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审批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报〔2022〕192号)收悉。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拟利用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以下简称德促)联合贷款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桂评审报〔2022〕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漓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漓江及其支流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漓江自然生态、旅游及流域人居环境,促进桂林旅游产业高质量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建设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二、项目名称: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三、项目代码:2107-450300-04-01-646407。
四、项目业主:桂林漓江旅游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地址:桂林漓江流域及其支流经过的兴安县、阳朔县、灵川县、叠彩区、秀峰区、雁山区、象山区、临桂区和七星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共包括漓江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污水收集与管控、慢行系统、漓江沿线古村古镇保护开发、可持续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机构能力建设等6个板块,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漓江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新建护岸工程,主要涉及漓江、桃花江、朝阳河、良丰河及潮田河等部分江河段,总长约34.59千米;对桃花江、朝阳河、良丰河等部分江河段及雁山区部分防洪沟段进行水生态修复,总长约15.04千米;在雁山区、临桂区及叠彩区新建暗渠、防洪渠,总长约7.36千米。
(三)慢行系统:新建、改造慢行步道,主要涉及漓江、桃花江、良丰河、灵渠等部分江河段两岸及灵川县大圩古镇,总长约59.52千米;配套建设休闲广场、观景平台、驿站、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
(六)机构能力建设:配套购置安装智慧漓江信息化系统、适老化及无障碍智慧系统各1套。
九、请严格执行亚行、德促贷款项目采购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该项目可享受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自行
委托
公开
邀请
勘察
核准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等必须进行招标。
2.本表中“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建设用地费、预备费等,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规定的必须招标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