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逸生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汽车城东路324号,项目占地面积104.4平方米,建筑面积208.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浴等,日最大接待宠物量约为4只。因业务需求,本次扩建拟增加三腔手术(颅腔、胸腔和腹腔)及绝育手术业务,扩建后门诊最大接待宠物量约为8只/天,设30只宠物笼用于住院观察服务,主要接受犬类、猫、兔子等宠物,不接收瘟犬及其他带传染病的动物。项目员工总人数4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扩建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0〕317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洗浴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项目边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三)项目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的2类、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执行。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