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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张辽、高顺和陈宫四个人挤在厕所里,胸贴着背,脸贴着墙。火车还有5公里到站,车厢轰隆轰隆地摇晃着,听上去比人还要疲惫。肮脏的窗玻璃外,暗红色的太阳即将落山,如同一颗熄灭了的铁球,正要缓缓沉入凉水。列车员在外边毫无耐心地拍门:“检票!”

陈宫从门缝里把唯一一张硬座票递出去。很快,票上给打了个眼儿送回来。等到确切听见脚步声走进下一个车厢,四个人才终于从一股咸沤味的厕所里逃出来,像鱼喝水一样大口喘气。

张辽问:“我们是不是要完蛋了?”

吕布说:“狗屁!”

吕布问:“公台,我们是不是要完蛋了?”......

吕布问:“公台,我们是不是要完蛋了?”

张辽补充:“耳环摘一摘,手表脱一脱!”

吕布点头:“别想着报警,听见没有!?”

张辽帮腔:“想清楚了啊,条子和枪子哪个更快!”

吕布挥手:“高顺!袋子快跟上。”

张辽惊呼:……哥啊,你别叫大名!

善于从恐怖中挖掘出幽默的乘客纷纷笑了。一边,高顺的刀还比在一个男人脖子上。男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戴眼镜,穿一件的确良衬衫。这男人就是陈宫了。他刚从曹操那儿跑出来,心中愤怒得无以复加,因为曹操误伤了他高尚的自尊,还显得满不在乎,让陈宫觉得自己跟个傻逼似的。他是一个容易感到羞耻的人,这种羞耻招来了难以忍受的痛苦。然而正在他饱受煎熬,不堪重负之际,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男人跑出来打岔。

高顺把刀往他领子上使劲摁了摁:“老实点。”

陈宫头也不抬,把钱包扔进蛇皮口袋。忽然,三条好汉从车厢对面的门口闪出,手里竟然也有枪:“不许动!”

张辽看了一眼,立马低下头,扯起有点松掉的毛巾摁在脸上,顶顶吕布后背:“诶,先跑吧!”

"跑你妈个逼!拼了!"吕布刚要往上冲,回头发现张辽已经跳车。犹豫了没两秒钟,他也半个身子探出窗户,不忘回头一指:"今天算你们走运!"于是高顺也顺理成章地跳了下去。

三个人在铁轨边滚得灰头土脸,好不容易才聚到一处。吕布一脚踹在张辽屁股上:"就你最怂。"张辽的表情难得地变得很复杂:"刚刚那三个人里,有一个好像是我小学同学。"吕布哧了一声:"咋,你还觉得丢脸了?"张辽不说话了。高顺说:"还是有个钱包。”吕布一屁股坐下,扯过蛇皮口袋往外倒。钱包滚到地上,亮晶晶的金属合扣晃了一下太阳光。吕布仔细抚摸柔软的皮面,上边还烫着一串洋文,看上去相当昂贵,可能是国外带过来的,显得里面夹的几张零钞不值一提。吕布笑了,揣进口袋,又掏出来摸摸,在手心拍了两下:“这东西我用着是不是挺合适。”

张辽问:“这会不会是个鳄鱼皮的?”

吕布:“你见过鳄鱼?”

张辽:“不知道啊,就听说过。”

吕布:“高顺,鳄鱼长啥样?”

高顺:“不知道。”

吕布又搓了两下:“其实摸着像牛,但又不大一样。”

张辽:“牛的也挺贵吧?”

陈宫:“不贵,这是仿皮。人造革。”

吕布:“我操。”

三人一跃而起,拿枪指着陈宫。陈宫举起双手,像个战俘,袖子上沾着不少苍耳。他鼻青脸肿,衣服裤子都挂破了,出了一点血。

吕布问:“你想干什么?”

陈宫:“想跟着你们发财。”

吕布很是诧异。诧异过后,又觉得很滑稽:“你想一起抢劫?”

陈宫:“不是。咱们可以去做生意。”

吕布没有反应过来:“什么生意?你什么意思?”

陈宫把手放下,想了一会儿:“我想和你们一起去搞投机倒把。”

吕布:“怎么搞?”

投机倒把是件很难的事情。一来,它需要很多宝贵资源;二来,它需要很多美好品质;三来,它需要在恰当的时刻有恰当的幸运。起初南风之窗开了又关,把一波人夹死,另一波夹了个半身不遂。但也有活下来,还活得很不错的,比如曹操。吕布坚信自己能活更久,并且能成为一个百万富翁。一来,他很厉害,二来,他很自信,三来,陈宫很笃定地说过,他比曹操要强。

那天他们去参观曹操的老巢,当然不是进去参观,而是避着保安在大门口20米开外鬼鬼祟祟地偷看。这栋六层楼高的建筑曾经是消费者合作社,现今是百货大楼,里面有一百个品牌,一百家门店,还有一百间办公室,关着一百个改开企业员工,每人每月上班一百天,工资一百块。陈宫指向贴着蓝绿色玻璃的墙壁:"吕先生,您喜欢这个吗?以后把它买下来吧。"

晚上,他们在附近招待所开了一个房间。趁着张辽陈宫去挤澡堂子,高顺慎重地开口:"那小子骗你的。"

吕布还在热血沸腾,手甩得像赶苍蝇:"你少废话。"

高顺和他是初中同学,两个人读到初二就没念了。从学校出来以后,吕布再没听过他的任何意见。不过看着高顺的脸,老家模糊在茫茫草地里的形象忽然生动地回到了脑子里。他从口袋里掏出陈宫的钱包,很是激动:"我想起来了。皮子不是咱老家最多吗?"

不一会儿,张辽和陈宫脖子上挂着毛巾热气腾腾地回来了,身上浮着一层虾子红。吕布把计划一五一十地说了,四人趴在床上彻夜达旦地讨论,吵架,尝试民主,独裁,最后得出一个三步走的计划:

吕布和高顺回九原老家进羊皮

陈宫和张辽在兖州联系加工厂

中间商赚差价

这个大道至简的计划激起了丝丝怀疑,但吕布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在老家绝对是个人物。翌日,他们便坐上了回九原的火车。

九原位于并州,是一座长得很像郊区的城市。灰矮的房屋乱糟糟地趴伏在地,天空却碧蓝如洗,使这里看上去像一个灾后重建的小集落。附近农村几乎家家养牛羊,糅好的皮子卖得很便宜,有时用一把牙刷就能换一张。出火车站后,吕布伸长双臂毫无意义地嚎叫,像一头高兴的动物。高顺沉默地哪也不看。转眼间,竟然路过了他们一起念过两年书的学校。吕布是被开除的,因为冬天在书桌抽屉里烧火取暖,差点燃烧了整个教室。此时再路过这里,顿觉心情很好,甚至生出很多怀念的感情。时值暑假,基本看不到人影。他爬上铁门,打算这么翻进去看看,然后便被一个女人的声音叫停了。

"暑假不让进呢。"一个披着长头发的年轻姑娘从边上保安亭探出半个身子。吕布不以为意:"我就要进,你又能怎么样?"姑娘飞快地眨了几下眼睛,"是吗?那你稍等。"关上了窗户。高顺说:"快走吧,她要报警了。"吕布略有犹豫,又想起来正事还没办,二人的身份证都是假的,遂从铁门上一跃而下。正巧这时姑娘出来了,手里拿着把老虎钳,见他已经下来,笑吟吟地问:"怎么就要走了?"

吕布扯扯衣领,指了指她:“还拿着家伙呢。”

“本来打算扎你一下的嘛。”

吕布觉得好笑。“你打得过我?”

“打不过,就帮你把门链子绞开咯。”她笑着拿钳子比划了一下,摆摆手。“再见。”

校门外的小广场上立着一根杆子,上面绑着一只圆形大钟,显示现在是下午三点。太阳晒得人眼睛冒热气,风倒是很凉爽。高顺找到一个赶完集正好要回家的人,花五分钱买到他马力拖板车后边的两个位子。车子一摇一摇的,吕布拿包袱带子盖住眼睛,这么睡了。过了二十来分钟,车碾到石头颠了一下,把他惊醒。睁开眼睛,发现高顺还是在一边蹲坐着,一只手搁在膝盖上,另一只手搭着车沿,两个人的行李塞在腿弯之间,连姿势也没变过。吕布觉得他简直像只趴在电灯边的黑色甲虫,如果不拿鞋去抽一下,能在原处趴一辈子。他打了个哈欠,搓眼睛:"这人的车赶得我睡不着。"高顺便弓着腰爬上一堆草料包袱,和主人商量能不能由他来赶车,再被斩钉截铁的拒绝。吕布烦躁地把那根布条又盖回眼睛上,还是睡不着。他只好大声叹气:“唉!”高顺没理他。于是吕布开始像个很难伺候的半大小子那样,更加大声地连叹三声:“唉!唉!唉!”

“咋?”虽然高顺仍旧不出声,但热情的车夫好气又好笑地转过头来。吕布麻溜地翻身坐起,伸出手:“让我赶赶你的车。”车夫侧起身,把绳一挽一收:“那不行。”“没劲。小气!”吕布摸了摸藏在衣摆下的手枪,幻想车夫的头像熟透的西瓜那样爆开。车夫接着说:"哪能把马借别人赶呢。我们这儿八年前出过个很有名的事儿。俩杀人犯把别人家马劫走了,还抢了好多钱咧。"吕布很来兴致,“多讲点来听。”车夫正打算开始抱怨,一直一声不吭的高顺此时插进来把话头掐断:“别说了。”

吕布和高顺两个人相较八年前变了很多,首先就是,八年前他们个子还没抽条,浑身上下的肌肉也还只有薄薄一层,更没有长胡子。这就把当时的村支书丁原骗过去了。当时丁原只觉得:啊呀呀,好可怜,两个娃娃就要这么给枪毙了!他们是杀了人,犯了死罪,但死者是董卓,倒也活该。便找来一匹马,套上车,要连夜送他们去邻县避避。没成想被一脚踹下马车,口袋里的几块钱也被摸走,吕布还拿走了他的步枪。丁原善良的人生观就这么给摧残了。从此以后,他过上了一种可悲的生活,直到死亡将他的灵魂送还苍天。

离开市区的水泥大道,又走了一段石子儿堆成的小路,车夫把荣归故里的二位放到路边,走自己的路去了。吕布的计划是去找王允,之前他是县里一个书记,现在不知道在干嘛,但房子总该还在那个地方的。王允自己在乡下也有一块地,养了不少牲口。在吕布印象里,他那栋砖房子就盖在一棵大樟树后头。樟树就在眼前了。

很巧的是,吕布找上门时王允正好坐在门口抽烟。他眼睛很毒,一眼就把面目全非的吕布认了出来。但他对高顺这个人没印象,只当他是吕布在外新收的小弟。他吐出个烟圈,有些不客气地哼笑了一声:"你胆子挺大的,还敢回来。"

吕布直接在他边上蹲下:"不会还在通缉我吧?"

"那肯定的,你现在是亡命之徒。"王允又笑了,摘下旱烟指了高顺一下,"小伙子,你去把他举报了,能拿五万块钱。"

"嗳!"吕布很夸张地拿手肘顶了顶王允胳膊,"咱们现在赚钱哪靠这个。老王,要不要跟着我去做生意。能发财!"

王允:“你叫谁老王呢。”

吕布嘿嘿一笑,老王睨他一眼,把烟在地上磕两下:“也别在这儿想入非非了。你做什么生意?”吕布把他的计划交代了。王允听到一半开始笑,听到最后更是笑折了几年阳寿。他想起年轻时读过的俄文名著:幸福的家庭千篇一律,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吕布就是那个在不幸中把日子过得五花八门的存在,幽默了乡亲们的生活。王允半开玩笑地说:“你不如去干抢劫。”吕布答:“之前干过。但抢劫太没社会地位了。”王允一句话噎在喉咙里,吕布继续说:“人人有份的东西,我怎么就不能有呢?”王允纠正:“没有什么东西是人人有份的。”

不依不饶地辩论了两小时有余后,硕大的太阳缓缓西沉。金黄色的草原上,羊群缓慢地走着,像一笼挤得满满当当的包子。这场辩论以吕布的全面落败为结局,王允否决地很干脆,他一个子儿都不会出,九原的人也一个子儿都不会出,吕布在做白日梦,你的人尽出馊主意,就是这样。两人不欢而散,临走前他把王允的烟斗锤成四段,但是,下一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还生起高顺的气,因为刚才他竟然光听着,没有帮半句腔,这也太他妈过分了。他带责备意味地问:“你到底觉得这事怎么样?”问出口后反倒更加生气,因为心里忽然觉得这问题很蠢,不该问。

高顺提着行李跟在吕布后头,手里包袱里发出细碎的'叮','叮'的声响。他抬头看向吕布,对方那张熟悉的脸此时狰狞得像庙里的石像,他总是突然很愤怒,很固执,有时又单纯得令人咋舌。高顺答非所问,脸上表情诚恳非常:“唉……奉先,你很厉害。只是有时太过轻率。”

吕布一拳打在他脸上。

他们回到广场附近的洗手池。高顺的鼻子像一杆泡在水杯里的画笔,血花很快随自来水流走。吕布站在一边,抱着胳膊东张西望,看到中学的大门上还是牢牢地挂着锁。他忽然福至心灵,问:“你还记得今天下午那个漂亮女的吗?”

高顺掬一把水擦擦脸,无声地点头。

吕布一本正经:“我决定了。以后,我就爱她!”

在吕布或将陷入无望的单恋之际,张辽和陈宫在兖州过着一种怡然自乐的生活。当然,他们不是故意要无所事事的,只是实在无法回答厂商的种种问题。用文学性强一点的话来说:吕老板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这种说法是没有哪个老板认的。

结果就是,张辽爱上了澡堂。在他眼里,这个每天五点后蒸着热气的地方简直富丽堂皇。有储物柜,带一把钥匙,可以用一个塑料圈拴在手上;有列着队的淋浴头,还有一池热水,能同时容纳50个人在里边欲仙欲死。而且有陈宫和他一起来,两个人可以各坐一只马扎,可以聊天,可以搓背。陈宫甚至还愿意付他的洗澡费。这把张辽感动得眼眶都湿了,毕竟他是亲眼看着陈宫的钱包被吕布抢走的。

他哭得很坦率:“陈哥,你太好了!”忽如其来的眼泪让陈宫有点尴尬。他别过头去,从大铁桶里接了杯凉茶:“你先喝点水。”张辽喝水时简直像一根虹吸管,陈宫只好一杯一杯地接,想:原来真有人会泡澡泡到脱水。张辽缓过来了,仍旧很感动,开始竹筒倒豆子一样说自己的事:“自从我姥姥死后……”

陈宫装出耐心倾听的样子,实则已经走神。他不动声色地把目光挪开一点,觉得现在的情形相当古怪,他和张辽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张竹凉席上,身上只盖着一条毛巾,这间腾着白雾的屋子吵吵闹闹的,有人想开窗透气,有人不让。张辽脸上挂着很多眼泪,但竟然没有人在意。一个人坐在这里哭,竟然会没有人在意。

“陈哥,你到底为什么要跳车啊?”

陈宫猛一下给吓醒了。他对上了张辽很是真挚的眼睛,心里一下子五味杂陈。他觉得不应该和张辽在这里赤条条的推心置腹,何况这完全是个孩子,像武侠小说里说的那样,还没有‘开窍’。更何况,要将他那日的心情说出来实在太过羞耻,于他而言,这和忘拴裤链就到人群中走了一遭没有什么分别。可惊人的是,此时他忽然觉得无所谓了,甚至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便气定神闲地开了口:“就是忽然想跳了呗。”

“可是,你之前应该没跳过火车吧?你也不怕摔死啊!”

“哼。”陈宫看上去对这问题很是轻蔑,“摔死就拉倒。摔不死就跟着你们干。”

张辽肃然起敬。随后很没情商地追问:“为啥?”

陈宫‘啧’了一声,心里很讨厌他这样刨根追底,但还是很有耐心:“犯了个忍无可忍的大错误。”他紧张地等着张辽的下一句追问,思考着怎么搪塞过去,但张辽不问了,只是低头想起事情。想着想着,忽然一拍大腿,坐起来:"陈哥,晚上我请你吃烤鱼。"

陈宫很生气,他意识到张辽在同情他。

张辽不依不挠:“陈哥,我今晚一定得请你吃一顿。你就是想破罐子破摔嘛!你面子太薄了,得学学咱们大哥的。陈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现在不用破摔了,你要带我们扬名立万啦!”

陈宫一时语塞,恶狠狠地瞪了他半天,最后只能说:“张文远,你小子真欠揍。”他一脚把张辽踹了下去,勒令他到鞋柜拿钱,上小卖部买包烟来。外头忽然下起暴雨,敲得窗子噼里啪啦地响。水印子爬满窗玻璃,好像万花筒一样漫开了。陈宫想起小时候拿嘴巴去接雨水喝,云层像悬崖一样立在天上,显得神秘莫测。他那时对世界有一种深深的渴望,到今天也依然如此。到明天、后天,估计也还是这样。

张辽揣着烟回来时脸色很不好,他得到个消息:有两名逃犯在酸枣市落网,即将被现杀现埋。陈宫比他冷静点,忙问:“你在哪看到的?”张辽便带他去房间另一端一个竹躺椅上看新闻。躺椅上睡着个人,胸口搭着一张翻折过去的报纸。陈、张两颗脑袋凑在人家肚皮边,目光炯炯地盯着铅印小字。陈宫看到通报,往人家胸口一戳:“不是他们俩。不是他们俩。我给他们弄了证。”张辽悬着的心落下来了。但被陈宫手指戳到白肉的男人抖了三抖,一只脚微微翘起来。

这个男人穿着一条裤衩,除了身上搭着报纸,就是脸上盖了一条干毛巾。他身材不高,但很结实,指甲修得很漂亮。陈宫悚然一惊,冒出一个无厘头的想法:这人会不会是曹操呢?

他只见过曹操的脸,从没见过曹操的裸体,因此没法从这一身肉里把他分辨出来。但无论如何,他也是不愿意去掀开那条毛巾,和这个人四目相对的。如果穿着衣服,他高低要把曹操拖到地上狠狠地揍一顿,可他现在比刚从娘胎里出来时还少一条襁褓巾。要给曹操看到这幅样子,他宁肯去死。

陈宫出了一背冷汗,抓着张辽逃也似的离开了澡堂。两个人给浇成落汤鸡,张辽在后边哇哇大叫。曹操没追上来,因为那他妈根本不是曹操。曹操怎么会来这种地方?陈宫简直想给自己两拳,心中憎恨愈演愈烈。但幸运的是,在街拐角,他们忽然巧遇了那个最大问题的答案:吕老板回来了。

吕布和高顺回来了,还带回一段浪漫又哀愁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遥远的九原,不仅令张辽感动不已,更是令陈宫也变得愁绪百结,肝肠寸断……

八年前,董卓死了。他死得非常之惨,因为吕布第一刀没有扎中要害。那晚的泥地是红色的,他像一头被放血的年猪一样嗷嗷惨叫,在围栏里没命奔逃,最后倒在一个除旧迎新的夜晚。但那天更早的时候,他还活力四射,忙着为非作歹,闯进一个插队时留下来的女医生的诊所,问她觉得县里哪个男人的那里最大。很幸运的是,女医生的桌上恰好放了一小瓶普鲁卡因,麻醉用的,起码能卖5块钱。

这瓶药像一只挡灾的玉镯子,把苦难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董卓走后,医生走进病房,敲敲床头的铁栏杆:“不好意思哈,麻醉没有了。你忍忍吧?”吕布正在戳胳膊上一条十厘米多的大口子,粉红色的肉一抽一抽,血珠像一串熟透的覆盆子。他不以为意,狗屁麻醉:“随便吧!”但从诊所离开时,他产生了一种要去弄死董卓的激情。到了晚上,这种激情还是没有消退,恰好高顺来给他送来一提蜂窝煤。吕布把煤扔到一边,从灶边摸出来骟羊刀,说:跟我杀人去。

在吕布每个激情迸发的时刻,高顺总是恰到好处的出现了。比如现在,他心中忽然迸发出迟来的爱的激情,或者说,渴望体验想象中爱情的激情,非得耀武扬威地给高顺炫耀一下。高顺没有理解,但还是照做了,就像当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董卓一样。吕布浑然不觉地一击掌:"她会不会就是当年那个医生呢?那她应该不会忘了我的吧!"

高顺摇头:"对不上。"

吕布叹气:"那我得重新建立一下印象。"

是夜,天空像一块锈迹斑斑的铁片,笼罩着毛茸茸的大地。他们翻过矮墙,入侵了王允宝贵的私人领地。吕布记得他有一套西装,深蓝色的,穿在王允瘦巴巴的身体上像架蚊帐。十来年前,王允去包头开一个什么大会,组织上集体定制了那么一套衣服。合照现在还压在王允书桌的玻璃板下边,吕布以前趴在上边看过,认定了衣服是一种有魔力的东西。王允套着一件蚊帐,简直像来搞动物表演;但他昂首挺胸,眉开眼笑,让大伙都愿意相信他的确变得英俊非凡了。

高顺从箱子底下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吕布打开一只洋铁皮盒,里面装着一盒油乎乎的东西,蹭了一点到衣服上,衣服变得又硬又脆,弄了一点到头发上,头发便立起来了。他终于发现了打扮自己的个中窍门,在天还没亮时便英姿勃发地出发去学校。王允的西服紧紧绷在他身上,像一根烤肠;高顺跟在他后头,像个卖烤肠的。月亮正幽微地落在天边,在这个时刻,天空是淡粉色的,空气里有一股野生动物粪便的气味。高顺看着吕布的背影,不知应该想些什么。而吕布像兔子一样跳过围栏,滑下土坡,从来不回头。

走出去没有多远,后边突然冒出来一豆明亮的灯光。一闪一闪,像驰骋在地的流星。那是一辆自行车,在黎明之中蹬得飞快。吕布把手搭上枪,怕他是个不长眼的条子。然而随风送来的却是那个熟悉的女声:“原来你们就是刚刚钻进我家的貉子呀。”

吕布的心就这么在浪漫的氛围中融化了。他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的车,看它弧度优美的把手,飞转的车轮,甚至是车屁股后拴着的大箱子。女人穿着一条挺厚的棉裤,腿就这么一圈一圈地蹬,简直要把链子踩出火,到他身边时却慢了下来,她伸手扯了扯他的衣领:“还穿着我爸的旧衣服呢。”

吕布一鞠躬:“不好意思,是我错了。”

女人笑了笑,不置可否:“怎么尽拿些不值钱的?”

吕布摇头:“很值钱的,很值钱的。是为了你拿的!”

她把脚又搭回车镫子上,莞尔一笑:“那麻烦你为了我爸爸再放回去吧。我先走了,要赶一班火车呢。”

吕布想要抓住她的车座,但没敢上手,攥着拳喊道:“等等我,我要和你坐同一班。”

她笑了:“我得赶车呢。你要是愿意追,你就追吧!”

说完,她的自行车毫不留情地冲了出去。吕布反应了两秒,便憋上一口气,在后边铆足力气地跑了起来。风里干燥的沙尘拍在脸上,他感觉有无穷的力气从身体的每个角落里涌出来,这种力气像凭空榨出来的一样,使他可以永不停歇地跑下去。不过四十分钟后,他精疲力竭地瘫在绿皮车的车座上,王允的女儿看着他,大笑不止,一边把水壶的杯盖儿填满,递到迷迷糊糊的高顺手里。她问:“你们是从哪儿来的呀?”吕布答:“都是九原人。我们是同乡!我还不知道老王有女儿。”女儿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是他资助的,要算他捡来的女儿吧?”吕布笑了:“老王真好。”

一路上,他们玩着跳棋。隔了两排的座位有人在拉二胡,旁边有高僧在念经,有狗在叫,还有仓鼠在竹编球里跑。在第十四局时,吕布终于拔得头筹,王允捡来的女儿鼓着掌叫好。吕布高兴地站起身,硬邦邦的头发撞到置物架,发出清脆的一声,咔哒。就在这时,铁轨发出尖锐的惨嚎,火车急刹,吕布一个跟头栽到桌上,跳棋弄洒了一地。车厢里响起一片困惑的骚动。有人勉强辨认出外边的路牌,这儿是酸枣市的辖区,可车明明不在这一站停。

王允的女儿忽然指着外头说:“哎呀,看见警车了。估计是要查什么案子吧?”高顺警惕地将包塞到脚边靠墙的角落。她默默看着,忽然把衣领立起来,用手比出来一把枪的样子,“好,不许动!例行盘查,把证件拿出来。”

“是,首长。”吕布从包里摸出来两张假身份证,陈宫给弄的,递过去。她故作仔细地翻来覆去地看,严肃道:“你们的姓氏还蛮少见的嘛。是兄弟吗?”

吕布:“报告首长,不是兄弟。是那个,那个——”

高顺:“是叔侄。”

她笑了,把身份证递回来:“上边还写着你们的籍贯在颍川呢。什么九原人呀,最会骗人!”

吕布面有赧色,刚想说些什么,被高顺拉住了。转念间,他又变得很雀跃:“还没问你叫什么。”姑娘忖了半天,道:“貂蝉。”这名字真真假假,但吕布浑然不在意似的反复咂摸了很久。貂蝉弯下腰去捡棋盘,散落的棋子很快给一粒粒地送回来,吕布偷偷将一颗塞进口袋,正好给看见了。貂蝉撑着脸望向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笑,末了,伸手在他硬邦邦的头发上哒哒地敲了几下:“连发胶都抹了呀。”

这时,火车头发出一声长长的鸣叫。几十颗头伸到窗户外去看热闹,只见着警察押着什么人走了。犯人手铐在背后,夹克上全是泥,被几个人合力塞进警车,像头猪崽儿。这让吕布又想起董卓死前一头撞翻在羊圈栅栏上的场景。这辈子、乃至下辈子,他都不想给警察抓住。火车继续启程,他们就这样随波逐流地一路坐到某个沿海的车站,貂蝉在站台上挥手:“再见!”她走路就像蹬单车一样快,风风火火的,也是个跑起来就不回头的人。还能再见吗?不知道!

“太感人了。”张辽动情地评价道。他们四人又回到了那间招待所,像一盘肠粉那样躺成,桌上丢着吃完的烤鱼。张辽又问:“她临走前没有亲你一下吗?她说要你去找她了吗?她有没有……”吕布送他一记暴栗。

张辽问完了就是陈宫。陈宫看上去有些痛苦。他摸着额头,问:“讲完了?”

吕布答:“讲完了。”

陈宫觉得匪夷所思。“羊皮呢?合同呢?”

吕布把那颗跳棋攥着,像玉石一样地盘。

“这个嘛。明天再想办法!”

