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三询问一报备”实施两月——
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安全阀”见成效
章敏一(右一)参加“三不宜”首次联合管理行动。孙月/摄
古荡片区旅馆酒店报备未成年人入住情况。
“三不宜”,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
“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登记入住宾馆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姚改改
7月23日,杭州市西湖区古荡片区内的旅馆陆续报备未成年人入住信息:03:04,未成年人认证对比失败,已开证明,配未成年人手持证明照片;14:29,未成年人和亲姐姐一起入住8308房间,配姐弟俩合照;19:28,妈妈带着女儿入住501房间,配妈妈抱着女儿的合照……
每天,闵光荣都会用鹰一般的双眼,仔细浏览辖区内各家旅馆上报的未成年人入住信息,以确保未成年人入住安全。
闵光荣是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旅馆专管民警,留意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酒店情况,是他和所有辖区派出所旅馆专管民警每日的“必修课”。“‘三不宜’意见发布之后,不论是旅馆酒店从业人员,还是当地派出所民警,大家都对未成年人入住辖区内旅馆酒店付出了更多精力,增加了更多责任感。”
何为“三不宜”?如何起作用?
闵光荣所说的“三不宜”意见,是今年5月25日,由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人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实施两个月以来,效果正在逐渐显现。
所谓“三不宜”,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如,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法律规定不宜从事的劳动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经监护人允许携带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旅馆酒店等。
《意见》共17条,从目的依据、基本原则、联合管理、线索发现、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而对未成年人登记入住宾馆进行“三询问一报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大多有‘三不宜’行为。出台这一《意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处置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西子姐姐郑蕾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表示。
部门联动各司其职促使制度落地见效
目前,针对全区700多家旅馆(民宿)酒店,培训已覆盖1/3。
《意见》还明确,成立联合管理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受举报、接受其他部门传递的举报线索等,发现问题后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范和处罚。
5月28日晚9时许,即在《意见》发布后的第三天晚上,西湖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单位12位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管理小组,进行了“三不宜”首次联合管理行动。
“除了联合管理的突击检查,我们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加大宣传力度,多管齐下,促使制度落地见效。”参与后续工作的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章敏一告诉记者。
分类处理确保无遗漏
据闵光荣介绍,目前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酒店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大部分情况为父母或其他亲属监护人带领未成年人入住,此时前台工作人员可通过问询,查看家长和小孩的身份信息以及通过观察两者之间的表情举动,从而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过后,从业人员对家长和孩子拍摄合影,发送至民警所在的工作群,进行报备。
“不管是哪种情形,我们都不会掉以轻心,确保无遗漏,保障未成年人安全。”闵光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