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一)基本民生兜底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二)社会福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四)多元化养老服务覆盖更加广泛
(五)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二、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二)主要挑战
第二章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统筹发展
(二)注重需求导向
(三)注重发展质量
(四)注重科技支撑
三、总体目标
(一)率先实现民政治理现代化
(二)率先构建普惠均等民生福利格局
(三)率先构建民政服务标准体系
(四)率先建设民政管理服务智慧系统
四、发展指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完善“弱有众扶”社会救助体系
(一)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二)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三)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
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构建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
(一)推进多层次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二)提升孤残儿童养育安置康复服务质量
(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三、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构建现代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
(一)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
(二)提高社区服务覆盖率
(三)建立社区服务“两个清单”
(四)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活力
(五)强化社区行政区划管理
(六)全面建设“国家智能社区治理特色基地”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构建协同参与社会组织体系
(一)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
(二)推进宝安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基地的建设
(三)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五)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六)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五、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构建专业化社会工作标准体系
(一)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发展
(二)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
(三)推进粤港澳社会工作融合发展
(四)深化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六、打造养老产业高地,构建“老有颐养”养老服务体系
(一)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
(二)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快区公办养老院建设
(四)推进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改革
(五)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七)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
七、打造宝安慈善品牌,构建全民参与公益慈善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规范管理
(二)推进社会化慈善募捐机制
(三)创新慈善救助模式
(四)建设合力慈善网络
八、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构建规范化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一)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进现代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建设
(二)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深化殡葬改革
九、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民政领域制度与标准体系
(一)健全民政领域制度标准
(二)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民政工作立体监管
十、推动民政科技应用,打造创新引领“智慧民政”体系
(一)完善三级民政信息平台
(二)加强重点业务系统建设
(三)深化宝安民政大数据资源应用
第四章重点工程
一、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民政领域政策体系完善工程
三、社区服务品牌打造工程
四、“大爱宝安”慈善品牌提升工程
五、社会组织提质工程
六、民政领域风险预警工程
七、“微救助”项目库建设工程
八、“智慧民政”示范建设工程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二、强化重点项目管理
三、强化规划监测评估
附件1:宝安民政重大项目建设清单(2021年-2025年)
附件2: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任务清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关键时期,也是宝安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奋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杆城区的战略机遇期。站在历史新起点,宝安民政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基本民生保障、做强基层治理、做好基本社会服务,开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杆城区相匹配的民政发展新局面。
本规划根据《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深圳市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开展编制,规划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背景、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期间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文件和行动指南。
1.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宝安区建立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结算服务全覆盖;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由每月800元增至1250元;重视加强精神救助,组织心理咨询师和专业社工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救助申请审批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推动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比对平台建设,编制印发了《宝安区社会救助指引手册》。
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宝安区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宝安区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挂牌成立宝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分别实现街道、社区全覆盖。
1.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扩大至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逐步降低政府购买的老年人意外险年龄限制,为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医疗和意外伤害险;在全市各区率先推出“高层次人才父母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121家为老社会组织活动项目870个。
2.孤残儿童“养治康教”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间,宝安区坚持“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积极推进孤残儿童“养治康教”一体化,实行孤残适龄儿童“无缝隙、一贯制”就学模式,重视大龄儿童的职业技能教育。大龄孤残儿童特色职教项目荣获“2018年深圳关爱行动百佳市民满意项目”。区社会福利中心获评“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单位、深圳市“三八”红旗集体,涌现出以党的十九大代表费英英(获民政部“孺子牛奖”)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和职业技能优秀人才。