最近广播和电视里铺天盖地地出现了练气功的报道。练好气功,便可油锅捡铜钱,空手劈砖头,胸口碎大石。这就是人的潜能,气功的力量。张邈每日跟着收音机苦练气功呼吸法,内气外放,外气内收,气沉丹田,天人合一,梦想成为一个气功大师,没想到自己原来是块被一劈两断的窑砖。

在濮阳,发生了一桩没能登上报纸的新闻。那天早晨,他早早来到厂房。张邈算是最早搞私有化那一拨人中的一个,他有一位高瞻远瞩的曹姓老友,某日活神仙一样出现,给他指了一条明路。他的厂就这么跟个大铆钉似的拍在了山上,历经风风雨雨也巍然不倒,直到那天清晨来到单位,发现办公室里藏龙卧虎般站、立、坐、卧着四个人。

张邈:"啊!"

陈宫:"嘘。"

张邈:"嗯。"

张厂长很容易就被制服住了。他坐在高顺和张辽中间,面前是吕布。被吕布逼视乃至威胁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张邈看向老熟人陈宫的眼神就难免有些幽怨。陈宫说:“和我们合作吧?”张邈长叹一口气,很是为难:“你怎么能让我背叛孟德呢。”陈宫便开始论数曹操的种种瑕疵,张邈反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陈宫便说:“人起码是人,曹操不是,他简直是一辆装甲坦克车。”张邈问:“陈同志,你在胡说八道什么?”陈宫说:“他就是一辆开到乡下的坦克,说要从你的麦子地里过,就从你的麦子地里过。他是那种会碾出一条路来的人,你怎么确定自己不会垫在他脚下呢?”张邈有些沉默:“孟德不会这么待我。”陈宫说:“你再想一想吧。你的单子百分之九十五都是曹操的,哪一次不是叫你在定合同前就开工?你就这么把生死都捏在他手上?”

张邈再想了一想,觉得曹操的确有百分之九十五的可能不会抛弃他,背叛他——但,万一呢?他就是在这一刻顿悟的,自己不是一个气功达人,而是一块砖,一穗麦子,一个胆战心惊看着装甲车过境的老农民,等待着一个哭爹喊娘的时刻。他咬咬牙:“好吧!”

又说:“能先让他们把我胳膊松开吗?”

张邈带他们去看厂房。这里是曾经是兖州制革厂,一家寒碜的地方国营,擅长把黄牛皮配给加工成一堆垃圾。南风还没来得及出拳,它就抢先暴毙,所以张邈接盘属于一种行善积德行为。那么,曹操在兖州开百货就更是行善积德,让这里造出来的东西有地方卖,不至于烂在厂里。因此,吕布想要在这里进货,那就是行善积德中的行善积德。烟囱冒着蓝灰色的烟,吕布一挥手,高顺把一个解放包放在机床上,上头浮着浅浅一层扎成一卷卷的"大团结",像散装香烟,下头是黄黄白白的硬币。张邈看到里头有些钞票似乎还带血。他没点评,只说:"先不谈钱,先交朋友。"吕布抓住他肩膀:"别没大没小的套近乎,你是我小弟。"

张邈:"好的,吕老板。"

这个胜利的日子发生在吕布从九原回来的两个月后。那时天已经入冬,四处刮着簌簌寒风。说是入冬,其实也才刚到十月末尾,兖州是个没有春秋两季的地方。这两个月内,他们宛如火车站的幽灵,日夜蹲守在车站广场,靠倒卖黄牛票维持生计。这不是向生活妥协了,只是在等待一个机会。这个机会曾经是吕布的皮子,现在是张邈。他们花了两个月把制革厂的里外情况摸了个门儿清,虽然过程不太合法。总而言之,张邈悄悄把经营方针从接单生产改为自营,他招了新的设计工,换了两条流水线,几乎压上全部身家,同时再也不听气功课了。

吕老板的店面就在濮阳火车站附近的小商品一条街,每到整点时刻,就能听见濮阳站的报时大钟'铛、铛'地响。店面不大,中后部还做了个隔断,用一架旧柜子和两张床单隔出一个生活区。高顺在大门口挂了一排瓷实的大塑料片,以抵御不期而至的寒风。坐在铺子里往外望去,城市和天幕都扭曲在一种劣质的蓝绿色当中。三周后,吕布忽然觉得自己的日子好像越过越惨,在他的职业选择生涯里,他最喜欢抢劫,其次是当黄牛,最次才是蹲在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便决定去骂陈宫一顿。陈宫最近天天泡在张邈那儿,捣鼓一些上过大学的人才会捣鼓的东西。这帮该死的知识分子。就在吕布准备出门骂人时,陈宫忽然回来了,在门帘处跟他撞个满怀。

“陈宫!”吕布指着他鼻子,“老子不干了!”

“你不干什么。”陈宫无动于衷,把包掼在台子上,抽出一大本厚实的文件,啪啪往上盖了几个章。吕布问:“这什么?”陈宫答:"合同!"吕布像翻挂历那样一本正经地揭过去几页,密密匝匝的文字把他的脾气消下几分。他问:“公台,你说的投机倒把,到底是投的什么机把东西?”

陈宫很耐心地劝慰:“吕老板,你要有耐心。凡事刚开始总是得等,要赚辛苦钱的。”吕布一挥手:“我可以辛苦,老子又不是没辛苦过。但这也太他妈的无聊了。”陈宫说:“出人头地总是很无聊的。”吕布露出厌倦的表情,叼了根烟在嘴巴里,烦躁地在身上几个口袋间来回摸索:“我又不要出人头地,只想赚点钱。”陈宫只得把打火机点着,递上去:“都一个意思。”

进到里屋,张辽正坐在床边,收音机里邓丽君在唱歌,他在一边学英语单词。这个叫长期规划,陈宫叫他学一个傍身本领。见陈宫进屋,张辽很高兴地问:“米斯特陈,浩度悠度啊?”陈宫笑了:“讲得什么洋泾浜。”张辽把手里的小本子翻了几翻:“不对。你得说:饭,三口,这才对。”

讲话时,高顺拎着一支单车打气筒从后门进来了。张辽又问:“米斯特高,浩度悠度?”高顺用看菜场水箱里鱼的眼神看了他一会儿,回答:“哦。”他的目光又转到陈宫身上,变成一种不留情面的审视。他走到陈宫跟前,问:“你有空吗?我有话和你说。”陈宫不是很自在,将一只手插到衣兜里,点了点头:“请讲。”高顺抓着他胳膊,用下巴指着后门:“咱们出去说。”张辽问:“外?”

两秒钟后,隔断的床单帘被一巴掌挥开。吕布看上去怒不可遏:“他妈的,老子在外面看店,你们就在这里头聊天!?”

这时,仿佛罔顾房间内奇怪氛围似的,收音机哔哔卟卟地切到了下一个栏目。这是一则振奋人心的新闻,是兖州人的骄傲,可能也不是,但一定是本地经济形势的一个重要风向标:人民企业家曹操迈出了他的下一步,要往徐州去了。

高顺松开了手,四人面面相觑。

吕布摸着下巴,嘶了一声,先开了口:“所以咱们……”

陈宫斩钉截铁:“干吧。”

兖州百货公司要往徐州方面布店,听坊间传言(注:彻头彻尾的传言),公司的招牌也要更换,可能改叫曹魏百货、大魏百货、谯沛人家百货,云云。传闻很有理由,毕竟在徐州治所的繁华之地开一家叫兖州百货的商店确实很不像话,徐州人一定要气死了。然而不管当地人想法如何,曹操都要去徐州。光去还不够,还要见,还要征服。这就构成了接下来一连串事件的起点,一场灾难的滥觞之处。

张邈反了。他收了吕老板的定金,很快速地出了一批货。那是一卡车的皮钱包。吕布惊讶地发现这东西他竟然很眼熟,毕竟自己口袋里就揣着个一模一样的。陈宫手里那个东西原来是样品。吕布觉得这一定是某种命中注定,如果他不在半年前抢劫那一趟火车,拿到这只皮夹子,就不会在今天让皮夹子铺满他的店面。这就是上天要送给他的钱,当然不能拒绝。

为此,在送货时,他还特意把这事说给张邈听。然而张邈只是苦笑:“你们一定要把生意做大一点呀!不然我就太对不起孟德了。”

吕布被他的说法逗乐了,说得好像大伙是在为了曹操奋斗一样。他一把给张邈从车斗里薅下来,张邈只好又说:“背叛都背叛了,总得干出点名堂吧?”

从曹操前去徐州开始,吕老板成了张厂长的批发商。人造革的钱包、皮带、鞋子、公文包一车一车地拉过来,贴上‘真皮’的标儿,再出给整条街上的零售店。在濮阳火车站边,全是假皮的‘皮具一条街’轰轰烈烈地办起来了。店长们心照不宣地用一个绝对买不到皮制品的价格把货架填满,五颜六色的塑料雨棚像一条华美大道,客流如织,人们甚至会站在店门口等待小贩往假皮带里填塞草纸。不管瓤儿是纸还是草,只要出自濮阳站皮具街,那东西就一定是皮子的!

为此,吕老板还被起了一个响亮的称号:皮具大王。起初吕布很喜欢这个威风堂堂的叫法,但自从他发现街上人这么叫他时,眼睛里都带点幸灾乐祸的笑意,他就不喜欢了。然而这个名号像焊在他身上一样,让吕布格外愤怒,直到兖州广播电台决定派人来采访他,并有意向在财经频道给他做一场专访:《皮具大王在濮阳:一名放牛娃的奋斗》。官方认证大王,他这回是真的要出名了。这让高顺有些喜忧参半,毕竟吕布乃是一个通缉犯。但正如同自然的规律无法违抗一样,冬天刚刚开始,小商品的春天却已经到来了。人要如何违抗春天?

“公台,我得和你赔礼道歉啊!”采访前一天的夜里,吕布醉醺醺地吊在陈宫脖子上。今天是难得一次的庆功宴,他们买了足足八块钱的白酒,“之前我还想过,你小子会不会嘴巴上说得漂亮,其实压根就是个大傻逼呢。我错了!”

陈宫愤怒地指着他,随即大笑出声,和吕布碰了下杯:“吕老板,这种话你得憋肚子里,别讲出来。”

屋子里漫着一股劣质皮具的臭味,但因为发了笔小财,这都是可以容忍的。里屋中央的碳火炉上支着热锅,里头是飘着一层深黄色油脂的羊汤。吊在天花板上的白炽灯泡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油乎乎的水汽。吕布吃得浑身冒汗,很挑剔地说:“兖州的羊肉太次了。别人我管不着,但你们几个老子总不能亏待,是吧?咱们以后买东西还是得买最好的。”张辽问:“那能换台收音机吗?”现在这台是从垃圾站收的。吕布拍着膝盖:“买!”转念一想,又猛地一挥手,“唉,买个屁的收音机。买台电视!”

这天刚好是立冬。高顺端着碗坐在钢丝床上,欣赏玻璃上霜剪的窗花。天空是这样的黑,但不知何处又泛着莹莹的亮光,令人忍不住要期待冰,期待雪。他忽然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像是吃多了酒,要沉到一种酡然的幸福中去。迷迷瞪瞪中,只看见吕布似乎在努力地把什么东西串到一根绳上,想往脖子上戴,然而手已经没法端稳;陈宫则几乎已经醉倒了,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张辽在一本杂志上挑着电视机的款式,长虹和东芝的区别让他痛苦得很是甜蜜,脸上泛着不健康的红色。就是在这一刻,高顺全明白了。他竭力从床上爬到窗台边,拔掉插销,对着路过的人喊道:“……帮帮忙!”

根据医生说法,这是一次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火炉的通风管有点漏气,四条鲜活的生命险些被一锅羊肉端走。这种事在冬天还挺常见的,因此急诊室的住院病房就加塞了不少板床、板凳。吕布躺在两条拼起来的板凳上,头痛欲裂,试图追责:“谁提议生炉子的!?”

高顺卷着白床单,咳嗽:“冬天到了,没办法。”

另一边的病床上,张辽焦躁地翻了个身。他脑子里还装着很多白酒,肚子里盛着消化了一半的羊肉,只得将脸俯下床,对准一只红色塑料桶:“啊……唉……”

陈宫不在这里,他还在抢救。他是一个没有用的知识分子,刚刚在早夭的门槛上轻轻摸了一把,医生拽着他脚脖子,还在往回拖。吕布想起来,原来提议吃羊肉火锅的是他自己,于是这件事到此为止。

他往上看,急诊室的天花板上长着星星点点的霉斑。蜘蛛藏在霉斑之间,耐心地织他们的不动产。蓝白条纹的布帘子对面传来老头的呻吟声,和一股器官衰竭的气味。张辽吐了。吕布开始大骂,大骂医院,大骂张邈,因为炉子是从他那儿借的。窗户边传来重重一声'啧',伴随一句心不在焉的嘲弄:“精神这么好就滚回家去呗?”吕布回:“去你妈的。”高顺用手背遮住眼睛,他正上方有一只灯泡,像探照灯一样盯着他。他只好叹了口气,看向悬挂在角落的小电视机,问:“看会儿电视吗?”

电视亮起来时,争吵停下了。只有老头还在呻吟,但是没有关系,米斯特佐罗独特武器的猎猎响声把这痛苦的哀嚎遮过去了。正在播放的是上海译制片厂的《佐罗》。佐罗黑袍黑马,潇洒地甩起鞭子,在风中签下自己的名字。他说:“让你们看看公正的判决!”

吕布感慨:“这简直就是我。”

窗边的人说:“你他妈要不要脸?”

吕布病愈了,一跃而起,抄起身下的板凳。老头仍在呻吟,他好像在摇挂着吊水瓶的那根铁杆儿,只听得里边稀里哗啦的响。高顺跟着坐起来,猛地揪住了吕步后背的衣服:"别在医院动手。"窗边传来一声刻意为之的惨叫:“哎哟,打人啦!”张辽觉得这人忒爱挑事,不说话能憋死他似的,便愤然对着床板拍了一掌,把自己又震吐了。

一片混乱之际,奄奄一息的陈宫被推了进来。他像一块刚出炉的饼,从一个平面被甩上另一个平面,也躺上了两只板凳,不一会儿又被搬到一张床上。他刚刚洗了胃,脸色惨白,眼镜凄惨地挂在领子上。护士在往他胳膊上扎针,陈宫问:“都还好吧?”张辽喘着粗气,咕嘟咕嘟漱口,说:“还行。陈哥,吵起来了。”高顺说:“换个台吧,看看别的。”

频道往前调了一台,央视一套正在放动物世界。在充满原始野性的非洲大草原,池塘宛如枯死的灰绿色大海。水面上漂着几根粗糙的浮木,而下一秒,那浮木竟然张开血盆大口,咬死在一头小鹿的脖颈上,将其拖进水底。一片红色轻轻漾开,赵忠祥老师介绍道:这就是鳄鱼的午餐。

张辽指着电视,万分惊喜:“诶,看,鳄鱼!”

吕步搁下板凳,跑回来看鳄鱼。这条恐怖爬行生物的皮肤像粗糙的甲胄,还有一格一格蛇一般的鳞片,和牛一点不一样。它叼着撕裂的半截鹿,在水中悠闲享用着一顿血腥的饱饭。

吕布说:“牛逼。”

窗户那边说:“噫!”

这一声带些口音的感慨听在高顺耳朵里,让他忽然想起来了点什么。便叫了一声:“郝老板!”

这一声像是叫对了。刚刚还在帘子后张牙舞爪的男人忽然像被剥掉裤子一样老实。他变得有点口吃:“诶哟……您是哪位呢?”

吕布一把将帘子掀开,郝老板的结巴就治好了。他讪讪笑着:“喔唷……嘿,皮具大王!”

吕布得意于自己的名声,但又有点不高兴。他在郝老板头上敲一把:“姓郝的,你还挺威风。都威风到老子头上来了?”

郝老板嘿嘿一笑:“您大人大量。我这收音机都备好了,等着听您明天上电台指导指导呢。”

护士刚给陈宫测完血压,挂上吊瓶,很没有同情心地骂:“攀交情攀到急诊室来了!”她推着一辆满满当当的银色推车,绕过东倒西歪的人们,钻进从刚才起就不再呻吟的老头的帷幕。忽然,她叫了一声:“哎呀!”

老头死了。

在这个夜晚,发生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兖州晨报的边让老先生死在了急诊室。

群情激愤!

在急诊室养精蓄锐一夜后,皮具大王回到了皮具街。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吕布钻回屋子,把事态留给其他人处理。昨天医院来抢救他们的人把床铺撞歪了,这可以理解,但这把他昨晚一直在串的跳棋也给撞不见了。他想把那东西当成护身符,挂在心口上,因为这是爱情的证明。为了这份爱情,他在床底下钻来拱去,花了十多分钟将貂蝉送他的礼物从一个倒扣的盆子沿里抠出来。吕布像戴上荣誉勋章那样戴上它,大摇大摆地走出去,看到陈宫精神得像回光返照,正拿着一个大喇叭,站在皮卡车的前盖上,替他激情澎湃:“在今天的广播采访上,咱们是不是得讨一个公道!”

吕布以为他在说张邈和那只烂火炉的事。他扒开人群,拍拍陈宫小腿肚子:“不要在这里发神经。”话刚说了一半,陈宫的大喇叭忽然朝他转了过来,一只手扬上空中。

“吕老板是咱们街的代表,大家都同意吗?”

一阵杂乱的“同意”声在人群中此起彼伏地响起。附近还停着一辆工商局的车,不少刚出火车站的游客也来看热闹。“吕老板呐!”有人叫了一声,递上来一个红袖套和一只黄哨子,这东西可不得了了。吕布没太搞清楚现状,但本能地知道这是个好东西,便往胳膊上一套。人们欢呼起来,皮具大王现在是工商局的协管员;陈宫的喇叭又高了一个调:“边让的死和我们所有人有关!”

吕布觉得,边让的死起码和他是没关系的。高顺忽然出现在背后,抓着他胳膊,像导盲犬一样把他拖出人群。吕布问:“怎么回事?”高顺不答,只说:“先回店里吧。”

他们像两粒溢出去的火星子那样飘走,这时,听到了濮阳火车站十点整的报时。‘铛、铛、铛’,这样的声音响了十下,混在喧嚣的人流之间显得十分不真切。吕布想起他小时候做的一个稀奇古怪的梦,梦见他赶的牛跑到了市里,王允在一辆红旗车上大叫,要他赶紧把牛带走。但忽然,王允从车窗掉出来,秃头撞在一口大铁锅上,发出来这么“铛”的一声。那口锅说不定还是貂蝉拿来煮饭用的呢。

高顺指着塑料帘外的陈宫,问:“你怎么想?”

吕布像玩弄口水兜的小孩那样拨弄垂在胸膛上的哨子。他大手一挥,笑了:“就这么办吧。挺有意思的!”

在采访开始之前,陈宫给吕布进行必要的知识补充:边让是何许人也?边让做了什么?边让为何而死?边让死了,谁是最大的受益人?

吕布答:“我知道,我们嘛。”

陈宫一把捂住他的嘴:“是曹操。曹操!”

吕布笑了:“行,就当是曹操。”他又想到了什么不该想的,“诶,我们要不弄个板车,把老头的尸体推到他百货大楼的门口去?”

陈宫感觉太阳穴里有耗子在跳。“吕老板,咱们体面点吧?”

吕布不以为意,站起身来拍拍他肩膀,笑着说:“哈哈,陈宫,这个不体面的头可是你先开的呀!”

这时,张辽从前门跑进来。他脖上挂着个兖媒的临时工作证,兴高采烈地看着吕布,说:“老大,车来接你啦!”

坐在兖州广播电台的接待室时,陈宫发现刚才太阳穴里的耗子悄然转移了,此时正钻在他脑袋深处,靠眼睛后边的位置,搅得他简直要精神失常。

眼前的张辽埋着脑袋,捏着铅笔头,正往本子上从容不迫地写着什么。然而写的东西陈宫一个字也看不清,这让他觉得很恐怖。他便有些装模作样地大声问:“张辽,你在写什么?”

张辽把本子举到他眼前,他看清了:大衣是coat,裤子是pants,皮带是belt。张辽笑嘻嘻的:“抽空学学。”

陈宫后知后觉的认为,煤气中毒好像给他留下了后遗症。张辽对此一无所知,昨晚的上吐下泻都已成随风往事。他争分夺秒地学着英语,如同一个早慧且勤奋的英国小学生。下午,他们俩陪着吕布来电视台,留下高顺看店,没想到陪同人员没有进入演播厅的资格,只能坐在外头听。陈宫说,电播传播的速度和光一样快,吕布在里头一开口,声音就像手电筒那样“啪”一亮,照到这边来了;“啪”一亮,又照到濮阳火车站去了。

他话讲到一半,头顶的喇叭里传来一阵激扬的音乐,吕布就"啪"地亮了。这次采访的话题非常常规,吕布以他的独特视角对本地小商品经济进行了朴素的理解;又谈到昨夜的社会议题,边让是英雄,曹操坏透了,因为他让一个英雄的死相如此难堪,让一张能言善辩的嘴巴噗噗往外喷呕吐物和血。总而言之,这是一场非常无聊的谈话,即使是吕布也不能让它变得有趣起来。两人在外头听了一会儿,就忍不住开始在单词本的背面下井字棋。井字棋是个没有胜负的游戏,但还是让陈宫的头痛非常。画了十来个井字后,他感到眼球上好像压着两颗秤砣,以一种要碾碎他视神经的重量坠着,便像盲人一样伸出手,抓住了张辽的胳膊,慢慢地把脑袋搁到沙发扶手上。

张辽急了。两条年轻的胳膊扶着他的脑袋往下倒:“陈哥,你要死了?”

陈宫的手像老虎钳一样钳着他:“还没有。”

张辽把老虎钳的指头一一掰开,跑去锅炉房拿开水浇湿手帕,像抛刀子的杂技演员那样甩着滚烫的帕子,盖到陈宫冷硬如铁的脑门上,陈宫的脑门盖子便连同大脑一起融化了,这个世界成了一团浆糊。在浆糊里,他隐约听到了声音,是广播里的吕布在说话。他的访谈走到最后一个环节。主持人问:“那么,请皮具大王对观众朋友们说一句话吧?”

吕布傻里傻气的笑声从嘶嘶的电流声里传来。陈宫突然感到了厌烦,简直没法忍耐。吕布字正腔圆地大声说道:“貂蝉女士,你记得我吗?我们在火车上下了很久跳棋。你笑起来特别漂亮。我爱你!”

陈宫不可置信地挣扎了两下。他对张辽说:“现在我要死了。”

张辽用袖子擦他滴下来的汗:“陈哥,坚持!我背你去医院。”

在主持人和吕布爽朗的大笑中,张辽背着陈宫健步跑下楼梯。在楼梯间,张辽看到广播台的接待大厅里站着一伙人。为首的是一位挺拔而颇有文气的男士,穿着很雅致的风衣。广播站的工作人员在他面前弯着腰,说:“荀先生,您得体谅我们呀。”

陈宫忽然在他背上像条泥鳅一样扭起来:“绕过去。”

张辽立刻放慢脚步,打算蹑手蹑脚地从旁经过。陈宫深深地将脸埋进他的肩窝里。只要能消失在这个空间,他愿意变成张辽衣领里的一滴汗,被电风扇吹灭在棉麻混纺的布料当中。然而这尝试还是失败了。姓荀的男人忽然转过脸来,像草丛中一条看到了青蛙的蛇。他很热络地朝这边招手:“陈公台先生!好久没见了。您这是怎么了?”

张辽说:“他要死了,得赶紧去医院。”

荀先生惊讶了一瞬,随即将手搭在陈宫的背上:“坐我的车吧。最近的濮阳市立可不可以?”

陈宫试图微笑,然而脸像扭曲了一般抽搐起来。“荀先生,你好。我没事。我活蹦乱跳,不劳您费心。”

张辽说:“陈哥,你不要硬撑了!”又说,“谢谢你啊,荀先生,你真是大好人。”

荀先生便领着他们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不用谢,来,把你陈哥放后座上吧。”

在黑色的小轿车前,张辽惊呼:“原来不是自行车啊!”

这辆车不仅不是自行车,甚至不是夏利之流,奥拓之辈。在这个年代有一辆轿车的人,你可以幻想他的家里还停着一艘宇宙飞船。陈宫感到脑子底下被塞了一个靠垫,他把脸贴着真皮椅背,闻到一股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耗子在他的眉心里突突直跳。荀先生和张辽坐到前排,张辽指着一张白色硬纸片,问:“荀先生,这个字念什么?”

荀先生说:“念‘彧’。”

荀彧是曹操公司的二把手。之前说过,曹操的大厦里有一百间办公室,一百个员工,这之中就有九十九间办公室比荀彧的要小,又有九十九个打工仔要听荀彧的指挥。他同样是个高尚的人,在经历过这样一场针对他东家的节目后,竟然客气地把陈宫和张辽请上了车,而不是一脚油门把这两个祸害撞翻在马路上,往前碾完倒车再碾,倒车碾完再往前碾。

陈宫像个失眠患者一样横在荀彧的车后座,张辽和荀彧在前座闲聊。张辽又谈起他死掉的姥姥,人很好的小学同学,以及自己在学英语的事。陈宫想,他似乎有一种要向身边所有年长者咨询的本能,询问他们如何活得更好,这未尝不是一种刚出青春期的表现。荀彧听得很耐心,时不时回应两句,但陈宫听得很想睡觉。就在他快要睡着时,话题不知怎么的转到他身上。荀彧说:“陈先生很厉害吧?”

张辽很重地点着头:“特别厉害。大家说他以前也给你们老板上班。你们是同事吗?”

张辽说:“唉哟。”

轿车在自行车的洪流里轻巧地转过一个弯,压过一层层湿淋淋的杨树叶。陈宫一动不动的躺着,闷出了很多汗。他不希望汗沾到荀彧的车上,起身时身下出现一个人形的湿轮廓,让自己难堪。但他更不希望回头时和荀彧在后视镜里对上眼睛,不得不和他讲上两句话。怀着这样的心思,他模仿尸体模仿得出神入化,以至于张辽以为他真的死了,伸手来戳他的腰窝,把陈宫气坏了。他装出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气势汹汹地答:“我没事!”

张辽‘嘿’了一声,转头问荀彧:“他以前脾气也这么大吗?”

