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读者陈先生(化姓)向极目新闻反映,他今年6月在肇庆德庆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时,拿到的骨灰瓮竟是炖汤盅。
从本质上来说,这件事并不是价格高低的问题,而是在商品的用途。炖盅就是炖盅,骨灰瓮就是骨灰瓮,一个生者煲汤用,一个用来装逝者骨灰,两者岂能混为一谈?拿炖盅当骨灰瓮,只会伤害人的情感,令人不安,让人难以接受。
当地解释,此前德庆县殡仪馆采取的是合作经营,由私人老板运营,但目前已经进行改革,11月由政府收归国有,统一进行管理。前面存在的管理不到位的方面,后续会逐步改进。之后对于购入殡葬用品的渠道,也会更加严格管理。25日已到殡仪馆实地调查,在库房里发现还有四五个同款产品,已经让殡仪馆不再使用。
私人老板运营管理不到位,这是有可能的。那么,有关部门应该督促其管理到位才是,防止他们为了经济利益,做出伤害逝者家属感情的事情来。另外,让人生疑的是,如果通过殡葬用品正规渠道统一采购,怎么会闹出将炖盅当骨灰瓮的事来?
表面上看骨灰瓮是免费提供的,然而陈先生在此办理丧事,前后花费了2000余元。哪怕就是免费的,也不能这么随意。
殡葬事宜在民间是大事,关乎群众的感情,办事不能如此随意。有关部门应该规范殡仪馆的运营,让其收费合理合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保障到位,不能唯利是图。否则,只会给人添堵,让人心塞,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而且,有时候,这些纠纷恐怕还不是金钱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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