3.慈善在民生保障中的辅助作用有效发挥。“十三五”期间,宝安区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弘扬“与爱同行、爱满宝安,大爱无疆、爱满天下”慈善理念,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慈展会唯一社区分会场,定期举办“慈善微跑”和“宝安慈善论坛”,持续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深圳慈善月”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创办《善缘》等慈善杂志,征集宝安慈善用语,逐渐形成了“热心公益办慈善、身体力行办慈善、制度规范办慈善、全民参与办慈善”的慈善事业新格局。在全国区县级率先开展慈善百强企业认定,大力发展冠名慈善基金,成立冠名慈善基金109家,累计募集金额4442万元;募集社会扶贫资金建成龙川宝龙东大桥、“宝安慈善楼”和广西都安、大化“爱心水柜”等;区慈善会成立以来累计募集资金达7.12亿元。2018年宝安区被市授予全市唯一“鹏城慈善典范区”称号。
1.社区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宝安区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厘清社区工作职责,统一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身份并落实提高福利待遇;探索“三位一体、六方联动”社区治理体系[“三位一体”即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密切合作;“六方联动”即社区党组织(领导层),社区居民会议(决策层),社区代表会议(咨议层),社区居委会(执行层),社区工作站(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层),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层)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形成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多方主体有序发挥作用的社区治理体系;积极推进社区优化调整和行政区划管理,实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日常化、专业化和数字化;全区“四议两公开”社区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执行率达100%,宝民社区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龙腾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2.社区居民自治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宝安区推进设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接待日、民愿接待室、居民网上论坛等,形成“三方四级”[“三方”即社区居民会议、社区代表会议、居委会;“四级”即分片主任、楼长、志愿者、居民家庭。]居民自治组织网络,保障政府服务与居民诉求有效上传下达,畅通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印发《社区居民议事会运行标准工作指引》,健全社区民主协商机制,推动社区居民议事工作标准化建设,社区站务(居务)公开栏、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社区100%全覆盖;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共计7019个,总投资4.4亿元,沙井街道沙一社区,“治堵治污,打造沙一宜居环境项目被评为民生微实事百姓口碑榜十佳项目,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热情得到有效激发。
3.社区邻里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宝安区每年举办社区邻里节,累计开展社区邻里互助活动1097场,服务群众33421人次;创作社区邻里之歌《邻里邻舍》,创建和推广社区邻里文化室,总数达到63个;在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服务场所、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根据社区特色民情,打造特色社区达20个。
4.社工参与社会治理的辅助作用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宝安区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完善社会工作扶持激励机制,实施《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社工服务已覆盖到社区、企业、教育、医务、禁毒等14大专业领域,在疫情防控等重大危机事件的应急介入和支援服务方面的成效获得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推动专业社工参与脱贫攻坚,在宝安区对口帮扶龙川县,扶贫协作的广西都安、大化县分别设立扶贫社工服务站,围绕扶贫扶志扶精神这条主线,探索出了“引入一种模式,培育两种资源,关爱三类人群,实施多重计划[引入一种模式:让易地搬迁群体融入社区生活模式,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融得进、过得好、能致富”。培育两种资源:链接外地社会资源,发展本地社工资源,留下一支不走的社工队伍。关爱三类特殊人群:发挥社工心理疏导、专业照料、技能培训的专业作用,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寡老人以及妇女。实施多重计划:实施“乡村扶智堂,助力扶志、扶智”双扶计划。]”的工作模式。
5.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宝安区扎实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的全覆盖;启动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100%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实行日常走访、巡查、抽检、专项治理“四合一”执法方式,强化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督管理;打造宝安社会组织专业支持体系,培育孵化社会组织50家,扶持项目196个,核发扶持资金1873万元;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在全市创新建立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库,发动社会组织认领扶贫项目71个,与大化、都安9个贫困村结对帮扶。
2.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逐年提高。“十三五”期间,宝安区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3家,星光老年之家155个,发展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3个,总数均居全市各区第一。创新打造具有宝安特色的6H[6H:Home“家一般温暖”、Hospital“就近医疗”、Hotel“宾馆式服务”、Holiday“度假式生活”、Health“健康养老”、Happy“老有所乐”。]幸福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优化老年人居住环境、安全保障、社区支持、家庭氛围、人文环境,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立家庭病床,探索“家庭病房式”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开展“互联网+”养老试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3.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宝安区持续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和改制力度,动工建设1000张床位的全市规模最大的区级公办养老院(春晖苑),大力推动街道敬老院升级改造,完善养老机构分级分类标准和服务标准评估体系,在全市率先推行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区社会福利中心获评“广东省五星级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聚集引领,先后建成全市首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复亚护养院和全国首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养老用地建设的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养老院等4家民办养老机构,全区新增养老床位1861张。
4.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初具规模。“十三五”期间,宝安区高度重视养老专业人才培养,区民政局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签订了政校战略合作协议,依托职业院校专业力量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定向培训,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自2018年起,每年举办全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累计培训1000多人次,数量居全市第一。
