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艺人大S的老公汪小菲,去年在台北砸下3.5亿元台币,投资开设精品旅馆,饭店“Shotel”更是以爱妻大S命名,可见他浪漫宠妻的心意,而酒店预计在4月开幕,近期也进入试运营阶段,没想到却曝出没有旅馆营业执照,传闻被罚50万元台币(约11万人民币),造成热议。
据媒体报道,“SHotel”官网已开放可订位,但却有民众检举其从试营运到现在都没有旅馆营业执照,涉嫌违法营业,并传出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调查后,最近将对此开罚50万元台币(约11万人民币)。
“SHotel”公关主管Jesse对此响应,旅馆营业执照一直都在申请中,而饭店的外观、订房、试菜等方面都还是测试阶段,澄清并非试营运,另外,消防安检也都已经过关,预定在4月15日正式开幕;至于外界所传被罚50万元台币(约11万人民币)一事,Jesse则透露还没收到罚单,会再进一步了解。而大S被问到此话题,仅表示对SHotel的业务不了解,不便代替老公回答。
大S是否享有酒店股权
开办酒店属于夫妻一方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主要包括: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此可知,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话,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后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因此,此处我们不必考虑大S是否享有股权,因为酒店本身就是他和汪小菲的共同产业,酒店收益也属于他们的故其共同财产。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股东是写在股东名册上的,大S即使未出现在股东名册,也和汪小菲一样享有相应的权利。
以上就是“汪小菲以大S名字开酒店无照经营被罚11万”的介绍,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