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不管是通过何种渠道染上了乙肝以及艾滋病等传染病,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干预对于病人本身都是获益巨大的。在中国,乙肝-肝硬化-肝癌这已经是导致国人肝癌的主要因素。因此,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有助于保护病人。
病人如果有乙肝艾滋病这些传染病,不管是谁,家里人也会怕被传染吧!这很正常,人之常情来的,手术前查乙肝、艾滋病如果结果为阳性,则必须告知其家人,包括其男/女朋友,避免存在相互感染,追悔莫及!
曾经发生过这个一个故事:之前手术前病人都是没有抽血查传染病八项这个项目的,手术后,病人因为不小心接触了其他病人的血液,在医院抽血查了个传染病八项,结果提示乙肝病毒感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三阳”,后面病人跟家属就不同意了,说是医院做手术给他传染了乙肝,医院有理也说不清,最后只能赔钱!从那以后,医院就规定手术前的病人,传染病八项必查!不查的话,病人就别做手术了!医院没办法啊.......
在医院,住院病人查出有乙肝、艾滋病等这些传染病的时候,医院的系统是会要求医生及时上报传染病疾控中心,又其登记在案,避免出现大规模的流行(虽然这两个可能不像之前的SARS跟禽流感一样,毕竟传播途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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