1.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宝安区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推行节假日服务、延时服务,取消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进婚姻文化建设,举办“婚姻幸福讲堂”专题讲座;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增强婚姻登记仪式感,提升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和神圣感。
2.深化殡葬改革。“十三五”期间,宝安区积极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持续推进宝山园永久性围墙项目、宝山园三期墓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墓位销售和殡仪服务监督管理,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宝安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注:
1.指标5“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根据2017年深圳市审计局《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绩效审计调查报告》,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存在供过于求现象,建议各区从需求出发,统筹规划,稳妥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和运营。为避免资源浪费,2018年经区分管领导研究并报区主要领导同意,不再执行新建10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目标,改为从实际需求出发循序渐进推进,每年新建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2.指标9“每万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近年来,民政部及省、市上级民政部门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重心已经从以前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数量调整到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发展方向上来。同时,我区目前的社会组织数量已经达到了市局关于各区社会组织数量的要求。
“十三五”时期,宝安区经济、人口规模稳步增长,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持续优化,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质量型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新形势下,宝安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宝安民政事业发展新蓝图。
2.治理转型为宝安民政事业确立了发展路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转型为宝安民政事业发展确立了新的路径。
3.产业提升为宝安民政事业拓展了发展空间。“十三五”期间,宝安区加快产业升级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高端创新人才与创新资源加速聚集,产业的发展为宝安区“智慧民政”建设、“科技助老”发展、“老龄服务产业集聚园”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期间,宝安在科技研发领域将进一步增加投入,为宝安民政事业拓展了发展空间。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宝安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
1.“双区”建设给宝安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宝安区作为湾区核心,深圳西部城市中心,常住人口占深圳常住人口的四分之一,但土地面积仅占全市总面积的20%。加上受原特区内外二元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宝安作为原特区外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建设布局及管理水平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对照先行示范的目标要求,宝安区民政领域短板亟需加速补齐,民政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民政服务管理等方面将承载着更大的发展压力。
2.移民融合给宝安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安区实际管理人口553.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76.67万人,仅占常住人口比例的13.86%;辖区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3.7万人,其中户籍老年人口3.95万人,非户籍老年人口19.7万人。随着深圳进入发达城市经济体行列,以及户籍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宝安的城市化水平将随之持续加深,户籍人口数量不断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呈加速度甚至断崖式增长。与之伴随而来的将是一系列社会结构性变化,必将让宝安民政面临更加复杂的任务需求。与此同时,随着“十四五”时期深圳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市民具有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的需求。新的需求变化直接带动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多层次民生需求不断涌现,带来的社会问题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对民政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3.经济发展新常态给宝安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据市发展和改革委统计,“十三五”期间,深圳常住人口平均年龄32.4岁,户籍人口平均年龄31.4岁,总抚养比16.7%,新生儿出生率14.52‰,年轻优势继续保持。深圳目前仍是中国内地人口最年轻的一线城市,但其人口年龄结构体现出过于集中的特点。因此未来养老等方面将呈现出断崖式增长的特点。但宝安作为产业大区,受世界总体经济形势和疫情影响,经济也面临着发展压力。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直接影响市民的就业和日常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民生领域的投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去持续增进民生深度化发展,是宝安区未来面临的巨大挑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宝安打造高品质民生幸福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杆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实际,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市场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参与民政工作,更好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出资引导、服务监管职责,全面放开民政工作领域,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针对重点、难点工作,协调资源,互相配合,构建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初心宗旨,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设身处地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着想,以群众的需求为政策导向,把群众的关切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筑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改革、精准发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化品牌意识、质量意识、绩效意识、服务意识,推动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设施网络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主体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全面提升民生服务质量。
充分利用科技发展支撑民政改革创新,加大科技在民政工作整体布局中的分量,加大财政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和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民政科技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加快民政领域科技创新,服务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时期,对标“双区”建设和宝安打造“高品质民生幸福城”的战略要求,聚焦“422133”宝安发展密码,以法治化、智能化、标准化、专业化为支撑,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十大体系、推进八大工程、强化三大保障,全面推动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民政体制机制更加规范,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兜底保障能力更加彰显,基本形成“现代化、标准化、智慧化、普惠性”的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任务,不断推进民政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努力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高效、覆盖更加广泛的现代民政事业体系。
