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近期,我县部分巡游出租车不打表计费、乱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有所抬头,引起广大人民群众强烈反响,严重影响了我县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形象和城市文明形象。为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乘客利益,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定开展巡游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乱收费)、议价的;
(二)营运中拒载、甩客、未经首位(批)乘客同意拼客、故意绕道的;
(三)驾驶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未取得上岗证或不悬挂监督卡和上岗证上岗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五)不按要求使用车载GPS系统的。
三、整治要求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可以酌情加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出租汽车运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0854-3230400进行举报投诉。
独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一、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乱收费)、议价的
(二)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计5分。
(四)驾驶员应当注意什么:
单批次乘客上车后,礼貌询问目的地,目的地是城区范围内时,扳下空车灯进行计费(如果乘客询问运价时要向其宣传、解释城区内实行打表计费)。乘客下车后再恢复空车灯继续运营。
什么情况下可以议价:如果目的地(或起点)在城区外,可以与乘客进行议价,也可以打表计费,双方商定后再运送。
二、营运中拒载、甩客、未经同意拼客、故意绕道的
(一)有关概念:拒载是指巡游出租车待租状态下,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甩客是指巡游出租汽车搭载乘客在运营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未经同意拼客是指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运营中在没有征求首批(首位)乘客同意下搭载其他乘客的行为。故意绕道是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搭载乘客时未按合理路线行驶的行为。
(二)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计10分(拼客、故意绕道的计5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载: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宠物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物品或动物的;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乘客要求去郊区偏僻地段或要求出城并拒绝进行出城登记备案的;去经目的地的天气、路况较危险或已禁止通行的;乘客有醉酒或精神病表现且无人陪同的;乘客携带超宽、超大、超重等物品影响行车安全的。驾驶员遇到上述情况不提供服务时应当向乘客礼貌作出说明。乘客如果没有上述情况,车辆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遇招停车,询问乘客去向后不搭载前往的,一律按拒载进行处理。
乘客拼车注意什么:我县原则是不允许乘客拼坐出租汽车,在车辆少、交通拥堵情况下可以拼车。拼车时,如果车上已有首批(首位)乘客,驾驶员应当征询首批(位)乘客是否同意拼车,同意后再让后批乘客上车。否则按“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行为进行处罚。各批次乘客的拼车费用原则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其中首批(首位)乘客的运费一般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中途上车又先下车的一般按起步价收取,中途上车最后下车的应当按上车地点到终点折算运费收取。
三、驾驶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未取得上岗证或不悬挂监督卡和上岗证上岗的
(一)有关概念:是指驾驶员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没有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合格取得配发的上岗证,没有在出租车内明显位置悬挂服务监督卡或上岗证就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也包括将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转交给无上述证件的驾驶员运营的行为。
(二)处罚标准:驾驶员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驾驶员未办理上岗证从事出租车经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经营者从业资格证计20分处罚。未张贴监督卡和上岗证的,可以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罚。
四、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一)有关概念:出租车文明用语一般有:“您好,请问到哪里,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请坐稳了,请您看好计价器的金额,谢谢,请带好随身物品,请记得拿好后备箱行李,开门请当心,注意后面车辆,请慢走、欢迎下次乘坐,不好意思、建议我顺路带一位乘客吗”等等。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是指运营途中,驾驶员使用“你真哆嗦,你急什么,你脑子有病,你真笨,你懂不,我就这样你能做什么,不想和你废话”等服务忌语伤害乘客、对乘客不尊重的行为。服务态度恶劣这里是指驾驶员运营时与乘客发生不愉快情形下,没有缓和心态,保持镇静,虚心倾听,接受批评,主动认错,反而辱骂、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等恶语伤害、人身伤害乘客的行为。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是指出租汽车设施、设备不完好,车辆内外脏乱、不整洁就投入运营的行为。
(二)处罚标准:驾驶员使用不文明语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计3分处罚。有辱骂、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严重服务行为的,除罚款外,并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计20分处罚。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计3分处罚。
五、不按要求使用车载GPS系统的
(一)有关概念:不按要求使用车载GPS系统是指营运途中未打开车载GPS系统,或者使用其他干扰设备导致系统失准,或者擅自破坏系统导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行为。
(二)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