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万物复苏,第38届“广东省鸟节”也如约而至。3月28日下午,在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和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精心组织下,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缅甸蟒、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在内的四只/条珍贵的鸟类等野生动物在得到救护并康复后得以放归,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2018年共接收救护野生动物活体1140只/条
活动中,深圳市野保处科长郭强和救护中心副主任高红分别介绍了野保处和救护中心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据了解,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2018年共接收救护野生动物活体1140只/条、野生动物死体38只/条,其中属于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1只/条、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3只/条、国际公约(CITES)附录Ⅰ野生动物72只/条、国际公约(CITES)附录Ⅱ野生动物681只/条、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下同)280只/条。共处理野生动物扰民案件33起,成功救护野生动物26只/条,包括猕猴2只、土拨鼠1只、缅甸蟒7条、水律蛇7条、黄斑鱼游蛇1条、三索锦蛇1条、眼镜蛇6条及竹叶青蛇1条。
救护中心的这些动物是从哪里来的?主要输送这些动物到救护中心的途径是哪些呢?记者里了解到,这些被救助的野生动物的均来自森林公安、海关等执法部门查没,或是市民发现受伤、送往救护中心的。
其中,属于本地物种野生动物在救治康复后将被放归大自然。据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统计,2018年其共放归本地野生动物184只/条,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只/条、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只/条、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125只/条。
随意放生危害生态系统的将担责
在生活中遇到野生动物该怎么办?很多人的答案中,将期放回大自然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事实上,野生动物的放归有严格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知多D:什么是“鸟节”?
每年的3月20日是广东省鸟节,接下来的一周是爱鸟周。今年是广东省第38届“鸟节”,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保护野生鸟类,建设美丽广东。
今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省全面禁猎野生鸟类。禁止在广东省境内使用粘网(捕鸟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禁止任何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出售、购买、利用粘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提供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