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100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房产概况及拍卖标的
房产座落:珠海市香洲区逸仙路288号(凯旋大酒店)。
登记建筑面积:15210.48平方米。
登记产权人及房产权证号:
珠海市海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有100%份额,不动产权证号:20170068123。
登记详情参见附件
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的计税价格:不详。
特别提醒:
1、凯旋大酒店建筑面积21236.58平方米,其中产权登记建筑面积15210.48平方米。不予确权登记部分6026.1平方米不包含在产权证内。
2、不予确权部分已通过行政处罚并缴纳了罚款,已通过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可经营使用,评估价为3190元/平方米。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2017年10月1日,汤振东、蔡树坚与珠海市海纳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业物业租赁合同》,承租期为10年,即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经本院审查,合同无效。汤振东、珠海市海纳大酒店有限公司已提起执行异议。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及提供的担保,本院继续不带租约拍卖。)
拍卖标的:珠海市海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上述房产的100%份额。
网络平台:京东网网址:sifa.jd.com/2584
四、拍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房产:
1.本院;
2.京东网;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拍卖价格构成
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珠海市海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评估机构询价,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8亿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90万元。
(四)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2022年1月8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4350501040016324000000079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2020)粤04执906号,珠海市香洲区逸仙路288号(凯旋大酒店)。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
本院按拍卖房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
拍卖房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房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房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次拍卖自行看样。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
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