客观存在,必然具备自己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不能化简约去的。
纵观以上所罗列的关于民族定义,虽然有许多分歧,但也有许多是共同的,除开主观的心理认同不论,其中涉及的客观或者以为是客观的,有如下几个因素,第一个是文化,第二是血统,第三是地域,第四是宗教,第五是经济,第六是国家,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因素,但提到的次数少,这里就不列了。
许多人在定义中中提到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历史、祖先信仰等等,本质上都属于文化范畴,所以不单独列举。
为了要把问题分析清楚,我们有必要说一下概念的本质是什么。人的思维本质上不过是大脑的生理活动,作为思维基础的概念,脱去其语词的外壳,所对应的也不过就是大脑皮层某个区域某种类型的兴奋,某种形式的神经脉冲。民族这个概念也同样如此。
狗看到食物会分泌唾液,如果每次给它食物的时候,都让它听到铃声,久而久之,狗只要听到铃声,就分泌唾液。如果让这条狗用“食物”这个概念来对应其大脑看到食物的时候产生的神经脉冲,那么让这条狗给“食物”下定义的时候,它多半也会把铃声也包括在食物的定义里面。并且这种定义,对它来说完全是真实的,是正确的。假如不同的狗,让其进食的时候,给予不同的其他刺激,比如有的是铃声,有的是琴声,有的是强光,等等,那么对这些狗来说就有了不同的对食物的定义
而在对民族这个概念进行描绘的时候,所发生的情况也类似,只不过情况更复杂一点,更高级一点。而其最关键的复杂性在于,即便原本是非必然关联的因素,甚至是想象的虚假的因素,但一旦被混入关于民族的认识之中,那么这个因素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通过“心理认同”的环节,就可以从想象的,虚假的的因素,变成了真实的因素,而不能再从民族的内涵化去。
其实我们并不难发现,对民族概念来说,在诸多列举出来的因素中,最本质最核心的因素是文化。从实际的使用情况来看,诸多不同的定义来看,它被提到的频率是最高的,它起的作用是最基础的。
这些因素给许多人的迷惑之处就在于,它们似乎确实和民族存在着密切关系,血缘相近,或地域相近,或信仰同一宗教,或生活在同一经济体,同一国家内的人,他们是同一民族的可能也就越大,而事实上许多被我们认可为民族的群体,其大部分成员也确实有血统上的或地域上,宗教上,经济上的紧密关系。
有许多人正是鉴于此,所以才在描绘民族的时候,把所有这些因素都一股脑列进去,而且还惟恐不完备,惟恐还有所遗漏。
血缘也好,地域也好,宗教也好,经济也好,国家也好,等等所有这些因素,它们对民族概念的影响实际上都不是独立的,都不是直接的,而都是通过对文化的影响,建立了与文化之间的条件反射的联系,然后再通过心理认同的影响来实现的。或者说是在一些人想象中,错觉中这些因素是直接的,而但在实质上,它们是间接的,是通过文化这个中介才发生作用。而且即便是对文化的影响,对心理认同的影响,也都不是必然的,而仅仅是增加或减少几率的或然影响。
比如血缘的影响,对大部分人大多数情况下来说,父母是什么民族的,那么自己也就相应生活在父母所属民族的文化背景,从小耳濡目染,深受影响,自然也就逐渐归属于这一文化体系。并且从心理上也认同这一民族身份。
但又因为血缘对文化的影响,对心理认同的影响不是百分之百的,不是必然的,所以其对民族的影响也就同样不是百分之百,同样不是必然的。比如中国古代的一些少数民族,因为其本身文化相当落后,和汉族文化接触以后,倾慕汉文化的先进优越,就主动进行汉化,这样也就使其本身就融入汉族之中了,比如著名的北魏孝文帝,本是鲜卑族的,但他当政后,大力推行汉化政策,“禁止胡语、胡服、改鲜卑姓为汉姓”,他说“自上古以来,及诸经穷,焉有不先正名,而得行礼乎?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吾…………。如此渐习,风化可新;若仍旧俗,恐数世之后,伊洛之下,复成被发之人”。很显然,如果按照血缘决定民族的说法,是无法解释鲜卑融入汉族的事实。同样在现代,一些人移民到其他国家,他们的子女的民族身份同样可能发生改变。
再如地域的影响,也是通过对文化和心理认同的影响来实现的。一般来说,在同一个地域上能够形成相同的文化,这点是没有疑问的。这也是为什么开始的时候,一个民族的成员都是生活在同一个地区。但是地域对文化的影响,同样不是必然的。因为一旦一种成熟的文化已经形成以后,就有相当的稳定性。即使其民族成员移居,游历到其他地区,文化的关键要素可能依旧会保留下来,心理认同也不会消失,这样的话就会出现同一民族分布在世界不同地区,而同一地区可能存在几个不同的民族。
至于经济,国家政权对文化的影响也都如此,这里就不一一分析了。
文化并非是天上掉下来,而本身是从有一定血缘关系或者说共同祖先的人群,以及在一定的地域内形成,并且受到经济因素,宗教因素,国家政权因素的极大作用和制约和引导。关键的问题是,文化从这些因素上生长出来后,本身就具有自己的生命力,就具有了自己的独立性,就有了自己演变的规律,而并非完全是受这些因素决定,从属于这些因素。就如同人是猴子进化来的,但不能把因此把猴子的所有特征都当成人的特征。同样一个子女是父母生出来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子女的才能,品格,习性,爱好都仅仅是父母的翻版。
如果思维肤浅,不能洞察其中的关系,把所有的因素都连锅煮,混在一起,象开杂货铺,不管什么东西,都放在一起展览陈列,那结果就必然是思维的混乱。以前许多人(但并非是所有人)对民族的理解是犯了这样的毛病。
这里对血缘与民族之关系,还有必要多说几句。把文化列为民族内涵之核心因素,可能大部分人会同意,把其他因素看成是通过文化为中介,然后再与民族产生联系,才成为影响民族归属的心理认同因素,可能大部分人也同意。但是把血缘因素完全看成是通过对文化之影响间接与民族发生关系,可能许多人会有所质疑。毕竟对大部分人来说,当提到民族这个概念的时候,最先想到的除了语言文字习俗这些文化因素以为,另一个最直观的联想就是血缘或者说血统因素,从直觉印象来说,血统似乎确实与民族存在直接的联系,而民族文化中关于同一祖先的传说,也是加深了这种印象。
纯粹的种族概念尚且受到如此评价,更何况混入民族概念中的所谓血统因素呢?
确实我们可以承认,这种完全建立纯粹心理上,感情基础上的血统因素的影响,但也正因为如安东尼.史密斯所说,它并不是建立在事实和理性基础之上,和真实的历史并不相一致,并不是实情的反映,所以这种影响,也就并不具有必然性,稳定性,而是相反,充满了偶然性,随机性,因为,这种“血统因素”对决定民族的所谓影响,也就只能相当于决定运动员射击成绩临场发挥的一些随机偶然因素的影响一样,尽管这种影响是真实存在的,但这种影响必然是表面的,非本质性的,非稳定性的。
从以上所说,民族内涵的核心因素是文化,也可以说民族的本质是文化共同体,但并不等于民族的定义就是文化共同体。实际上民族是由文化和心理认同两点共同来决定,心理认同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决定了民族概念的实际使用,民族归属的实际判别,结果不会总是与“文化共同体”完全重合。
那么文化和心理认同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它们在决定民族的重要性,或者说主次关系又如何,还是说完全并列的?
文化是客观的,有语言,文字,习俗,艺术,历史,神话传说,这些可以通过物质载体,具体行为模式,来外在呈现,从而可以被观察被记录。
心理认同与文化在鉴别决定民族的过程中,相互之间的关系,或许可以这么来说明,文化是一个中轴,而心理认同则围绕着这个中轴左右浮动,上下变化,但无论怎么变化,怎么浮动,其围绕着文化这个中轴左右这点却是不变。这并不是说心理认同完全受文化左右,由文化决定,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影响,缺乏自己的独立性!恰恰相反,心理认同确实受到除了文化以外,相当多其他因素的影响,确实具有自己的独立性,也正因为如此,它才会产生种种浮动变化,但是所有影响因素中,文化是最根本的因素,或者说引力最大的因素。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一个射击运动员,他每次射击的成绩不可能完全一样,相反受到许多因素的左右,比如场地条件,当天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气候因素,器械因素,观众的干扰情况,以及其他种种可能的因素都会影响他当天的发挥情况,但是无论有多少因素的影响,他的射击成绩长期来看,是围绕着他自身的射击水平能力上下浮动的。
那么在我们现在分析的情况中,民族就相当于射击成绩,文化共同体就相当于水平能力,心理认同就相当于每次临场的发挥。可能在不同的情况下,决定民族的心理认同都有所区别,就如涉及运动员的每次临场发挥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一样,心理认同也常常受其他非文化因素的影响,有时候似乎倾向于血缘,有时候似乎又倾向于宗教,以至最后决定的民族,往往似乎没有严格一致的标准,以至让人迷惑不解,但从长期来看,心理认同确定标准仍旧是在文化确定的标准左右浮动。
还可以打个比方,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都是通过主观感觉来获得,不同人对事物的认识不会完全一样,同样受到许多因素的支配,具体的生理条件,具体的听力状况,视力状况,大脑状况,等等。但无论对客观存在的认识怎么因人而异,怎么千差万别,但这种认识总是围绕着客观事物的真实状况而进行的。
类似,民族就相当于人的认识,心理认同就相当于主观感觉,文化共同体就相当于客观存在。具体对应也类似以上两个比方。
上面这些比方,只是方便大家理解文化与心理认同这两个因素在决定民族归属的时候相互之间的关系。但任何类比都有缺陷,不可能是完全对应的,所以只要通过这些类比明白大概的意思就行了。
还应该强调一下,这里说的是民族的本质是文化共同体,而非民族的定义是文化共同体。那么什么时候民族的定义和其本质重合呢?答案很简单,如果对大部分人来说,其主观心理认同上已经明确把民族理解成文化共同体,以文化的归属来决定民族的归属,那么这个时候定义就和本质重合了,这个时候就可以直接说民族的定义就是文化共同体。
最后还应该说一下人种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如果按照外表明显的特征,也即肤色,发色和发型来划分的话,通常划出4种人种,也即黄种人(蒙古人种),白种人(高加索人种),黑种人(尼格罗人种),棕种人(澳大利亚人种)。
显而易见,在现实世界的民族判定里,一般不同人种的,就是不同民族的,但是同一人种的,也有可能是不同民族的。
实际上人种不同,相应的文化共同体也不同,所以这不影响我们前面所说的,民族本质是文化共同体的结论。
这一部分其实可以看成是对第一部分的延伸和补充,也即只有通过这一部分的论述,才能更充分更全面的理解第一部分得出的论断。
而中国在近代彻底移植照搬西方一套术语标签体系,也同时把西方人概念上的混乱移植到中国。再加上翻译上的错位,也加剧了混乱。
血统,宗教等因素混入民族概念,都是西方对民族概念理解混乱的结果。而另一个很突出的混乱,就是对民族与国家这两个概念之间关系纠缠不清,把两个本来应该保持独立的概念捆绑在一起。而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又导致对民族和国家究竟应该是什么关系,民族的形成,民族演化阶段等一系列问题产生错误混乱的判断,或者说难以形成共识。可以说,概念不清已经严重限制了这一领域的理论发展。
为了把问题论述透彻,论述清楚,我们先不妨从汉语中“民族”一词由来谈起。按照常理来说,交代汉语中“民族”一词的来龙去脉,历史演变,本来应该放在第一部分里,为什么反而要放在这里呢?回答是,第一部分正面论述分析民族的本质,主要是从民族为“用决概念”的属性出发,以它在实际使用中的情况为分析的立足点,出发点,所以并不需要刻意去交代这个名词本身来历和演变。而这一部分,要澄清民族概念和国家概念之间的关系,要解开这种纠缠状态,就必须要弄清这种纠缠状态究竟是从何而来的,是一开始如此呢,还是后来才如此,是汉语中的“民族”一词如此呢,还是从西方对应概念如此。所以要把问题说清楚,首先就得交代一下“民族”一词的来由,以及它什么时候才作为我们现在所用意义上的概念来使用。
当然在更多的情况下,古籍中“民族”代表与“皇族”相对的普通百姓,或者是泛指一般的民众,其含义并不固定,而且使用频率并不高。
如郝时远所说“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其间受到诸多思想理论的影响,如……加藤弘之、平田东助等人翻译的伯伦知理《国家论》等。其中伯氏的国民与民族的关系理论是对梁启超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之一。伯伦知理认为民族(nation)是指同一种族之民众,国民(volk)是指同一国土内之民众。这一观点是对当时西欧民族-国家原则的质疑,也是从当时日耳曼民族分为普鲁士、奥地利、瑞士的现状出发,故其强调建立国民(volk)国家,反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上述诸多思想在梁启超不同时期的论著中都有所反映,但‘国民’观念无疑是其最重要的思想阐释内容。
“……梁启超对‘国民’的理解和‘大民族’的观念,虽然包含了他在日本受到的‘民族帝国主义’思想影响,但是就其对‘民族’(nation)意义的理解而言即相当于今天所说的中华民族。
“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思想,可以说是清末民初中国民族主义思潮发展的集大成,也是系统阐述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的代表。他在1924年的演讲中指出,‘英文中民族的名词是哪逊’(即nation);在中国,‘我说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我说民族就是国族’。不过,这里所说的‘民族’和‘国族’都是指汉族。”
从以上介绍来看,尽管在中国古代,“民族”一词早已有之,并且在个别地方,其意思确实类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民族”概念,但这个名词的固定化,使用的频繁化,仍旧是近代受日本尤其是受西方影响的结果。其在近代意义上的普遍广泛使用,本身恰恰是作为对西方的nation一词的翻译的结果,这点应该没有什么疑问的。
顺便提一下,有些人正是以此为据断言,中国在近代以前没有民族。连民族的概念都没有,哪来什么民族?或者退一步说,则也是就算有所谓民族,那也没有民族主义,而且这个民族和近代西方的民族相比是所谓的古代民族,或者广义民族。只有在引入了西方的概念之后,才有了近代或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和民族主义。
这种观点完全谬误,和事实严重不符,事实上中国古代早就有符合今天所用“民族”一词含义的相应概念,即便用现在最严苛的标准来衡量也是如此,只不过并非用“民族”这个词语来代表而已,有些人的问题是把词语同概念本身混淆了!
这一点并不是这里我们要论述的重点,后面再详细展开分析。这里我们只需要知道“民族”一词中国近代真正开始被普遍使用,其发端是在于同西方nation概念的对应。
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民族”是作为对“nation”的翻译才开始被广为使用传播,但在以后在语言实际的运用过程中,汉语的“民族”含义本身产生了独立演变,而西方“nation”一词的含义同样产生了变迁,而这两种变迁趋势某种程度上循着相反的方向。以至于现在已经无法把“民族”一词的含义同“nation”一词完全对应起来,但是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无法完全切断。所以就形成了这样奇怪的情形,尽管许多学者不止一次的指出西方的nation一词现在更多表示的是国家,或国民的意思,而不是中文中“民族”的意思,但在大量情况下,“nation”依旧是被翻译成“民族”,而非“国民”,或“国家”,这其中包括对一些理论性著作的翻译。如上面引用过的埃里.凯杜里的《Nationalism》是被翻译成《民族主义》而并非《国家主义》或《国民主义》,厄内斯特.盖尔纳《NationsandNationalism》是被翻译成《民族和民族主义》而非《国民与国家主义》,名词如nation-state,在大部分情况下依然被翻译成“民族国家”(尽管已经有人强烈建议应该翻译成“国民国家”)。似乎大部分人的感觉是虽然把nation依然翻译成民族有不妥,但单纯翻译成国民则更不妥。
除了nation之外,西方还有许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和“民族”对应的单词,但这种对应,也都仅是部分的,而非完全。如果列举一下的话,大致有如下几个:nationality、ethnicgroup、ethnos、people、peoples、race。这其中又以nationality、ethnicgroup与民族的对应程度以及聚焦程度最高。
如果简单说一下对应关系的话,中文的“民族”除了在少数用法以外(比如所谓“中华民族”的概念),大部分情况下,或者说最常用的情况下都是不依赖于国家概念。也即一个国家可以有许多民族,一个民族也可以分布在许多国家,而判别民族的核心依据还是文化与心理认同。而那些例外的用法,比如“中华民族”之类的概念,本身都是受西方nation等概念影响的结果,往往显得突兀,乃至怪异。
为了行文方便,以下提到“民族”一词除了特别说明外,都不是作为西方nation、或nationality,或ethnicgroup的翻译,而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其意义就如我在第一部分论述的那样,是在一些其他因素(主观想象的血统因素、宗教因素、地域因素等等)作用下围绕文化共同体这个核心而波动的心理认同凝聚成的人群。
而西方的nation、nationality、ethnicgroup等概念,严格说起来都和与“国家”的关系有关,如果粗略的说,这三个单词正是按照离国家的距离,从近到远的顺序排列。离国家距离最近的是nation,次之则是nationality,再次之则是ethnicgroup
比如说nation的含义,一般认为当一个民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的时候,或者说拥有自己的政权的时候可以被称为nation。但是这种描述虽然可能是最接近于nation的描述,但其本身还是充满混乱与含糊,当具体运用nation这个单词的时候,或者具体去理解nation的时候,仍旧充满种种不确定,甚至自相矛盾之处,仍旧有许多情况,尽管不符合这个描述,但依然被称为nation,而这种不确定与自相矛盾,是nation这个概念本质性的缺陷所导致的结果。
“事实上.术语nationality如其在英语中通常被使用的那样.与‘民族’.即中国同行把它译成英语nationality的那种概念.看起来是如此不同。以至于英语人类学家们推测中国的民族学家们完全误译了‘民族’,他们真正要说的与其说是nationality.倒不如说更像ethnicgroup一些;就此而言他们对这些‘民族’(等于ethnicgroup)的分类就是不恰当的.因为在现实中‘民族’与英语民族学家们当作ethnicgroup来看的那种东西显然不符。”
既然现代英语里nation和nationality实际上都是和国家捆绑在一起的概念,那么ethnicgroup又如何呢。从表面上看ethnicgroup的意思是和国家最为无关的一个,是纯粹从文化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纯粹从心理认同上确定的一个群体,但这是这种表面上的无关本身也是一种反向决定。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那些有资格称自己所属群体为nation或nationlity的人是不会称自己所属的群体为ethnicgroup的。而且这个词的含义虽然在现代已经被推广,但其本来是带有歧视性含义的。
朱伦有一段话可以说明这一点
以上是简单说明了一下,中文汉族与对应的西方几个主要概念之间的关系。如果严格按照西方的看法,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其中的一些民族如汉族、蒙古族(对应蒙古国)、朝鲜族(对应朝鲜)、京族(对应越南)、白俄罗斯族,……等等或许是可以翻译成nation或nationality的,而一些有分裂独立活动地区,比如西藏,新疆的民族,西方敌对势力也是愿意将其称为nation或nationality的,再有一些民族,如满族,或许可以对应于ethnicgroup;而还有一些中国的民族(同样是被列入五十六个民族的),则在西方看来,则可能连ethnicgroup都不能够对应,因为那些在中国被当成是民族的群体,连基本的心理认同都不具备,那就不知道怎么翻译了。
从上面这些介绍来看,似乎是西方人根据民族与国家关系紧密程度之不同,对民族这个概念做了更精细的划分,以至于中文中民族表示的概念,在西方,至少有三种或三种以上的概念来表示,来区分。以常理来说,概念划分的更精细,自然思维就更精密,因而表达的意思也就更准确,这样的概念体系自然也就更优越了。但事实果真如此么?在我看来,大谬不然!
西方人这种把民族概念同国家概念搅拌在一起的做法,非但没有使思维更精密,表达更准确,相反使得思维更混乱,效率更低下。更因此造成了整个关于民族的理论无法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而是充满了随心所欲和想当然的判断,理论思考也无法真正深入推进。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接下来的内容就对此做一个详细的分析。
首先还是从nation谈起,nation的意思,在上面已经说了“一个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的民族,或者说一个拥有自己政权的民族可以被称为nation”。这里再简单介绍一下这种说法的由来。
综合各处资料来看,尽管不同地方对nation的解释和用法有出入,但从总体来说,包含两个要素。
一个要素是nation所指向的群体确实是建立在一般意义上构成民族认同的那些因素基础,如牛津词典中所说的“Largenumberofpeopleofmainlycommondescent,language,history”,也即“在血统、语言、历史等方面具有基本共同特点”,和《麦克米伦词典》里所说的“peoplesharingacommonethnicoriginandhistoricalandculturaltraditions”,也即“有着共同起源,共同历史与文化传统的人民”。
根据这两个要素,可以如下概括,一个已经拥有自己的国家,或者虽然还没有拥有自己国家,但有建立独立国家意愿和资格的民族,可以称为一个nation。
比如对上面得出的对nation的概括性描述提出如下疑问,什么叫做拥有自己的国家?或者说什么叫做“有state或government机构”?
是指一个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的情况?如果按照这种情况,那么现在世界上绝对大部分,甚至所有的民族都不是nation,那么nation这个概念有什么意义可言?
是指虽然一个国家有多个民族,但只有一个民族拥有对政府的控制权,其他民族则被剥夺了政治权力?但这样的情形正是典型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是现代国际社会所反对的,那么按照这种解释,是不是只有存在民族迫害,民族歧视的国家里的某个民族才有资格称nation,而其他国家就只有ethicgroup,而无nation?如果是这种解释的话,其荒谬性,不言而喻!
再或者是指只要这个国家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属于某个民族,那么这个民族就可以被称为拥有这个国家,从而可以被称为nation。但这种说法,本身已经带有民族歧视性质的味道,或者不平等的味道。这个国家其他民族的人可以质问,大家都是这个国家的人,凭什么你们算作nation,而我们就不算?按照这种理解来运用nation这个概念,显然也会遇到很大的困难。
对一个民族事实上是否拥有一个国家的解释,就已经遇到这么多问题。如果是所谓的“有建立独立国家意愿和资格的民族”,那在具体的解释与界定上就更难以琢磨了。
什么叫做有建立独立国家的意愿?是这个民族中的一部分人有这个意愿就行呢?还是所有人?或者是大部分人就可以了?另外如果他们所要建立的独立国家领土上还居住着其他民族,而这些民族不同意他们的独立,那又怎么办?是强行趋赶呢?还是再让这些民族也效仿他们的榜样,再进行一次独立?
此外这个所谓资格,又怎么来认定,由谁来认定?
