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宠物犬为人们日常生活增添了乐趣,但部分犬主人缺乏责任意识,对犬只疏于管理,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最高人民法院2月5日发布6个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强化养犬有责、养犬负责意识,倡导文明养犬、依规养犬,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仅就养犬看,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2年度中国城镇犬只数为5119万只。然而,有些人在养犬的过程中,却忽视了对犬只的管理和训导,导致犬只行为失控,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一些地方规范养犬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但犬只伤人的事件仍时有发生。2018年9月,杭州一网红遛狗不牵绳,狗扑向孕妇,孕妇丈夫用脚将狗推开,随后双方发生争执,狗主殴打孕妇,致孕妇先兆早产;2021年9月,河南安阳一名80岁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迎面而来的两条大狗咬伤;2023年10月,四川崇州市一名两岁女童,被两条大狗扑倒撕咬,女孩受伤严重,导致右肾挫裂伤和右侧肋骨骨折。伴随着城市养犬的人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频频被曝出,犬只伤人事件屡禁不止。
犬只伤人已经成为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安全感、幸福感的隐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的饲养人存在“相信自己的犬不会伤人”“我家狗不咬人”的侥幸心理,不知道、不了解、不熟悉养犬法律法规,遛狗不拴链绳,导致养犬乱象频发。为倡导文明养犬、依规养犬,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明确禁止饲养的大型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再次厘清了法律边界,强调了危险动物饲养人的法律责任。此次公布禁养犬伤人的典型案例,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给养犬人敲响了法律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