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景园16栋一、五、六层餐饮酒店运营管理征集
委托单位: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征集方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标的预展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二、预展地点:桃李景园16栋一、五、六层餐饮酒店
征集形式
一、本次征集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则直接确定该受让方为成交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则采取现场竞价、一轮决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竞价方式
1、本次征集采用现场竞价、一轮决标的方式进行,即现场进行一轮报价,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本公告中公布的挂牌价;
2、报价档次为总营业收入(每年不低于1200万元)的5%,可跨档,上不封顶。
3、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报价最高方即为成交方。
4、竞价遇有二个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时,则继续进行竞价,直至竞出最高报价。
5、交易结果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3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征集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受让方必须在30日内与征集方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桃李景园16栋一、五、六层
管理运营期
5年(装修期不计入),到期后,同等价格下,原运营管理公司具有优先权
房屋面积
一楼建筑面积:468平方米;五楼建筑面积:1323.56平方米;六层建筑面积:1323.56平方米。总计3115.12平方米。
房屋状况
一楼:为姜堰特色早茶店,可容纳约80人同时就餐,设置独立厨房、公共卫生间、就餐区、外卖区、服务吧台等,一楼设置独立的客梯2部,直通五层、六层餐厅。
五楼:特色包房区,设置中大型包房6个,均可容纳12-16人就餐,包房内设置就餐、棋牌、品茗、休息等功能,并设置独立的卫生间、备餐间。
六楼:连通包房区:为适应不同人数的就餐需求,六楼设置大包房1间,可容纳14人就餐,包房内设置就餐、棋牌、水吧、休息等功能,并设置独立的卫生间、备餐间,其他8-10人小包房共计19间,分为4个连通包房区,其中4桌连通为2个区,5桌连通为1个区,6桌连通为一个区。
特别事项说明
二、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进行的,征集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按实结算,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征集方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万元/年,总价300万。正向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经营后次年4月底前结清上一年应缴纳的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2、拟用餐饮负责人一名,要求具有3年以上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酒店经营管理经验,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职务证明等证明材料。
3、拟用的烹饪师一名。要求具有类似酒店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及省级以上荣誉或具有类似美团点评“黑珍珠级别”餐厅的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职务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一、《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的,征集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上缴风险保证金费用150万元至征集方指定账户,分年度返还(前四年每年返还20万元),如经营不足5年,则扣除剩余押金的50%作为罚款。
其他要求
二、经营场所的厨具及餐具均由受让方自行购买,资产属于购置方所有。
三、酒店在运营过程中,所有的经营性流水需在征集方指定的账户中进行交易。
四、受让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酒店内部及周边的卫生清洁、安全工作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六、所有食品、安全接受征集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证件齐全,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及伪劣假冒食品等。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金额:12000元。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3212840561010000014167
三、注意事项:
1、保证金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征集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征集方批准,代理公司方可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受让方须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09:00-11:00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姜堰区上海路88号)资格审查室报名,报名费300元。
二、报名材料(复印件盖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保证金缴纳汇款回执单;
7、征集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征集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受让方。
竞价须知
二、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征集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四、竞价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其他说明
一、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受让方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竞价。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公示期间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五、各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