聚焦托底功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困难群众和社会特殊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社会群体为主的普惠性民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智慧化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时代要求,建立通畅的电子政务通道、统一的民政数据库、综合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大数据体系得到有效应用,梯度化、精准化程度显著提升。
宝安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调控指标体系
目标:坚持“依法救济、人道帮扶、精准救助、满意至上”的社会救助救济原则,做到有求必救、救里有助、助中有救、救助并举、全面推进。完善“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社会救助体系,多部门联动,推动信息共享在社会救助领域有效应用,促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高效,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实现精准救助。
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分类救助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救助及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综合制度体系,探索将低保制度“按户保”调整为“按户保”和“按人保”相结合。修订《宝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推进“支出型”贫困帮扶救助,适时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本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落实补贴照护,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护服务,推动社区各类服务设施、服务资源与残疾人共享,保障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和贫困重度残疾人有效安置。
推动救助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共享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社会救助人员信息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同步推送。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功能,统筹专项救助。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支持力度,探索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救助模式。
完善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依托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咨询点,发展社区救助管理联络员。提高救助保障效率,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源头预防等机制,明确区、街道、社区工作职责,继续推动社工、慈善力量及社会组织在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紧急救助的可及性。
目标:紧扣“幼有善育、弱有众扶、老有颐养”目标使命,落实生活、监护“两兜底”,加强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四保障”,全面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区。
完善老年人优待机制,针对困境、特殊老年人群体,研究制定优先、优待、优惠举措,提升老年人优待水平。完善困境儿童救助机制,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对困境儿童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完善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生社会福利硬件设施基础。高标准推动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址迁建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保障孤残儿童、困境儿童、成年孤儿、特困人员获得妥善安置。
实现孤残儿童和成年孤儿分类安置。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多元化多渠道帮扶推进大龄孤残儿童就业。链接社会医疗康复机构优势资源,对孤残儿童康复精准评估、医疗康复及康复教育综合干预,建立一套完备的孤残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发挥星光学校分教点优势,探索深化和拓展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模式。
试点推广设立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立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加强街道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重视儿童护理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健全儿童护理人员培养、评价、选拔、使用保障措施,打造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儿童护理人员队伍。开展护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儿童护理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提升儿童护理人员行业认同,定期举办护理人员技能大赛,促进护理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开展宝安区“儿童护理能手”和“儿童护理爱心大使”评选活动,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儿童护理人员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目标: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以居委会能力建设为抓手,构筑服务平台,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畅通民意表达,实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确服务职责,落实和强化“枢纽、议事、监督、服务”四项职责,选优配强居民小组长,提高服务能力。有序稳妥完成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依法由居民群众直选出社区居委会成员。合理配备社区居委会成员数量,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女性人员比例。优化人员配置,建立居委会成员分片联系制度。深入居民需求,建立入户走访制度,掌握居民需求,及时反映民意。组织修订完善社区《居民公约》,培育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体制,推动社区服务“全方位”。加快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引入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充分激发“三社联动”内部活力,培育一批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便民利民生活圈,深入推广社区邻里文化室,广泛开展社区居民邻里互助活动,搭建社区邻里文化活动平台。积极探索试点示范社区,以新安街道海裕社区为试点社区,创新建立国际化街区,并探索会展新区建设。
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群众关切的小事、急事、难事,梳理完善社区服务事项,综合考虑公共管理有效性、公共服务可及性、居民参与便利性,以及面积、人口规模适度性等因素,建立社区服务需求清单、项目清单,提高社区工作效能。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打造一批满足居民需求的精品“民生微实事”项目,优化“菜单”,强化监管,提高社区服务精准度。
健全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规范程序,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社区民主选举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民主选举的方式。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参与,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拓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实现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上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加强管理规范性,推进行政区划管理专业化委托服务,提升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巡查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开展社区优化调整。提高管理平安度,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依法调处行政界线争议纠纷。夯实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平安和谐稳定的基础,及时妥善化解处置行政界线领域争议纠纷。
