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店员没有处理并表示不知道该规定
后来女生将狗抱在怀里
反馈给了12345
没想到却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有人觉得规定了不能进就应该遵守,太不卫生了:
吃货总比痴货好:带宠物进饭店的行为是必须要禁止的。很多人是过敏体质,受不了宠物身上的毛。正吃着饭,宠物过来抖抖身体,感觉细菌,毛都进入饭里面了。即使不对宠物过敏的人,也害怕被宠物咬。或者害怕宠物把食物和餐具搞脏,太不卫生了。
心想是橙!:本来就不能带狗餐厅,一堆狗主人在共情么,别人去吃饭管不管你狗干净不干净,驱虫不驱虫,人家去吃饭的,不是去共情你养的狗怎么样的。无语死了
星期8の猫:原来这么多人不知道餐厅不能带狗啊!如果养狗的话还是要了解一下规定,这也是对狗狗的保护
也有网友觉得牵绳就没有问题:
来玩玩:现在家里吃饭狗在桌下的人家不要太多,凡事不要太较真很累的
北斗:人家牵绳了,法律都没规定不允许
小妖精灵爱:第一、看图片这个狗应该是雪纳瑞,小型犬;第二、狗主人牵了绳子,没有放任到处乱跑或者吓着别人。商家没有权利拒绝狗狗入内。就像你去KTV如果自带酒水的话,商家也是违法的。虽然他们也放着禁止自带酒水的牌子,但是并不合法。养宠物犬的现在大多很正规,每年定期的驱虫打针,又不是流浪狗。所以觉得没必要大惊小怪斤斤计较
注意,这些区域
都不能携带犬只
其实,早在2019年嘉兴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封闭式景区、绿道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四)宾馆、商场、餐饮场所、室内农贸市场;
(五)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犬只禁入区域的管理方对携带犬只进入没有履行劝阻或者举报义务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