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3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条件
全国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突出政治标准,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担当精神,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济学门类(专业代码02)或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12)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且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5.具有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均包含本数。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说明
1.总会计师由南山区卫计局委派至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岗位,由区卫计局委托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5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续聘、轮换续聘或解聘。
2.总会计师任期内的薪酬(含绩效)按照所在医院班子副职岗位薪酬水平执行。
3.总会计师不得同时担任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非工作日:仅限2019年2月16、17、23、24日,3月2日、3日六个非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10:0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65号南山大厦南座7楼;
联系人:陈先生、徐先生。
4.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3)个人财务管理主要成果或经历说明材料;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户籍由各区公安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负责办理;该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5)深圳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名单。
笔试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
(四)面谈。
主要就应聘职位、入职意愿及其它双方关心的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深入交流。
(五)体检与考察。
(六)任前公示。
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总会计师公开选拔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严明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聘任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拟任人选要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