这些同样是难以确切解释清楚的问题。
为了绕开上面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还有一种理解是:一个nation,就是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而这种理解,可能也是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最倾向于采用的的,这也是为什么nation在英文的含义越来越同国家的意思趋同的原因吧。但是按照这种理解,实际上nation含义中具有的民族因素是被无形中消解了。在这种情况下,nation这个概念事完全成了国家的影子,完全丧失了独立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nation是通过否定自己的方式,来换取被使用,而不至于被仍进词汇坟场。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的话,或许nation这个词汇本身所固有的民族含义并不会这么容易消失,依旧会渗透进来。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当这么来使用nation的时候,潜含的意思是,凡是属于这个国家的人,其文化或者其他造成民族认同的心理因素虽然现在还不同,但是应该趋同,也终将趋同,从而真正变成文化与政治统一的nation,但由此造成的问题是,这样来使用nation这个概念的时候,其实已经不是在使用一个概念,而在表达一种判断,一种主张。而问题在于,这种判断,恰恰与当今国家发展的实际并不符合,尤其和现代世界人员来往更加频繁,移民更加频繁,文化更多元化的现实趋势不符合。由此,使用nation这个概念,本身就造成明显违背事实的尴尬。
这样看来的话,把nation理解成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组成的集合,同样是难以令人满意。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nation这样的概念,其确切含义是含糊不清,摸棱两可,难以琢磨的。你似乎知道它要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可是真要把这意思弄明白,弄真切的时候,却又一下让人如坠云雾里。就如同海市蜃楼,明明看见了这景象,但是想要走上前去,看的更真切的时候,看到的却只是空气,作为日常说话,作为宣传煽动的言辞,自然是毫无问题,而且某种程度上很便利,可以按照说话人的意思进行随心所欲的解释。可是要作为理论研究的基础概念的时候,那自然就成了沙上建塔。
可以说nation本身是民族概念,国家概念杂交的产物,是把两个本来彼此独立的概念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搅拌在一起的结果。民族概念本身就已经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国家概念杂交后的结果是,民族的不确定性,和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的不确定性,易变性结合起来形成了更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我们才说nation这样的概念不是把概念划分的更精密,让思维更准确,更有效率,而是把整个民族领域内的概念体系搅成一团乱麻,使思维更换乱,头脑更糊涂。
为了便于理解这类概念的荒谬性,我们不妨作个类比。本来民族和国家是两个彼此独立的概念的,这也就是说民族不能也不需要通过国家来定义,同样国家不能也不需要通过民族来定义。一个民族可以分布在许多国家,一个国家之内也可以存在许多个民族。民族就是民族,国家就是国家,民族不会因为今天控制政权,明天不控制政权就改变其之所以是民族的特质;而国家可以偏向一个民族,也可以不偏向一个民族,但无论偏向还不是不偏向,都不会改变其之所以成为一个国家的特质。
把民族与国家捆绑起来,用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来定义民族,这就如同用形状来定义颜色一样荒谬可笑。
现实中的大部分物体都同时具备形状和颜色两个属性,但并不是意味着形状和颜色是两个互相依赖的概念。更不意味着只有把这两个彼此独立的概念捆绑在一起,我们才能描述物体的状态。
如果有人硬是要把这两个独立的概念捆绑在一起,纠缠在一起,给出了这样的概念:涂抹在方形物体上的颜色称之为“方色”;涂抹在圆形物体上的颜色称之为“圆色”;……等等。或者根据覆盖在物体表面积的多少,来定义颜色,比如定义,覆盖面积超过物体表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颜色,称之为“狭义颜色”,覆盖面积低于物体表面积百分之五十的颜色,称为“广义颜色”。
那么任何头脑清醒正常的人,都会觉得作出这样的定义,创造这样概念的人,头脑混乱的实在不一般,尤其是如果这个人给出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这类杂交概念,混拌概念,而真正应该抽象出来的一个统一的“颜色”概念,反而倒没有,那么就更只能认为这个人头脑功能发育不够健全了。
在一些非本质区别上,他们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名词来给予对应,但对于真正构成本质区别的,他们却没有能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名词来给予对应,就比如原始人一样,他们有黄马,白马,等等的概念,却没有抽象出“马”这个概念来,思维上的落后与原始可见一斑。
假如一个概念就是一个结点,把所有的概念结点联系起来,就构成了一个网络,这个网络覆盖了与万事万物对应的整个意识世界。在这个概念体系的网络中,最有效率,最稳定的构成方式,应该是结点的分布尽可能均匀,结点与结点之间的距离尽可能均等。而尽量避免在很近的区域之内同时密布着多个概念结点,而距离比较远的区域内,概念分布反而稀疏,只有这样思维效率才能实现最优化。
而西方人在民族和国家区域内的概念体系却恰恰相反,他们围绕着国家就有三个概念state(偏重于政权),country(偏重于领土),nation(偏重于人民),而外围部分还有naionality,ethicgroup,等等,可谓密密麻麻,而真正独立的抽象出来具有普遍性的,常用词语表达的“民族”概念,他们反倒没有。这样的概念体系显然是畸形的,不合理的。
那么我们就要问,西方人这种概念体系的不合理性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是接近现代才如此呢?还是早就如此了?而且一般来说,语言演化会自动产生概念分布均匀化的确实,为什么西方民族领域内发生的情形却恰好相反呢?
这就是我们下面部分要分析的问题了。
作者杜车别
第一是“商品化蓬勃发展与小农生产停留于糊口水平”
第二是“产量增长”,但同时却“缺乏劳动生产率的发展”
第三是“城市工业化”,但却“没有乡村发展”,“中国乡村人口的大多数仍束缚于土地,从事仅够糊口的食物生产”(这点里的城市工业化黄宗智也主要是指19世纪后的中国)
第四是“分散的自然经济与整合的市场”
第五是“社会生活中公众领域持续扩张”,但同时“没有相应的独立于国家的政权的公民权力的发展”
黄宗智对所谓悖论现象的解释是“悖论现象指的是那些被现有的规范信念认定有此无彼的对立现象在事实上的同时出现”“悖论现象对那些信念的挑战首先在于相悖现象各方的存在的确实性。例如:商品化和经济不发展这对相悖的现象确实并存。在更深的层次,悖论现象则对既有的因果观念提出怀疑:商品化是否必定会导致经济发展?明清时期蓬勃的、持久的商品化与糊口农业长期持续的事实,反悖于‘资本主义萌芽’和‘近代早期中国’模式的断言,也反悖于‘自然经济’和‘传统中国’模式和认定,这一对悖论现象为所有模式共同认可的‘商品化必然导致近代化’的不言自明的规范信念发难。”
首先应该承认黄宗智提出的这些所谓的悖论现象如果不纠缠于某些某些名词术语的歪曲使用(比如“自然经济”),那么确实是真实存在的。用这些“悖论现象”来验证他对“商品化必然导致近代化”这个“规范信念”的质疑也是有力的。
但是不得不指出,他在提出这些“悖论现象”的时候,本身就已经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是“明清合论”,在黄宗智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始终是把明清连在一起说而不加区分,在他的观点中,明清这两个朝代统治下的中国似乎是本质相同,连续发展,一脉相承的社会,这对他来说是显而易见,不证自明,约定俗成的一个命题。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按照黄宗智对“规范信念”的定义,在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中,“明清合论”是一个比“商品化必然导致近代化”更大的“规范信念”,如果说后者毕竟不是被所有的研究者认同,那么前者却被所有的主流研究者当成了一个类似一加一等于二那样无须探讨不容质疑的前提。
黄宗智在证明那些悖论现象确实存在的时候所依据的事实绝大部分都是清朝的事实,而他在下结论的时候的,却又无一例外的把结论不适当的推广到整个明清时期,而不给出更具体分析与证明。似乎他认为既然清朝时期是如此,那么明朝当然就更是如此,这种想当然的谬误一定程度上导致黄宗智尽管已经对传统的理论观念提出质疑,但最终还是没有能打破窠臼,走出一条新路来。
如果要对黄宗智的理论做一个简单的说明,那么其最核心的一个概念就是“过密化”也称“内卷化”(involution)。
黄宗智认为,明清时期的商品化之所以无法导致近代化,根本的原因在于当时的“商品化来自人口对土地的压力,田场面积的缩减使农民趋于过密化,即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单位面积劳动力投入的增加。长江三角洲的过密化主要通过扩大经济作物经营的形式进行。尤其是植棉与棉纺织手工业。棉花经济增加了劳动力的投入,比起单一粮食作物来增加了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值,然而单位工作日收益却是下降的。这是一种应付人口压力下的维持生计的策略,而非为了追求最高利润的资本主义式的策略。它不会带来资本积累。这样的主要由人口压力推动的过密型的商品化,必须区分于推动近代发展的质变性的商品化。”
那么究竟什么是黄宗智所谓的过密化呢?如果用简单的话说就是由于人口增长而导致的产量增加,也就是在人口数量增加的推动下劳动生产率下降,边际收益递减下的生产增加,或者所谓的没有发展的增长。
其他学者对这一个概念也有比较详细的解说,我不妨引用一下,有助于加深对这个概念的理解
“过密化一词,译自英文Involution。在不少词典上,此词迄今尚无确切的解释。过密化理论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的提出,始于黄宗智教授1985年出版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在1986年的中文版中曾译为“内卷”。而后,在黄宗智教授1990年出版的《1368-1988年间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1992年中文版)一书中,过密化理论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过密化,根据黄宗智教授的定义。是指经济在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的条件下扩展,即所谓的‘没有发展的增长’(该书第11-12页)。在他的著作由英文版到中文版的过程中,曾就Involution的译法展开过讨论:“内卷”比较形象地描绘出整个过程的轨迹,但很费解;而“过密化”的译法虽失去了形象描绘。却道出了整个过程的关键点即劳动的超密度投入”
从上面这些学者对过密化概念的介绍概括中,我们大致对这个概念可以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
应该说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对突破传统的观念思想,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其本身也有一些根本性的缺陷。这里主要说两点:
也就是说在黄宗智看来,中国之所以在近代落后于西方,之所以没有象西方那样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或者所谓的近代化道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所谓的过密化。但是我们深入思考一下就不得不提出疑问,如果中国有所谓的过密化,那么西方有没有?如果答案是西方没有,那么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又是什么?如果答案是西方也有过密化,那么很显然把过密化当成中国在近代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就更说不通,过密化本身并不能造成这种结果。
在前者的情况下,所谓的过密化理论没有作出真正原因的解释,很大程度上不过是把原来的问题包装了一下,用另外的一种形式提了出来。而如果是后者的情况,那么就更说明所谓的中国的过密化现象持续的存在本身倒不过是中国没有象西方一样走上近代化或者资本主义化道路的结果,而并非是原因
在答案是前者的情况下,黄宗智等人并非没有试图作出更进一步的解释,而这更进一步的解释,实际上仍旧是把问题归结到人口上面,也就是说中国人口太多了,所以过密化,而西方人口相对少,所以没有过密化。但这样的解释还是没有太大说服力,事实上任何国家或地区,人口总是从少发展到多的,而不可能一开始就多,那为什么中国就比西方更特殊,就一定是从较少的人口发展到过度多的人口,而西方国家则没有如此呢?再进一步说,黄宗智等人自己也察觉这一理论有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事实上中国人口在明清交替时期,甚至在清晚期太平天国起义后,都有大幅度的减少,为什么这样大规模的减少,却没有能改变所谓的过密化的状况呢?
根据庞卓恒的介绍,黄宗智的解释有两点,第一点是所谓分配的不均,贫农压力大;第二是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没有在明清时期出现。关于第一点解释,没有多大的意义,西方的分配也从来均不哪里去,并不比中国的情况好多少;第二点解释,不过是让问题回到了起点,首先明清不能合论,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没有在清朝出现,不等于没有在明朝出现,其次,为什么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没有在清朝出现?这其实还是在问那个老问题,为什么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为什么中国的生产力没有象西方那样出现突飞猛进的发展。
再说后一种情况,也就是事实和黄宗智想象的不一样,在西方其实也有过密化,只不过在发展过程中扭转了过密化的趋势而已。有相当一部分的学者通过自己的研究,正是这么认为的。
比如崔之元说“英国剑桥人口学派和法国年鉴学派的许多经验研究表明,‘内卷化’是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欧中世纪农业的共同特征,……更有甚者,新近对美国麻省农业1780年至1820年间演变的研究,也发现了内卷化的特征。由此可见内卷化并非中国所独有,仅仅指出内卷化不足以打破‘商业化带来发展’的命题。真正的问题是,内卷化在英国是如何被突破的?商业化是突破的要害吗?”
既然西方比如英国其实也有内卷化也即过密化,那么真正导致中国落后的原因当然就不可能是过密化本身,因为出现过密化或内卷化现象,并不意味着这种现象能够一直持续下去!西方的例子就证明了一点。那么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遗憾的崔之元对此给出的答案却依然是归结到人口上面去,他说
但正如我们上面引用过的,中国地区在明清时期同样经历过人口大规模大幅度的减少,用人口的减少来作为原因,是没有说服力的。
黄宗智过密化理论的第二个根本性的缺陷,则是过密化(内卷化)这个概念本身就有许多疑问,本身就似乎不明确其意义,甚至连这个概念的必要性似乎都成问题。
比如黄宗智说
黄宗智理解的过密化是所谓劳动密集化的过程超过了某个极限,然后出现了劳动边际报酬的递减的效应,但是实际上按照经济学的常识,在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不变的情况,对某个生产要素投入的不断增多,最终的结果总是会出现边际报酬递减。但是边际报酬递减基础上继续投入更多这个生产要素,本身并非不合理的行为,事实上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如果要实现效益最大化,它并不会在投入的劳动力发生边际收益递减的时候,就停止投入更多的劳动力,恰恰相反它会继续追加投入,让边际收益递减下去,一直让边际收益减小到和边际成本相等,也就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时候它才会停止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如果把过密化单纯理解劳动边际报酬的递减,那么一切资本主义企业的行为是否也都是过密化?
这样的质疑,当然是切中要害的。
从这个观点来看,黄宗智对所谓过密化的指责其实质就是说在中国没有出现技术的普遍提高,而西方是出现了,那么如此一来,过密化这个概念本身又有什么意义呢?与其说过密化,倒不如说技术的停滞,来的更简明,也更合理。人为的使用一个意义本身含糊不清的概念,同时这个概念又没有增加多少特别的意义,这有什么必要性呢?
再看黄宗智引来作为基础的博塞拉普的例子,“由25年一熟的林木火种制到5年一熟的灌木火种制,到一年一熟和一年数熟制”,事实上从刀耕火种发展到一年数熟制,这里面本身并非是单纯的增加劳动投入的问题,恰恰相反,这里面本身就有农业技术飞跃性的进步在这里。那么这样的例子是否能作为黄宗智定义的过密化的例子也是很成问题的。把他看成是人口增长推动的过密化,也是说不通的。倒过来说,是农业技术的进步推动了人口的发展,可能更接近于事实,事实上,假设已经在实行一年数熟制的条件下,人口发生突然的减少,减少到和25年一熟的情况下同样多的人口,那么这些人口依然还是会实行一年数熟制,而且边际报酬肯定高于25年一熟的林木火种制。
“民族国家”一般用来翻译西方所谓的“nation-state”,那么这个nation-state与nation概念的异化之间究竟有着什么关系呢?这就要从长说起
如果对“nation”追根溯源的话,可以发现,其含义的变化也经历了一个过程。
至于nation最初出现于什么时候,什么语言当中?则各种记载似乎不尽一致。按一些中国学者的介绍,nation一词首先是出现于法语当中:
考虑到如这里所指的《圣经》是拉丁文版本,那显然和上面nation起源的说法自相矛盾,则此《圣经》应该已经是16世纪开始才被翻译成英文版的圣经了。
至少从这一段话来看,这时候对nation的理解本质上还是独立于国家,其核心含义仍旧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而非从概念本身就是国家的附属物。
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至少从16,17世纪的时候,nation已经几乎是国家或国民的同义词,不但是同国家捆绑在一起的概念,而且甚至是连基本的民族含义都不具备的一个概念。
但我认为,王联的这种看法可能更多的是建立在一种错觉的基础之上,而并非符合事实的描述。他所说的“16和17世纪,nation一词便开始被用来描述一国之内的人民而不管其种族特征如何”,恰恰可能是与事实背道而驰的。
确实,在当时的一些国家里,很多情况下都是一些政治宣传者鼓动家,把自己的国家称为只有一个nation,但实际上,在这种说法的背后,并非是取消nation的民族含义(即文化血统等因素造成的心理认同),恰恰是站在这个国家多数民族和主体民族的立场上,抹杀或者是无视国内其他少数民族存在,否认他们有独立文化;这非但不是所谓nation不管种族特征(确切的说应该是民族特征)如何?相反正是宣传者对自己所属nation的偏向太鲜明的结果,这才刻意否认抹杀其他少数民族的存在,或者就算勉强承认其存在,也试图将其最终同化在主体民族内。这和所谓的nation只用描述国内的人民而不管其民族特征如何,完全是两回事情!王联得出那样的结论,只能说是一种想当然,而并没有经过真正细致的分析。
其实从王联自己下面的一些关于nation含义的论述,本身就说明他认为在19世纪以前nation就已经“意味着全部的政治组织或国家(state)”,这一观点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是自相矛盾。给人的感觉好象是,他在写后面这些内容的时候,已经忘记了自己前面说了些什么。
而就在同一段落里,他引用马克斯.韦伯的话,又把nation翻译成了民族“在明显的、模棱两可的‘民族’(nation)一词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它清晰地植根于政治领域”。显然是因为这里如果还翻译成“国家”,那所谓的“模棱两可”就根本无法说通。
在同一段话里就对nation就做了这么两种完全不同的翻译,本身也说明他对西方近代时期nation一词的理解是根本难以自圆其说的。
这段话,只能说成是对nation一词理解混乱而寻找的借口,只能说明对西方近代时期ntiaon一词的意思没有理解其关键所在。这种所谓不同学家站在不同角度就给nation(民族)不同的定义的说法本身是可笑的,实际上西方近代,所谓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还不一定有清晰的分界,如果给同一个东西下定义,无论站的角度有多不同,那也不会把它定义成完全不同的东西。
实际上,所谓nation,在现在来说,固然成了一个必须要以和国家之间关系来进行定义的概念,但在西方近代时期,一直到19世纪的时候,nation还是一个基本保持自身独立的概念。如果不能明白这一点,那么不仅nation这个词语含义本身演变的脉络会变的混乱无法理解,就是西方近代那些关于国家,关于民族的主张和宣传也会变得莫名其妙,毫无意义可言了。
在这里,他所列举19世纪欧洲这两位人物给nation(民族)下的定义,无论是所谓主观派也好,客观派也好,实际都是和“国家”概念相独立的,不是以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来定义nation,比如什么已经拥有国家政权的啊,或者什么将要建立国家的啊,之类。
显然无论是勒南的心理认同,还是马志尼列出的真实客观因素,都和“国家”无关,不是什么在一个国家政权下面的所有人民就是一个“nation”,或者什么已经拥有或者将要用拥有国家的是一个“nation”
显然这时候西方世界使用的nation的概念,就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其本质意义就是等于现在汉语中所使用的“民族”这个概念。
而即便纯粹从逻辑上分析的话,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也即如果要使当时西方所提倡的所谓“民族主义”,或者所谓“民族国家”的理论有意义的话,那就必须建立在“民族”本身是一个独立的与国家无关的概念基础之上!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不妨来看厄内斯特.盖尔纳的一句话
虽然这句话不能看成是对“民族主义”的全面定义,但至少是对西方流行于19世纪以及二十世纪早期的Nationalism的一个重要说明
要使这个关于nationalism命题有意义的前提就是“政治的单位”(即国家)和“民族的单位”事实上未必一致,甚至往往不一致。因为如果在事实上总是一致,甚至在nation的定义里已经规定了一致,那么这个所谓的政治原则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废话。打个比方,不会有人提出这样的政治原则,一个国家应该拥有一定的领土。因为这样的政治原则是废话,本身是对国家定义的重复,既然是国家当然有领土,没有领土那叫什么国家?而同义反复的废话,是不能叫什么原则,或说成是什么主张的!
可见从nation的本意来说,从西方近代提出nationalism本身要求来说,nation必然是一个与国家独立的概念。正因为在当时nation所指向的对象,所指向的人群集合,在事实上并不一定和国家的单位保持一致,而且可以不保持一致,所以才有一些人主张nation的单位应该和国家的单位保持一致,否则岂非成了无的放矢。如果把“应该如何”同“事实如何”混淆起来,把规范判断与实证判断混淆起来,也即把应该是什么同事实上是什么混淆起来,那就是典型的思维混乱。就如同,有人主张应该把蓝色涂抹在某个物体上,这是因为蓝色可以不涂抹在这个物体,事实上也未必涂抹在这个物体上了,如果因为这个人有这样的主张,就因此认为蓝色事实上就是涂抹在这个物体上的颜色,甚至认为蓝色的定义就是涂抹在某个物体上的颜色,这显然就荒谬了
与之相联的就是西方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概念,要使这个概念有意义,仅从形式逻辑的要求上来说就不能用与国家的关系来定义nation,否则就成了典型的循环定义。Nation-state是用nation来定义的,而nation又是用nation-state来定义的(即建立或已经建立nation-state的群体叫做nation),完全是一个死循环。
但至少在所谓nation-state在西方近代刚被提出的时候,这个概念是有意义的,而有意义的前提正是当时所谓的“nation”,在大部分的人心目中首先还是一个独立的,纯粹的民族概念,而并不是一个用“国家”来定义的概念。这不仅从勒南和马志尼给nation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来,而且也可以通过一些围绕着所谓nation-state理论而宣传的主张原则中明白这一点。比如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者所谓的“民族自决原则”,等等都是如此。
如果按照某些人理解的那样,在当时,民族(nation)的意思已经就是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或者是已经建立国家的人群,或者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群,那这些主张都成了无意义的废话。
很显然这段话里说到的所谓“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正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民族的概念,也是表示当时nationalism所说的nation真正本身的含义,而并非是现在西方已经嵌入国家定义的nation概念。
只有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所谓“民族国家”(nation-state),所谓“民族自决原则”,才是合乎逻辑的。也即按照当时的主张,一个民族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什么是一个民族呢?就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
怎么判断一个群体是否有资格建立独立的国家呢?就是看他是否是一个“民族(nation)”?也即是否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这是当时西方人的“民族国家”理论,民族自决原则的真实本意所在!
如果把当时所谓的nation就定义成所谓的,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或者已经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上述的这些主张就变成了,因为有资格建立国家所以有资格建立国家,或者因为是一个国家的,所以是一个国家,这显然又是典型的毫无意义的废话,又成了同义反复了。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表明至少在19世纪以及20世纪早期的时候,nation一词真正的含义还是与国家独立的一个概念,还是纯粹从文化和心理认同包括主观认为的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血统上来定义的一个人群共同体也即“民族”。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nation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使得其成为一个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附庸性质的概念呢?这种变化又是从什么开始的呢?
既然nation–state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地球上从来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那么这个概念,或者说这个理论提出来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他们在进行这种宣传的时候,考虑的仅仅是口号的响亮性,煽动性有多强,而没有考虑这种口号,这种宣传是否真的严格意义上符合实际情况。并没有真正细致的思考过他们所鼓吹的所谓民族国家,或者鼓动要建立的民族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认为所想当然的那样仅仅只有一个民族存在。
而当他们真正考虑到这一层的时候,问题就来了,一方面,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一直以来所鼓吹所宣扬的原则是错误的,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希望在他们所谓的民族国家领土范围内的其他民族真的按照他们一直鼓吹的原则那样也来个独立,分裂国家,再建立一个民族国家。
对nation含义的这种偷换,在20世纪早期以前可能还是零星的个别的,还不具备普遍意义。这也可以从当时大部分人对nation的解释,对nation的解释上看的出来(但不排除同样在不少的情况下,已经有人从定义上就把nation与国家捆绑在一起)。显然大部分人所理解的nation还是比较纯粹的民族含义,而非国家的附庸概念。这也可以从当时中国用“民族”翻译nation的概念,而这个与nation对应的民族概念依然表示汉族,或蒙族,满族,回族等等这些还处在同一个国家内,但文化不同,认同不同的民族。
这一方面是在当时的世界上,民族独立的浪潮还方兴未艾,所谓的民族国家,民族自决原则也还具有一定积极进步的意义,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反对民族压迫,反抗侵略,反抗殖民的积极作用。所以大部分人还并没有把民族国家这种概念用更严谨更细致的眼光来考察。
但是越接近现代,nation的含义显然就越偏向于国家。一直发展到现在直接宣称拥有一个国家的族群就是所谓nation,甚至是只要属于同一个国家,那就是同一个nation的地步。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就有多少ntiaon。
而另一方面,西方人在所谓“民族国家”,“民族自决原则”思想的长期灌输下,已经把所谓民族就应该有自己的国家这个信条就如同被刻印在电路板上一样被刻印到了大脑皮层上,成了进行的思维的默认前提,成了一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对他们来说,一个nation,一个国家已经类似成了条件反射了,至于nation本来真实的含义反倒被淡化了。如前面引用过的美国学者郝瑞的话所说
“伴随人民自决观念形成,术语nation和nationality就与政治独立或政治自主权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要是存在着某个没有它自己的独立自主的国家的nation和nationality,那么这就是一个应该予以纠正的错误”
既然是nation就应该拥有独立,或者设法获取独立。那么遇到他们不希望某些确实是民族的群体独立的情况下,那么怎么办呢?他们不是坦然承认西方近代所谓nation-state的观念根本就是错误的观念,而用了一种玩文字游戏的方法来掩盖回避问题,他们否认那些群体是nation,而尽量用其他名词来代替(比如现在常用ethic-group),你既然不是nation,那当然没有资格独立了。于而nation的含义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已经建立政权或者有资格建立独立政权的群体”了,而丧失了其作为文化共同体的真实含义。
这就是nation含义变化的真实过程。
为什么西方人不愿意明确纠正错误,明确承认所谓民族国家观念的错误,而非要玩弄这种自欺欺人的文字游戏呢?
