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3
三、考试期间班车安排................................................................4
五、注意事项.........................................................................5
附件一、能力考试A、B级监考须知.....................................................6
附件二、四、六级考试操作规程.........................................................7
附件三、监考员守则...................................................................8
附件四、考生守则...................................................................9
附件五、违纪舞弊处罚条例............................................................10
附件六、应急预案................................................................11
考务手册
一、组织机构
主考:陈曙红
副主考:肖毅、刘健文
巡视组
组长:鲁雁飞、姚利群
副组长:邢智强、戴兰平、蒋广庭、阳勇、樊正斌、陈曙红、彭富强、刘峰、龚兴蕾
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罗勇、李平、蒋丰伟
(请巡视员到考务办领取巡视记录表)
考务组
组长:肖毅
副组长:罗斌、王长春、陈栀、张徽徽
考务办:教学楼A-101室
成员:王赟(短号:61176)、朱颖(短号:61250)
1组(01-11考场):李杰、刘慧(公共教学楼B栋一楼)
2组(12-22考场):卓从凤、周梦雄(公共教学楼B栋二楼)
3组(23-33考场):廖英、黄怡(公共教学楼B栋三楼)
互联网监控:孙姗
听力播放:胡铁江
屏蔽仪、耳机发放:方菊香
保密组
组长:肖毅、湛建新
成员:王赟、朱颖、王庆等
保卫组
组长:张立华
成员:湛建新
纪检监察组
组长:蒋丰伟
成员:徐晓
学生工作组
组长:罗波
成员:刘丽霞、佘朝华
后勤组
组长:郑笛、何宁辉、常严
考试科目
干杉校区
人数
考试地点
12月16日9:00-11:20
CET4
33考场
983
公共教学楼
12月16日15:00-17:25
CET6
5考场
142
12月17日9:00-11:00
PRETCO-A
17考场
493
合计
55考场
1618
三、考试期间班车安排
12月16日12月17日
上午:07:30南院—→干杉2台车上午:07:30南院—→干杉1台车
中午:12:00干杉—→南院1台车中午:11:30干杉—→南院1台车
下午:17:30干杉—→南院1台车
四、监考人员培训会议(所有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全部参加)
地点:教学楼A102教室
五、注意事项
1、领取材料:
监考老师领取的考试材料如下:
(1)试题册袋1袋
(2)耳机、屏蔽仪、金属探测仪
2、监考实施步骤请严格按照附件1、2执行。
3、需注意的几个重要事项:
(1)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点代码:83004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校代码:43047校区代码:1
(2)答题卷填写(准考证号,A、B卷等)勿必清楚、准确,否则试卷记0分。
(3)英语四六级不分AB卷。
(4)听力结束后,所有考生必须摘下耳机,否则作违纪记零分。
(5)证件的查验:考生要求有二证(身份证、准考证)
1.身份证注意辨别真伪,无身份证的必须要有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准考证仅作通知考生用,准考证上信息(包括照片)应与考生签字表信息一致。
(6)开考后,监考老师需逐个检查考生填涂情况,核对考生填涂信息。
(7)缺考处理:
A级:用铅笔填涂好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缺考标记[],用钢笔写好姓名,学校等。并将缺考信息填入《考室情况记载表》的有关栏目内。
四、六级:在答题卡1、答题卡2及试题册背面填写(涂)缺考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最后两位,缺考考生的条形码粘贴条不用揭下。
(8)交卷时由各主监考老师负责试卷的清点和按要求装袋,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楼层人员。
(9)学院发射台频率为:FM1-76.5
附件一、能力考试A级监考须知
执行内容
执行要求或方法
8:30
领取考试材料
试题册袋1袋
检查:
封口是否完好,如无异常,在袋封上签名
进入考场,检查桌面上的座位号是否正确
接纳考生入场
检查考生的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
8:40
启封试卷袋,检查份数
如有短缺,立即报告主考
8:50
宣读监考须知。发答题纸、作文纸和试题册,并检查考生:
准考证与座位号是否相符
准考证上姓名是否与证件相符
答题纸是否按要求填写
准考证号与a、b卷是否划写正确
监考人员须坚守职责,不得翻阅试卷,不回答有关考试内容的问题
提醒考生在答题纸、翻译/作文纸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9:00
(响铃)
考试正式开始
11:00
考试结束
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待全部收齐清点并无短缺后才能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装卷要求:
按准考证号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号到大号依次分别收齐试卷、答题纸。试题册装入试题册专用袋、答题纸装入答题纸专用袋。最后2袋(试卷1袋、答题卷1袋)
CET46操作规程
8:15
14:15
人员集合
1.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安检和考点主考指示,主考宣布各考场主监考、监考员名单。
2.全体工作人员核对钟表,佩戴规定标志。
领取试卷
3.两名监考员共同领取试卷和考场座位表;核对试卷袋和听力磁带包装封面上印制的语种、级别、份数是否符合本考场的要求;检查试卷袋及听力磁带的密封情况。
4.清点无误,办理签收手续后,两名监考人员一同持试卷袋及考场座位表按规定路线直达考场(若考场无放音设备的还须携带放音设备)。整理考场。
8:45
14:45
打铃
组织
考生入场
5.组织考生入场。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准考证上考场号是否与本考场号相符,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入场。
6.监考员甲保护试卷袋、听力磁带及放音设备,指导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9:00
15:0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启封、发试题册、答题卡
7.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8.要求并提示考生非听力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
9.发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题册。监考员甲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及磁带密封完好。监考员乙当众启封并核对无误后,下发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题册。
10.监考员甲提示考生仔细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并要求考生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答题卡1和答题卡2的印刷质量,要求考生确认无误后将试题册背面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填写(涂)试题册封底、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的学校名称、姓名及准考证号等信息。强调只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HB-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
9:10
15:10
考试开始
12.考试正式开始。考生做试题的第一部分,即写作部分(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提示考生以下内容:
“(1)作文题目在试题册背面,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1上作答,期间不得打开试题册。
13.监考员甲逐一核验证件,检查考生填写(涂)信息、粘贴条形码是否规范。若出现问题,立即查明并处理。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
14.核验完证件后,监考员一前一后认真监考。
9:3515:35
15.提示考生5分钟后结束写作考试,并开始进行听力考试。
9:40
15:40
听力考试
16.听力考试正式开始,命令考生打开试题册,带上耳机并提示考生“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监考员甲播放听力磁带。听力部分考试时,监考员甲站在放音设备旁,以便处理设备或磁带故障等突发事件,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
注:听力部分考试时,监考员原则上不要走动。若无试题、试题册的原因,监考员有权制止其他任何人在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进入考场
10:05
16:10
收答题卡1,听力考试结束
