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项目: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龙王庙西北侧挡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查询码: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受益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深圳市(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履约保函,系为贵公司和申请人就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龙王庙西北侧挡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以下简称“项目”)订立的第******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具。
我司,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以人民币(币种)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百分之10%的金额,即人民币一百万元整的金额。我司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追索。我司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亦受同样的约束。我司同意下述条件:
1.我司向贵公司保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2.如果申请人未能履行或者承担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任何责任,我司将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贵方要求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整的款项。
3.本保函适用于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给予的或同意的所有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不论我司是否收到该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我司放弃取得有关上述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的通知的权利。
4.对于现在或将来的产生的税收、税费、收费、扣减费用或预提款项,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6.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信安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预付款保函
致: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受益人)
鉴于深圳(下称被保证人)拟/已与贵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龙王庙西北侧挡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合同(下称合同),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合同项下约定的预付款担保:
一、本保函项下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币种)¥3000000元(小写)叁佰万元整(大写)。
二、本保函有效期间自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六、我方提供本保函后,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应当取得我方书面同意并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八、因本保函所发生的一切纠纷接受保证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