(六)全面建设“国家智能社区治理特色基地”
宝安区被中央网信办、民政部等中央八部委评定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社区治理特色基地”。立足于国家智能社区治理特色基地的新定位,超前探索建立超大型城市智能社区治理的运营模式,广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AI+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公共服务”的智能社区特色应用场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智能、更贴心、更便捷的服务,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建立与智能社区治理相适应的基层社区管理机制体制,探索符合社区实际和智能治理运行规律的新理论,打造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的智能“智慧”社区,实现以智治促善治,为基层社区治理插上智慧的翅膀,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目标: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民间运作”,积极培育发展内部治理好、社会信誉好、示范作用好的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行政管理向信用监管转变,从一般性社会服务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向转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突出核心引领作用,以“党建引领,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有为”为目标导向,突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核心引领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全面深化党建摸排、组织建设、引领服务“三同步”。提高服务融合程度,探索创新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模式,开展“社会组织跟党走”系列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党群服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全区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站位。
依托宝安区档案及综合服务中心阵地,筹建成立区社会组织总会,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库百名在库专业人才资源优势,围绕全区各领域、各类别社会组织发展实际需求,科学把握全区社会组织发展数量,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结构,实行专业化、常态化服务,全力打造一个为全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交流展示、培训指导作用的综合枢纽型服务平台。
提供平台支持,依托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建立街道、社区两级综合孵化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地、能力培训、政策咨询、经费补贴等方面支持。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丰富服务内容,重点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开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项目,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严格做好登记审批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优化登记流程,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资料清单,为群众办事创造便捷条件,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全面实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制度变更为年度报告制度,删减部分年报内容,切实为全区社会组织减负。
整合与区应急管理局共建具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资源,指导该类社会组织定期更新队伍动态、发布工作进展。积极促进具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搭建协作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应急。强化宣导,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作用、意义、成效、典型事迹宣传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应急工作褒奖机制,对在应急工作中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
目标: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空间,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聚焦贫困群体、低保群体和特殊人员,聚焦群众关切,聚焦基层社会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发展。
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社会工作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服务领域的专业发展。优化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进一步做强做优对低保、特困、困境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健全持证上岗制度,到2023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加强人才队伍教育培训,依托党校、高校教育资源,开启政校合作,联合培养专业化社工人才。
贯彻落实《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购买”原则改革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审机制,设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和评审委员会,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严把入口关,建立完善随机抽查、行政约谈、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不良行为记录档案等制度,健全退出机制。“十四五”期间,实现社会工作各领域服务质量评估全覆盖。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合同是否履行的重要依据。以广东省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总结石岩街道社工服务站经验,协同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到2021年底前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前全省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加强宝安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深度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人才到宝安就业,与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社会工作重点领域科研和人才培养,加强专业培训、合作交流。
不断总结对口帮扶和扶贫协作驻点社工站经验,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巩固脱贫成果,开展心理帮扶,提升脱贫群体的社会尊严感。提升参与脱贫攻坚社工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社工机构通过学习培训、项目展示等方式开展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服务经验的交流学习。建立深圳社工支持对口帮扶和扶贫协作地区工作机制,通过交流培训为其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目标:坚持“产业引领、标准引领、科技引领、人才引领”,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推动建设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医养康养深度结合,率先形成基本保障充分、中端供给优质、高端发展领先的现代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产业高地、养老服务融合典范。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我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要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邻设置。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推广“离家不离亲、离家不离社区”的6H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引入养老、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兴办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街道建设1家“枢纽型”长者服务中心,2025年底前,全区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实现街道全覆盖。每个老龄化社区至少建设1家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的“照护型”长者服务站,到2025年实现老龄化社区长者服务站点全覆盖。试点推广设立社区养老专员,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推介等服务,到2025年,全区老龄化社区养老专员配置覆盖率达100%。