荀彧忍俊不禁,往左边打了一把方向盘,路尽头已经能看见濮阳市立医院的招牌。陈宫坐起身,用衬衫一角擦拭眼镜片,语气缓和下来:“我一直这样。”

“还是有一点区别吧?”荀彧仍旧笑呵呵的,从置物箱里拿出一包纸巾往后递。陈宫道了句:“谢谢。”

荀彧又接着说下去:“换做之前的他,恐怕不会为了边先生的死如此高兴吧。”

陈宫的手一顿。他像被榔头砸中了,几乎是用一种深恶痛绝的眼神盯住荀彧的背影。而荀彧神色如常,仿佛毫无察觉一般将车停到了医院门口,两只袖子轻盈得如同喜鹊的翅膀。他转过头来,露出一个和善又让人自惭形秽的微笑,祝福道:“陈先生,久病伤根。希望您早日康复。”

陈宫在医院门口又吹了一会儿风,才要张辽带着进去。在头疼欲裂之际,他忽然想起来一些过往的事情。那时他还在给曹操上班,二人关系保持在一个动态平衡的状态。开会时,他看见长桌尽头的曹操双肘支着台面,手指紧压太阳穴。他头痛得要死,但还是畅快地大笑,说:“这是有人在恨我了啊!”当时他只觉得这种想法很是离奇。现在回忆起来,又觉得未尝没有道理。今天曹操就在恨他,恨得大发雷霆,恨得要一只老鼠钻进了他的脑袋,去咬他的眼睛。

想到这儿,陈宫忍不住发出来一连串瘆人的笑声。得逞的喜悦短暂地压倒了一切。他眼前一黑,一头撞在医院的台阶上。

从演播室出来后,吕布气急败坏地踹翻了两只垃圾桶。所有人都说这场广播采访无比重要,然而出了门,不光没有人迎接,甚至连一起来的人都不知所踪,简直岂有此理。他在广播站大闹一通,翻遍濮阳黄页号码本,要质问所有人,最后却坐下来和员工一起吃带鸡翅膀的盒饭,握手言和。录音师傅问他貂蝉是谁,吕布闭口不谈,只是幸福地摇头。最后还是透露了一句:她是个特别特别好的女人。

过了一阵,张辽气喘吁吁出现在大门口。他从医院一路跑回来,第一句话是:“老大,录完啦?”第二句话是:“陈哥好像吸煤气吸成神经病了。”

吕布很困惑:“啊?”他对神经病毫无概念,仔细想来,离神经病最近的一次就是把丁原踹下马车的时候。那时老丁趴在地上,用一双惶然的大眼睛盯着他,忽然一下哭,一下笑,模样很是滑稽。如果陈宫也变成那样,那就太糟糕了。

吕布说:“走,探望一下去。”

张辽说:“陈哥说他想睡觉,改天再说吧。”

撩开店前的塑料片时,高顺正在给客户找零。今天一个人看店,忙得他顿生出三头六臂。看到吕布和张辽兴致勃勃的回来,高顺也没做出什么热烈欢迎的表示,左看右看没看见陈宫,也没去问,只说:“盒饭在箱子盖上。”

盒饭是雪菜肉丝的,爽口开胃,还配了一只葱煎蛋,可惜已经凉透。张辽一屁股坐上箱子,跟着把右脚也搭上去,筷子嚯嚯地动起来。这个菜色倒不值得让吕布再多吃一顿,于是他双手叉腰靠在大门边,叼着一根山楂卷,像交警那样检阅行人。高顺在柜台前整理发票和水电缴费条,按日期顺序用一个大铁夹夹好。他边整理,边不时觑一眼吕布,只看见吕布胡子拉碴的下颌一动一动,把那根山楂卷慢慢地抿进嘴巴。

吃完一整根后,吕布说:“你瞅啥?”

高顺下巴往下沉了一会儿。抬起头时,问:“陈宫讲了今后的计划吗?”

吕布把包山楂卷的锡箔纸团成小球,夹在拇指和中指指尖:“别急,人家住院呢!我是那种不讲道理的老板么?”

高顺沉默了。吕布觉得这阵沉默别有深意,便‘嘣’一下把小纸球弹到高顺脸上,再把箱子盖上的张辽拱开一点,揽着他肩膀坐下来,问:“张文远,小张同志,我这老板不错吧?”

张辽满嘴是饭,端着碗比了个大拇指,声音从雪菜之间漏出来:“非常不错。特别不错。歪瑞古德。”

吕布拍拍他的背,他今天心情极好,所以只是用下巴指了指高顺:“听见没有?”

张辽抢先接了话茬:“陈哥咋了?”

“他没咋。”吕布朝张辽脑袋拍了一下,别插嘴的意思,“倒是你。你什么意思?”

出乎吕布料想,高顺没有哑口无言,而是开始严肃地分析。这场面诡异得让吕布有些啼笑皆非。然而高顺不为谈话对象脸上的笑容所动,一板一眼地长篇大论起来:“首先……其次……接着……并且……最后……”他有条不紊地说着,顿了一顿,最后总而言之,“陈宫不是为了你在做打算。你对他言听计从,将来要怎么办呢?”

说完后,高顺才看向吕布,发现对方的眼神有些难以描述。

吕布说:“我操。”

吕布又说:“你是真他妈的能说啊。”

为了对高顺的能说会道进行表彰,吕记皮行第一届辩论大赛拉开帷幕。三位成员参加此次大赛,他们是:

正方辩手高顺,他的论点是:陈宫心怀鬼胎,不值得全心信任。

反方辩手吕布,他的论点是:你有病吧?

裁判及主持人张辽,他的论点是:不要吵架!

这个安排难得让高顺脸上也出现了倦意。他心生疑惑,觉得自己态度极为严肃,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不明白吕布为何还要和他插科打诨,甚至连张辽也是这样,拿着个起子充话筒,在那儿嘻嘻哈哈。陈宫为吕布接上翅膀,不是为了让他高飞于天,只是为了让他做只出头鸟。这一点,他很确信吕布心里也明白,然而吕布就是有一种猛往陷阱里钻的气魄。当年在九原,吕布就做了那只出头鸟,坏心办好事,几刀将董卓刺死。而他收获到的只是王允眉眼含笑的感谢,丁原聊胜于无的财产,以及八年以来居无定所的逃亡。陈宫和他们有何不同?

吕布说:“姓陈的送了我们一笔大钱,不要白不要。”

高顺说:“他也能转手送给别人。”

吕布说:“那他也得有这个本事。”

高顺说:“你怎么知道他没有?”

吕布轻蔑地大笑起来:“你怕他!连陈宫你都怕?”

高顺执拗的摇头:“不,我怕你。你会重蹈覆辙。”

他这副固执的样子让吕布一阵火起。屋外刮起一阵风,皮卡车‘哔、哔’的鸣笛声从街上传来。吕布撩起袖子起身,他很擅长用拳头发言,被张辽死死抱住。张辽攥着筷子横在两人中间,试图用低俗的快乐让他们忘记争吵,但表情简直像吕布的那一拳打在了他脸上。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打着圆场:“诶,吕哥,高哥,别上火!我去给你们买包烟吧?”

吕布松了劲。说:“要香山的。”

高顺说:“我不用了。”

张辽轻快地叫了一声“好嘞”,便急迫地到抽屉里去掏零钱,乱糟糟堆着的硬币让他眼花缭乱。

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张邈张厂长忽然撩开门帘进来了。他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有些软塌塌的表情。虽然陈宫说过,张邈之前的脾气简直和吕布有的一拼,但自从倒戈以来,三个人就只见过他脸上这副忧心忡忡的神色,像是在无忧无虑世间忽然多了一位债主,让他永远亏欠着什么,和电影中解放前的农奴一样可怜。

张邈搓了搓手背,迈进门后先是环视一圈,随后像是刻意要忽视掉这凝固的气氛,笑了一声:“都在呢?我刚刚按了几声喇叭,一直没见人来,以为吕老板还在广播站忙。”

今天中午给张邈挂了电报,要他傍晚时来把那只破炉子拿走,然而几个人都忘了。这时太阳已经落下山头,天上只余一层薄薄的粉色。张辽很夸张地‘哦’了一声,作恍然大悟状,心中闪电般窜过要和老张结拜做同姓兄弟的冲动。高顺低着头,只和张邈点头示意一下,便进去房间收拾炉子。昨晚走得急,通风管还吊在天花板上没拆。吕布看着他的背影,‘哼’了一声,从柜台后抽出一把竹编椅,放到张邈面前,说:“你先坐会儿吧。”

张邈勾着背坐下,将皮夹子搁到膝盖上。吕布不说话,只好由他来没话找话,四处乱瞥时,看到墙上的日历还是昨天的日期,便说:“诶,日历没撕。”

张辽攥着一把钢镚儿,跳起来:“诶哟!忘了。是得撕。”迈腿前却被吕布拉住。吕布把他往大门那侧推了推,说:“不急这个。先去买包烟。”

张邈张厂长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和吕布独处,到现在仍旧是不喜欢。在他眼中,吕布的一切行为都缺乏一种逻辑。但如果认同了吕布是一只在城市里呼啸山林的肉食动物,那一切就又说得通了。可眼下,这只肉食动物却将脊背紧紧贴着椅子,朝着脏兮兮的天花板叹了口气,像是有了几分人类的烦恼。这就又说不通了。

吕布问:“张孟卓,你那个气功怎么弄的?”

张邈愣了:“啊?”

张邈缓过来了:“哦。这主要是一个‘御气之术’。讲究一个气血调和,要以肉身来和宇宙的大气场形成共鸣。待功法高深之后,就能把天地精元都为己所用……”

吕布打断他:“别说废话。你就说你能不能把这桌子拍断吧。”

张邈说:“不能。”

张邈补充:“我不能,但有几位大师是做得到的。”

吕布又仔仔细细盘问了一圈,发现练气功一事在张邈不仅没让他飞檐走壁,甚至连壮阳的功效都没有,只是胃口大了一点,一餐能多吃半个馍。吕布很是直白:“这不是屁用都没有吗?”

张邈被他审问得十分窘迫,有点恼羞成怒的意思。他虽然放弃了,但不希望吕布对气功运动进行无耻的诋毁,因为他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个盲流子,也打心底相信总有人能气功大成,比如曹操,虽然曹操不练这个。但如果他练,一定能练出最厉害的本领,能从空盆里变出一堆黄金,比点石成金还厉害百倍。张邈说:“总会有用的,只是不会有用在你我身上。”

吕布踢了他一脚:“拉倒吧。你自己没用,不要带上我。”

高顺把东西装在一只蛇皮口袋里拎了出来。张邈如释重负,终于不用再在这里纠缠。他从高顺手里接过袋子,高顺说:“用前记得补管子。”张邈叹了口气。他知道高顺是个聪明人,但又没有那么聪明。他知道什么事不该做,也知道如何把事情做好,却不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事’。张邈不讨厌他,也不喜欢他,只是觉得这样一个人跟在吕布身边很是可怜,但又绝无同情的意思。他挥挥手,上了车,吕布和高顺并排站在店门口,目送着张邈的皮卡车在暮色里远去。

车灯慢慢隐没在道路尽头时,月亮从东边升了上来。天空开始飘雪。濮阳的雪混着煤灰,和天一样是灰蒙蒙的颜色,落到地上便化为乌有。吕布叉着腰,头顶被雪片弄得毛茸茸的。当他像狗一样甩着脑袋,那些雪便从他头顶掉到马路上,变成泥泞的一部分。

高顺看着他,忍不住叹息:“奉先,不要忘记我们是杀人犯。”

吕布摇头,说:“去你妈的。我是大老板。”

两个路口以外的地方,张辽怀里抱着条烟,在空荡荡的街道上一路小跑。张邈的车擦肩而过,因为那时他在抬头看天。路灯忽然亮了起来,照着干巴巴的雪粒,绕着枯掉的杨树飞舞、旋转。张辽觉得那看上去很像一种治咳嗽的药粉。

回到店时,他撕去一页日历,记下了这个日子:1987年11月9日。那一天濮阳市降下初雪,空气冷飕飕的。吕布和高顺在店里吵架,陈宫在住院,自己在街上找不到开门的杂货店。他有些高兴,又有些惶惑不安,或许正如陈宫说得那样:这就是刚走出青春期的表现。

-前篇完-

前文的一种变体。

范围涉及而不超过世有定论的三曹七子。

曾经想用柏拉图的《会饮篇》来写,嗯_会有的,会有的。

太和六年,陈王植在萧瑟北风中离去,鱼山的草木成为他最后的封土,此时曹魏王朝还在巍巍赫赫的初始,而距离声律论最为可信的发明者沈约的诞生还要等待二百零九年。曹植作为世所共知的最后一位建安作家,其死亡也标志着在历史意义上终结的建安时代迎来文学意义上的终结。

回顾邺下作家群体的每一位成员,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为一场大疫吹干生命血色的陈徐应刘,还是在书信中悼念四人离去的文帝曹丕,没有一个人如当时人所期盼的那样在人间留下徘徊的魂影。毫无疑问,在反复的回忆中,曹植应怀有...

回顾邺下作家群体的每一位成员,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为一场大疫吹干生命血色的陈徐应刘,还是在书信中悼念四人离去的文帝曹丕,没有一个人如当时人所期盼的那样在人间留下徘徊的魂影。毫无疑问,在反复的回忆中,曹植应怀有比我们更为深沉的痛切,而今他也领受了死亡的亲吻,在书简里定格为一簇华艳的光照。

所有的人都已死去。那么,该轮到我们,披白袍和芬芳花束的歌队,为历史点亮一盏昏黄的残烛,回溯二十年前一场不再被人知晓的宴会。

那是在邺城第五百零三个特别的夜晚,流水声彻夜不眠,月亮咳出青铜绿的桂叶,甲虫金色的复眼预告被书籍淹没的明天。在这样的午夜里,宴会上的嘉宾与苍茫的众生一样,都感受到了死亡。

宴会开始,他们感到死亡正在靠近。死亡如此熟悉,盖由披着死亡阴翳的人生前与他们如此熟悉。

海内故人,盈于门庭。追抚今夕,感慨弥襟。惟少佳酿以飨宾客。融请五官将赐酒一樽。

孔融借酒一斗,在开席前离开。酒浆淋漓的香味随魂影的游移而流淌,高歌的声音却并未远去。

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

虽然死者已经离开,在座的诸君子都感到死亡的逼近。它的黑影从每一个毛孔吹入心胸,又使彩色的梦枯萎灰败。

如果灯烛燃尽的深夜他们都将成为死亡的俘虏,唯一可以抵御这种命运的就是语言。曹丕说,饮酒之前,我们谈论死亡。

王粲避席而起,回应道:我们不得不赞美死亡的威力,而它正来自我们的恐惧。我想说一说战乱。那些哭泣的女人,丢弃襁褓如落泪般流利,像圆形的石块砸出沉重的声响。如果离弃是结局,分娩的痛楚是否仍有意义?我记得荒草之上,曾是未被焚烧的西京。如果作为帝国的子民被故乡抛弃,我与嚎啕稚子又有什么区别?

他说的是那一种死亡。陈琳说,我想说的是军旅。马腿浸泡在秋风里,军旗狂卷它赤红的纹路,长城有白骨质地的薄而脆的外壳。我为您的家族书写战争,向王师所及之处吹送胜利的凯风。整肃大军路过山川与霖雨,在马蹄杂沓的间歇我总嗅见泥泞中苦涩的风。

应氏接过他未说完的话,这无非是另一种漂泊。孤飞无友的鸟,哀鸣乍入一线偶然经过发浮云;而它四处巡游,折射日升日落光线的无常。

刘桢掸了掸衣上的尘埃。在您的席上,我已沾染风霜。我呼出的气息像霜一样消蚀,而骨骼随松柏长出年复一年的环纹。

酒樽里浮蚁的绿色泛起涟漪,映出三星挂在月梢的光彩。死亡的黑影随烛光转移在室内纵恣游弋,它在一张沉默的面容上停留。

他启口时恬淡的语言割破阴翳,如蝶翅划开花心的粉屑。死亡像我内心盘桓的幽隐。邺城的高殿广厦阴郁凄冷,山深处丛生的桂枝在秋日亦有鬼影婆娑。关于隐居的梦想常在心底封存,而我只是端坐在宴席的末尾,目睹您的明镜沾满灰尘。

荣华的土灰为我们所爱幸,因它永远是死亡之必然的另一种存证。最后一个人终于说话,泉台与故乡的蒿莱在我们的诗歌里丛生飞涨。死亡在席上饮满了酒,是否愿意先行离去,折坟上夜露清冷的旅葵?

死亡的阴影滑到五官中郎将的额头。他皱了皱眉,似乎发觉夜宴不只是一个人的缺席。他习惯性地看向距离最近的位置,在他的总结之前,似乎应有连翩的华彩,或者一枝新采摘的葳蕤兰草。举起酒杯,他终于结束短暂的沉默。

让我们唱一位永恒的女性。

五官中郎将身后,许多白袖而佩戴芳草的女性从一屏琉璃夜光后鱼贯而出。丝竹的哀乐浮在死亡的阴翳上,如盐着水,调和出清淡的咸味。

它还未肯离开,曹丕说,我们何不说一位绝代的佳人,说她的流波和巧笑,那是死亡永远不能得到的人间。诸君请先开始,也许能令它感动落泪。

歌队在杯盏间翩跹,来去如缠绕丝线上的明珠。翰墨尚新,呵气欲化,而歌声已经响起。

感诗人之攸叹,想神女之来游。

发似玄鉴,鬓类削成。质素纯皓,粉黛不加。

红颜晔而和妍,时调声以笑语。

神忽怿而难遇,思交错以缤纷。遂终夜而靡见,东方旭以既晨。

曹植发现自己终于能够说话。

诗歌的素练飘到他的肩头,他感到邺城的风清冽而寒冷,午夜的月轮色如霰雪,他的胸腔中充满起伏的空气,他拾起诗歌的白练,光泽粼粼如石上跳跃的银鱼。

他仍然非常敏捷,而深情是一种不需要酝酿的才能。

曹植说,收和颜而静志,申礼防以自持。

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

五官中郎将的眼光从席上缓缓地流下来,像风吹银杏树的黄叶那样交叠在曹植的心头。

曹丕的双眼若有笑意。他歌唱道:

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感心动耳,绮丽难忘。

现在轮到了欢乐。

和美。

作为神女题材的派生,他们说起了美,和人间的欢乐。

曹植的眼睛从主人的面容离开,又看向宾客的坐席。他惊异于它们怎样排列,而宾客的言辞又是否有固定的顺序。

他揉皱了手心的嫩叶。青草微腥的气味在层叠风中,直刺人酸楚的眼睛。

歌队吟唱:我将苍白如霜色,我将是清澈的碧玉。

谈论了死亡与平生,他们又说美酒与田猎。

我所怀抱的书册,出自鲁国孔融文举。宴会的主人说,我们也该留下什么。

夜将过半,他们写下了诗。

曹植感到这一切如此真实。准确地说,过去在他眼前复现,甚至更加真实。

他起身,更加靠近地,向主人走去。

已经到了午夜,园鸟昔宿,草虫哀鸣。芙蓉已经酣睡,唯花心尚有未褪的嫣红,而清波自来,流水自往,水的流动如多年前的朝朝暮暮,又如多年后的岁岁年年。

他的每一步都那么漫长。

钟声已经响起。明月在乌云间隐去。孔融死去。他们次第死去,席间陈词慷慨的宾客。

曹植抚心自伤。回头看曹丕,他整理席上宾客的文集。竹简发出显出青白的冷色,而这一双编订和擦拭竹简的手,似乎也属于过去的幻梦。

他被投入一口回忆的深井,看过去死水的波澜。井壁上湿滑的苔藓似乎是苍绿色的依凭,而他触摸苔藓的手,还担忧搅碎曾经的月影。

父亲知道么?他跪坐着,问宴席的主人。

曹丕牵起他的手,把碎叶青绿的汁液擦拭干净,又把他鬓角的碎发别在耳后,他知道。

他在我们企及之外的地方。

他们都被夺去了,曹植凄惶地说,那你呢?

他错乱地思索……他怎么去面对?

曹丕掀开最后的竹简,那里躺着一匹细白的绢,柔如昆仑山的薄雪。

那是他的诗稿。

如此的死亡是优美的,无损我们的尊严。

曹丕回答。

余独何人,能全其寿?他轻叹一声,站起来。

曹丕行步逍遥,向北邙山走去。

灯烛燃尽,玉树空寂。夜色逐渐稀薄,而山色透玻璃的城墙若隐若现。

曹植怅然若失。

在鱼山顶上,陈思王自觉无法看破过去与回忆的涡流。他终于想到:若人的生灵汇聚成轮回的浩渺洪流,他不过是日复一日撑长篙的摆渡人,与风波相隔一线,这已是最近的距离。

金色的花从他手中离去,坠入谷底深而广的苍茫。气息漂泊,一如花屑。

它又一次胜利。

后来。

重复的白马与寒风,音乐里复调的嘹亮与凄楚。死亡的阴影在城下徘徊。由书信构筑的盟会,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对话。

你相信或者不相信,我会通向失败或者死亡。他说,对一个梦想成为英雄的平庸之辈来说,失败或死亡是惯常的结局。我在一片怪异的天空之下长大,饮过露水,它告诉我英雄必然的结局,头颅被割断,或者刺破心脏。我很爱它,在青年时代首先领受了它的荣光。

卢谌没有说话,也许对方更喜欢这片宁静。

刘琨说,你知道么。就像剑疮和刀痕一样,诗是一种伤疤。在城池趋于危殆的那个夜晚,长铗倒着长满雪白的头发,我记得那或许是雪。而我的生命也将趋于危殆。像奔马留下它怒吼的鬃毛,我将留下我怒吼的眼睛。

关于刘琨头颅的故事流传在南朝人的梦里。据说一位将军能听见头颅的怒吼,而将军在多年之前已认识刘琨本人,记得他曾说过,或他的头颅将要说的话。

建安已经死去。

建安从未死去。

其实结尾可以续上。。桓大司马闻之而叹曰……()

《后汉书·孔融传》: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

陈琳《神女赋》:感诗人之攸叹,想神女之来游。

王粲《神女赋》:发似玄鉴,鬓类削成。质素纯皓,粉黛不加。

应玚《神女赋》:红颜晔而和妍,时调声以笑语。

阮瑀《止欲赋》:神忽怿而难遇,思交错以缤纷。遂终夜而靡见,东方旭以既晨。

曹植《洛神赋》:收和颜而静志,申礼防以自持。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

曹丕《善哉行》:知音识曲,善为乐方。感心动耳,绮丽难忘。

曹丕《与王朗书》:余独何人,能全其寿?

埃米勒·维尔哈伦《死亡》:如此的死亡是优美的,无损我们的尊严。死去吧,我们的身躯,如秋一般。

夜梦多见之,昼思反微茫。

杜甫死的时候,韩愈才两岁。他不知道自己错过什么,甚至还未成为他本身。而遗憾要等到足够的年岁,连此身屡叩的京华,都老。如门边的秋草。他是一时代的人中足够幸运者,能够与伟大并生而比肩。在无数漆黑的夜梦里,韩愈说曾梦见他。那一定是漆黑和燃烧的火炬,缭乱的如风侵夺的残影,众流和明珠的拱卫,那是少陵。如此的少陵。

在韩愈还未成为韩愈(昌黎,文公)的岁月里,也就是波德莱尔,住寄宿学校,学希腊语,要糖果吃。巴黎的阴郁和长安的灰尘,那枝淡绿的苹果花横斜在波德莱尔的书信集,宣城才啼谢了三春的杜鹃。相比拟于还未开启的命运,李义山提笔的韩碑,每一个被抹去的字还...

在韩愈还未成为韩愈(昌黎,文公)的岁月里,也就是波德莱尔,住寄宿学校,学希腊语,要糖果吃。巴黎的阴郁和长安的灰尘,那枝淡绿的苹果花横斜在波德莱尔的书信集,宣城才啼谢了三春的杜鹃。相比拟于还未开启的命运,李义山提笔的韩碑,每一个被抹去的字还未开始书写,潮州的鳄鱼踊跃翔集在暑热时飞向吉祥的天边。

这像极了梦境。梦境外是孤贫而少的韩愈,梦境的内部是死去的诗人。梦的钥匙他展眼读书的风窗,另一头在襄阳行舟的葬列,将开未阖,此生寂寞。昼短苦夜长呵,今夕复何夕。他持着烛火,诵平生诗。

开辟鸿蒙。世界上有火,如此方有人间的光炬。有羲和的日车行走在白日,少昊分付清秋。长安的恩慈寺塔过去了一二十年,那种伟大的撞碎山河的力量从一支笔的吐息里游离而微末地洒句人间。杜诗在寄韩谏议中写美人娟娟遥隔秋水,连江的大雨冲刷着梦境中的鼓膜和心跳,而今她赤裸着,端正严整,从大地上站起来。

兄嫂拂开这少年的睡梦,太阳生长在诗人的眼睛。

高标跨苍穹,烈风无时休。

——诗与眼泪,陈曾寿,韩偓,李商隐(以及……())

之前和绵绵说起来一点,乘兴许诺说要写陈曾寿的诗。其实早几年读陈集的时候细细做过,现在算是拣当时的陈迹。曾经确实,做的还是可圈可点的;但现在拿出来说颇像是敝帚自珍。何况总是有联翩的排沓的色彩的珍珠可以写,当时想再等等,后来到十月的末尾;反而又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过去的我确实有哀愁,到这里是又添新愁。那,无论是否准备好,总要写了。现在到了十一月(的末尾)雨落黄昏,满地黄花。一切都没有变好。只怕再说“愁”也不确切了。它是一种实在促迫的,几乎压到我的眉眼的东西。况且这种仓促和愁绪,与苍虬阁的诗里,几分仿佛呢?

下文诸条,实在都...

