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民陈女士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自己是居住在晋安区琴浦新苑的租客,近日准备退租时,发现家中的四张椅子有轻微破损,便主动与房东协商赔偿。本以为赔偿200元即可了事,但房东却表示需要赔付整套桌椅的价格,共1600元。无奈之下,陈女士赔付了房东800元,对此结果陈女士无法接受,“只是四张很普通的椅子,为什么要赔这么高的价格呢”。
租客:房东要求的赔付方案不合理
陈女士告诉记者,6月3日她准备搬离出租屋时,发现家中的三张椅子有猫爪划痕,一张椅子有印子,便主动与房东协商赔偿。房东表示椅子有破损,需要重新置备一整套一模一样的桌椅,费用为1600元。对此,陈女士要求房东出具购买桌椅的收据或付款记录,但房东无法提供。
陈女士准备搬离出租屋时,发现椅子有猫爪划痕
当日下午,陈女士来到物业处开具“出门条”,物业表示收到房东通知称陈女士不愿赔付桌椅费用,不能开具“出门条”的通知。陈女士认为,自己还有6400元的押金在房东手中,房东不应以“未赔偿椅子费用”为由不让物业开具“出门条”。随后,房东便赶来物业处与陈女士起了争执。
最终陈女士报警处理,在警方的介入下,陈女士无奈赔付了800元。“不赔偿房东不让走,警察让我把钱赔给房东了事,房东拿不出当初购买桌椅的价格凭证。四张椅子只是有轻微破损,为什么要赔这么高的价格呢?”陈女士透露,她了解到在赔付800元后,房东仍将椅子保留继续出租。
房东:按照租房初期的约定执行
记者针对上述情况联系了房东蔡女士进行了解。“75平方米的房子变得‘面目全非’,小陈只给了我100元卫生费,根本不够请人做卫生。”蔡女士说,她所提出的赔付价格实际上包含了一定的卫生费,房屋内的脏乱程度大约需要500元才能清理干净,同时她认为赔付800元也是按照租房初期的约定执行的,“当初租房的时候说好出现损坏会照价赔偿,现在四张椅子都已经报废了”。
既然“报废”,为何蔡女士仍然在使用?蔡女士回应称,该套桌椅是在她亲戚处购买的,待她的亲戚回福州后,便会重新购置。
对此,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也曾提出要自行清理房屋,但房东称由其自己来打扫,最后卫生是房东和其亲戚一起做的。
律师:赔偿整套桌椅的价格缺乏依据
那么房东要求赔付的价格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沈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711条、714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次事件中,因租客饲养的宠物损坏出租房的家具,故租客应向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价格则要视桌椅的新旧及损坏程度而定。根据租客提供的照片,椅子属轻微破损,可以修复,房东在无法提供购买桌椅价格凭证的情况下,要求租客赔偿整套桌椅的价格缺乏依据。
沈律师建议,租客在面对房东的不合理要求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租客应保留好与房东沟通的记录、家具损坏的照片、付款记录等证据,以备后续使用;如有必要,租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认定赔偿责任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