根据安东尼.史密斯的《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一书的介绍,西方关于民族的起源主要有如下三种观点流派:现代主义、永存主义、原生主义。
而原生主义则是把民族的起源归结为生物上的原因,“认为民族、族群和种族都可以被追溯到所有个体的根本基因再生产的冲动,以及群体中所有个体运用袒护亲属(nepotism)和包容适应(inclusivefitness)战略来最大化他们的基因组合”
不过民族理论领域内,概念使用一向极端混乱,他这里所谓的“狭义民族”,在另一些人那里可能就是“广义民族”了,而他这里所谓的广义民族,则在另一些人那里可能就根本不可能称之为民族。我们还是把他所说的狭义民族对应于本文中讨论的民族。
尽管现在很多学者都承认民族应该是原始社会末期形成的观点,但上述列举关于民族形成的现代主义观点,其影响仍旧不容忽视,在人们头脑引起的混乱也最大,和西方人深层的心理倾向关联最紧密,也最能说明为什么西方人不能直接承认其在近代提出的所谓民族国家理论的混乱与谬误;同时它也与中国本土长期来接受的斯大林民族理论中关于民族是近代资本主义时期形成的观点有相通之处,所以最值得予以针对性的分析。
总结他们的观点认为民族近代形成的理由无外是经济发展导致交往更频繁,教育的普及,以及政治的民主化,这些都被当成是所谓形成统一民族文化的条件。甚至有个别极端者认为只有到了20世纪初期,民族才形成,“康诺得出结论认为,民族只是在20世纪初才正式形成,其理由是直到那时它们中的大多数成员,其中包括妇女,才开始参与公共生活,以及拥有选举权”
这种对民族的认识与我对民族的描述基本是相同的,可见讨论本身还是在同一个平台的基础上进行。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确认,是否真如他们所认为的那样,只有在近代社会才形成群体的共同文化?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过高的估计机器大工业社会某些因素如经济、教育、政治民主对共同文化促进的程度,而过低估计了以前社会对共同文化形成的作用。
无论是从中国的历史,还是国外的历史(古希腊,古罗马)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远古时期,在一个地域甚至相当大的地域内人们往来交流已经相当频繁,前工业化社会并非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不同阶层,不同经济地位人彼此之间有鸿沟隔离,以至于无法形成共通的文化。
恰恰相反,我们看到更多的现象是,文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不已的循环对流运动。民间形成的低俗文化会被升华成高雅文化,而高雅文化通过某种方式可能再以低俗文化面目出现在民间。民间的口语经过文人的总结记录会成为文字语言,乃至文学语言,而文人的艺术创作(诗歌、传奇、戏剧、小说)同样会在一定条件下以口语的方式民间流传,乃至被津津乐道。下层的山歌口语,民谣,会被采集整理而成为民族文化,民族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的《诗经》中的一些内容就带有这样的性质)。此外各种历史典故,神话传说,祖先信仰,英雄崇拜都是不分阶层在整个社会中流传的,不识字的人会以图画,雕像,口语的方式传播再现这些民族文化的内容,而文化水平高的人则会用文字来对这些进行记录整理,乃至再创作。
体现一个民族之所以为一个民族的各种审美倾向,艺术形式在前工业化社会就已经是不同阶层,不同经济地位的人所共同创造的结果,比如服装审美,固然由上层阶级的引导,但同样离不开制作服装的裁缝之类,而后者和前者分属地位不同的阶级。再比如建筑风格,园林设计,同样是不同阶层人智慧合力的结晶。更不必说绘画,雕塑,音乐,刺绣,等等这些民族文化的载体,很多都是古代属于下层社会的工匠的创作,但又被上层社会所欣赏所享受,同时也不排除上层社会的许多人本身也投入到这些艺术创作活动中来。
所以和一些人的想当然不同,在古代,并不会因为阶级的界限,贫富的差别,文化水平的差别就导致无法形成统一的民族文化。恰恰相反,在古代,凡是我们现在所认为的和文化有关的东西就必然是整个社会创造的结果,同时也被整个社会的人所欣赏所喜好。富人和穷人,地位高和地位低的人,他们还是都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甚至彼此是犬牙交错,渗透影响的。上流社会的人,他们周围的仆人是下层社会的(无须举太远的例子,鲁迅在《朝花夕拾》的百草园一文里,就描述过当时照顾他的阿长,经常给他讲一些民间故事传说,这就是一种文化上渗透和影响),他们居住的房屋,他们所穿着的衣服,他们所膜拜的雕塑,所欣赏的戏剧,构成他们审美不可或缺基础的部分很多都是下层社会劳动的结果,而下层社会口耳流传的故事,所津津乐道的传说,本身也多有上层文人创作。
上层社会的文化审美本身也对下层社会起引领作用,最典型的如富人享用的那些衣服样式,建筑格调,实际上对穷人来说也必然有极大的吸引。在古代,一个穷人造反成功了,改变了其经济地位,那么他喜欢的衣服,他喜欢的建筑,必然也是模仿他所看到过的上流社会的人,而不会变成另一种风格,这也是不同阶级中形成共同民族文化,共同的民族审美倾向的证据。
而说到现在教育的普及,其实倒真是未必对民族文化促进有多少意义。现在工业化流水线的教育模式可能恰恰损害了民族文化自身的丰富性灵活性,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教育的内容本身脱离民族根基,甚至把其他地区的文化当作先进标准来进行灌输,那导致的结果更可能是破坏民族文化,破坏民族的稳定。这样的例子应该是很多,不需要详细列举了。
另外如果要把政治民主作为民族形成的标志,那民族这个概念就丧失了独立存在的意义,干脆直接把民族改称为民主团体行了,这也是极端可笑的,也与民族概念的实际运用根本不符合。更何况,真要论民主,现在西方的所谓民主,一般人民对政治的参与程度,对国家政策的影响程度还远不如中国明朝科举时期的情况。若真要按照这种标准算,现代世界包括西方所谓民主国家在内都不存在什么民族,反倒是中国明朝时期有民族存在。
通过以上的分析,已经足以驳斥关于民族形成的现代主义观点,顺便说一下,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中也说民族是近代资本主义时期才形成的,这种观点应该也是受西方民族近代形成论的影响。这里就不多说了。
西方在中世纪天主教统治下的时期本质上是一个民族,共同的认同观点,以及各国通用拉丁文,由于基督教的强力约束而形成的共同的风俗习惯,共同的节日,乃至共同的审美倾向,对非基督教甚至非天主教文化的国家与民族共同的仇视排斥乃至迫害现象。这些都可以说明,西方在天主教势力鼎盛时期,本质是一个民族。
而从中世纪晚期开始,西方宗教势力开始趋于衰弱,各地离心倾向增强,各地的文化开始出现了独立倾向,根据方言的不同,各地逐渐产生了独立的文字,拉丁文的使用逐渐从主流走向边缘,这个时期,等于是经历一个大的民族瓦解,民族分化重组的过程
西方人由于观念的落后,把民族的分化重组当成了民族的形成本身。于是自然就产生了所谓民族是近代形成的错觉。
而同时,他们对近代工业化带来的社会巨变,以及随之而来的思想的变化,政治的变化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看来似乎一切蒙上一层与过去截然不同的色彩,一切都是全新的开始。在这种情况,他们很容易就把各种偶然的变化,必然的变化,无关的变化,有关的变化都和近代工业化联系起来。于是就产生了近代工业化导致了民族形成的观念,以及所谓民族国家是近代标志的观念。而实际上这种观念很大程度是由于其特殊历史原因,特殊的历史背景造成的错觉。而当他们把源于自身特殊历史而造成的一些现象总结出来,上升到为普遍真理的时候,并以此来解释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历史,就自然错上加错,甚至把整个关于民族关于国家的理论体系都弄得一团混乱,一团糟糕!
所谓近代民族(或现代民族),古代民族,近代国家(或现代国家),古代国家,完全是受西方所谓民族近代形成论,以及所谓近代民族国家观点的影响。
但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西方关于民族形成于近代的说法,本身就是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本就是他们特殊历史造成的错觉。实际上,抛开成见,我们丝毫看不到所谓近代民族与古代民族之间存在什么本质性的值得一提的差别。更何况如果要保持逻辑一致的话,是否现在那些社会发展阶段落后的民族,要被定性为古代民族?这显然荒谬可笑!
根据斯大林民族理论,而划分出所谓资产阶级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本身也是为了附和民族近代也即资本主义兴起时期才形成的观点。类似的版本就是有些人所谓近代以后的民族称之为狭义民族,近代以前的民族称之为广义民族,以便符合附和民族近代产生论的说法。
但实际上一般来说,一个概念先只有最常用的用法,这时候并无所谓广义狭义之区别,只有当某些特殊情况也被纳入这种概念的用途之中的时候,我们为了推广这个概念的含义以适应这些少数情况,才会在概念前面加上广义两字,而原先最常用最深入人心的用法,则相对称为狭义,表示区别。
而现在这种狭义广义的划分,恰恰形成了一种很可笑的局面,被称为狭义的所谓民族,恰恰是现实的概念运用中最不常用的,甚至只存在于那些为理论而理论的论述之中。比如一般我们说到汉族,绝对不可能是光指近代中国甚至是民国成立后的的所谓汉族,而是从历史上很早时期就形成,原先被称为华夏族。历经夏商周以及秦汉一直延续到现在的这个汉族。
这种划分就如同把颜色分成广义颜色与狭义颜色,广义颜色是所有一般指的颜色,所谓狭义颜色是涂抹在方形物体上的颜色,或者把桌子分成广义桌子与狭义桌子,把所有桌子称为广义桌子,而所谓狭义桌子是三条腿的桌子一样可笑。
总之那种把近代以后形成的民族称为狭义民族,而把包括这之前的称为广义民族的分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第二,造成理论与实际的严重矛盾,因为对西方理论(包括斯大林民族近代形成的观点)盲目迷信,而把民族当成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产物。而只是在为了应付政治功利的眼前需要的时候,才不得不修正理论,而修正的依据仍旧是从西方著作引经据典,中寻找根据,完全是教条主义的态度。
平心而论,尽管他们最后找到了正确的结论,但这种研究问题的态度不能不说是极端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得出一个结论,不是看道理本身如何,完全是以西方某某经典作家说过什么来做依据。而且如果不是为了害怕所谓“影响国内的民族团结”,他们也还未必会想到去修改原先民族是近代形成的论断。而且即便找到了正确结论之后,实际上他们还是试图用所谓“广义民族”“狭义民族”来调和折中,这样的做法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既然民族不是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在西方近代才形成的,那么是否至少民族的概念,民族主义的思想是在西方近代形成然后才传向世界各地包括中国在内呢?对此,恐怕有不少人会选择肯定的回答,他们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其中最有力的一点就是我在前面提到过的,世界其他地区不论,中国现在所用的“民族”这个词汇本身是因为翻译西方的“nation”一词才固定具备了现在的含义,并且其使用也流行,可见这个概念就是引自西方的。
但正如前面说过的,这种观点本质上是把概念同表示概念的词语混淆起来。在中国古代,“民族”一词确实并非常用,而且其含义多数情况下也同现在的含义不一致。但这并不表示,在古代,中国就没有其他用以表示民族的概念的词语,恰恰相反,这个词语是有的!那就是“族类”。
彭英明在1985年发表的《关于我国民族概念历史的初步考察》和郝时远在2004年发表的《先秦文献中的“族”与“族类”观》中都对中国古代“族类”一词实际上已经对应现在所谓的“民族”概念这一点做了相当篇幅的论述。
当然,在这里的族类,还未必能看成已经等同于民族概念,如郝时远所说“这里所说‘非吾族也’,是指楚国非周氏宗亲之族。鲁是周公旦之子伯禽的封国,是为周室大藩。楚之先祖可上溯到黄帝之孙高阳,其曾孙重黎因‘居火正’立有‘能光融天下’之功被命曰祝融,后其弟吴回为祝融,……周成王时受封于楚蛮之地的丹阳。楚之受封与姬、姜嫡系不同,即并非周人的移民”
从这层意思上说,所谓的“非我族类”似乎更强调的还是狭义的血缘上的宗族关系。但另一方面来说,这里已经隐含着民族概念的萌芽。因为当时楚国之所以被中原诸国说成是“非我族类”,更多的因素还不在于其血统,而是当时其在文化上,认同上,还确实没有与华夏族融合,比如其自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类似‘楚虽大,非吾族也’的说法,还见于宋人‘楚夷国也,强而无义’的评价”
如果说左传里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中“族类”一词理解上还有一定歧义的话,那么在江统《徙戎论》中提到的“族类”,则明明白白就是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所谓的“民族”,即便按照最严苛的标准来看也是如此。“徙其余种于关中,居冯翊、河东空地,而与华人杂处。数岁之后,族类蕃息,既恃其肥强,且苦汉人侵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
这里的族类既可以用来指异族(“族类蕃息”),也可以用来指自己民族(“非我族类”),显然已经不是单单作为其他民族的贬称(如“夷狄”),或对自己民族的褒称,而已经是从所有民族的存在中抽象出来的一个中性概念!
而且实际上江统在《徙戎论》不单单是提出了“族类”的概念,而且本身在同一文里给出了划分族类的依据,或者说是定义,“《春秋》之义,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其言语不通,贽币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
从他给出的定义来看,当时人们对民族这一个概念的认识程度已经达到现在大部分现代学者的水平。并不比中国解放后一直尊奉的斯大林给民族下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逊色多少,同样不逊色于当代西方人对民族的理解。
“以其言语不通”对应的是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语言”,“贽币不同”对应的是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经济生活”,“法俗诡异”是指出风俗,对应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文化”,“种类乖殊”是对应斯大林定义中虽然没有列举出来,但在其他西方民族学家和一般人心目中都比较重要的人种血统因素。“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则对应斯大林定义里的共同地域,“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则对应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心理素质”,或者说一般的“心理认同”“民族认同”。
可以说在今天那些人类学家,民族学家所能想到的,所列举出来的民族定义中的各项因素,在江统给出的“族类”划分的依据中都有,尽管这样的列举依然如我在第一部分论述民族本质的时候说的那样有不分主次,过度陈列的问题,但这至少说明中国古人不仅有表示民族概念的词语“族类”,而且对“族类”(民族)内涵的理解水平和当今中国和西方学者完全是一个层次上。
而且这些对不同民族的划分依据并非江统首先提出来的,其实早在中国的先秦时期就已经相当明确了。例如《礼记·王制》:“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背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译。’”
以后历代都继承延续了这样的划分标准,“到了秦汉时期,这一标准更为明确。司马迁写《史记》,为周边少数民族立传,其分类标准也是着眼于地域、经济生活、语言和风俗习惯。”“秦汉以降,直至清代,历代‘族类’划分标准,大多延用先秦及司马迁标准不变,且愈加具体细致。”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夷狄和我们不是一个民族,如果侵略残害我们,那么就算捕获杀掉他们,杀得再多也不损害我们的仁义。但如果他们因为困穷来依附我们,疏远他们防备他们的同时也必须怜悯保全他们的生命,不能够乘机为谋取利益而肆意欺凌、使役、残害他们。汉朝放纵兵吏践踏蹂躏西羌而羌人为祸不断就是教训。
这是王夫之对唐朝的严厉批评了,指责其没有深厚仁义与远大计划,也没有澄清民族,抗拒外侮的谋划,可能是指唐朝过度信任放纵异族将领,导致了安史之乱吧。
这是王夫之对中国,对汉族的期望,所谓“固族类而无忧”,也即使民族强大坚固,不再被异族摧残侵犯之意。
同样是王夫之的殷切期望,“族类强植”依旧是希望民族强大挺立之意。
这里的意思是如果民族连自己自己的正常生存发展不能保证,外来侵略压迫都不能抵抗,那还有什么资格来谈论仁义云云。
则以上摘引可见,王夫之的族类意识相当清晰明确,现代人所谓的民族观念,所谓民族主义也只不过如此,甚至其深刻程度还有不如。
但实际彭英明的说法可能还是太过客气与保守了一些。中国古代的“族类”概念不仅仅是西方早期民族概念要深刻,就算比起现代西方那种极端混乱民族概念都明确和深刻得多。其实严格说来,不必论西方早期了,就是西方现在为止,都没有形成一个能自圆其说的民族概念体系,到现在民族领域,严格说来都是混乱成一团乱麻的标签体系,甚至根本不够资格称为什么概念和理论。那中国古代的族类观念与西方的民族观念相类比,不客气的说已经是过于抬举西方了。
事实上,中国古代民族观念的深刻已经不仅仅在于很早就出现了西方近现代才提出的各种标准(经济、文化、地域、心理认同)来对族类进行划分,更在于,除了这种一般性质的民族划分依据的论述之外,还把特别把文化因素提出来,作为最关键的决定民族归属的核心因素进行讨论,而且这种文化决定民族的观点,在两千多年来一直被当成主流的观点来接受。反观西方一直到19世纪德国的赫尔德才提出类似的民族观点,而且赫尔德的民族观点长期以来在西方并不占据主流位置。
关于文化对民族的关键作用,《论语》中有这么一段话“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在这里,孔子高度赞扬管仲的功绩,使人们免于“被发左衽”,可见在孔子看来,服装发型这些文化习俗方面的东西已经是决定民族最核心的因素。
孔子的后继者孟子说:“吾闻用夏变夷者也,未闻变于夷者也。”这句话本身包含的意思也是文化的因素可以使夷变为夏,也可以是夏变为夷,而孟子的观点是“用夏变夷”,也即用中国,用华夏的文化去改变影响夷人,使其同化融合于华夏,而不能被夷人的文化所同化。
韩愈《原道》中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更明确说明了在中国主流的儒家观念里,民族的决定性因素,核心因素正是文化,孔子作《春秋》的时候,已经是用文化礼仪而非血统地域来作为华夷之辩的关键因素。
而唐昭宗乾宁进士程晏的一段话说的更为透彻明白:
这里已经明确毫不含糊也毫无歧义的用文化和心理认同来决定华夷归属了。也即凡是愿意接受中华文化礼仪道德,“能驰心于华”,虽然“身出异域”,“吾不谓之夷矣”;相反如果是中国之民,“反窜心于夷”,那么就算“身出于华”,“吾不谓之华矣”。
这一观点已经把决定民族归属的关键核心所在说得清晰透彻无比了,即便我们今天重新来表达这一观点,也不可能超过了。这种观点已经完全摆脱了那种把民族归属捆绑在血缘,地域,国家的民族观念认识的低级阶段。
也即地异推向气异,气异推向习异,而最终习异导致民族的区别,应该王夫之能认识到民族各因素之间并非是并列同等关系,而是有着内在的层次关联,这是很了不起了
从中西方关于民族的概念理论发展情况来说,中国在春秋战国时代所形成的民族概念,以及民族划分的认识就已经是近现代的西方人所望尘莫及的。以文化作为决定民族的核心因素,这正是民族观念高度成熟的标志,而西方一直到近代乃至到当今,仍旧有相当多人是把血统因素,地域因素,乃至军事组织,政治国家因素作为划分民族的根本依据,而且各种观点互相错杂,纷乱矛盾,概念的含义都难以清晰明白,基本的自圆其说都做不到,遑论其他了。
可笑的是,有些人却因为中国古代民族观念的先进成熟,却反而按照西方近代落后混乱的民族观念体系作为衡量标准,倒过来说中国古代没有民族观念,没有民族主义,或者民族观念不发达,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可笑的颠倒错乱。
这是一种典型西方中心主义影响下教条僵化的思维方式的表现,一切惟西方马首是瞻,西方有的才能有,西方没有的中国自然肯定没有。这种思维已经谈不上多大理性的成分,更多的是宗教徒式的盲从与迷信!
其实他所反对的那些中外学者的观点本身就是受到西方中心论的僵化教条的束缚而表现的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似乎把中国的民族主义推到宋代已经如履薄冰,相当大胆冒险了,还把所谓“原始的民族主义”这种可笑的帽子扣在中国古人头上。而实际的真相是中国的民族主义在宋代的一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相当发达成熟,甚至远比西方近代的所谓民族主义要成熟完备得多,上面引过西晋江统的《徙戎论》也是典型的民族主义的观点,可以说在西方近代现代出现的任何一种形式的民族主义,无论是作为理论还是实践,在中国古代都能找到对应,而且往往更比西方的更成熟更纯粹。如果中国古代从春秋战国时期的那些观点和实践不算是民族主义的话,那西方的就更没有资格。如果中国古代的民族主义是所谓的“原始的民族主义”,那西方的民族主义只能算恐龙民族主义了。幸亏朱元璋推翻元朝统治是在西方近代以前,否则是不是还要把朱元璋提出的驱逐靼虏,恢复中华的口号说成是受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影响?
这段话就更典型了,先是把西方近代形成那套错乱不堪的民族概念体系奉为圭臬。把血缘、地域这些决定民族的次要因素,从属因素上升到核心本质的高度,然后以此来衡量中国古代的民族观念,结果发现中国古代最主流的民族观念并不注重血统,甚至地域,而是更注重文化,于是便自鸣得意的认为“中国古代从来不曾出现过民族主义的观念,仅有的只是对一家一姓之王朝或华夏文化的认同”“传统的中华民族的边界十分模糊,只要在文化或政治上臣服自己,便可承认它为华夏大家族的怀抱”。真是昏聩已极!
事实上,民族最本质的核心恰恰就是文化,民族发展得越成熟,对民族的认识越深刻,民族的观念越纯粹,就必然越强调民族的文化因素。只有在民族发展和认识的低级阶段,幼稚阶段,才会把其他一些次要因素,间接因素,从属因素比如血缘、地域、政治组织(从一般军事组织到国家)放到重要的位置来判别民族
钱穆说“古代中国与其说是民族主义的,毋宁说是以文化为中心的普世主义”,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那个时代,本来民族就是作为一个西方舶来的标签,更多和血缘种族等混淆在一。
而在当今,民族这个词汇的含义本身已经越来越回归于中国古代的“族类”概念,而与此同时西方学术界越来越倾向承认并接受文化在民族中的核心位置,并承认民族概念与国家概念的独立性的时候,许纪霖之类人依旧在梦呓般按照西方过去那种错乱矛盾的民族观念体系来说“中国古代从来不曾出现过民族主义的观念”,只能说是愚昧已极,可笑已极!
