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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国务院国务院调查组《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
科学网苏德辰桔灯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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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重伤3人,轻伤14人),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其中: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16166.58万元,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20802.83万元,财产损失价值51142.82万元)。
本可以避免的人祸
看到深圳市柳溪工业园发生“山体滑坡”的报道和一些照片,觉得非常奇怪。凭常识,这个地方不具备发生这样的山体滑坡的地质条件,滑坡物质不是来自本地的天然岩土。
打开谷歌地球,找到深圳市柳溪工业园的“山体滑坡”位置,查看完历史图像后,真像立现。这根本不是天灾,而是一场完全可以避免的人祸!
图上红色区域为造成这次灾难的泥石流或“滑坡”源,我之所以把滑坡打上引号,是因为滑坡的泥土并非直接产自山体本身,而是人为堆到高于工业园区50-120米高的废弃的采矿场中去的。
深圳“滑坡”事故前
采石场变成渣土堆放场的演化过程
注意红色箭头指示的水的痕迹,上部的箭头处有不十分明显的水印,这是岩层渗出的水,不是雨水。不要小看这点水印,它说明采石场底部会随时有水的汇集。水的参与是滑坡的关键因素之一。
底部汇集的水体已经变成了水塘。
水坑已经很深,面积很大。
已经几乎被填满建筑渣土的采石场
变成渣土场前,原来的水体不知道抽走没有,即使之前已经抽走,仍然会有从岩层裂隙中持续渗入的水,以及周围的山体汇集的雨水和湿泥中含有的水。特别要注意图中的两个红色箭头,代表渣土的移动方向。也就是说,早在2014年11月,已经出现了渣土向山下流动的迹象。
放大来看,请注意图中的两个红色箭头,代表渣土在重力作用下的移动方向。
注意红色的箭头代表渣土在重力作用下的滑动方向。白色虚线包含的是倾倒不久的渣土。
注意红色的箭头代表渣土在重力作用下的滑动方向。白色虚线包含的是倾倒不久的渣土,比1月份更多了。
上图放大。特别要注意图中右下侧的红色箭头,表示渣土的滑动已经很明显了。
表面在做压实和排水,图右下的箭头可能是当时修建的排水渠。
2015年9月9日,“渣土场”
如果把这样规模“有序”的渣土场定性为“胡乱倾倒”而成,则说明有关部门的水平太高了。倾倒渣土的卡车在民用卫星照片上清晰可见,怎么是半夜私自倾倒呢?
这些松散的土石在雨水或裂隙水的掺和下,极易形成类似泥石流,在重力的作用下顺坡流下造成这次“滑坡”。因此这场灾难根本不是自然界的“山体滑坡”,而是人祸。
场面令人揪心
国务院调查组的认定报告
一
事故基本情况
1、红坳受纳场地理位置及场地条件
红坳受纳场地理位置示意图
红坳渣土受纳场(以下简称红坳受纳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南侧的大眼山北坡。大眼山山顶高程306.8米,地势南高北低,北面下游为河谷平原地形,最低高程34.0米。红坳受纳场距德吉程工业园厂房实际最小距离300米,距中石油西气东输西二线广深支干线深圳段天然气管道实际最小距离70米。
红坳受纳场所处位置原为采石场,经多年开采形成“凹坑”并存有积水约9万立方米。该“凹坑”东、西、南三面环山封闭,北面有高于“凹坑”底部约17米的东西向坝形凸起基岩,且基岩凸起处地形变窄,并由此向北地势逐渐下降,坡度达22°。红坳受纳场四周出露和北面凸起的基岩既有岩体结构被部分破坏的强、中风化花岗岩,也有基本未变的微风化花岗岩,出露新鲜基岩具有较高的力学强度和抗变形能力。
事故发生前红坳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由北至南、由低至高呈台阶状布置,共有9级台阶。其中,1~6级台阶已经成型,斜坡已复绿;上部7~9级台阶正在进行堆填、碾压,已见初型。0级台阶高程56.9米,堆填体实际最高高程160.0米。滑坡前红坳受纳场总堆填量约583万立方米,主要由建设工程渣土组成,掺有生活垃圾约0.73万立方米,占0.12%。
2、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直接影响范围约38万平方米,南北长1100米,东西最宽处630米(前缘),最窄处宽150米(中部)。
二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导出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下滑推力逐渐增大、稳定性降低,导致渣土失稳滑出,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之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堆填体含水情况
三
处理结果,责任认定
调查组对110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3人,包括: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34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19名。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2家事故企业和1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他4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由深圳市政府负责处理。
调查组还建议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哪些地方还存在类似的危险隐患?
中国有大量的尾矿场和露天垃圾场,大的足以导致类似深圳“滑坡”灾难,甚至更大的灾难,小到污染、破坏局部的环境。本来这样的事情咱们的党和政府有专门的部门和极多的“专业人员”管理此事,只可惜安全隐患仍然极多,用危险丛生来形容并不过分。而这次深圳的滑坡事件,再次给全民上了一堂沉重的灾难课。
不用说全国,就是在号称“天子脚下”的京郊,类似的隐患就多了去了。京西煤矿的煤矸石堆(煤矿的尾矿堆)就是重大的安全隐患实例。看看下面的几张卫星图片即可明白,不用过多的描述。希望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
*箭头指向北,下图相同,不再单独说明
这些尾矿堆如果垮塌,就会造成类似深圳泥石流那样的灾难,即使不垮,也是重要的粉尘污染源和水污染源。治理这些尾矿堆不存在技术难题,用它们烧砖修路,既可综合利用,又可消除隐患,但是已经存在多年的尾矿堆,依然“屹立”于公路边,只要很小的地震和暴雨,灾难随时就可发生。提请有关部门该紧急出手治理了。
当务之急是对所有类似的渣土场或垃圾场进行安全排查,该停的停,该加固的要加固,再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了。更希望人们增加一些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防止类似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