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2011年由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大律师创立,是中国首家以文化和旅游法律专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17年设立伟然(广州)分所,赵雷军律师担任分所主任律师。伟然总所拥有七大核心业务部,分别由伟然所合伙人、副主任范文文担任旅游法律部首席律师,伟然所合伙人、副主任麻少辉担任行政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公司法专家周扬担任公司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劳动法专家孙胜担任劳动法律部首席律师,婚姻家庭法专家蹇小芳担任婚姻家庭法律部首席律师,刑法专家梁玲担任刑事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合同法专家朱琳担任合同规范部主管。
住宿期间财物被盗,酒店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张某诉称:2019年5月5日中午时分,张某携葛某(张某女友)入住某酒店的518号房,5月6日12时左右起床后,张某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28000元(现金装在其女友手提包内)失窃,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稍后张某向该酒店索赔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1、被告某酒店赔偿原告财物损失费人民币28000元;
2、被告某酒店退回原告酒店住宿费人民币368元;
3、被告某酒店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某酒店辩称:
1、酒店在酒店服务总台张贴警示告示提醒住店旅客贵重物品请租用酒店保险柜保管,酒店房间张贴警示告示提醒旅客睡觉前锁好房间防盗扣。酒店已尽到安全提醒义务。
2、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告在酒店房间丢失现金人民币28000元。
3、原告已在酒店住宿,酒店按合同提供了相应服务,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无不当,原告应履行其合同义务,其应按合同支付酒店住宿费。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认定事实
2019年5月5日中午时分,原告张某携葛某(张某女友)入住某酒店的518号房,5月6日12时左右起床后,张某称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28000元(现金装在其女友手提包内)失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酒店在酒店服务总台张贴警示告示提醒住店旅客贵重物品请租用酒店保险柜保管,酒店房间张贴警示告示提醒旅客睡觉前锁好房间防盗扣。张某入住酒店时住宿登记表签名确认其没有贵重物品需要保管。酒店提供的监控录像未见有人入室盗窃。
原告张某承认见到酒店的安全提示,同时承认晚上睡觉未锁好房间防盗扣。
三、法院判决
1、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张某负担。
伟然律师释法
1、本案属于典型的酒店服务合同纠纷。原告张某入住酒店因大意和防盗措施不力致财物被盗,向入住酒店索赔未果遂起诉至法院主张酒店合同违约,要求赔偿其损失和退还住宿费用。
2、被告某酒店在酒店服务总台张贴警示告示提醒住店旅客贵重物品请租用酒店保险柜保管且在旅客入住酒店住宿登记表对顾客贵重物品保管方式有明确要求,酒店房间张贴警示告示提醒旅客睡觉前锁好房间防盗扣。被告酒店已履行其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
3、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财物具体损失情况,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原告未按照酒店提醒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睡前未锁好房间防盗扣,也未使用酒店保险柜保管贵重物品,原告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自行承担财物损失责任。故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是由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大律师创立的中国首家以文化和旅游法律专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伟然律师为文旅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同时,还为文旅从业人员及其他企业和社会人士提供公司、劳动、刑事、房地产和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伟然律师团队经长期的钻研与大量的法律实践,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均获得了各界的广泛好评。目前,伟然律师已担任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各类企业等数百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