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深入推进文明养犬专项工作,大力开展整治散养犬、及时收治流浪犬、源头根治无证犬的“三治”行动。2020年以来,我局共教育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5838宗,查处违法养犬行为2090宗,罚款545200元,收治流浪犬2715只,登记犬只38929只,植入犬只电子芯片24173只,同时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39次。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认真落实深圳市政府《文明养犬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和物业小区“十个一”养犬管理模式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市局关于养犬管理“TNA计划”三年计划的部署(“Trap捕捉、Neuter绝育、Adoption领养”简称TNA),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开展对流浪犬的收治工作。督导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流浪犬专业收治队伍,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进行流浪犬捕抓、收治、领养;二是持续做好犬只芯片植入管理工作。要求新登记犬30天内须植入电子标签,进一步提高犬只电子标签植入率。严格新登记犬只的审核要求,规范不可植入芯片犬只的证明材料,对于不可注射情形必须有宠物医院出具医学证明,严控不可植入电子标签犬只数量;三是全面推行住宅小区“十个一”、城中村“123”养犬管理模式。加大物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力度,以社区为单位成立一个“文明养犬自治办公室”、组建文明养犬“志愿服务队”和“巡查督导队”两支队伍,助推我区文明养犬工作。
(二)针对提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对规范宠物犬只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市民做到文明养犬、卫生养犬,加强养犬市民自律的建议,答复如下:
(三)针对提案加强对违法饲养宠物犬只的查处力度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睦犬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对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养犬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严格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二是联合街道、社区工作站及小区物业在犬只活跃时段集中开展无证养犬、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专项整治行动,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三是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宝安杯”市容秩序考核,进一步强化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做好文明养犬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和重要性;四是协调政府与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养犬管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建立基层执法队与物业管理处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住建部门和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的联系,共同推动落实物业责任,组建小区养犬自治组织,及时掌握小区内违法违规线索,迅速开展执法行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对接,联合市场监管及动检所建立犬只防疫、登记信息互通机制,实时掌握犬只免疫信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协助“动物袭人”警情处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流浪犬的收治工作,实行专业化运作,提高管理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文明养犬专项整治高压态势,组织对犬只未登记、禁养烈性犬、不牵狗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执法监督,对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养犬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营造严管严治氛围。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打造宝安区现代化犬只收治中心,不断提升执法成效。
三、其他
(一)办理过程。我局自收到各位委员的提案后,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确定由局综合执法科抓好提案的落实。同时,指派专人积极与委员沟通,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并不断改进工作。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755-12345(咨询)、0755-29998100(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