17.听力考试结束,监考员在听到结束语后,命令考生停止答题并摘下耳机。
18.监考员甲收答题卡1,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收卷期间考生不得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10:10
16:15
记录缺考情况,检查条形码粘贴情况
19.命令考生继续作答。
20.监考员甲逐一核验答题卡1粘贴条形码是否规范。若出现问题,立即查明并处理。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
21.监考员甲记录缺考考生有关信息,在答题卡1、答题卡2及试题册背面填写(涂)缺考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最后两位,缺考考生的条形码粘贴条不用揭下。监考员乙控制整个考场。
11:10
17:15
提醒
22.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
11:20
17:25
23.宣布考试结束,并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24.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验收各考生试题册和答题卡2,并再次检查考生填写(涂)信息、粘贴条形码是否规范,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退场(严禁考生带走试题册和答题卡)。
25.监考员甲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违规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
12:00
18:00
以前
收卷
26.监考员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包括缺考考生)整理试题册和答题卡。
清点密封
27.将整理好的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一并带到考务办公室,经考务负责人清点核查无误后密封。
注:(1)考生的答题卡1、答题卡2分别装入相应的专用袋内密封(包括缺考考生)。
(2)试题册装入试卷袋内密封(包括缺考考生),由省级承办机构集中管理。
附件三、监考员守则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接受考点安全检查,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考场。
4、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路线与另一监考员共同达到考场。
5、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8、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9、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10、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11、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2、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13、指导考生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条形码),并在考试期间及回收答卷后检查填写(粘贴)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4、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5、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发布考场内信息。
16、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四、考生守则
考生守则
1、按规定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信守承诺,诚信参加考试。
4、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6、除患危重疾病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7、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答题一律无效。
8、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监考员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凡将无线电通讯工具或其他违禁电子设备带到考试座位的,不论是否使用,将一律按作弊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10、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附件五、违纪舞弊处罚条例
违纪舞弊处罚条例
一、考生有以下情况作违纪舞弊处理:
1、代考、替考者;
2、偷看他人答卷或交头接耳者;
3、夹带资料入场者;
4、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人抄袭者;
5、互打暗号、手势者;
6、带通讯工具进场者;
7、经核实确属舞弊而造成的答卷雷同者;
8、凡撕毁试卷册、带走试卷、答题纸、翻译/作文纸者;
9、凡扰乱考试秩序情节严重者;
10、凡威胁考务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考务工作人员者;
11、凡公然威胁其他考生协同作弊者。
二、违纪舞弊处理
三、工作人员违纪舞弊处罚规定
1、未按本考务工作细则要求设置考点考室,成立考试领导机构,配备各类考试工作人员,造成考试组织混乱,影响考试信度的,追究考点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2、对组织管理不严,秩序混乱,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点,取消其当年及下年设置考点的资格,并追究考点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监考人员或其它考务人员协同考生舞弊或以任何形式向考提供舞弊方便,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4、凡工作极不负责或有其它问题不宜担任监考人员者,考点主考或驻点巡视员应当即予撤换。凡被撤换的监考人员,各校须予以通报,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三年内不得担任该考试的有关工作。
5、在试卷保密、保卫、运输等环节中,未执行本考务细则要求,造成泄密事件,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6、考试期间,出现各类集体舞弊现象,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7、凡出现上述情况,根据其情节和人事隶属关系,由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在上述情节中,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结果须逐级上报。
附件六、应急预案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应急预案
为预防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维护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声誉,保障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突发事故的方面及原因:
1、安全问题方面:由于考试规模大、考生人数多;未对学生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学生不遵守纪律等原因;
2、饮食卫生方面:食堂卫生状况等原因;
3、集体性舞弊方面:由于目前通讯发达,不法分子可能利用现代工具进行集体舞弊;
4、听力发射方面:由于机器原因或别的外界干扰等导致;
5、试卷安全方面:由于运输车辆或交通状况等原因;
6、后勤保障方面:停水、停电、未按规定调整铃声导致的考试混乱等原因。
二、事故的预防:
1、考前通过多渠道进行考前诚信教育,宣传有关违纪处罚规定,让学生的违纪舞弊念头扼杀在萌芽状态;每个教室配备屏蔽仪,每场考试都使用屏蔽仪,使收发短信作弊成为不可能。
2、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3、要求院办公室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进行试卷运输,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接送时试卷聘请派出所民警保驾护航。
4、要求学院食堂方面认真做好食堂卫生检查和监督,确保卫生状况良好。
5、要求公共教学部做好听力发射检查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听力发射不出问题,并请电教中心派专人值班,如听力发射出现问题,立即启用广播系统,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6、要求后勤处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水电的正常供应。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在考试期间出现突发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主考,由主考启动紧急预案,
2、一般事故由主考、厅巡视员商讨后报省考试院进行处理:重大事故由主考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省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