下文诸条,实在都可以也应该展开说;但我好像因为若干若干,暂时没有这样的心气。只得简略写写,又没有超然的眼睛和恳切精到的笔,终究是最后这个样子。想想真可以说出口的,也就只有,我的真诚了。

前日先喜欢说是陈的题画诗。宴山亭北,玉皇座前,故国如何,不过付之于女体。美自然是美,而这哀艳。“桃根桃叶镇相连,眺尽平芜欲化烟”,可以说它,千百年来在诗人的趣味里隐约而永续,无非引起人审美的快乐和感伤。我喜欢的美人庄严妩媚,画图难描;我喜欢的小诗,sosweet,socold.大约有仿佛的意思。

后来颇想起来的是陈诗中咏物的部分。工稳密丽,以七律尤绝,不消说,也知会有义山的风味;细玩句法,则更明显,他是着意去学李义山的。这一点,我先前曾比较过,随意举一例。

是我很叹服的白孔雀诗:

立之属赋白孔雀陈曾寿

高展琼屏素羽齐,金花翠尾品原低。飞依王母银台隔,背写边鸾粉本迷。霄路云裳曾梦举,阆山玉树不双栖。东南何限徘徊意,未暇哀吟小吏妻。

白孔雀当然本来很绮丽华贵,只是出口,也写得冶艳非常。银屏王母,女床玉树,这像是李义山的《碧城》三首。东南何限徘徊之意,于庐江哀吟小吏之妻。其中藏闪的意思,不待言说而自明。

陈诗学李商隐,情采、格调,其中特别值得一说的,是句法。“潜气内转”,出自繁钦与魏文帝辞,而后清人谈艺,颇喜以说骈文,谓“藕断丝连,回肠荡气”“上抗下坠,潜气内转”。而张采田用以言李商隐诗,曰:“晚唐诗派,多有此种看似姿媚无骨,实则潜气内转,迥非后世滑调所能假托。”(《李义山诗辨正》)有人以为情感运动,并非确解。这似乎仍是指句法。从单句成分颠倒、语序省略,到句内和句间的关系,细腻婉曲,回环往复,最后才能到达含思宛转,藏锋不露。而句法的指向最后仍是情志。在心为志,发言为声,李义山情郁于中,才能沉潜百转。

这种方法称为“潜气内转”。

这种潜气内转的句法多见于李诗七律的中间两联。如《安定城楼》:“贾生年少虚垂泪,王粲春来更远游。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哭刘蕡》:“黄陵别后春涛隔,湓浦书来秋雨翻。只有安仁能作诔,何曾宋玉解招魂?”永忆江湖、欲会天地;何曾宋玉、只有安仁。上下之间的断裂与联系,我以前就极喜欢,这次再看,竟仿佛一种“舒卷开合任天真”。诗人在书卷里的生命,永远不会有“红衰翠减”的那一天。

说完句法,可说意思。

陈诗有《泪》一首,全仿李义山。

泪李商隐

永巷长年怨绮罗,离情终日思风波。湘江竹上痕无限,岘首碑前洒几多。人去紫台秋入塞,兵残楚帐夜闻歌。朝来灞水桥边问,未抵青袍送玉珂。

义山此作,本为其得意手。用典使事,脱略无痕。似类赋体,大有南朝齐梁赋的风味。试想江淹,《泣赋》之辞,齐景牛山,荆卿燕市,孟尝闻琴,马迁废史。既曰泪赋,使人不能不对之伤怀,几至搵泪。

泪陈曾寿

万幻犹余泪是真,轻弹能湿大千尘。不辞见骨酬天地,信有吞声到鬼神。文叔同仇惟素枕,冬郎知己胜红巾。桃花如血春如海,梦里西台不见人。

陈诗仿作固然精妙,然考究其用事,终与义山不同。思妇离泪,清晨陇首;灞桥送别,柳色青袍,此等浪漫飘逸语,宋初杨亿西昆,犹依此调;在陈诗中陡然一转:万幻犹余泪是真,轻弹能湿大千尘。而今落泪之真幻梦伪,含血而吞声,实在是一痛入骨的。其实唯有沉痛之入骨,才知道它不可解脱。“西台”以南宋谢翱事。

我一向极是喜欢,“文叔同仇惟素枕”,这一句(当然,会想刘文叔有冯异呀233333,anyway);下面就是韩冬郎对唐朝的眷爱。有句话说“英雄起事,必以公心”。一汉一唐,一位帝王,未起事时独自搵泪的孤独(你看,我说有冯异啊,不是==);然后就是韩冬郎。三百年了,李商隐怀古诗,“三百年间同晓梦,钟山何处有龙盘?”对于唐,六世纪到九世纪(行吧7,10,就是说……顺口。。),国朝的典章,盛日的军镇,白衣的天子,白马和清流;可是它失却时,不过是一位忠臣在前朝遗物的簇拥中,红透照夜的烛火里,那个曾经埋葬的名字。

陈自喜义山,尤喜冬郎。不过学义山精到,至韩偓,更多是爱其人而已。陈有学韩偓落花诗,盖出自韩偓之《惜花》:

皱白离情高处切,腻香愁态静中深。眼随片片沿流去,恨满枝枝被雨淋。

总得苔遮犹慰意,若教泥污更伤心。临轩一醆悲春酒,明日池塘是绿阴。

落花简自玉陈曾寿

風信番番付謬悠,閒庭開謝只供愁。亦知輕命難酬顧,可奈同心不自由。

夢裏樓臺存息壤,尊前涕笑此鴻溝。落紅一片猶難惜,才盡蓬山第一流。

以花伤时事,迷离艳质,是晚唐所独具。更兼深沉的国事之哀。陈诗最妙处,在“宴山亭北见杏花,故宫何处悲龙沙”,前已详述(哦,是上个月==,初==)。

陈诗自云:“诗中尤物成双絶,惟有冬郎及玉溪。”话说的很粗,意思却见恳切。又有“一生同病只冬郎”。陈自悲身世,以为同命于韩冬郎。

韩偓的好处不在诗,或者,不全在诗。历来在于他为臣的品格。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偓有君子之道四焉:唐之末,南北分崩而忘其君,偓虽崔胤门生,独能弃家从上,一也;其时缙绅无不交通内外以躐取爵禄,偓能独能力辞相往,二也;不肯草韦贻范起复麻,三也;不肯致拜于朱温,四也。诗曰:‘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偓之谓矣!”

四库总目称韩偓:“唐末完人”,亦“文笔之鸣凤”:“偓为学士时,内预秘谋,外争国是,屡触逆臣之锋。死生患难,百折不渝。晚节亦管宁之流亚,实为唐末完人。其诗虽局于风气,浑厚不及前人;而忠愤之气,时时溢于语外。性情既挚,风骨自遒。慷慨激昂,迥异当时靡靡之响。其在晚唐,亦可谓文笔之鸣凤矣。”

纪昀(等)说是不及前人,我实在是难论;不过,陈显然是,并未觉得他泥于“风气”的。而缘何爱李义山呢,可能风格、运笔,包括作者的生平,情事,总让我们怀有另一种印象。对李商隐,我其实是常想那句“早晚星关雪涕收?”几乎就是仿杜诗,“独使至尊忧社稷,诸君何以答升平?”那种力道,遒劲得力透纸背。李商隐这么敢讲,我真是喜欢叹服他。

更无需说,冬郎亦爱杜诗。以前分别写过韩偓和李商隐,和杜甫,此处不表。李与韩冬郎,自然是另外一回事。可是他们与杜甫。偓字致尧,当韩冬郎在星夜疾驰间关露宿,一夜夜要追上他的尧舜时;想的岂非是大历年间的杜甫?李义山写《杜工部蜀中离席》,真是好的笔力,完美的诗歌空间。我真想要写,可惜没能动笔。“雪岭未归天外使,松州犹驻殿前军”,这也是他的句法;请诸君随我来读,于外,有摇曳银屏,清旷疏落,于内,则一气相连,上下生波。岂不是正像蜀中的酒宴,晴云且逐日去,落花犹老春枝。

就到这里终结吧;因为这文字不只是写给陈曾寿,是给我,给她,还有你。所以我说:

人生多错仵,与君永相望。

繁钦《与魏文帝笺》:“潜气内转,哀音外激。”

题翰林集陈曾寿

把卷微吟辄断肠,一生同病只冬郎。分明坐久槎逢斗,不待归来海已桑。无限幽情随暮雨,几多清泪湿红芳。颠连莫为唐昭惜,正有随身孤凤凰。

杜工部蜀中离席李商隐

人生何处不离群,世路干戈惜暂分。雪岭未归天外使,松州犹驻殿前军。座中醉客延醒客,江上晴云杂雨云。美酒成都堪送老,当垆仍是卓文君。

如题

图文排版布局参考合集

一组关于绘画排线方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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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什么会让即将步入四十岁的女人癫狂的,估计只有爱情,薛凯琪如是想到。

11.

我三十九年的人生里,简单的可以用香港三宝来形容:“扑街栏坦你老母.”不管是情场上又或是人生漫漫创业路。你要说爱人,爱人人不行,爱鬼鬼发慌。至于创业,也许是因为爱情的天赋令人落泪,本香港人的创业路上些许少了那么些个扑街的二五仔。

但我偶尔还是会期盼二人三餐四季的日子,直到碰到刘恋。

10.

大概是四月底的日子,我到自己新开的宠物医院进行视察?可以这么说。也许是...

突然有个瘦高个风风火火的提着一坨不确定是什么东西的东西冲进来了。

从发红的眼角和身上带着的混杂气味,以及呆楞的目光看着我,我察觉到这个人也许是酒精上头了。我没有介意,毕竟这个点喝成这样还能送宠物来的,都是些深藏不露的人。更何况,她长得还不懒。

我好脾气的拿出信息表等待她填写,等待了两分钟却见她的目光仍然是虚无的,且带着层朦的雾气,我只好提高音量叫她:

“姓名,女士?”

“什么?我的还是她的?”

她好像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揉了揉脑袋。

看到她为了掩饰尴尬,迅速抓起柜台上的笔写的样子我竟然觉得有些可爱,而且是放在一个成年人身上的形容。

我在对方填表的间隙中,悄悄观察着她,这是一张看起来很奇妙的脸,用我匮乏的词汇量来说,看起来像高中生的脸庞却有一双狭长的眼睛,筒灯照射下看起来清冷又脆弱,发白的皮肤在灯光下能清楚的看到绒毛和毛细血管的同时,又很有社畜的气质。

我突然觉得有意思了起来。

直到我看见宠物仓鼠的名字之后,觉得这个人更加的立体起来了,事实上我来没有见过如此拟人化的宠物和它拟人化的名字,有头有尾的。

“刘恋…赵梦,你说它叫赵梦?”

“真是少见呢”

我心里想你们大陆人的文化水平真是令我望尘莫及的。

我一边接过她手里的仓鼠笼子,一边隔着亚克力板看着仓鼠的伤势。小小的仓鼠因为疼痛蜷缩在角落,我一瞬间母性大发的把小家伙从垫料里捧了出来,像孩子一样哄它。

然后我越过女人走进诊疗室的那刻,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位刘女士,比自己实际看见的还要高。

那晚,我坐在宠物医院的大厅里,看着不停把玩手机,时不时抬起头偷偷把视线放在我身上的刘恋,彼时的我不并知晓那是爱情的开端,只是觉得她是十分重视宠物的人,不然无故不会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记得两周之后来复查哦”

本着送人送到西的原则,将对方送到医院大门口后,在我一只脚迈进医院大门的那一刻,一只修长的手握着手机在我面前晃了一晃。

9.

在四月底,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刘恋带着一股少年清气询问我是否可以添加联系方式时,我承认我心动了,无关爱情天赋这件事。

//

8.

其实没有什么缘由,开家宠物医院的想法就和吃饭睡觉一样,很自然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诚然爱宠物比爱人简单不是吗?

我碰到过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在爱情里。

我记得有一任男友,也可以叫他willis。和在旺角整日碰到的那群MK仔完全不同,他更符合港剧中大家看到的富二代男三一样,事实上我们也确实是在私人的hightableparty相识的。party没什么特别的,无非是一群端着特殊酒品衣着光鲜的都市男女进行社交,特别的是在这个party上用蹩脚普通话交谈的两个香港人。

很顺理成章的,我们就在一起了。

willis是很正统的港男形象,整张脸骨骼分明,压低的眉头和深陷的眼眶,区别于我之前交往的那些才华不在颜值上展露的类型,妈妈辈会喜欢的吧,我常常不自觉看着他的脸会这么想着。willis的行为上也给足了爱情关系里的安全牌。他会在周末选好去郊区的自驾路线,也会在高档餐厅预订好位子。会偶尔提早下班做一顿饭,也会在牵手和亲吻前询问我的意见。

我们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一来是家里人满意,二来是他也确实是个合格的适婚对象。但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

也许是某天回来看到对方在书房加班时往爆满的烟灰缸中还要堆积上的烟头,又或者是在商定订婚宴的流程中出现的诸多争吵,也有可能说到底是都没那么爱,爱到心里还要藏三分成年人的顾虑,这全不是我想要的。

“willis,假如说世界只有用1和0来区分爱情和婚姻,你觉得婚姻代表什么。它更不是你工作上所谓的贬值和升值,但正当你对婚烟做出选择的时候,你就能确定这是某种升值或者贬值,某种数字能代表的吗?”

“但这可不是是否选择“出生”的权利诸如此类的问题,阿fi。”

“这是你和我,此刻心知肚明在谈论的问题。”

最后一次争吵时,当他字正腔圆的将这段话说出,我知道我们已经结束了。此刻的他变得陌生,和那些讲究效率,西装革履的港男没差了。

最后willis飞往大陆的另一头去工作,我去送机,这时候我们已经分手了半年,临飞前他友好的拥抱了我,在我耳边说道:

“阿fi,其实我们都是自私的人,想要在爱情里找到专一又可以终身相守的人,对另一半刻薄的同时又不敢全力去爱,我花了半年的时候明白这件事,希望你也能明白。”

willis的话如同台风过境一般,徒留一地鸡毛让我一人品味这句话良久。也许是willis也算特别的人,但在他之后我不再去主动追寻爱了,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在爱情上不合格,我把这份精力放在了宠物身上,直到开了宠物医院之后。

///

7.

“你好!薛小姐。我是刘恋,昨天半夜我们在宠物医院见过。”

这是刘恋发过来的第一句话。

我实在不懂大陆工作狂人的上进心,只好感慨刘小姐工作如此忙碌之余还能带宠物来看病,太拼了。

“可不是嘛!!”

“我有上课啦!”

连我自己本人都没意识到这一刻我好像一个等待夸奖的小孩。

和刘恋的聊天也从这里变的顺利起来。刘恋是一个很健谈的人,至少在聊天框里。她涉猎了很多话题,而这些巧合般的话题我全都知悉,于是我也开始夸夸其谈,聊到对方未曾接触过的话题,她也能已一种真诚的姿态示意我讲下去。在话题间隙给予我尊重和一定的欣赏,我的心情好像随风飘动的气球,只要轻轻一碰,彩片就会满天风舞。聊天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直到我的眼皮好像各不相干的在打鼓,手机屏幕上有意识无意识的亮起,我才迷糊的道了句晚安就沉沉睡去。

直到第二天我迷糊间听到手机提示音,挣扎的想要起床结果已失败告终为前提,我磨蹭了一个小时才点开刘恋的聊天框,看到了小仓鼠赵梦将腿上的石膏咬的不成样子。

“只要限制她不要剧烈运动,不打石膏也可以恢复的。”

刘恋显现出过于担心的样子,于是我回复:

“那你可以下午过来。”

“但我今天不上班。”

对于一个四十岁女性来说,有什么比睡觉重要的吗?

6.

日升月恒之间就经历过很多里程碑。

5.

于是和下属打了声招呼后,就火速拎包下班。

刘恋原本定好了餐厅,但我觉得没有必要每次吃饭都选择精致的餐厅。于是争来吵去最后选择了就在医院对面的大排档,两打冰啤就着凉菜肆意聊天。在五月末,一个很微妙的月份,在即将下雨的月份前,可以在这时候伸手接住即将坠落的雨滴,可以看到很蓝的天空和江边排档夜景下的刘恋。没有手机屏幕的隔阂,我的笑肆意挥洒甚至有些吵的震耳欲聋。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不喝酒上了头,我开始有意无意的询问了刘恋从小到大的生活轨迹,她的工作生活前任和她的理想,她告诉我前面那些都是不值得一提的事,如果说她人生有什么值得说的事情,那就是她曾经组过一次乐队,和自己的搭档大约是过着住阁楼有水没有电酒吧驻唱三小时两人平分两百的日子。

“于是我就这么算了,凯琪。”

刘恋自嘲的笑了笑,这次她没有喝多,可我分明看到她发红的眼角。如果说人的眼泪可以比喻成粒子,我好像觉得我的细胞溃散,分裂成千万个粒子分在空中,又好像玻璃弹珠一样掉落在地上碎成千万片。她手忙脚乱的拿起桌上廉价且粗糙的抽纸替我止住眼泪,也许是抽纸的触感实在太过恶劣,也或许是刘恋的动作太过温柔,我对着她十分认真的说:

“刘恋,如果你没地方住的话,我的家里还有一个空房间。”

随即我看到刘恋露出一种小孩憨态似的微笑,可爱的不像话。但也许是不想话题就在这个地方深沉下去,她随即止住这个微笑,也故作深沉问到:

“咳咳,薛凯琪同学,也说说自己吧怎么想到来大陆的?香港不好吗?怎么来这么远的地方?”

我只是无意识拨了拨汤面上飘着的香菜,并没有说出真实的想法,只说待在家里太久,想出来看看别人的生活和故事,结果爱上这里了。

她并未深究,但我却后知后觉的产生愧疚。

“那你还会走吗?”她喝了口酒问到。

“谁知道呢?”

这刻我只是无言的看着她。

谁知道呢刘恋,也许我会爱上你,然后继续在这里。

////

4.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我第一次带女生回家,这个节骨眼上我觉得我也不需要掩饰什么,酒精上头的我借着酒劲,任由刘恋带着我进门。直到灯光亮起,我蜷缩在她怀里闭眼的同时,也听到她的抽气声。

“这么大的房间你一个人住吗?”

好可爱好像小狗。

我勾了勾她垂在身侧的手,告诉她还有Ponyo和Tissue两只肥仔小猫。

她顺着我指的方向看到蹲在通顶的硕大猫爬架上弓起背的圆脸折耳,只是傻傻的露出僵硬的笑容,企图感化p仔的敌意。

我晕乎乎的看着她,只觉得酒精要冲上大脑了。

于是我冲客厅中间她的勾了勾手指,我就像塞壬,企图诱惑过路的水手和船员。但没想到水手咬钩如此之快。她只是刚刚坐下,我便堪堪倾倒在她腿上。欣赏着她发烫的耳尖,升高的体温。

直到她开始躁动,变的不自在,她问到:

“我脸上有东西吗?”

“刘恋,你是不是喜欢我?”

只是短暂的一会,我便确定。

她仿佛受到惊吓般的差点站起来,又因为顾忌我可能会摔在地上而小心翼翼的托着我的头又坐下。她只是支支吾吾地,像是在想如何解释又说不出话的样子。

这一刻,我几乎无可救爱的有点爱上她了。

于是我伸手抬手揉了揉她的脸蛋:

“我也喜欢你,刘恋,你很乖,很可爱。”

没头脑只是噗嗤一声傻笑出来,回过神来也揉揉我的脑袋:

“知道了,小妈妈。”

很奇怪的称号,但是她开心就好。

/////

3.

夏夜构成了完整的世界。

“哈哈哈哈哈哈好啊,那下次我按小区平均房价付给你呀。”

滚呐土匪。

当她第二次到来,我十分积极进行了一个roomtour,包括两只肥仔小猫,和只用来堆积杂物的房间。只见她啧啧称奇,一副我十分败家的模样。我简直被她这副模样气笑。

少啧啧我,刘总监。我没好气的摇摇头。

走到卧室门口,刘恋突然在身后拽了拽我的手,她的脸上写着点到止,我和她的手心潮湿,卧室里甜腻的白桃气息突然显得暧昧起来。

“我应该给你留点隐私的,凯琪。”

我没有挽留她的想法,但其实更怕隐秘的想法被戳穿。我与她目光交汇的那刻,她似乎还来不及收回目光,这种猝然的来不及收回的目光,流露出温柔的爱意和好感。隐忍的克制。

我不希望你只是做我的客人。

我有时分不清,她的克制究竟是出于朋友间的分寸还是欲望。那些偶尔窥探的目光,那些无意识的肌肤触碰,那些震耳欲聋的心跳声。于是我们谁也不说话,更像是在跳探戈,你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沉默的在舞池中心跳着舞。

我突然想起几年前和willis分别时,他同我说自私的人爱自己胜过别人,那刘恋呢?

她对于我太过纵容了,我那些不经意的刺探都无关痛痒一般。无论是刻意的与她咬耳朵,还是我撇去她唇边的食物。又或是在看悲剧电影时我的眼泪打湿她的衣襟,这些所有的一切她都全盘接受。我一边窃喜一边担忧是否有天她不再忍受我这所谓把戏,那还有什么可以证明那些我们曾经真切得到却又倏忽远离的事情呢。

“我说你就是想的太多了欸,薛凯琪”

感情大师郭采洁如是说道。

还是同一个大排档和同一个位置,不过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因为湘菜太好吃而辣哭的辣台妹。

“你那个叫will还是willis的那个前男友,不是都骂过你惹,喜欢就要主动啊,你还搞之前爱人那套方式,等别人主动,酱紫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哦,清醒点我的姐妹。”

闭嘴吧你。

我狠狠的把纸巾糊到因为吃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台妹脸上,并且狠狠对着档口炒菜的老板说着下边上的菜重辣。

//////

2.

但其实无论是郭采洁还是willis都说在我的痛处上了。就如苍蝇不懂得玻璃看起来透明却飞不过去的道理发疯似地朝玻璃窗上撞一样。如果此刻还不懂这是爱情的教训,就会如同苍蝇一般。

直到她约了我生日那天的晚上。

那天是场小型的livehouse,人不算多,但我等的人迟迟不来,我回首向四周看去,这里的每个人在暗红的灯光照耀下,神情都显得知足而厌倦。可我却在漫长一个月被放鸽子中显得那么厌倦知足如同永动机般的人们。我失望从二楼看台离开,却在下楼时从台上的麦克风试音声中听到熟悉的声音。

全场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的身上,聚光灯也打在她的头顶,可她只看向我一人。这首歌也只唱给我一人。

我已经记不清是多久没有大步跨向去拥抱一个人,不知道何时哭泣,也不知道感动为何物。只是在她谢幕还未完成的时候冲上前去拥抱她。

谢谢你刘恋,我说。

你真的很棒很棒,我很开心。

///////

1.

然后我捕捉到失魂落魄的刘恋。

她看起来似乎很没精神,以至于吃火锅的兴致都看起来全无,在我第N次夹菜给她,她只是兴致缺缺的吃了几口就放在碗里扒拉着。

“你怎么了?看起来很不好”

我凑近看着她,想看出他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她咻的弹开,好像受到惊吓一样,用湿漉漉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又蔫头搭脑地趴了回去。

我现在急有人告诉自己,如何正确的和小自己八岁的暧昧对象相处。

“你叫她有什么用,都说了她不是了!”

然后人类赵梦满怀歉意的告诉我了我一个地址,二十分钟到路程硬是赶成了十分钟。

我赶到地点的时候,就看到一地狼藉。地上成箱的酒瓶散落着。刘恋似乎喝的不省人事般的背过身去。

我悄悄的问到人类赵梦,发生了什么。人类赵梦只是嬉皮笑脸又带着云里雾里的告诉我也许是为情所困。

“放屁!”

她突然如同垂死病中惊坐的人一样。

随后又倒下去,告诉我只是不想坐车,可能会吐。

“好,那我们就不坐车好不好。”

“这里离家也不远,我们走回去好不好?”

我蹲在桌边,爱恋的摸了摸她的头。任由她的手安静的挽住我。

////////

0.

终于在冷却下来的夏夜,我和刘恋摇晃走过喧嚣的街道,江边的公园。这是第一次我慢下来看这个城市,慢到可以用眼睛和手指慢慢描绘和感知。刘恋身上好闻的香味总是从身后传来,像是劈开了夏日暑气,也化作夏夜的风一起钻进我的身体里。

她在我身后亦步亦趋的跟着我,没头脑醉的厉害,走两步总是开始晃。就算知道她跟在我身后,我总是忍不住回头看她。

她今夜格外别扭,总是耷拉着脑袋,我看向她时她的视线就固定在别处。可当我回过头,她又忍不住回瞟,总是一副小孩姿态。走到小区门口索性个小孩一样赖在长椅上。我心下好笑又无奈,只好贴着她一起坐下。

“刘恋,你可以和我说说到底怎么了吗?”

“你不喜欢我”

她赌气般的缩在椅子里,不敢用正眼看我。

我反复听到天大般的笑话,脑门突的直跳,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她

“刘恋,天地良心,你倒是说说我哪里不喜欢你,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

她不说话,只是自顾自的呆呆的低头看着地面。

我看着她,突然就明白她这两天如同小孩得不到喜欢的玩具赌气到缘由了。我突然就存了逗她的心思。

我突然凑近到她的跟前问她说:

“那你说的是哪种喜欢?刘恋。”

“就是…就是”

“就是那种”

“你真的很讨厌!”

听到满意的答复后,我带着种胜利者的心态告诉她我没说我不喜欢。

她猛的抬起头抹了把眼泪,告诉我什么我自己说我不是诸如此类的话。我好笑的问她我什么时候说不是了?

没想到她越说越起劲,从长椅站起对着空气一顿比划,嘴里嘟囔着:

我这辈子大概是没想到一个三十岁的成年人能吃醋到这个地步。我笑得前仰后合也顾不上形象的蜷缩在椅子上笑的发抖。

“傻瓜”

随后我眼神故作意味深长的扫荡了她一圈:

“原来我们恋恋是在为这种事情生气啊。”

所以她愣在原地问我

“所以你是吗?“

我从长椅上站起来,抓住了她的手,手指从指缝扣住,举起牵起的手在她面前炫耀似的晃着;

“先回家吧”我说

至于我是不是,那就当是在惩罚她胡思乱想,就看她表现了。

依旧是cp大乱炖

一些因为troublemaker引发的故事

私聊是记仇二人组哈哈哈哈

文咏珊我看不见她

chap1

赵梦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在凌晨两点陪薛凯琪出来捡垃圾。

赵梦将信将疑,但事已至此,她只能选择和薛凯琪一起祈祷不会被守卫发现。她可不想被抓到第十区。去年于文文忘带通行证,再两区交界处被拦下,警卫二话不说便用电棍击晕了她,给她小臂上植入了一个三个月就会自动消失的芯片,然后把她丢到了第十区。其实赵梦跟张天爱去申诉过,但是警局不为所动,他们坚持自己的原则并且严厉地说如果每个企图潜入到上级区的人都用......

赵梦将信将疑,但事已至此,她只能选择和薛凯琪一起祈祷不会被守卫发现。她可不想被抓到第十区。去年于文文忘带通行证,再两区交界处被拦下,警卫二话不说便用电棍击晕了她,给她小臂上植入了一个三个月就会自动消失的芯片,然后把她丢到了第十区。其实赵梦跟张天爱去申诉过,但是警局不为所动,他们坚持自己的原则并且严厉地说如果每个企图潜入到上级区的人都用这样的借口,那他们的工作就失去了意义,公司制定的政策也会随之失效。

张天爱嗤之以鼻,她认为这些区本就不该存在。事实上,跟她有共同想法的人有很多,占到总人口比例的百分之四十甚至是更多,但是他们大多都生活在第四五六七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没钱且没权。百分之八十五的财富都集中在前三个区,第一区是公司总部所在地,第二区是公司高层住的地方,第三区是他们养的走狗之类。

走狗,于文文是这样形容的。三个月后,当她被释放出来,虽然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但精神似乎比往日更加亢奋。赵梦劝她歇一歇,别总惦记着推翻统治这种事。像她们这种平民,根本无力抵抗警卫的激光枪。于文文说你不是研究机械的吗,难道会发明不出来一种能与之抗衡的武器?

