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销:指供应商上架商品并设置推广费用,由供货系统或分销系统中的分销商为供应商进行代理,该分销商将商品推广给消费者,产生订单后供应商负责为消费者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供应商向分销商支付推广费用的销售模式。
3、供货系统:是指由微店(无线生活(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提供,在微店店长版APP里,用于展示供应商商品的系统(下简称“系统”)。
4、供应商:指通过微店的审核,开通了商品在供货系统展现功能的供应商,即商品可在供货系统或分销系统中被供货系统或分销系统招募的分销商进行代理,供应商作为商品实际的销售主体,并承担产品质量问题保障、售后服务、争议解决等责任,消费者如有开票需求的亦由供应商提供。
5、分销商品:指供应商设置了推广费用区间,可被分销商代理并在区间内设置实际推广费用,且被分销商推广完成后,供应商需要支付推广费用给分销商的商品(即开通了分销/挑货功能的商品)。
6、分销商:也称“代理”或“代理商”,是由供货系统招募的,在供货系统或分销系统中挑货或分销供应商商品的推广主体。
9、关联公司:是指不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协议一方,受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同受控制的法律主体,“控制”指直接或间接享有50%以上的关联或决策权利,不论是通过表决权、协议或其他方式。
二、本协议/本服务的变更
1、微店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依照本协议约定方式就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或本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一旦本协议/本服务内容发生变更,微店将会在该变更内容确定后,以在微店店长版APP更新的方式向用户公布,您知悉并认可微店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
4、您知悉并认可,微店有权自行决定服务的内容,现有的服务都有可能被关闭、替换或在未来重新开启,也有可能在后续增加新的服务,对此微店有权自行决定,本服务项下的具体服务以微店实际提供的为准。
三、服务内容
1、您确认,本协议采用推广模式进行。
A、该模式下分销商仅作为您商品的推广宣传方,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消费者的其他合法权益,分销商推广供应商商品所产生的销售订单均由您进行供货并提供产品质量问题保障、售后服务,消费者如有开票需求的亦由您提供。
C、货款结算。消费者下单后订单金额将由分销商代供应商先行收取,待交易完成后,您与微店通过系统结算该笔订单的推广费用。
3、技术服务费仅在您作为“供应商”身份时完成的交易进行收取。
4、您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可在微店店长版后台查阅明细,并申请开具发票。
四、保证金规则
微店有权根据您的主体资质情况、信用度及经营的类目等独立判断是否收取保证金及/或收取的保证金金额,对于您向微店缴存的保证金,微店无须向您支付任何利息等孳息,如微店决定向您收取店铺保证金的,则本条款对您具有约束力。
1、店铺保证金:店铺保证金为微店直接向您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入驻供货系统需缴纳1000元保证金/店铺(即商家每入驻一个店铺,则需要交纳一份保证金),微店有权根据运营情况、您店铺情况、消费者投诉情况等因素,对向您收取的店铺保证金额度予以调整,具体以微店通知的金额为准。
A、您知悉并确认,您缴纳的店铺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产生任何利息等孳息,供货系统亦未收取该笔保证金,仅冻结在您的微店店长版账户中,您可自行在微店店长版账户中进行查询;因此,微店无法向您开具该笔保证金的收据、凭证或发票。
B、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内,您应承诺店铺保证金金额始终保持不低于初始交纳的数额,如发生赔付、违约及违法等行为导致保证金金额减少的,您应在赔付发生后七(7)日内补足保证金,使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初始交纳数额。保证金不足期间,微店有权暂停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下架所有产品,直至足额缴纳为止。如您在经微店催告后仍拒绝补交或补交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微店有权对您采取永久封禁店铺、冻结资金或强制将您等额的店铺资金(含尚未结算的在途资金)转化为应补交保证金等措施。
2、违规保证金:当您出现违规行为(指您违反微店协议或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商品、实施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微店各项协议及规则等)时,微店将对您的店铺资金(含尚未结算的在途资金)采取限制使用、限制提现、强制转换为违规保证金等措施,并用于因您的违规行为导致可能向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发生的赔付、可能向微店进行的违约金/赔偿金支付或其他可能由您承担的款项支付,具体限制金额等信息以微店通知或微店系统实际操作为准。
A、您知悉并确认,如您发生任一违规情形或微店收到任何第三方对您发起的投诉、举报或微店因您而受到任何第三方发起的投诉、举报、索赔、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微店有权冻结您的全部或部分店铺资金作为违规保证金,冻结期间,您店铺内的资金无法使用、无法提现,直至您向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完成赔付、向微店完成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或完成其他应由您承担款项的支付。
B、如您拒绝(包括明示拒绝及默示拒绝,如微店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等)承担上述第A款中载明的款项,微店有权将已经冻结的全部或部分违规保证金划扣作为违约金,同时亦有权将前述划扣的款项用于向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完成赔付、赔偿微店损失或完成其他应由您承担款项的支付。
C、如采取限制措施的店铺资金不足以完成对上述第A款中规定情形的赔付的,微店有权自剩余店铺资金中限制相应金额予以补足,无法补足的,微店有权终止微店协议并停止服务。
D、如微店在采取限制措施时未明确具体限制期限的,则您理解并确认,微店有权依据您店铺账户的情况、交易行为、投诉情况、履约风险、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等因素决定限制期限的延长或缩短。
3、保证金缴存、补缴、赔付、退回等过程中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等第三方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4、您在经营过程中或终止使用微店供货系统服务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可向微店申请保证金无息退还:
A、所有订单均已履行完毕且不存在纠纷或其他异常情况;
B、所有售后、纠纷、赔付处理完毕;
C、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欠款或未结款项;
D、退款账户状态无异常;
E、所有已销售商品的质保期均届满。
6、供应商保证金的其他规定以微店另行公式的规则为准。
五、微店供应商功能的条件
1.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方能开通微店供货系统供应商功能:
(1)主体资质、品牌资质、行业资质及其他各类证明材料齐备(具体资质要求以相应页面提示为准),经营范围能够覆盖所经营的商品类目;
(2)店铺内有您完整的基础信息;
(3)店铺已加入担保交易;
(4)已足额缴纳微店供应商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属于不可用余额,当发生订单维权退款而店铺余额不足以赔付时,该保证金将用以先行垫付给消费者,以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5)同意并签署本协议及遵守《微店供应商管理规则》。
2.资质查验:
C、微店有权不定期抽查您提供的资料是否有效以及资质与您销售商品是否相符等事项,如果微店认为您资质存在瑕疵的,微店有权要求您限期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及/或补充提供证明文件,如您拒绝配合的,您应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且微店有权立即停止向您提供服务。
D、您应自行承担对分销商的资质核验义务,保证分销商具备完成分销所需的各项资质。微店不对分销商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六、供应商推广费用支付
