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铁路旅客携带和托运物品有新规
今天上午,记者从广铁集团江门站了解到,新修订的《目录》,对枪支、子弹类、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等属于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作了部分调整。易燃易爆物品划分为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新增公务用枪、地雷、烟花等列入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以往,菜刀、水果刀、美工刀、剪刀等只能托运,不能随身携带。但7月1日起,刀刃在6厘米以内的可携带上火车。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作为食品经封闭箱体包装可随身携带。香水、花露水、喷雾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自喷压力容器可随身携带数量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时,一般20000毫安时的充电宝符合携带要求。另外,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可随身携带上火车。
军人、武警、公安民警等人员,依法可携带、托运枪支弹药或管制器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广铁集团江门站站长孙晓华介绍说:“新公告是由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增加了公益‘慢火车’允许旅客携带少量的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农具。新公告明确规定,旅客可以携带包装密闭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度低于70度的酒类饮品不超过3000毫升。在这里提醒广大旅客,为确保安全请尽量轻装出行。”
旅客王先生说:“这绝对是个好消息,给广大旅客安全出行提供更好的保障。假如说有的东西我必须要用的,选择托运也挺合适,这样会更方便。”
旅客林先生说:“对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合理管制是应该的,这样乘客们都会更加安全一点,旅客可以一个放松、放心的心态出行,这对大家都好。”