“你都有这种想法,你觉得上边的人难道会想不到吗?”赵梦反驳她,“技术早被封锁啦。”

话虽这么说,但不意味着赵梦真的会坐井观天。不然她也不会跟薛凯琪偷偷溜出来去第八区捡垃圾。

前些日子第九区发生了暴动,他们用的那些武器甚至打穿了第十区的围墙,但新闻说那些跑出来的羁押者被悉数抓了回去,毕竟他们身上的芯片和一进去就要戴上的脚环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定位。

毫无意外,暴动的结果是警卫们赢了,他们缴获了大量武器,在他们看来都是些小儿科,类似于小孩子的玩具水枪,他们将其销毁并扔到第八区。但这些不是薛凯琪冒险前来的理由,她和赵梦真正的动机是出于外星垃圾。

三天前又一批外星垃圾被倒入了地球,公司牺牲自己的土地来换取一些资源,例如外星人领先地球好几百年的科技和宝贵的水资源。当然,这根本称不上牺牲,因为污染的又不是他们的地盘,第八区的人曾试图反抗,但反抗无效,他们被迫流入到其他区,这就导致了人口拥挤,一个区每月分配到的水资源本就少得可怜,现在随着人口的增加,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公司赚了个盆满钵满。

打得一手好算盘。

赵梦停下车,跟薛凯琪翻越一道低矮的围栏后就到了第八区。薛凯琪持着亮度很低的手电筒,从她们脚下就开始堆积蔓延的垃圾山足足有五万公顷。薛凯琪打开一个探测仪,可以大致扫描出这些奇形怪状的东西的轮廓。这位义肢安装师,也可以称作医生,终日不务正业,喜欢倒腾一些机械,她曾用一些零件组装过一个电子狗,用算法赋予了它类似人类的思想。然后某一天,这条狗跑了出去,就再也没回来。它是被发现了还是逃离了,没人知道。但薛凯琪更愿意相信是后者。

“你看这个怎么样?”薛凯琪捡起一个拳头大小的球,掂量了一下,“它可能是一个心脏驱动器。”

“我希望它是宝可梦的精灵球。”赵梦打开背包把它放进去。

“万一它真能召唤出来个什么东西呢。”薛凯琪继续看着手里的探测屏,屏幕发出幽蓝的光,扫描后正在形成这个球的立体图。

“如果是那样的话,它会被扔到垃圾堆里面吗。”

“这么多垃圾,总有一两个会被漏掉吧。”

赵梦耸耸肩,没再继续说。她想告诉薛凯琪,在自己为公司工作的那短短一年中,就已经见识到了外星人的科技有多么令人惊叹,首先,他们就不会把有用的东西扔掉。其次,就算扔掉,公司的专门负责这一块的人也会把它们挑出来。

但她没说,因为没什么必要。

她们继续四处转着,留意着脚下或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垃圾。这是一片看不到边界的,完全被黑暗笼罩的区域,甚至白天的阳光也会被悬停在上方的竞技场遮住,竞技场的底座散发着如同萤火虫般大小的暗绿色光点。她们谁都没去过,因为那是给富人们享乐的区域,但电视会实况直播一些精彩赛事,这时候穷人们就聚在一起,用为数不多的钱去赌。有人赌得凶,把自己的胳膊都搭进去,机械臂拆了又按,按了又拆,到最后薛凯琪变得不耐烦,直接在赌博日歇店。

她的诊所在两条街交汇处,一个拐角。三层楼那么高。一层用来做义肢安装,也是一个小仓库,堆放着一些她舍不得扔掉的破烂。二层是三间卧室,厨房,淋浴房和卫生间。三楼则比较机密,是赵梦和她研究电子机械的地方。

手电筒的光柱晃了一下,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影响了电流。薛凯琪停下脚步,在看到探测仪显示的热成像之后下意识地拉住赵梦蹲下来,躲在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大型机器旁边。她指了指屏幕,用嘴型说道有人。

赵梦刚要从腰间抽出激光枪,一阵轻微但急促的滴滴声自身后传来。她和薛凯琪同时愣住,一秒钟后机械博士发现声音来自于背包。顾不上随时可能出现的人,现在赵梦只想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出去。

“等一下!”薛凯琪叫停她。

“你不要命了?!”

“它变小了,声音。”薛凯琪轻声说。

赵梦回过神来,发现确实,当自己的手臂伸远,这个球发出的声音确实变小了。热成像并未移动,薛凯琪端详着这个看起来有点像精灵球的球,它的声音又变得急促,突然,她意识到了什么事,猛地转过身。

越贴近她们身后这个类似于电梯一样的仪器,球的声音越快,当它们俩完全贴合,断开的音频连成了线。

手电筒的光变得断断续续,薛凯琪断定就是它影响了电流。

“快走吧一会儿真有人来了。”赵梦紧张地咽了咽唾沫。

薛凯琪换了一种照明手段,“电梯门”上有一个半球形缺口,她示意赵梦往一边站站,随后将“精灵球”贴了过去,刚好契合,它也不再发声。

电梯门缓缓打开,赵梦握紧了激光枪。随后出现的东西令她们都大吃一惊。

奇怪的是,热成像消失了。

那颗正好嵌在门上的球悬浮起来,精准地落入薛凯琪手心。像是收到感应,“电梯”里的“人”慢慢睁开了眼睛。

薛凯琪和赵梦都被这一幕惊到说不出话来,饶是研究过高级生命的医生也没切身遇见过书里的插图。

“你,你是人类吗?”医生问道。“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这个不明生物盯着薛凯琪看了约十秒钟,黑暗中她金色的眼睛令这位见识颇广的医生也犯了难。在薛凯琪努力想要确认这到底是人还是别的的时候,拥有金色虹膜的少女开口说话了。

她歪着脑袋,似乎是很好奇。

“你好,我叫刘恋,我不是人类。”

chap2

“我们得快些离开,不然等下天就亮了。”赵梦寻着原路返回,她身后是薛凯琪和这个叫刘恋的外星人。

刘恋的走路姿势有些奇怪,她说自己还在适应地球的重力,并且在被扔到地球上时伤到了脚腕。上了车,她又问能否把这个球还给她。

“这是什么?”薛凯琪问,“你又是什么?”

刘恋把掌心覆在球上,“我认为地球人不会理解,因为制造我的科技五百年后都不会在这里出现。”

“你是被制造出来的?”薛凯琪觉得这个“人”有点傲慢,但当下她更多的还是好奇。

“他们是模仿你们的样子制造的我,但显然我们之间存在许多差距,即使外表看起来别无二致。”

“什么差距?你皮肤下面是金属还是肌肉?”赵梦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

“是一种很特殊的肌肉,但我也会流血。我的脚踝扭到了,但它正在愈合,我能感受到韧带一点一点在愈合,如果我想的话。”

“你从哪里来?”薛凯琪问。

“很远的地方,不在这个星系。”

“那你怎么会地球的语言?”

刘恋听后扬起眉毛,再次解释道因为创造自己的技术领先地球五百年,所以自己也比人类高级,学会一门语言简直易如反掌。

这个仿生人不懂地球的规矩。薛凯琪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也许她不是傲慢,只是在他们的世界里,生活在那里的智人没有地球上这么多的隐形规则,譬如说地球人是绝对不会如此正式地说自己比别人高级。

皮卡穿过第七区,在经过第六区时,警笛声突然响起。赵梦低声咒骂了一句,随后立刻把车停在路边熄火。

警笛声越来越近,刘恋看了看她和薛凯琪紧张的神色。

“发生什么了?”

“嘘——”薛凯琪捂住她的嘴。

人类的温度。

温热的手心离开了,她金色的眼睛追寻着薛凯琪的手,刚要再次开口说话,但眼前这位人类显然不想她讲话,这次薛凯琪靠了过来,严实地捂住她的嘴巴。

“她们应该是在抓人,但我们是不能随意去到其他区的,被发现也会被抓起来。”薛凯琪在她耳边轻声说。

刘恋点点头,随她一起望向窗外。

警车在她们附近停了下来,刘恋看到一个人被摁在地上,穿着制服的人用脚踩着他的后背,另一个人蹲下给他戴上了脚环。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一幕,但是她身后的人类却没有她这么优越的视力,等到警笛声彻底消失,薛凯琪问你看到了什么。

“他们似乎很粗暴无礼。”

薛凯琪叹了一声,皮卡重新启动。

“你来错地方了。”她说,“这里是地狱。”

“你在因为这个而难过和愤怒吗?”

“你能感知到我的情绪?”薛凯琪上下打量了一下刘恋,下意识地往另一侧挪了挪。

“如果我想的话。”刘恋第二次说这句话。

“那你别想了,不许再窥探我。”

“为什么?”刘恋不解。

“你不是很高级吗?会不知道在地球,人与人之间最多的就是秘密?而秘密除非我们主动提起,不然的话你是不可以问的,更不可以私自用你的能力去感知。”

“这个我真不知道。我在宇宙里游荡了两年,而有关地球第二十一到第二十三世纪的书是去年才送到我的星球上的,我没有读过。如果对你造成了不便,真的很抱歉。”

“不用道歉。不是你的错。”薛凯琪挥挥手。

“为什么?”刘恋又问。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

“不是,我是仿生人,也是外星人。”

薛凯琪转头看着刘恋,默默咬住了下唇。

“如果你不主动感知别人的情绪,那你是不是就看不出来他们是在生气还是在开心。”

“是的。”刘恋说,“因为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所以没有你们那种察言观色的能力。”

“那你得学会这个,这很重要。”

“为什么?”

“……”

凌晨四点,小皮卡回到了第五区。刘恋表现得对一切都很好奇,她无数次想要发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但一想到薛凯琪刚才的话,就又都忍住了。

人类不喜欢被询问。

她记下了第二个准则。第一个是人类都有秘密。

赵梦轻轻拧动着钥匙,刚一开门就被抱着胳膊站在正门口的于文文吓了个半死。

“你们去哪了?又不带我。”于文文怨念满满地说。赵梦进来后,她看到了站在薛凯琪身后的人。

“这是谁?”

“你好,我叫刘恋。”

“你的眼睛,太酷了,怎么弄得。”

“你是说颜色吗?我也不知道,我生来就是这样的。”

薛凯琪扶额,提溜着于文文后衣领往前走。

“她不是地球人。”

“什么?”于文文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向刘恋,仿生人冲她点点头。

“好了,现在,快去睡觉。”薛凯琪说。

“你呢,你需不需要睡觉?”

“也可以。”

“只有三间房,你让她跟我睡一起吧。”于文文扭头可怜巴巴地冲薛凯琪努着嘴。

“想得美。”赵梦毫不留情地关上门。

于文文被推进了屋,刘恋还站在一旁,显得呆呆的。她的虹膜由金色变成了蓝色,薛凯琪这才发现这个仿生人长得还挺标志。除了眼睛的颜色外,她看起来和正常人类没有区别。

“跟我来。”薛凯琪说。

宠物球再一次飞了起来,刘恋一把抓住它,制止它企图再次落在薛凯琪肩上的动作。

但是这个球不太听话,它延伸出一对机械翅膀,拍打着刘恋手背。

“你不能这么做,Leo。”

被叫做Leo的球不服气地挥动翅膀。

薛凯琪想到了自己的那条电子狗。赵梦问她为什么不给它安装语言系统,薛凯琪回答说那样的话它就是人类了,语言不是交流的唯一途径。

“你为什么要来地球?”

刘恋松开Leo,小球如哈利波特中的金色飞贼一般,飞到薛凯琪肩上,收好翅膀。

“因为他们叫我地球人。但来这之后我发现我既不是地球人,地球也不是记录中的那样子。”

“你会失望吗?”

“失望是什么?”

刘恋注意到薛凯琪蹙起的眉头,但是她被禁止动用能力去感知她的情绪,所以刘恋只能凭借皱眉这个动作来推测薛凯琪的心理。

“抱歉,我不太懂这些抽象概念。”

“别再说对不起了。失望就是发现现实和你预期的截然不同,你以为地球是美丽的,但它却是荒芜的。那种落差感让你感到心里沉甸甸的。”

或许是感到这个话题对于一个仿生人来说太沉重,薛凯琪又笑了笑,换了种轻松的语气。

“小机器人,你有心脏吗?”

“有。”

刘恋的手指环住了薛凯琪的手腕,牵着她的手贴在自己左胸。

手腕接触的地方传来凉意,薛凯琪在惊叹于仿生人竟然会有心跳的同时还顾虑到刘恋微凉的手心。

“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你忘了吗?”刘恋笑起来脸颊上堆,蓝色眼睛眯成两道缝,“我不是人类。”

chap3

迄今为止,人类的太空旅行仍旧止步于太阳系,这种旅行指的是在人类几十年的寿命中只需要花费一到两年就可以完成的旅行。上世纪,在地球的环境还没有完全恶化之前,当局派出了十艘宇宙飞船向着遥远的星系飞去,企图在那里找到资源或者另一个“地球”,但是一个世纪过去了,什么都没有。

科学家终日等在电脑前,祈祷小小的屏幕或无线电能有反应,但令人遗憾的是,先驱者们就如同掉入了黑洞,再无音讯。

这项太空探索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导致本就摇摇欲坠的政府直接倒台,罗尔公司接管了统治,从此地球成为了一个独裁者手中的玩具。

这些都是刘恋不曾了解的,她对于地球历史的掌握程度只停留在二十世纪。

“我们看过你们的影片,那个年代还能见到许多动物,有峡谷,有山脉,有瀑布,有大海,有茂密的植被和繁星点点的夜空。在地球上看到的银河与在宇宙中看到的不一样,穿越银河时,周围的星星只是一些丑陋的陨石,但是在地面上,它们就变成了承载人们对生命和未来美好期许的神圣星辰。”

刘恋坐在躺椅中,受伤的脚搭在一个金属矮柜上。薛凯琪轻轻戳了下脚踝肿起的部分,她观察着仿生人不怎么丰富的表情,发现对方似乎感觉不到疼痛。

“他们没有给你植入疼痛神经元?”

刘恋摇头,“在我的星球,人们都向往快乐。”

薛凯琪不敢苟同,“其实痛觉挺重要的。”她顿了一下,继续说“不过你也不是人类,痛觉对你的意义不大。”

“我的恢复速度很快,你不用上药。”

薛凯琪没理她,自顾自地剪了一段纱布绕着脚踝缠上,“这些药快过期了,赶紧用完好换另一批。”

“哦。”

刘恋收回腿,纱布缠绕脚踝的那种紧绷感在落地时更加明显,她试探着踩在地上,再抬起头时眼睛又变成了金色。

薛凯琪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撑着下巴,“现在问吧,你想知道的一切。”

刘恋左右看看,面积不大的一楼在角落处堆放了许多书,社会工程学、模因学、义肢与人体改造学……薛凯琪的手术台只有一米宽,两米长,那些人躺在冰冷的合金手术台上,被接上冰冷的机械肢,但他们却并没有因为失去了原生骨骼而变得消沉,相反,在刘恋看到那些警察成功抓捕犯人后相互展示着机械臂时大张的嘴巴和炫耀的姿态,她感到非常奇怪。

人类为什么如此想拥有这些没有感情的科技产品。

机械臂代替了他们原有的手臂,带走了手臂的温度和它会传达给大脑的痛觉。刘恋一直认为痛觉是感情的一种,是肢体对主体的一种依赖,它发出疼痛讯号,才能让主体注意到它。

但遗憾的是,她没有这种感情。

“你的虹膜会在你好奇时变成金色,是吗?”

“嗯。”刘恋转回来,这时候又是蓝色眼睛,海一样的蓝,像是许多许多年前曾出现在地球上的那些海一样。

“怎么?不想问了?”薛凯琪打了个哈欠。

“早就过了,现在是凌晨四点半,我们一般都在晚上十点到十二点之间睡。”

“当然不是。”打哈欠牵引出眼泪,薛凯琪给这个仿生人又加上了蠢得可爱这一标签,眼角的泪花缓缓滑落,刘恋伸手去触碰它的瞬间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静止了。

“眼泪。”刘恋收回手指,认真凝视着指尖上那一点透明的凉凉的液滴。

薛凯琪在这一瞬间像是被微小的电流击中。眼泪,这种在人类世界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人们开心时会流,伤心时会流,企图用泪水欺骗别人时会流,总之,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这个世纪,司空见惯的眼泪什么也代表不了。但是在另一些“人”看来,它新奇、独特、纯粹,是自主生命系统赋予人类的能力。刘恋回忆起自己读过的那些书,书中的人们在分别时煽人泪下,在被误解时向隅而泣,在面对惊喜时喜极而泣。那么,薛凯琪又是为什么而哭?

她的眼泪代表了什么?

如果薛凯琪告诉她这几滴眼泪只是生理原因,是打哈欠时面部肌肉紧张,引起口腔和鼻腔压力升高,从而压迫鼻道泪道形成的弱酸性透明无色液体,那仿生人还会明白泪水所蕴藏的千奇百怪的情感吗?

他们叫我地球人。但来这之后我发现我既不是地球人,地球也不是记录中的那样子。

刘恋不会懂自己话中的归属感,这个世界没有她的家园,仿生人群是被创造出来的物种,他们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但却没有移情的能力,他们看山是山看海是海,他们不会把巍峨耸立的山脉和顽强坚韧联系起来,也不会把浩瀚无垠的大海抽象成自由浪漫。也许薛凯琪可以给她讲这种抽象意义,但地球上已经没有了山,仅剩的一片海也被圈在第一区和第二区中间,无数台制氧机日夜运转着,科技代替自然,麻木代替思考,服从代替反抗,世界正在颠倒。

“你为什么哭了?”刘恋问。

“为人类。”薛凯琪回答道。

“人类怎么了?”

“人类病了。”

“你是医生,你会治好他们吗?”

刘恋赤着脚走过来,张开双臂轻轻将薛凯琪拥入怀中,仿生人有着和人类相同的心跳,但是却没有人类应有的体温。刘恋的温度让薛凯琪联想到秋天,地球上已经不再出现的一种季节,秋天永远驻留在她的八岁。那一年,地球上最后一批小麦成熟了,无人机在空中拍下了金黄的麦田,照片被放入博物馆,之后太空垃圾被源源不断地倒入地球,种子库里还存续着种子,但是土地已经将它遗忘。

“书里说,你可以在人们哭泣时拥抱她。”

“谢谢你。”

“不客气。”

“我想睡觉了。”薛凯琪抬起头,吸了吸鼻子,“虹膜颜色代表情绪的话,现在的棕色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刘恋柔声说,“它以前没有出现过。”

宫中上下都知道,端妃娘娘薨了。

华妃那晚正恼着小厨房的糕点不合胃口,周宁海一瘸一拐地进来请安,跪了半天却也没蹦出一个字来。年世兰正在气头上,将那桂花糕捏起又重重摔回小方盘子里,抱怨了一句他什么时候报个信还需要自己亲自问后,他终还是支支吾吾说完一句话。

“你说谁?”

“死了?”年世兰目光一滞,只觉着当时的空气凝固住了。

她无数次设想过这样痛快的场面,齐月宾死了,自己定是会嗤笑出声的。但当这消息真真切切传到自己耳朵里时,她只觉着平和又安静。生死明明是大事,如今却只是如下人们的闲言碎语一般传播开去。当这句话赤裸裸的站在自己面前时...

她无数次设想过这样痛快的场面,齐月宾死了,自己定是会嗤笑出声的。但当这消息真真切切传到自己耳朵里时,她只觉着平和又安静。生死明明是大事,如今却只是如下人们的闲言碎语一般传播开去。当这句话赤裸裸的站在自己面前时,年世兰发觉自己甚至提不起勇气去面对。她濒死前还会对自己有愧吗?灵魂呢?同她一起衰竭了吗?

“死得好,本宫乐得清净。”

周宁海料到华妃会这么说的。倘若不是坐在上头的人手正死死攥着桌角,他也不会注意到她手正小幅的颤抖。他想找个借口脱身时,华妃比他先开口打发他退出去。年世兰觉着她的心被一块无形的石头压住,抑制不住的轻颤和一片空白的大脑带来的酸楚向她席卷过来。她似乎有些精神涣散,扶额却又觉得刺痛。本不该这样的,她想。

这种感觉常常伴随着失望,悲伤和痛苦。年世兰并不觉得她有这般。

一个人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吗?缓缓闭上眼时只觉着被什么扼住喉咙,如鲠在喉的滋味不太好受,难以发出的呜咽攒涩在她喉头。她也是这么觉得的吗?先前自己去找她,不知是不是故意,她总是喜欢说些尖锐话激怒自己。却又在自己吵骂,折辱她的时候全盘接受。

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假惺惺的做给谁看?年世兰的眼泪总是会不受控地顺着脸颊滑下,每每放了狠话却又不会真的动手,本只想逞一时的嘴上威风,她却刻意来牵自己的手,那双再熟悉不过的细腻且骨节分明的手引着自己圈住她的脖颈。她的眼神总是能传递出信息的。年世兰似乎能透过皮肤感受到她的心跳,总是想要沉沦的,她想。

却总在那人一双看不透的双眼凝视着她时恢复了神智。年世兰注意到了那人正带这自己的双手箍紧她的脖子,连忙抽出方才还被迫不断收紧的手,恶狠狠地说了几句狠毒的话之后转身拂袖而去,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

年世兰觉着自己有些困倦了,索性唤了颂芝服侍着自己歇下。殿内熄了灯,周遭一片黑漆漆的。年世兰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却也找不出一个舒服的姿势睡着,干脆睁开眼平躺着,追忆潜邸情谊种种,转念又想入宫后两人势同水火般的关系,一边暗骂自己没出息,一边又冷哼一声,“呵,病秧子。”只字片语似乎不够泄愤,又开口:“运气好活过了冬,到底是没撑过一个春天。”骂到这,年世兰又觉着自己是个恶人。

入宫第一月她便吩咐了管事儿的奴才,不要多管延庆殿的闲事。本还些许忌惮着皇上太后,久而久之也不再怕了。齐月宾又是怎么想的?自己的欺压,上位者默许的克扣,自己母家的荣光,换做谁都会被压的喘不过气。

就这么无人问津的走了,算不算得是寻了解脱?

按照自己对齐月宾的了解,她是断然不会自戕的。将门虎女的傲骨和尊严自然不会允许她做出这种事来,更何况,这宫中谁又不想活着呢。其实她并非完全未牵念过齐月宾。先前听下人说过,去年的冬天比往年都要冷上不少,她也差了颂芝去内务府,恢复了些延庆殿本就该有的吃穿用度。她自然不是在因齐月宾的死为自己开脱,但越不想去想,越是挥之不去。

不知怎的,她还活着时自己恨她入骨,待到人真的没了,自己想起来的却全都是她的好。

年世兰觉得自己定是疯了,连忙合被催着自己入睡,好眠无梦。

“娘娘可是昨夜没睡好?奴婢瞧着您气色...”觉着自己还在梦游的年世兰听到颂芝的声音瞬间清醒过来,打断她接下来的话:“没有。”她不觉得自己是在嘴硬,自己昨晚闭上眼便是那张可恨的脸,睁眼又是一片的死寂。干脆不睡等着天亮。没睡怎么算没睡好?

·叙·

照例去给皇后请安时,众妃嫔皆穿了素色衣裳。

是真心哀悼,还是怕坏了礼数落人口实?华妃自认看透了这深宫内的情谊种种,后宫哪来的情同姐妹?不过是势弱依附势强,愚笨听从聪明。今日是姐妹,明日是仇敌。面前是笑脸,背后就是刀子。现如今她觉得又印证了自己的想法,后妃众人纷纷请愿,追封端妃为皇贵妃。

年世兰觉着好笑,难不成就这短短一夜,所有人都变成良善之辈了?有人掩面哭泣,有人叹息阵阵,有人垂首悼念,唯独自己,云淡风轻还冷眼旁观的自己,像个局外人一般。

猫哭耗子假慈悲,这是年世兰能想出来描述他们最贴切的一句。平日里哪个不是忌惮着自己,见风使舵?就算是在中宫主位前,她们连面子功夫都不愿做一下。怎的到人没了的时候,面子就全回来了?还许是皇后真慈悲,闭眼点头一一应下她们的愿,同皇上商议。

皇上呢?他会怎么想?年世兰深知帝王之心岂能容得他人揣测,宫里的每个女人都是敬畏着,都怕着他的。毕竟有谁担的起天子之怒?有谁敢在天子眼下造次陷害呢?她一直弄不清齐月宾为何蠢笨至此,全然不懂去栽赃陷害。她不敢去深究其中的道理,每当想到此事都要去想些别的来回避这个问题。

年世兰不知道皇上会不会为了体面,给这个同自己一样将门出身的女子追封。

“姐姐,你别太难过。”

年世兰觉着甄嬛矫情做作。明明和齐月宾没什么交集,在这伤心个什么劲儿?还有那个淳常在,怎么就喊起来没完?那一声声姐姐年世兰只觉着刺耳,再去看殿内却只剩下自己和上有端坐着的皇后了。那一声声轻唤是从哪来的?怎的那么像自己的声音?