成立宝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全区公办养老设施建设,加快区公办养老院——春晖苑建设,争取2023年建成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中的托底作用,重点为我区的户籍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优先为孤寡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供养、护理服务。探索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把区公办养老院建成示范性养老机构。
把街道敬老院划归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管理。将街道敬老院由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型养老服务机构,承担区域机构养老、居家助老、社区托老、专业支撑、技能实训和信息管理等功能。在土地、房屋、消防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少的西乡敬老院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升级改造。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建设年份较久的福永敬老院、沙井敬老院进行修缮提升,确保敬老院安全隐患清除到位,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管理工作符合规范,服务质量符合标准。
进一步降低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有实力、信用好、有投资意愿的国有、民营、外资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扶持任达爱心护理院、复亚护养院等民办养老院做大做强,支持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养老院、悦年华颐养中心、深业颐居养老运营(深圳)有限公司等养老机构创建粤港澳大湾区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巩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创建成果,创建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街道。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持续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服务合作机制,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设施医养结合签约率达到100%。促进社区居家医康养融合,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在内的综合性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引导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对接,通过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以及医养结合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合作,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康复区或康复中心,或引入专业康复机构,配备康复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推动养老服务以生活照料为主向以专业照护为主发展。
目标: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做到“与爱同行、爱满宝安,大爱无疆、爱满天下”,积极推动形成“热心公益办慈善,身体力行办慈善,制度规范办慈善,全民参与办慈善”的良好局面。
依据法律法规,完善慈善组织准入条件和程序规范,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严格规范募捐资格、募捐形式和经费支出,完善慈善收入公开透明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
完善以定向与专项募捐、冠名慈善基金、日常募捐三大板块为主的社会捐赠模式,进一步提高募捐社会化程度,完善定向募捐和专项募捐工作机制,完善捐赠专户制度。积极引导爱心企业、爱心组织和个人成立冠名慈善基金,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创设冠名慈善基金。
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引导拓展慈善救助类别、领域,聚焦贫困群体,探索从直接救助向项目资助转变。坚持“一活动一制度、一项目一制度”的内部管理办法,突出项目化重点,推进精准救助、阳光救助,继续把助医、助学、助老作为重点救助项目,提高慈善救助实效。
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平台,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的区位优势,“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推进、深化和拓展与港澳地区在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目标:统筹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进殡葬服务保基本、普惠均等,提升公众满意度。
(一)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建设现代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
持续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队伍建设管理,强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殡葬管理力量,推进移风易俗。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长效长治机制,着力整治殡葬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推动公益性墓园完善用地手续,着力推动公益性殡葬用地供给,规范公益性墓园管理。加快区宝山园殡葬业务配套用房建设,2023年前建成投入使用。加强生态殡葬和文明祭拜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发展节地生态安葬,继续推进生态墓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以上。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惠民殡葬政策,推进扩大惠民殡葬范围。提升殡葬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和完成“区宝山园智慧墓园管理系统”,完善全区殡葬信息服务体系,推行网上祭扫活动。
目标:健全民政领域制度标准体系,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管理体制机制。
对照先行示范的标准要求,依法依规逐步推进完善民政领域制度和标准体系,积极争取市先行示范民政领域标准体系试点项目落地宝安。对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办法、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行政调解制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指引等制度文件和标准体系进行修订完善,结合宝安民政实际,全力推进社会关切、实践急需、条件成熟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工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慈善事业、殡葬服务等领域规章制度出台。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健全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作为、主动作为、科学作为、有效作为,坚持法治民政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民政工作队伍法治能力建设。修订完善法制审核、案卷评查、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动市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多方监督,畅通民政工作意见反馈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互动交流平台、网民留言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收集群众建议,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提高反馈意见回应和处理效率。修订完善民政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目标:搭建宝安智慧民政平台,重点建设社会救助、养老、社会组织、殡葬等业务体系,通过民政大数据的整合分析,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搭建宝安智慧民政平台,推动区、街道、社区三级连通,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一体化。实现云计算、大数据与民政业务的融合,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化支撑,整合民政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跨系统、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推进民政信息资源服务。