1、您通过微店供货系统选货并推广商品,供货系统招募分销商帮您推广,完成交易后(正常情况下为用户确认收货后7日),您应向分销商支付推广费用。
2、推广费用以您在供货市场上架货品时约定的金额为准,数量以微店后台记录为准。
3、您同意若由于您的原因或者系统原因等导致微店遭受损失,微店有权指令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您的店铺余额中进行款项冻结等操作。您同意将在微店书面通知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线下向微店支付相应的费用。
4、您同意,所有的交易订单以及推广等数据以微店系统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
您应向消费者开具与销售订单金额相当的发票。
七、消费者保障
1、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产品外,买家付款完成后72小时内发货以及7天无理由退换货。
4、维权问题供应商及分销商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微店有权(但无义务)采取措施促成纠纷的解决。
八、微店的权利和义务
2、当您和分销商产生纠纷时,微店有权(但无义务)介入您与分销商之间的争议处理,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微店及其关联方亦有权(但无义务)介入您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争议处理。
3、微店有权向您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4、若微店发现您存在下列情况,或微店根据消费者、分销商等第三方的投诉举报认定您可能存在下列情况时,微店有权(但无义务)根据您违规情节轻重及交易实际情况对您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交易并对买家进行退款、店铺部分或全部商品下架、暂时封禁店铺、限制店铺资金提现、提高保证金额度、以保证金进行赔付、要求您向微店支付违约金、永久封禁店铺、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及其他微店认为有必要采取的措施:
A、消费者、分销商等第三方通知微店,认为您提供的某个具体产品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
B、消费者、分销商等第三方向微店告知您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D、您存在《微店店长服务协议》、《微店卖家违规处罚管理规则》、《微店供应商管理规则》等微店平台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的。
5、微店有权对您的基本信息及推广信息等进行查阅,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或疑问的,均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7、经国家监管部门、法院等出具的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微店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您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协议行为的,微店有权公布您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九、终止服务
1、如您未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店铺保证金或无法补足违规保证金的,微店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服务并将您清退出微店供货系统;
2、您在微店供货系统出现以下情形,微店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服务并将您清退出微店供货系统:
A、微店多次收到消费者、分销商等第三方投诉的;
B、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C、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D、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及其他微店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E、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F、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G、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H、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I、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J、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K、您通过微店或微店供应商平台获取他人信息,骚扰微店商户或合作伙伴,或骗取微店商户或合作伙伴的金钱的;
L、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微店供应商管理规则》等内容,依照规定微店有权终止向供应商提供服务的;
M、其他微店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3、本协议终止后供应商无权继续使用供货系统推广商品,但针对本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交易,供应商仍需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1、您使用供应商发布的商品信息或者其他信息前,应慎重辨别这些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安全性。微店仅向您提供技术服务,您了解微店供货系统上的信息系供应商自行上传及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微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2、您理解并同意,微店不对因下述情况导致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A、微店有权基于综合判断,包含但不限于微店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B、微店在发现交易异常或您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微店供货系统服务,并拒绝提供您使用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3、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您无法使用本协议服务的,微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微店在微店官网或微店规则中心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B、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C、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微店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D、由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4、对下列情形,微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A、并非由于微店的故意而导致本服务未能提供的;
B、由于您的过失导致您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C、微店基于本协议约定或其他合理依据对您采取处置措施的。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
2、本协议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由您与微店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任何一方于另一方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一方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微店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的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