未等上头人开口,年世兰直直起身带着颂芝离开了。那人其实并不打算着说些什么的,只是见华妃这一副丢了魂还在极力掩藏的样子有些好笑。

那声音越来越刺耳了,前面似乎又添了个端字。定是自己幻听,身后的颂芝明明什么呢反应都没有的。年世兰不记得上一次喊姐姐是什么时候,也不愿再记起能被她以姐妹相称的那个人。那声音似乎又开始得寸进尺,一句比一句动听,一句比一句绵长。自己是病了吗?年世兰这么问自己。兴许只是这两日招了心魔,晚间睡一觉便会好了,定会好的。

·礼·

华妃并未刻意打听,只是听说皇贵妃的丧礼就在今天。

华妃吩咐了小厨房做蟹粉酥的,她才不愿大老远的去那荒无人烟的地方。

待到她觉得厨艺最是高超的厨子将食盒送来时,年世兰早已不在殿内,就连颂芝也跟着没了影。他只好将那碟糕点摆出来仔细着用纱罩扣上,待到翊坤宫的主子回来。许是傻子都会知道华妃去了哪里的,她平日里脾气虽说易怒,却从来不像近日一般阴晴不定。

除了皇上和另一位主子,谁又能惹得她这样。

华妃在长廊上远远望着那人群,每迈出一步对她来说都是一种酷刑。好像只有那延庆殿下了一场大雪,要不然,那宫门上落的,太监宫女衣服上的白色,都是哪来的呢。心下这么闲着,脚步却不由自主一步步迈向那残旧的宫门,每次推开都有吱呀声,想必是老旧的不成样子。

似乎并没人注意到这位不速之客的到来,他们也不知道,良夜里是谁频频出入原端妃娘娘的寝宫,大闹一场后不是忿忿离去,便是在她身侧歇下。那时年世兰却又倔强的不行,宁愿整个人都快贴到墙上,也不愿碰她一下。就当每次端妃不想看她这副样子,想下床自己去偏殿时,她就又要一下拉住齐月宾的手。“你又要扔下我不管了。”

两人都不愿再回想起每个长夜都发生过什么,总归都是带着恨的。

年世兰无数个夜晚都想学着数年前冬日的样子,在黑夜里描摹她的轮廓。但心中的愤懑和她一声不吭的木头样子总是会激怒自己,愈发没轻没重。

没人知道宫中最尊贵一位娘娘在那白绸四起的宫门前站了多久,待到甄嬛一行人出来的时候,门口只剩下还在陆续出入的宫女太监。甄嬛先前与端妃是有过几面之缘的。从萍水相逢到频频拜访,几次甄嬛都碰上端妃正修剪花枝,饶有兴趣便长与她促谈起来。

回到自己宫里的年世兰瞧了眼桌上的一碟,颂芝便会意将那纱网撤走。她拿起最顶上的那块咬了一口,立即吐了出来又将手中半块扔回盘中。一如她听闻端妃死讯的那一夜,又硬又粉,扔回去的一刹那立刻连同垫底的那几块儿一同碎得零零散散,最是让人难以下咽。

年世兰平生鲜少有过这坐立难安的经历。现如今只觉着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就这么持续了一整天,直到傍晚,颂芝都有些看不下去担心自家娘娘的身子时,刚坐下没多久的年世兰又忽然起身,撂下一句话:“随本宫去个地方。”

“娘娘,天黑了明天再...”

年世兰没回她的话,只是自顾自起身往门外走。颂芝现如今愈发觉得自家娘娘从死对头去了之后就像丢了魂一样,连忙跑去门口跪在她面前。“娘娘!娘娘,那延庆殿现在去不得啊!”

连颂芝都知晓自己心里在想些什么,不是吗?是因她自幼便跟在身边,还是自己的心思太过呈于面上?年世兰觉得现在自己才是最可笑的那一个,不敢面对,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罢了。端妃呢?她又是什么人?是狡黠无耻的叛徒,是丢盔卸甲的逃兵,是自己平日针锋相对的仇敌,却又是曾在长夜耳鬓厮磨的爱人。年世兰自认她忘不掉她了,是眼中钉,肉中刺,是隐匿于汹涌恨意中的无望爱人,

华妃刚进门,便瞧见了那还未撤下去的灵位。

她其实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在那人不在了的时候还夜闯她寝宫。只是她心里隐约有种感觉,今晚想去这里,她就到了。除了今天,延庆殿最有人气儿的时候便是先前自己来闹事的时候了。这所囚禁着她的牢笼在年世兰到来的时候被唤起一丝生机,让齐月宾还觉着自己还活着。

年世兰走进内室,瞧见了一个小宫女,正是齐月宾那忠心耿耿的奴仆——吉祥。

殿内静悄悄的,静谧到年世兰能听清自己的呼吸声。吉祥似乎已经哭红了眼,一动不动还又笔直地跪在那床榻边,好似上面还有人一样。她见了年世兰便不慌不忙地起身行礼,兴许是长跪不起的缘故,行礼的动作都颤颤巍巍的。

她毕恭毕敬又疏离得很。转身走到衣柜旁将其打开,似是在翻找着些什么。过了许久终于找到,将几张纸和一个木盒抱在怀里又关上柜门。

“娘娘知道您会来,吩咐奴婢整理几样遗物交付给您,”

年世兰被遗物这两个词狠狠刺到了,心好像被插了无数把尖刀,那利刃好像被谁握着刀柄,恶狠狠地将自己的心剖开,裸露出最易碎软弱的一面。她觉着自己有些情绪失控,表面上却还是强装镇定地撂下几句无情话:“谁要她的破东西!本宫只是来看一个死人的笑话罢了!”

“要或不要,都随您。”

年世兰离开了那件赶不上翊坤宫两分富丽的屋子。待到吉祥再回去,案上的几封信笺和锦盒早已没了踪影。

·笺·

“礼同掌判,合二姓以嘉姻,诗咏宜家,盼百年之静好,携行朝暮间。”

“看山非山,看山终是山。吾妻,除却将离非花也,思索再三,缄言参半。”

两封信的落款日期并不相同。第一封写得如同婚词一般瞧着日期还在王府,另一封则是去年。年世兰自然认得出这是齐月宾的亲笔,先前在王府两人便有通信的习惯。年世兰还曾傻傻的将那人送来的信笺集合成册,就收在柜子最上层。

年世兰嗤笑一声,只觉得她又是从哪摘录下的一些酸文穷句,想揉皱却又一下子软了心,只好将那几页信纸重新塞回去,连同那个还未打开的盒子一起扔进柜子上层,嘱咐下人谁也不许碰,也不许打开那上了锁的门。

年世兰并不是饱读诗书的。先前皇上无意的一句调侃让她记在心里许久:“书读的不多,顶嘴倒快。”在旁人看来这似乎只是一句玩笑话罢了,但在皇上说完的一刹那,她又想起来齐月宾在自己翻她珍藏的诗籍却有昏昏欲睡时,会轻笑一声,用食指点点自己的脑门。

“世兰不爱看的话,就陪我出去逛逛如何?”

直到深夜年世兰还牵挂着那信上的只言碎语。齐月宾不是最喜莲吗?每每和她赏花,自己总是爱问她同样的问题,她也似乎不厌其烦地总是笑着回答自己。年世兰记着,每次齐月宾给她的答案都是莲花。不蔓不枝的一副风骨,倒也像她。自己就是那么傻才会信她,被她诓骗。

难不成,这次也是在骗她,

“除却将离非花也?”

·赏·

皇后近来似乎心情不错,邀了后宫众妃嫔一同赏花。

年世兰实在无心听她们闲聊,菀贵人怕猫,齐妃爱猫,敬嫔不爱动脑子就养了只乌龟,这都关自己什么事?况且那甄嬛是真真烦人,敬嫔还没正式封妃呢,她这一口一个的敬妃叫着,未免也太殷勤了些。不仅心里是这么想的,年世兰嘴上也如这般说了出来。

甄嬛没说什么,倒是皇后埋怨起来自己较劲。

凭什么不让别人说了,还怕封妃之后没日子叫吗?皇后就是爱多管闲事。

那些人一言一合的真是讨人厌。皇后一边笑言自己乐得清净,一边顺手摘下面前的一朵开得正好的牡丹。众人纷纷行礼奉承皇后福泽深厚,年世兰自然是动也未动,反倒开始调侃起皇后手中的那朵花:“这牡丹花开得倒是好,只不过粉红一色,终究是次色,登不得大雅之堂。”

“还不如这芍药,虽非花王,确是嫣红夺目。”

皇后的脸色变得不太好看。而年世兰自然高兴,又趁热打铁说了几番话,皇后回应似乎不愿应答自己,背后也隐约听见有人说自己尊卑颠倒,但她当然都不在乎。轻笑一声本以为自己赢的彻底,那个讨人厌的甄嬛却又站出来搭腔帮衬。

念的什么破诗!就会读书的榆木脑袋罢了!这一点倒是像极了某个早就去了的人。

那时王府的花,也开的和如今一样好。自己总会兴冲冲地进到齐月宾房里,拉着那还在看书写字的人一同到院子里赏花。每次自己拉她的手,就算是把她正写着的字样弄花她也不会恼,总是笑着和自己说着话:“慢些,我随世兰去就是了,你别摔着。”

“齐姐姐最喜欢什么花?我最喜欢那芍药,尤其是花开满园时,姹紫嫣红最是夺目。”年世兰每每都会欣喜地将她觉着开的最好的一朵摘下,递到齐月宾手上。那人也总会是轻轻抚过花瓣,凑到鼻尖轻嗅两下言中带笑:“花远不如妹妹明丽动人。”她从始至终都觉得,齐月宾在那时说的皆是真心话,包括她说爱莲,包括她说喜欢她。

年世兰似乎注意到甄嬛一直看着她手里的芍药了。难不成她想要?想要自己摘去,看本宫手里的做什么,想到这里年世兰白了她一眼扔掉了方才还捏在手里的花朵。

年世兰还在回味潜邸情深的时候,周围一下就闹哄了起来。那只叫松子的猫不知怎的一下子扑到怀着孕的富察贵人身上,甄嬛那个贱人倒是舍身救人,帮她挡了一下。

·曙·

西北战事告捷,年家为朝廷立下大功。

年家在朝中势力滔天,年世兰宠冠后宫自然也得晋封。娘家尊荣安享,如今也称得上是如日中天。年世兰知道的,自己的恩宠与娘家自然脱不了干系,但她更愿意相信,皇上赋予自己的荣宠圣恩,别人比不得半分,这就够了。

万事顺意,若再有个皇子,更是锦上添花。

回忆到这里,她又不禁想起自己那还未出世就胎死腹中的孩子,大夫说,那是个已经成了型的男胎。若是孩子平安降生,若是齐月宾从未将那安胎药送到自己房里,若是自己没有掉以轻心,将所有的信任全都托付在她身上,现在会是怎样呢?自己的皇儿是不是会一声声换自己额娘?年世兰曾在刚被诊断出有孕时,便认定了孩子的干额娘。如果一切都未发生,自己与她会不会一同将这个孩子抚养长大?

伤心至此,年世兰却又回忆起些自己不愿去想的事。

齐月宾曾多次对自己旁敲侧击,好似在暗示着些什么,期盼着什么。但自己被恨意蒙了心,全然不想听什么狡辩之词,一下巴掌扇了过去。自己眼角发红,险些落下泪来,而那人被掌掴后则是偏过头去不看自己,眼里的最后一丝希望和盼望终是泯灭无踪。

从那之后,齐月宾再未挣扎过,狡辩的话也没再说过,逐渐不像她了。

她与皇上间的感情是坚不可摧的。她一直这么认为,却没有真切的去仔细想过:如果皇子平安降生,皇上会对年家有所忌惮吗?

年世兰向来觉得自家满门上下皆是忠心耿耿,那些弹劾哥哥的无非都是嫉妒他的功勋,才要故意在皇上面前抹黑他,给他扣上跋扈张扬的帽子。她自然全心全意信赖皇上,信赖着自己的母家。每每在自己动摇之际都要回想些先前与皇上策马游玩的快活日子,自己对皇上是深情诚意的倾慕,皇上对自己也是真心的喜爱。

年世兰觉着自己有些记性不好了。昔日里快乐的景象,现如今少了皇上的身影,多了个别人。近日她每每午夜梦回王府,梦见的都是与齐月宾交换书信,泛舟赏景。齐月宾会带她到自己房间弹古琴,会给她尝自己新做的各式各样的糕点。她爱极了那段日子。

她在梦里唤过她无数声姐姐,她也会不厌其烦的一一回应。

待到颂芝为她梳妆时,思绪飘渺的年世兰仿佛又想起齐月宾教自己挽发髻的时候。她轻轻唤了声姐姐,那声音轻飘飘的,却落在了身旁颂芝的耳朵里。“娘娘?”华妃察觉出自己的失神,连忙清嗓又压低声音唤颂芝贴自己更近些。“去帮本宫打听些事情。”

·昏·

年世兰觉着,自己让颂芝暗地里去查的那些事,查明的结果都会证实自己恩宠不假。

但现实却不然。颂芝虽未带回太多消息,但那蛛丝马迹间都将这件事往年世兰不敢假想的方向引去,无一是铁证,但其中的细枝末节,都是暗示着其背后的诡谲。她不是从未设想过这般的结果的,齐月宾屡屡暗示,她也并非完全不懂。此时的年世兰竟生处几分悔意。

先前皇后说过,自己是个爱较劲的人。年世兰自认不畏惧皇上太后,又怎会把区区皇后的一句话放在眼里。她不想深究这件事,定是她不愿去较劲,而非不敢。

“颂芝,快去把欢宜香点上。”

她不想再想了,干脆直接吩咐颂芝将香焚上,好让自己稍微安定下来些。熟悉的味道浅浅顺着殿中间的香炉飘来,深吸一口却没了往日的舒心。这样的季节总是会让人困怠,年世兰本想让这香烧着,自己放松些后便会内室小憩。但如今那熟悉的味道却让自己有些反胃。那香炉依旧烟气袅袅,轻雾摇曳着升腾起来,打着旋儿攀上房梁。与平时并无两样。

年世兰皱着眉,用扇子在鼻子旁反复的扇着,想将那气味驱散开。

连忙让重新换了一炉回来却也于事无补。明明是皇上命人亲自为自己调制的香料,想必每月用的方子都是一样才对,如今这是怎么了?“颂芝,把这炉倒了吧。”年世兰闭上眼跌坐在主位上,试图用手抚平自己紧蹙着的眉。那气息浓烈的很,到现在还绕的她头痛欲裂。

该不该从宫外请个大夫?

年世兰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连忙打消了这般念头,嘱咐颂芝定要处理好那还未燃尽的残香,不能被别人发现。她不禁感叹自己何必小心至此,胳膊撑住扶手支着自己起身,缓缓向殿内走去。这一切似乎都阻挠着她证实自己与皇上情谊不虚,反倒是纷纷将矛头从齐月宾身上移开。

颂芝解下床帏正准备福身出去时,听见帐子后传出来的一句话:“过些日子,去寻个通医术或是懂香料的宫女过来。”颂芝愣了愣,轻声说了句是,娘娘。

这并不是什么容易差事。宫中里或许能有那么两位读过几页医书的奴才,但不知怎的,没几个能在后宫娘娘着身边当差。找个略懂香料的明显要比这容易。

颂芝曾与浣衣局的一个小宫女交好,她本是在御花园做事,无意间得罪了掌事公公,被打发到去做了些粗活。她父亲先前经营过一家香料铺子,自幼耳濡目染,对这种事便熟悉的很,常见的香她一闻便知有什么药材。先前自家娘娘净手用的水,便是她调配的。

颂芝曾问她想不想去翊坤宫当差,她连忙以手脚粗笨怕惹怒华妃为缘由婉拒。颂芝转念一想倒也有理,自家娘娘喜欢手脚麻利的下人,若是行事迟钝,没过几天定是又会被打发回来。

那小宫女得知颂芝的来意,再三推拒不敢前去。最后还是她好说歹说才劝得动。

“娘娘,人找来了。”

年世兰瞧着那小宫女跪着不敢抬头,似乎还有些瑟瑟发抖。“本宫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个什么?”年世兰不想多费口舌,屏退四周的下人只留她们三个在屋内。一个眼神过去,颂芝会意,将剩下的一小部分香料送到小宫女面前。

“我们娘娘,想请你闻闻这其中有什么香料。”

最后年世兰也没问出来些什么。小宫女说这香太过复杂,又说了些自己听不懂的工序做法一类的话,总之便是她不知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年世兰倒也没刁难她,本想打发她回去,又想着外头夜深露重,嘱咐颂芝带她去下人房间住一晚。

这一切越是不清不楚,年世兰心中越是隐约不安。她缓缓走向门外,仔细瞧了瞧那悬在天上的月亮,才发觉今晚竟是满月。心口隐隐作痛,许是想起了什么人罢。

调查的线路似乎就断在了这一瞬间,她觉着自己好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而现在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能佐证齐月宾的几分清白。就连她未查清楚的,她也早已在心中有了些猜想。这是她破天荒来的动摇,她比任何人都渴求真相,又比任何人都畏惧真相。

没了头绪后续的调查堪称步履维艰,直到年世兰想起来一个人。

·寻·

听颂芝说,吉祥先前自戕被拦下了。

头还未撞到墙上,便被恰巧遇上的宫女拉住动弹不得。她好像一心求死,口中还念叨着些什么太迟了的话。而她家主子还在世时便不受人待见,自己也被安排去浣衣局做些粗活。吉祥只是觉着好笑,从前还在服侍自家娘娘时,华妃吩咐浣衣局的人不许给延庆殿洗衣裳。

如今自己倒是被安排去做了相同的活,只是在没了那心疼自己的人。

端妃每每见着吉祥在洗衣服,尤其是在寒冬腊月,手冻得通红便心疼的不行。吉祥明白她的苦楚,能为她做什么都是自己心甘情愿。她也总会拉着自己的手垂眸,眼底的情绪复杂到自己看不清一层,却依旧清澈见底。

没过几天,吉祥就被告知她被翊坤宫要了去。

年世兰说,是要她替她主子赎罪。可吉祥来了几日,她发现年世兰总是传她到殿里,两人就一言不发地面面相觑着,每次也是年世兰自己耐不住性子率先开口:“你难道没什么话对本宫说吗?”吉祥依旧沉默着,跪在殿内颔首低眉,一副恭敬的模样。但年世兰就是看不惯她这种,像极了她那主子,缄默着承受自己的辱骂打闹,任凭自己的巴掌落在她脸上也不会还口。

她也是死在这样的无言里吗?像失轨的星星陨落于一片空旷的死寂里。

吉祥不愿同年世兰再说一句话。丧礼那一晚是不是娘娘的嘱咐,自己定不会同她多费口舌。每一次年世兰夜闯延庆殿都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架势,命她宫里的下人箍着自己,怎凭自己如何哀求,换来的都是她的冷眼和对她对主子的羞辱。吉祥明白年世兰已经察觉出一些端倪,当年之事终会水落石出,却不是现在。

她就是要看年世兰自己一步步掘出真相,一步步抽丝剥茧。

每一晚年世兰的吵闹,自家娘娘的反驳她都听在心里。娘娘从未与自己谈及过当年之事,似乎总是讲一些过往压在心里,但自己却不傻,能猜出些一二。她如今走的早,倒也算是解脱自己。是从高位的明理授意、从众人的冷眼旁观中解脱出去。

从齐月宾走后的那么久以来,年世兰一滴眼泪也未流过。身旁没有人敢与她谈及起齐月宾,就连无意间说了其中的某个字她都要大发脾气,翊坤宫中的每个人都心照不宣,纷纷就像约定俗成的一般,将这三个字列为宫中大忌。但年世兰如今只觉着,不知是不是触景生情,自己这鼻头竟酸的慌。

吉祥越是这般无言,年世兰越是怀疑,越是觉得心中有悔。

连忙打发了她下去,眼不见心不烦,另一边颂芝又将另一边消息带了进来。前些日子颂芝特意将身上的衣服用欢宜香熏了好一阵,那宫女见自己的表情明显不太对劲。那几日年世兰忍着恶心,将殿内的香炉连续焚了几日,闻得她头疼。而那那日跪在殿内的小宫女,身子抖得不行先但是在极力忍耐着些什么。

颂芝曾和年世兰提及过,那小宫女最闻不得麝香,气味太浓定是会咳嗽不止。

颂芝说,先前那日那小宫女在房里咳了半天,手上还不断地扇着风,似乎要将那浓郁的香气从鼻子旁赶走。她回到她自己那里之后,颂芝又从与她交好又共事的宫女那打听着,她连续几日都有些轻咳,问她便说是感了风寒。

听到这个消息的年世兰重心不稳一下跌坐在位子上,眼神虚无缥缈着不知该看向哪里才好。强压着声音告诉颂芝,求哥哥从宫外找个信得过的大夫进来,随后又叫她将方才打发下去的吉祥重新再叫回来。她明明这么久一滴泪都未流过的,却在吉祥进门的那一刹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滑了下来。颂芝将人带来后连忙福身退了出去,只留下两人。

她依旧笔直的跪在那里,一如在延庆殿那时。

“本宫知道,你什么都知道的。”年世兰红了眼眶,看着那人一副刚正不阿的模样就越是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齐月宾有时在殿内休息着,闻声知道自己来了,便会费力撑起身子,没有下床却始终坐的挺直,就那么淡淡地望着自己,真是主仆都一个死心眼,年世兰在心里骂道。

“你为何都不愿和我说句话?开口有那么难为你吗?”

年世兰真想随手抓一件东西就朝着吉祥扔过去,但她没有。她知道自己心中有愧,知道自己的悔,如今若是在一个下人身上打骂,日后见了齐月宾定是要被她训斥一顿,就像在王府时一样。自己犯了错她总是会板着脸说教,见自己一声不吭又柔下声音来安慰。待到她走后会见着齐月宾吗?她会不会不愿意见自己?年世兰不敢再去猜,其实没有证据能证明那碗安胎药是被她做了手脚的,但年世兰已经想在心里为她盖上清白的章。

见着吉祥从始至终的沉默,年世兰倒开始自顾自地说起话来。

吉祥默默地听着这一切,待到她抬头去看年世兰时,才发现她早已扑簌簌的掉下泪来。那声音越说越轻微,其中还挟裹着几分哽咽。她近乎哀求着让吉祥同自己说几句话,就算吉祥她什么都不知道,与自己说些关于齐月宾的事也总是好的。她已经太久没听过这几个字,就连颂芝也忌惮着从不和自己提及。年世兰如今像一朵在风雨中受尽折磨,被雨水打湿浸透了的芍药花,垂着头一副泄了气的模样。她不想用低三下四来形容自己,可她现在不就是在乞求,在哀求别人的施舍?

“你同我说几句话,只要是关于齐月宾的都可以,好不好?”

·醒·

到底还是哥哥靠谱,真从外头寻来了一位老大夫安排进来。

这老大夫不是别人,正是爹爹的世交,出生入死的兄弟。他见了年世兰本觉着亲切,但皇宫里的一切却又让他觉得有些陌生。殿内的欢宜香还是点着的,这十年世兰特意嘱咐过的,并且要比平时浓上一些。先前只要自己不痛快,便会这么做,让这香为自己安神。

姜大夫本想行礼,却被颂芝连忙搀起。年世兰注意到一进到殿内,姜大夫的眼神便一直停留在正殿中央的香炉上,一刻也未移开过。为了掩人耳目二人撤到偏殿窃谈,而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伯父一句话便让自己完全寒下心。“怎的那殿内焚的香,有那么浓的一股麝香味?”

年世兰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的。她先前还有些不信任颂芝寻来的那个宫女,如今伯父的只言片语彻底击溃了她心中最后一道防线。姜大夫还同她说,那香料里似是加了些别的想要盖住麝香浓郁的气息,但也没法骗得过熟知香料的人的鼻子。大夫为她号脉的时候她已经无心再去听,只是依稀得知自己早已被这欢宜香损伤机理,这么多年自然不会有孕。

“细着心送伯父回去,别被旁人留意到。”

娘家在朝中地位如日中天,自己在帝王身侧宠冠六宫,这都算得上些什么?最开始查这件事的时候,年世兰本是不想惊动哥哥的,哥哥说过,只要她安好,自己才能安心。她该如何面对这一切,现在,算得上是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对吗?她这些天里夜不能安,满脑子都是那个早就去了的人。她现在只剩下后悔,悔她曾真真切切的爱,真真切切的恨。

她的心好像被揉碎了,直到现在她才发觉自己的心,从听闻齐月宾死讯的那一刻便缺了一块。她宁愿自己没有去发现,没有去查明这件事,或者,根本查不出来。这样她还能沉浸在皇上为她编织的爱与恨纵横交错的美梦里。

她想起来,哥哥听闻她要寻大夫,连忙就答应下来,没问原因,只是托人叮嘱自己要注意身体。这世上除了最疼她的哥哥和父亲,还会有谁这么对自己呢?似乎也只剩下那早已经长眠于深棺中的人了。她是死在自己手上的,死在自己的恩宠里的。她曾说,会永远相信自己,年世兰当初只觉着她是在哄骗小孩子。

“你若不信,我们就拉勾。”

两人勾住彼此的小拇指,就像是两个小孩子一般幼稚地许下诺言。会永远无条件相信彼此、保护彼此。现在看来,倒是年世兰自己坏了约定。

年世兰从前对皇上的爱深信不疑。一次对峙时,她红着眼框拉着齐月宾的手腕嚷嚷着,“你若是以为我失了孩子,皇上便会将宠爱分给你,那你就错了!齐月宾,你自己想!还有谁会爱你?”年世兰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她本想说除了自己还有谁会爱她,却因为自己的执拗硬生生将这句话咽了回去,那人只是苦笑一声,回望自己。

“是啊,与思慕之人相守一生,定是不可能了。”

她那一晚留宿在了延庆殿,无尽的长夜里齐月宾听到身旁的人幽幽说了一句,问自己恨不恨她,齐月宾回了一句怎么不恨呢,那人便没了声音。其实齐月宾恨的从来都不是那碗红花,她恨的是年世兰眼中的动摇,是她太容易被哄骗的心。儿戏一般的诺言自己守了一生,而她却在自己最委屈,最无助的时候选择与自己敌对。

齐月宾入宫前便深知自己背负的是齐家满门上下,只有她在那里,如同质子一般被拿捏在当今太后手里,她的母族才能保全满门。她这一生本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但年世兰的出现却让她第一次有了不该有的,纲常伦理之外的私心,

年世兰流产那一夜,她得侍女通报,又惊异又无措,只能连忙赶去她住处,就那么无言的矗立着。她注意到了同样在门口的王爷,他望向自己时脸上写满了愧疚。

齐月宾在那一刹便懂了,为何皇上让自己将皇后调配的安胎药给世兰送去。

世兰会怎么想呢?她在被年世兰捏住脸灌下一壶红花的时候便得出了答案,年世兰走后,她只是请了大夫过来,并不想惊动那个人,在得知自己以后不会再有身孕的时候她看似绝望地闭上眼,实则只是在感叹自己终于有了解脱。王爷闻讯赶来的时候,以年家势力,日后定会有用人之际为由打发了自己,她也只是顺从地点头。她将爱意留在了那个盛夏,还未送出的信笺和留下的遗憾,终被徐徐的晚风吹散。

在宫中的日子她也曾盼望过的,她盼望着年世兰还能有对自己留有几分信任。哪怕是对当年之事有一些没由头的怀疑,会是对自己明里暗里的暗示有过思虑,但她都没有。她终于彻底的停止挣扎,任由年世兰摆布。

她的死去是必然的。并非是她不想活下去,只是那数年不改的药方根本救不了她。在生命的最后那几天里,她似乎觉着自己好了起来。她明白这是回光返照,不顾吉祥的劝阻,她任着性,想要最后放纵自己一次。冬天差不多快要过去,天气却还是有些冷。她披上带着毛毛领子的披风去踏青赏花,到了晚间在月光下饮酒吹风,她许久没有过过这般快意的日子。

此时的年世兰如梦初醒,将曾经承载着浓情蜜意的欢宜香洒落满地。

哭着喊着打砸着寝殿,将自己手能触及到的东西全都一并扔到地上,到梳妆台上猛地拉开那妆奁,将皇上赏赐的珠宝摔得七零八落。整个人气的踉踉跄跄后退几步,一下跌坐在床上。心如死灰的看着房梁,待到她回过神的时候,觉着手上隐约有些痛,原来是不知什么时候被划伤了,血缓缓顺着那金做的护甲缓缓流下。

年世兰仔细端详着那伤口,回想起,这双手,曾差点要了齐月宾的命。她双手正箍在齐月宾的脖颈上,那人微凉细滑的手覆上来,不是为了挣脱,似乎是要助自己一臂之力,她的眼神在自己脸上扫视好几回,瘦削的指头开始发力,缓缓曲起带动着自己的手不断收紧。本来轻微的气喘不断变得急促,年世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和她在做什么,连忙挣脱开来。

未和她说一句话的吉祥迈过满地狼藉,缓缓走到她身边,冷眼望着年世兰眼里漫天的悔意和苦楚,淡淡地说,一切都太迟了。

翊坤宫小厨房的糕点的确精致的不得了,只不过就是回来的太晚,再合心意的糕点也会变的难以入口,年世兰终才明白这个道理。

·将离·

冷宫的门缓缓打开,光刺的年世兰睁不开双眼。

迎着光走过来的不是别人,是甄嬛。她在冷宫等待着皇上最后下令处死自己,等来的却是皇后送来的白绫。他当真是没爱过自己半分的。年世兰在心里自嘲道。甄嬛刚要开口,就被她打断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也无需,在我面前自作聪明。”

年世兰不愿看甄嬛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特意为了打击自己来到冷宫,将那尘封的往事耀武扬威一般的说出来。不过甄嬛并未诧异,而是缓缓开口:“我先前同皇贵妃交谈时得知,娘娘她喜茶,爱花。她也曾邀我到延庆殿去一同观赏品茶。”

年世兰见她提起齐月宾的事自然来了兴趣,便任她说了下去。她心下想着,齐月宾养花,定都是些没颜色的玩意,一如当年在王府,养的都是些素净花。但就在甄嬛说,那延庆殿中品种数量最为繁多的,是芍药花那一瞬间,年世兰抬起头,觉着额间刺痛,一如那日。随后满脸不可思议的望着她。

“吾妻,除却将离非花也。”

那两封信年世兰时常就会拿出来看看,只字片语,早已倒背如流。

“小气鬼,怎的抛下我自己寻了轻松?”年世兰喃喃自语,也不再理会甄嬛。

傍晚,甄嬛在殿内翻着书,心思却完全没在那书页上。听宫人来报,年世兰一头碰死在了那墙上,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走了。甄嬛注意到手中已经被她揉皱了的纸张,不禁想起先前自己见端妃侍弄花草时,随口问她的一句话:“娘娘最喜什么花?”