其实即便退一步说,就算真的是以西方那种低级幼稚阶段的民族观念(也即以血统、地域疆界、军事组织、政治权力为重要判分民族依据)来说,中国古代同样并不缺乏,同样可以找到大量的例子,只不过那种观念,并不占据主流位置而已。而许纪霖等人也都视而不见,选择性失明,这只能说一种宗教徒般盲目与非理性的思维方式所导致的结果了。
在论述了上面这些内容之后,有一个问题我们是无法回避的。那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民族概念和理论,在中国近代还要替换成另外的名词来对应西方相应的概念,为什么还要全盘引入西方这一领域的观念体系呢?
我认为有如下两方面的原因:
其次也与满清的统治间接有关,在满清统治下,中国文明停滞乃至倒退,而西方文明大踏步前进,科技文化政治等突飞猛进的发生进步。清末之时,满清压迫下的中国已经在众多领域远远落后于西方,如此大部分知识分子必然对中国固有文化产生自卑心理,而对西方产生崇拜。因此尽管在民族理论的问题,中国古代实际上远远超前于西方,但在当时普遍崇拜西方的环境氛围下,仍然会被弃置不顾,仍旧全盘照般西方民族观念体系。
当然,由于西方近代的民族观念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大杂烩,充满矛盾混乱,所以尽管中国当时全盘袭用其体系,并用“民族”对应西方的nation概念,但是在语言实际运用中,“民族”的含义仍旧摆脱了西方nation概念含义变迁的束缚,逐渐回归于中国古代就使用的“族类”一词,这恐怕也是当时的人始料未及的。其实严格说来,西方近代不是把“民族”理论化或者主义化,充其量只是标签化,因为理论至少要做到概念含义的清晰明确,观点推断符合基本逻辑,避免自相矛盾,但这些在西方都没有做到。
到这里,就应该在一个问题上打破许多人的迷信,所谓民族的概念,民族的理论,或者所谓民族主义真是从西方传过来才有的么?近代中国从西方引入的与其说是一个概念体系,不如说是一个标签体系,而且是充满混乱的标签体系,与其说民族的理论化,主义化,不如说是一些想当然观念的拼凑,与其说是观念思想上的进步,不如说从中国古代固有的民族观念,民族理论上,来了一个大踏步的倒退
关于民族演化的阶段也向来众说纷纭,这里为了简洁起见,不再一一引用分析。我的观点是可以把民族的演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称之为部族,第二个阶段称之为文族。
之所以把民族分成这两个阶段,还是根据第一部分中论述民族的本质而来。首先明确民族的本质是文化共同体,这一点没有疑问,即便在大部分人的民族认同自以为是根据血缘,宗教、地域乃至所属的某种政治组织,军事组织来判别归属的时候,稳定发挥最大作用的实质客观因素仍旧是文化,这也是为什么无论某些名之曰民族的群体其心理认同自以为根据的是什么,但它们都是民族的原因所在。
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当民族认同根据的原因不同的时候,心理认同的差别毕竟造成差别,包括对内的差别,对外的差别,这种差别是不容忽视无法抹杀的,由于这种差别对应构成的群体必然也会呈现相当程度不同。尤其是当这种心理认同主观是直接指向文化本身,还是指向其他因素的时候,这种差别就就更其明显。
为了区分这种差别,我们可以把心理上根据主观认为的血缘(尽管实际上血缘如何其实并不起关键作用)或参与政治组织或信仰宗教或地域是什么来决定认同归属的民族称为部族,而直接根据文化的差异来决定认同与否的民族群体称为文族。
部族和文族都是民族,它们都具有民族之本质,也即在客观上无论是部族还是文族,文化因素都是决定其群体稳定与否的关键核心因素,长期作用因素。部族是民族的早期阶段或者说是幼体阶段,而文族则是民族的成熟阶段或者说是长成阶段。部族是还没有完全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而文族是已经完全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
中国的汉族(也即华夏族)至少在春秋时期已经完全进入文族阶段(实际上可能在殷商时期就已经进入了文族阶段,但年代久远,已无法确切考证了),从孔子的《春秋》来看,已经主要是用文化来作为区分不同民族的核心因素,而并非是单纯根据血统、地域、所属国家政权来论。
正因为汉族很早就进入先进的文族阶段,所以以后才会不断有其他处于部族阶段的民族融合入汉族之中,成为汉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汉族也在历史变迁中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壮大。
蒙元和满清的统治时期,则使民族演化发生了倒退,蒙元将人划分为四等,满族则本身是一个按照血缘和参与政治军事组织(八旗制度)来划分的民族也即部族,并且在其统治过程中,也始终强调血缘与政军组织划分民族的原则,这不仅使满人自己始终停留在部族阶段,而且其统治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汉族本身也倒退成为部族。
而西方的民族发育比较迟缓,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应该就是强调以血缘作为决定民族的关键因素,这从古希腊古罗马把俘虏来的其他民族的战俘都充当奴隶,并且奴隶身份继承给其后代来看,就已经足可证明了。西罗马帝国灭亡解体后,西欧进入蛮族统治时期,陷入于长达一千多年的黑暗,这个时期的最早阶段,应该还是以血统及所属的政军组织为划分民族依据,而到中期,天主教势力达到鼎盛的时候,罗马教廷的权威压倒一切的时候,则西欧各地已宗教认同和对罗马教廷权威的认同而结成一个大部族,其不断组织发动十字军远征,侵略屠杀伊斯兰国家,和同属基督教信仰体系的东正教文明的拜占廷帝国,就是这个大部族统一性的表现,这时候整个西欧属于一个大部族,而部族就是民族的早期阶段,所以当时的西欧本质上也是同一个民族。
而到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绝对专制王权兴起,天主教势力逐渐被削弱,罗马教廷的权威也不断衰落,这个情况下,西欧原本统一的大部族以地方和王国势力区域为单位,发生了民族的分化和重组,从原本统一的大民族分裂出许多新的民族来。
那么这个阶段,欧洲的民族是处于部族阶段还是文族阶段呢?我的观点是,其仍旧处于部族阶段,只不过划分民族的重心已经从原先的宗教信仰转向了地域、血统、国家组织。西方近代提出的所谓“民族国家”的概念,本身就是其仍旧停留在民族的幼稚阶段“部族”的一个有力证据,仍旧是把血统因素,地域疆界,把参与政治组织的因素当成决定民族的划分的关键依据,这种潜意识里觉得民族必须同某种政治组织捆绑在一起的欲望相反,其实本质和原始社会某个民族就必定是某个部落某种原始组织成员(比如清初所谓满人旗人,就是以其是否隶属八旗军事组织来判断)的想法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这个组织原先是某种原始的军事政治组织,而在西方近代换了国家这个更大一点政治组织而已。
虽然当时西方也有人提出要以文化来作为民族的核心依据(比如德国的赫尔德),但这样的观点显然淹没在了西方人对民族的主流观念(血统与国家)里,甚至就是在德国本土,赫尔德的思想也没有被真正理解和发扬起来,反而是更部族化的种族主义,国家主义观念后来甚嚣尘上,大兴其道,一直到产生希特勒纳粹的极端血统论的种族主义怪胎出来。
西方国家在近代过程中不断发动的战争,抢夺地盘,贩卖黑奴,贩卖鸦片,直到欧洲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本身也都说明其仍旧处于民族演化的初级阶段:部族的阶段。其行为本质上和部族之间的血腥斗争是一致的。
西方近代的主流的民族主义本质上可以说是部族主义,这种主义的核心焦点不是在文化而是血统上,在抢夺地盘,在建立政治组织上,甚至会表现出煽动杀戮,鼓励仇恨的狰狞一面,这就是其部族本质的反映。
一直到二战后。西方国家逐渐开始琵琶半遮面地承认,一个国家可以有多个民族,一个民族也可以分布在多个国家(当然这时候他们用来指代民族的名词已经不是nation了,而是其他名词,但是不可被其文字游戏瞒过)。现在国际社会已经不再鼓励在没有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情况下,一些民族从某个国家分裂出来(当然,西方国家实际上还是会实行双重标准,对于那些他们仇恨敌视的国家,他们依然会煽动分裂)。但总体上说,他们确实已经逐渐认识民族的本质,民族的核心是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的民族现在也逐渐从部族向文族演化。
但中国从近代以来的趋势则有些复杂,本来中国在清朝灭亡以后,各民族应该是摆脱了部族状态,重新以文化为核心来区分民族,回归到汉族几千年来的文族传统上。但是受到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实则是部族主义)传播的落后影响,这种回归难免就打了折扣。主要表现在一些上层知识分子论述的民族区分,也学习西方开始强调血统因素或国家因素。当然实际上这个时候,部族化倾向还是比较轻微,毕竟在民间大部分,实际主要仍旧以文化习俗来自觉区分民族,而不会按照血统或其他因素。比如满族人,他们在文化上和汉族其实已经没有区别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满族人只要自称为汉族,那别人也都会当他们汉族来看待,而不会去查他们的祖宗如何的。
但是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民族部族化的倾向则变的十分严重,主要是这个时候国家用民族身份注册登记的方式再次把民族身份用行政的方式固定下来,民族身份某种程度上又变成了一种政治身份,属于某个民族就类似某个原始人必定属于某个部落一样。一个人从小到大,政府让他填写的各种登记表格都必定有民族一栏,都在不断提醒,和强化,固定他们民族身份的政治性质。民族之间自然的融合同化实际上已经被这种表格登记的方式、政府行政的方式,人为的截断和终止了,民族的隔阂与界限被用表格的方式固定化了。而且按照这种表格登记的方式,实际上默认的前提就是父母是什么民族的,子女填写表格的时候也就填成什么民族,这又等于把民族血统化了,同时给少数民族的特殊优惠政策,又等于把民族身份同实际的眼前利益(比如考试加分之类)挂钩起来。总之民族身份血统化、行政化、眼前利益化,最终的结果就是民族部族化。
可以说中国汉族在经历几千年的文族阶段后,再一次陷入了部族化倒退的境地之中。这是很大悲哀。而国内其他少数民族本来应该上升到文族阶段的正常进程也被人为终止了。
在前面第五章《“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初步分析》,初步讨论了民族概念与国家概念之间的关系,得到的结论是
“民族和国家是两个彼此独立的概念的,这也就是说民族不能也不需要通过国家来定义,同样国家不能也不需要通过民族来定义。一个民族可以分布在许多国家,一个国家之内也可以存在许多个民族。民族就是民族,国家就是国家,民族不会因为今天控制政权,明天不控制政权就改变其之所以是民族的特质;而国家可以偏向一个民族,也可以不偏向一个民族,但无论偏向还不是不偏向,都不会改变其之所以成为一个国家的特质。”
应该说两个概念之间彼此独立,并不意味着这两个概念指向的对象也彼此完全独立,事实上它们完全可能存在着联系,彼此之间有密切的相互作用。
国家与民族之间就是这样,
既然民族早就存在,并且在国家之前就存在,那么古代国家成立以后,民族与国家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我认为,古代的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远比现在要密切得多,某种程度上,说古代国家的单位与民族的单位一致倒是正确,古代的国家倒确实可以称为民族国家。
实际上如果把民族国家解释成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当然没有意义,无论现在和古代都不存在,但如果解释为一个国家是为一个民族服务,这个政权是只维护这个个民族的利益,是防止其他民族的损害的,也即国家是完全偏向于一个民族,是对某个民族一边倒的,那么所谓的民族国家不仅有意义,而且确实在历史上长期存在,只不过并非是如西方所说从近代开始有所谓民族国家,而是从国家诞生起,一直到近代早期都是民族国家
也即古代和近代早期的国家本质上都是民族国家,只是到了近代晚期和现代尤其是二战以后,这种情况才发生全面改变,国家与民族之间才真正开始拉开距离,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是如此。这个观点当然和西方传统流行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但却是最接近于真实的观点。
西方中世纪的时候,本质上是基督教民族国家,这时候的国家是维护基督教民族的利益,反对其他民族的文化,
而到了中世纪晚期与近代,基督教势力的衰弱,民族分化重组,由此产生的国家也为分化重组后的民族利益服务
而西方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或者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民族自决的理念是怎么产生的呢,正是因为历史的惯性和新的思潮撞击后的结果。
也即从传统的惯性来说,一个国家必然偏向于某个特定的民族,而这个国家的其他民族处于受歧视甚至受迫害的地方,这在古代的国家来说几乎是天经地义的。
西方的古代就不必说了,从古希腊时期开始,哪个民族掌握政权,哪个民族就必然凌驾在其他民族的头上。西方的中世纪,基督教民族掌权,对其他民族,对所谓异教徒的迫害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至于歧视则更不在话下。
而中国的古代,尽管汉族很早就进入了文族阶段,但是国家所具有的民族性也没有因此而发生太大改变。汉族的朝代,各个民族相对来说更平等一些。但是对少数民族人格上的歧视,比如蔑称其他民族为豺狼禽兽等等加以看不起的现象还是司空见惯的,因此古代的中国同样是民族国家。
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国家和民族确实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尽管概念本身是独立的)的。而这种关于国家的观念在近代欧洲人的心目中也是根深蒂固的
但是另一方面,在当时近代欧洲,新的思潮开始涌现,平等民主观念开始流行,按照这些新的观点,那么一个国家内一些民族处于受迫害受歧视的地位,就是不合理的现象
如果当时的欧洲人彻底突破了传统的惯性,突破了关于国家的传统观念,那么他们就未必会宣扬什么民族国家,什么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思想,而是会说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民族,而一个民族也可以分布在多个国家,但是国家对于这些民族应该尽量平等对待,至少给予平等的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力,以及给予平等的人格尊重,也尊重他们保留自己文化的愿望。但正因为他们没有突破关于国家的传统观念,所以他们对国家必然是偏向一个民族的这点本身没有怀疑,那么要改变某些民族所处的不公平的地位,应该怎么办呢?那就只有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了,也就宣扬所谓“民族国家”
于是他们就产生错觉以为所谓的“民族国家”是近代才产生的现象,殊不知,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意义上的民族国家,那在世界上从来不存在,如果说国家强烈偏向某个民族,那么这样的民族国家恰恰是古代和近代早期国家的特征。
而现代国家与古代国家的区别(这个区别本身并不算太大)恰恰是,国家的民族性被大大削弱,其他方面(比如政治意识形态的属性)却被大大加强,不能说现代国家对民族完全是中立的,但至少可以说现代国际社会公认的规范是国家政权对国内各民族各民族在政治权利上,经济权利上,以及人格尊严上应该尽可能保持中立,而不能刻意偏向某个民族或歧视某个民族。
至于在文化上,可以有所偏向,但对那些愿意在文化保持自己独立的民族也不能采取强行同化的政策,相反必须采取自愿与尊重的态度。如果哪个国家违背这些原则,势必就会受到国家社会的强烈谴责。
而这些规范,在古代乃至近代早期来说对国家都是不存在的,可见如果说民族国家这个概念确实有意义,那么它所指的恰恰也是古代和近代早期的国家,而不是现代国家。
现代国家的民族色彩已经大大被削弱,意识形态色彩被大大加强,甚至完全可以是出于某种政治意识形态而建立的(比如苏联)。即便现代国家确实在文化的宣扬与扶持偏向某个特定民族的文化,那么这更多的也是从国家运行的效率以及与国外强势文化对抗的需要而出发,而并非真的是刻意偏向某个民族。甚至可以说正因为国家对民族的中立性,所以它会选取某个民族的文化作为国家的代表。或者说即便在国家政权不存在的条件,按照文化自发的趋势来说,也同样会是这个民族的文化更具备优势,更能与其他种类的强势文化所抗衡。
只要稍微考察一下汉语中“国”或“国家”一词的使用,就可以看到这其实是个多义词。一些情况下“国”指向的是某个单一的政权,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国”指向的对象是具有某种属性的政权的集合。
有些时候,这种多义性一目了然,但有些情况下却容易引起混淆。
就拿“中国”一词来说,一些情况下所指向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如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这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五十六个民族,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这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运动员,中国的经济增长了多少,这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增长了多少。但还有一些情况下,中国却代表的是一个政权集合。比如说中国有五千年文明的历史,比如说中国历史上如何如何。
作为指向单一政权的国家概念,作为政权集合的国家概念是必须予以明确区分的。
如果是指向单一政权的国家,如前所说,民族国家只存在于历史上,也即近现代以前的国家都是民族国家,其国家都是明确偏向某一民族。而到了现代,尤其是苏联成立,以及二战后西方殖民地瓦解后,逐步形成的国际共识,任何国家都不能对其境内的少数民族实行歧视政策,包括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上的歧视,也包括人格上的歧视,如果少数民族受到这样的歧视,那就有反抗的权利,乃至独立建国的权利。从这个意义,现代国家都不是民族国家,都不是偏向某个特定民族,而对其他民族实行排斥歧视政策的国家,否则无法被国际社会所认同
但是当国家指向的不是单一政权,而是政权的集合之时,则民族国家仍旧是有意义的,我们可以这么来定义作为政权集合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满足如下条件政权的集合的,这些政权管辖的人口绝大多数都属于某民族,这个政权不是建立在对某民族的民族压迫之上,这个政权所倡导的主流文化,以及使用的法定语言文字是属于某个民族的,这个国家管辖的领土是某个民族发源地连续性的延伸。
所以当中国不是作为单一政权的概念来使用的情况下,所谓的中国其实就是作为政权集合的民族国家,可以给这么来定义中国,中国是具有如下特征的政权的集合,这个政权管辖的人口绝大数都是汉族,这个政权不是建立在对汉族的民族压迫之上,这个政权倡导的主流文化,以及使用的法定语言文字是属于汉族的,这个国家管辖的领土是汉族发源地连续性的延伸。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历史上如何如何,中国有五千年文明,中国人是炎黄子孙,以及可以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当然话说回来,但国家作为政权集合的时候,也可以用地理特征来定义地理国家,中国也可以作为地理国家的政权集合来定义,比如定义中国是凡一个政权占有的领土和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交集超过其领土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即属于中国
但这种根据地理单位来定义的政权集合不是很科学,往往造成难以自圆其说的局面,所以还是以民族单位来定义政权集合比较科学,依据也比较充分。
总之上,对于政权集合意义上的国家概念来说,民族国家的提法还是有意义,也是有必要的,能够用来表示国家的连续性与继承性。但作为政权集合意义上民族国家提法在现代依然成立,并不意味着作为单一政权的国家是民族国家。这点是不能混淆的。而西方所谓的民族国家一直是指向单一政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造成诸多有害结果。
民族的存在意义,就其根本来说离不开“分”,“合”二字。倘若要把道理说透彻,不妨先从远说起。宇宙之物质,地球之生物,再到人类之社会,都离不开“分”“合”。
从组成世界最基础的物质来说,只有“分”,而无“合”,则宇宙间茫茫一片只有基本粒子海洋,甚至可能连基本粒子都不存在。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整个世界的物质聚集在一起,最后只能塌缩成一个奇点。只有“分”与“合”达成某种均衡,才有世界的存在。
从生物存在与进化来说,倘若只有分,而无“合”,也即每个生命个体都是一个独立的物种,那么即便生命能够出现,也延续不了长久,更遑论进化发展至更高级的阶段。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所有生命都同属一个物种,则自然选择机制无从进行,进化也无从发生,而这唯一的物种结局也只能是灭亡。
人类社会本质上也可以划分为各种不同的共同体,凡是具有某种相同特征和人群集合即可名之曰共同体,而根据赖以判定的特征之不同,即可划分出不同类型的共同体,最简单的如以下几种,地域共同体,血缘(或“血统”)共同体,肤色共同体,性别共同体,经济地位共同体(也即马克思所谓的“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或可名之曰“阶层”,或有更恰当之称呼),政治组织共同体(比如比如国家,政党,部落),兴趣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意识形态共同体,……,从理论上说,可以举出无穷无尽的共同体。
人类之历史,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这形形色色的共同体,分合变迁,矛盾冲突的历史。
给共同体划分一下层次,凡是直接建立在物质基础的共同体,可称为第一层共同体,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则第二层共同体,以此类推
所谓物质基础,可以是生理上的基础,也可以是所处物质环境的基础,此是最基本的,其他一切皆从此衍伸而出。
如此,第一层共同体可以包括,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家庭亲属关系,以及由此上推的同一祖先的人群),性别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性格共同体,等等
第二层次的共同体建立在第一层之上,则可以包括政治组织共同体(从部落到国家,还有政党,宗教之类的组织),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阶层),兴趣爱好共同体,……,或许还可以列出一些来
第三层次的共同体也就是最高层次的共同体,有两种,一种是意识形态共同体,另一种是文化共同体
每层共同体在前几层的基础上产生,但又具备自己的独立性。底层的物质基础共同体不必多说了,对人类社会来说最关键的共同体就是第三层次的两个共同体,也即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把握这两个共同体,也即把握人类历史和文明之命脉所在。人类之根本分合,也即意识形态之分合,与文化之分合。
过去马克思曾经单独抽出一个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以此作为对人类历史发展影响最大,最为关键的共同体,此是其思维肤浅不透彻所致。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诚然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然而也仅仅是众多共同体的一种,过于夸大其作用,甚至以为其他共同体的矛盾都从属于阶级斗争,则与事实严重不符。理论上谬误,实践中也导致有害结果
即以马克思,恩格斯自己而论,并非出身工人阶级,以后列宁等人更非出身工人阶级,其自身之实践即与理论严重矛盾。在政治运动中,比起阶级共同体远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共同体,这才是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若以阶级为枢纽,则实践必受挫跌,这也为到现在为止的共运历史所证明。此处亦不展开论述,不过略提端绪。
正因为第二层共同体非划分人类社会的枢纽本质,所以出现全合不分,与全分不合的情况都在接受范围内,甚至本身就是人类理想目标,所谓大同社会是也。但对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则不然。这两个共同体决定人类社会本质性的走向,乃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关键所在,所以无论是全分不合还是全合不分都会让人类社会停滞不前,甚至毁灭性的影响。
以意识形态而论,如果全合不分,那意味着整个人类只有一种意识形态,乃至一种观点,所有人的头脑就如同翻版复印出来的一样。而没有观点的分歧争议,则人类的思想显然无从进步,只能停留在一个层次,一个水平上,这样的社会不过是一潭死水,文明进步自然不必说了,恐怕离灭亡也不远了。
如果意识形态全分不合呢?那同样不行!那意味着任何两个人都无法在观点上达成一致,无法形成任何共识。在这种情况任何有效的实践活动都无法进行,所有人都只能成天在分歧争吵中度日,这样人类也只有灭亡一途了。
只有意识形态的“分”“合”,达到某种程度的均衡的情况,人类文明才能长远的存在发展。而这种均衡的位置越是合理,则人类社会进步越是迅速稳健。
意识形态共同体如此,文化共同体(也即民族的核心,民族的凝结核)又如何呢?结论是一样的,只有文化共同体的“分”“合”,达到某种理想的均衡状态,人类文明才能更健康更持久更迅速的发展,否则就可能限于停滞乃至衰亡。
但得出结论是容易的,但要把这个结论阐述分析清楚,可能要困难复杂得多。
要进一步论述,首先要弄明白文化究竟是什么?从最直接的角度上说语言、文字就是文化的体现,但文化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诸如神话传说,文学创作,音乐绘画,建筑服装,等等都是文化之体现。文化是审美倾向的集合,是达到同一目的(比如交流、居住、穿着)不同可能路径的集合。文化不是思想观点本身,不是科学技术,不是信仰本身,但却是这些东西生长的土壤,也是承载这些东西的形式与外壳
在汉语中,所谓“文化”,“文”本身是一个美学的概念,从具体指事物花纹之概念起源,进而上升到指代自然界中一切具有美学特征的事物,再特指人类社会中与美有关的事物之集合。
南朝刘勰所著《文心雕龙》一书,开头一大段洋洋洒洒就是阐述“文”的概念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采,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可见,在中国古人心目中,“文”已经是被上升抽象到哲学高度的一个美学概念,日月山川、天象地形、龙凤虎豹、云霞草木、林籁泉响无不体现着“文”的存在,而并非仅仅是文字语言之“文”,这点是毫无疑问的。某种程度上它和中国古代把物质的客观存在抽象为“气”的概念,把事物对立矛盾抽象为“阴阳”的概念一样,是哲学上的高度抽象。
“文”在自然界的体现是日月叠璧、山川焕绮、龙凤藻绘、虎豹炳蔚、云霞雕色、草木贲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在人类社会中的体现是什么呢?首先是语言文字,人类之语言文字本就带有强烈的美学色彩:语言发于胸臆,出于自然,乃庄子所谓之天籁,金声玉振,可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媲悦;文字源于图画,炳于灵明,为人类英魄之外化,雕镂刻写,可与龙凤藻绘、虎豹斑纹争美。
