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东莞市虎门镇龙眼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龙眼十路52号宝豪厂地铺第1间商铺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2020480
经营性资产
25㎡
4年
2000元/月
100元/月
10,000元
龙眼十路52号宝豪厂地铺第1间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三、行业要求:商业(不得经营明火类饮食、医疗门诊、汽车维修、物流)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中标人需在2021年11月16日16点30分前到交易中心提交审核资料。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能按时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的,中标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归业主单位所有。
十二、其它信息
无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虎门镇龙眼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张先生
东莞市虎门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服装商务中心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