端妃眼底掠过一丝迟疑,随后又恢复常态,淡淡的回了自己一句将离。甄嬛那时本以为她的答案会是睡莲抑或是白梅,没想到却是那妖冶无格的芍药。虽觉诧异却又没有继续问下去,反倒是端妃看出了自己的凝思,未停下手上修剪花枝的动作,言中含笑说:

“那是我曾养过的,最独一无二的花。”

*注:将离为芍药花别名

·莲·

一个小姑娘正跪在上京太庙偏殿中上香。阳翼殿中央挂着一副将军画像,正是她祖上定勋侯齐不迟,而那副像更是太祖钦命的丹青妙笔。这世间人人皆知齐家,祖上战功赫赫,将门百年,名声显耀。

“月宾,拜见完祖先,便该进宫了。”

齐月宾应声走出殿外,有一架马车正等着自己。母亲正俯下身看着她,握住她的双手似乎依依不舍却又无可奈何。简单叮咛几句又说了些离别的话,便起身目送着她上了马车。依稀很难看清齐月宾的神色,却又好像能听见些她未宣之于口的声音——“母亲,如若我不是女儿身,我的世界会不会很大?”

“还会被困在四四方方的天里吗?”

她自幼在太后膝下长大,似乎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她的命运就已经被谱写完整。就像是池塘里一条锦鲤,就算想要冲破四方的牢笼,离了水便再也不能存活下去。但年世兰的到来似乎打破了这一切繁文缛节。明丽如朝日般的小姑娘总是会拉着她的手,带着她冲破这一切屏障,奔向更广阔的一片天地。

意识还算清醒时,她闭眼前看见了这一幕,

那个初冬里,她扣紧了年世兰的手,说永远爱她。

·终·

年世兰觉得自己身子如今变得轻飘飘的。敞着的宫门透进来刺眼的亮,让她有些睁不开眼,隐约看见似乎有人穿过那光正倚靠在门框上,一手搭在另一侧小臂上,笑言问自己:

“世兰方才说谁是小气鬼?”

有预警:是刀,世兰有梦到前世记忆

争取下章甜回来,我是亲妈(真诚的眼神)

从那天之后,华妃和端妃之间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她们俩心照不宣不提孩子的事情,也不提皇上,华妃得空就来端妃的宫殿坐坐,端妃也大大方方不拒绝。

一时仿佛回到了王府时,那时明艳骄傲的年世兰初入王府,惊人的美貌,高贵的出身使得王府里的女人对她忌惮三分,年世兰又是万千宠爱于一身长大的,心高气傲更看不起这些人明里暗里对自己编排和排挤。唯独齐月宾,那个第一次见面最先给她一个微笑的人,尽管只是浅浅的笑意,但也让年世兰感到了她的真诚与不卑不亢。

那时的齐月宾已经入府有些年头,与皇上少年夫妻的情分也不见多少,她远离...

那时的齐月宾已经入府有些年头,与皇上少年夫妻的情分也不见多少,她远离了王府里的权力斗争,安安分分做着自己份内事,只想清净度日。

但大抵是同样的将门出身,齐月宾又从不使些争宠的手段,于是在王府里年世兰只看得起她,大摇大摆时常来找齐姐姐玩儿,扰乱了她本该安稳清净的日子。

喜欢她和自己完全不同的容貌气质,那样清冷谪仙一般的人物。

喜欢她待自己万般纵容,也让她更有底气在齐姐姐面前大胆放肆。

喜欢她真心为自己着想,耐心教她待人接物的道理。

喜欢她在自己得罪人时,一向与世无争的她站在自己面前维护自己。

喜欢她只眉目含笑温声叫自己世兰妹妹,对其他人都是客客气气按规矩来。

也喜欢她为自己生病熬红了双眼,看到自己终于退烧后喜极而泣的泪水。

齐姐姐对她的好,她一直不曾忘记,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发生了那件事后她无法接受,不敢相信是自己最喜欢的齐姐姐亲手害死了自己的孩子。

那点儿好,她贪图到了现在,也不舍得理清她们之间复杂混乱的关系,只想待在她身边和她多说说话。

多年之后的华妃丝毫没有长进,又使出了当年的老方法,什么吃食用件,捡好的来一水儿地从翊坤宫送到延庆殿来。端妃怎么劝她也劝不住,只能好好收起来。

于是华妃又不干了,逼着端妃换上月影纱的床帘,云锦的枕头,连寝衣都一边嫌弃她那件衣服穿了很多年,一边着人给她做了件浮光锦的寝衣。

端妃无奈,这还哪儿像一个不受宠的妃子的宫殿啊?穿着旧的寝衣,死活不愿意换上新寝衣,赌气地背过身不理无法与之沟通的华妃。

多年上位者的心态,华妃很不耐烦这种不顺应自己心意的行为,但看着端妃真的丝毫没有要松懈的迹象,耐着性子问她怎么了。

端妃听到华妃终于肯听自己说话,转过头看她,眼里已有被气到莹莹发亮的泪光,不知怎地突然想起当年她也是这样不问青红皂白就灌自己一壶红花,从不曾认真听过自己的话,积压已久无处发泄的委屈终于决堤,视线模糊,泪水簌簌而下。

华妃被她这汹涌的泪水吓到了,不就是让她换件衣服,换点用的物件吗?这有什么可哭的?自己也是好心啊。

但面对这止不住的泪水,她慌得手足无措,抽出自己的手帕要给端妃擦眼泪,手刚要碰上去端妃就硬生生别过脸去。华妃彻底炸了,她把手帕粗暴地塞进她手里,一边嚷嚷着:“行,你自己擦,我不管你了,你爱怎么哭怎么哭。”一边抬腿就要走。

身后突然传来极细微的一声哭声,像是从胸腔深处发出,压抑了极大痛苦无法承受似的撕扯出声,瞬间勾住了华妃离去的脚步,像钝刀反复拉扯她的心一样揪心疼。

华妃终是回头走向床上坐着努力压抑自己出声拿手帕紧紧捂着嘴巴的端妃。她坐到她的身边,笨拙地环抱住她哭到颤抖的身体,把她按向自己的怀抱,一手轻轻摩挲着她的后背,学着曹琴默哄哭闹的温宜公主一样,顺着背一下一下滑下去,另一只手轻轻拍着她单薄的后背。嘴上失了伶俐,小心翼翼哄孩子似的语气:“别哭了啊,你不想换就不换,不喜欢那些东西我拿走就好了,我不逼你了。”

端妃被以小孩儿的姿态对待,有些难为情,但心中的情绪一时半会儿还没完全发泄出来,泪水还是止不住。她把头埋在华妃软和不算宽阔的臂膀上,手紧紧抱住华妃的身体,哭吧,我只允许自己沉沦这一次。

心底翻涌上的情绪不平,端妃的泪水就不止,华妃感到自己肩头的衣服被晕湿一大片,不敢挪动身体,只在端妃哭得顺不上气时帮她顺顺气,紧张地期许着希望端妃快点哭完。

她是真的拿她毫无办法。

她第一次见到这样脆弱不堪的齐月宾,她在她心里她一直是坚韧冷静,理智克制的大姐姐一样的形象。

可现在怀里哭得浑身发抖也不肯大声哭出来,只间隙几声压抑的破碎哭声的也是齐月宾,她反而觉得这样的齐月宾是真实的,她的眼泪她的哭声她的脆弱都让她心跟着颤抖疼痛。

不知过了多久,端妃终于泪水有了收势,她的人生里很少这么崩溃大哭过,上次这样大哭还是意识到自己为皇帝太后背黑锅,和世兰妹妹再也回不到过去,这辈子从未有人爱过自己的那个晚上。

不过那个晚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压抑着哭声哭晕在被褥里,今天她靠在了一个温热的肩膀上痛痛快快发泄了这些年所有的委屈。

端妃回过神来,脸上升腾起羞赧的红云,松开抱着华妃的手,轻轻挣脱出华妃的怀抱,吸吸鼻子拿手帕抹净未干的泪水。

华妃看着她垂头拭泪的样子,再次手足无措起来,犹豫纠结着要不要说些什么,又怕会说错话。

这时端妃瓮里瓮气的声音传来,“对不起,刚刚是我失态了,不该这样放肆的。”

华妃嘴快地回答:“没事儿啊,我在你面前不也放肆了很多回了吗?”

端妃被逗笑了,擦一下鼻子继续说:“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但是世兰你好好想一下,我是个常年不受宠的妃子,屋里面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些名贵华丽的东西呢?这太反常了。”

“反常怎么了?你又没做什么违背宫规的事儿?”

端妃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华妃那颗榆木脑袋,怒气经过眼中泪水化解得丝毫没有力度,反而有些委屈和娇嗔的意味。

被端妃这样盯着,华妃后知后觉想起了自己之前的壮举来,一时也对自己的智商感到无语,呵呵憨笑两声,企图打个圆场糊弄过去,“那不是,很久之前了吗?现在我都没有了啊。”

端妃气哼哼笑了两下,“现在没有就能抹杀掉过去的存在吗?”

华妃知道是自己理亏,撇撇嘴没再言语。

端妃叹口气,复杂地看着闷头闷脑的华妃,她看不清拎不清,那就只能自己来做这个恶人。闭上眼,一滴泪划过。

端妃深吸一口气,理智克制地说:“我们之间的账算不平,只会越理越乱,徒增烦恼。以后,你便不要再来了。我心领你的好意,但是一切都回不去了。”

华妃错愕地睁大眼睛看着她,不敢相信刚刚还在自己肩头痛哭的人转头就能下逐客令,还是丝毫不留余地的那种。

华妃震怒之下甚至想仰天大笑两声,齐月宾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你到底有没有心啊?

华妃这次不想再糊弄过去,她打破砂锅一定要问到底为什么。她抓住端妃的肩膀,四目相对,她咬牙切齿地问:“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当年丧子之痛有多痛?你到底有没有真心待过我?你说话!”

端妃也索性破罐子破摔,直接说明白不再隐忍了,“年世兰,我到底有没有真心待过你你不知道吗?我何曾为了别人哭成这样?你知道我想起了什么吗?我想起来你当年也是今天这样不问青红皂白,什么都按你想的来,不给我说话的机会,你就认定是我害了你的孩子,灌了我一壶红花。那壶红花的滋味儿,一直都还在我嘴里。我有多喜欢孩子你不知道吗?可是那之后我永远都做不了母亲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你以为我就不心疼吗?”

端妃缓了口气,泪水又漫上来,她的声音带了点哽咽,“那个孩子,我都在给他做虎头帽啊,我多希望他能诞生下来,我会像对你一样对他好,因为那是你的孩子。我是真的拿你当妹妹的。”

华妃第一次听到端妃这样直白的哭诉,她懈了按在她肩膀的力气,无力滑落下来。端妃也别过头去抬手快速擦掉泪水。

沉默良久,华妃苦涩着开口:“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就硬生生受着我?”

端妃敛起情绪,低声说道:“我说了但是你不听,更何况有些事情我没法儿说,你还是不知道的为好。你要是怨我,就怨我吧,我早就麻木不仁,多受点儿苦,还能提醒我还活着呢,哼。”

华妃忍着哭意,有些颤抖地问:“我们就,只能这样了?”

端妃也忍住哭意,苦笑一下,“有些人,是只能活在回忆里的。相见不如怀念,世兰妹妹,就此,别过吧。”

华妃挫败地抬手拭去应声落下的泪,这些年的拉扯纠缠,这段日子的荒唐也该画上句号了。

她已经怨她这么多年了,也终究什么也没有得到,伤人伤己。

那个记忆中盈盈秋水看向自己的齐姐姐,终究还是失去了。

能怨谁呢?

我谁都怨不了。

她要清净,就还她清净,她的人生本该是安稳闲适的。

我也该醒了。

华妃强撑起最后的骄傲气度,但还是化不开她身上的落魄凄哀。

端妃不忍再看她的背影,转头躲进被褥里无声流泪。

就这一个晚上。

哭完就好了,当年也是这样的,现在也一定可以。

明明是自己做的最理智最符合现状的决定,按照这个轨迹走也会回到最初应有的道路上,一切错误都能矫正过来。

可是为什么心里这么难受呢?

什么时候感情也能牵制住她了?

罢了,不去想了。

华妃失魂落魄地回到翊坤宫,对于她错怪端妃狠心折磨她这么些年的过往愧疚得心酸疼。也许早就相信了不是她害的自己,又不知怎么面对自己灌的那壶红花,只能一次次伤害她催眠自己是对的。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被掀开,她是怨透了我吧。

不是我去招惹她,她怎么会和我做姐妹,就不会端那碗红花。她被自己戕害得这辈子做不了母亲,还被自己折磨得体弱多病。

华妃打了个寒颤,清醒过来终于意识到自己对齐姐姐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

她从小万千宠爱于一身,骄横跋扈,从未觉得自己错过。可肩头濡湿的泪印像热铁一样烙印在心底拷问她,她摸着那片湿冷,第一次感受到深深的懊悔和内疚。

她的孩子没了,她也把她的齐姐姐搞没了。

在钻心的痛楚中迷迷糊糊睡去,华妃在梦里梦到了早年王府里相伴的岁月,苦笑着如今她也只能在梦里回顾了。

接着她看到了当年的齐月宾真的在认认真真背着自己悄悄绣虎头帽,脸上还带着温和喜悦的微笑。

然后她看到了皇上和太后肃穆地坐在一起,讨论着将门不能留后。

将门不能留后?!

她眼睁睁看着皇上授意宜修调制了那碗安胎药,宜修唤来齐月宾让她把安胎药端给自己。

等齐月宾走后,宜修露出满意又残忍的笑容,目光中闪动着迫不及待想看两位将门之女互相残杀的兴奋。

梦还在继续,华妃再次重温了一遍自己的丧子之痛,这回她看到了齐姐姐错愕震惊的眼睛,她紧紧盯着宜修和皇上,眨眼之间她的双眼失去了光彩,心如死灰。

接着就是自己决绝地灌了她一壶红花,看她痛苦挣扎的样子,自己扭曲地获得了安慰。

再接着进宫,一桩桩一件件华妃冷眼旁观,只是看到自己折磨打压端妃时揪心的痛,想要赶紧醒过来却怎么也挣脱不了。

这个梦里自己一直在折磨端妃,她被折磨得面如枯槁,缠绵病榻,生不如死。

不仅如此,她还推沈眉庄入水,策划假孕事件,还不忘赶尽杀绝害她染上时疫。她指使余氏下药,用木薯粉试图嫁祸甄嬛未成功,又害甄嬛小产。这?她在干什么?疯了吗?

连她的哥哥也是嚣张跋扈到离谱的境地,联合敦亲王谋反,落得个问斩的地步。

是甄嬛来冷宫告诉了她端妃背锅的真相,原来那欢宜香根本不是恩爱的证明,而是帝王的制衡之术。

华妃看着梦里的自己痛哭一声“皇上,你害得世兰好苦啊”决然自尽,不禁悲从中来,一辈子的执念就是皇上的爱,为了他的爱,控制不住嫉恨别的妃嫔,又自以为帝王的爱能靠得住,越发肆意妄为。

原不过是一场空,偏自己以为是花团锦簇,那不过都是假花。

接下来自己已经死了,皇上倒是为了颜面给了她贵妃头衔,以敦肃为谥号。

看着端妃无不嘲讽地说着:“温厚为敦,她何时温厚过啊?这谥号听着都让人觉得讽刺。”她更觉得自己可悲,自己爱的人害苦了自己,自己亲手推开了对自己好的人,肆意伤害无辜的人,最终也自食恶果。

这个梦很漫长,她看着甄嬛绝望地哭喊着“莞莞类卿”,家道中落,出宫修行。看她凌云峰苦苦挣扎时,只有眉庄和温实初帮扶左右。又看她被命运捉弄,最后还是回宫复仇,一点点收拾了安陵容和皇后。最终她终于站在皇上病榻前,亲手了断所有恩怨。等到她高枕无忧时,甄嬛也一样的落寂,眉庄死了,浣碧死了,果郡王也死了,她在乎的人都一个个离她而去。

华妃终于从这场梦里清醒过来,恍惚地想着,这算什么?我的前世吗?

她沉浸在莫大的悲凉中,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回味只有无尽苦味。

今夜注定无眠。

爱情单相思设定,小熊猫出没

唐诗逸其实不懂,自己爱的是朱洁静这个人,亦或单是舞蹈这件事。但看向朱洁静纤瘦背影时,她知道,自己在难过。

做舞者,要柔韧身体、技巧感情、入神领悟,以身为笔绘画卷。唐诗逸幸运在她被赋予了这种天分,似乎是仙骨降世,凡人称之为天才。她从小就跳舞,钻在这处一辈子,流的汗多,但因为天赋都能一一得到回报,最后钻研成首屈一指,胜过无数普通舞者。

唐诗逸好命吗?人们会说当然好命,那几乎是神灵眷顾。唐诗逸也是承认自己好运的,她珍惜这礼物,奉献一生作为回报,于是舞成了她的命。

旁人的溢美之词,她......

旁人的溢美之词,她收下,当做是对命运的供奉,但有些人的夸赞,唐诗逸却并不认为是为了那些光环,或者说,并不希望是。

比如父母,比如朋友,比如…朱洁静。

这是一种贪心。如果抛去一切头衔,抛去百年难遇、抛去中歌首席,这样的话,朱洁静还会对她另眼相看吗?唐诗逸想过许多次这个问题,比如对方在台下用欣赏的眼神观看她舞蹈的时候,比如介绍时揽着她叫小唐时。

答案很令人沮丧——不会,但显而易见。

她们两人唯一的联系就是舞蹈,所以抛不开,这个愿望就像唐诗逸可以抛开跳舞一样,都是谬论。

所有的思索发生得很早,早在上节目之前,唐诗逸就想过,节目没有什么不同的,顶多是让她更心中有数。但朱洁静表演结束后灯光暗下来的那几秒,唐诗逸开始思考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朱洁静不是这么优秀的舞蹈演员,自己会这样在意她吗?

这仿佛是一个女朋友和母亲落水二选一性质的伦理问题,唐诗逸被自己逗笑了。她对自己说,没有如果,至少没有这样的如果。

想这些有什么要紧,唐诗逸现在就是唐诗逸,朱洁静现在就是朱洁静。无论如何,她现在爱她。

唐诗逸不是第一次看朱洁静陷入爱情,这么多年,她连师姐的爱情纪念品纹身都知道纹了几个,怎么会不懂她的爱有多热烈。

她的眼神随着朱洁静而去,女人对刘恋的偏爱过于明显,只有瞎子和傻子会看不出端倪,而她不甘做瞎子更不愿当傻子。

唐诗逸搓搓衣角,缓步也往那里去。

她学古典舞,于是念书得念传统古文化,读的是之乎者也,学的是谦肃孔儒,领教的是中华的内敛深沉,成就的自然是含蓄的古韵。所以唐诗逸满肚子的话,融化重塑,最后从口中淌出的是最礼貌周全的字句:“师姐,今天练功么?”

但朱洁静生性洒脱,爱就是爱,正是会一见倾心的浪漫体质,唐诗逸猜测,她可能会如张爱玲所写,对初见的恋人说:“噢,你也在这里吗?”

就像此刻,朱洁静对哭泣的刘恋说,我来你这里。

救世主一样啊,师姐,你又救了一只悲惨的小动物。唐诗逸这样想,而朱洁静似乎是看见她的举动,拉着她一道,继续对刘恋说,我们一起来你这里。

唐诗逸不失礼貌地微笑,点点头。她到底是在为和师姐一起高兴,还是在为自己成为投诚的附属品而痛苦,没有人知道。

两个人认识得很早,早在未长成时,唐诗逸还是根小豆芽的时候,就在老师那里相识了。朱洁静稍长五岁,已经跨越高中到了大学阶段,在十四五岁的小唐眼里已经是成熟优秀的前辈,高挑瘦削,技巧熟练,足称得上是偶像。

朱洁静漂亮的肌肉线条,令人惊叹的自控力和体脂率,练功房亮晶晶的汗珠,都发光似的绣入了小女孩儿的青春记忆,纯粹又明媚。

最简单的学习方式是模仿,且崇拜是最好的导师,唐诗逸十分地留恋这种主动接近的过程。

朱洁静练功拼命,于是她也练,练到大汗淋漓力竭眼花;朱洁静苛控饮食,她也节食,瘦到单薄,最后饿出低血糖,晕靠在把杆上,被父母老师勒令禁止;朱洁静在舞台大放异彩,她也沉心参加比赛,一举捧回金奖。

等跨越了师姐曾失利过的桃李杯,唐诗逸满怀兴奋地望向朱洁静,以为在这段奔波追逐的旅程里,已经离她愈来愈近,能被看见了。

但彼时,朱洁静又拿下了荷花奖,距离似乎又拉远了。唐诗逸是那时候第一次明白,在人生进程中保持相对静止,原来也是一件难事。

然后她从老师那里听说,朱洁静谈恋爱了,对象不知道是谁,但的确是在谈。唐诗逸心里涩乎乎的,同样是第一次,她发现原来师姐已经进入了男欢女爱的阶段,自己却还呆傻得像一个囫囵的青皮柿子。

那就继续学吧,少年人的心理很简单,师姐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坚持着,总有一天可以抵达同一处吧。

唐诗逸模样好天赋高,是多少情窦初开的男孩儿的梦中情人,只需稍微敛一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就有那么多爱情扑过来。她觉得难办,从追求者里挑了个最出挑的,毕竟朱洁静总不会看上普通人吧,师姐只会要最好的。

男孩儿高兴疯了,在自己领域也是佼佼的人,常绕路去接下早课的唐诗逸,看她吃得比鸟儿还少心里疼惜,给她带加餐,却被天才女友轻扫一眼:“对舞者来说这就是犯罪。”

他不了解她,唐诗逸是明白的,因为没法感同身受。一个男人,又是不同领域,哪里会真的懂共情,何况她并不需要。

朱洁静的爱人会体谅她吗?还是也同样自以为是地关怀?唐诗逸揉脚踝的时候也会想,但师姐如果喜欢那个人,肯定不会同自己一样苛刻而失望的。她其实很清楚,朱洁静的恋情是自发出芽的玫瑰,自己这个不过是揠苗助长,活不久的。

果不其然,没个把月唐诗逸就见着男孩儿给旁人又写了情书,但他可能是碍于面子不提分手,好在她也不想继续,直接断了联系,这段“感情”几乎是毫无痕迹的。但朱洁静没有分手,相反,恋情正如火如荼地行进着,动态快乐得都叫人心燥。

唐诗逸想闭上眼,再不看她再不想她,可闭上了眼,心里也在放映,难以逃脱。她忽然明白,这是一场试炼,老天来考验自己的。

这太过老套,她在心里抱怨三角恋的恶俗片段落在她身上,但又明白,命运的把戏从来不管创意,只管折磨人的时候有没有用。

她分明自负有定力,却从此不敢看观音。

后来唐诗逸终于找回了自己生活的节奏,她在舞中笑哭,在舞中爱恨,酸甜苦辣全熟倾倒在舞里,情绪任她肆意释放,不再囿于朱洁静的怪圈。

水至清则无鱼,同侪们评价说她的心思太澄澈太干净,好像刨去那些属于角色的悲喜,几乎显得无情。唐诗逸也不反驳,单笑着摇一摇头,又被开玩笑说是故作高深。

只是她的爱恋不为人知罢了。唐诗逸把这些都归咎于那个恣意潇洒的大师姐,偶尔也会觉得自己认识朱洁静太早,曾经沧海,初初过分惊艳,使得后来动心太难。

舞林争霸、中美对决、国家一级演员……等到唐诗逸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身份已然和朱洁静差不多重了——中歌首席和上歌首席,足够相衬吧,她还是会忍不住比较。

可两个人分立南北,割据似的各占一方,不会像以前一样时不时有机会私下见面,或是低调地探个班,很少。常人因此总说她们反目,唐诗逸不知道朱洁静怎么想,反正她不甘心。

她实在讨厌什么“当不成爱人就当对手”的论调:谁也无法否认她们师出同源,这是历史和血缘刻下的亲密,留在过去,不会改变,剥皮抽骨也是褪不了的,哪怕无法继续接近。

唐诗逸的少女心思轮转多回,但朱洁静待她始终如一,是聪明努力的亲亲小师妹,是同为首席的尊重欣赏,可以揽着腰、勾着腕,可以牵手可以拥抱,所以少的那份暧昧火热好像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唐诗逸以为自己开悟了,要立地成佛。

唐诗逸不觉得自己是温顺的犬科,她是有傲气的狮子,是自负的豹,对爱者俯首帖耳是情深时甘愿,可迟迟等不来的好,讨来她也不屑要。

朱洁静是天才,难道她唐诗逸不是么?伤心也无所谓,没有人会一辈子不伤心的。现在不就轮到朱洁静在为刘恋而心中纠结么?

