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48131件,较上月下降14.55%,较2015年2月上升16.61%。其中,价格咨询39551件,占82.17%;价格举报4851件,占10.08%;价格投诉3696件,占7.68%;价格信访33件,占0.07%。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0.52%。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安全线以下。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较集中的地区有:广东(1223件)、北京(757件)、浙江(672件)、山东(598件)、江苏(588件)。占比分别为:14.31%、8.86%、7.86%、7.00%、6.88%(详见附表1)。
2月份,价格举报投诉总量较上月下降15.12%,但部分地区举报量反而较上月增加较多,如湖南、重庆、湖北、贵州主要由于公路客运行业群众举报投诉有所增加,海南主要由于旅游和宾馆酒店行业价格不规范行为较为突出(如图1)。
图12月价格举报投诉总量环比增长较多地区一览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3309件)、商品零售(1563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566件)、宾馆酒店(548件)、社会服务(542件)。占比分别为:38.71%、18.28%、6.62%、6.41%、6.34%(详见附表2)。
与上月相比,各行业价格举报投诉数量变动较大,与春节假期关系较密切的旅游、农产品、宾馆酒店、社会服务等行业举报量大增,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商品零售等行业举报量则因假期而下降,资源价格行业随着天气转暖举报量也有所减少。(如图2)。
图22月环比波动较大的部分行业一览
价格咨询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北京(4043件)、江苏(3643件)、山东(2554件)、浙江(2459件)、河南(2427件)。占全国价格咨询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0.22%、9.21%、6.46%、6.22%、6.14%(详见附表3)。
价格咨询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15034件)、商品零售(3877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3048件)、社会服务(2785件)、医药(1942件)。占价格咨询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8.01%、9.80%、7.71%、7.04%、4.91%(详见附表4)。
二、价格举报反映的重点问题
(一)公路客运价格违法问题仍是热点
(二)宾馆酒店行业价格不规范行为比较突出
(三)社会服务类价格举报咨询数量显著上升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保养、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社会服务消费在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性也逐渐增加。春节期间,由于务工人员返乡,上述服务业收费价格呈明显上涨态势,价格举报量环比上升16%,主要问题:一是反映部分理发店、洗车房、洗衣房、浴室、KTV等营业性场所涨价幅度较高或不允许使用会员卡,并未做好明码标价和提示;二是反映家电维修、开锁、水道疏浚等上门服务类行业大幅涨价;三是反映部分修车厂在进行机动车维修、检测、保养时,临时提高人工费和耗材费,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四是反映部分物流公司春节期间运费涨价问题。
(四)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行业价格举报投诉量环比大增
三、查处典型案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正当价格权益。
(一)南京市汽车维修企业串通涨价案
(二)温州市某幼儿园违规预收学费案
浙江省温州市一市民反映,孩子所就读的幼儿园通知家长预交春季学期的学费、餐费等费用共计1000元,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制定的《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的规定。温州市鹿城区发改局依法责令该幼儿园退还违规收取的33名学生的预交费用,共计33000元,并要求该园加强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佳木斯市某房地产公司违规收取燃气管道初装费案
(四)某银行违规收取信用卡滞纳金案
山东省烟台市一位市民反映,其名下某银行信用卡因未还清账单产生滞纳金,但被收取的滞纳金高于该行网站公示的滞纳金标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依法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328817.40元,并责令其加以整改。
(五)大理白族自治州某医院违规收取医疗费用案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州某医院进行了前列腺男科手术,存在乱收费现象,要求查处。经查,该医院为非公立医院,其医疗服务价格应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但该医院部分收费项目没有相应的医疗记录和明码标价公示,还出现该患者的医疗项目收费高于其他患者等问题。大理市物价局责令该院将违规收取的6000元费用退还患者,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杜绝侵犯患者合法利益的情况再次发生。
(六)张掖市某广电公司强制收费案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依法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办理工作
近年来,因办理价格举报、价格投诉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日益增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依法依规办理价格举报、投诉和信访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保证办理程序和处理实体的规范、准确,避免因价格主管部门的不当行为而导致的行政复议、诉讼败诉。要进一步适应价格举报量增加、举报件更为复杂等新常态,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