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
孤儿院的孩子是可以领养的。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6、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领养
(一)孤儿院应提交的证件领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2、领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教育被领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
一,合法领养,并在当地(孤儿院)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之日起,就可以落户:1、只要当事人是合法在孤儿院收养的孩子,当地的民政部门就会出具相应的落户证明;2、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自民政部门登记
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登记。当事人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族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后,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领养孩子,一般有以下的四种领养途径,具体如下:1、通过福利院收养陌生人的孩子。2、收养亲戚的孩子。3、收养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4、继父、继母收养继子或者继女。夫妻收养孩子,不能私下进行,必须到被收养孩子的亲生父母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