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需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粤语、普通话流利,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热爱殡葬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二)岗位名称:技术岗位1名(设备维护员)
1.岗位职责:负责馆内水电等设施的安装、维护、修理及安全管理工作,对水电的故障进行快速响应和修复。
2.岗位任职要求:
(1)年龄为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三)岗位名称:非技术岗位1名(仓管员)1.岗位职责:负责日用品仓和殡葬用品仓的出入仓、调拨和核对,严格把好物资进仓验收关,做好库存物品每月盘点和年终盘点等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服从岗位调剂。
(四)岗位名称:厨师1名1.岗位职责:(1)处理和准备一日三餐的食材与饭菜;(2)备齐每餐所需餐具,保持整洁,分发员工饭餐;(3)负责餐具清洗以及饭堂区域的清洁卫生等工作。2.岗位任职要求: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岗位名称:厨工1名1.岗位职责:(1)协助厨师处理和准备一日三餐的食材与饭菜;(2)备齐每餐所需餐具,保持整洁,配合厨师出菜,分发员工饭餐;(3)负责餐具清洗以及饭堂区域的清洁卫生等工作。2.岗位任职要求: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有相应健康证明,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无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服务工作的疾病;(4)服从岗位调剂。
三、报名
(一)报名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报名资料
(1)《三水区殡仪馆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需将本人近期红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张贴在报名表上,该表格正反面打印,并亲笔签名,详见附件)扫描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如有)扫描件1份;(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电子注册备案表(仅限学信网查询下载)各1份;(5)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岗位任职要求的)扫描件1份;(6)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证、驾驶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1份;
3.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报考人数少于1人的,不予开考。
四、招聘流程
接运工岗位、非技术岗位(仓管员)、厨师厨工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技术岗位(设备维护员)采取面试和实践操作的形式进行。
(一)面试
(二)实践操作
(三)体检人选确定
接运工岗位、非技术岗位(仓管员)、厨师厨工岗位依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技术岗位(设备维护员)按照面试成绩、实践操作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依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由馆办公组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体检本人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递补
对考生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公示与聘用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新招聘的编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统一签署劳动合同和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方案执行,其中接运工岗位年薪约15万元、技术岗位(设备维护员)年薪约13万元、非技术岗位(仓管员)年薪约11万元、厨师岗位年薪约10万元、厨工岗位年薪约8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等信息,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综合成绩将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入职人员因工作或个人原因被解聘或辞职而出现职位空缺的,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综合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依次进行聘用。
(四)已通过本次招聘的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