然而人类社会中的“文”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而是推广蔓延至一切可带有强烈美学色彩的现象事物之上,也即被我们统称为“文化”或“人文”的现象事物之上。诸如神话传说,艺术创作(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建筑服装、礼仪规范、习俗风尚、生活方式、……等等一切可带有美学色彩的事物现象都在其范围之内。
就如中国古代对“民族”概念的认识远比同期的西方乃至近现代西方的主流“民族”概念要深刻透彻的多,同样,中国对“文化”概念的认识,也远比西方对应概念要深刻的多。“文化”概念的核心是人类社会中美学现象的集合,而中国的“文化”一词,其核心的“文”本身即是一个高度抽象的美学概念,反观西方,其用来表示“文化”的一词是culture,其本义是农业上的栽培耕种,是个农业词汇,其粗鄙可见一斑(即此一点也可见传统所谓中国是农业民族说法的错误,其实西方人小农心理根深蒂固之程度远超于中国)。
以上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理解“文化”这一概念,还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对这一概念做理解。
当然,为了理论上的需要,光这么简单还是不行的,还必须有更细致的定义。把所有为达到某个目的而可能采用的手段组成一个集合X,设这个集合中的每个元素可以分解为两个分量,前一个分量与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无关(或者说关系难以确定),后一个分量与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有关。假设x∈X,令函数q(x)代表x的前一个分量,令函数h(x)代表x的后一个分量实现目的效率的大小程度。在这个集合上定义一个序“∠”,如果X的两个元素x、y之间存在这样的关系,q(x)=q(y),并且h(x)≤h(y),则称x∠y的关系成立,显然在在集合X上,关系∠满足自反性,相等性,传递性三个条件,所以关系∠是集合X的一个顺序。
当X按照顺序∠是一个全序集的时候,则称X与文化无关;当X按照顺序∠是一个半序集并且不是全序集的时候,则称X属于文化范畴。
当然以上的论述,过于抽象。举几个具体的例子来来说明,比如语言文字,其存在目的是为了人与人之间交流信息,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都能够实现这一目的,而且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其对于交流信息的效率高低,并不能很明确的,无可争辩的排出一个优劣顺序来。也即对语言文字来说,存在着一个分量,当这个分量上有差别的时候,即便其他分量完全相同,也无法清楚判别这不同的语言文字对实现交流信息效率高低的程度究竟如何。
也即所有种类所有时代的语言文字组成的集合,其按照序∠,并不是全序集。
(以下为了简便不再强调序∠,但这里说的顺序其实都是序∠,而并非单纯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的顺序)再比如不同风格的建筑,建筑的目的是为了给人提供坚固舒适的住所,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外观的建筑,都能实现这一目的。所有种类外观的建筑组成的集合对于给人提供坚固舒适住所的目的而言,同样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不同风格的建筑也属于文化范畴
再比如不同样式的衣服,衣服的目的是为了遮羞或保暖,不同样式的衣服都能实现这个目的,按照实现遮羞保暖之效率而言,并不能在所有样式的衣服中排出一个明确优劣顺序来,因此不同样式的衣服同样属于文化范畴。
类似的,艺术创作,礼仪规范,风俗节日,某些生活方式等等,都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被列入文化范畴。
那么哲学思想,政治理论,道德伦理,宗教迷信这些是否属于文化范畴呢?应该这么回答,这些东西所包含的具体观点本身,并不是文化!比如说世界本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政治应该如现在英美这些资本极权国家那样实行寡头专制,还是应该实行社会主义,实现真正的民主?人应该自私自利还是尽量帮助别人?应该信仰某个神,而是应该坚持无神论?这些所有问题的不同回答,在任何文化中都存在,而且存在鲜明的对错是非的属性,所以并不是文化。但是表达论证这些观点概念体系的不同,思维路径的不同,话语方式的不同却构成了文化。这就如同衣服所实现的保暖遮羞的功能本身不是文化,建筑所实行的坚固住所的功能不是文化,但是不同形式的衣服,不同形式的建筑却构成了文化。
正因为此,所以尽管唯物主义,西方有,中国也有,唯心主义西方有,中国也有。辨证法,西方有,中国也有。但西方承载这些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具体理论形式构成了西方的文化一个重要部分,而中国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具体的形式载体也构成了中国文化的重要部分。
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具体表达的观点本身,其实在西方不同历史时期也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相同观点,但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还是中国的文化的表现。同理,以后的程朱理学,陆王心学也是属于中国文化的表现。
也即观点本身有对错是非之辩,但表达这些观点的思维路径,多样形式却不能排出一个优劣顺序来,所以涉及这些意识形态的表达形式,也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也属于文化范畴。
通过上面论述,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定义,把所有类似语言文字、艺术创作,衣服样式,建筑形式,以及意识形态承载形式等等的半序集组成的集合,称为文化母集。更确切一点说,把所有按照顺序∠,是半序集并且非全序集的集合,组成的集合W定义为文化母集。
在文化母集的基础上,我们定义一个文化为从文化母集中的每一半序集(这个半序集本身即为文化母集的元素)中选择出来一个元素所构成的一个集合。根据策梅罗(Zermelo)选择公理,这样的选择集肯定是存在
我们也可以说一个文化就是文化母集一个选择集。这里所谓的选择集如果说得具体点,就比如文字语言有许多种,从这许多种文字语言里选择一种,然后作为选择集的一个元素;然后风俗节日也有许多种,选择一种作为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依次进行,所有元素都是按照这种方式来获取,最后形成的这个集合就将其称为一个文化。
但为了和现实中的文化能更好的对应,可以定义得更严格一些,如果一个集合是文化母集的一个选择集,并且这个选择集中的大部分元素x,其函数值q(x)都相同,则称其为一个文化
那么以上所说的理解“文化”概念的两个角度,彼此之间有什么联系呢?这联系就是多样性。
后一个角度的理解,是直接建立在没有明确优劣之分的多样性(半序集)的基础之上,是直接阐述出来,而且分析的更细致一些,没有什么疑问。那前一个角度,是怎么和多样性联系起来的呢?前一个角度的理解,其核心是“美”,而凡是被我们称为美的事物,其似乎与多样性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美的艺术作品总是不会只有一种,美的景色,也不可能只有一类,美女的面貌也不会只有固定的一样,所谓环肥燕瘦,各擅胜场;春兰秋菊,各有其秀,就是对“美”的这种特性的反映。也即往往只有在那些比较宽松,存在多种选择余地,理智功利性的思考无法明确判断优劣,或者说即便能够判断,这种判断也充满争议的领域内,美的特性才会表现的最为典型突出。
从这个意义上,以上对“文化”理解的两个不同角度,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
理解了文化的概念,再来理解文化共同体。我们可以认为所谓文化共同体就是对于文化范畴内的事物具有大致相同的审美偏好或心理习惯的人群集合,也即偏好或习惯指向某个文化的人群共同体。
大致了解了文化与文化共同体的概念,下面来阐述文化的发展,文化的融合与文化的同化等概念。
我们先在“一个文化”的概念的基础上定义“一种文化”。为了给出这个定义,我们先来做一些理论上的准备。
当然这里的描述还过于抽象,可能不便于理解。如果举个具体的例子的话,比如文字是文化母集中的一个半序集,同一种语言文字在所有时代,其所有发展阶段所处的状态组成的集合,就是这个半序集中的一个极大全序子集。比如说汉字,经历了甲骨文、篆书、隶书、正楷等阶段,未来可能还会发展出新的形态,所有这些汉字阶段构成的集合就是一个极大全序子集。类似的其他文字,比如英文,其所有发展阶段组成的集合,也是是一个极大全序子集。汉字和英文这两个文字半序集内的极大全序子集是互不相交,其元素之间也是不能比较顺序优劣的。
现在有两个文化,假如说两个文化内的所有元素,都属于文化母集中对应半序集内的同一个全序子集(也即q(x)值都相同),那就称这两个文化属于同一种文化。如果放宽定义的话,也可以说只要大部分元素属于同一个全序子集就是同一种文化,或者把某种元素列为决定性元素,只要这个决定性元素属于同一个全序子集,就可视为同一种文化,这视理论需要而定。一般来看,后面两种放宽的定义,可能更切合实际一些。但后面为叙述简单起见还是采用第一个严格的定义。
当然,这里其实已经有循环定义的嫌疑了,根据前面的分析q(x)的值实际上和民族归属是对应的,这无异于说用民族归属来决定q(x),再由q(x)来决定是否为同一种文化,再由是否同一种文化来决定是否同属一个民族。但其实这个循环定义的陷阱是可以消解,我们不必认为q(x)的值是由民族归属规定,恰恰相反可以为q(x)是在千百年演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直观感觉,由这种感觉出发才在不同的人组成的群体中发展出同一种文化,并进而将群体捏合成为一个民族。
有了同一种文化的概念,我们就可以定义“文化的发展”了。
如果两个文化属于同一种文化,并且后一个文化中的所有元素,在全序子集中的顺序后于前一个文化中相应元素在全序子集中的位置,那么我们就称后一个文化是前一个文化的发展。更确切点可以这么表达:
假如现在有两个文化,一个是文化A,另一个是文化B,并且这两个文化是同一种文化,也即对大部分a∈A,b∈B而言,q(a)=q(b),如果在此基础上成立h(a)<h(b),则称文化B是文化A的发展
同样根据一个文化序列中相应元素从一个全序子集变换到另一个全序子集的情况,也可以定义文化的同化或者文化的融合等等,这里就不多说了。
当两个文化不属于同一种文化的时候,我们可以定义这两个文化之间的先进与落后的关系。假如现在有两个文化,一个是文化A,另一个是文化B,并且这两个文化不是同一种文化,也即对大部分a∈A,b∈B而言,q(a)≠q(b),如果在此基础上成立h(a)<h(b),则称文化B比文化A先进。
有了文化的发展概念,再来看影响文化发展的因素。或许可以断言,影响文化发展的主要有如下这两个因素,一个是隶属于某文化共同体的人员数量,另一个则是与其他种类文化的接触与交流。一般来说,一个文化共同体成员的数量越多,则对该种文化的发展就越是有利,同样与其他种类文化接触交流越多,对促进本种文化自身发展也越有利。
这两个影响文化发展的因素某种程度上是对立的,或者说是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当过度强调扩大某文化共同成员的数量的时候,往往是通过吸收同化其他文化共同体为途径来实现,这必然造成从整体上减少文化种类的多样性,从而从根本上削弱了与其他文化接触与交流的强度,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反过来使该种文化自身发展缺乏足够的活力,甚至陷入停滞不前的处境。
而某些情况下,当过度强调保留其他类文化的多样性存在,甚至为了避免某相对强势的文化共同体对其他文化共同体的同化吸收,人为分化瓦解该文化共同体,或者刻意限制某文化共同体成员数量增多的时候,则也有可能导致该文化共同体难以更进一步发展。
这里牵涉的关键也是“分”与“合”的度如何掌握,如何才能找到一个最佳的均衡点,才能是文化的发展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文化意味着实现同一目标所采取的不同路径,意味着不同的尝试,不同的可能,不同的出路,意味着多路并进,意味着并行处理,意味着应对文明进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潜在的选择,意味着文明进步的效率。意味着不同的直觉,不同的洞察,意味着互补合作。
同许多人想象的不同,人类到目前位为止所实现的一切进步,都并非是单一的某种文化自身演变的结果,而是整个人类历史上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化共同合作互补的结果。甚至,这当中只要缺了某一环,就不会有现在的人类文明所取得的成就。
文明发展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非短期的理性所能预料和把握的问题,当这种类型的问题出现的时候,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对一种文化类型来说轻而易举解决的,对另一种文化类型来说可能是难以克服的难关,反之亦然;对一种文化来说难以应付的困局,对另一种文化来说可能早已提供了现成的解决方案。一种看似领先的文化里进步所遇到的瓶颈,可能在另一种看似落后的文化里早就产生了突破的钥匙。一种高度进步的文化因为遇到某个关卡可能突然灭亡,可是它留下的遗产也许在日后却成了某个野蛮落后的文化突飞猛进的利器。人类历史上此类现象比比皆是。
对于人类文明的进步本质是多种类型文化共同作用这一点,列维-斯特劳斯有一段话可以看一下“文艺复兴初期的欧洲是最多种多样影响的融合与交汇之地:希腊、罗马传统,日耳曼和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阿拉伯和中国的影响”。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明朝的中国同样,世界上各种文化融合与交汇之地,但明朝旁边有一个野蛮的满清,这是区别所在,否则明朝的进步其实已经走在西方的前面。
文化是我们生长的土壤,是呼吸的空气,是我们之所以为我们的本质所在,是人群的个性,没有个性区别的个人组成的社会是没有活力的社会,死水一潭的社会,停滞灭亡的社会;同样没有文化分岔,没有文化多样性的整个人类,也是没有活力和没有前途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文化共同体如此重要,甚至必须将其同意识形态共同体相提并论。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为什么需要民族的存在,民族存在的根本意义所在。
生物是如此,人类的文化也同样是如此,只有丰富多样的文化同时存在,互相交流互相作用,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人类的进步,文明才能更均衡更健康更有活力的向前发展,而不致陷入畸形发展或者停滞倒退的命运中。只有多种文化的并存,才能避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至于因为某种变动导致单一的文化体系无法应对,结果整个人类都限于困境。
站在整个人类利益的角度考虑,应该尽量促成文化多样性在最基本的水平线以上。而保障文化多样性的关键就在于“民族”!
前面说过民族的核心就是文化共同体,只有保证每个民族不受外来暴力的侵略压迫,不受到歧视迫害的情况,其核心的文化才能茁壮成长,健康发展,为世界文化之多样性作出贡献。这也是为什么一个民族反抗侵略,反抗压迫,不仅仅对这个民族自己有意义,对整个人类的进步也同样有意义。
同理,每个民族的成员应该热爱与宏扬本民族文化,因为这是从小就耳濡目染,熏陶浸润的,保护和发展的效率最高,这是任何其他民族所无法替代的。
正因为如此,由于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需要,民族存在的意义是不容抹杀的,民族是是无法替代的。过去共产主义的观点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应该消亡,民族也会消亡,但现在看来,这种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的,是没有把文化多样性发展对人类存在发展的重大意义考虑在内。更合理的观点应该是,国家或许会消亡,但核心是文化共同体的民族,不必消亡也不应该消亡。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充分明白文化多样性的必要和民族存在的意义。接下来应该针对一些流传广泛,影响深远的谬论作一针对性的驳斥。这些谬论中最主要的一个所谓的文化原罪论。
什么是文化原罪论呢?简单点说,就是一些人把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在近现代的落后归咎于文化本身,认为这个民族的文化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其在近现代的落后,想要摆脱落后的命运就必须改变其文化,全盘接受西方的文化。
似乎中国文化就是落后保守的代名词,维护中国文化就是复古守旧,只有同化于西方文化才是革新进步,甚至在一些时期,连汉字都成了阻碍进步的罪恶,都应该废除而改用西方拉丁字母。不仅文化本身受到批判,在中国文化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哲学思想,教育理论,人生格言也都被全盘打倒,尤其是所谓孔孟之道、程朱理学更被咒骂得体无完肤,批判成了筛子,而导致中国落后真正的罪魁祸首,满清的滔天罪行,反而被轻轻放过。
中国的古代历史被粗暴简化成了皇权专制,中国古人的道德伦理被草率歪曲成了奴才愚忠,中国历史除了吃人与被吃之外,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中国被异族侵略奴役不但无害,反而有益,中国自己的文化除了衰朽腐烂还是衰朽腐烂,是野蛮人的暴力征服与疯狂奴役,才是输血,才让中国苟延残喘。这类荒谬无耻的奴才论调,在很大一部分人心目中已经成了圣经一样被膜拜的信条。
这种病态自虐与自卑的观点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极端狭隘封闭专制愚昧的思维方式,极端自卑疯狂崇外的心态与盲目排外颟顸自大的心态看似相反,实则如出一辙。其背后都是文化一元论的专制心理的表现。
这种人由于心灵的狭隘愚昧,深信这个世界上只应该有一种文化是最先进的,最合理的,是注定领先的,而其他文化只有被消灭,被同化的资格,充其量只能充当陪衬。也即在这些人看来,只有一种文化才是天命所授,是上帝的选择,其他文化则都是下贱低人一等的产物。当这些人看到西方处于领先地位的时候,他们心目中的这种唯一的文化自然就是西方文化,于是中国文化就成了罪恶深渊,落后祸根,必须全盘扫荡,才能让他们乘心如意。而当他们觉得这种唯一的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时候,于是又表现出极端自大,疯狂排外的倾向。这看似矛盾,实则必然!正如卑躬屈膝的奴才和残暴凶虐的主子原本就是二位一体,越是谄谀媚态十足的奴才,当起主子来也越暴戾恣睢,因为在这样的东西看来,奴才的谄媚既然是天经地义,那主子的残暴自然更是理所应当。
那些深信文化原罪论的人,其骨子里的心态,和上面所说这种奴才本质是一样的,他们和排外自大的人是同一批人放在不同的位置而已。
要驳斥文化原罪论的观点,无须钻入琐碎细节之考证,因为这已经是根本哲学立场的不同。我们的立场是只有不同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才能真正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不同民族的文化,不能进行简单的优劣比较,更没有高下贵贱之分。能毫无争议的进行优劣比较的东西,根本就不在文化范畴之内。不能以暂时的经济与科技上的消长变化来断言某个民族的文化就有多优越,其他民族的文化有多低劣,这种思维方式根本是错误的。而对那些深信文化原罪论的人来说,他们就是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文化才是合理的,先进的。这种观点的对立来自于立足的思维平台不同,并非单纯说道理就能够改变的。
当然这并不说就真的不能驳斥,其实要驳斥是很容易的。比如说倘若民族一时的经济科技上的先进落后,能说明某种文化的优越与否,那么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可以截取无数个断片,根据对这些断片的考察完全可以获得相反的结论。比如有些现在大谈西方文化如何优越,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这种优越性就表现的如何充分,所以才有西方现在的领先。那就可以反问一句,按照这种观点,在中世纪的时候,中国的唐宋明,无论经济还是科技都领先于西方,那么又是否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是中国文化比西方文化优越呢?而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在蛮族入侵后,已经濒临毁灭,若以此来看,按照某些人批评明朝的逻辑,那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不但毫无优越可言,反而是陈朽腐烂的文化,毫无可取,那为什么西方文艺复兴时期要重拾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光辉呢?
可见在基本的逻辑上,所谓文化原罪论就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但问题是即便在逻辑上把某些人驳斥的体无完肤,这些人是否会真的就放弃他们的观点也大可怀疑。或者说即便这些人笼统的能够承认错误,但一到具体分析问题的时候恐怕依旧难免故病重犯。最典型的如分析中国近代落后的原因,有些人就说嘴巴上抽象笼统的否认自己是文化原罪论的观点,但一到分析这个具体问题,恐怕仍旧会把矛头对准中国文化自身,说是中国文化自己导致落后啊,和满清的侵略与黑暗统治无关啊,等等!
关于民族主义,在前面论述民族概念的时候,已经约略提到了。并且在分析民族起源的问题的时候也已经说到民族主义的起源。但真要具体来论述民族主义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所谓“民族主义”的概念仍旧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这个概念充其量告诉我们的是关于“民族”的主义,至于是关于民族的什么主义,则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民族的不同主张,甚至完全对立的倾向,许多情况下,似乎都不分青红皂白的被扣在了“民族主义”这顶帽子下面。比如主张侵略扩张,甚至屠杀压迫其他民族的主张,会被称为“民族主义”;相反,反对侵略压迫,捍卫民族独立的主张,也会被称为“民族主义”。主张严格民族界限,甚至用血统或者政治边界来确定民族归属,以达到所谓“纯化”民族的目的会被称为民族主义;而主张宏扬文化,同化吸收其他民族,扩大民族成员的数量也会被称为民族主义。
从这样的情况来看,“民族主义”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如果做个类比的话,就如同创造出“政治主义”这样的概念,政治主义自然是关于政治的主义,但究竟是什么样的政治主张就不管了,于是不管共产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能算作“政治主义”,但这样的概念,意义不大,因为它什么明确的信息都没有提供。
但既然“民族主义”含义很不明确,那它又是如何被广泛使用的呢?在实际使用中,大部分情况下,是什么意思呢?推本究源,“民族主义”这个词语被广泛使用,正是起因于西方对民族模糊混乱的认识,正因为其认识混乱糊涂,所以此类概念才有市场。
但鉴于“民族主义”这类语词标签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成为习惯了,再强行扭转,也无必要。那么还是尽量通过分析澄清,设法赋予其更为明确清晰的含义来得合理一些。
从“民族主义”在西方最初使用的情况来看,应该更多的是指一些民族要求独立建国,反抗侵略和压迫的主张和运动。不过从后来的发展来看,渐渐衍变成了凡是在一定情况下把民族问题置于焦点,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上进行考虑的主张,不管其主张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都有可能被称为民族主义。当然如果要把外延缩小一点,则可能大部分情况下说到的所谓民族主义是指“民族利己主义”,或者说“本民族中心主义”。也即考虑问题的时候,最高出发点就是站在本民族立场,以本民族利益为指归,为判断是非之根本依据。但即便加了如此的修饰,民族主义的确切含义仍旧是不清楚的,因为光是在对什么是本民族的利益这一点的解释上就可以有无穷多的分歧。有些人把侵略扩张,把本民族对其他民族的压迫残害当成是民族利益所在;而还有一些人,可能把本民族同其他民族和平友好相处,当成民族利益所在,反对的仅仅是其他民族对本民族的侵略迫害。显然即便经过这样的解释,民族主义仍旧可能包括完全相反的主张。
实际的情况往往是,不给民族主义加上种种修饰语,根本就无法用这个词语表达什么确切的意思。我们常见所谓“狭隘民族主义”的说法,也即用狭隘来修饰民族主义,以确定其贬义内涵。但实际上,即便加了修饰语,意义仍旧有可能含混不清。比如究竟什么才算是狭隘,什么是不狭隘,还是不很明确,在解释上往往随心所欲,视说话者的意愿而定。于是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怪现象,那些站在人类普遍的道德规范上严厉谴责历史上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暴行,会被说成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那些为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刽子手歌功颂德的言论则反而成了不狭隘了。这就是由于概念混乱模糊而给了一些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可乘之机。
所谓进攻性的民族主义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其含义确实清晰了许多,但这种清晰似乎也仅仅限于理论上,在实际使用中,很少有人采用这么烦琐的说法,一般还是民族主义的混说一气。而且这种区分也完全是停留在表面现象区别的层次上,并没有把其本质内涵上的差别反映出来。
相对而言,建立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之上对民族主义的划分似乎更有实际意义一些,比如国家民族主义与族群民族主义(或少数民族主义);或者公民民族主义与族群民族主义;再或者政治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
这三对虽然名词不同,但意思大致相同。如果更具体的说,国家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其重心都是在国家这个政治单位之上,不妨视为等价。而族群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之间关系比较玄妙一些,如果这个所谓族群的民族主义是争取建立国家,那么其主义的实质和所谓国家民族主义等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已;而如果这所谓族群的民族主义其重心是在文化上,那就和文化民族主义靠拢了。
当然由于西方人国家与民族关系辨析不清楚,因此这类概念本身就有许多不伦不类矛盾混杂的地方。即如这里所谓的“族群民族主义”本就是一个很可笑的累赘概念,如果更确切翻译成中文,其实翻译成“民族民族主义”倒是能更真切的反映出此种概念的荒谬性,此处不详细展开了。
为了避免自说自话之嫌,还是引用一些关于此种分类的阐述吧。
以类似的思路,还可以对民族主义进行更细致的划分。上面的划分是基于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那么如果考虑民族与更原始一些的政治军事组织的关系,考虑民族与血统的关系,民族与宗教的关系呢?
