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务处审核通过后,由燕园宾馆对接入住事宜。
燕园宾馆联系人:戎智慧13901992573、陆翌超13611765433
4、退房前,由项目负责人与前台核对费用结算单并签字确认,结算单一式两份。
5、办学单位凭结算单7个工作日内至学校财资处缴费,开具发票。
二、燕园宾馆入住注意事项
1、燕园宾馆供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的项目学员住宿使用,不对外开放。
2、申请单位和使用单位须一致,严禁将申请到的客房转租转借给其他部门、个人、校外单位使用。
4、办学单位要做好入住人员管理,禁止在宾馆使用明火装置和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客房及公共区域内吸烟。
5、宾馆不提供现场收缴费服务,未经允许宾馆内禁止从事各类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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