探索建设社会救助、养老、社会组织、殡葬等业务体系平台。通过统一的业务管理中心对各业务体系中的审核审批、资格授予、资金拨付、监督执法等工作实施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全面推动行政办公从传统模式向移动化、无纸化的现代模式转型。
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及我区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包括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慈善基金会、社区服务单位等信息的法人单位数据库,建设包括老年人口、社会救助对象、孤残儿童、死亡人口等服务对象信息的人口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交换、共享开放、质量控制和应用评估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全要素、全口径、全周期管理,有效拓展数据采集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民生民政数据治理和创新应用能力。
宝安区养老院(春晖苑)建设项目。采取合适运营模式,发挥公办养老院的托底保障作用,推动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
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址迁建项目。建设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实现孤残儿童和18周岁及以上成年孤儿安置养育、特困人员救助等功能。
宝山园殡葬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推进殡葬业务配套用房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宝安区养老服务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配套办法完善项目。以规划为指导,落实重要任务,补充和完善配套执行办法。
《宝安区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暂行办法》修订项目。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深圳市宝安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修订项目。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
《宝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项目。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项目。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程进行全面深入论证、分析,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和提高救助服务质量,推进救助标准化建设,建立行业规范。
“社区邻里文化室”品牌建设项目。搭建社区邻里文化平台,结合社区居民需要,策划开展系列社区邻里文化活动,传承弘扬正气家风,打造品牌、扩大影响力。
“一社区一品牌”社区服务品牌建设项目。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入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做实社区服务,形成“一社区一品牌”的品牌效应。
冠名慈善基金提质增效项目。加强慈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冠名慈善基金的运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冠名慈善基金在社会救助中的辅助功能。
慈善文化三进项目。大力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形成“生生有善念、家家有善识、人人有善行”良好风尚。
“与爱同行”慈善微跑品牌建设项目。持续举办“与爱同行”慈善微跑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热情,扩大慈善影响力。
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组织跟党走”系列活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党群服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品牌。
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项目。充分发挥在库百名专业人才专业优势,定期开办培训活动,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学习、互通互联平台,多方位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示范项目。发挥区、街道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作用,培育一批优质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职能,形成一批示范项目。
民政领域风险排查项目。紧盯民政领域重大项目或重要资金支出,开展风险点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防控责任机制、预警防范机制和处置应对机制。
“微救助”项目库建设项目。以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引入社会组织进驻,建立“微救助”项目库,拓宽救助渠道。
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区级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开展“菜单式”服务,实现“一体化资源统筹”。
智慧救助管理体系。在救助管理机构探索智能化救助管理模式,建立求助人员大数据系统、异常行为监测系统、人体测温防疫快速筛选系统、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等,强化受助人员的健康保障,提高异常处置响应速度,确保救助工作高效、安全运作。
强化责任分工,按照责任清、任务明、工作实的要求,将规划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强化计划管理,将规划任务,分年度统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推进情况。坚持加大投入与创新机制并重,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责,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正确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民政服务领域。加强政策、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积极开展有关规划实施的课题研究,鼓励支持研究成果转化和体制机制创新。
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全面梳理“十四五”期间宝安民政事业重点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强化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重点项目前期论证,规范重点项目采购委托,完善重点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健全重点项目政府绩效评估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决策评估、过程评估、产出评估和效益评估。加强民政事业各专项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优先保障民政服务基本民生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制定和建立民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规划指标、主要任务措施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跟踪监测分析,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对部分项目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公众评价,督促规划落实。在“十四五”期末,组织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在规划落实情况和落实效果的评估过程中,积极发挥社会群众、团体和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基层民政领域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