这种分法比起单纯考虑民族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分法,确实要全面多了,但也还是有一些问题。首先还是主次不分,在第一部分讨论民族本质的时候,就说过许多关于民族的定义都是把所有和民族似乎有关的因素都排列出来,形成了一锅煮的杂烩,结果是把表面联系当成了本质联系。而上面这个对民族主义的划分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似乎就是把与民族有关的因素拿一个出来来修饰民族主义,不仅不简洁明了,而且也无助于对问题实质的把握。另一个问题是这种划分与伯林的“进攻性的民族主义”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有什么关系?是每一种可以再分为“进攻性”与“非进攻性”呢?还是说其中的一些就直接对应进攻性民族主义,另一些则对应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如何既做到简洁明了,同时也与民族概念的本质所配合,还能把不同的分法统一起来?
我们在前面曾经阐述过民族可以分成两个演化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部族,第二阶段是文族,很容易想到,民族演化的两个阶段其实已经提供了一种简明的对民族主义的分类法,也即把民族主义分成“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两类。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前面对民族的两个阶段“部族”与“文族”给出的描绘。
部族是“心理上根据主观认为的血缘(尽管实际上血缘如何并不起关键作用)或参与政治组织或信仰宗教或地域是什么来决定认同归属的民族”。文族是“直接根据文化的差异来决定认同与否的民族群体。”
部族是处于幼稚不成熟阶段的民族,是还没有充分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而文族则是已经发育成熟的民族,是充分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
根据以上描绘,很容易看出来,“部族主义”囊括包含了上面提到过的“部族民族主义”,“种族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而“文族主义”则直接对应于“文化民族主义”。
同样,还可以认为部族主义对应于进攻性的民族主义,而文族主义对应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的区别。
部族主义本质上是把民族看成一个扩大化的黑社会团体(尽管民族实际上并不是),在部族主义看来,民族就象一个规模扩大的黑社会团体一样,依靠一种组织的暴力约束(一些原始的军事政治组织,典型的如后金的八旗,也可以是国家机器本身);也可能依靠一些私人关系上的纽带,比如血缘(黑社会是通过结拜兄弟的方式代替直接的血缘),还有依靠一些宗教信条的规范(黑社会是一些帮规之类的东西,也有的是直接和宗教挂钩),等等结合凝聚成的人群共同体。
既然是扩大的黑社会团体,那么对部族主义来说,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如黑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一样,充满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斗争,充满你死我活,互不相让的冲突,抢势力,夺地盘,胜利者可以高人一等,失败者则沦为为卑贱。为了压倒战胜别的团体,不惜大规模的杀戮,所以部族主义也可以称为黑帮民族主义。
而文族主义则是还原民族之为文化共同体的本质,以文化上自觉自愿的认同来直接判断民族的归属。文族主义反对外来的暴力侵略,征服压迫,即使这种侵略一时获胜,也绝不承认其合法性。同时文族主义也坚决反对本民族用暴力手段去侵略征服同化其他民族,而是深信如果本民族的文化有足够魅力,无须暴力自然就有一些其他民族被吸引同化到本民族中来,而那些坚持独立,不被同化的民族,则其文化也自有不可缺少,无可替代的价值,足以与本民族的文化相映成辉,互补互益。
因为文族主义的落脚点在文化之上,因此建立文族主义基础之上的民族关系不是互相征服或压倒,不是建立在物质经济利益的一时得失斤斤计较之上,而是相当程度上能够互相欣赏互相宽容,是能够互相从对方文化中获取营养,互相促进发展。正如红花绿叶相互衬托一样,又如万紫千红一样能令人赏心悦目。
关于“民族主义”起源问题的时候,其实在前面讨论民族起源的时候已经顺带说到了。总之意思是中国在古代很早的时候,民族主义就已经发育得相当成熟和完备,远比西方同期甚至西方近代时期的所谓民族主义要充分得多,成熟得多。
这里可以结合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的分类,对这个问题更全面的展开论述一下。
那么是否可以这么说,西方产生民族主义这个词语至少可以说明西方对民族主义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比较高级的阶段,从而民族主义在西方也进入一个比较高级,与以前的民族主义或者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截然不同的阶段呢?
近代中国接受了西方的这套关于民族的话语,与其说是什么“主义化”,“理论化”,不如说是“标签化”更恰当。
某种标签体系的采用本身就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西方当初有所谓“政治主义”的说法标签,那么现在大概就会讨论政治主义何时产生的,专制政治主义,民主政治主义之类的说法也会漫天飞舞。我们现在采用了西方的标签体系,不过是对习惯的妥协,并不意味着这种标签体系就一定是最合理的。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近代满清统治下中国的极端落后,对西方一时先进的艳羡,导致对西方观点学说,乃至标签体系的全盘照搬模仿的结果,而并非出于什么真正合理性的考虑。
实际的真相是,西方在近代产生民族主义一词并不具备什么特殊意义,他们试图用民族主义一词指向的那些对象,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在古代很早的时期就有了。而且近代西方所风行的主流民族主义本质上还是政治发展畸形落后的产物,其实质仍旧是部族主义,只不过是偏重点在国家,试图把民族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部族主义而已,并不比那种把宗教或者部落军事制度与民族捆绑在一起的民族主义高明多少。正如前面所说的,这种部族主义也可以说成是黑帮民族主义,所以西方这种黑帮民族主义盛行的结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疯狂杀戮以及产生了德国纳粹国家主义,种族主义的怪胎。
总之,西方的血统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以及从古代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并盛极一时的国家民族主义,本质上都是部族主义。就是南斯拉夫解体以后各民族之间的仇杀也是西方英美德法等国煽动起来的黑帮民族主义的表现。
至于中国历史上,更远的古代不可知,但从春秋以后,汉族所奉行的华夷之辩实际上已经是文族主义,而非部族主义了。但是汉族周边的那些游牧狩猎民族所奉行的基本上也是部族主义即黑帮民族主义,尤其是蒙古和满清制造的疯狂侵略凶残屠杀,更是把部族主义的丑恶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正如前面部分所提到过的那样,可笑的是现在一些人却按照西方落后的民族主义形态,也即部族主义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民族主义的情况,得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结论。在他们看来,因为古代的中国在民族问题上更注重的是文化,而非其他血统等因素,因此就不是合格的民族主义,而只有到近代,也象西方那样把血统因素,国家因素放在重要位置,甚至完全抛弃文化因素,才算是合格的民族主义或者是所谓的现代民族主义。
如李慎之有一段话“美国汉学家,列文森认为中国人的‘天下主义就是文化主义,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并不重视异民族的肤色容貌,而只重视它的政教礼乐,所谓进于夷狄则夷狄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中国的民族主义是19世纪末的列强欺压下产生的”
且不说以反抗侵略反抗压迫为形式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中国自古有之,在明末反抗满清时候表现的更为炽烈,单说他们所谓文化主义不是民族主义的论断,本身就是不理解民族和民族主义本质所导致的结果,可以说是把民族主义的落后形态部族主义当成民族主义的唯一形态所导致的错误。
这种认识上的错误混乱在实践中也必然导致有害的结果,现在中国的部族主义越来越抬头,而本身固有的文族主义传统反而日趋黯淡湮没,不能不说和这种对民族和民族主义的错误认识有密切关系,当然现在中国所采用民族登记制度,以及民族区别待遇的政策,把民族政治化,物质利益化,使得民族越来越部族化的趋向对此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面的论述中其实已经不言而喻了,也即我们应该提倡的民族主义是文族主义而非部族主义。
但还是有必要进一步论述一下,究竟怎么样才算提倡的文族主义,文族主义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文族所站的立场不仅仅局限于本民族一隅,而是视野拓宽到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这其实也和中国传统固有的“天下”观念相一致
如何站在本民族的角度为最有效实现世界文化发展的多样性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这是文族主义根本的宗旨。
文族主义应该包括这样的几个方面,
首先反对一切性质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屠杀,无论这些歧视、压迫、屠杀是打着什么样的借口和理由进行的;同时也反对一切建立在暴力强迫基础上的民族同化。因为上述所说的这些歧视、压迫、屠杀以及暴力同化本身足以恶化民族之间的关系,毒化民族气氛,从根本上破坏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基础。
其次从如何更有效率实现世界文化发展多样性的角度来说,应该遵循如下两个个原则。
第一、对于差别悬殊,对立鲜明,且已经具备悠久历史,发展很成熟的不同类型文化,应该确保其独立性,防止轻易同化,这是保证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最基本的支柱。
第二、在此基础上,应该适当鼓励不同民族以国家为单位,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在和平与自愿的基础上融合与同化。
第一点,很容易理解,至于第二点,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矛盾和疑惑,但实际上这两点本身是相辅相成的。
所谓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各种不同类型不名称文化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这不同类型的文化本身就应该处于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而文化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不同文化在一定范围内融合与同化,事实上这个过程在人类历史中也确实一直存在,如果没有不同文化的融合与同化,那么可能形式上存在几万个甚至几十万个不同名称的文化类型,但实际上这些文化只能被局限束缚在小团体小圈子里,既难以发挥更大影响,也难以向更高的阶段进步,这种文化上绝对平均主义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整个人类文化的发展处于普遍停滞的状态之中,所谓文化多样性发展也只能成为空谈。而文化上绝对平均主义,最终的结果也必然导致部族主义代替文族主义,这是视野的狭窄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所以不能说为了实现多样性,人为刻意阻断民族之间的同化融合,人为强化民族隔阂,固化民族界限,甚至把民族身份政治化,利益化,这种做法是绝对有害的!本质上恰恰是在破坏文化的多样性,而不是实现多样性。
合理的做法是应该鼓励发展阶段落后,文化发展不充分,不成熟的少数民族在自愿与和平的基础上被逐渐吸纳同化到多数民族中去,但对那些坚决保持自身民族文化独立性的社会成员抱有尊重的态度,而且那种情况下的所实现的文化独立才是真独立,所实行的文化多样才是真多样。
另外对差别很小,距离很近文化类型,也应该鼓励归并融合,能同化的就同化,这样能避免分散力量,能集中资源,促使同类型文化更强壮更旺盛的成长起来。
而事实上,当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存在一个明显强势的文化共同体(比如现今的西方文化)的时候,以上的第二个原则更应该被强调。因为要实现在世界范围内最基本的文化多样性的要求,至少应该再找出一个能与之分庭抗礼,势均力敌的文化共同体与之抗衡,如此才能使世界范围内文化发展实现起码的生态平衡。
如果在西方文化处于极度强势的情况下,对那些有别于西方文化,同时类型相近的文化,还鼓励强化其对立,阻碍其融合,固化其界限,其结果只能是在世界范围内,弱势的文化更其弱势,而强势的西方文化更其强势,地位更难以撼动,其结果只能是那些表面上保持独立的文化,被西方文化个个击破,一一吞并,从根本上破坏文化多样性,从根本上破坏世界文化的均衡发展。最终的结果反过来说对西方文化的健康发展也必然有害。
所以就现实情况,至少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应该鼓励少数民族的文化融合同化于多数主体民族的文化,也即国家应该推行的的政策是鼓励建立在和平自愿基础上融合同化的政策,但并不强求结果一定就是真正实现同化(这是和西方人宣扬的民族国家观念有本质区别的),也就是说当推行了这样的政策,结果仍旧是一些少数民族坚持保证自己文化上的独立性,那么这样的结果也是有益的结果,是希望看到的结果,因为这说明这些坚持自身文化独立性的少数民族,其文化确实有不容抹杀,无可替代的独特价值,是值得保留下去的,这样的多样性是真正的多样性。
另外如何结合现实情况,更具体一点说,在当今世界上,能够与西方文化构成最鲜明的区别,并且确实具备悠久历史,发展得相当成熟的文化就是汉文化,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西方都是字母拼音文字,而惟独汉字是发展相当成熟并且仍旧普遍使用的象形文字;西方的服装都是紧迫贴身,而汉族服装则是宽大从容;西方的书写顺序是从横排从左到右,而汉族古代的书写顺序是竖排从右到左;此外还有许多区别,不胜枚举。可见促进汉文化之壮大,直至能与现今强势的西方文化分庭抗礼,对于实现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来说,具有相当巨大的意义,甚至根本性。
我说这话,并不是因为我是汉族人,而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即便我是一个西方人,站在理性的角度,站在全人类文化健康均衡发展的角度来看,那么也希望看到汉文化这种与西方文化截然不同,存在鲜明区别的文化能够更茁壮,更强大的发展起来,能够在世界上造成更广泛的影响,能够与现在强势的西方文化形成真正势均力敌的局面。这不是出于部族主义的狭隘利益观念考虑,而真正站在文族主义的“天下”的宏大立场上思考所得出的结论。
因此作为汉族人为主体的中国,那么站在文族主义的立场上,就应该旗帜鲜明,大力宏扬汉文化,这是中国无可推卸的责任,是为世界文明的均衡发展,多样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不仅表现在教育上应该加强对汉族经典著作的学习,也应该表现在各种宣传,各种影视作品的制作上,以及各种礼仪规范的制定上,以及国家标志性的建筑上。
而中国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如果确实文化有相当独特性的,比如已经有悠久的使用自己的文字语言的历史,自己独特的神话传说,并且人员聚集比较集中的地区,自然会保持文化上独立性,但对那些文字本身就是通过改编汉字而来的,甚至其实本来没有自身文字的少数民族,则从他们自己的角度来说,他们也应该融合于汉族之中,成为汉族的一员。国家应该创造这个条件促成这种融合同化,当然前提也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政策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受了西方民族国家观念毒害的结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本来就不过是把民族国家观念当成一个工具利用,需要时就用,不需要时就踢开,或者用文字游戏的方法来篡改其含义
于是一方面为了迎合民族国家的理论,人为的制造一了一个国族的概念,比如所谓苏联民族,南斯拉夫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之类的概念,表示自己确实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
另一方面为体现民族平等,用政策的方式,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把民族的界限人为的固定化,人为阻断了正常情况下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同化。
这种心理的来由是什么?本来真诚的相信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现在为了国家的需要尽量要把不同民族放在一个国家里,而不愿意都分裂成独立的国家,于是政府当局觉得对那些少数民族好象亏欠了什么,好象万分内疚,于是拼命的给少数民族以种种刻意的优待,给予行政上的自治,甚至对本来没有文字的民族都要制造出文字来,更有甚者,对原先没有基本认同的群体,也不是将其融合到主体民族中来,而硬要指派成一个独立的民族。
这种做法实质上已经不是站在国家本身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去推行政策了;已经是为了平等而平等,乃至牺牲国家的整体利益,实际上也牺牲这些民族的人民本身的利益。造成的结果是人为加深了一个国家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隔阂与对立,人为削弱了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人为促成了民族分裂势力的增长强大。
我们可以摘引一些论述,来看前社会主义国家包括现在的中国在内,所实行的民族政策的荒谬性。
前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刻意维护少数民族利益,强化少数民族意识的做法是否因此得到了西方学者的赞美呢?答案是恰恰相反!以对南斯拉夫的评价而言,吉尔著的《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中说
中国所实行的民族和苏联与南斯拉夫本质上是一脉相传的。比如中国与苏联一样,不是尽量把那些原本没有自己文字的民族融合到主体民族汉族中去,而是刻意为那些民族去创造文字。
“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尊重和使用分不开的少数民族文字的创制和改革。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些原来没有文字或没有通用文字的少数民族迫切要求政府解决他们的文字问题。于是,帮助这些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就成为民族平等在语言文字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少数民族政策更为离奇的地方是,原本一些群体并没有明确的民族归属,融合入主体民族汉族中去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政府为标榜彰显所谓的民族平等,置国家利益和这些群体本身的利益不顾,硬是人为指派他们属于一个少数民族。
比如20世纪50年代广西民族识别,乐尧山区陇人,本来的情况是“部分群众认为是汉族,个别群众也有说是瑶族,一般都自称是陇人”这种情况下,划分成汉族是比较合理的选择。结果当时政府工作人员“认为陇人生活苦,又居住在山区”,就把他们划成了瑶族。
让一些人说出“政府给我们定什么民族,我们就定什么民族”的话来,这真是只有前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荒唐到极点的民族政策下才有可能出现的笑话!为了体现政府所谓的民族平等,政策几乎已经到病态可笑的地步。而实际上,这样的政策与其说是民族平等,不如说是人为制造一个国家内人群的隔阂对立分化!
此外还有所谓对大汉族主义的批判,“实际上,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和中期,我们党是将民族政策的颁行和对大汉族主义的批判放在同一位置上的。……在批判大汉族主义的同时,我们党的一个基本态度就是要求汉族同志‘凡事都‘求其在我’’,承认在历史上是汉族对不起少数民族,多向少数民族做解释工作。……”
至于刻意制造一些眼前利益上向少数民族偏斜的优惠政策,比如高考加分,计划生育上的优免,这是尽人皆知的,无须多说。
作为对照,我们不妨把被一些人吹嘘成自由民主的西方所实行的民族政策同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政策来做一个对照。
加拿大的威尔.金里卡著《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一书,有许多段落是能够说明西方实行的是什么民族政策的。
西方人也构建所谓民族国家,但他们对本国所构建的民族国家,意思已经不是鼓励国内的少数民族独立建国(而民族国家的本义却恰恰是指少数民族有独立建国的权利),更不是造出一个空洞的国族概念,类似于苏联民族,南斯拉夫民族,中华民族等等,而是彻底歪曲成符合他们自己利益的那个含义,是毫不含糊的用西方人的主流文化去彻底同化国内的少数民族。
以美国为例,美国行政区域的划分都是刻意保证说英语的人口占据多数:
把前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民族政策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民族政策产生的效果对比一下,究竟哪个的效果更好呢?
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说,确实后者的效果更好!
前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体现和标榜的所谓的民族平等(其实根本不是平等),千方百计的打压主体民族,给予少数民族种种自治的权利,种种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优惠,甚至让主体民族自虐来千方百计委屈恭顺到极点的讨好少数民族,结果是陷入民族分裂的泥沼中苦苦挣扎,难以自拔。苏联解体了,南斯拉夫分裂,就算原本也属于前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现在也因为西藏问题,新疆问题,弄的焦头烂额,苦不堪言。
而看看美国这样从建国一开始就建立在用西方白人文化强迫同化其他民族基础之上的国家,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民族矛盾,更不存在民族分裂势力,就算是闹矛盾最厉害的黑人,他们所希望的也不过是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而不是独立建国。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实践已经说明美国等西方国家所实行的民族政策确实相对来说更为合理,更有助于消除民族分裂势力,化解民族之间的对立与矛盾,那就说明他们所实行的民族政策中的内容确实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当然,这种学习,也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照搬,而是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并且结合中国的国情实际来进行。
所谓糟粕,美国从建国一开始所推行的同化融合政策,就带有相当的暴力强迫成分,以及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色彩,这些必须是坚决摈弃的。而且其同化本身也确实是造成了大量少数民族文化的衰落停滞乃至消亡,这点也是必须反对的。
至于精华么,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尽量发扬多数民族的文化,尽量提倡少数民族融合到主体民族中来,这点确实应该好好学习。
更具体的说,中国应该实现这样的民族政策。
首先彻底取消把民族部族化的短视政策,也即彻底取消把民族血统化、行政化、眼前利益化的政策。
凡是政府下发要求人民填写的表格,一律取消民族一栏。民族身份完全由每个人的自愿认同来决定,也即每个人宣称自己是什么民族,并且他所宣称归属的那个民族其他人也认可认同他的归属,那么他就是什么民族。
承接上面这一点,既然政府的表格取消民族一栏,那么根据民族身份来决定一些所谓的优惠政策比如高考加分之类的也自然取消,那些优惠政策其实是对少数民族变相的歧视。
其次在行政上取消民族自治区,在教育上,汉语教育应该推广到所有地区,凡是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任何民族的人都应该接受汉语教育,但允许少数民族的人在自愿基础上另外选修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在文化上,国家的立场不应该是绝对平均主义。通过弱化主体民族文化的方式来体现民族平等,实际上导致的结果是全面西化,是国家范围内所有民族的文化都逐渐被西方同化。应该在增强主体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发扬光大境内所有民族的文化。首先一点是做好倡导汉族文化的工作,倡导和强迫的关系一定要区分清楚。所谓倡导汉文化,是指国家应该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用国家的力量,用国家的资金对汉文化进行宣传推广发扬。比如用国家的资金建设汉族历史人物的纪念场所,汉文化的研究机构,倡导汉文化中一些优良传统和习俗。这样才能真正和强势的西方文化抗衡,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此外对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也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这在中国过去也做过,现在的中国反而不怎么做了!比如用拍摄电影或动画片的方式把少数民族的一些神话传说,少数民族的历史,少数民族的艺术,以及少数民族的经典文学反映出来,使少数民族的文化也能被全国范围内的人所接触了解。
上面几点中,在少数民族也尽量推广汉语的教育,可能会引起一些不理解。认为这样做会导致少数民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消亡。我的看法是语言文字固然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也并非是全部表现。在国家范围内,一种语言一种文字的通行使用就已经足够了。少数民族保留和发扬自己的文化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民族艺术,民族服装,民族的传统习俗。语言文字是交流的工具,如果少数民族不能熟练掌握这个国家最通行的语言文字,无异于使他们在竞争的起点上就落后于国家的大多数公民,必然导致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经济上发展的落后,而经济的落后最后还是会反映在文化的落后上。
因此为了少数民族人民自己的经济利益发展利益考虑,让他们国家大多数人一样接受汉语教育也使应该的。
不要过度夸大少数民族的民族情绪,在中国历史上,即便汉族并非统治地位的民族,少数民族也往往逐渐放弃自己的民族语言,而改用汉字汉语,比如南北朝时期的鲜卑族。至于后来满清统治,对汉人极尽残酷压迫之能事,但他们自己也逐渐放弃满语的使用,也能够说明问题。
那种把使用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的神圣化,宗教化的观点,本身就是部族主义的表现,真正文族主义的观点应该是从实现世界范围内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去考虑!世界上的拼音文字已经有这么多种,再增加一种有什么意义?
我们不是为民族而民族,那样的民族主义不过是黑帮民族主义而已,应该以促进世界范围内文化多样性为最高标准,在中国范围内,让所有人熟练掌握汉语,增加中国的凝聚力,向心力,这在目前西方文化占据绝对强势的情况下,对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而言,是最大利益所在,这点是必须想通的。
让一些小的民族,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最终从中国独立出去,对他们自己发展民族文化也没有任何好处。这种缺乏强大实力的小国家,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在经济上成为西方的附庸,在文化上也必然成为西方的附庸,最终的结果就是彻底被西方同化。相反如果在中国领土内,通过与汉文化的结合,其民族文化反而可以保留和发扬的更多。
这就是我的观点,绝不能迂腐的实行文化上的绝对平均主义,前社会主义国家四分五裂,乃至陷入内战的惨烈恶果已经是前车之鉴了。
这些政策目标不是构建什么民族国家,而是建立以汉文化为主体,多种民族文化并存互补的局面,这样才能为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为了更完整,更充分驳斥那种所谓明朝残酷压迫剥削女真人的无耻谎言,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奴尔哈赤起兵反明时候提出的所谓“七大恨”!
