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营场所使用微型计算机需获得强制性认证。今年1月5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对电竞酒店等经营场所使用的电脑是否需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复函》(市监认证(司)函〔2023〕7号),明确答复“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未经认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在电竞酒店、网吧中使用的上述产品可视为经营活动的关键要素,具体情形以执法单位调查认定为准”。
三、组装电脑不用获得强制性认证的5个条件。为满足消费者的个性技术要求,在电脑销售活动中存在电脑配件、部件的经销商现场为顾客组装电脑整机的情况。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现场组装电脑认证执法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96号),只有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的现场组装,才可不用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01
组装地点须在电脑配件、部件经销商所租用、购买的经营场所内,组装人员是该经营场所的电脑配件、部件销售人员;
02
现场组装整机技术服务的对象是个人消费者(限单台电脑),而不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他电脑销售商用于经营活动的购买者;
03
组装工作应在配件、部件购买后当日内完成并且交付顾客,预先组装成整机后向顾客销售的不在此列;
04
组装成的整机不得标注任何品牌和型号,也不得以任何品牌、型号进行宣传、销售;
05
在组装整机过程中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走私等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使用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微机配件必须具备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