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招录单位及职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报考者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下列考生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及缩减、取消录用名额的情况将于2021年11月2日前在报名网站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蓉城先锋·智慧党建”网址:www.cd12371.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dhrss.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hrss.chengdu.gov.cn)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次招录其他相同(相近)职位。
(四)准考证打印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5.成绩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于2022年1月上旬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纪违规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①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低考试总成绩。
本次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
(二)考察
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录机关(单位)按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单位)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二)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招录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单位)、考务工作人员、报考者违反上述规定和招录工作纪律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其他事项
3.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4.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公务员招录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6.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7.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如招录机关(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录用公务员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9.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rst.sc.gov.cn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蓉城先锋·智慧党建”网址:www.cd1237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