本来只需列举这“七大恨”的具体内容,逐条分析驳斥即可,但事情没有如此简单!如果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可以发现存在着七大恨内容的不同版本,有些版本有具体的出处,有些版本则出处也没有。
真是如此,那倒也可以理解。但是只要稍微比对不同版本七大恨的内容,就可以发现这种说法存在明显的粉饰,实际上各版本的异同远非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仅仅是文字上略有出入,大同小异,恰恰相反,存在着很巨大的区别!
天聪间所修《太祖武皇帝实录》、乾隆四年间修《太祖高皇帝实录》、《满洲老档秘录》中《太宗与袁崇焕书》中提到的七大恨、《东华录.天聪元年正月丙子文》中提到的七大恨、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中所记录的七大恨、北大研究所所藏天聪四年木刻揭榜之七大恨
以上七个版本中,前四者之间,一致性比较高,意思大体接近,只是在某些用语名称上有出入,确实可以算作大同小异;而王在晋所记录的七大恨,则过于简略(类似明实录中的相应记载也有这个问题),而且并非直接出于后金自己颁布的文献,不足深论。剩下的就是天聪四年木刻榜文原件所记载的七大恨,恰恰是这个榜文中记载的七大恨与清修的实录及满文老档中的内容实际上有很大不同。而孟森通过考证后认为,这个榜文中所记载的七大恨内容最接近于奴尔哈赤起兵反明时的原状,而其他清人档案实录中所记载的七大恨都已经过清人刻意篡改,偏离当初原貌很多了。
孟森的理由是“此(即榜文)为天聪间追述天命年事,然告天七恨之文,以此为最近原状。七条事实,皆太祖时事,且皆万历四十六年以前之事。如末条以萧伯芝蟒衣玉带为恨,后来太觉其无谓,至天聪九年作实录即已改之。文中译名,皆与明代记述中相合,至修实录,多所改正”
“榜文乃告当时关内外军民者,至今仍是原件,档案则随时整理。其称满洲国皇帝致书于袁巡抚云云,根本是时,建洲尚未称满洲,尚未有志于做皇帝。至于修实录,备档案,皆与建国号曰清,改用崇德纪元相因而来。故谓老档所载天聪元年之事,即天聪元年原文,事实绝不然。惟天聪四年之榜文,则确为天聪四年所刊布,此则必可信者也”
“萧伯芝之来建州,乃万历四十二年甲寅四月之事。四十六年太祖填砌七大恨条目,偶指一近事凑数,不甚计其事之轻重,以天朝来使之倨傲,与杀其父祖并列,固一时草草之文耳。自此距十一年而为天聪四年,其时边民所见闻十一年前之建州七大恨之书,当时再见,必为大致相同。故萧伯芝一款仍在文内。其决非事隔多年,反添入此不关大体之事,谓可增高其仇恨也。特天命四年之原文有此,此时未暇改窜,其后修实录时改定老档,乃将七大恨润色,遂成清代各记载中之七大恨。若谓天聪元年已改定七大恨文,而四年木刻榜文,反添入多年前一不重要之事,无论事理失伦,抑亦为记忆所不注及也”
从孟森的论述来看,天聪四年后金政权自己颁布的榜文留存至今的原件中所记七大恨内容,最接近原状,当属无疑,而其他各种经过满清统治者修订整理的史料文献如《满文老档》,《清实录》中的记载都应该被满清篡改过,也是很清楚了。
我们不妨把榜文与乾隆四年间修《太祖高皇帝实录》中关于七大恨的内容都摘录出来对比一下,看看究竟存在什么区别,为什么清朝统治者要进行这种修改,原先奴尔哈赤的七大恨中究竟什么是被后来满清统治者当成是见不得人的。
天聪四年木刻揭榜之中“七大恨”的内容如下:
“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忽于万历年间,将我二祖无罪加诛,其恨一也。
“癸巳年,南关、北关、乌剌、蒙古等九部,会兵攻我,南朝休戚不关,袖手坐视,仰庇皇天,大败诸部,后我国复仇,攻破南关,迁入内地,赘南关吾儿忽答为婿,南朝责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复置故地。后北关攻南关,大肆掳掠,然我国与北关同是外番,事一处异,何以怀服,所以恼恨二也
“先汗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恐因二祖被戮,南朝见疑,故同辽阳副将吴希汉,宰马牛,祭天地,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夷人私入境内者杀’。后沿边汉人,私出境外,挖参采取。念山泽之利,系我过活,屡屡申禀上司,竟若罔闻,虽有怨尤,无门控诉。不得已遵循碑约,始感动手伤毁,实欲信盟誓,杜非有意欺背也。会应新巡抚下马,例应叩贺,遂谴干骨里、方巾纳等行礼,时上司不纠出口招衅之非,反执送礼行贺之人,勒要十夷偿命。欺压如此,情何以堪。所谓恼恨者三也。
“北关与建州同是属夷。我两家构衅,南朝公直解纷可也,缘何助兵马,发火器,卫彼拒我,畸轻畸重,两可伤心!所谓恼恨者四也
“北关老女,系先汗礼聘之婚,后竟渝盟,不与亲迎。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他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似此耻辱,谁能甘心?所谓恼恨者五也。
“我部看边之人,二百年来,俱在近边住种。后前朝信北关诬言,辄发兵逼令我部谴退三十里,立碑占地,将房屋烧毁,□禾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所恼恨者六也。
“我国素顺,并不曾稍倪不轨,忽遣备御萧伯芝,蟒衣玉带,大作威福,秽言恶语,百般欺辱,文□之间毒不堪受。所谓恼恨者七也。”
我们再来看看经过满清主奴历次篡改修订之后,《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中记载的所谓七大恨的内容,一六一八年(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修好,设碑立誓,凡满汉人等,无越疆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顾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此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逾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胁取十人,杀之边境,此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遗书诟言,肆行凌辱,此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挡之,胁我还其国,己以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之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此恨七也!欺凌实甚,情所难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比较《清实录》中七大恨与榜文中七大恨内容异同,主要区别有如下几点,在榜文中,虽然后金分裂分子的狰狞嘴脸已经彰现无遗,以国自称(事实明朝中央政府从来就没有承认过他们的分裂),但那时候他们还是不得不承认历史上其祖先甚至包括他们自己在内一直是从属于明朝中央政府的,所以有如下言辞“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先汗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我即遵依上命”,“我部看边之人”,“我国素顺”。
而到了满清的《实录》中,此类言辞全部被删除,满清将后金政权及其祖上完全描绘成与明朝中国并列的另一个国家,其与中国的关系完全成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即他们彻底否认自己是中国人,彻底把自己占领中国的行为看成是外来国家和民族和对中国的征服占领和殖民统治。在这种基础上,倒打一耙污蔑明朝是侵犯后金的边界。
由此延伸的,榜文中七大恨涉及的一些历史内容,也在满清实录中被完全删除,比如明朝制止奴尔哈赤对其他部族的侵略,勒令其退回土地的内容被删除了,以免泄露其本身就是明朝臣民的历史真相。所谓“设碑立誓”不过是奴尔哈赤与辽阳副将吴希汉之间设立的所谓盟誓,根本不是什么和明朝中央政府签定的誓约,这点也被删除了,给人造成的错觉似乎所谓“设碑立誓,凡满汉人等,无越疆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是一直存在的一个独立的后金国家同明朝中国之间签定的边境条约一样,而事实上明朝中央政府怎么可能设立这种把边境划到在自己国家领土范围内的誓约,自己国家的领土,自己的人民不准前往,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在删除了这么多之后,满清的主奴为了依旧凑满原先所谓的七大恨,也真是煞费苦心,可惜左支右绌,欲盖弥彰。其列出的七条中,第二条是指责明朝“卫助叶赫”,抵御奴尔哈赤杀人抢劫分裂集团的侵略,第四条实质还是指责明朝帮助叶赫,“明越境以兵助叶赫”;第六条还是一样“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第七条呢,依旧如此“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此恨七也”
所谓七大恨,倒有四条内容实质是完全重复,完全是意思拆来分去,变换字眼,满清主奴在篡改历史中所表现的出愚昧疯狂变态心理,也足令人喷饭。
既然明确了天聪四年的榜文更接近奴尔哈赤所谓七大恨的原貌,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针对其内容来进行分析,看看明朝究竟怎么压迫欺凌奴尔哈赤团伙了!我们且不管这个所谓七大恨真假如何,仅仅从其内容本身来看,大部分内容倒是十足暴露奴尔哈赤一伙人的抢劫杀人集团的实质,以及妄图割裂国土的狰狞猖狂嘴脸。
我们先不妨把第一条放在一边,看看其他几条究竟是怎么回事。比如第二条“癸巳年,南关、北关、乌剌、蒙古等九部,会兵攻我,南朝休戚不关,袖手坐视,仰庇皇天,大败诸部。后我国复仇,攻破南关,迁入内地,赘南关吾儿忽答为婿,南朝责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复置故地”
第三条更是无耻之尤,他和辽阳副将吴希汉所谓的“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夷人私入境内者杀’”,什么时候得到过中央政府的承认?大明的国土什么时候成了他率领的强盗集团私人的领地?什么时候普通汉人挖参采取,就成了公然屠杀这些汉人的正当借口了?他不顾国法,任意屠杀采参的汉人,中央政府不直接让他抵命,就已经是宽大为怀。而其居然还无耻之极的认为“勒要十夷偿命”是“欺压如此,情何以堪”。莫非按照他的禽兽逻辑,任意屠杀采参的汉人,不受任何惩罚,凶手逍遥法外,才是所谓不欺压,看来他已经视汉人的命蝼蚁不如,想杀就杀,这也就难怪他和他的后代在后来屠杀汉人平民的时候表现的如此丧心病狂,肆无忌惮!
第四和第二条一样,还是因为明朝政府帮助其他部族抵御其侵略屠杀的野蛮行径,而让其心怀怨恨。
至于第五条“北关老女,系先汗礼聘之婚,后竟渝盟,不与亲迎。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他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似此耻辱,谁能甘心?所谓恼恨者五也。”
则是充分暴露了奴尔哈赤其人的流氓恶霸嘴脸,北关老女也即叶赫布寨之女,布扬古贝勒之妹,本来是曾经许娉给奴尔哈赤,但叶赫之所以悔婚,和明朝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奴尔哈赤其人自身禽兽变态行为导致的结果,叶赫布寨贝勒本来是其未来的岳父,结果在一次战争中被奴尔哈赤手下的士兵杀死,这已经是杀父之仇了,如果奴尔哈赤妥善处置,或许彼此还有改善关系的机会,然而此人的行径非正常人所能理解。叶赫希望其归还尸体,本来是正当的要求,就算真是敌人,处于对对手的尊重,既然人杀了,那尸体归还也不妨,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曾经有过婚姻约定。然而奴尔哈赤又表现出丧心病狂,令人费解的残暴,他竟然把布寨的尸体砍成两半,把一半归还给叶赫。如果在这样情形之下,布扬古还愿意把他的妹妹嫁给奴尔哈赤,那恐怕也不是人类所能做的行为了!
如第五条中的“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他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是事实的话,那给奴尔哈赤扣上一个欺男霸女的恶棍帽子,应该不算冤枉他,他自己娶不到的女人,居然用武力威胁,让其“不敢轻许他人”,真是“我得不到的东西,也绝不让别人得到”的禽兽心理淋漓尽致的表现。布扬古的妹妹从一个妙龄少女拖到三十岁的老女还没有出嫁,与奴尔哈赤所谓的“不敢轻许他人”大概确实有密切关系吧。
而“南朝护助,改嫁西虏”即便真是属实,那也是明朝政府主持了公道。他的恶棍心理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就因此对明朝产生了仇恨,这只能说奴尔哈赤此人心理极端变态畸形,而决非是明朝政府的过错。
至于这第六条,“前朝信北关诬言,辄发兵逼令我部谴退三十里,立碑占地,将房屋烧毁,□禾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所恼恨者六也。”也即对应《实录》中的第五恨“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
也还是信口雌黄,颠倒黑白。事实真相是这些土地原本是属于哈达辖区,奴尔哈赤的抢劫杀人集团,不遵守中央政府约束,侵略攻灭哈达,已经是属于违法作乱行为。对于他妄图把这些土地归为己有,明朝政府当然不可能予以认可,否则岂非鼓励放纵其肆无忌惮进行侵略屠杀的行径?
最后一条萧伯芝,更属荒唐可笑,暴露的只是奴尔哈赤其人心胸极端狭隘畸形的病态心理,就如前面引用孟森所说“末条以萧伯芝蟒衣玉带为恨,后来太觉其无谓”,“太祖列入七大恨中,亦自觉无事生事。后各本皆删此条,而析别条以足其数”。其实说完全删除也未必确切,但说修改后的版本里,隐没具体姓名,含糊其词了事,应该没有疑问。
纵观以上所说,除了第一恨以外,其他几条几乎都是明朝政府履行中央政府的正常职责,制止奴尔哈赤集团四处侵略,抢劫屠杀其他部族,滥杀无辜的行为,维护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正当利益,,这其中也包括维护那些不不属于奴尔哈赤团伙的女真人的生命财产,如果把这些行为说成是所谓民族压迫?那么今天中国中央政府打击地方分裂势力,制止东突藏独的暴行,是不是也可以被描黑成民族压迫?这样的逻辑显然是极端无耻的。
那么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七大恨中所谓的第一恨究竟是怎么回事?这第一恨也即奴尔哈赤父祖,塔克世、觉昌安被明军所杀的事情。从表面上看,这一恨似乎可以站出脚,但实际上只要稍微看一下历史,这第一恨同样是奴尔哈赤为了实现其分裂野心,而编造罗织的借口。
塔克世、觉昌安是被明朝军队在平息当时抢劫杀人团伙王杲(此人也是奴尔哈赤的外公)及其子阿台制造的叛乱时被误杀的。当时明朝政府就此事进行了道歉,并进行赔偿,还让奴尔哈赤继承了祖职,应该说明朝政府的做法已经是相当负责了,即便现代国家如果发生此类事件,所能做的充其量也不过如此。而且从当时奴尔哈赤的表现来看,他也完全接受了明朝对此事的处理,甚至在以后他还用明朝对他祖、父误杀进行的道歉赔偿在其他女真族势力面前进行炫耀。另外直接导致觉昌安、塔克被误杀的是李成梁父子的军队,而在以后的日子里,奴尔哈赤不但没有表现出对李成梁父子的不满,反而相当巴结讨好,甚至有传说他当过李成梁的干儿子。
然而到了三十多年之后,奴尔哈赤居然又以此事作为仇恨明朝的理由,这只能说其为人毫无廉耻信义可言,当然也可以说这种人为了实现个人野心,本来就是不择手段,没有借口尚且要编借口出来,更何况有这么一个涉及父祖被杀的借口呢。
葛兆光《从“朝天”到“燕行”—17世纪中叶后东亚文化共同体的解体》,《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01期
……
但是,朝鲜人对中国的感觉早已和过去不同了。顺治十三年(1656),坪麟大君李*出使清国的时候写《燕途纪行》,回忆二十来年前在清国当人质的屈辱,把自己想象成身陷匈奴的苏武,而把大清帝团想象成匈奴,说自己“空抱苏武之节牦,日望上林之归雁”。顺治之后经康熙、雍正到乾隆,尽管明朝覆亡已经百年以上,这些朝鲜人仍然怀着这种心情,不时笔下就流露出对明帝国的依恋,和对无奈之下朝觐胡人皇帝的怨怼之意。一个叫做金钟厚的人,给曾经出使清帝国的洪大容写信,说“所思者在乎明朝后无中国耳,仆非责彼(指中国人)之不思明朝,而责其不思中国耳”。并且相当激烈地锐,朝鲜对于中国,“所贵乎中华者,为其居耶为其世耶以居则虏隆亦然矣,以世则吴楚蛮戎鲜有非圣贤之后者矣”,在他们心目中,中国就应当是中华,中华原本是文明的意思,如果中华文明并不在清国,那么,我“宁甘为东夷之贱,而不愿为彼之贵也”。
这个时候的朝鲜人,早已不把清帝国作为“中国”,更不把清帝国看怍中华
对于明代的眷念之情,并不止于封神宗再造之恩的感榭,对万历皇帝的这种举措只是加深了这种感恩而已。其实,对于大明王朝,朝鲜人一直有一种广泛的认同(identity),这种认同不仅把自己的国家和明帝国联系起来,而且相当深地把朝鲜王国与大明帝国象征的文化联系在一起。曾经在明初的洪武年间到中国朝见明太祖的权近的《感制诗》二十四首中,就有:
愿言修朝贡,万世奉皇明。
圣主龙兴抚万方,远人来贡有梯航。
万里梯航常入贡,三韩疆域永为藩。
海国千年遇圣明,我王归附贡丹诚。
这绝不是一种“事大”的权益之策,当时,朝鲜人对于中华确实是有一种相当仰慕的心情。我们看明代一次次到中国来朝觐的使臣和他们的随从的记载,通常被叫做《朝天录》,在“朝天”这两个字中,不仅有政治上的臣服,经济上的朝贡,还有文化上的向心。
就连那个无意中漂海不期而至中国的朝鲜读书人崔溥,在回答中国官员的询问时,也再三再四地申明,朝鲜真正以明帝团为自己的宗主国,“问曰:‘你国王称皇帝否’臣答曰:‘天无二日,安有一天之下有二皇帝乎我王心诚事大而已”,;“问曰:‘汝国用何法度别
有年号乎’臣曰:‘年号、法度一遵大明”’。并且严肃地申明:
‘我朝鲜地虽海外,衣冠文物悉同中国,则不可以外国视也。况今大明一统,胡越为家,则一天之下皆吾兄弟,岂以地之远近分内外哉况又我国恪事天朝,贡献不怠,故天子以礼以待之,仁以扶之,怀绥之化,至矣,尽矣。
同一年(1636),在大清使臣的要挟和大清军队的武力下,就是上面提到的这个洪翼汉,以及李璧求、李景奭等等,先后上疏锐,“臣堕地之初,只闻有大明天子耳”。他俩觉得,如果承认大清的大号,使得清人向外宣布“朝鲜尊我为天子”,朝鲜国王将“何面目立天
下”。
在康熙十四年即朝鲜肃宗元年(1675),朝鲜有一个叫金寿弘的人,写了《辩长》、《论庶》二书敬献给国王,本来想讨好,却激起一片嘘声。原因很简单,因为“其贻宋时烈论礼书头书以康熙四年。……又于祭其祖(金)尚容祝文,欲书康熙(年号),一门惊骇,谓之家贼。尚容殉节于江都,而寿弘独奉清国正朔,至书祝文,其乖戾反常如此”。为什么说他是“乖戾反常”,因为当时朝鲜“凡官文书外,虽下贱,无书清国年号者,(金)寿弘独书之”。
康熙二十五年,即朝鲜肃宗十二年(1686年),……朝鲜方面派使臣郑载嵩前往礼部呈文,但是不仅“胡皇大怒”,礼部还指责朝鲜呈文中有“狂孛”之处五,居高临下地申斥,使得朝鲜方面感到相当耻辱,……这一年的十一月,国王为平息这些愤怒的官员的情绪,说了一段相赏有深意的话
“自古匈奴之入处中华者,皆不能久长。而今此清虏据中国已过五十年,天理实难推知也。大明积德深厚,其子孙必有中兴之庆。且神宗皇帝于我国有百世不忘之恩,而搆于强弱
之势,抱羞忍过,以至于今,痛恨可胜言哉!“”
又过了四分之一世纪。康熙五十一年即朝鲜肃宗三十八年1712),这种耻辱感依然如故,都提调李颐命在上札中,不仅去掉康熙”年号,并且提到“万历二十一年为我宣庙癸巳……神州陆沉而国耻莫雪,皇朝蓄物,无一存者。而束征峙遗迹,获睹于百年后,岂非深悲而宝惜之者乎……呜呼,我国于皇朝,毋论其三年臣事之义,若神皇之倾天下之力而济属团,自有天子诸侯以来所未闻者”。在他的札子中可以知道,不仅当时的朝鲜团王对于大明“设坛而岁荐香火”,而且孝庙“亲见天地之崩裂,日夜腐心,实有虽百世必复其仇之义”,所以他建议,等待时机,“以待天下之有变,庶可以洗此耻,复此仇”。也许,朝解人的历史记忆格外深厚,对于荣也罢,辱也罢,他们都记得特别牢,直到雍正年简,松窩处士安命夏(1682一1752)出东门渡看到清团征服朝鲜后所立的石碑,心里仍然很激荡,“清国颂功之碑,而我宗社侮辱之处”。他觉得,朝解当时的这种屈服真是不应该,因为已经违背了孟子所说的亘宇宙而维持人纪的“大经”,所以,他痛哭流涕“我东方堂堂礼仪之国,岂知一朝沦腥膻事夷狄”,而这个“夷狄”现在却占据了地理上的“中华”,而且一占就已经八九十年。
即使是到了乾隆年间,出使北京的洪大容仍然坦率地告诉探问东国历史的严诚和潘庭筠说,“我国于前明实有再造之恩,兄辈曾知之否”当不明历史的两人再问时,他动情地说:“万历年间倭贼大入东国,八道糜烂,神宗皇帝勤天下之兵,费天下之财,七年然后定,到今二百年,生民之乐利皆神皇之赐也。且末年流贼之变,未必不由此,故我国以为由我而亡,没世哀慕至于今不已。”这种在清帝国治下的人看来是狂悖的括,在朝鲜使者嘴中说出,让两个清朝文人都无言以对。