唐诗逸用胳膊支着脑袋,好整以暇地看向那两人的方向,她很明白那目光是什么意味,因为自己早就熟练掌握。

朱洁静,原来你也会为了爱情烦忧啊。唐诗逸能看见师姐的视线密密匝匝地绕在刘恋身上,不由伸出指尖想去摸,摸一摸这千丝万缕是冷是暖,摸一摸她师姐的那颗心是软是硬。

却和朱洁静眼底水光不期而遇。

这样就哭了吗?

唐诗逸恍惚,她当然知道这份眼泪和比赛输赢、相聚相离有关,但其中未必没有求而不得。她劝说自己不去在意,却仍难以忘怀。

沉默不语地把人拉起来,唐诗逸把朱洁静带到洗漱间里,递上纸巾,帮对方理了理鬓发。她听见自己说:“别陷在情绪里了,胜败都是常事。”

说完她就后悔了,愈是避而不谈,愈显得耿耿于怀。唐诗逸暗自低叹,又添一句:“哭肿了明天不好上镜。”

今晚辗转反侧的反而是唐诗逸。

朱洁静,你也会为不爱哭泣吗?会觉得自己爱错了人吗?会无能为力地买醉吗?会彻夜为这种悲伤难眠吗?会吗?

她好像醉在牛奶里,情绪上得很猛,从前的不甘不愿和委屈难过涌上心头来,原来她根本没有看破,只是假装脱离红尘。但没有任何报复的快感,仅仅是为自己悲哀。

朱洁静在她面前,永远是那副冷静自持,专业的模样。那些鲜活的暴怒,刻薄,嫉妒,人类对七宗罪永远是不属于她的。唐诗逸眼中的是一个完美但虚假的傀儡,而她就沉迷于这种完美中,浸泡了那么多年。

落下神坛,她仰望的人实际不过凡夫俗子。

唐诗逸悄悄爬下床,坐到别墅外边的台阶上看星星,但看不到星星,只有黑漆漆天幕,感觉自己又掉进了一个泥潭。

唐诗逸发了KTV视频的那天,朱洁静很晚都没有睡,该说不说,首席的熬夜能力也是一等一的。

刘恋被于文文拉去了自己那一栋住下,可能是要喝酒,可能是要联络感情,也可能是干些和视频里一样黏黏糊糊的事。唐诗逸不太在意,左右朱洁静还在这一栋住着,要痛苦也是在这儿独个儿难受,自己管不到那么宽。

朱洁静看一会儿手机,然后放下,蹙眉思考几分钟,又拿起手机划拉,不知道在干什么,就这么几个动作周而复始,后来每次放下手机都像丢炸药包一样,拿起的时候咬牙切齿。

唐诗逸在门外,穿过缝瞧着她自我折磨,忽然一笑,笑她们俩一个比一个像小丑,索性大大方方开门进去。见朱洁静一脸意外,她再次扬起招牌微笑:“我屋里没人,喝点酒去?”

朱洁静张了张嘴,可能是想问她什么时候学会的喝酒,酒又是从哪里来的,可一念这地方住着个酒鬼刘恋,也就把疑问吞了回去,点点头,还不忘叮嘱唐诗逸少学刘恋喝酒,别到时候把身子喝坏了。

唐诗逸乖乖点头,心里却明白自己是被捎带着的关心,话里话外朱洁静想点的其实还是刘恋,她待自己依旧仅是姐妹间的关照,以至于唐诗逸开始懊恼,没敢让朱洁静知道自己的心思。

酒确是刘恋买的,但唐诗逸也特地问了她,眼眶画着一圈红色的女人发现老幺要学喝酒,得意地揽着她把自己存货都介绍了一遍:这个好入口,你完全可以试一试;这个我猜是你师姐喜欢的口味,你也可以尝尝;那个度数高了点,可能第二天会头痛……整一个传道受业解惑现场。

唐诗逸听得认真,最后给朱洁静拿的也是她可能喜欢的那支。酒还带着冰箱的凉气,唐诗逸用手掌握住瓶身,想把冷意捂掉一些,她知道朱洁静的胃有些脆弱。

朱洁静接过酒时唐诗逸没及时松手,大概是忽然走了个神,朱洁静抬头疑问地看她一眼,她垂眸说着抱歉,一边松开了手,指尖划过对方的手背,留下一道冰湿的水痕。

两个人喝起酒来,聊了些不痛不痒的工作安排,讲了点来节目后简单的感想感触,然后气氛沉了下去。唐诗逸像孩子一样咬瓶口玩,朱洁静偏过头慢慢啜饮,忽然发问:“你觉得我和刘恋这事怎么办比较好?”

唐诗逸心里一紧,果真来了。这顺其自然的程度让她怀疑朱洁静什么都知道,现在只不过是在逗弄她这个师妹。她默了片刻,心思急转,想朱洁静为什么觉得她会懂?又从哪里看出她懂了?如果连这都能看透,那多年来她自以为隐秘的感情是不是也无所遁形?

但唐诗逸开口说:“师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再伤心了就好。”

“可当局者迷,我已经完全迷糊了。”朱洁静自嘲一笑,仰头轻轻搁在床边,举起空酒瓶对着顶灯来回转。唐诗逸看见一滴水珠从被高举的瓶身滴落下来,不知流去哪儿,但朱洁静闭上了眼睛。

这一幕又叫唐诗逸狠狠心软了,她取下空瓶,抽了一张纸递进朱洁静掌心,叹了一口气:“洁静,你是干脆的人,想要的去做就好,你没什么都做不成的。”

感情可不是我努力了就能行的,朱洁静笑道,探手去揉了揉唐诗逸毛茸茸的脑袋,好像她还是个长不大、不知事,一边哭一边踢门的稚童。

唐诗逸问,既然这样,那你又在难过些什么?可自己不也看透了这一点么,现在她们俩其实都在明知故犯,做最没有道理的伤心人。

可能是觉得委屈吧,道理都明白,但人就是会感到不甘,会埋怨她为什么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不爱自己。朱洁静对着空气喃喃,把自己剖析得干干净净:我都明白,我只是觉得不公平。

那这对我公平吗,师姐?我看你看了那么那么久,喜欢了那么那么久,你却只当我是烦恼的听众,这公平吗?

唐诗逸用酒瓶挡住自己的苦笑,她们俩的心境跟照镜子似的,除了对象不同没什么分别,自己更输一筹,甚至没有对象可以敞开心扉。

月在天,天在水,月双重。

看到她可以和别人搂搂抱抱,亲密无间,好像毫不在意你的感受,觉得吃醋是吗?唐诗逸轻轻地说,没有看向朱洁静,因为她知道这就是正确答案。

朱洁静说,对,但这并不是她的错,是我太小气,我和她又没有什么说得上的关系,为什么要求她顾及我。

那我们呢,我们也没有关系吗?唐诗逸差点脱口而出。但她忍住了,还是当“理中客”:我看到你发的那些消息了,你在生气。

“嗯,我在生气。”朱洁静换了个坐姿,抱膝把头埋在臂弯里,“她让我难受了。”

那你要报复回去吗?

这句话很轻很轻,唐诗逸觉得这是一种诱哄,怀着私心,大约是在犯罪。

朱洁静也沉默了半秒,转过头去看向她,目光灼灼简直要把她焚烧彻底。她问:怎么报复,我也去找一个人接吻、上床?

唐诗逸听到这个回答,觉得此前所有的掩饰都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满腹残存的愧疚和不堪被扫空,她这样聪明,酒精根本没有必要参与。

于是唐诗逸也笑起来,笑得极尽嘲弄,邪气横生,一点不像她。

“你知道的,这样对她来说根本没用,但——只要你想,我乐意奉陪。”

这是唐诗逸第一次和朱洁静接吻,她没有想到会是对方主动,又因为从中学后再没有谈过恋爱,吻技差得离谱,被她的师姐小声笑话。

“记得换气啊——”

中歌的天才首席有些脸红,好在她悟性高学习能力强,和唱歌一样,虽然自谦只是业余,但实打实的好听。不过几个来回,唐诗逸就翻盘占了上风,两个练舞的人肺活量惊人地你来我往。

但唐诗逸承认,自己刻意咬她,存了心地要她不那么好过。她抬臂一揽,就把人死死锁在了怀中,朱洁静一身可以对抗地心引力的肌肉,也终究是敌不过凭力量著称的舞者,轻飘飘地伏在她肩上,点评道小唐学得真快。

唐诗逸眼睛有些湿,许是前头吻气短了的原因,她盯着朱洁静瘦得太突兀的骨骼和肌线,身体的搏动强健有力,却让年长者意外看出一丝可怜,随即觉着自己也变可怜。

要不算了吧,世界上何必要再多一个可怜人。朱洁静抿唇,推着小师妹的肩要停止动作,但压根挣不开,腰上胳膊像锁链似的,让她难以动弹。

不是舞台合作中男演员托举的那种力量,而是带了一种压制性的掌控,却不令人反感,应是其中顺势的柔软与包容起了中和作用。

朱洁静于是再次看向唐诗逸,并被那目光震痛了。如怨如慕,她的眉毛走势英气,所以平日冷脸模样很能唬人,但此刻微微压着,情绪流向下垂的眼尾,像受了伤的狼王。

我不够好吗?唐诗逸想这样问,但那样很掉价,显得太痴缠,因而她给了自己一个答案:“朱洁静,我不喜欢当那只最蠢的蝉。”

唐诗逸伸出手,指尖沿着她胸骨划到腹中线,激得朱洁静一个收缩反射,半蜷着缩起,脑袋挨到她的颈窝。然后弹钢琴一样在清晰的肋间点按,唐诗逸从未学过乐器,好在手指会跳舞,也奏出了一支漂亮的曲谱。

朱洁静最终缄默了,用手轻遮住小唐会说话尤其恳求的双眼,前倾去亲了亲她的耳垂,之后屋里只剩下呼吸的声音,或许还有布料的细小磨蹭。

月光澎湃,潮汐涨得快而急,芝加哥的牡蛎在静水中模拟日夜轮转,桃树从纷乱的创口中流出胶样的琥珀。而宇宙说世间并不缺少相爱的恋人。

唐诗逸醒来的时候,眼角残余泪痕,身边空空荡荡,她看向刷成纯色的天花板,听见窗外忽然嘈杂起的人声,又闭上了眼。

师姐,如果我们没有相遇就好了。

——END——

如果要给人生的疼痛程度分级管理,年龄的增长也会让身体的受难韧性变低,在没有刻意的镜头下,也不用勉强自己。即使疼的眼冒金星,眼泪和汗水都顺着脸颊边流下,咬着牙缓了口气。

人们总会害怕麻药不成功,但等麻药退去,才知道自己的痛觉感官有多么的发达。

比如薛凯琪就疼的厉害,以至没办法卷缩起身子,任何挪动都让骨头间的摩擦像被尖刀刻入,她背后汗涔涔了一片,啃咬着她爱干净的心灵,甚至全身都痛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会在治疗过后副作用竟这么大。

脑袋里像烧了似的,如同飓风过境。

迷迷朦朦里,她还听见很少有交流的父母久...

迷迷朦朦里,她还听见很少有交流的父母久违的对话。

“我只是希望她能有个人照顾。”

这话说的直叹气,他们在讨论薛凯琪的伴侣状况,这是很严肃又家常的话题,实际上薛凯琪未曾厌恶过这样的关心,但此时此刻就好像有人在她脑子里安了一个经典的扫雷游戏,试一下就点炸,火花就呲啦一片。

“…妈咪,我想要止痛片。”

只是她依然还是那个习惯性顺从父母规定的孩子,她没有不礼貌的行径,没有不孝顺的逾矩。

靠着床头喝下了药,她僵硬的手指舒缓了些,但药效比想象中慢,没了口红相衬的嘴唇发白,她撑着胳膊手都在抖,撕开药片包装的锡纸,又嚼碎了一片,橘子味的片剂甘苦的弥漫在口腔里。

她的父母争执了有一会儿了,像所有平凡的父母一样,他们也会有些不强求的人选,三言两语的推荐。

薛凯琪对爱情的渴望占了很大份量,但尽管这么说,她的婚姻观又非常的矛盾。

而这些都源自于她的父母的经验,不论是离婚还是出轨,或者是简单的不爱了,都足以让她跌入深渊里。

亦有好友们失败的婚姻。

人是会变的。

她尝试着去理解别人。

就好像爱情生来伤人,人们还要前仆后继。

然而怎么又忘记了简单的道理,她在舞台上是光芒万丈的女明星,下了台来到父母面前不过还是个小女孩。

当长辈与你争论的时候,更多的时候他们在乎的是输出的观点,而不是你想要的交流。

即使到了四十岁,还得被念叨。

薛凯琪只觉得疲倦得很,语气警觉。

“人品是好的,性格也好,只不过…”

“我不愿将就,我还是会先爱自己。”

她会先爱自己。

才会去爱别人。

一直到了深夜,她再三承诺有事会打给父母,才留得她一个人在家。平息了会的疼痛感又卷土重来,白天昏昏沉沉也睡过,加重了她失眠的情绪,不知道是不是在床上躺久了,她还有些鼻塞,她睁眼看着ponyo趴在她手臂边,像是想要安慰自己,拿湿润的鼻头碰了碰她,小动物总是那样直接。

在这脑袋晕晕乎乎的瞬间,薛凯琪突兀的想到一个词。

孤独。

是生病之后身心乏力的心绪。

而后,她想到了刘恋。

她收拾好心情,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感受到她说不清名字的某些穴位开始鼓点般自我敲击,神经互相牵连着,让薛凯琪不得不倒吸一口气。

但薛凯琪一开口,她就知道自己可能烧出了温度计向下的温度,低烧让她的语言系统都开始紊乱,她的口吻像是被抛弃的爱人。

人和人第一层亲密关系是身体接触。

这在薛凯琪这里从不设门槛,就像是不成立的课题来辨别发展的方向。

第二层是进入到彼此的安全空间,也就是私人的家。

第三层是揭开伤疤,在对方面前掉眼泪。

可能是自己太爱哭了,薛凯琪的眼泪时刻有那么那么多。

于是又通通不作数。

可是呢。

比起肉体相贴,更亲密的是露脆弱。

她的大脑尽管清晰,嘴巴里却胡言乱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情绪的变化,让疼痛又明显上升一寸,神情涣散的移到自己的身上,一会冷一会热,感受到皮肤下充血的肿胀。

她想要喝口水,却碰翻了空调的遥控器,摔落出清脆的声响。

她想要去捡,一边又疼地抽泣起来,肩膀时不时颤动让身子骨像散架一样,又不可抑制。

但刘恋在那边,原本她会更难过崩溃,病痛本就是如此,但现下在慢慢缩紧,变成只有一点,就一点。

像踏入彼时的虚无,都这个时候了,她居然有空去思考,她们俩谁更是现实主义。

刘恋看不见,摸不着,抱不到。

安慰的话都成了穿插的乱音节,是不安分的和弦。

她计算着最快办理下去香港的签证,坐最早一班的飞机,喔还有来回的隔离需要付款的节目违约金,和必须背负的骂名。

刘恋根本挪不开步子,她之所以放任自己去构思这一些荒谬的想法,是因为她很清楚。

她离开不了,也不会离开。

她们都是现实主义者,又都藏着理想主义情怀。

最后刘恋接替她嗓子里的哑。

“阿fi,等你回北京,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她小心翼翼地说。

薛凯琪的眼眶湿润,是因为被爱。

她把治疗过程说的幽默风趣,又问刘恋,知道人体里有电吗,她停顿一声又自问自答,说刘恋你这么聪明,肯定是知道的。

她又说眼睛有些酸疼。

刘恋一愣,她知道这是哭过后的生理反应,但她还没来得及答复。

薛凯琪又继续说自己害怕针,多次针灸下来,还是没能够脱敏,还说医生这次也夸赞她勇气可嘉。

刘恋觉得这位医生说的对,她想点头,才想起薛凯琪看不见。

她既温柔又勇敢,爱是好的坏的都接受,能够打着乐趣去化解痛苦。

这就是薛凯琪,但薛凯琪终究是薛凯琪,她很快就又把工作提上了日程安排。

拍刘恋的PD进来喊她准备,她又一头扎进了节目的工作里。

活到这么大,确实第一次这么频繁的为别人做菜,手上被砂锅烫了好大一块,对着镜头她下意识没好叫太大声,咽了委屈下肚子。

烫伤是漫长的折磨,她翘起拇指,边上还有刀背口的伤,边冲水边被烧的触感心惊肉跳。

她脑子一顿,竟然想到了薛凯琪会有多疼。

又是一周的忙碌,营业额一跳变成了不菲的正数,海岛之旅变成了放松的奖励,昨夜有人提议说要去看日出,刘恋傍晚被赵梦拉着敷了面膜,清晨带着使命感起床,印象中这确实是她少有的没熬夜一整晚,而是早起看到升起的天空,逃于夜幕。

陌生的岛拖了未开发的福气享有最原始的凭证,海平面上太阳升的好慢,和青蓝的天色相接,洋洋洒洒倾斜在海面上,像是记忆里莫奈的油画,通透又迷人。

于是在一天初始的朝阳里,橘黄色的光晃着她侧脸,深吸了口新鲜的空气,感染这静谧慢下来的时刻。

举起手机按下拍摄的小红圈,她把自己的日出给了薛凯琪。

然后她又叹气。

张俪站在她旁边在挑选滤镜,拍了拍她肩膀。

“少叹点气,运气会溜走的。”

好运会不会跑开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海的这边和看不到尽头的那边。

是薛凯琪和她的距离。

日出好像薛凯琪。

文艺人总有奇怪的比喻。

她想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每一次看到日出,她都会想到薛凯琪。

一天都没有消息,直到太阳快要下山了,抱着的手机才有震动。

海平线消逝之前,薛凯琪那边才有回应。

在秋分的余晖里,她背影撒下温暖的种子。

在刘恋心里钻心刺骨,转眼就大树参天。

她竟回了自己落日。

刘恋眼圈有些泛红,她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理解此刻的心情,像是边缘的灵魂得以共鸣,信鸽第一次返航的惊喜。

她给她日出。

她还以日落。

还有遥远的嘱托,她说从别的姐姐社交账号上看见刘恋的伤了。

问她痛不痛,还推荐了些烫伤药。

可刘恋不喜欢异地的感觉。

她开始矛盾了起来。

说来也奇怪,赵梦竟不抽烟。

刘恋心想自己也开始固化思维了,对摇滚群体的同一性。

“你俩那叫背叛。”

她点根烟,是这边本土的牌子,味道有些呛人,在烟雾缭绕里抬起头。

她对赵梦快人一步的恋爱下了定论,有些揶揄。

赵梦慢半拍的白了她一眼。

她觉得站在刘恋旁边都有些压抑,这个场景像是白衬衣上撒了杯咖啡,乌云遮住了脸,胁迫她一同站在海浪边,被风吹的迷了眼睛,却忘了是自己提出来要散散心的。

“我看你最近和凯琪很少聊天啊。”

“也没有。”

“那你怎么不和她说你手受伤了。”

刘恋抬起手,她端详了一下自己指腹,擦药膏的时候最为折腾,稍微捏一下就感觉到水泡的威力。

“也不是多严重,说了也不会…哎呀,咱们几个谁不受点伤的。”

她又岔开话题。

“你原本要和我说什么的?”

“我想采洁了。”

“…那你应该说给她听。”

手一抖,烟灰落了一截,刘恋觉得自己不牙尖已经是最大的礼貌。

赵梦穿的有点少,不可避免地打了个喷嚏,目光放到遥远的海面,暗浪涌过来,她像是重复刘恋的话。

“你也该说给她听。”

说完敛着眼看地面好一会儿,一偏头。

刘恋笑的有些勉强。

刘恋逃离的理所应当。

从小村庄到繁华都市,她沉醉在话剧里起起伏伏的悲喜,又在宵夜场里吞云吐雾的快意,又即将开始下一阶段的录制,跑通告开会想新点子,说到底她也很忙,日子一晃到了九月底,恰逢她组合的新专辑发行的前两天。

某种意义上刘恋也觉得轻松,是她借来的时光。

不可避免的人都会有想要逃避的时刻。

谎言的回避会让人感受不到压力和恐惧。

面对薛凯琪的苦痛。

刘恋只说出了带着她去吃好吃的这种飘渺的承诺而已,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安慰。

如果慰藉到了她,自己反而觉得问心有愧。

自己很明确的感受到了,面对她频繁的易碎喘不过来气。

而这一切的风平浪静,毁掉的契机只用一个穿越汪洋的声音。

文字和语音感官真的是不一样的。

薛凯琪一说话,她的脉搏就开始随着信号沸腾。

“啊——”

“怎么了?”

“突然停电了,我才看到信息,今晚好像要修线路还是做检查什么的。”

“蜡烛也没有…手电的电池去哪里了…”

只是她保持着自己一贯的行事作风,仅仅迟疑了一下,她心里又起了捉弄的心思。

“其实我还蛮会讲鬼故事的…”

“刘恋你敢!幼稚不幼稚啊你!”

“从前有个…”

“刘恋!好好的人就长了张嘴是吧?”

“好啦,手机还有电吗?开个视频吧,我陪你。”

她们之间不需要问原因,甚至感谢这个停电的契机,破除了仅存的尴尬。

等了一会儿才接通,远在香港的女人身边只有电脑的光照着,刚好照在她身侧,茶几的高度让膝盖得到了最清晰的照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拉近了镜头,那膝盖上格外的又肿又红。

屏幕一亮,刘恋愣了愣。

薛凯琪好看的让人心虚,她笑起来好甜,素着一张脸,平和而朦胧。

“痛吗?”

她支支吾吾和刚才通话里判若两人,又立刻道歉。

“抱歉,我在说废话。”

不需要指代。

“当然痛啦。”

薛凯琪就能明白。

“你给我唱歌吧,刘恋。”

还不如骂她来的直接,薛凯琪的撒娇来的毫不做作,像只小猫,矜贵又漂亮,顺水推舟撞上了刘恋的耳朵。

她的模样乖的让人心疼,就像没有脾气。

但刘恋没有唱,她沉默地对峙着黑暗,她其实现在宁愿有个大棒槌一下子过来敲醒她停滞状态的脑袋,让自己的嘴巴动起来。

爱一个人的标准其实没有那么墨守成规,不论什么标准都会被生活一一打破,是侵蚀了朝思暮想里被美化的瞬间,是落水被救起呼吸的须臾,甚至是细微崩溃的一刻。

是她抱住梦游的薛凯琪,虔诚又小心。

像抱住了一块漂浮吸满盐水的海绵,嘟囔着梦话。

她满身伤痕。

而刘恋要抱的住她。

她偶尔会夸张的去形容,薛凯琪在的地方,氧气都会显得稀薄。

刘恋想,她该抽根烟再和她对话的,这样才能保持清醒。

“对不起。”

可让爱持久,让无可救药的失神从冲动化为日常,才是考验。

刘恋是自私的。

但她还想多给薛凯琪一点选择。

如果她真的爱上了自己,那优秀的履历,苦难的过往,从此伴随的都不如这一两句八卦来的重量沉。

她可以有更好,也更值得有更安稳的后半生。

刘恋热爱自由,也爱她。

她一路携风带雨,无处可避。

是坠入爱河的沉沦,她向来不迟疑。

但这个人是薛凯琪,越了解越像仙人掌上的刺,扎根而隐形,平日里无知觉,一想到按压到了,又作痛在手心。

那边的灯火通明让眼睛产生了巨大的视觉差异,凑近看有些刺眼,薛凯琪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她知道刘恋在对这些日子做一个总结,但不是说明。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她想说这些天她重了四斤,妈妈做的饭比工作时的盒饭好吃千倍万倍,她有按时看医生,也有听话去治疗,健康了许多。

她分明是想说这些琐事的,但因为说不了,她只能发在各个社交平台上,她知道刘恋会看得见。

但她没说。

她很敏锐的感觉到了,刘恋在闹别扭。

她们俩说话都很直白,偶尔拐个弯落下来的话,竟也全能明白,落在旁人眼里是需要阅读理解的思忖,她们的默契值得高歌。

职场人的冷静自持在放肆的镜头下实则无处遁形,控制的嘴角也开始慢放,是刘恋踏入娱乐圈的一门必修课,课才上了一半。

于是她的爱意在旁人眼里明了又炙热。

而薛凯琪呢。

她的心动冒出苗头,是石子坠入爱河,永浴于水底,隐秘又深藏。

她看着刘恋的脸,原本说笑的脸好像她这边熄灭的灯,低垂着头。

又一次心软了,她捂住胸口。

看着那颗石子被打捞了上来,浮在水面上,悠悠荡荡。

爱神从来都是自愿坠落神坛又落入凡间的,没人能强求。

刘恋你啊。

“你那天问我的,你是不熟的人,还是重要的人。”

片刻的僵持过后,薛凯琪那边亮了起来,应该是通了备用电,她才说话,像是没听到那一声歉意似得。

“是重要的人。”

是迟来的回答,她说得笃定。

她下定决心,要拖着刘恋心里的火,一同溺亡。

“刘恋,我们什么时候去旅行?”

这是薛凯琪第一次主动提到这个话题,她没有说上任何煽情的话,没有加深过渡的意义。

她变得明亮又活泼,像是哄人开心,她念名字的时候如同儿时最爱的糖霜。

刘恋心想,她非常懂得如何套牢住自己。

如果是薛凯琪,她甘之如饴。

薛凯琪待她,有好多好多的纵容。

就比如此时,刘恋一句肯定的爱意都未说明。

却愿意接纳刘恋怀里的暴雨,是一颗无角质的心脏砰砰直跳,温软的包住她,不需要任何条件。

刘恋的大脑里理性的思考,告诉她,为了她们都好,不要再前进了,但薛凯琪一丝放松的喘息都不让,而她无可奈何。

薛凯琪就像是那种,是在风暴中心的雨幕里,杂念纷纷扰扰绊住你一个跟头的时候,她会递过来一个潮湿的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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