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儿童在猫咖与小猫进行互动体验时被咬伤右臂,经营者未事先向未成年顾客提示告知与小猫互动体验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正确互动方式,被判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民法典涉宠物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
案情显示,涉案公司经营一家以猫咪为主题的咖啡馆,靠小猫招揽顾客,并靠撸猫体验及咖啡等增值服务来营利。一天,时年5岁的鲁某某在父亲陪同下到该公司处与小猫进行互动体验时,其手臂被小猫咬伤。对此,涉案公司称,系因鲁某某两次触摸了猫咪的敏感部位即臀部及尾巴,小猫才作出应激反应将鲁某某咬伤。事发后,该公司对鲁某某伤口处进行了基本处理。随后,鲁某某父母带鲁某某到社区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当晚,鲁某某出现发热现象,并先后多次到医院检查,为此支出疫苗接种费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鲁某某由此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涉案公司支付鲁某某医疗费、家属护理费、交通费共计一万余元。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本案已经查明的情况,鲁某某在涉案公司与猫进行互动体验时被咬伤右臂,该公司作为事故发生时的动物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事发时鲁某某的陪同成年家属未尽到对其的保护义务,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应据此减轻该公司的责任。根据现有证据以及查明的事实,认定该公司对鲁某某的损害结果承担90%的赔偿责任。
陈晓东表示,本案敦促以涉案公司为代表的猫咖、宠咖等店铺提高对其店内动物的管理职责水平和安全维护意识,确保就动物接触、互动的正确方式及风险因素向消费者事先作出专业、充分的指导、提示和说明,如此,方能避免类似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法治的消费环境,此亦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原则及敬业原则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