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票的免费托运行李额以对应舱位或购票页面展示为准。2、通程航班及河北航空联程产品,河北航空实际承运航段所有经济舱舱位对应的免费托运行李额为20KG。3、凡购买河北航空客票的军人旅客,出示士官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经济舱均按20KG免费行李额保障,商务舱/乐享及经济舱均按30KG免费行李额保障,超出部分根据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二)托运行李重量及尺寸规定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上限50KG每件尺寸限制50KG40×60×100CM1、以上托运行李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托运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托运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2、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五、逾重行李退改签须知(一)退款1、退款说明旅客终止行程,在行李额未使用的情况下,可申请退还逾重行李费。2、退款流程旅客凭逾重行李收费单,前往逾重行李收费柜台提取行李并办理退款。
3、特殊情况(1)若发生航班备降等特殊情况,航空公司已协助旅客到达目的地或旅客中途自愿放弃行程的,不予退款。(2)若发生航班备降等情况导致旅客被迫终止行程并未到达目的地且无后续措施的情况下,旅客购买的逾重行李可办理全额退款。(二)变更1、签转:旅客购买的逾重行李额不可签转至其它航空公司。2、改期:当客票发生改期时,在原客票号码不变的情况下,客票内购买的逾重行李额会进行同步更改。六、其他(一)代码共享航班的R/U/Z舱,仍按照经济舱原有20KG行李政策执行。(二)本行李规则仅支持河北航空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线,通程航班、中转航班均按实际承运航司标准执行。(三)外航签转至我公司航班的客票免费行李额,以外航原行李额为准。(四)发票:在机场柜台现场办理逾重行李发票。(五)更多行李差异化产品详情,请致电河北航空24小时服务热线咨询。
(六)航班销售日期为9月10日(含)之后且实际承运日期在9月15日(含)之后购票的旅客,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七)本规则自2022年9月8日0点(含)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