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市安委会“五十四条任务清单”的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督促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内蒙古阿拉善左旗“2·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以及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于4月底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此次全国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6日起至5月下旬前)
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排查(2023年5月下旬至8月)
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班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具体落实,实行隐患分级分类,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县(市、区)文旅部门组织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精准执法(2023年9月至11月)
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聚焦关键点,编制排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四张清单。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剖析问题不足,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主要任务是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重点把握“三个层面”和“四个突出”。
(一)专项行动“三个层面”:
一是企业层面,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并组织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等开展排查整治,按要求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是部门层面,制定印发专项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互联网+监管”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三是党委、政府层面,专题学习并逐条对照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迅速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党政负责同志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检查,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二)专项行动“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文旅、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不搞“大而全”,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全员责任落实。牢牢把握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导作用,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是突出“先礼后兵”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先请各企业集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政府部门强化帮扶指导,然后再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倒逼,避免与监管部门搞“躲猫猫”游戏,便于摸清底数、共同发力。
四是突出“机制创新”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建立先学习培训后监管执法、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主流媒体专栏曝光、匿名举报查实重奖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监管执法查不出问题或查出问题后不跟进整改等情况,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一)公共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场所重点安全隐患类型
1.火灾风险隐患
(1)场内未严格落实室内禁烟制度或使用明火;
(2)电气线路老化或配置不合理、擅自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3)场馆、单位装修未按规定使用电焊、气焊等施;
(4)装饰装修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的彩钢板等易燃材料,舞台幕布等使用未经阻燃处理或简单处理但达不到防火要求的可燃材料;
(5)灭火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指示标志不清楚,消防队伍不健全。
2.建筑安全风险隐患
(1)场馆建筑因建造年代久远,且以木质结构或砖混结构为主,未定期检修、维护,墙体或馆内结构存在垮塌风险;
(2)农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周边发生的地质灾害,对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造成破坏。
3.设施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1)电梯未定时进行检修,检修出的故障未及时排除;
(2)场馆内舞台搭建不符合安全标准;
(3)场馆内使用大型电器设备操作不当。
(二)大型文化活动重点安全隐患类型
1.设施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2)演出设施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突发故障且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
2.火灾事故风险隐患
(1)演出场所未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
(2)演出场所装饰违规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的彩钢板等易燃材料;
(3)演出场所未设立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3.其他事故风险隐患
(1)活动现场遇突发事件造成现人员拥挤、摔倒,引发踩踏事故;
(2)不法分子在活动现场制造恐怖暴力事件。
(三)旅行社重点安全隐患类型
1.旅游交通事故风险隐患
(1)未按照规定租用正规旅游客运公司的车辆;
(2)旅游客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超载超速、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
(3)旅游客运车辆在运载游客过程中,突遇山洪、滑坡、泥石流、坠石等灾害;
(4)未严格落实游客在乘坐车(机、船)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制度。
2.自然灾害风险隐患
旅行社组团旅游过程中遇有台风、冰雪、大雾、山洪、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滑坡、泥石流、坠石等地质灾害。
3.餐饮安全隐患
旅行社组织游客用餐发生食物中毒。
(四)旅游景区重点安全隐患类型
1.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景区未建立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制度,以及应急避险措施。
(1)景区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规定;
(2)景区未落实森林防火规定。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风险隐患
(1)景区客运索道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修,使用过程中突发故障未能及时排除;
(2)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在运行中,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制动装置和缓冲装置故障发生碰撞;
4.高风险游乐项目安全风险隐患
(1)玻璃吊桥、栈桥、观景平台等玻璃设施未进行安全评估,且年久失修等原因导致玻璃炸裂、桥梁基座、构架垮塌;
(2)漂流旅游项目在暴雨等恶劣天气未及时关闭,蓄水水库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生垮坝、溃坝;
(3)水上游乐项目的游船驾驶人员操作失误导致侧翻,游客未按照规定穿戴救生设备。
5.游客拥挤踩踏、坠崖风险隐患
(2)景区内大型演出活动发生拥挤、踩踏。
6.景区内交通事故风险隐患
(1)景区内交通车、电瓶车等超载超员超速;
(2)景区公路坡陡、路窄、急弯多,冬季结冰路面湿滑,防护设施不达标等。
7.餐饮安全风险隐患
景区餐饮原料采购不合格,餐饮用具未按照规定进行消毒。
(五)星级饭店以及电竞酒店重点安全隐患类型
1.火灾事故风险隐患
(1)住店顾客卧床吸烟、儿童玩火等引发火灾,灭火不及时;
(2)饭店电气线路老化或超负荷用电,住店顾客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3)饭店在装修改造中,施工用火、用电、用气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且装饰装修使用纤维板、聚合塑料、聚酯等可燃易燃材料;
(4)饭店厨房使用燃气发生意外;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指示标志不清楚,消防队伍不健全。
2.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饭店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进行检测维修。
3.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建筑、地下室等密闭空间安全隐患。
4.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隐患
饭店餐饮原料采购不合格,餐饮用具未按照规定进行消毒。
(六)文物博物馆单位重点安全隐患类型
1.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安全风险隐患
(1)不法分子盗掘盗窃文物;
(2)对外开放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未按照规定确定游客人数或接待游客超过规定承载量。
2.古建筑、纪念建筑(革命文物)安全风险隐患
(1)古建筑、纪念建筑内有居民居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瓶车充电,室内外电气线路未采取穿金属管保护措施;
(2)古建筑、纪念建筑未采取防火、防雷安全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
3.博物馆安全风险隐患
(2)馆内使用明火,对进馆参观人员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查验不严格;
(3)未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
(4)不法分子盗窃馆藏文物。
(一)现场检查
1.检查县(市、区)文旅部门、局直单位是否制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是否有组织辖区文旅场所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建立隐患台账清单,是否及时上报重大事故隐患。
2.检查文旅(广电、体育)场所或单位是否制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检查文旅企事业单位是否有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单位员工是否知晓企业的重大隐患事故排查整治专项2023行动,检查单位是否发现了隐患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是否建立了隐患台账清单。
3.检查各文旅(广电、体育)场所或单位“安全生产月”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是否开展了安全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