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筑地房产托管一、商业地产经营模式、法律关系及实例二、产权式酒店涉及的法律关系三、投资风险及防范四、模式探讨
商业地产具有“总价高、利润率及开发风险较高、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有能力全额购买商业地产的投资者实在少而甚少;即使有能力购买,理性的投资者也不愿将大笔资金积压在投资回收期如此漫长的项目上。这使得开发商在开发商业地产时不免会面临两难局面,一难是开发的商业地产用于整体出售时难找到买家,开发资金无法回笼;二难是自己经营时,不得不由于投资回收期过长而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无法尽快回收资金投入其他项目的开发,影响整体运作。开发商为了吸引投资者投资、将所开发的商业房地产顺利销售出去,便在开发经营模式上有所创新,“分割出售”、“售后返租”、“地产开发与商业运作同步并存”等开发经营模式应运而生。
开发商将商业房地产作统一规划,将商业地产分割,以长期出租方式招租。因为缺少统一的规划和有序的经营管理,这种方式往往会产生招商不成功、商业地产无商业利润产生的风险,最后将变为开发商将商业地产出租后又以返租方式招商经营的情况。开发商与投资者之间建立的是租赁关系,以有委托经营或回租关系。在实际案件中,开发初期采用的就采用将商城分割进行长期出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模式回收资金,但市场一直没有兴旺,开发商引进开办市场后,虽有所改善,但与好佳市场等的火爆程度相比,仍无法相比。如果开发商无收益、资金缺少,投资者的投资面临的风险很大,纠纷将会不断产生。
对酒店经营模式不甚了解的投资者在产权式酒店投资过程中,前期不调查酒店开发商是否真的具有经营和担保实力,后期也不调查酒店的管理集团是否真的具有管理能力,只要看到高回报就匆匆购买,已经出现了一些投资风险的实例。产权式酒店的投资风险,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意识到产权式酒店并非只赚不赔的“黄金屋”,为此,出现了产权式酒店为房产投资人加上一道“保险”——引入专业担保的这种销售模式,专业担保公司介入投资性房产领域,为投资者的收益提供一定条件的担保。
产权式酒店主要涉有二个法律关系,一是开发商与投资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二是投资者与商业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也有的是委托经营合同关系等)。当然,还不排除有其他如担保、抵押等法律关系。
产权式酒店存在投资风险,开发商为增强吸引力,为房产投资人加上一道“保险”——引入专业担保即专业担保公司介入投资性房产领域,为投资者的收益提供一定条件的担保。担保公司以专业的特长要对这一项目进行严格的考察和评价,如酒店经营效益、客房入住率、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每年度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以及一定的抵押实物,为酒店管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担保。投资者(权益人)在与开发商(被保证人)签订购买合同后,可以得到一份由担保公司(保证人)出具的担保函以保障权益。在保证期间,若权益人回报率低于承诺时,权益人有权依据担保函在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支付现金赔偿。为酒店管理公司履约进行监督、担保,以及无法履约时的代付赔偿。保证担保关系使原来简单的两方关系变成了三方关系,成为一种“金三角关系”,使三方在某个目的上是一致的。由担保公司通过对投资产权酒店的购房者进行风险担保,可在一定程度减少购房者的投资风险。
有些开发商为消除投资者的投资顾虑,在销售时承诺投资者购房后满三年的,可以以原购买价将所购房屋出售给开发商,开发商保证回购,这其实在双方间形成的是一种附期限符条件的合同关系。附期限是指投资者购房满三年后,附条件是指原价格出售,在符合这二个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投资者要求履行该约定,开发商将无条件按原出售价回购投资者所有的房屋。
产权式酒店的物业管理不同于一般的住宅,因为有酒店管理公司的经营,无需另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但并非与物业管理无任何关系。业主还是有必要成立一个业委会或类似的机构,保管物业方面的资料(如竣工总平面图、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等)、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等。还可以在与酒店管理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及时进行续约或统一意见另行招商。此外,还有按揭贷款时的抵押借款合同关系、进行二手房转让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等法律关系。
投资者还要与开发商或酒店管理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由酒店管理的过程中,酒店物业的管理、运营、维修成本该由谁来负担?如若合同不明确,将来会给投资者带来一笔沉重的负担。
面对开发商宣传的“第二代产权酒店”、“第三种储蓄模式”等,投资产权式酒店不能只顾高额回报而忽视风险,仔细调查分析、认真签好合同、虚心进行咨询,也许是最好的投资保障。宣传收益越高,更应该注意其所陈述对于收益的保证条件。
2.钱保就是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投资人的收益权实现;
3.物保就是以产权抵押的方式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实现。
成立购房业主管理委员会(相当于股东委员会-参照上市公司),同时为了不影响酒店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业主能够统一意见,相当于业主选派代表参加酒店管理公司的计划制定和监督执行,代表参与酒店管理公司的经营指标决策,督促完成既定目标,监管财务支出计划和大项开支。
1.职能:代表业主对酒店管理经营监督,审查季度、年度计划并督促计划完成。
2.参加管理委员会并监督经营目标、保证权益的安全及收益实现。
3.抵押物监督与管理及处置。
4.在遇到重大事项发生时,例如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收益分配,管理公司有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他对于业主侵害的情况发生时。及时决策,甚至更换管理人,处置资产,以保证业主的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