因此,在清帝国时期,朝鲜人从心底里觉得,他们到中国来,就不是来朝觐天子,而只是到燕都来出差,使者们的旅行记名称,也大多由“朝天”改成了“燕行”。他们虽然也恭恭敬敬地来朝贺,但是,心里面却满是怨愤。一个姓韩的使者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就说,自己本来不愿意到清国去受辱,但是为了国王之事,实在是不得已,“周旋异域,日见丑类,凌逼饱尽,无量苦痛,磬折腥膻之庭,跪叩犬羊之赐,固已不胜,其大赧矣”,他觉得,这就是因为“中华文物沦落已久”,所以,至今在心底里还是追忆明朝。一直到乾隆、嘉庆年间,虽然离开大明的覆亡已经百余年,但朝鲜关于“大明”的历史记忆却依然如此清晰。
我在朝鲜的《燕行录》和日本的《华夷变态》等等文献中看到的,就是渐行渐远的东亚,日本、朝鲜和清帝国,从本是一家到互不相识的过程。所谓“东亚”原本在华夏文化基础上的认同的崩溃,那三百年间渐渐互不相识与相互鄙夷,体现着这个看似同一文明内部的巨大分裂。以乾隆年间的几部《燕行录》为例,说起来,这是清帝国最兴盛的时代,朝鲜到中国来的使者们,却从这个兴盛和平静的时代底下,看到了另一个已经不再“中华”了的帝国风景。
康熙二十五年(1686),吴道一就分析锐,清人入关以后,汉族人放弃了自己的传统,“局侏漓之俗,渐染羯夷之习,虽有高世之姿,绝人之才,终于夷狄而止耳”。四年后到达北京的徐文重,就说得更清楚,北京“近世以来,虽为帝王之都,与夷狄迭代,人心风俗已成习性,自舆中土不同”,直接把风俗之坏归咎到了蛮夷当政,道德渝丧上。所以,一个叫徐长辅的使者回答汉族人刘绍叔的问话时,就坚定而自负地说,“敝邦则只遵《礼记》、《家礼》及朱夫子礼训耳”,但是,相比之下,刘绍叔却小心翼翼地回护现实,说应当“循时而行”,要遵“时王之制”,还说“《大清会典》昭若日星,率土皆所奉行”。在这一点上,朝鲜和清国文人对于“经典”和“传统”的态度差别已经判若云泥。
因此,在看透了清帝国的这些民风民俗之后,从一开始就很瞧不起清的朝鲜使者,就更存了轻蔑之心。像1803年出使北京的徐长辅就得出一个结论:“清人立国之规,大抵导风俗以禽兽之,率天下之民而愚之,……”
这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那时清帝国的学术确实在高压和诱导两面钳制之下已经变得很糟糕。他俩察觉到,一方面,那个时候的学术已经开始转向考据,正宗理学已经变为空洞的意识形态而失去了人们的兴趣,正如乾隆四十三年(1778)、五十五年(1790)、嘉庆六年(1801三次出使清帝国,与纪昀、李鼎元等学者都有交往的柳得恭看到的,“迩来风气趋《尔雅》、《说文》一派……南方诸子所究心者六书,所尊慕者郑康成”。当时在北京的书肆里,竟然连《语类》等朱子学的书也没有,纪昀托人为朝鲜人购这些书,还要到南方去订购,“受托之人又以为不急之物,可以缓求,故悠忽至今”;另一方面,这些还剩下表面的理学也已经腐朽,他们对于自我标榜理学的人有名无实,很不以为然,讽刺地说当时清国的理学家,“先骂二氏,自以为理学者,此习不知创自何典,夫理学贵于躬行实践,若虚诋二氏即为理学,则卑贱矣”。②这种“理学”,在朝鲜的文人看来,不仅不是士人修身养德的学问,不仅来历并不纯粹,而且还是官方设下的学术和思想圈套,比起朝鲜本国坚定的朱子学来,不啻云泥之别。所以,乾隆四十五年(1780)到北京的朴趾源在《热河日纪》里面说道:
清人入主中国,阴察学术宗主之所在,与夫当时趋向之众寡,于是从众而力主之。升享朱子于十哲之列,而号于天下曰:“朱子之道即吾帝室之家学也。”遂天下洽然悦服者有之,缘饰希世者有之。……其以勤遵朱子者,非他也,骑天下士大夫之项,扼其咽而抚其背,天下之士大夫率被其愚胁,区区自泥于仪文节目之中而莫之能觉也。
当他们发现清国的文人讨论《春秋》居然不遵朱熹的说法,“终不提论华夷内外”时,就故意挑出来质问说,“文固可佳,而但孔圣之所以作《春秋》,专为上下之分,内外之别而作也,今无此等语,可谓失旨矣”。
在这些朱子之学立场坚定,而且对于真理在握相当自信和自尊的朝鲜使者面前,一些立场不那么坚定的清人,多少有些愧歉与尴尬,像严诚(1732一)就向洪大容坦率地承认,“近时经学荒芜”;潘庭筠(1742一)也在洪大容的追问下,一面承认“此时读书,不过记诵而已”,一面打个圆场,讪讪辩护说,“然天下尽有潜心圣贤之学者,非俗儒之概例也”。
“旁观者清”好像是一个普遍现象。当汉人人可能还在“当局者迷”的时候,朝鲜人冷眼看去,发现了这个地理上的中华帝团在思想和学术世界上已经是千疮百孔,程朱理学本来应当是坚定的信仰,现在却成焉了表面的文饰。徐浩修就锐,他在热河观察了好些天,“但见伶优角抵为一大事,未闻儒臣之晋接”。这个本来是儒家学说发源地的帝国究竟为什么儒家学说如此荒废开始他觉得很奇怪,渐渐地发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背景。这是因为,帝国的当权者对于这个原来属于汉族文化正宗的思想学说,多少有着疑虑和畏惧。因此,一方面采取了占用真理制高点的方法,抢先接过朱子的学说以堵住汉族士人的嘴,前引朴趾源的括后面就说到,清朝官方尊朱子之学,开四库之馆,使得士人之中,“其豪杰敢怒而不敢言,其鄙佞因时义而为身利。一以阴弱中土之士,一以显受文教之名。非秦之坑杀而乾没于校雠之役,非秦之燔烧而离裂于聚珍之局。呜呼,其愚天下之术,可谓巧且深矣”。另一方面,则采取钳制的高压手段,以文字狱来威吓读书人。
①见《燕记》,载《湛轩书"外集》卷七,《韩国历代文集丛书》2604册。就连日本人
也常常试探清人的反应,说在理学方面,清国人崇拜陆稼书很自然,虽然“吕晚
村(留良)卓识,盖出陆(稼书)之上,然吕,明代人,非贵朝之人”,于是,清人柳
桥只好尴尬地承认说,吕留良‘归我而不臣,故书籍,我朝弃禁而不观”,所以他
再高明,也是“明代人”,而我朝仍然以陆稼书为“道学第一”。冕《江户时代漂着
唐船资料集》二,页101。
这当然并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朝鲜使者在和中国学者笔谈时,发现汉族文人与外国人的交往,常常是很犯忌讳的事情。《蓟山纪程》卷三纪载,江西人王庶绩与朝鲜使者徐长辅说,中国人与外国人的交往,是干犯律例的,“生于斯,长于斯,即得受此一番拘束”,①而且在笔淡中,凡是“其稍涉忌讳者,或裂而取之,或全取之”,他们尽可能不留任何证据。②比如,在和周应文讨论衣冠式样的时候,因为把“明朝”字样“低一字以示尊之之意”,一个姓蒋的六十岁老监生就在看后立即毁去,使得洪氏很感慨,“汉人之畏慎每如此”。③而朴趾源更明白地总结说,清朝皇帝钳制舆论的用心良苦,而汉人深自掩饰的心思也相当深刻,凡写几行文字都要“铺张列朝之功德,感激赏世之恩泽”,常常“开口称颂,举笔谀佞”“与人语,虽寻常酬答之事,语后即焚,不留片纸”,所以“汉人之心苦矣”。
于是,他们把这种文化史的变迁归咎于国家统治者的种族变化,他们相信,这一切是因为帝国的主人不再是汉人而是胡人,所以,文化血脉已经不再钝粹正统,而是已经彻底没落。尽管他们也承认清国“其御人之术决非等闲之人”,统治相当有效率,然而清皇帝毕竟是“胡”,人主中华后“视天下为逆旅,城池、台观任其颓毁”。可是,令他们长叹的是,汉人很容易忘本,“且此人入定已久,无一思汉之态度,衣服之短窄,腥秽之同器,已成胡风,使真人复起,促难变其蓄染之污,而江北之风,必尚胡俗,可胜痛哉”。这种文化的一长一消中,他俩在汉族读书人面前便常常显得理直气壮。嘉庆八年(1803)出使北京的徐长辅就在《燕行直指》里记载,因为朝鲜人常常在翰林庶吉士聚会的地方,以笔谈的方式质问:“以圣贤后裔,何忍甘心于薙发从宦乎”这话说得众人“皆赧然面素,漫漶以对”,只好以后不准朝鲜人再进入这个地方,免得大家“难安于酬对”。
这种尴尬常常有,汉族文人有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写出一些犯忌讳的文字,但是这只是下意识或者无意识的话头,一旦被朝鲜人看见便总要追根究底地打探,像洪大容看到潘庭筠的朱卷中有“茫茫宇宙,舍周何适”,就觉得他是写民族正气,于是向他表示敬意。可是这番敬意却吓得潘氏“变色良久”,反覆解释锐,“此乃草率之语,不过谓中华乃万国所宗,今天子圣神文武,为臣者当爱戴归依之意而已,尊周所以尊国朝也”,害得自觉发现汉族正气的朝鲜使者多少有些扫兴。所以,道光十二年(1832)出使清朝的金景善就直截了当地封着众人说:
正如朝鲜人相当自信的,“今天下中华制度,独存于我国”,朝鲜人再也没有必要认为,文化中华仍然在清帝国了。
在相互的对望中,可以看到彼此难以自我发现的死角,更可以看到彼此不同的眼光和立场朝鲜使者的清国行就正可作如是观。前面我们说到,在《燕行绿》中体现的朝鲜人对于明代明的固守与对清帝国的蔑视,奉明朝正朔而不用清之年号,坚持穿明代服装,自称中华而指清为蛮夷等。其实,一方面让我们看到当时朝鲜人的政治服从、经济朝贡与文化认同之间的分裂,一方面又使当时中国人看到朝鲜人之后,不由有故国离黍之思,刺激了汉族历史回忆这是一个历史的大题目,由此可以想到的是,在丰臣秀吉发动壬辰之役(1592)以后的日本、明亡(1644)后的朝鲜,似乎已经放弃了对中华的文化认同姿态,东亚诸国对于清帝团的这种看法与转变,究竟如何影响了后来的历史和思想
朝鲜使者出使清国峙,他们很清楚这到一个文化不一样的异国,“衣冠非我也,语言非我也,风土非我也,形形色色,触境可骇”,在异国的土地上他们觉得自己是他乡人,所以才会“异乡逢辰,客心凄凄,土炕寒灯,归梦忽忽”。
显然,17世纪中叶以后的东亚三国已经分道扬镳了,在以后的几百年中,人们观念世界中,哪里还会有什么“东亚”(或相当于现代所渭“东亚”的地域认同),那个在汉唐宋时代可能曾经是文化共同体的“东亚”,已经渐渐崩溃,而现在一些人期盼的新文化共同体“东亚”,恐怕还远远没有建立。
葛兆光《大明衣冠今何在》,《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
顺治六年(1649)也就是明朝刚刚灭亡五六年,尽管南明朝廷还在南方挣扎,朝鲜还在东边坚持沿用崇祯年号,可汉人却已经不得不改易发服,郑太和(1602一1673)到清帝国来,就看到“尚书曹姓汉人押宴,见吾冠带,凝泪满框”。而麟坪大君李洽(1622一1658)在顺治十三年(1656)九月十三日到达山海关,路上也看到“市肆行人见使行服着,有感于汉朝衣冠,至有垂泪者,此必汉人,诚可惨怜”;十月初三,他在北京正式朝见后,也发觉“华人见东方衣冠,无不含泪,其情甚戚,相对惨怜”。(李《燕途纪行》中,《燕途纪行》下,P221,234)
到了洪大容出使到北京的乾隆中期,清国已经建立120年,算起来也是第四或第五代了,似乎汉人都已经习惯了满清的服饰,倒把本来就是自己汉族的衣冠看成异乡制度,潘庭筠看见洪大容“以方冠,着广袖常衣”,他不知道这是朝鲜的秀才常服,却啧啧称赞它“制度古雅”,还得朝鲜人洪大容反过来告诉他,“我们衣服皆是明朝遗制”。
朝鲜使臣打心眼里看不起满清治下的汉族文人,尽管像崔德中这样的朝鲜人也知道,汉族人如此也是出于无奈,因为满清“或囚或打”,汉人在高压政策之下只能如此,但是他们仍然不能释然于心,对清帝国那种“以中华之礼服,反作市胡弄玩之资”的现象,感到既痛心又蔑视。他们反复说,满清帝国其实不是中华,而是蛮夷,更何况如今“四海之内,皆是胡服,百年陆沉,中华文物荡然无余,先王法服,今尽为戏子军玩笑之具,随意改易,皇明古制日远而日亡,将不得复见”,这话说得很沉痛
这一年(康熙五十一年),闵镇远(1664一1736)随同朴弼成也出使清国,经过辽东新城的时候,闵镇远就发现,“观光胡人有垂涕者曰:吾之祖先亦曾着如此衣冠矣”,进人山海关以后,他又发现,“居民多汉人,风俗与关外有异,见吾辈行,多有艳慕起敬者”。这天夜里,他看到这样的一幕,“主胡教授之子着诸裨所脱战笠战服,欢喜踊跃,浑家喧闹”,于是有了以下的对话,“问:服此服,乐乎对曰:此吾祖所曾着者,岂不乐乎。仍语诸裨曰:每念剃头之痛,直欲无生云矣”。几天后,他在路上又遇见一个自称是明皇室后人的读书人,也说:“见老爷们所着衣冠,不胜钦羡,吾之所着,即与牛马何异”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笔谈问答的纸投人火中焚化,“流涕呜咽曰:恐有人窃听,慎之慎之”。
20年后,李宜显(1669一1745)在雍正十年(1732)出使北京,也有一汉族生员王天寿给他送名帖,并顺便表示对朝鲜衣冠的羡敬,“吾辈忝生中华,虽与太平之草木同沾雨露之深恩,何意得睹先朝之遗风为快也”。在两人笔谈中,李宜显故意对他说:“吾衣冠如何”他回答说:“衣冠如前代,吾等不幸而生斯世,又幸而见大人也。”李表示“吾衣冠乃是箕子之旧,即古中华礼服也”,而王氏也马上“叩首拱手,以致敬恭之意”。
在一次闲聊中,洪大容给两个汉族读书人说到这样一件事情:“十年前,关东一知县,遇东使,引人内堂,借着帽带,与其妻相对而泣,东国至今传而悲之。”这故事使得年长的严诚“垂首默然”,而稍稍年轻一些的潘庭筠则跌足叹息,说“好个知县”。
本来,清初官方对戏台上反复出现前朝衣冠,好像也有一些警惕,顺治末康熙初曾经发生过这样一桩事情,刑部捉住“未经剃发优人王玉、梁七子”,他们“供称系戏子,欲扮女妆,以故未经剃发”,但是皇帝却勃然大怒,下诏说:“前曾颁旨,不剃发者斩,何尝有许优人留发之令。严禁已久,此辈尚违制蓄发,殊为可恶。今刊示严谕内外一切人等,如有托称优人未经剃发者,著遵法速剃,颁示十日后,如有不剃发之人,在内送刑部审明正法,在外该管各地方官奏明正法。若知而不举,无论官民,治以重罪。其传谕刑部速行刊示。”但是,禁令归禁令,也许是人们习惯了舞台上的汉族衣冠吧,就连满清宫廷、贵宵私第的演出,仍然是“大明衣冠”,这使得戏曲领域“漏网”,获得了“易服色”的豁免权,在戏台上很奇特地保留了历史上汉族的传统服装。洪大容曾经诧异,“尝见皇上南游图,处处宫殿楼观戏台,皆极其侈丽,且道戏台有何好处”潘庭筠就说,“戏台亦有妙处,以其有汉官威仪也”。因此,它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唤回汉族历史记忆的场所。
1712年,崔德中出使北京,回朝鲜途中经过永平府,正好看见演戏,他就很敏感地注意到,“色色改服,服皆明宋朝服、军服,而像形《水浒传》与奇奇怪怪事,而不知话音,亦不知意味,不足可观,还可笑也。以中华之礼服,反作市胡弄玩之资,痛哉”不过,崔德中只是痛说大汉衣冠成了优伶之服,但是没有参透这一层,注意到这恰恰成了汉族威仪的最后舞台。另一个出使北京的徐长辅(1767一)看到戏台上的老者,也说“一着阔袖团领头帽腰带,一应我国朝士之服,跪揖进退,皆中节奏,大抵胡儿见我国朝服之人,则必曰倡氏云者,盖以此也’不过,他倒是发现了这里面的奥妙,“戏台所用衣帽,皆金冠纱帽,团领裳债,历代中华之法服备焉,所谓礼失求诸野者也”在这些使者里面,要数洪大容对这一奇特的现象特别敏感,当潘庭筠问他“场戏有何好处”的时候,洪大容心领神会,就说“不经之戏,然窃有取焉”。他们彼此都明白,所谓“有取”,就是因为人们可以在戏台上“复见汉官威仪”。
他们觉得这可能就是汉族人有意保留的东西,康熙五十二年(1713),金昌业在返回朝鲜途中看到处处演戏,便详细记载了清国戏班的情况,说“其所演皆前史及小说,其事或善或恶,使人见之皆足以口惩,而前代冠服之制,中国风俗,可观者多,如今日汉人之后生犹羡慕华制者,未必不由于此,以此言之,戏子亦不可无也,一百多年后的道光八年(1828)朴思浩到中国来,看到戏台上演戏,还觉得这种戏台上的特别衣冠是汉人有意为之,他在《演戏记》里便猜测说,“演戏,戏也,亦关中国之沿革。盖清初有人〔虑〕其历代衣冠之无传,设为此戏,涂人耳目云,信斯言也。岂不诚远虑哉”又过了20年,李遇骏到中国来,看到从正月到三月处处演戏,男女老少争相施舍钱财,他就想像说,演戏虽然浪费,但是“中华衣冠,前代风俗,于此乎亦有可征者”,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这些“汉官威仪”之中,真的寄寓着汉族故国离黍之思,这些“中华衣冠”似乎也真的能唤起人们的前朝记忆。
明清之际中国变色,按照朝鲜人的说法,已是满目腥膻、遍地蛮夷,不过“礼失求诸野”这句话却常常被汉族文人想起来,也被暗中自得的朝鲜使节时时放在嘴边。外国使者团到北京来,清廷倒是对他们的服饰听之任之,因此朝鲜、琉球和安南,便照旧穿了前明的衣服招摇过市。
外国使节的服装已经让汉族中国人追忆往事时不免羞惭,而身穿大明衣冠的朝鲜人也因为穿了汉族传统的衣服而相当自豪。雍正年间,李宜万(1650一1736)到沈阳,一个叫做张裕昆的汉族读书人来与他笔谈,他就有意向他展示朝鲜“衣冠之制”,穿上道袍说,这是我们上服,张便羞愧交加地写了“法服”两字,李又穿着衣服作拜揖之礼,这更引起张氏的无地自容,写道:“此是汉礼,如今文庙,则行此礼。”据李宜万说,张氏满脸都是“倾喜歆艳之意”。另一个汉族士人来访,他也一样给他看朝鲜的衣冠,并直接了当地追问道:“先生乃是汉人,见仆等衣冠,想有悦慕之心矣。”这个汉族读书人便用笔写了四个字“不言而喻”
另一个乾隆年间出使清国的俞彦述(1703一1773),便得意地记载说,“彼人(指汉族中国人)有指我衣服而磋叹者,曰:此圆领衣也。好制度,好制度。我人亦戏指其衣云:此亦好制度”,使得汉族中国人大为羞愧,连说“不好不好”。
有时候,审美的习惯并不跟随政治的规训,到1712年,出使北京的崔德中还注意到,“(汉人)女人或着摺裳,穿黑唐衣,头饰花珠,且垂面黑纱,乘驴子而行者,间有之。女子则犹带明衣制矣。可爱”。
明衣冠可爱而清冠服丑陋,这当然是朝鲜人的固执看法,因为对满清习惯的鄙夷,伴随的是对汉族衣冠的坚持。他们自己从很早起就穿汉族的衣冠,并把它看成是“文明”的象征,
值得注意的是,本来这种喜爱,只是对另一个文明的向往,但是到了明清易代以后,却具有了确立朝鲜文明主体性的意义,使得他们可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是“小中华”而中国是“夷狄之邦”。汉族女子的服饰,在满清夷狄时代仍旧沿袭晚明,给他们带来一个印象,似乎真是“男降女不降”似的,汉族女子身上还寄托了汉族的历史记忆。乾隆年间,一个叫俞彦述的朝鲜官员来到北京,看到男女衣服异制,就说,“男子则言语衣服,满汉元无分别,女子则尚服中华旧制,故当初彼中有‘男顺女不顺夕之语”,而汉族中国人也常常面对朝鲜人有些气短,觉得自己穿了蛮夷衣裳,“不好不好,此是鞑子打扮”,自嘲说“我辈独女人不顺”,让朝鲜人俞彦述觉得“可见其有思汉之心”。
康熙六十年(1721),俞拓基在通州碰到赴京考试的彭氏兄弟,当他问到你们是汉人,知不知道明朝冠服,为什么不穿前代衣服的时候,这两个二十几岁的汉族文人回答是“迫于
势”。所谓“从俗”,所谓“遵时”,所谓“迫于势”,都是无可奈何的意思,经过血雨腥风,正如彭氏兄弟说的,在满清帝国的治下,断然没有不剃头变服的,“其势不得不然”。不过,因为朝鲜在满清政治权力直接控制范围之外,所以朝鲜人不太能够体会汉族中国人的苦衷,倒是好像怀着一种逆转的自负和鄙夷。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个叫姜铣(一645一)的朝鲜使者在清国写了两首诗,先是说“使者遥寻秦地界,夷人惊怪汉衣冠”,接着说“楚士几轻秦吏卒,蛮儿浑怪汉衣冠”。这很有趣,在汉人眼中本是蛮夷的朝鲜人到了中国,却奇怪这里寻找不到真正的中华,本来是中华的汉人,却在朝鲜人的眼中成了“夷人”、“蛮儿”,他们倒对原本是大明的衣冠感到陌生和诧异。
《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黄宗羲遗著考(一)》吴光
P425
始作于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完成于康熙二年(一六六三)书名原作《待访录》至全祖望撰《梨洲先生神道碑》,郑性父子在乾隆年间刊刻此书时,始改称《明夷待访录》
初刻乾隆间慈溪郑氏二老阁初刻本
P428
黄宗羲本人著作只提及《待访录》之书名和写作缘由(见《破邪论自序》和《思旧录》所载顾炎武书,并无《留书》之名)
黄百家《犁洲府君行略》只言《待访录》一卷也未言《留书》,邵廷采黄文孝先生传只录《待访录》之名,未著卷数,也未著录留书名,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始著录《明夷待访录》二卷,《留书》一卷,而其书《明夷待访录》一卷,……原本不止于此,以多嫌讳弗尽出,今并已刻之板亦毁于火,徵君著书兼辆,然散亡者十九,良可惜也
从上述资料可以推知,第一《明夷待访录》和《明夷留书》,本来是合称为《待访录》的,所以黄宗羲本人著作及顾炎武,黄百家、邵廷等人著作中,只有待访录而无留书之名。后来所以析为二书,盖因其内容颇触犯清廷忌讳之辞,所以刊刻时因为嫌讳而只选择了部分篇章,那些直接犯忌干禁的篇章则未敢刊布,而仅存抄本流传,于是已刻之书被称为《明夷待访录》,未刻之书被称为《留书》
所谓《留书》者,意谓留存未刻之书也。第二,《待访录》的原稿实际上是不分卷的,黄百家谓《待访录》一卷,系指原稿总卷,而非现存一卷,我们从全祖望,黄嗣艾著录中存在的卷书矛盾,正可以看出,待访录从一书析为二书,《明夷待访录》则又从二卷变为一卷的过程。看来今本《明夷待访录》只占《待访录》原书的三分之一,其他都归入《明夷留书》了
第三书名中明夷二字,当系后人所加(写定于郑氏二老阁刻书之时),而其依据则因黄宗羲在《待访录》自序中有自比箕子和“夷之初旦,明而未融”之叹,其言系从《周易》明夷卦之()辞演化出来,郑性等人便取了来把《待访录》原名改为《明夷待访录》,其实这种改动,并不一定符合宗羲原意的。
《留书》原稿和抄本,至今下落不明,今宁波天一阁藏冯贞群撰伏跗室书目子部有著录云“南雷黄子留书卷,是亦居传钞本”,但冯氏藏书有一部分已经流散,天一阁所收冯氏藏书中未见此本,北京上海,杭州,余姚等地图书馆也未见此本,唯北京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南雷文钞》传抄本中有《文质》《封建》二篇,篇名与冯氏著录相合,且注明未刻,当即《留书》之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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